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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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稿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3)

第三章规划主要调控指标 (4)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6)

第五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8)

第六章建设用地布局 (10)

第七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12)

第八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13)

第九章土地利用分区 (15)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2)

成果表1 鸿山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24)

成果表2 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 (26)

成果表3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27)

成果表4 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28)

成果表5 2006-2020年鸿山街道用地平衡表 (29)

成果表6 土地用途区面积统计表 (30)

成果表7 规划期内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列表 (3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个统筹”,强化土地资源利用的宏观调控作用,切实保护耕地,合理保障发展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综合产出效益,促进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条规划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5)《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00年)

(6)《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3年)

2.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8]33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3.相关规划

(1)《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09年)(2)《无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09年)(3)《无锡市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1年)(4)《无锡市新区分区规划(2005-2020年)》(2006年)

(5)《无锡市新区鸿山新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07年)

(6)其它有关专项规划

4.技术标准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第三条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第四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鸿山街道行政管辖区域,总面积5845.43公顷。

第五条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行政区域内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第六条土地利用现状

鸿山街道土地总面积5845.43公顷。其中,农用地3863.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09%;建设用地1435.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56%;其他土地546.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5%。

(1)农用地。2005年,耕地2795.22公顷,园地370.54公顷,林地182.16公顷,其他农用地515.31公顷。

(2)建设用地。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1283.4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44.8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7.5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493.8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789.58公顷。

(3)其他土地。2005年,水域403.44公顷,自然保留地142.93公顷。

第七条土地利用特点

农用地比重较高。鸿山街道农业用地较其他街道偏多,具有兼顾其他土地的传统型土地利用结构,中低产田比重较大。

基础设施不完善。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共用设施的一体化建设相对薄弱,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不足。

农村居民点较多,布局分散。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难以集中建设,自然村数量多、规模普遍较小,有待整合。

第三章规划主要调控指标

第八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规划期内,鸿山街道将按照打造“经济强镇、文化名镇、和谐新镇”的新思路,实施品牌推进战略,增强“三园一城一区一村”的集聚效应。即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益招商、高水平管理的三园(机光电工业园、农业生态园、吴文化遗址公园);建设中的苏南最大、功能最全、环境最优的堪称人文之城、休闲之城、生活之城、商务之城的鸿山新市镇;提供招商引资、安置拆迁、村民增收的南部工业安置区;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新农村改造示范村。

规划到2020年,鸿山街道总人口达到13.49万人,城市化率达到85.00%,工业总产值超过236.94亿元。

第九条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1.农用地保护目标

(1)耕地保有量:规划至2020年,鸿山街道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08.43公顷。

(2)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规划2006-2020年,鸿山街道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573.40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563.40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0.00公顷。

(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2006-2020年,鸿山街道确保基本农田960.40公顷。

(4)园地面积:规划至2020年,鸿山街道园地218.90公顷。

(5)林地面积:规划至2020年,鸿山街道林地382.19公顷。

2.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1)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至2020年,鸿山街道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96.52公顷以内。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鸿山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57.93公顷内。

(3)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2006-2020年,鸿山街道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54.98公顷以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681.38公顷以内,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773.60公顷以内)。

(4)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规划2006-2020年,鸿山街道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810.19公顷以内。

3.土地集约利用目标

(1)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141平方米/人降至129平方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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