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60条优惠政策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2ec1d5b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207fe55.png)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国土资发[2011]16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69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提高国土资源的保障和服务能力,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内蒙古实际,我部研究制定了有关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实施差别化的供地政策(一)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支持内蒙古以新一轮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加快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促进区域、城乡、产业用地结构优化,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
(二)加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倾斜力度。
根据内蒙古土地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加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特别是未利用地计划指标倾斜,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和特色优势产业等重大项目用地需要,保障城乡建设必要用地。
适当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周转指标,鼓励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在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同时,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县(旗)域经济发展。
(三)保障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用地。
支持内蒙古加快交通、能源、水利、农牧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障国发〔2011〕21号文确定的铁路、高速公路、支线机场、水利工程、输电通道、重点口岸等建设项目用地,对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交通、能源、水利、国防军事等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属于急需开工建设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可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办理先行用地,半年内正式报批用地。
支持内蒙古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加快把内蒙古建设成为国家战略资源支撑基地。
呼和浩特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呼和浩特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166ddc1d227916888486d7bc.png)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快首府服务业发展,增强综合服务功能,确保实现市委九届五次全委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快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发[1992]5号)下发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使服务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比重持续提高,就业岗位大幅度增加。
2003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94亿元,比1978年净增192亿元,从业人员45万人,比1978年净增43万人。
25年间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0.7个百分点,从业人员年均增长6%,成为国民经济中吸纳劳动力最多的产业。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首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有力措施,也是完善首府功能、缓解就业压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迫切要求。
目前,我市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首府城市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经济结构需进行战略性调整。
与第一、第二产业相比,服务业潜在需求大,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需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对服务业的需求将更趋旺盛;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市场准入条件的逐步放宽,将为服务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进一步扩大了服务业发展领域,外资加速进入金融、保险、电信、交通、商贸、旅游、文化、教育等领域,将推动服务业优化升级;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业结构的优化,将对金融、证券、研究开发、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网络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增强,服务业市场将更加开放,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我市服务业将更直接地面对国内外经济强手的竞争,一些服务企业由于规模小、水平低、服务差、竞争能力弱,将面临严峻的考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内蒙古农村牧区三产融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内蒙古农村牧区三产融合](https://img.taocdn.com/s3/m/da123759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cb.png)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内蒙古农村牧区三产融合发布时间:2022-05-23T08:38:41.275Z 来源:《城镇建设》2022年第3期作者:夏树坤[导读] 通过实地调研和相关数据分析得出结论:内蒙古农村牧区三产融合发展存在融合程度比较低,农村牧区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农牧民实际通过参与三产融合增收水平低夏树坤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党校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 021100摘要:通过实地调研和相关数据分析得出结论:内蒙古农村牧区三产融合发展存在融合程度比较低,农村牧区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农牧民实际通过参与三产融合增收水平低。
应通过培养壮大各类农业及旅游业等产业融合主体,突出发展内蒙古农村牧区地域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农村牧区产业之间内部功能延伸,科技渗透和产业拓展,推进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区及农村牧区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持续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内蒙古农村牧区三产融合发展。
关键词:农村产业;三产融合;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农村三产融合的概念界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思想起源于日本学者社团法人JA 综合研究所今村奈良臣"(1994)提出的“六次产业化”概念。
他认为,农村六次产业融合是指农村地区一、二、三产业的总和,即1+2+3=6,这意味着农业不仅是指农牧产品的生产,还包括与之相关的第二、三产业。
后来,他又提出农村六次产业应该是农村一、二、三大产业的乘积,即1×2x3 =6。
其内涵是,如果农村产业链中一个产业的产值为零,那么六次产业的整体效益将为零。
2内蒙古农村牧区三产融合存在的主要问题2.1产业融合主体发展活力缺乏,融合增速缓慢当前,内蒙古农牧业与二、三产业的融合程度不高,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宏观经济环境驱动力不强,外生动力刺激不够,导致产业发展活力缺乏。
另外引领产业融合的企业主体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营销方式落后、产业链条短、企业创新意识缺乏。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3d5f7615f18583d049645969.png)
