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等教育经费应多渠道筹措 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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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6.17•【字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民办高校,各本科高校独立学院: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高等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确保国家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制订了《河南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二○○八年六月十七日附件河南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高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民办高校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高等教育活动的学校。

本办法适用河南省辖区范围内举办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专修学院等。

第三条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举办者、出资者、管理者、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四条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有效配置学校资源,加强成本核算,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高校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适用范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适用范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适用范围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资料扩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是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法律。

法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第三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民办学校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五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鼓励捐资办学。

国家对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七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民办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第九条民办学校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

教育经费管理方案(3篇)

教育经费管理方案(3篇)

教育经费管理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完善并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加强镇级会计核算中心载体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效能,规范教育经费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努力实现教育经费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教育经费管理水平,促进我镇教育事业更好发展。

二、完善预算管理年初各单位按照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根据“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可能”的原则细化编制全年收支预算,经财政初审后报镇政府审批。

镇财政根据政府审批的预算按时序拨款,各校每月初填报月度用款计划报镇长审批后领款。

年终各校根据人员变动、专项补助等因素办理预算调整报镇长审批。

经审批后即作为年终决算依据,一般不得突破,保证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预算编制的具体标准如下:1.人员工资:在编在职的教职工、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按标准计算,代课代职按镇核定各校代课代职人数及标准计算;2.医保经费:按医保中心核定的单位负担部分;3.公务费、职工福利费、班主任津贴、助学金从市教育局直拨经费中列支;4.误餐补贴、目标奖、工会经费、培训费、地方岗位津贴___%部分由各单位从校办企业、食堂微利、小卖部上缴等自创收入或历年结余中解决;5.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的维修等工程建设,镇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加强收支管理根据市对镇会计核算中心建设的统一要求,各校撤销所有在各金融部门开设的银行帐号,实行收入统一解缴财政专户,中心统一开设支出专户,统一代理分户核算记帐,财务管理员进行收支结报的管理模式。

各校不再单独建帐,但应建立必要的现金日记帐和辅助性台帐以备查和核对。

(一)收入管理各校收入包括三部分:财政拨款,学校收费,其他预算外收入。

财政拨款包括二块:1.人员经费:教职员工按国家地方规定标准发放的工资、离退休费及补助、代课金、遗属补助、市医保中心核定的单位负担部分的医保经费。

2.专项经费:主要指按规定程序报批并由财政列支的政府采购性补助(含基建、维修、设备采购等)、自行争取的上级专项补助等。

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探讨

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探讨

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探讨摘要:本文回顾了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历史沿革与现状,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由国家承担的单一体制和模式,向多元化转变,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作了巨大贡献,但新体制在运行中也显露出一些弊端。

本文针对这些弊端,提出了一些相应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高等教育的投资体制的基本特征是由主办者负责筹措和管理经费。

从1950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高等教育的投资体制系由中央财政统一计划的“戴帽下达”的单一渠道的投资体制。

改革开放后,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是在国家财政拨款的基础上,出现了高等学校自己创收模式和由于实施成本分担政策而收取学生费的投入、企业办学投入、社会集资、捐资、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学等多渠道投资体制。

一、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现状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经过二十几年的改革,产生了较大的变化。

1985年5月,国家颁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保证教育投资“两个增长”的原则,即要求政府与地方教育经费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经费逐步增长。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各级政府要增加对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的优先发展。

1995年3月1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新的投资体制,即逐步建立了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新体制。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使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由国家统一负责逐渐演变为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资格局。

政府对高教经费财政性拨款方式进行了改革。

1986年,中国高教主管部门在年度预算核定方式上把原来的“基数加发展”的事业费拨款方式改为“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的新分配方法。

这种财政教育经费的分配方式的变化,提高了高校经费拨款透明度;实现使高校拨款从原来“供给导向型”向“需求导向型”的转变。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10•【字号】厦府办〔2020〕69号•【施行日期】2020.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6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5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市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加快推进我市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㈠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按照零基预算的有关要求,妥善处理转变预算安排方式与优先发展教育的关系,改革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体制机制,以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㈡基本原则优先保障,加大投入。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落实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在继续保持财政教育投入的同时,积极扩大社会投入。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办教育,不提脱离实际难以实现的目标,坚持量力而行,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民办学校资金监管办法

