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财务部会计工作交接制度》V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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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是企业内部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目的是确保财务部门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在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中,涵盖了工作交接的前提条件、内容及步骤、责任分工以及交接后的监督与评估等方面的规定。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的示例,供参考。

一、前提条件1.确保交接人员具备相应的岗位能力和知识储备,能够顺利完成交接工作。

2.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安全性,遵守保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

二、内容及步骤1.确定交接时间交接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确保交接人员能够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和掌握工作内容。

2.制定交接计划交接人员应编制详细的交接计划,明确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所需材料和文件、交接对象及交接的时间节点。

3.交接资料准备交接人员应将需要交接的文件、报表、账册等相关资料整理清楚,并标注好交接顺序、重点事项和注意事项。

4.交接过程(1)双方共同参与交接人员和接手人员应共同参与交接过程,并在互相配合的情况下完成交接工作。

(2)逐项详细说明交接人员应对每个工作项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工作的背景、具体步骤、注意事项等。

接手人员需做好记录。

(3)问题解答和复核接手人员在交接过程中遇到问题,交接人员应耐心解答,并进行复核,确保工作的准确性。

5.交接后的处理完成交接后,交接人员和接手人员应共同进行工作审核,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正确性。

三、责任分工1.交接人员责任(1)编制交接计划,并按计划按时完成交接工作。

(2)清晰明确地说明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3)协助接手人员熟悉和掌握工作内容。

2.接手人员责任(1)全面了解和掌握交接的工作内容和程序。

(2)在交接过程中仔细记录,并就不明白的问题向交接人员及时提问。

(3)在接手工作后,持续进行巩固和提升,确保工作延续和提高。

四、交接后的监督与评估1.部门主管应对交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接手人员应定期向部门主管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从而能够及时纠正和改进。

财务部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部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部工作交接制度为确保会计人员岗位变动时,划清前任和后任的责任,保证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帐目不清、责任不明等混乱现象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第二条离岗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3、申请软件系统管理员注销自己的操作用户名。

4、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帐目,部门间财产物资帐,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5、编制移交清册。

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交接内容应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公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三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1、现金要根据帐簿余额进行点交,现金余额必须与帐簿余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少,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清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

4、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5、接管的会计人员庆继续使用移交的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移交清册一般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监交人一份。

接交人的移交清册要随会计档案一起保管,不得随意遗失。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环节。

2. 工作交接流程2.1 交接前的准备工作•将工作交接的原因、范围和交接的详细内容明确记录,并与上级主管沟通确认。

•制定详细的交接计划,包括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并向相关人员进行通知。

•准备相关的交接资料,包括工作手册、相关文件和记录、账务资料等。

2.2 交接过程1.交接双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对工作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2.积极解答新负责人的问题,并提供充足的支持和指导。

3.详细介绍各项工作的流程、注意事项和相关制度。

4.将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交予新负责人,并确保其理解相关内容。

5.协商确定交接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过渡的顺利进行。

2.3 交接后的跟进工作•新负责人对接收到的工作进行核对和整理,并制定工作计划。

•负责人对工作交接的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及时向上级进行汇报。

•针对工作交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3. 管理标准3.1 工作交接的要求•交接双方要保持有效的沟通,明确交接的内容和时间表。

•交接双方要全面掌握工作的流程和要点,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交接双方要保护工作涉及的机密信息,禁止泄露相关资料。

•交接双方要保持诚信和责任心,确保工作交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交接资料的要求•交接资料要详实、准确、完整,确保新负责人能够顺利进行工作。

•交接资料要进行分类和整理,便于新负责人的查阅和使用。

•交接资料要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4. 考核标准4.1 交接过程的考核标准•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交接。

•交接双方是否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联络。

•交接双方是否对所交接的工作内容进行全面的介绍和说明。

•新负责人是否能够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交接双方是否遵守保密和诚信原则,确保工作的安全性。

