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风险及其防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济的发展和审计环境的复杂化结审计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审计风险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因此,防范审计风险已日益引起审计界的重视。本文就结合本区基建审计工作实践,谈谈如何防范审计风险,旨在引起关注和启示。
一、审计风险发生的几个环节
审计风险存在于审计工作从制定审计计划到提出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乃至审计复议的全过程。
审计风险具体存在于审计立项、调查取证、出具报告、提出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等整个环节。其发生的关键环节主要有:越权风险-程序风险-取证风险-判断风险-处理处罚风险-文书制作风险。
1.越权风险。包括审计范围越权和审计评价越权。审计机关应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的界定。超出法定范围去审计评价,会导致政治、社会、司法等诸多方面的损害。
2.程序风险。包括审计计划、立项、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的下达送发都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程序的违法未必直接影响审计质量,但程序违法会导致行政诉讼而使审计的结果无效。
3.取证风险。审计中大量工作是调查过程。而取证是调查中极为重要的内容,是最终作出评价和处理处罚的基础。取证不慎,所取证据不完整充分,不真实有效,会导致所作的评价失去证据的有效支持。
4.判断风险。审计中的判断是对调查中的问题分析观察。分析不深不透不细,观察不全不力,凭借主观猜测,经验判别,会导致性质认定中使用法规不当,造成定性不准,造成审计处理处罚中的不当。
5.处理处罚风险。审计事项所存在问题性质判断失误,必然导致处理处罚的不当。即便在判断中没有发生失误,但由于处理处罚中使用法律法规不当,会导致审计结果的错误,造成审计复议和行政诉讼。
6.文书制作风险。这是审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关键问题是表达或词不达意、模棱两可,或由于一时疏忽造成重大笔设,或校对不严出现严重错误,会导致文书制作形成内容上的错误和不当。
二、审计风险防范的几个对策
审计风险防范是对审计风险系统的、全面的、连续的和及时的控制,以达到规避风险,提高效率和效果为目的。
防范审计风险关键是提高审计质量。提高审计质量关键是加强以“人、法、技”为核心内容的基础建设。既有赖于审计执法环境的改善,更需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自身努力,才能有效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1.提高审计人员的依法执法水平。审计人员要有
全面的法律知识、准确引用法律法规。注意防范审计活动中给予处理处罚的违纪违规问题。基建审计人员还要学习《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分清项目主体和审计主体多元化以及行政地域范围的管辖,避免越权或滥用职权。
2.规范审计调查取证的操作水平。审计人员要严把调查取证关。在调查取证中,不能对有质疑或有疑惑的会计资料不闻不问信以为真,得不出真实的审计结果。基建审计要推广利用计算机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基建项目数量大、金额高、子项目多。要求必须有娴熟的业务能力,需要熟悉金融、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政策。且中间环节多,专业性强。因此,利用计算机防范质量风险是有效手段,取证检查要做到“四个要”:一要图纸合同真实,二要结算书依据全面,三要施工签证工作量实在,四要使用定额价格有效,以起到充分支持最终的审计评价结论的作用。
3.规范法律法规行规,提高使用的水平。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性质认定,还是针对所有存在问题作出的处理处罚,所使用的法规必须准确和有效。基建审计,费时费工,劳动强度大。有时,需要社会中介审价机构,充分利用社会中介审计力量。有关资料显示,本市有中介审价机构一130余家,从业人员2000多人,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审价核减率平均约在15%左右,个别项目高达30%以上。因此,利用社会审计成果,规范行业数据,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认真听取和研究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对正确的意见要作采纳,对不正确的意见也应做到心中有数。基建审计涉及到审计的主体多,在充分征得被审单位意见时,也还征得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财政银行等方面的意见。积极推行“听证”制度。
5.建立健全审计质量内控制度。审计机关必须建立和健全自己的审计业务质量内控制度。不健全和不到位,不能对审计质量起保证作用。按照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双向承诺制度,审计机关、审计组和被审计单位都要依法承诺各自的义务和责任,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对审计质量管理控制要实行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坚持项目审计质量责任制、审计复核制、业务审定制、质量考评制、审计执法检查等制度。
6.严格实行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分清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界定各级审计人员的责任,明确管理的层次和幅度。规范对审计风险事项的管理和处置,形成正确的审计导向,保证和监督到位,减少主观风险。建立审计风险的外部监督体系,防止不良的审计环境对审计人员和审计工作侵害,降低审计客观风险。
7.坚持重大事项汇报制度,规范领导交办事项的审计报告制度。近年来,各级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较多,而且大多是政府和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这些问题复杂、涉及面广、审计较棘手、处理较难,容易产生审计风险。审计机关应规范领导交办事项的审计报告制度,审计人员要把已查实的问题和未能查清的情况如实向领导汇报,听取领导指示,主动取得交办领导的支持。对已查实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提出处理建议,这对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有益无害。
8.正确履行法定的审计程序。审计监督活动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在实施审计时要严格履
行,不得忽略和违反程序。对因违反法定程序而在复议诉讼中所带来的风险,要引起重视。还要注意防止应当考虑而未考虑的相关因素(违法情节和后果)及不应当考虑却考虑了不相关的因素(资金短缺、效益低下或企业背景等)。基建审计要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制定完善基本建设领域中违法违纪的处理处罚法规显得更为重要。建议制定追究预算人员的违法违规责任及追究施工单位法人主要责任和分管责任,从而更加规范基建审计处理处罚的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