民办学校资金监管办法

民办学校资金监管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民办学校资金监管,规范资金管理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资金监管活动。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2.1 学校资金来源包括:学费、捐赠收入、政府补贴、其他合法收入。

2.2 学校资金使用范围包括: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师工资及福利、学校管理、其他合法支出。

三、资金监管体制3.1 学校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实行民主管理和内部监督。

3.2 学校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3 学校应成立审计部门,定期对学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四、预算管理4.1 学校应编制年度预算,明确资金来源和支出计划,经校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2 学校预算应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事业发展目标,合理配置资源,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4.3 学校应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调整预算,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五、资金收入管理5.1 学校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5.2 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开具正规发票,并及时入账。

5.3 学校接受的捐赠资金,应按照捐赠者意愿及学校发展需要合理使用。

六、资金支出管理6.1 学校资金支出应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批准的用途和金额使用。

6.2 学校应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6.3 学校应加强对大额支出的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七、资金监管措施7.1 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7.2 学校应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实行资金集中管理。

7.3 学校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信息披露与监督8.1 学校应定期向校务委员会、教职工和学生家长披露资金使用情况。

8.2 学校应接受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8.3 学校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美国私立高校经费筹措及其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启示

美国私立高校经费筹措及其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启示
金 短缺 问题 ,具有 启示 意义 。

普 通高校 2 7所 ,在 校 生 1 3 0 9 6 . 7万 人 ,此 外 还 有 3 8所 独 立学 院 ,在 校 生 为 1 6 6 1 8 . 2万 人 ,民办 高 等 教育在 校生数 占全 国普 通及 成人本 、专 科在 校生 总数 的 1 . ①。民办高 等教 育 的迅 速 发展 ,拓 宽 45 了高等教育 的投 资渠 道 ,减 轻 了国 家财 政 的压 力 , 推 动 了我 国高等 教育 的大众 化 。 民办 高等教 育 已经 成 为我 国高等教 育 的重要组 成部 分 ,但其发 展存 在 许 多问题 和 困难 ,其 中资金 严重 不足 已成 为制 约其

美国私 立高校 多元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化的 办学 资金来 源
稳定 可靠 的经 费来源 对 于私立 大学 的发 展 至关
重要 。美 国私立 大学 成功 的重要 原 因之一 ,就 在于
较多 的办学经 费及 其来 源 的多渠 道 。主要包 括 学费 收入 、政府资助 、社会 捐 赠 、服 务 收 入 四大 类 ,见
1 00 3 22)
2 O世 纪 8 0年代初 ,我 国民办 高 等教 育得 到恢
复 ,并逐 渐 发 展 壮 大 起 来 。2 0 0 7年 底 ,全 国 民办
等教育 经费筹 措 的来 源及 特 点 ,借 鉴 其先 进 经 验 ,
对 于解 决我 国 民办 高等 教育 可持续 发展 中存在 的资
以 期 对 我 国 民 办 高 等教 育 的发 展 和 研 究提 供 一 些有 益 的启 示 。
[ 关键 词 ] 美 国私 立 高校 经 费来 源 特 点 启 示 [ 图分 类 号]G 4 . 1 [ 献 标 识 码 ]A [ 章 编 号 l 1 0- 54 ( 00 O — 0 5 —0 中 6972 文 文 05 83 21) 2 15 3 [ 作者 简 介 ] 王 雪 燕 , 长春 大 学马 克 思 主 义 教 研 部 ; 戴 士 权 ,长 春 大 学 萨 满 文 化 研 究 中心 ( 吉林 长 春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完善教育投入体制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完善教育投入体制
参考文献 1 樊曦, 黄婧 新华社 胡景岩: 外资企业两个' 500亿' 助跑中 国经济 2004年9月19日 2 王悦欣, 卢志勇, 赵蔚 新华社 中国履行入世承诺: 象刘 翔夺冠一样令人鼓舞 2004年 9月 10日 3 龚雯 人民日报 中国商业领域利用外资正式由试点转为 正常开放 2004年 4月19日 4 赵胜玉 中新社 中国政府扩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对外开 放和合作 2002年 12 月24 日
国家财 政拨款是指 国家在财 政预算中用 于发展教育 事业的 费用 包 括中央政府财政 拨款和地方各 级政府财政拨 款 是教 育经费来 源的主渠道 因 此 要形成教育 经费的稳定来源 必 须建立完备和有效的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的教育投入机制 但是 由于受种 种原因的影响 我国政府教育 投入比例不仅低 于发达 国家 而且低于发展中国家甚至某些落后国家 1 99 3 年颁布的
中国走新 型工业化道路的 过程中 吸引 外商勘查开发矿 产资源 时 应从单纯强调吸引资金向引进资金 技术 现代化管理和优 秀人才并 重的方向转变 从单纯注重在 矿产资源勘查开 发领域 吸引外资 向更多地发展 矿业服务贸易领 域的合资合作 转变 从 主要依靠 对外借贷和外 国直接投资向直 接利用国际矿业 资本市 场的方式 转变
者与实践工作者面前 文章试对此从加强政府财政投入 家庭投入和民间资金投入等方面作了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 教育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物质保证 正如美国教育行政专家罗林庭格所指出的 学校经费如同教育活 动的脊椎 没有一定的教育经费作保障 教育的发展就成为无水 之源 无本之木 然而 从总体上看 目前我国的公用教育经费 普遍不足 供需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各级类学校在办学中都在不 同程度上出现经费紧张现象 资金的短缺导致教学设备配置不足 基本办学条件得不到保障 无法保证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 已经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的提高 因此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完 善与规范教育投入体制 就成为教育财务行政的重要活动内容