4.2 跟进工作的考核标准•新负责人是否按照交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工作。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一、引言为规范财务工作交接,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的财务工作交接。

三、工作交接流程1.前期准备工作(1)安排财务工作交接的时间和地点;(2)确定交接人员,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交接会议;(3)准备相关的交接文件、报表和资料。

2.交接会议(1)由交接人员主持会议,明确交接的目的、范围和流程;(2)交接人员详细介绍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财务软件的使用方法等;(3)接收人员提出问题和疑问,交接人员进行解答和说明;(4)确定交接的时间节点和截止日期;(5)在会议结束时,由交接人员总结会议内容并记录相关要点。

3.实际交接工作(1)交接人员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交接工作,向接收人员提供所有相关资料、文件和报表;(2)接收人员仔细核对交接资料,如果有问题或疑问,及时与交接人员沟通,协商解决;(3)接收人员根据交接的资料和信息,开始独立完成财务工作;(4)交接人员应随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接收人员能够熟悉并顺利完成工作。

4.跟踪和评估(1)交接完成后,相关部门应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2)对接收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四、注意事项1.交接人员应全面、准确地提供交接资料和信息,确保接收人员了解并能够顺利进行工作;2.接收人员应仔细核对交接资料,如有问题或疑问,及时与交接人员沟通,并协商解决;3.交接人员应随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接收人员能够顺利过渡并熟悉工作;4.交接过程中,应保持信息的保密性,不得将相关资料外泄;5.相关部门应对交接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五、附件1.财务工作交接流程图;2.相关交接文件、报表和资料的清单。

六、制度的执行本制度将由财务部门负责执行,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执行,并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支持。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公司财务人员。

三、职责1、移交人责任:(1)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

(2)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3)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2、接收人责任:(1)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

(2)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

(3)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3、监交人的责任:(1)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

(2)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四、工作内容及流程1、工作交接要求(1)财务人员因岗位调动、轮换、离职、职位代理、请长病假、休假期间(一周以上,且无法上网)等情况,必须办理工作交接。

(2)移交工作应当在交接人员的指导下,由接收人员继续完成。

(3)移交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交接准备工作(1)移交人应当在交接前,将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资产、文档资料等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

(2)移交人应当在交接前,将未了事项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写成书面材料。

(3)接收人应当在交接前,了解和熟悉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流程和相关规定。

3、交接手续(1)移交人应当向接收人说明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资产、文档资料等,并指导接收人进行核对。

(2)监交人应当对交接过程进行审核,并在交接完成后签字确认。

(3)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

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机密资料存档一份。

五、交接后的责任1、交接完成后,移交人对其原岗位的工作内容不再承担责任。

2、接收人对交接后的相关工作内容承担责任。

财务部交接制度范本

财务部交接制度范本

财务部交接制度范本一、目的为确保财务部工作顺利进行,规范财务人员变动岗位时的交接管理,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防止财务混乱现象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交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人员。

三、交接双方职责1. 移交人职责:(1)编制《财务部交接清单》,并按照清单逐项移交。

(2)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3)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4)协助接收人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2. 接收人职责:(1)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交接清单相符。

(2)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

(3)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4)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监交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四、交接流程1. 财务部内部交接(1)财务部人员在调动、轮换、离职、职位代理、请长病假、休假期间(一周以上,且无法上网办公)时,必须按照本制度办理交接手续。

(2)移交人应提前向接收人说明工作内容、流程和注意事项。

(3)移交人编制《财务部交接清单》,逐项列出需移交的资产、文档资料等。

(4)接收人按照清单核对移交人的资产、文档资料,确保真实无误。

(5)监交人对交接过程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 财务部与外部单位交接(1)财务部与外部单位进行业务往来时,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移交人应向接收人说明业务往来内容及注意事项。

