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硐室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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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胜利煤矿紧急避难硐

室设计方案

宁洱胜利煤矿安全科编制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目录

前言-----------------------------------3

第一章紧急避险设施分布依据及地点------------4第二章紧急避险设施类型及容积---------------5第三章紧急避险设施基本功能及整体性设计-------9

第四章投资概算-------------------------16

前言

建立并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生产安全的迫切需要,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国家强制推行的先进技术装备,为规范和促进宁洱胜利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安监总煤矿【2010】15号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宁洱胜利煤矿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方案。

本建设方案中的紧急避险设施建设主要是指全矿永久避难硐室建设以及其他“五大系统”的对接;硐室内紧急避难设施由供氧、动力、坏境监测、排泄物处理、空气幕联动和通信等各个系统组成,规划合理的避灾路线,补充应急预案等。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并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对接,形成井下整体性的安全避险系统。

第一章紧急避险设施分布依据及地点

1.1 紧急避险设施方案设计依据

1.11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5—2005

1.12 《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

1.13 《煤矿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GB50399-2006 1.1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

1.15 《矿山救护规程》2009年版

1.16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煤安监司办[2010]第9号)

1.1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1.18安监总煤装[2011]15号,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1.19安监总煤装[2011]33号,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1.20安监总煤装[2012]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1.2 紧急避险设施布置依据

根据安监总媒装【2011】15号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第5条“永久避难硐室是值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及《云南省煤矿井下避难硐室技术要求》的规定。

1.3 紧急避险设施方案确定(两个备选方案)

该硐室位于(方案1.建设于宁洱胜利煤矿三水平井底车场附近,为+950大巷和+950通道之间串联建成。其底板标高为+950m,全部位于细砂岩之中。方案 2.建设于二水平西石门,由+1010西石门大巷通道之间串联建成,巷道全部位于细砂岩之中)。根据煤矿井下人员管理系统监测到的全矿下井作业人员及硐室附近人员分布情况统计,所有范围内作业人员一般为50人左右。按照紧急情况下井下作业人员就近避难的原则,同时根据《云南省煤矿井下避难硐室技术

要求》第四条第三款“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应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并考虑不低于20%的富裕系数。其中,采区避难硐室至少满足10人的避难需求”井下永久避难硐室生存室内按60人考虑,每人有效使用面积不低于1.0 m2,过滤室的净面积不小于3.0m2。

第二章紧急避险设施类型及容积

2.1 永久避难硐室

2.1.1永久避难硐室规格

(1)永久避难硐室生存室内按避难人数60人考虑,每人应不小于1.0m2,过渡室的净面积应不小于3.0m2的使用面积计算:

S生=1.0x60=60m2

S过=3.0m2

(2)永久避难硐室的生存室的设计宽度为3.0m,过渡室的设计宽度若为2.0m,生存室容量的备用系数为1.2,计算其长度:

a生=60x1÷3=20m

a过=3.0÷2.0=1.5m

过渡室长度不小于1.5m即满足规定要求,现结合设计实际,防爆门两道,厚度为1m,防护门两道和过渡室长度为2m。所以永久避难硐室总长度为

a=a生+a′过=20+4=24m

(3)根据现有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施工需要,生存室的设计宽度若为3.0m和过渡室的设计宽度为2m时,生存室长度不得小于20m和硐室总长度不得小于24m可满足要求。

(4)采取永久避难硐室设计总面积S=67 m2,生存室面积S生=60 m2,过渡室面积S过=3 m2,满足规定要求,硐室具体参数见永久避难硐室设计图。

2.1.2 永久避难硐室的功能

(1)整体结构坚固密闭,能达到防火防爆,隔绝有毒有害气体的要求。

(2)硐室能实现独立供氧,提供人员生存的基本需求。

(3)硐室有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可及时与

地面积取得联系,争取及时救援。

(4)硐室内装备有医疗急救设备、照明设备、灭火器、自救器、水、干粮、卫生设备等必须设备。

2.1.3 避难硐室结构

(1)支护

整个永久避难硐室的支护是砌碹支护。

砌碹厚度不少于400mm。

(2)功能区域划分

永久避难硐室室内部分为过渡室、生存室,两道门设有与门开启联动的气幕装置以阻隔有毒有害气体进入室内,过渡室的内设有喷淋装置。生存室逃生人员进入避难硐室后的主要活动空间,满足逃生人员在避难硐室内部生产的基本需求,内部设有监测监控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供氧系统、照明系统、备用电源、生存保障系统等。

2.1.4 避难硐室系统构成

硐室内部设有防暴密闭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供氧系统、通信系统,并备用常用的救护器材、工具和定量的食物、水等附属设备。

(1)防暴密闭系统

①第一道防护密闭门

防护密闭门的设计遵盾灵活、快捷、手动、密闭性良好等原则。门体要求能够抵御0.3MPa的爆炸冲击波、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防护密闭门采用的规格参数为1x2m,并在防护密闭门上设观察窗,防护密闭门由有资质生产厂家提供。

②防暴密闭墙

永久避难硐室通道的两侧两个通道各采用一道防暴密闭墙结构,墙体上分别各设两跟¢159mm钢管,并在室内安装控制闸门,用于硐室的正常通风,当发生灾变时立即关闭控制闸门。防暴密闭墙同样要求能够抵抗0.3MPa的爆炸冲击波。通过采用C30强度的混凝土并配筋来实现要求。为了加强其抗冲击波能力,墙体周边掏槽,深度不小于0.2m。

③第二道密闭门

采用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密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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