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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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xxxx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xxxx镇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4)第一节区域概况 (4)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4)第三节土地利用特点 (4)第四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5)第二章规划目标及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7)第一节总体规划目标 (7)第二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7)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9)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9)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1)第四章主要用地安排 (12)第一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12)第二节统筹建设用地 (13)第三节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4)第四节土地整治 (15)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6)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16)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9)第六章近期用地安排 (22)第七章村级土地利用控制 (23)第一节村级土地利用控制 (23)第二节加强乡(镇)级土地利用宏观调控 (28)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9)第一节法律措施 (29)第二节行政措施 (29)第三节经济措施 (30)第四节公众参与 (30)前言一、规划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合理保障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划原则(一)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以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为根基,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科学合理地配置土地资源。

(二)坚持严格保护耕地。

规划修编是以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为根基,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严格保护耕地。

(三)强化土地宏观调控性,控制与弹性操作相结合。

按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增强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不符合公共利益要求的土地利用活动需要进行刚性控制,对市场经济中存在的不可预见性和不可观测性的要灵活控制。

新版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

新版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农村用地的分类和代号用地分类制图标准类别代码类别名称范围图层颜色大类小类(线框)(填充)(线框与填充)E6-R 村民住宅用地村民户独家使用的住房和附属设施及其户间间距用地、进户小路用地;包括单身宿舍、敬老院等用地,不包括自留地及其它生产性用地。

A-E6-R H-E6-R 50单身宿舍、敬老院用地在图例中标注单、敬等字。

E6-C公共设施用地各类公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A-E6-C H-E6-C 1E6-C1管理性、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政府、团体、经济贸易管理机构等用地;文化图书、科技、展览、娱乐、体育、文物、宗教等用地;医疗、防疫、保健、休养和疗养等机构用地;科技及幼儿园、托儿所、小学、中学等用地。

A-E6-C1 H-E6-C1 210行政管理、文体、医疗、教育等用地在图例中分别标注行、文、医、教等字。

E6-C2市场性公共设施用地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保险等机构,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集市贸易的专用建筑和场地;不包括临时占用街道、广场等设摊用地;旅游服务设施用地等。

A-E6-C2 H-E6-C2 1商业金融、集贸设施、旅游服务等用地在图例中分别标注商、集、旅等字。

E6-M 生产用地独立设置的各种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A-E6-M H-E6-M 251E6-M1 工业生产用地独立设置的工业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A-E6-M1 H-E6-M1 251E6-M2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各类农业建筑,如打谷场、饲养场、农机站、育秧房、兽医站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农林种植地、牧草地、养殖水域A-E6-M2 H-E6-M2 54E6-W 仓储用地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收购和储存建筑及其附属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A-E6-W H-E6-W 34E6-T交通设施用地村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A-E6-T H-E6-T 194 E6-T1公路交通用地公路站场及规划范围内的路段、附属设施等用地A-E6-T1 H-E6-T1 194 E6-T2其它交通用地铁路、水运及其它对外交通的路段和设施等用地A-E6-T2 H-E6-T2 254E6-S道路广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等设施用地A-E6-S H-E6-S 254 E6-S1 道路用地规划范围内宽度等于和大于3.5m以上的各种道路及交叉口等用地A-E6-S1 H-E6-S1 254 E6-S2 广场用地公共活动广场、停车场用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场地A-E6-S2 H-E6-S2 254用地分类制图标准类别代码类别名称范围图层颜色E6-U公用设施用地各类公用工程和环卫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A-E6-U H-E6-U 200 E6-U1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给水、排水、供电、邮电、供气、供热、殡葬、防灾和能源等工程设施用地A-E6-U1 H-E6-U1 200 E6-U2环卫设施用地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处理设施等用地A-E6-U2 H-E6-U2 200E6-G 绿地公共绿地及生产防护绿地A-E6-G H-E6-G 90E6-G1 公共绿地面向公众、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如公园、街巷中的绿地、路旁或临水宽度等于和大于5m的绿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绿地。

