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文)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文)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进一步健全中国共产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组织对党员的领导,按照党章党规的要求,准确把握党员发展工作的方向,本工作细则据此制定。
第二条党员发展是指吸收符合条件的群众加入中国共产党,培养壮大党员队伍,为党的事业提供强大的组织力量。
第三条党支部是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党员发展工作的责任。
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各级党支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申请入党第四条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无党派人士,拥护党的纲领,愿意参加中国共产党,且具备党员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五条党员基本条件包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
第六条申请入党的个人应当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书面入党申请,写明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加入党组织的动机以及党员基本条件的具体体现。
第七条党支部应当按照程序,组织开展申请入党人员的考察和审查工作。
对于申请入党的个人,党支部有权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征求有关组织和个人的意见。
第八条党支部应当审查申请入党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作风、组织观念等方面的表现,对符合党员基本条件并有发展潜力的人员,应当予以通过。
第九条党员发展工作应当注重选拔并吸收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同时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第三章入党宣誓第十条申请入党的个人经党支部同意后,应当参加组织的入党宣誓仪式。
入党宣誓是一种庄重的仪式,要求申请入党人员恪守党员宣誓中的庄严承诺。
第十一条入党宣誓内容包括:郑重宣誓,庄严承诺,表达对中国共产党的忠诚和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念。
第十二条入党宣誓应当在党支部组织的正式会议上进行,全体党员作为见证人。
入党宣誓的仪式安排应当严肃庄重,以彰显党员身份的尊贵和党员承诺的高度。
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
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一、学生党员发展标准作为学生党员,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才能被认定为合格的党员。
以下是学生党员发展的标准:1. 政治标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具备良好的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
2. 学习标准: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实践标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关心集体利益,为学校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4. 奉献标准: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5. 品德标准: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学生党员发展流程学生党员的发展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入党:符合党员发展标准的学生可以向所在学校的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和发展党员的材料。
2.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经过初步审查合格的学生将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进行为期一年的培养教育。
期间,入党积极分子需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章党规,同时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
3. 发展对象确定: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满后,党组织将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和评议。
经过考察和评议合格的学生将确定为党的发展对象。
4. 发展对象教育:党的发展对象将进行为期一年的发展对象教育。
期间,发展对象需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
5. 党员预备期:发展对象经过发展对象教育期满后,党组织将对其进行考察和评议。
经过考察和评议合格的学生将进入党员预备期。
6. 党员宣誓:党员预备期结束后,党员候选人需要参加入党宣誓仪式,并进行庄重的入党宣誓。
7. 正式党员:完成入党宣誓后,学生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并享有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总结: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对学生党员的发展起到了规范和指导作用。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作为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推动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学生党员队伍的建设,培养优秀的党员干部,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要求1.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党员的个性化发展,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 坚持党员先进性与学生特点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4. 坚持团结和匡助学生党员,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党员的全面发展。
三、具体措施1. 培养党性意识- 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党课学习,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加强对党的性质、宗旨、纪律的理解和认同。
- 组织学生党员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开展主题党日、党员谈心谈话等形式,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
- 鼓励学生党员参预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
2. 提高理论水平- 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 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等活动,拓宽学生党员的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
- 鼓励学生党员积极参预科研项目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党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加强组织建设- 完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党员管理制度和组织纪律,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组织引导和监督管理。
- 加强学生党员组织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学生党员组织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学生党员组织的健康发展。
- 加强学生党员组织与校园其他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参预和发挥作用。
4. 增强实践能力- 组织学生党员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社会调研、志愿服务等实践项目,培养学生党员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 鼓励学生党员参预学生会、社团组织等校园活动,提高学生党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
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禁突击发展,严防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引导第四条党员发展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总支或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党总支应通过举办二级党校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师生宣传党的政治主张、传播党的知识,提高其对党的认识,引导其中的先进分子向党组织靠拢。