我国高等教育经费多元化筹措的现状与路径探析

我国高等教育经费多元化筹措的现状与路径探析

我国高等教育经费多元化筹措的现状与路径探析作者:杨兴东来源:《科学与管理》2010年第01期摘的要:教育经费短缺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

在国家财政拨款不能显著增加的情况下,高校要靠自身的条件与努力去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实现高等教育经费的多元化筹措。

本文对我国目前教育经费筹措的现状做了阐述,提出了高等教育经费多元化筹措的路径。

关键词:高等教育经费多元化筹措路径中图分类号:G467 文献标识码:A教育经费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然而,教育经费短缺是中外高等教育发展中要面临的普遍问题。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空前扩大。

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1908所,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超过27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3%,当年普通本专科招生达到546.05万人,在校生达到1884.90万人,这表明我国高等教育已由精英教育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

同时,高等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使得教育经费紧张的问题更显突出,成为阻碍我国高等教育进一步向前发展的“瓶颈”。

因此,对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的筹措现状和路径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筹措的现状近年来,通过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制定完善高等教育经费筹措的政策法律体系,我国基本上形成了“财、费、税、产、社、基、科、贷、息”九个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的筹资格局。

1.1财:国家财政拨款。

这是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的主体,是指高等学校从国家财政渠道获得的专门用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拨款,包括教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经费、专项经费等。

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国家财政拨款的不断增长。

1.2税:开征用于高等教育的地方税和校办产业实行减税政策。

比如,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征收的教育费附加,随着经济的发展,其数额也会逐步增加,成为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1.3费:各种收费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11.0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民办教育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第三章学校的组织与活动第四章教师与受教育者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第六章管理与监督第七章扶持与奖励第八章变更与终止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第三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民办学校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五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鼓励捐资办学。

国家教委关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的公告

国家教委关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的公告

国家教委关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2.09.08•【文号】•【施行日期】1992.09.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国家教委关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的公告(1992年9月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1985年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后,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把改革和发展教育事业放在重要战略地位,认真贯彻“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方针,坚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使我国中小学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办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

现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中小学校已基本实现了“一无两有”(即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凳)。

据不完全统计:1981年至1991年,多渠道筹措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经费共1066亿元,其中国家财政拨款为357.5亿元,社会集资、捐资等各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708.5亿元,共修缮、新建、改建中小学校舍总面积6.72亿平方米,使全国中小学危房占校舍面积的比例由1981年的15.91下降到1991年的1.6%。