阿拉善左旗腾格里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做好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工作,实现园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盟、旗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阿拉善左旗腾格里工业园区区域内进行投资建设的居民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行业以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且不治理或者进行治理但未达到的企业,不适用本政策。
第三条本政策所称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政策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第四条本政策所称减征、免征所得税,是指减征、免征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但特别注明的除外。
第五条本政策由腾格里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第六条国家重点扶持的属于《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公共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所得税,从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1年—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七条对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外,从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第八条新办的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工业企业,从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1年—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九条新办的不属于国家鼓励类的项目,但投资、生产规模较大,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超过法定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工业企业,从其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1年—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十条新办商贸和服务型企业,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安置比例达到职工总数50%(含50%)以上的,从其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安置比例达到30%(含30%)以上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
内蒙古第三产业经济结构分析
![内蒙古第三产业经济结构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b41b470e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8b.png)
内蒙古第三产业经济结构分析【摘要】近年来,内蒙古经济迈向高速发展阶段,三次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在不断调整,尤其是第三产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内蒙古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来源。
本文从定量的角度,多方面对内蒙古第三产业进行剖析,并对其主要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研究,进而分析了内蒙古第三产业的经济结构。
【关键词】第三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政策建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产业结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第三产业作为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结构的优化。
近几年,内蒙古与全国一样面临调整经济结构,缓解就业压力,加强社会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等一系列问题。
这些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无疑与今后全区第三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找出第三产业发展所存在的问题,尽快制定符合内蒙古区情的第三产业政策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内蒙古第三产业的现状分析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内蒙古的第三产业有了较快发展,第三产业内部各部门也发生了显著变化。
1.从第三产业经济总量变化看,第三产业增长迅速,规模不断扩大自90年代以来,内蒙古经济总体快速增长,GD P的平均增长速度为%(见表1)。
区内第三产业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直至今日第三产业仍保持着快速增长趋势,XX 年到XX年三年均保持着20%以上的增长速度,在其他各年份有高有低但仍以%的平均增长速度上升。
2.从国内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的比例变化看,第三产业的比例逐步上升在内蒙古的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始终占据重要地位。
“十五”以来,我区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农牧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在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产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全区经济由工业化初期阶段进入中期阶段。
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由2000年的::演进为XX年的::,农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下降,工业经济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服务业比重有所提升。
XX年,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进一步演变为::38,非农产业比重又有所下降。
内蒙古自治区53条措施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53条措施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cfc8b9941b37f111f18583d049649b6648d70983.png)
内蒙古自治区53条措施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53条措施是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内容:1.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点领域投资,优先享受政策支持。
2.加强科技创新。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3.促进
农业现代化。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4.推进能源革命。
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能源
消费方式转变。
5.加强生态保护。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6.改善民生福祉。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教育、
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
7.推进对外开放。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
国家合作,促进内蒙古与国际市场的对接。
8.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铁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9.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10.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
调发展。
总之,内蒙古自治区53条措施旨在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动内蒙古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15〕4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15〕46号](https://img.taocdn.com/s3/m/b870f6cb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2a.png)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15〕46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政策,切实改善小微企业发展条件,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现就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提出以下八条措施。