第六条申请书的提出及基本要求。
教职工和学生应向所在单位(班级)的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应反映申请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了解,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坚定信念,对共产主义事业有必胜的信心,应体现出高等院校师生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
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一般应在15天内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谈话的主要内容是: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入党动机,予以鼓励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第七条党组织要对入党申请人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帮助和引导。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八条符合《党章》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递交入党申请书者,是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础人选。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要求及程序是:(一)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满一季度且各方面表现优秀者,经团组织推荐,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预备人选。
(二)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拟定人选名单。
(三)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四)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对群众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对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指在高校和中小学等教育机构中,针对学生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细则,包括目标、任务、内容和流程等方面的要求。
二、目标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和发展优秀的学生党员,使其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具体目标包括:1. 培养学生党员的党性观念,提高其党员意识和党员责任感;2. 培养学生党员的理论水平,提高其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3. 培养学生党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其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合作能力;4. 培养学生党员的实践能力,提高其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任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任务是根据党员发展规划和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包括:1. 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数量和质量;2. 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3. 加强学生党员组织生活,提高其组织观念和纪律性;4. 加强学生党员的实践锻炼,提高其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四、内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党员发展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党课、党员培训等形式,宣传党的理论和政策,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
2. 党员组织生活:组织开展党员大会、党员活动日等活动,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提高组织纪律性。
3. 党员实践锻炼:组织党员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党员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4. 党员发展考核:对学生党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党员发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帮助和指导。
五、流程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入党申请: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第一步是学生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
2.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经过党支部的审查和培养,符合条件的学生将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接受一定的培训和考核。
3. 党员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和教育后,参加党的预备党员培训,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
独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现状及对策分析
598) 10 5
要 ] 大学生 中开展入 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是 高校 党建的一项经常性 的基础工作 , 在 也是 高校教育的重要 组成部 分。加 强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 是保证 党员发展质量 的关键 。 以北京理工 大学珠海学院党 员培训 为例 , 对大学生入 党积极分子培养现状 和存
在 的 主 要 问题 进 行 分 析 研 究 , 并就 加 强和 改进 培 训 工作 的 对 策 进 行 探 讨 。
( ) 一 部分 学 生缺 乏 主 动性
在 大学生 中开 展入 党积极 分 子培养 工作 是高 校党
建 的一 项经常性 的基 础工作 , 也是高 校教育 的重要 组成 部分 。做好 这项工作 , 于建设 和培 养高素质 的学 生 队 对 伍 , 持党 的先 进性和 纯洁性 , 强党组织 的凝 聚力 和 保 增 战斗力 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 , 北京理工 大学珠海学 院党
海学 院发展 学生党员工作 实施细则》 ,制定 此细则就 是 为了更合理 、 更规范我校发展 和培 养党员。同时 , 培 党课
训 班 由原来 的一年一次调整 为一年两次 的党 课培训 , 也
[ 收稿时 间】 0 2 0 — 2 2 1— 3 0 [ 基金项 目] 东省 高等学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 20 广 0 9年度 思想政 治教育课题( 课题批准号 :0 9 z 3 ) 2 o z 0 2 成果。 [ 作者简介 ] 马荣 , (9 4 )新 疆乌鲁木 齐人 , 女 1 8一 , 助理经济师 , 究方向为学生党员管理工作。 研 6 9
是从实际 出发 , 为了提供更多的机会给那些有 意愿加人 中 国共产党的同志们。
高等教育 中 占有举足轻重 的地 位 , 独立学 院的人才培 养
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禁突击发展,严防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引导第四条党员发展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总支或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党总支应通过举办二级党校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师生宣传党的政治主张、传播党的知识,提高其对党的认识,引导其中的先进分子向党组织靠拢。
第六条申请书的提出及基本要求。
教职工和学生应向所在单位(班级)的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应反映申请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了解,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坚定信念,对共产主义事业有必胜的信心,应体现出高等院校师生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