其中有13个省(区、市)降到1%以下。

添置课桌凳1.16亿套;并使我国八十万所中小学校的教学仪器、图书资料、文化器材和校园设施等也有了不同程度充实。

我国中小学面貌改观,办学条件的改善,“一无两有”历史任务的实现,是各级党委、政府从战略高度重视教育做出的巨大努力,是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以及港澳台胞、海外侨胞支持教育做出的巨大贡献。

这项伟大将永载我国教育发展的史册。

九十年代,我国基础教育面临着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艰巨任务。

目前我国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还不能适应完成上述任务的要求。

为此必须认真贯彻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继续加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继续完善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民办教育管理规定

民办教育管理规定

民办教育管理规定民办教育管理规定,教育是国家之本,下面是带来的民办教育管理规定,欢迎阅读!民办教育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对于捐资举办民办学校表现突出或者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其他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章民办学校的举办者第四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学校。

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第五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

国家的资助、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和民办学校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出资。

第六条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并应当经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

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公办学校依法享有举办者权益,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的管理义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

第七条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第八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关于我国高等教育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的思考

关于我国高等教育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的思考
例 甚 至 超 过 了 5 . % ,远 远 高 于 中 央 高校 学 杂 费 收 入 所 占 比 可 能有很 大增长 作了解释 : 是高等教育要与强大 的公共需 求 00 0 一 例 (87 %) 1. O 。政府财政支出下降, 学杂费成 了不少高校教 学运 竞 争 : 初 等 和 中 等 教 育 、 共 医 疗 、 共 基 础 设 施、 房 以及 如 公 公 住
政经枧点
关 于我 珍 ’徐 赞
40 7) 3 0 0 ( .湖 北生 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1 湖北 武汉 4 0 0 ; .武汉理 工大学, 3202 湖北 武汉
【 要】 国的高等教 育经费主要来 源于 中央与地方财政性 支出以及 学杂费等 , 摘 我 随着 高等教育 大众化 水平的提 高, 教育成本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经 费 筹 措 的 现 状
依 赖 学 费收 入 ,有 9所 大 学 学 费 收 入 占总 收 入 的 9 % , 0 8所 大
1 .我 国 的教 育财 政 管 理体 制 。廖 楚 晖 在 其 著 作 ( ( 财 政 学 占 8 % , 大 学 占 7 % , 占 6 %及 其 以 下 的 仅 3所 大 学 。 教育 0 4所 0 0
开始实行收 费试 点,9 7年开始在全 国范围 内高等学校全面 实 伴 随而来 的是生均经 费的减 少 , 19 教育质量 下降。中国作 为一个 行 收费制 度 。至此 , 国正式建立起 了高等 教育经费多元 化筹 发展 中的大 国, 我 高等教育经费也面 临着相 同的问题。
措的体制 。
也不 断增加 。高等教育属 于拥挤性 的准公共产品 , 于公共选择 理论 与成本分担理论 , 国高等教 育的深入发展要求 多渠道筹 集 基 我 教育经 费, 即国家增加 财政 性投 入, 高校利用科技 成果转化 增加收益 , 开发校 园文化产业 , 鼓励社会 慈善捐助等 。 【 关键词】 高等教育经 费; 多渠道筹措 ; 制 机

