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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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中信高新会计师事务所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近年来,湖南省委宣传部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大力推进湖南文化产业的发展,不断营造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把湖南文化产业打造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两型”产业。2014年湖南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领域涉及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等融合、做大做强重点和骨干文化企业、促进中小文化企业发展、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走出去”等。

省财政厅于2014年9月、12月先后分两批下达了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1.298亿元,补助项目共计148个,其中省本级项目56个补助资金6790万元,市州项目92个补助资金6190万元。

二、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函〔2015〕6号),由省财政厅和湖南中信高新会计师事务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省委宣传部、各市(州)委宣传部、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整理分析省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使用绩效,逐级报送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评价小组于2015年6-7月对省直单位以及长沙、张

家界和湘西3个市州的64个项目开展了现场评价。评价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查阅专项资金申报、拨付以及项目相关的支出和收益等资料、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等方式全面了解专项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以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评价结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较好落实了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决策部署,促进了文化企业经济效益增长,推动了我省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强了湖湘文化对外宣传与贸易交流;但仍然存在资金分配不够合理,项目申报、审核不严,个别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

三、项目主要绩效

1、促进了文化企业经济效益增长,推动了我省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既扶优扶强,支持省属文化企业发挥优势,做大做强,又扶弱扶新,支持那些成长潜力大、发展前景优的小微企业,鼓励创新创业。通过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的引导,加上企业自身的人财力投入,我省文化企业在不断壮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有效地带动了我省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湖南红网新闻网络传播有限公司申报的“‘红1品’湖南特色文化产品网上商城”项目获得100万元补助,该项目致力于打造湖南特产的互联网自有品牌,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758.51万元,平台上线运行后,地方特色产品生产企业入驻达到100余家,上架商品600余件,产品覆盖省内60多个县区。

2、促进了文化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近年来,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对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加大了扶持力度,有效地促进了文化与相关产业的发展。2014年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资助文化与旅游融合项目12个,资助金额950万元,占全省项目资助总额的7.3%,其中《魅力湘西》旅游演艺、溪布民族文化风情街、苗绣传承发展基地、湘西土家织锦、老司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园等一批文化与旅游结合的项目获得支持,丰富了湖南文化旅游的形式与内容,带动了我省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与科技融合方面,2014年资助的文化与科技融合暨数字媒体、动漫游戏项目31个,资助金额2230万元,占全省项目资助总额的17.2%。如湖南教育报刊社2014年被确定为首批湖南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重点单位,其出版的《湖南教育》、《高中生》、《爱你》等期刊经过数字化流程改造后,建立了采访、编辑、印刷及发行为一体的“为先在线”全媒体数字服务平台;正在建设的华声在线云码Linkinad平台融入移动互联、云计算、物联网、自动识别等前沿技术,可实现纸质媒体、网络媒体、手机媒体、户外媒体的形态融合与内容联播,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生活。

3、促进了湖湘文化对外宣传与贸易交流。

为贯彻落实中央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战略部署,2014年我省先后开展了湖南文化走进泰国、深圳文博会等系列文化贸易活动,带动了湘绣、湘瓷、烟花、绘画、雕塑、印刷品和工艺美术品等湖南文化产品走出去,进一步提升了湖南文化对外的知名度。2014年9月由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委、长沙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联合承办的2014中国(长沙)第二届手机文化产业

博览会获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资助150万元,会展吸引了移动、联通、新浪等579家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参展,项目实施带动了金蝶软件、58同城等400多家互联网创业企业落户长沙。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文化贸易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湖湘文化对外宣传与贸易交流。

4、促进了转企改制文化企业的创新发展。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扶上马、送一程”的战略部署,省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对转企改制的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和国有文艺院团等转企改制文化企业给予了大力支持,2014年对省杂技团、省话剧团、省歌舞剧团等5家国有文艺院团补助转企改制资金共计500万元,拨付潇影集团转企改制资金500万元。在引导资金的支持下,大部分转企改制文化企业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如转企改制后的省话剧团2014年共计演出剧目13个,其中新创作剧目8个,演出348场,打造了演出市场的品牌形象,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80多万元,较上年增长300多万元。潇影集团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1810万元,利润总额2078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申报条件宽泛,资金分配不够合理。

《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除规定申报引导资金项目的企业资产负债率须低于60%外,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资产、业务收入、投资规模以及项目进度等条件无量化标准规定;针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除规定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20%,单个项目年度补助

不超过500万元,特殊、重点项目年度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外,该办法未针对一般项目、特殊或重点项目分别明确相关申报要求及补助标准。贷款贴息(费)主要用于补贴符合规定条件的重点发展项目利用银行贷款实际发生的利息(担保费)支出,《管理办法》仅规定对单个项目年度贴息不超过500万元,未明确贷款贴息或保费补贴项目的性质、贷款期间及额度等。

根据对现场评价的64个项目进行统计,其计划投资总额为780291万元,支持资金6650万元,补助资金占总投资的0.85%,但每个项目补助金额占项目投资额的比例却相差较大。如与互联网有关的平台建设项目中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申报的“网络视听云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投资101327万元,补助100万元,资助比例为0.1%,而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云码Linkinad平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850万元,补助100万元,资助比例为11.8%;园区建设项目中张家界金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溪布民族文化风情街”项目计划投资46000万,补助80万元,资助比例为0.17%,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湘台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计划投资25亿元,补助100万元,资助比例为0.04%。由于《管理办法》(或年度申报指南)对项目申报条件设置较宽松,资金分配缺乏科学合理标准。

2、评审程序执行不严。

2014年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按文化、广电及新闻出版三大类由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分别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后报由省文产办、省文资办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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