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一般应在15天内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谈话的主要内容是: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入党动机,予以鼓励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第七条党组织要对入党申请人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帮助和引导。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八条符合《党章》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递交入党申请书者,是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础人选。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要求及程序是:(一)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满一季度且各方面表现优秀者,经团组织推荐,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预备人选。
(二)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拟定人选名单。
(三)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四)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对群众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对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指针对大学生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旨在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党性修养和组织观念,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发展对象1. 在校学生党员:指已经入党的在校学生。
2. 豫备党员:指已经通过豫备党员培养教育的在校学生。
三、发展流程1. 入党申请:在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第一步是学生党员的入党申请。
学生党员应向所在学校党委递交入党申请书,并提交个人的入党思想汇报和党内推荐人的意见。
2. 入党积极份子培养:根据入党申请的情况,学校党委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党员进行培养。
培养期间,学生党员需要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并通过考试。
3. 豫备党员培养:经过入党积极份子培养后,学生党员将进入豫备党员阶段。
在此期间,学生党员需要参加豫备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史,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通过豫备党员考核。
4. 正式党员发展:豫备党员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后,将进入正式党员发展阶段。
学校党委将根据豫备党员的表现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转为正式党员。
四、发展标准1. 入党申请标准:学生党员的入党申请应符合党章和学校党委的相关规定,个人的入党思想汇报应真实、深入、具体,党内推荐人的意见应真实、客观、有针对性。
2. 入党积极份子标准:入党积极份子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党和人民,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3. 豫备党员标准:豫备党员应在入党积极份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党史,熟悉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工作方法,具备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
4. 正式党员标准:正式党员应在豫备党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觉悟,具备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在党的各项工作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发展工作的保障措施1. 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应加强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
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央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一年级到二年级上学期,每班都有党员;二年级到三年级上学期,每班建立党小组;三年级到四年级,有3名以上(含3名)正式党员的班级及时建立党支部”的目标,做到均衡健康发展。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重点抓好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加强实践锻炼、严格入党程序等重要环节,防止降低标准,反对相互攀比,确保新党员质量。
第四条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抓紧抓好。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第五条党支部要及时指导有入党愿望的学生写好《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为什么要求入党?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本人的政治信念、成长历程(家庭主要成员与社会环境对自己的影响)和思想、工作、学习、守纪等方面的表现及存在的主要缺点。
3、争取入党的决心和措施。
《入党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联系本人思想实际,不要空洞的议论和表态,争取入党的措施要具可操作性。
第六条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1、自愿申请入党,入党愿望较强烈。
2、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党的章程,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3、关心集体,有奉献精神,认真负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学生党员发展转正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转正实施细则为保证我院学生党员的发展质量,在推优入党过程中,学生党员发展对象除了符合《党章》和《XX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外,还需符合以下标准:一、党员发展标准(一)基本标准1、党员评议和班级评议较好;2、党校结业成绩达到合格;3、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4、所修课程(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各科必须合格;5、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活动;6、积极参加学生工作;(二)分年级细化标准1、一年级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2、二年级成绩标准:(1)、学习成绩班级前10名;(2)、综合测评班级前15名;(3)、英语须过四级;3、三年级成绩标准:(1)、学习成绩班级前15名;(2)、综合测评班级前20名;(3)、英语须过四级;4、四年级成绩标准:(1)、学习成绩班级前20名;(2)、综合测评班级前25名;(3)、英语须过四级;(三)、优先考虑条件1、获党校优秀学员等优秀个人荣誉称号;2、组织参加活动、获校级以上奖励;3、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4、学生工作能力突出;5、思想汇报量多、质高;6、英语四级过600分、六级分数较高(针对大二以上年级);7、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一票否决制1、必修课程出现挂课情况;2、严重违反校级、院级规章制度,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3、英语四级未通过(针对大二以上年级)。
二、预备党员按期转正条件(一)、高中阶段成为预备党员的学生转正,应具备以下条件1、学习成绩班级前10名;2、综合测评班级前12名;3、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4、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活动;5、积极参加“五导”帮扶工程。
(二)、大学阶段成为预备党员的学生转正,应具备以下条件1、保持积极的学习状态和良好的学习成绩;2、积极加强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理论知识的学习,并完成高质量的思想汇报;3、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活动;4、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和“五导”学习帮扶工程。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指在高校、中学等教育机构中,对学生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管理的工作。
为了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
二、目标1. 培养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其成为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 强化学生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增强党员的组织认同感和责任感。