对实施高等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的思考

对实施高等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的思考
之 一 , 它 既 能 有 效 盘 活 高 等 教 育 资 产 存 量 , 可 以 增 加 高 等 教 育 投 入 , 较 短 时 又 在 期 内获 得 大量 的 资 金 , 解 高 等 教 育 经 费 缓
等 教 育 产 权 机 构 ( 政 府 教 育 行 政 机 关 或 如 由 它指 定 的 “ 等 教 育 产 权 管 理 中 心 ”把 高 ) 高 等 教 育产 权 中所 有 权 以外 的 行 使 权 、 处 分 权 等 都 委 托 给 某 一 团 体 或 个 人 代 理 经 营 。 采 取 高 等 教 育 产 权 的 一 级 委 托 代 理
高 等 教 育 产 权 委 托 代 理 制 就 是 由 高
育 产 品供 求 关 系 严 重 失 衡 的 条 件 下 , 乏 缺 在 高 等 教 育 领 域 内 实 现 市 场 配 置 资 源 的
客 观 基础 。
于 新 办 高 等 教 育 所 需 要 资 金 量 比较 大 , 产 权 重 组 在 目前 条 件 下 是 切 实 可 行 的 策 略
责 , 高资金使用 效率与增 加绝对投入 具 提
有 同等 重要 的意 义。
公 共经 济 部 门市 场 经 济机 制 的确 立 。另 一
方面 ,由 于 高 等 教 育 产 品 的 绝 对 短 缺 , 高 等 教 育 产 品 的 消 费 被 长 期压 抑 , 高 等 教 在
( ) 三 高等教育产权的委托代理
办 学 的 能 力和 机 制 并 不 健 全 , 等 教 育 主 高
能对高等教育产权 有一 个明确 的认 识 , 对
由 此 在 实 践 中 不 能 对 它 加 以行 为 职 责 的 分 离 区 别 。 正 因 为 这 样 , 今 我们 高 等 院 至 校 的 校 长 往 往 是 学 校 的 “ 家 ” 不 是 校 管 而 长 , 育 厅 长 往 往 充 当 了校 长 的 角 色 。 高 教

高校发展与办学经费筹措途径的探讨

高校发展与办学经费筹措途径的探讨

高校发展与办学经费筹措途径的探讨作者:陈玫来源:《经济师》2008年第12期摘要:高校扩招后,办学经费筹措形势异常严峻。

造成高校经费紧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政府财政拨款已经不能完全满足高校进一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二是高等学校创收能力薄弱,难以弥补经费不足;三是学校内部管理不善、浪费严重,加剧了经费供求矛盾。

文章从具体实务的角度认为,“开源”是缓解经费紧缺状况的根本途径,“节流”是有效措施。

只有“双管齐下”才能缓解高校经费紧缺的矛盾,确保扩招后高等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高校经费筹措途径探讨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08)12-130-02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高等学校形成了单一依靠国家拨款办学的格局,这种格局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维系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基本保证了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财力的影响,教育经费投入和高校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国家“包办”教育的局面已不能满足教育自身不断发展的需要。

特别是在高校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实力,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前提下,供需矛盾更加显现出来。

为此,高等学校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更新观念,消除“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目标,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科学理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

一、高校经费紧缺的原因分析教育经费是教育发展的原动力,正如美国教育行政专家罗森廷所认为:“学校经费如同教育活动的脊椎。

”但教育经费严重短缺,是当前各高校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

尤其是近年来高校扩大招生规模,在校生持续增长,这种矛盾更加尖锐,严重影响了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

笔者认为,造成经费紧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1、财政拨款已不能完全满足高校发展的需要。

依法加大教育投入 切实加强财务管理

依法加大教育投入 切实加强财务管理

依法加大教育投入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作者:沈健来源:《江苏教育》2013年第12期2013年是教育部确定的“教育经费管理年”,江苏省将围绕进一步筹措好用好管好教育经费这个主题,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教育财务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努力方向,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牢固树立“依法投入、制度先行、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绩效”的理念,以加大投入和加强监管为重点,以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教育投入制度和机制为抓手,以深化教育财务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教育发展、提高资金绩效为宗旨,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教育财务管理体系,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强省之基,把科技和人才强省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战略,扎实做好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各类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江苏教育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在此进程中,我省教育投入大幅增加,财务管理不断加强,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支撑和管理保障。

一是《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要求全面实现。

2012年,我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1201.93亿元,比上年增长20.5%,比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高出5.6个百分点。

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全面增长。

2012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为18.74%,比中央核定比例18%高出0.74个百分点。

二是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建立。

在相继制定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的基础上,2012年,我省又建立了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填补了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空白。

至此,我省已实现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全覆盖,为各级各类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性的经费保障。

高等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高等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高等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学校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系统性原则:从学校发展大局出发,依据学校发展目标,协调资金在各部门、各项目之间的分配使用;(三)收支平衡原则:增收节支,根据学校经费收入合理安排学校支出;(四)发展与民生兼顾原则:合理安排资金,在保证学校发展的同时,保持职工收入稳步增长。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一)经费筹措: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二)预算编制:合理编制预算,控制和监督预算执行过程;(三)健全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财经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行为;(四)实时监督:真实、准确、及时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监督学校资产使用情况,确保学校资产保值、增值。

