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规则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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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建设面积的计算,主要是根据建筑物所在城市人防重点城市的分类,建筑物的性质,地板和地基的埋深确定和计算的。,以及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区域。
太原市拟建区域的组成太原市建的民用建筑包括A + B + C:
根据一楼的面积计算出十个以上的楼层;
B层以上的建筑物按总建筑面积的5%计算;
C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按地下建筑总面积的15%计算。
一个项目中有8个地面建筑物,一楼总建筑面积为7600平方米;讲台商店共有3层,总建筑面积为17,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共有两层,地下总建筑面积为18,000平方米。
建设面积为7600 + 17000 * 5%+ 18000 * 15%=11150㎡
差异:
太原市法规规定,应将地下建筑总面积的15%建设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省级法规没有规定。
“一法两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防法》,《山西省人防工程建设条例》和《太原市人防工程管理条例》。
《民防法》第三章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山西省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在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教育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域,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同时建设防空地下室:
(1)建造一幢新的民用建筑,该建筑的楼层超过10层或深于3米以上,并根据建筑面积不少于1楼的建筑面积,建造一个防护等级大于6的防空地下室。地面;
(2)除第一款规定的民用建筑和其他民用建筑以外的住宅建筑,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5%进行防空建设地下室防护等级大于6;
(3)在开发区,工业园区,教育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地区新建民用
建筑,并按计划的2%至5%,重点建设防护等级为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总建筑面积;
(四)在第一节规定的重点城市以外的重点城市新建居民住房,并按建筑面积不少于一楼的标准建设防护等级为6B的防空地下室;
(五)在重点城市的危房建筑物的拆除和重建,为人民群众提供预防和控制,应按建筑面积不少于重建房屋二层的要求,建设防护等级为6B的防空地下室。
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范围具体划分为:一流的人防重点城市按5%建成;按4%的比例建设了两个主要的人防城市。按3%的比例建设了三种人防重点城市。其他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按2%的比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