一、降低准入门槛(一)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股东出资实行认缴登记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除27个行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外)。
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商局、地税局、质监局,内蒙古国税局等部门,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切实做好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4d91309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c882245.png)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07•【字号】内政办发〔2022〕45号•【施行日期】2022.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7日关于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精神,推动全区养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结合自治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一)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提质增效。
鼓励支持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兴办面向不同收入人群、不同需求对象的养老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运营补贴。
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
对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依法加强保护。
(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
以下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大力发展康复辅具产业。
打造自治区康复辅具暨适老化产品展示服务示范中心,为企业提供产品展示和体验平台。
吸引国内外优质养老企业和辅具企业落户高新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并享受相关政策。
积极推广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探索建立社会办养老机构和服务场所购买使用康复辅具补贴制度。
(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残联负责)(三)积极发展老年宜居产业。
情侣酒店
![情侣酒店](https://img.taocdn.com/s3/m/9199382dbcd126fff7050b20.png)
课程设计题 目: 情侣酒店营销策略研究学生姓名: 李鹏飞学 院: 管理学院班 级: 工管12班指导教师: 符亚男2014年6月 8日学校代码: 10128 学 号:201220702021摘要中国目前正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酒店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一个分支享受了很多优惠政策。
主题酒店是酒店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情侣酒店作为主题酒店的一种发展前景极为可观。
本份情侣酒店研究将主要对情侣酒店做营销环境分析、SWOT分析、STP分析及4P组合策略分析,并对情路酒店在呼和浩特发展的前景、可能性进行展望。
通过这些分析和展望,为未来有意进军情侣酒店行业的个人或组织提供参考。
关键字:情侣酒店、营销环境分析、SWOT分析、STP分析、4P组合策略目录1.公司简介-------------------------------------------------------------12.内情侣酒店业状-------------------------------------------------------13.酒店营销环境分析-----------------------------------------------------1 3.1宏观环境分析------------------------------------------------------1 3.1.1政策法律环境---------------------------------------------------1 3.1.2经济环境-------------------------------------------------------1 3.1.3人文环境 ------------------------------------------------------1 3.1.4技术环境 ------------------------------------------------------2 3.2微观环境分析 -----------------------------------------------------2 3.2.1供应商---------------------------------------------------------2 3.2.2中间商---------------------------------------------------------2 3.2.3竞争对手-------------------------------------------------------2 3.2.4顾客-----------------------------------------------------------23.2.5公众-----------------------------------------------------------34.情侣酒店SWOT分析---------------------------------------------------3 4.1 优势-------------------------------------------------------------3 4.2 劣势-------------------------------------------------------------3 4.3 机会-------------------------------------------------------------3 4.4 威胁-------------------------------------------------------------34.5 SWOT总结--------------------------------------------------------45.情侣酒店STP分析----------------------------------------------------4 5.1市场细分---------------------------------------------------------4 5.2目标市场选择-----------------------------------------------------45.3市场定位---------------------------------------------------------46.情侣酒店4P组合策略-------------------------------------------------5 6.1产品策略---------------------------------------------------------56.1.1整体产品策略---------------------------------------------------5 6.1.2产品生命周期策略-----------------------------------------------5 6.1.3品牌与包装策略-------------------------------------------------5 6.2价格策略----------------------------------------------------------6 6.3渠道策略----------------------------------------------------------66.4促销策略----------------------------------------------------------77.前景展望-------------------------------------------------------------7内蒙古工业大学课程设计(论文)任务书课程名称:市场营销学院:管理学院班级:工管12班学生姓名:李鹏飞学号: 201220702021_ 指导教师:符亚男一、题目情侣酒店营销策略研究二、目的与意义分析情侣酒店的市场前景,营销策划,为将来进军呼和浩特市酒店业打下基础。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86f1f3c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3a.png)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15•【字号】通政发[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通政发[2007]1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通辽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七年一月十五日通辽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来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创业,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市境内的资源、产业和市场除国家明令禁止的以外,全部对国内外开放,国内外客商来通辽投资合作、进行科研技术开发和创办公益事业,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第三条税收优惠政策(一)对设在我市境内以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10年以前,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在我市境内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其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内资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我市境内新办的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享受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优惠政策,三年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我市境内国道、省道建设用地,比照铁路、民航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免征耕地占用税的建设用地,具体范围限于公路线路、公路线路两侧边沟所占用的耕地,公路沿线的堆货场、养路道班、检查站、工程队、洗车场等所占用的耕地不在免税之列。