(3)移交人编制《财务部交接清单》,逐项列出需移交的资产、文档资料等。

(4)接收人按照清单核对移交人的资产、文档资料,确保真实无误。

(5)监交人对交接过程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五、交接时限1. 财务部内部交接,移交人应在离职前完成交接手续。

2. 财务部与外部单位交接,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确定交接时限。

六、交接清单管理1. 交接清单应一式两份,移交人和接收人各执一份。

规章制度财务部交接制度

规章制度财务部交接制度

规章制度财务部交接制度财务部交接制度是指当财务部门内部发生人员变动或交接时,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一、前期准备工作1.人员安排:负责交接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经验,熟悉财务制度和相关流程。

2.内部通知: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有关交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

二、交接前的准备1.核对财务数据:(1)详细查阅相关财务资料,了解现有财务情况,并与前任进行核对。

(2)核对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交税金等核心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并进行记录备查。

(3)认真核对财务报表、凭证及原始凭证的准确性,如有问题应及时进行纠正。

2.清理财务档案:(1)整理财务档案,将过期的财务文件进行归档或销毁。

(2)认真核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补充或更正。

三、交接程序1.资产交接:(1)核对固定资产清册,了解固定资产的存放地点、使用情况和价值,并记录备查。

(2)清点现金、支票、银行存折等现金资产,确保无遗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确保其它财务资产的准确性,比如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

2.负债交接:(1)核对应付账款、应交税金等负债情况,确保准确无误,并记录备查。

(2)核对银行贷款、应付职工工资等长期负债情况,并记录备查。

3.凭证交接:(1)核对财务凭证的准确性,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2)查阅财务账簿,核对各项账目的准确性和记账情况。

4.报表交接:(1)认真审核财务报表,并对比前后交接的数据差异进行核对。

(2)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如有差异应协调解决。

四、交接后的工作1.顺利交接后,新负责人应复核和了解财务状况,继续推进后续财务工作。

2.及时更新相关财务数据和信息,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密切关注财务流程,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优化财务管理工作。

4.加强对新进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熟悉财务工作,并正确执行相关制度和规范。

五、交接制度的监督1.公司内部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定期对财务交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财务部会计工作交接制度范本

财务部会计工作交接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财务部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确保会计工作连续性,明确交接双方责任,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财务部所有会计人员的岗位调动、离职、退休、辞职等情况下的工作交接。

三、交接原则1. 依法交接: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确保交接工作的合法、合规。

2. 完整交接:交接双方应确保交接过程中,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电子数据等会计资料完整、准确、真实。

3. 明确责任:交接双方应明确交接过程中的责任,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4. 及时交接:会计人员离职前应提前通知财务部,做好交接准备工作,确保交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交接程序1. 提前通知:会计人员离职前,应提前一个月向财务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说明交接时间。

2. 交接准备:离职会计人员应整理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电子数据等会计资料,确保其完整、准确、真实。

3. 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交接手续:(1)填写《财务部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清单》,详细记录交接内容;(2)交接双方共同核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电子数据等会计资料,确认无误后签字;(3)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盖章,财务部负责人审批。

4. 监交责任:财务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监交工作,确保交接过程合法、合规。

五、交接内容1.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等。

2.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3.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 电子数据:包括会计软件数据、电子文件等。

5. 其他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文件、档案等。

六、交接责任1. 离职会计人员应保证交接的会计资料完整、准确、真实,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承担责任。

2. 接收会计人员应在交接过程中认真核对,发现错误应及时提出,并对交接后的会计资料负责。

财务部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整理版]

财务部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整理版]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正确性和合法性,使会计核算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根据财政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XXX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动和离职(一个月以上),必须在本部门负责人规定的期限内,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移交清楚,未办完交接手续,不得离开原工作岗位。

二移交前的准备工作第三条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应填制完毕;尚未回复的事项,应予以答复处理。

第四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上加盖本人名章。

第五条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有关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局面说明材料。

第六条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上应有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签字、盖章,还应列明监交人的姓名、监交日期,移交清册应列明双方交接的内容,包括:凭证、账表、公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及需说明的问题等。