乡级制图图例

乡级制图图例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规划用途分类要素表达图式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表D.1 采用土地用途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表D.1.1 土地用途区表达图式表D.1.2 土地现状用途表达图式表D.2 采用土地用途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表D.2.1 土地规划用途与现状用途表达图式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255,255,255)RGB(130,130,130)新建改扩建RGB(255,255,255)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 RGB(235,215,15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RGB(130,130,130)表D.2.2 基本农田保护区表达图式表D.2.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达图式表D.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重要交通要素表达图式现状规划现状(不依比例尺表达)现状(依比例尺表达)新建(依比例尺表达)改扩建(依比例尺表达)现状规划现状规划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要素表达图式土地整治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中注记表达图式。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1.总则2.规划编制步骤与方法3.规划成果1.总则1.1规划编制的任务和内容1.2规划范围和期限1.3编制程序1.4编制单位和人员要求1.5其他要求规划编制的任务和内容:任务:根据上级规划和本乡镇自然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确定各类用规模,划定土地用途区,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

重点是:结合本乡镇土地使用条件,将县级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和土地用途分区具体落实到地块。

内容:──研究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供需状况;──落实规划目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区;──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定居民点用地规模和范围;──安排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布局;──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区);──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制定近期规划;──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范围:乡镇土地规划范围为乡(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

规划期限:乡镇土地规划的期限应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致。

本轮规划,以2003年为规划基期,以2010年为近期规划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为了与政府任期目标衔接,增加2007年规划目标。

编制程序编制乡镇土地规划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a) 准备工作b) 调查研究c) 落实规划目标d) 编制供选方案e) 规划协调f) 确定规划方案g) 上报审批编制单位和人员要求乡镇土地规划应在县级人民政府指导下,由乡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具体负责乡镇土地规划的编制工作。

承担乡镇土地规划编制的单位和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土地规划机构资质、人员资格认证的规定。

其他要求编制乡镇土地规划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成果数据应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

引用数据应注明出处。

1.规划编制步骤与方法2.1准备工作2.2调查研究2.3落实规划目标2.4编制供选方案2.5规划协调2.6确定规划方案2.7制定实施规划措施准备工作组织准备: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人参加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组建规划队伍,确定工作方案,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审查规划方案,筹措编制经费等。

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修订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二〇一四年十月前言为了规范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实现数据库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委托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略)I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的基本内容和分类体系 (1)4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分类与编码 (4)5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文件命名 (7)6 土地利用规划要素分层及定义 (7)7 土地利用规划文档 (37)8 土地利用规划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37)9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元数据 (37)1 适用范围本标准包含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内容、存储方式、交换格式,规定了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的分类与代码、规划数据文件的命名规则、规划要素的分层、数据结构及元数据,适用于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内容,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组成部分。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时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1)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1999)(2)国家技术监督局:《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0114—1988)(3)国家技术监督局:《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7798—1999)(4)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1984)(5)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6)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0-2009)(7)国土资源部:《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8)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9)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10)国土资源部:《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11)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12)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13)国土资源部:《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14)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10)(15)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程》(TD/T 1028-2010)(16)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技术规定》(试行)(2002)(17)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技术规范》(试行)(2003)(18)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09)(19)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电子数据要求》(2009)(20)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及审定办法(修订版)》(2014)(21)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2014)(22)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2014)注:行政区划代码应参照浙江省民政部门颁布的行政区划代码及最新变动。

TD/T_1020-2008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TD/T_1020-2008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附录 G、附录 H、附录 I、附录 J、附录 K、附录 L、附录 M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N、附录 P、附录 Q 为资料性附 录。
I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பைடு நூலகம்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市级行政区域(市、地、州、盟,下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的制 作。本规范规定了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的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 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中心城区图件挂图,比例尺以 1:1 万~1:2.5 万为主;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较大的, 可根据区域面积和图纸幅面调整图件比例尺,比例尺可采用 1:5 万或根据情况作进一步调整。 3.2.3 比例尺—地图册
A3 幅面地图册,以挂图比例尺的三分之一作为地图册比例尺。 A4 幅面地图册,以挂图比例尺的四分之一作为地图册比例尺。 3.3 图件内容 3.3.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主要反映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空间引导和调控, 重点是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农用地、其他土地)在规划期内的转换关系。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目录
前 言 .............................................................................................................................................. 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总则.............................................................................................................................................1 4 一般规定.....................................................................................................................................3 5 土地利用现状图.........................................................................................................................6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7 7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8 8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8 9 土地整治规划图.........................................................................................................................9 10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10 11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10 12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11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土地用途规划分类及含义 ...................................................................13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表达的规划要素及含义 ...................................15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采用土地用途区为主要表达要素的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表达的 规划要素及含义 ............................................................................................................................. 16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土地用途规划分类要素表达图式 .......................................................17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20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22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要素表达图式 ...................................................22 附录 H(规范性附录) 土地整治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 ...........................................................23 附表 I(规范性附录)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要素表达图式.............................................24 附录 J(规范性附录)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25 附录 K(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30 附录 L(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31 附录 M(规范性附录) 图幅配置示意图 ..................................................................................32 附录 N(资料性附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34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要求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要求规范