3. 培养学生党员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提高其组织动员和群众工作能力。
三、内容1. 党课教育学生党员应每学期参加一定学时的党课教育,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党课教育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2. 实践锻炼学生党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
通过实践锻炼,学生党员能够增强实际工作能力,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组织生活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主题党日等活动。
通过组织生活,学生党员能够增强党性修养,加强集体意识,共同探讨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
4. 考核评议学生党员应按规定参加党组织的考核评议工作。
考核评议内容包括学习成绩、思想表现、组织纪律等方面。
考核评议结果将作为学生党员是否继续留党的重要依据。
四、要求1. 学生党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忠诚党的事业。
2. 学生党员应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和安排,积极履行党员义务。
3. 学生党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的学生党员形象。
4. 学生党员应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注重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关心社会热点问题。
五、管理措施1. 学校党委应建立健全学生党员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流程。
2. 学校党委应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培养和教育,定期开展党课教育和组织生活,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实践平台。
“95后”大学生入党动机调查分析及对策研究——基于珠海市高校的实证调查
[摘要]在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如何端正当代大学生入党动机直接关系到党员的发展质量。
随着经济全球化、网络信息化的不断深入,文化和思想传播的多样化和价值观的多元化时刻影响着当代大学生,特别是“95后”年青一代的入党动机。
基于这样的背景,以珠海市高校大学生作为调查对象,通过问卷调查法收集资料,并对问卷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95”后大学生;入党动机;对策[中图分类号]G64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0603(2018)34-0182-02“95后”大学生入党动机调查分析及对策研究———基于珠海市高校的实证调查蔡运记1,卢义2(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生工作处,广东珠海519088;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务处,广东珠海519088)学生党员培养是高校党建工作的永恒主题,学生党员的培养直接关系到高校对于人才的培养。
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95”后大学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文化和思想的影响。
国际上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日趋发展,大学生面临着大量西方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的巨大冲击;从国内来看,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大学生经受着政治信仰、价值取向等方面的极大考验,当代大学生入党动机已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一、“95”后大学生入党动机类型分析(一)价值实现动机型根据对个人价值实现是否是大学生的入党动机以及其影响程度的调查显示,在入党动机方面,以0分为最低,10分为最高,超过50%的调查对象认为为了价值实现的程度在7分以上,同时还有32.5%的调查对象认为为了价值实现的程度有4~6分。
数据充分说明被调查对象入党动机中为了价值实现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二)信仰引领动机型根据对信仰引领是否是大学生的入党动机以及其影响程度的调查显示,在入党动机方面,以0分为最低,10分为最高,有49%的调查对象认为受到信仰引领程度在7分以上,还有31.1%的调查对象认为受到信仰引领的程度为4~6分。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1. 引言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党在高校中加强组织建设、培养优秀党员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学生党员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制定本实施细则。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性和服务意识,推动学生党员在学习、工作和社会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2 原则2.2.1 党委领导、学生党支部组织实施;2.2.2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2.2.3 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与组织生活相结合;2.2.4 实行分类指导,因材施教。
3. 学生党员发展的程序3.1 入党申请3.1.1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由学生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党员候选人应向所在学生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3.1.2 入党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入党动机、政治表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介绍。
3.2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3.2.1 学生党支部根据入党申请书和个人表现,经过组织评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2.2 入党积极分子的评议应当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质性评价。
3.3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3.3.1 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和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3.3.2 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学生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3.4 发展对象的确定3.4.1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后,由学生党支部组织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发展对象。
3.4.2 发展对象的考察应当全面、客观、公正,注重实践表现和党性修养的评价。
3.5 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3.5.1 发展对象应参加党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和组织纪律性的培养。
3.5.2 发展对象应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内法规。
3.6 党员的确定3.6.1 发展对象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后,由学生党支部组织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为党员。
3.6.2 党员的确定应当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的要求进行,注重政治表现和组织观察的评价。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在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方面的重要工作之一。
本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提高学生党员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二、学生党员发展流程1. 入党申请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第一步是学生提交入党申请。
学生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在线提交申请表格的方式向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提出入党申请。
申请表格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入党动机和个人发展计划等内容。
