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区检修规程(版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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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MW机组氨区系统检修规程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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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化工机械企业对液氨压力容器进行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氨供应系统检修的排空置换要求、气体检测标准、检修作业安全要求、液压试验要求、气密性试验要求、以及真空置换要求等。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应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在用压力容器检查规程》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3.定期检验规定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查、内外部检验和耐压试验。外部检查的间隔周期为每年至少一次;液氨储罐的内外部检验,每隔六年至少一次;耐压试验每10年至少一次。

4.排空置换

液氨供应系统检修前,必须进行排污处理,将罐体和管道内介质排空,并用氮气或水置换,卸去安全阀。排空置换的操作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4.1按照SCR系统的正常运行所需氨量,将液氨储罐、液氨蒸发器、气氨储罐及管道内的气氨排放到SCR入口烟道。

4.2氨供应系统内的气氨不能全部排尽,储罐、蒸发器、缓冲罐及管路内存有一定压力。打开各管路段上的排放截止阀,将残余气氨/液氨排放到废水箱内吸收。

4.3排放过程中,当压力降低到接近常压时,从液相管注入工业水,直至水从气相管排出为止。打开排放阀,将水排放到废水池。

4.4置换后的罐体,卸下人孔盖板,在作业前30分钟内应对罐内气体采样分析,并达到下列要求:氧含量18%-22%;氨含量<30mg/m3。

5.检修作业安全要求

5.1安全隔离

5.1.1在易燃、易爆系统进行动火作业或罐内作业,该检修的设备、管道必须用盲板隔绝或卸下一段管道隔绝。

5.1.2抽加盲板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绘制盲板图,并编号、登记、落实到人。抽加盲板应在系统卸压后保持正压时进行。检修人员配备适当的防毒面具和灭火器材,并挂盲板标志牌。

5.2动火作业

5.2.1动火作业必须遵守化工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5.2.2动火作业前的隔绝、清洗、置换准备工作是安全动火的关键。应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大修时应将设备、管道内的可燃易爆有毒介质排净,再用空气置换,分析合格。

5.2.3罐内照明,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伏的低压防爆灯。

5.2.4在罐内动火作业,除了执行动火规定外,还必须符合罐内作业条件,有毒气体浓度低于国家规定值。焊工离开作业罐时不准将焊(割)具留在罐内。

5.2.5动火作业的其他要求按《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5.3罐内作业

5.3.1进入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许可证。入罐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隔离、清洗、置换的规定。做到物料不切断不进入;清洗置换不合格不进入;行灯不符合规定不进入;没有监护人员不进入;没有事故抢救后备措施不进入。

5.3.2入罐作业前30分钟取样分析,氨浓度及氧含量合格方可进入作业。一般情况下应保证罐内自然通风,必要时应采取工业压缩空气强制通风。

5.3.3进入氨罐内作业时,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毒面具。在作业过程中注意检修环境的变化,如有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进入设备作业后,应每隔2小时取样分析一次气体成份。

5.3.4在检验过程中,必须在容器外有专人监护,并有可靠的联络措施,密切内外联络。

5.3.5参加检修的作业人员,除了遵守本系统、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本专业的有关安全规范,并接受检修现场安全监督。

5.4检修后的安全检查要点

5.4.1检修结束后,各级项目负责人认真检点检修项目、检测项目、探伤项目是否遗漏,归纳检修记录档案。

5.4.2设备、容器、管道内应不遗留工具、材料,无堵塞物品。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按盲板图抽取盲板。

5.4.3一切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状态。

5.4.4检修现场、地面清理干净,脚手架、临时电线等全面清理,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4.5按规定方案进行试压、试漏、试安全阀、试仪表和联锁装置。按规定进行全面检修质量验收。

6.检修后SCR启动前要求

氨供应系统大修后,在启动SCR前,还需要顺次进行水压试验、吹扫、气密性试验、置换、充氨等5个程序。

6.1水压试验

6.1.1试验要用经过检验合格的至少2只、量程为试验压力1.5-2倍、精度等级不低于1.5级的压力表。压力表刻度盘上应划有红线,指出规定(最高)试验压力。

6.1.2往液氨储罐内注水时,罐体上部阀门应打开,使罐内的气体不断排出,保证罐体充满水,试验的水温不低于5℃。

6.1.3试压时罐体外表面应保持干燥,罐体壁温与液体温度接近时才能缓慢升压至设计压力2.16MPa。确认无泄漏后,继续升至规定的试验压力3.0MPa,保压30分钟,然后降至试验压力的80%,保压30分钟进行检查,超过30分钟即为合格。

6.1.4液氨蒸发器后设备的水压试验最高压力为1.0MPa。测试方法同液氨储罐。

6.1.5试压时,禁止带压紧固螺栓。罐内压力超过工作压力后,试验人员不准靠近罐体,以免破裂伤人。

6.2吹除

6.2.1水压试验完成后方可进行吹除工作。吹除气源用工业压缩空气,压力加至0.6MPa。

6.2.2吹除工作要求连续吹除,反复吹除多次至合格为至。

6.2.3吹除程序为:进氨管线、液氨储罐至蒸发器进口管线、蒸发器至缓冲器出口气氨总管、气氨总管至炉前喷氨截止阀、液氨储罐至压缩机气液分离器、各排

气管线至废水箱。

6.2.4吹除工作结束后,应对废水箱和废水池进行清理,并放水冲洗干净。开废水泵将水排放到废水处理工厂。

6.3气密性试验

6.3.1气密性试验应在液压试验合格并吹扫完毕后进行。

6.3.2气密性试验应采用洁净干燥的空气,气体温度不低于5℃。

6.3.3蒸发器后设备的设计工作压力为0.2MPa,用气源加压至0.6MPa查漏,保压12小时压力基本不变为合格。

6.3.4液氨储罐的正常工作压力为1.475MPa,设计压力为2.16MPa。首先用压缩空气加压至0.6MPa初步查漏,然后用卸氨压缩机加压至1.6MPa查漏;最后加压至2.16MPa,查漏并保压6小时;如果6个小时内压降变化在0.3MPa范围内,继续保压12小时,如果压力基本不变,则液氨储罐的气密性合格。

6.3.5查漏方法为涂抹肥皂水,要求无气泡冒出。

6.4真空置换

6.4.1置换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指挥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乱动本装置设备、阀门、仪表及安全防护设施。

6.4.2关闭所有通向废水箱的阀门、关闭所有放空阀、排污阀、压力表根部阀、关闭炉前喷氨截止阀。

6.4.3打开氨系统的其它所有阀门,构成一个大的容器。

6.4.4停用所有自控仪表,改为手动操作。

6.4.5启动卸氨压缩机抽真空,负压抽至-650mmHg(-86.7kPa)停压缩机。前2个小时系统压力保持不低于-400mmHg,以后基本保持不变(<50mmHg)为合格。

6.4.6所有阀门抽真空后不能再动,待液氨槽车到达后再一次进行抽真空操作。

6.5卸氨

6.5.1关闭液氨储罐向蒸发器供氨阀门,参照“氨区氨槽车卸氨操作卡”进行卸氨。

6.5.2用酚酞试剂对可能的泄漏点(仪表接头、法兰、活接头等)反复检查,确保无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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