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9〕21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9〕21号](https://img.taocdn.com/s3/m/e65e7ecb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a0d12ea.png)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9〕21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把全区各类工业园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引领自治区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现就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工业园区调整整合步伐(一)优化工业园区布局。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6〕815号),原则上每个旗县(市、区)保留1个工业园区,经济实力强的旗县(市、区)可保留2个工业园区,每个工业园区不超过3个区块,对超过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合。
限制开发区域原则上不得建设工业园区,禁止开发区域严禁建设工业园区。
(二)科学确定工业园区产业定位。
坚持以产业规划引领园区发展,每个工业园区重点打造1至2个主导产业。
围绕主导产业上下游引进和建设项目,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水平。
每个工业园区按区块设定的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要逐步达到60%以上。
除有特殊要求外,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向工业园区集中布局。
各地区要及时开展规划修编调整,确保工业园区在规划指导下有序健康发展。
(三)鼓励合作共建工业园区。
积极探索合作办园模式,各地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对不符合本地区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鼓励推荐至其他工业园区。
内蒙古自治区53条配套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53条配套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c6c8fc5e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8e.png)
内蒙古自治区53条配套措施
一、政策调整
1、积极投资拉练内蒙古自治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体现新的城市文明。
2、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投资环境,鼓励企业投资内蒙古自治区,加快
经济发展步伐。
3、鼓励内蒙古自治区有条件的企业、机构建立金融担保体系,提高
金融机构投资内蒙古自治区的信心。
4、扩大内蒙古自治区的投资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发展,
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的繁荣昌盛。
5、积极改善内蒙古自治区城市腹地发展环境,鼓励企业投资内蒙古
自治区腹地发展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6、完善和改进内蒙古自治区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加强和改善资本市
场监督管理,鼓励内蒙古自治区的企业上市,建立健全保护投资者的财产
安全网。
7、实施优惠税收宽城政策,积极鼓励内蒙古自治区有条件的企业投
资内蒙古自治区,改善投资环境。
8、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的投资审批和管理制度,有效管控投资风险,
提高投资项目的质量。
9、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城市规划管理,加强新开发的区域的规划制定
和投资管理,有效推进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的规定(内政发〔2021〕48
![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的规定(内政发〔2021〕48](https://img.taocdn.com/s3/m/6cfef0759a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11.png)
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的规定(内政发〔2021〕48【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发布文号】内政发〔2021〕48号【发布日期】2021-05-31【生效日期】2021-05-3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规定(内政发〔2021〕48号)团机关、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和主要企业事业单位: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2021d2021年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规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1d2021年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第三产业发展政策。
一、市场准入政策1.有注册资本、营业场所、人事机构等要素申请设立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先行登记发证。
除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预批准程序或专项营业执照外,获准从事涉及人身安全的特殊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在取得企业预批准程序或特殊经营许可证后,及时向有关工商部门登记。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服务企业专项许可证。
2?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只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名称均可冠以“内蒙古”字样,在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
3.除受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涉及国计民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和项目外,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行业类别核定。
4?在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经济开发区内,对服务业企业不具体核定经营范围。
5?设立公司制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下、50万元至500万元和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首期出资额须分别达到注册资本的8%、25%和45%以上,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全部资本金到位前,企业按注册资本额由每位股东根据认缴出资比例对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服务业核心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控股子公司2家以上的,应当合并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可办理集团登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发[2008]3号文件的通知-内政发[2008]14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发[2008]3号文件的通知-内政发[2008]14号](https://img.taocdn.com/s3/m/9fc70407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94.png)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发[2008]3号文件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发〔2008〕3号文件的通知(内政发〔2008〕14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节约集约用地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根本方针。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把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和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格规划计划管理,加强用地宏观调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严禁擅自突破或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用途。