三监交第七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监交或委托会计师监交;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部门领导人监交。

四业务交接的具体要求第八条会计人员业务交接,由移交人按照移交清册,逐项向接替人移交,接替人要逐项核对签收。

具体规定如下: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面余额清点移交。

如发生账实不一致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

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

银行对账单的余额调整表必须经银行签证;未达账项,必须单证齐全或已在截止期后作会计处理。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交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各明细账户余额与总账及有关账户必须核对相符;各种财产物资账面数与实物相符,如发生账实不符应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

对于移交的未了会计事宜,由接替人继续办理。

但在移交后又发现原移交人经办处理的会计业务有违犯赌徒制度和财经纪律的问题,其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接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另立新账,应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财务制度 工作交接

财务制度 工作交接

财务制度工作交接一、前言为了确保公司的财务工作顺利进行和保障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公司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财务制度。

财务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为了避免因人员调整等原因造成财务工作中断和数据错漏,制定了财务工作交接制度,规范和明确财务工作的交接流程和责任,以保障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财务工作交接流程1. 任何财务人员在离职前须提前与公司HR部门协商,并将离职事宜书面汇报至主管领导;2. 离职人员应按要求提前整理好个人工作档案,并将其备份存档;3. 离职人员在离职前需向接任者进行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个人工作情况的介绍,包括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成果等;b. 财务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巧;c. 未完结的工作和事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理方法;d. 财务文件资料的存放位置和归档方式;e. 相关会计凭证的处理方法和使用规范;4. 接任者需认真学习并掌握离职人员交接的相关内容,并在熟悉后向主管领导汇报;5. 主管领导在接到接任者的汇报后,对接任者进行确认和指导,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三、财务工作交接内容1. 财务制度和政策:离职人员应向接任者介绍公司的财务制度和政策,并加强对其理解和遵守的要求;2. 工作职责和内容:离职人员应向接任者介绍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包括负责的财务核算、报表编制、税务申报、费用支出等,确保接任者准确理解和掌握;3. 财务系统操作:离职人员需向接任者介绍公司的财务系统的使用方法、操作技巧和数据录入规范,包括账务处理、凭证录入、报表导出等;4. 未完结的工作:离职人员需向接任者介绍未完结的工作和事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理方法,确保接任者能够顺利继续并完成相关工作;5. 文件资料管理:离职人员需向接任者介绍财务文件资料的存放位置、归档方式和保管要求,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6. 会计凭证处理:离职人员应向接任者介绍会计凭证的处理方法和使用规范,包括凭证的填制要求、审核流程、备查规定等。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保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导致的财务流程混乱和错误发生,特制定本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财务工作的移交流程,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过渡和落实。

二、适用范围本财务工作交接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主管、财务经理以及其他财务工作相关岗位人员。

三、交接程序1. 准备交接材料交接双方应提前准备交接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财务主管或财务经理的工作手册、文件夹等财务系统的账号、密码等信息公司相关财务文件和报表交接事项清单,明确需要交接的具体内容2. 进行知识传递交接双方进行知识传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公司的财务制度和流程财务系统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财务报表的和分析方法重要财务事项的处理方法和流程3. 共同办公一段时间为了保证新接手人员能够熟悉工作环境和流程,交接双方在交接的一段时间内应共同办公,新接手人员应观摩和参与实际操作。

4. 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应填写《财务工作交接记录表》,详细记录交接事项、时间、内容等。

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归档。

5. 反馈和审查在交接完成后一段时间,对交接效果进行反馈和审查。

交接双方可以通过会议、讨论等方式,就交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和改进,不断提升交接的质量和效率。

四、责任与义务1. 交接人员的责任与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交接材料和信息积极配合新接手人员的培训和熟悉工作环境对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进行解答和指导完成交接记录表的填写和归档2. 新接手人员的责任与义务认真学习和掌握交接材料和信息提出问题并及时与交接人员沟通尊重交接人员的经验和建议,并进行和改进认真填写和归档交接记录表五、附则本财务工作交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变动。