2.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学校党委组织部门会对入党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入党条件和标准,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将接受为期一年的培养教育,包括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和组织生活等方面的内容。
3. 入党宣誓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后,需进行入党宣誓仪式。
入党宣誓是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标志着学生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入党宣誓仪式应庄重严肃,充分体现党的纪律和党员的责任。
4. 党课学习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持续性任务是党课学习。
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将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党课学习,内容包括党的理论知识、党史、党章等方面的内容。
党课学习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学生党员的学习效果。
5. 实践锻炼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实践锻炼。
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将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
通过实践锻炼,学生党员将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将来的工作和事业打下坚实基础。
6. 组织生活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组织生活。
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将定期组织学生党员进行党员大会、支部会议等组织生活活动。
组织生活是学生党员进行思想交流、问题讨论和集体决策的重要平台,通过组织生活,学生党员将增强集体意识和组织纪律。
7. 考核评议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最后一步是考核评议。
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将对学生党员的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包括学习成绩、实践表现、组织生活等方面的内容。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发展青年学生党员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和推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以确保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总体目标1. 培养一支政治坚定、理论水平过硬、作风优良、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生党员队伍;2. 培养学生党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3. 培养学生党员具备良好的组织纪律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三、具体要求1. 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1)党员发展对象应为具备一定政治觉悟和思想品质的学生,年级不低于大二;(2)发展对象应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学习成绩,且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2. 党员发展流程(1)发展对象的选拔: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学生的党员发展条件和表现,进行选拔和确定发展对象;(2)入党宣誓:发展对象经过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3)入党培训:发展对象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党培训,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章党规;(4)发展考察:发展对象在入党培训结束后,进行为期一年的发展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组织纪律等方面;(5)入党申请:发展对象须在发展考察结束后,向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门递交入党申请书;(6)审批程序:党委组织部门对入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将进入预备党员的培养阶段;(7)预备党员的培养:预备党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教育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和理论学习;(8)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需在预备期满一年后,经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门的审查,符合条件的预备党员将转为正式党员。
3. 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1)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2)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培养学生党员的理论修养和政治觉悟;(3)坚持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党员的思想、品德、学识、能力的全面提高;(4)坚持实践教育,注重学生党员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5)坚持个性发展,注重学生党员的个性特长的培养和发展。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精神,为了切实保证新党员发展的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如下: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要求1.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2.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既要防止突击发展,又要反对长期停滞发展的做法。
3.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注重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
4.要注意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和分布结构。
在严格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注重在优秀青年教职工、学术骨干及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和部门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5.在学生中发展党员,要注意从低年级抓起。
一年级学生入校后,各系党组织就要开始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培养苗子,启发教育学生自觉接受党的政治主张,并做好向院党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各系要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二、三年级中。
毕业班不能突击发展党员,组织部原则上从每年5月底开始不再审核毕业班的预备党员。
二、培养与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1.个人申请。
申请入党必须由本人向党支部递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本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对加入党组织的态度和决心;(4)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自传。
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的同时,应当附个人自传一份。
自传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基本情况、履历和受奖惩情况;(2)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3)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政治历史问题等。
3.同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登记审阅,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同申请人谈话。
谈话内容主要包括:鼓励其政治上要求进步的积极性,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进行党员标准及怎样争取入党的教育。
学工队伍在学风建设中的作用研究
