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学德育大纲》,加
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根据《中
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学生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二、评定原则
思想品德评定是根据《中学生德育大纲》要求,对学生思想品德
进行阶段性的评价.评定应遵循:
(1)客观性原则.对学生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的评价力求客观、公正、防止主观性,防止挫伤学生的积极性;
(2)发展性原则.从学生实际出发,用全面、发展的观点评价学生,既要肯定优点,鼓励上进,又要指出缺点,指明方向,更要看到他们的发展与变化,使学生明确方向,增强信心,不断进步;
(3)整体性原则.对学生思想品德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分析、
综合评价,校内表现和校外表现相结合,使学生的思想品德各个方面
协调发展;
(4)教育性原则.考核与评定的各个环节都应当以教育学生为
出发点,使考核与评定过程成为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学生自我教育的过程.
三、评定依据
1、国家教委关于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评定的几点意见
2、《中学生德育大纲》
3、《中学生守则》
4、《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四、评定方法
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的基本方法是写操行评语和评定操行等级.
(一)撰写操行评语(定性考核评价).每学期末在学生自我评定、小组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负责,根据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和平时考核记载,在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写出真实、全面、公正的操行评语.在评语中要指出优点与缺点,努力方向,以肯定表扬为主.对受到各种表彰奖励的,其事迹和表扬奖励情况,对犯有错误受到处分的,其主要错误和处分均应如实的写在评语中.
(二)评定操行等级(定量考核评价)
1、考核办法.考核以班为单位,每周考核一次,班主任、班委会对本班学生日常表现在思品考核登记簿上进行详细、具体记载,做到日记载,周末汇兑,周二班会讲评,以鼓励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班会讲评后,将每个学生的思品考核积分填入《南渡高级中学德育定量考核成绩公布表》上墙公布.
2、考核评分标准如下:
(1)每生开学初以60分为起点,以后逐周累计.
(2)加分标准:
⒈周内能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勤奋学习,无缺交作业,无请事假者奖1分;
⒉周内值日认真负责,受到班主任表扬者奖1分;
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卫生劳动,受到班主任表扬者奖1分,受到学校表扬者奖2分;
⒋在体育比赛、各种竞赛及其它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受到学校表扬或奖励者奖3~5分,受到县级奖励者奖6~9分,受到市级奖励者奖10~15分;
⒌待转生进步较大,表现良好,学习成绩明显提高,受到班主任、年级组表扬或奖励者奖2~3分,受到学校表扬或奖励者奖4~6分;
⒍学生会、班、团干部工作负责,能积极协助班主任及其它教职工开展工作者,期末视其情况加5~10分,能成功组织一次有意义的活动,组织者可奖3~8;
⒎及时劝阻同学打架或检举坏人坏事,维护集体利益者每次奖
3~10分;
⒏在校内外主动做好事,受班主任表扬者奖1~2分,受到学校表扬者奖3分,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者奖4~10分;
⒐在思想学习方面有良好表现,受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表扬者奖
1~2分,受年级组表扬者奖3分,受学校表扬或奖励者奖5分,校级优秀团员奖8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加10分,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加15分,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
干部”加20分;
⒑其他情况需加分者,由班主任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3)扣分标准:
⒈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1次扣3分,旷课一节扣3分,未经允许私自出校门每次扣1分,因迟到而说谎者每次扣5分,旷课一天(按
九节计算)扣27分;
⒉无故不参加课间操以及班级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或公益劳动者每次扣1~5分;
⒊留长发、穿奇装异服,佩戴首饰,穿高跟鞋,每次扣5~8分;
⒋带通讯工具(如手机、小灵通等)进校,每发现一次扣10分;
⒌吹口哨,起哄、出口骂人,说脏话,给他人起绰号,每次扣3分,欺辱小同学,吵架每人次扣4~6分;
⒍传阅和偷看色情、凶杀、迷信等不健康作品或唱不健康歌曲者,每次扣5~10分;
⒎有小偷小摸行为,视其情节每次扣5~20分;
⒏包庇坏人坏事,知情不报者一经查出,视其情节扣5~10分;
⒐待人无礼貌或不孝敬父母(如顶撞、漫骂等)或欺辱年长者,
每发现一次扣8~15分;
⒑初次抽烟喝酒扣5分,屡教不改者扣10~15分,直至上报处分;
⒒违犯课堂纪律,影响课堂秩序,受老师点名批评者每次扣2分;
⒓自习课看与学习无关书刊,嘻笑打闹,大声喧哗,串换座位或乱跑,睡觉者每次扣3分,私自离开教室每次扣1分,不按时完成作业或
不交作业每次扣1分,抄袭作业每次扣3分;
⒔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交卷者每次扣5分,考试作弊,视其情节,每次扣5~10分,如有顶撞、辱骂监考老师等不文明行为加倍扣分,直至给予处分;
⒕不认真学习导致成绩过差或退步较大,受到年级组批评者每次
扣3分,受学校批评者每次扣5分;
⒖撬门、扭锁、翻越门窗、围墙者每次扣8分;
⒗在楼道和教室内追逐打闹、拍篮球、托排球、打乒乓球、踢毽、跳绳、玩弹弓、打水枪或对着墙壁踢球者每次扣3分;
⒘校园内骑自行车每次扣5分,非活动场所玩三大球(篮球、排球、足球)每次扣4分;
⒙在校内外墙壁上、电杆、黑板、门窗、宣传栏内胡写乱画视其情节,每次扣1~5分;
⒚在校内(宿舍)打扑克每次扣5~15分,直至给予处分;
⒛迷恋网吧,每发现一次扣5~15分,直至给予处分;
21.升旗集会不严肃认真,酌情扣3~5分,不唱或不会唱国歌者每
次扣8分;
22.校会讲话,看书或有其他小动作者,每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