对违反本制度的情况,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财务工作交接制度,敬请遵守!。

财务会计工作交接制度(3篇)

财务会计工作交接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变动、离职、退休等情况下的工作交接。

第三条财务会计工作交接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2. 全面性原则;3. 及时性原则;4. 安全性原则;5. 责任明确原则。

第二章交接准备第四条交接双方应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交接方应提前整理好交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2)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3)电子财务数据、软件等;(4)其他与财务会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2. 接交方应提前熟悉财务会计制度、工作流程等,了解交接方的财务状况。

第五条交接方应将以下事项告知接交方:1. 财务会计工作的基本情况;2. 财务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3. 财务会计工作中的风险点;4. 财务会计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第三章交接程序第六条财务会计工作交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前通知:交接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明确交接时间。

2. 交接准备:交接双方根据本制度第二章的规定,做好交接准备工作。

3. 交接会议:交接双方在公司指定的地点召开交接会议,由公司相关负责人主持。

4. 交接内容:(1)交接双方核对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确认无误;(2)交接双方核对电子财务数据、软件等,确保数据完整、准确;(3)交接双方确认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4)交接双方确认其他与财务会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5. 交接签字:交接双方在《财务会计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

6. 交接确认:公司相关负责人对交接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7. 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2)新任人员办理入职手续;(3)其他相关手续。

第四章交接责任第八条交接双方应承担以下责任:1. 交接方:(1)确保交接资料完整、准确;(2)对交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对交接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负责。

财务部交接制度范文

财务部交接制度范文

财务部交接制度范文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1交接双方确定交接时间和地点,并进行交接相关信息的沟通。

1.2由交接方负责准备相关的财务文件、账簿、报表及其他金融信息。

1.3由接收方负责准备接收财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系统权限。

二、交接过程
2.1交接双方共同核实现金、银行账户及其他财务资产的情况,并制
作清单。

2.2交接双方共同核对公司的财务文件、账簿和报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3交接双方共同核实公司未完成的财务事项,并确定后续处理方案。

2.4交接双方共同制定下一任财务主管的工作要点和事项。

三、交接后的工作
3.1接收方及时更新和维护财务文件、账簿和报表,并保证其准确性。

3.2接收方及时与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财务工作中的
问题。

3.3接收方制定并实施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3.4接收方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财务工作的进展和问题。

四、交接制度的执行
4.1企业要明确财务部交接制度的执行人员和责任人。

4.2交接制度的执行人员要按照交接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

4.3企业要定期进行财务部交接制度的自查和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和改进制度。

以上是一份财务部交接制度的基本内容,企业在实施时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财务部交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避免因交接不顺畅而产生的问题和风险。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模板范文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模板范文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模板范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财务工作交接程序,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交接,包括财务部门负责人与下属员工之间的交接,以及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交接。

第三条财务工作交接应遵循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及时完整、保密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工作交接制度,明确交接流程、交接内容和交接责任。

二、财务工作交接流程第五条财务工作交接分为初步交接、详细交接和最终交接三个阶段。

第六条初步交接:离职员工应向代理负责人报告离职情况,代理负责人负责安排初步交接工作。

第七条详细交接:离职员工应向代理负责人提供详细的工作资料和文件,代理负责人应详细核对并确认交接内容。

第八条最终交接:在详细交接的基础上,离职员工与代理负责人进行最终交接,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

三、财务工作交接内容第九条财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财务凭证、财务账簿、财务分析报告、内部管理制度、税务资料、银行资料、保险资料等。

第十条离职员工应确保交接的财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无遗漏。

第十一条代理负责人应核对交接的财务资料,确保其符合实际情况,无误。

四、财务工作交接责任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按时完成工作交接,对交接的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三条代理负责人应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安排并完成工作交接,对交接过程的合规性、顺利进行负责。