DOI:10.16661/ki.1672-3791.2019.22.233学工队伍在学风建设中的作用研究①廖榕(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广东珠海 519000)摘 要:学风,是高校学生读书风气,是高校治学风气,是大学生做人的作风,也是一所大学之所以能够立足的气质和灵魂。
学工队伍有必要把学风建设等同于高校的义务及责任,评价一所高校办学思想、教育水准和管理质量的重要指标都应体现在学风建设上。
高校要推进全面素质教育,为社会输送高栋梁之才,重视学风建设是关键。
学工队伍应结合实际情况,展开各种学风建设实践,充分发挥学工队伍的引领作用,有效突出学工队伍的服务和育人功能。
关键词:学工队伍 学风建设 保障措施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9)08(a)-0233-021 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风建设,一定要树立以学工队伍为抓手的思想,以学生为主体、以素质教育做基础、以就业为导向、创新提供动力、重视提高质量,在这样的学风建设思路,辅以丰富多彩的学风活动,在意识培养上,重点关注学生文明礼貌、奋发进取的品质,和远大的理想追求。
2 学工队伍引领学风建设的方法2.1 充分发挥学工队伍、团学会和党团员等学生干部作用坚持举办党员知识竞赛,毕业生党员党性答辩等活动,使每名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时刻“讲学习”,事事“讲学习”,把学习的重要意义贯穿于学习、生活、活动中,发挥好党员在大学生当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培育出良好的学习风气。
重视对学生党团员干部的选拔,发展学生党员时,一票否决学习成绩不合格的申请者,成绩作为选拔学生干部的重要标准,督促那些有志于入党和竞选学生干部的学生加强学习,选拔出重视学习的学生,带动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绷紧遵守学习纪律的弦,确保做到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早退、无事不旷课,不在课堂上接发短信、睡觉、做与学习无关事情等课堂不文明现象,主动上自习,如学生干部、学生党团员违反学习纪律,则给予加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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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作者:管理与经济学院发表时间:2011-5-26 9:08: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我校党的建设,规范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使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校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按照党的建设的总目标和党建工作的总要求,着眼于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
要严格把好“入口关”,要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要加大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力度,着重提高发展工作的质量,正确把握好培养与发展、数量与质量、组织入党与思想入党的辩证关系,既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又要发展壮大学生党员队伍。
第四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坚持“三早”,即:“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和“重在培养、主动建设、积极推进”的工作要求。
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把具有远大共产主义理想、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愿意为党的事业奉献智慧和才华的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学生凝聚到党的队伍中来,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各级党组织应当将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第五条坚持重心前移,要抓住新生入学教育、军训等环节,为“早发展”和更好地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校期间的骨干作用打下基础。
党支部应通过个别谈心、党章学习小组和党课学习,激发广大学生的政治热情,启发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辅导有入党要求的学生写好入党申请书。
要及时转接由“高中升入大学”的学生在其高中阶段递交过入党申请或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以保持培养教育的连续性。
第六条凡申请入党的学生,应当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二)本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三)本人今后努力方向;(四)本人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本人主要经历等)。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对入党申请人应及时安排组织谈话,提出希望及要求,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第七条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应当经过所属团组织的推荐。
首先由团支部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按照入党申请人的综合表现进行评议,征求辅导员、班主任意见,团支部再经过全体团员评议,汇总团员的意见,确定本团支部的推优名单递交同级党组织,同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校团委将各团总支推优名单汇总后送学生工作部备案。
根据团支部推优结果,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和送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党支部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内培养联系人,如实填写《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珠海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发)。
第八条专业学院党总支按照培养发展计划安排入党积极分子进党校参加集中培训。
党校培训时间必须满四十学时。
党校培训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教育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党的指导思想、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党校实行全程考勤制度,培训结束考核不合格者不颁发结业证书。
未取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党组织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高中阶段已经过党校培训的,仍须参加我校党校的培训。
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基层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完成情况、入党动机和群众观念进行经常性的全面考察。
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及时进行分析,明确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的目标,党内培养联系人要定期填写考察结果。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审核和培训第十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不少于一年的培养、教育和组织考察,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在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党支部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优先确定为发展对象。
第十一条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党章中关于党员条件的规定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必须在思想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诚信度和道德素质,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较好地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的课程。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作为是否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一般应将其列入下一年度发展计划。
对特别优秀的发展对象,经党群工作部同意,可补充列入当年发展计划。