各类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安排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计划之内。
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各类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审查,统一预审内容,规范预审材料,明确预审权限,切实提高预审效率和质量。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产业重点项目调度监管办法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产业重点项目调度监管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9fa6ef1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22dc45e.png)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产业重点项目调度监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23•【字号】包府办发[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产业重点项目调度监管办法的通知(包府办发〔2008〕13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委十届三次全委会议指出,要继续加大第三产业的投资力度,2008年要争取达到50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675亿元。
项目是投资的前提和基础,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抓好重点项目,就抓住了第三产业发展的关键。
为此,市政府决定建立第三产业重点项目调度监管制度。
现将《第三产业重点项目调度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第三产业重点项目调度监管办法全力推进第三产业项目实施、做好第三产业重点项目监管和调度,是今年第三产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此,今年第三产业工作要优先抓项目、重点抓落实、突出抓监管,强化领导,完善制度,责任到人。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为确保全市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第三产业项目,包括续建、新建、前期招商等重点项目的如期落实、扎实推进,决定建立第三产业项目监管调度工作制度。
一、三产项目调度监管办法(一)实行5000万元以上三产重点项目月调度、季汇报制度。
月调度由市发改委(三产办)根据全市三产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每月15日前对上月项目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分析,通过《包头经济月报》进行通报。
季汇报由分管市领导主持召开汇报会,市发改委(三产办)负责通报全市三产重点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各旗区县、开发区及项目相关部门分别汇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情况。
季汇报时间一般在季末当月的下旬进行,可采用集中调度、专项调度、现场办公等形式进行。
(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汇总上报时间。
按照三产项目的责任分工和地区分布,各旗县区和有关项目单位,要随时做好5000万元以上三产项目建设动态跟踪监控,根据续建、新建、竣工、前期招商分类,搞好全口径三产项目造册入库监管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见附表1、附表2),每月8日以前,把上月项目情况上报市三产办(市发改委服务处412房间),每季度要根据5000万元三产项目进展情况,对三产项目库进行网上更新。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0ee3a08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a2.png)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3.22•【字号】内发改产业字〔2019〕232号•【施行日期】2019.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产业字〔2019〕232号自治区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5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服务业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产业〔2018〕79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3月22日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5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服务业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产业[2018]79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指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用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设立引导资金,旨在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第三条引导资金主要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股权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5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内政发[2005]1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5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内政发[2005]1号](https://img.taocdn.com/s3/m/5c91e013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d3.png)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5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5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内政发[2005]1号2005年2月21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2005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2005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做好2005年的工作,对于全面超额完成“十五”计划目标,保持“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和部署,200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进出口总额增长20%,财政收入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一、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一是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
继续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投资重点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
要继续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努力扩大招商引资规模。
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二是继续整顿土地市场秩序。
坚决杜绝乱占滥用耕地,落实好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三是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继续对规模小、污染重、浪费资源的小电石、小硅铁、小炼焦、小水泥、小煤矿进行治理整顿。
严格掌握环评标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be40fd0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66.png)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12•【字号】内政办发〔2022〕47号•【施行日期】2022.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23年1月底前报告工作情况。