第十四条若离职员工未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交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若代理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安排工作交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财务工作交接记录与归档第十六条财务工作交接应制作交接记录,记录应包括交接日期、交接人员、交接内容、交接方式、交接确认人等信息。

第十七条交接记录应由离职员工和代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留存备查。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规范性,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主要有《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公司财务制度》、《公司各级财务人员职责和权限》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财务工作的部门和岗位。

三、交接程序1.交接发起方:如果财务人员因离职、调离等原因需要交接工作,应提前一个月向上级领导提交交接申请,等待批准后可以开始交接。

2.交接接受方:交接接受方应参与交接申请的审批过程,并准备好接受交接工作的相应准备工作。

3.交接时间:交接工作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4.交接内容: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财务资料:交接方应将财务资料以电子或纸质形式交接给接受方,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财务系统操作:交接方应将财务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等使用权限交接给接受方,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确保接受方能够熟练地使用财务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3)财务流程和制度:交接方应向接受方详细介绍公司的财务流程和制度,包括报销、付款、收款等相关业务流程,以及财务的管理要求和注意事项。

(4)财务事项的处理:交接方应向接受方交代正在进行中的财务事项,并说明处理的进度和方式,确保接受方能够顺利接手和继续处理。

(5)工作经验分享:交接方应向接受方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技巧,帮助接受方更快地适应工作环境和提高工作效率。

5.交接验收:交接完成后,接受方应向上级领导提交交接验收报告,报告中应包括交接情况的总结和对财务工作的安排和计划。

四、责任和制度监督1.交接发起方有责任将工作交接给接受方,并确保交接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交接接受方有责任认真接受交接工作,并按照交接方的要求和安排进行工作。

3.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交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解决交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4.公司领导有责任对交接工作进行最终审核和验收,并对交接结果负责。

会计人员工作移交制度(3篇)

会计人员工作移交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人员工作移交程序,确保会计工作连续性和财务信息真实性,维护企业财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会计人员因调动、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的工作移交。

第三条会计人员工作移交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完整、准确、连续原则;3. 及时、规范、有序原则;4. 责任追究原则。

第二章工作移交的范围第四条会计人员工作移交的范围包括:1.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2. 会计软件及相关资料;3. 会计凭证审核、账务处理、财务分析等工作成果;4. 会计凭证保管、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责任;5. 其他与会计工作相关的资料和事务。

第三章工作移交的程序第五条会计人员工作移交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申请与批准1. 会计人员因调动、离职、退休等原因需要工作移交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会计人员的工作移交申请进行审批。

二、移交前的准备工作1. 会计人员应整理好个人工作资料,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确保资料完整、准确、连续。

2. 会计人员应将会计软件及相关资料备份,并确保备份资料的安全。

3. 会计人员应将工作成果及责任进行梳理,确保移交过程中不出现遗漏。

三、工作移交1. 会计人员应将整理好的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接收人进行移交。

2. 接收人应认真核对资料,确认无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

3. 移交过程中,如发现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连续等问题,接收人应及时向会计人员提出,并要求补充、更正。

四、工作交接确认1. 会计人员与接收人应共同对移交资料进行确认,确保资料完整、准确、连续。

2. 确认无误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

五、工作移交后的工作1. 单位应妥善保管移交资料,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2. 单位应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检查,确保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财务部会计交接工作制度

财务部会计交接工作制度

财务部会计交接工作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会计工作的持续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使财务核算工作得以有序进行,根据财政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情况2.1 会计人员在岗位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完成会计工作的交接,未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进行工作调动或离职。

2.2 会计人员在暂时离职或因病无法工作时,财务负责人或公司领导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接替或代理,并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2.3 在暂时离职或病愈后恢复工作的会计人员,需与代理或接替人员完成交接。

