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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教育学考研必背知识精华版——教育学原理之三

七、课程

(一)课程与课程理论

1.课程的定义:①课程即教学科目;②课程即教学经验;③课程即文化再生产(鲍尔斯、金蒂斯);④课程即社会改造的过程(弗雷尔);⑤美国学者古德莱德讲课程分为理想的、正式的、领悟的、实行的和经验的五类课程;

2.课程与教学的关系:①大教学小课程论,其代表是联和我国教育者;②大课程小教学论,在北美比较普遍;事实上两者小异,课程和教学是目的和手段的关系;课程与教学既有关联,又是各不相同的两个研究领域;课程强调每个学生及其学习的围,教学强调教师对学生引导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看作是容和形式的关系;

2.课程理论流派:

(1)知识中心主义课程论,又称为学科中心课程论,以斯宾塞、赫尔巴特和布鲁纳为代表,主学校教育应以学科分类为基础,以学科知识为中心,以掌握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规律和相应的技能为目标;代表理论是要素主义(巴格莱)和永恒主义(赫钦斯);

(2)社会中心课程理论,又可以称作社会改造主义课程论,以布拉梅尔德为代表,认为应该把课程的重点放在当代社会的问题、社会的主要功能、学生关心的社会现象,以及社会改造和社会活动计划上;其核心观点在于课程不应该帮助学生去适应社会,而是要建立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和社会文化;其特点一是主学生尽可能多地参与到社会中去,二是以广泛的社会问题为中心;

(3)学习者中心课程理论,主要包括经验主义课程论(杜威)和存在主义课程论(奈勒);

(二)课程类型

1.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

(1)学科课程,就是根据教育目标和受教育者的发展水平,分别从各门科学中选择部分的容,按照学科的逻辑来制定课程标准,编写教科书,安排教学顺序和课时数,分科进行教学的课程;其特点在于①分科设置;②按照学科知识的逻辑结构来安排容进度;③强调教师的系统讲授;其优点在于①知识的逻辑性和系统性;②知识的完整性;③便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缺点在于忽视了儿童的兴趣,压抑了儿童的主动性;

(2)活动课程,就是从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儿童的经验为基础,以各种不同形式的一系列活动组成的课程;其基本特点①强调学生的自主性和主动性;②强调通过学生自己的实践活动获得直接经验;③强调训练学生的综合能力及个性的养成;其缺点在于学生的知识获得不系统,基本技能训练比较缺乏;

(3)两者的对比①在目的方面,前者重视的是传授人类长期实践积累下的知识经验的精华,而后者重视的是通过学习者的获得包括直接经验和直接感知的新信息在的教育性经验;②在编制方面,前者重视学科的在逻辑结构,后者重视的是各种有教育意义的学生活动的系统性;③在教学方式方面,前者以教师讲授为主,后者以学生自主的实践交往为主;④在评价方面,前者重视终结性评价,后者重视过程性评价;

2.综合课程与分科课程:①分科课程即学科课程;②综合课程又称为广域课程、融合课程,是与分科课程相对应的一类课程,它打破传统的从一门科学中特定容构成课程的做法,根据一定的目的,从相邻相近的几门科学中选取容并将这

些容相互融合构成课程;坚持知识统一的观点,通过综合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把某一学科的知识运用到其他学科,不同学科的相关知识就可以互相强化,学习效果就会得到加强,学生更能充分地理解和把握各门学科的要领、原理和方法之间的异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会人类知识的综合性,并在学习种形成正迁移,促进其他知识技能的学习;而且综合课程比较容易切近生活;

3.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必须课程是根据学生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定的每一个学生都必须学习的课程;选修课程是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和爱好而开设的可供学生自由选择的课程;

(三)课程编制

1.泰勒原理:泰勒提出的四大课程基本问题,即①学校应努力达成什么目标

②提供哪些的教育经验才能实现这一目标?③如何有效地组织这些教育经验?

④如何确定这些教育目标是否达到?可以讲抬了的课程编制过程简化为确定课程目标→选择学习经验→组织学习经验→评价学习结果;对教育目标的选择必须考虑到学科的逻辑、社会的要求和学生的心理发展逻辑三方面;

2.课程计划、课程标准与教材:①课程计划,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体现了国家对学校的统一要求,是组织学校活动的基本纲领和主要依据;包括教学科目设置、学科开设的顺序、课时分配、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等;②课程标准,是课程计划中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有关学科教学容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了学科的教学目的与任务,知识的围、深度和结构,教学进度以及有关教学法的基本要求;③教科书,是课程标准的具体化;

3.课程目标:

(1)概念。课程目标是课程本身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和意图,规定了学生在通过课程学习以后,在德智体等方面期望达到的程度;它是确定教学方法和教学目标的基础,是指导整个课程编制过程最为关键的准则;

(2)课程目标的来源有学生的心理发展逻辑、学科的逻辑、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具体的培养目标以及社会的需要四方面;

(3)课程目标与培养目标、教学目标的关系是培养目标>课程目标>培养目标;

(4)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学。1956年,美国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布卢姆立足于教育目标的完整性,制定了教育目标分类系统。他提出把教育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三个目标领域,并按照由低到高、由简到繁的顺序把每个目标领域再细分为多个层次和水平①认知领域(知识、领会、应用、分析、综合、评价)②情感领域(接受、反应、价值化、组织、价值或价值体系的性格化)③技能领域(知觉、定向、有指导的反应、机械动作、复杂的外显反应、适应、创新);

4.课程的围与结构:课程结构可分为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科书;课程的围可分为

(1)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

(2)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课外活动

(3)分科课程、综合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

5.课程实施:课程实施是指把课程计划付诸实施的过程,它是达到预期的课程目标的基本途径;课程实施的取向指对课程实施过程本质的不同认识以及支配这些认识的相应的课程价值观;

(1)课程实施的取向①富兰、辛德的实施取向分类包括忠实取向、相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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