2022年7月12日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统筹资源开发与保护,优化产业布局,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以巩固提升“两个基地”为抓手,推进优势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建设1.实施新能源绿色替代行动,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2000万千瓦。
(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2.完成煤电节能降碳改造项目12个,灵活性改造项目6个,实现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低2克标煤/千瓦时。
(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3.支持钢铝融合铝基新材料技术研发和示范。
(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4.重点推进胜利煤田煤层气开发、牙克石一五九煤层气开发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5.实施乌海华恒、乌海三维可降解材料等项目。
(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6.积极争取国家尽快批复大唐40亿立方米煤制气二期、汇能16亿立方米煤制气二期、华星40亿立方米煤制气、宝丰400万吨煤制烯烃、国能集团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盛虹180万吨煤制烯烃、荣信80万吨甲醇制烯烃等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0a732330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8c79adf.png)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07•【字号】内政发[2013]112号•【施行日期】2013.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3〕112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产业结构调整是经济结构调整的核心内容。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但长期粗放式增长带来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资源型产业比重大,服务业比重低,产业布局分散、结构单一的问题十分明显,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严重不足,区域经济发展还很不均衡。
当前,我区经济已进入转型期,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对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打造经济升级版,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围绕“清洁、新型、绿色”理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改革开放,强化创新驱动,着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坚持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坚持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调优第一产业,调强第二产业,调大第三产业,构建多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三次产业协调互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调整产业结构要做到“七个必须坚持”,即:--必须坚持市场导向。
要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和自我调节的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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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准入政策1.对具备注册资金、经营场所、人员机构等要素申请设立的企业,工商部门可先行注册登记,核发执照。
除了事关人身安全、财产和公共安全的行业,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前置审批手续的以外,涉及专项审批的行业或项目,允许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向有关部门办理专项审批许可手续,方便企业及时取得准入资格从事经营活动。
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为服务业企业办理专项许可。
2.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只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名称均可冠以“内蒙古”字样,在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
3.除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以及涉及国计民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项目外,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工商部门按行业大类核定。
4.在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经济开发区内,对服务业企业不具体核定经营范围。
5.设立公司制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下、50万元至500万元和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首期出资额须分别达到注册资本的8%、25%和45%以上,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全部资本金到位前,企业按注册资本额由每位股东根据认缴出资比例对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凡服务业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2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集团合并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可办理集团登记。
7.个体工商户可与境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兴办合资、合作企业。
鼓励外商参与我区企业的兼并重组。
重组后的新企业经外经贸管理部门批准,可依法变更登记为外商投资企业。
8.工商部门对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书实行备案审核制,重点对章程、合伙协议书的企业名称、投资人(合伙人)姓名或名称、注册资本(金)数额和出资方式、分期缴付数额及缴付期限等条款进行核对,其它条款以企业制定的为准。
9.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或产权所属单位出具的同意使用该场所从事经营的证明,均视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证明。
10.企业登记注册程序由原受理、审查、核准三个环节改为受理、核准两个环节,即“一审一核”。
11.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材料齐备的,登记注册人员受理后,限时核准登记材料、核发营业执照。
每个环节要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理完毕,并在登记流转单上签注意见,7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理完结。
12.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册登记,可到属地工商所办理。
13.对经营状况良好、商事信誉较高、连续3年以上无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行为的各类企业实行免检。
上年第四季度登记注册的新设企业可予免检。
14.连锁经营企业在自治区范围内开设非独立核算的配送中心和门店,只要出具总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定条件,即可办理营业执照。
15.对城市公交线路采取有偿使用、公开竞拍等方式引进民间资本;对民营运输企业与国营运输企业在政策上一视同仁,公平竞争。
16.旗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采取经费资助和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
17.民办学校可受各级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同级政府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18.符合相关专业资质认证资格和条件的资产评估、质量标准与认证、工程与管理咨询、科技咨询、技术开发和推广、科技成果转让、人才、劳动力、法律和代理、代办、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属于公司制的企业注册资本金按第5条办理,属于非公司制的企业投资额不限。
19.对于各类科研院所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农牧业实用技术推广的科技人员,除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规定外,其服务领域不受原机构业务范围限制。