2.4 如果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亲自进行交接的,会计人员可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委托人应对交接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3. 会计交接的基本程序3.1 准备工作3.1.1 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已处理的经济业务,如未制成会计凭证,需全部完成;•未登记的账目必须补齐,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处加盖经办人印章;•整理应交接的资料,并对未完成事项及遗留问题作出书面说明;•编制移交清单,列明需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与物品等内容。

若涉及会计电算化的,需在清单上注明相关软件及密码、数据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信息。

3.1.2 在财务负责人交接时,需向接替者详细介绍所有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及会计人员情况,对需移交的遗留问题要作出书面说明。

3.2 交接程序交接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移交清单的内容逐项进行交接。

3.2.1 现金应按账簿余额进行核对,不得短缺。

若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移交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查清并处理。

3.2.2 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需齐全完整,若有短缺,需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单上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2.3 银行存款账户余额需与银行对账单一致,若有未达账项,需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确保一致。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精选16篇)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精选16篇)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精选16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篇1一.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应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二.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所交工作。

三.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财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帐目的,应当登记完毕,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同时填写好“帐簿经管人员一览表”。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票据、文件、其他财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实行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财务软件、财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材料、实物等内容。

五.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

一般财务人员交接,由财务主管人员监交;财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监交,必要时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六.移交人员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收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交接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七.财务移交时,还必须将单位财务重要事项等,向接收人详细介绍,对未了事项,应当写书面材料。

八.接收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财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财务记录的连续性。

九.办理交接时,对于财务凭证和有关资料以及库存现金、票据等,移交人不得封包移交,接办人不得封包接收和保管。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3篇)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3篇)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是指财务人员在离职或调动之前,需要将自己的工作内容、相关资料和事项交接给新的财务人员,以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的具体内容:1. 交接准备:财务人员在离职或调动之前,要提前准备交接相关资料,包括各类财务报表、账簿、银行对账单、票据等。

2. 交接会议:财务人员需要与接替者进行交接会议,共同检查和确认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和资料清单。

3. 工作内容交接:财务人员需要详细说明各项工作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提供相关的模板或示范。

确保接替者可以顺利进行工作。

4. 信息系统权限转交:财务人员需要将自己在财务信息系统中的权限和账户信息进行转交或注销,以确保接替者能够正常使用系统进行财务操作。

5. 财务文件整理:财务人员需要整理和归档财务文件,确保所有文件和资料的存档完整性和易于查找。

6. 资产交接:财务人员需要将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清单交给接替者,并确认资产的具体位置和相应的使用情况。

7. 交接期限:财务人员和接替者需要确保交接的时间节点和期限,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过渡。

8. 交接确认:财务人员和接替者需要进行交接确认,确保交接工作的完成和准确无误,并签署交接确认文件。

以上是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过渡,确保财务信息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2)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中学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因财务人员离职或变动带来的工作中断和风险,制定本工作交接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中学财务人员在离职或变动时应遵循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财务工作持续运行,保护中学的财务安全。

第二章工作交接程序2.1 提前通知财务人员在离职或变动之前,需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负责人,以便组织工作交接和安排后续的工作。

2.2 工作交接计划财务人员在离职或变动前,需制定详细的工作交接计划,包括工作内容、交接时间、交接对象等。

财务负责人对交接计划进行审核并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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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目的
为了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正确性和合法性,使会计核算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根据财政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情形
2.1 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

2.2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财务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3 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2.4 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 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
3.1 准备工作。

3.1.1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3.1.2 财务负责人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3.2 交接。

交接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逐项进行交接。

3.2.1 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点交,不得短缺。

接替人员如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3.2.2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

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3.2.3 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3.2.4 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3.2.5 移交人员经管的印章、票据及其他会计用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3.2.6 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检查电子核算数据是否能正常运行,确认有关数字是否正确无误。

3.3 监交。

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以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3.3.1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

3.3.2 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3.4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公司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4. 移交后的责任
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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