(五)财务分析:分析研究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学校资金使用合法高效。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筹集、使用与分配),财务管理体制,财务预算编制及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报告,财务监督,财务公开等。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学校对各项经费实行统一分配,归口管理,分级审批,集中核算。

第六条学校按照管理层次,分别建立各部门行政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制及财务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制,构建多层次的责任体系。

学校财经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经工作。

学校各部门财经工作实行行政负责人责任制。

第七条学校建立重大财经问题集体决策制、专家咨询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

凡学校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投资(融资)项目以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先由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讨论研究,必要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形成成熟建议方案后再报校务会和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路径选择

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路径选择

当前 , 高等 教 育 经 费 紧 张 严 重 地 制 约 和 阻 碍 了各 国高等 教 育 的 良性 快速发 展 。究竟 是 什 么 原 因导致 这 种现 象 的产生 ?综 合 我 国社 会经 济 现实 情况 , 主要是 以下几 个原 因 : ( ) 一 高校 扩招 的压 力 。随着 “ 科教 兴 国” 战 略 的实 施 , 1 9 起 , 国各 高 校 开 始 扩 大 从 99年 我 招 生 规模 , 生 人 数 呈 逐 年 大 幅增 长趋 势 。有 招
[ 中图分类号] G 6. 472
[ 献标 识码] A 文
[ 文章编号] 17-55(0 80 -09 -0 61 4420)4 01 3


高等 教 育经 费现 状

科 研人 员 减 少 8 4 , 文 社 会 科 学 各 学 科 减 . 人 少 1 ~ l ; 2 7 日本 的 经 济状 况 良好 , 高 校 但
均公共教育经费支 出却 以平均每年 1. 的 23 速度递减 。我 国大多数 高 校都 存在 着 不 同程度
的财政赤 字 , 状况 令人 担 忧 。 由于经 费 紧张 , 其 有 的高 校 想方 设 法 减 少 教 职工 人 数 ; 师 待 遇 教 有一定 程度 的下 降 ; 研 投 入 相 对 减 少 ; 书 、 科 图

解决高等教育扩招带来的压力 , 它将是一个不
断耗 费大量 教育 经 费的过 程 。
方面 , 高等教育对整个社会的进步 和经济发
展 具 有重 要 意 义 , 高等 教 育 的投 入 是社 会 收 对
( 通货膨胀 的冲击。一段时期 以来 , 二) 高 等教育经费从表 面上看有所增长 , 但因通货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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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等教育经费应多渠道筹措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目前,中国大多数民办高校的经费渠道比较单一,主要是靠收取学生学费,以学养学。

中央教科所近期针对国内38所民办高校的一项调查显示,学费收入占学校总收入100%的民办高校有14所、占90%的有9所、占80%的有8所、占70%的有4所、占60%的有1所、占50%的有1所、占40%以下的有1所。

学费收入占学校总收入80%以上的共有31所,占被调查学校总数的82%。

同样,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与 __社会力量办公室的问卷调查也显示:目前民办高校最主要的经济收入还是学费部分,占全部收入
的将近80%。

为此,笔者通过调查分析,认为中国民办高校可以增加以下几种筹资渠道,以解决经费短缺这一根本性问题。

政府财政性资助
据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与 __社会力量办公室的问卷调查,目前民办高校的资产主要靠的是办学积累(学费积累)和举办者投资(见表),与国外私立学校的经费有相当大的比例社会捐赠、政府补助有明显的不同,这也是中国现时的国情。

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 __民办教育促进法》明文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

公益性决定了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该对民办高等教育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政府资助民办高等教育,可以减轻民办高校的财政压力,有利于民办高校集中精力来办学,以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民办高校降低学费,促进教育机会均等,体现教育的公益性;有利于加强对民办高校的管理。

从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来看,很多国家的政府都对本国私立高
校给予一定的资助,并有相应的立法来推进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使
之在本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巨大作用。

就形式而言,政府资助民办高校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直接把资金发放到学校,也可以减免民办高校相关的税收,或低价提供办
学土地,银行给民办高校提供低息贷款,无偿或适度有偿提供教学所
需的图书、仪器设备等,还可以通过资助第三方来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此外,在资助民办高校方面,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资助落到实处,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