20.城市公交、供水、供热、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利用等市政公用设施领域,允许企业以建设项目的收益权、收费权及受让后获得的经营权为质押,或以项目资产折价为抵押,申请贷款。
21.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我区进城农牧民,经申请,所在地城镇公安部门予以办理城市户口。
二、税费政策22.符合下列条件的服务业企业,2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后减半征收3年。
新建大型连锁经营的商贸流通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的新办企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重点物流园区内的企业;新办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新办民营公路运输企业;年营业额在2000万元以上规模的新办餐饮连锁企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农牧业政策性保险公司;新建的旅游景区景点;新办的区内旅游企业和在我区设立的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区外旅游企业分支机构;新办咨询业、信息服务业、资产评估、科技服务业、人才培训的各类中介机构和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建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区;投资经营我区市政公用行业的各类新办企业。
23.除排污费外,取消各类开发区服务业的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
24.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在建物流园区、道路运输站场和物流配送中心,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和道路临时占用费,征用土地不计征土地管理费。
25.对于城乡个体运输户、私营运输企业和居民个人新购车辆,3年内减半征收养路费、各种车辆管理费、附加费,车辆年检就地就近进行。
26.在我区机场新建民用航空公司基地的,3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3年后减半征收2年,返还已缴纳营业税的50%。
民用航空企业高管人员及飞行员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先征后返。
27.免收金融部门在以资抵贷、抵贷资产变现办理资产过户、登记、抵押等事项过程中,所发生的土地注册登记费、土地变更登记费、土地抵押登记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机动车辆检测费和过户交易费。
28.对金融机构中高管人员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先征后返。
29.对各类文博展览和文体比赛营业税先征后返。
30.对旅游专业村和农牧民以“农家乐”、“牧户游”为主题开发的旅游项目,免征所得税,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31.对区内外旅行社开展的旅游包机业务,返还已缴纳营业税的50%。
32.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契税按现行1.5%的实际执行税率减半征收。
免征已购普通住房上市出售所涉及的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
33.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比例提高到80%,使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年限最高为20年,取消10%的贷款抵押金和收取的各种手续费。
34.在社区内新办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服务、体育健身等服务业所获得的收入,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35.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和社区老年活动场所等社区服务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6.科研单位、学校、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及科技人员根据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的需要,通过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方式提供有偿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7.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免征营业税和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38.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咨询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39.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经营学生公寓、餐饮和教师公寓等社会化后勤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0.新建文化企业及由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文化企业的,免征5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收管理程序进行报批,可免征房产税。
41.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
42.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农用小三轮、农用拖拉机免收公路运输管理费,养路费减半征收。
43.对于月营业额在1000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免征营业税,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就业政策44.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3年后减半征收3年。
45.对现有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3年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6.下岗失业人员新办的服务业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含5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5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47.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5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达不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48.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改制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49.对于事业单位通过机构改革兴办的服务型企业,吸纳原单位分流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服务业企业,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企业所得税,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价格、土地政策50.城市社区服务业电费按照居民收费标准执行。
51.经自治区及盟市批准的旅游景区的动力用电在分别计量的基础上,执行非普工业用电价格。
52.商贸流通企业使用的大型冷藏库(国储、自治区级冷藏库或大型企业建立的50吨以上的冷藏库),执行非普工业用电价格。
53.新办物流、配送企业用地和以原划拨土地为条件引进资金、设备建设的物流配送中心,减半征收土地出让金。
54.商贸流通企业对旧仓库设施进行易地新建物流配送中心的,原划拨土地由政府收回进行招标拍卖,所得收入按规定扣除政府土地收益和有关税费后,其余部分用于新建物流配送中心。
55.利用荒山、荒地、荒滩开发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服务业项目,5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土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除挂牌拍卖的土地);对企业范围内尚未利用的林地、湖泊等占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56.对新引进金融机构的办公、经营场所用地,减半征收土地出让金(除挂牌拍卖的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57.社会投融资建设的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和接待服务设施,减半征收新建景区景点的土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除挂牌拍卖的土地)。
58.对金融部门以资抵贷收回的闲置房地产,在未出售之前暂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59.对新建、扩建民办学校,各级政府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通过优惠政策取得的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60.社会投融资建设的体育馆、体育场、体育活动中心等设施,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