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应当由党支部在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年度计划发展对象登记表》,报党总支进行初审,汇总后送学生工作部审核,报党群工作部备案。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调控,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简称政审)。
政审的方式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对发展对象本人、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进行调查;发展对象撰写自传;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并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第十四条发展对象通过政审后,党支部应将发展对象的预审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进行预审,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
预审通过后发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预审材料必须包括:(一)入党申请书。
(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三)外调政审证明材料。
(四)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五)一项以上获得奖励的证书: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校级以上(含校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证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社团干事、优秀社团干部证书等。
(六)党支部综合测评审查报告,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对党的认识,学业完成情况,遵守纪律情况(无违纪记录),模范带头作用等。
(七)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材料;(八)本人思想汇报、自传。
(九)团支部推优意见。
第十五条发展对象经过预审后由专业学院党总支进行公示。
公示书的标题应为“关于拟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公示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和程序:(一)公布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反映意见的方式和受理部门;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七天);公示的党组织名称及日期等。
(二)专业学院党总支对群众在公示期间反映的有关问题,指定专人开展调查核实,在尚未调查清楚之前,应暂缓发展。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第十六条发展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党支部为其履行入党手续。
党支部在下发《入党志愿书》的同时,应找发展对象谈话,同时将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作详细说明,进一步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的教育。
第十七条入党手续一般包括:(一)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三)党支部审查《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并准备向党支部大会介绍情况。
(四)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保证出席会议的党员符合规定人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
党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因故不能出席党支部大会的党员,需事先提出书面表决意见,按有效票数统计在内。
赞成票超过投票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做出同意接收培养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五)党支部书记填写支部大会关于接纳新党员的决议意见,填写后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直接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六)上级党组织谈话。
党总支指定总支委员、直属党支部由党委指定人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通过谈话进一步了解该同志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等情况,进一步确认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发展条件。
由谈话人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谈话记录和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意见。
(七)党总支审核。
党总支全体委员集体讨论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集体形成决议由党总支书记签名、盖上党总支公章,报学生工作部审查。
(八)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查。
学生工作部根据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材料审查合格后,报送学校党委审批。
(九)接收预备党员应由学校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同意后,由党群工作部下发审批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
(十)宣布入党通知。
党支部公布入党人员名单及预备期;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一般为一年,自党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算。
(十一)党支部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发展对象被批准入党后,党支部适时举行新党员宣誓仪式,使预备党员充分体验入党这一时刻的庄严和神圣。
同时要与预备党员正式谈话一次,了解本人思想,并提出入党后的要求与希望。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十八条党组织应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每位预备党员均应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对预备党员除应进一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外,还应着重开展党性分析,并对其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党风和党纪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党的先进性教育等。
第十九条对于高中入党的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已经转入我校的,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按照第十八条的要求,加强教育和管理,定期进行考察。
第二十条预备党员应结合自身表现,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对当前重大问题的认识,入党后的心得体会等。
党支部半年对预备党员全面考核一次,听取各方面意见,指出其今后的努力方向。
第二十一条党组织要严把预备党员转正关。
当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简要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的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主动提出转正申请。
第二十二条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递交的转正申请后,在认真听取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根据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做出是否同意其转正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如发现预备党员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
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只能做出一次,延长预备期的期限为半年或一年。
通过延长预备期的考察,对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党支部将预备党员情况报党总支讨论通过后,送学生工作部审核,经党委批准后,由党群工作部发出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对不同意按期转正的,党总支应将党支部的意见和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一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由党委讨论后做出决定。
第二十四条党群工作部将审批材料转至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及时整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