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本国际法讲义(一至四章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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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本国际法讲义
(基础理论部分,第一至四章)
主要参考书目:
1、著作类
《奥本海国际法》第九版,罗伯特⋅詹宁斯阿瑟⋅瓦茨修订,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教材类:
《国际法》邵津主编,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国际法》梁西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
3、《国际法案例》陈致中,法律出版社
4、《国际公约与惯例(国际公法卷)》周洪钧等编,法律出版社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国际法的概念
一、概念
1、名称的由来
Jus jentium—万民法
格劳秀斯(Hugo Grotius 1583—1645年)的使用《战争与和平法》
Law of nations—万国法
边沁:International law 国际法
2、含义:国际法或称国际公法,是对国家在他们彼此往来中有法律拘束力的规则的总体,这些规则主要是支配国家的关系。
3、特点:
国际法与国内法之比较
不同之处:
主体和调整的对象;
制定方式;
效力范围;
实施方式;
4、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
二、国际法的法律性质
1、国际法不是真正的法律,只是国际道德准则?
2、国际法是弱法?
三、国际法效力的根据
1、自然法学派
代表人物:维多利亚、普芬道夫
一切国际法规则都只是自然法的一部分,国际法效力的根据就是自然法。
2、实在法学派
代表人物:宾克舒克、奥本海
国际法效力的根据不是抽象的人类理性,而是现实的国家承认或共同意志。国家的意志是国际法效力的根据。
共同同意不能作形式主义的理解。
3、折衷学派
代表人物:格劳秀斯、瓦特尔(Vattel)
《万国公法:或适用于国家和主权者的行为和事务的自然法原则》1758年
国际法效力的根据主要是自然法,是理性;其次是协定,是国家的共同同意。
4、新自然法学派
代表人物:劳特派特、狄骥
5、规范法学派
代表人物:凯尔森
6、政策定向学派
代表人物:麦克杜袼尔
7、马克思主义学派
第二节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一、国际法的产生与发展
1、产生条件:
若干国家同时存在;
这些国家进行交往与协作而形成各种国际关系。
2、发展阶段
古代和中世纪是国际法萌芽时期,近代是国际法形成独立的法律体系时期,现代则是国际法新的发展时期。
(1)古代国际法
古代希腊、印度、中国、罗马。
早在公元前1296年埃及法老和赫梯国王就缔结了一个可以说是最古老的同盟条约。
区域性国际法
(2)中世纪国际法
中世纪是欧洲的封建时期。
皇帝主世俗,教皇操灵界。国际法很少有适用的余地。
(3)近代国际法
近代国际法是近代国际关系的产物,其产生的主要条件是独立主权国家的兴起,其产生的标志是威斯特伐利亚公会(1643年—1648年)以及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署
国际法学的发展:
近代国际法之父
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对国际法的影响?
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项原则:国家主权原则、民族自决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
庇护权
人道主义待遇
(4)现代国际法
现代国际法是二十世纪以后逐渐形成的。
形成现代国际法的历史因素:
十月革命
国际联盟《盟约》国际常设法院
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战争权
国际法的编纂
《联合国宪章》的制订和联合国的成立
二、中国与国际法
1、春秋、战国时期即有国际法的盟芽或因素;
2、秦朝无国际法可言;
3、汉代以后没有形成新的调整国际关系的规则;
4、欧洲的国际法传到中国来是19世纪,林则徐禁烟时曾组织翻译瓦特尔的著作为《各国律例》,并加以运用;1864年,清政府同文馆总教习丁韪良把美国国际法学家惠顿的著作《国际法原理》一书译为汉文,为《万国公法》,这是介绍到中国来的第一本完整的国际法著作。
大沽口事件
5、国民政府时期
6、新中国成立以后
三、现代国际法的新发展
1、战后国际关系的新发展
(1)新独立国家的兴起
(2)国际组织的迅速增加
(3)国际经济关系的变化
(4)现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
2、现代国际法的新发展
(1)确认了一系列指导现代国际关系的新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2)国际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的扩大
(3)国际法内容的更新
(4)国际法的系统化、法典化
(5)国际法产生了许多新分支
练习:
国际法作为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其名称指的是()。
A、万民法
B、市民法
C、万国法
D、特殊国际法
国际法学史上第一部有完整体系的著作是《战争与和平法》,其作者是()。
A、英国国际法学家格劳秀斯
B、英国的边沁
C、荷兰学者格劳秀斯 D 、法国人孟德斯鸠
国际关系史上第一个正式使用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名称的学者是()。
A、沃尔夫
B、边沁
C、奥本海
D、宾刻舒克
预习:
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法的渊源与《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的关系?
第三节国际法的渊源
一、概述
国际法的渊源是指有效的国际法规范表现的形式。
二、国际法的主要渊源
(一)国际条约
(二)国际习惯
国际习惯是各国在反复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国际习惯的构成有两个要件:
1、通例之存在(或称物质因素、一般性因素)
2、通例被各国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确信、心理要素、主观要素)
法律的发展经历了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过程,国际法也不例外。
三、国际法的其他渊源---一般法律原则
即各个法律体系的某些共有的原则。
四、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助资料
(一)司法判例
(二)国际法学说
(三)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决议
(四)准条约和软法
练习:
形成国际习惯需要具备的要素为()。
A、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
B、通例的存在
C、主观因素
D、大国的同意
2、国际法的渊源包括()。
A、一般法律原则
B、国际法院判例
C、联合国安理会决议
D、国际习惯
2、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是()。
A、国际条约
B、国际习惯
C、一般法律原则
D、公法家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