设立民办高等教育基金
政府设立民办教育基金来扶植民办学校,这是世界私立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

但是,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性的民办高等教育基金,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海内外各界民办高等教育的捐赠的吸收和运用。

单靠民办高校自己来吸引社会各界的捐赠,其号召力和影响力远远不够。

不少民办高校没有名气,很多还处于初创时期,捐赠者或机构对把钱投给这样的学校缺乏信心。

而如果政府出面组织设立全国性的民办高等教育基金,则会打消捐赠者或机构的顾虑,可以充分利用其巨大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广泛吸收海内外的各种捐赠、赞助款项。

民办高等教育基金的资金可以是境内外社团、企业和个人的捐赠和赞助以及国际组织的捐赠和赞助,通过基金储蓄、投资取得的利息或分成等。

民办高等教育基金可以作为全国性的教育基金会的专项基金来运作。

如此一来,不仅可以缓解政府对民办高校的投资压力,而且将会在推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加强与企业界的合作
企业直接投资办学。

企业直接出资兴办民办高校,可以结合自身企业发展的需要,培养本行业所需的人才。

国际上,不少大公司、大企业都兴办自己的大学,既促进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又推动了本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

校企联合办学。

学校协助企业培训科技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引进和改造,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等。

企业为学校设立实验基地,提供定向培养的生源,负责毕业生的就业安置等。

企业向民办高校及其学生提供资助。

企业给民办高校提供资助,达到宣传企业的目的。

企业可以在民办高校里设立奖学金,让学生了解企业,并吸引大量优秀毕业生到企业就业。

对向民办高校提供资助的企业,政府可以适当给予税收优惠等激励。

试行股份制办学。

以入股集资取得社会资本的使用权,以持股份额分配股息和承担有限风险。

民办高校可以成立由多家企业组成的董事会,在管理上实行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将学校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开来。

董事单位在承担义务的同时,享有优先选择录用毕业生、优先利用学校创造的科技专利、提出本企业需要的专业设置要求等权利,学校则有义务根据董事单位的需要培训在职职工、帮助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等。

校企双方的合作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之上,从而促进学校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大力发展科技产业
高等学校是知识创新的基地、高新技术的辐射源和创新人才的培养摇篮,高等学校具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发展优势,在知识创新和高新技术开发的基础上发展高科技产业,能够带动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发展,并进一步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和传统技术的革新,培育新的国民经济增长点,进而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因此,民办高校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除了发展服务性的校办产业外,也应该积极发展科技产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作用,并为学校的发展赢得资金。

在笔者看来,民办高校发展科技产业不但有利于增强和企业、公办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优先利用高科技成果,带动学校的科研发展,而且有利于使学校的发展紧密贴近市场,并以市场为导向,不断促进教学、产业和科研的发展。

吸纳社会捐赠
在很多国家,社会各界的捐赠是私立高等教育经费的一个重要。

目前,中国民办高校的经费中,捐赠只占很小的比重,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民办高校应该多渠道、多途径、多方式地吸收社会各界的捐赠,在募捐方面积极借鉴国外私立高校的做法。

民办高校可以建立本校的教育基金会,设立社会捐赠账户和捐
赠热线,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事物,全面出击,广泛吸收社会捐赠,对募集来资金的人员进行奖励,同时规范资金的运作,加强对捐赠经费的
管理。

此外还可加强校友会的建设,获取校友的大力支持,对杰出校友进行宣传,从而吸引更多的学生来报考,同时给在校生树立学习的榜样。

对校友的捐赠,不论多寡,均记入校友荣誉册,予以纪念和表彰。

为了吸引企业来捐资助学,可以给予企业一定的优惠,如积极宣传企业,为企业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积极解决企业的员工培训和再
教育等。

侨乡地区的民办高校,要针对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关心祖国、关心家乡教育事业发展的热情,积极宣传学校,吸引来捐赠,并妥善使用。

对国际社会的无偿援助,如发达国家政府的援助、各国际基金会的援助等,应该积极申请。

同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采取合作办学,吸引外资,并在条件成熟时招收外国留学生。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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