实用文案文案大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国土资源部目录前言1 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总则5 土地利用现状图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8 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文案大全文案大全前言为 加 强 对 乡( 镇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编 制 工 作 的 指 导 ,保 证 乡( 镇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制 图 质 量 ,推 进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制 图 标 准 化 、规 范 化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及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技 术 标准 ,制 订《 乡( 镇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制 图 规 范 》,明 确 乡( 镇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有 关 图 件 制 图 要 素 及 其 表 达要求。

本 规 范 的 附 录 A 、附 录 B 、附 录 C 、附 录 D 、附 录 E 、附 录 F 、附 录 G 、附 录 H 为 规 范 性 附 录 ,附 录 I 、附录 J 、 附 录 K 、 附 录 L 、 附 录 M 为 资 料 性 附 录 。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国土资源部目录前言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

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技术制图标题栏GB/T 13361-1992技术制图通用术语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3总则空间参照系统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宜按3°分带。

图件比例尺基本比例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乡域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1万。

如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适当调整比例尺。

比例尺—挂图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挂图比例尺以1:1万为主;如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根据区域面积和图纸幅面调整比例尺,比例尺可采用1:2千~1:10万或根据情况作进一步调整。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目录前言1 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总则5 土地利用现状图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8 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前言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

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乡级规划制图规范

乡级规划制图规范
规划图形数据一般分为基础地理信息、规划基期信 息、规划信息、注记及整饰信息等四类数据。基础地理 信息、规划基期信息和注记及整饰信息等三类数据,直 接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图形数据的要素分层及定义,规划 信息类数据按本次编制要求进行要素分层及定义。各乡 (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图层,增加的图层应按照规 定规则命名,其图层代码不能与已规定的图层代码冲突。
XZMC XZQHDM YTDM MJ
Char Char Char Float
20 9 7 5 2 按规划基数 分类
表5
面状、线状、 面状、线状、点状基础设施图层属性结构表
小数位 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字段名称
目标标识码 编号 行政区划代码 名称 类型 面积 长度 描述
字段代码
MBBSM BH XZQHDM MC LX MJ CD MS
基本比例尺
挂图比例尺
地图册比例尺
一、 乡级规划图件编制的总体要求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主要 反映规划期内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农用地、其他土地) (农用地、其他土地)在规划期内的 转换关系。 转换关系。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主要 体现两种分区:土地用途分区、 体现两种分区:土地用途分区、土地 管制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管制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基本 农田保护分区) 农田保护分区)
必 备 图 件
图件种类
现状图
土地利用 土地利用 现状图
规划图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土地整治规划图
4+X
可 选 图 件
现状图
区位图 区位图 遥感影像图 遥感影像图 数字高程模型图 数字高程模型图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Standards for Overall Planning of Land Utilization at the Township(town) Level(送审稿)(2002年7月)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乡镇土地规划")编制的任务、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乡级行政单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37-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88-93 村镇规划标准GB/T1452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7年10月试行新建铁路工程项目用地指标铁道部,1996年8月施行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交通部,2000年1月施行全国土地分类国土资源部,2002年试行3术语和定义附录A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4总则4.1 规划任务和内容4.1.1乡镇土地规划的任务是:根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上级规划")的要求和本乡(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以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

4.1.2乡镇土地规划的内容一般包括:--研究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供需状况;--确定规划目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区;--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定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安排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布局;--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区);--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制定近期规划;--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国土资源部_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201011

国土资源部_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201011

ICS备案号:TD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Standard for Database of the Town-level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报批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发布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数据库内容和要素分类编码 (2)5 定位基础 (6)6 数据库结构定义和要素分层 (6)7 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 (27)8 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 (30)9 元数据 (30)附录 A (规范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 (31)附录 B (规范性附录)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31)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指导单位:国土资源部规划司。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项家铀、蒋文彪、刘国洪、吴洪涛、胡小华、陈红兵、陈春仔、赵岱虹、黎韶光、邓红蒂、陈振杰、穆超、王红、陈金、鲁津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引言为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本标准。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和市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规划数据库的要素分类、要素编码、定位基础、数据结构、文件命名规则、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及市级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规划图形数据的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和落图工作规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和落图工作规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和落图工作规范为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和落图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报件要求、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皖国土资规〔2018〕4号)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1.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审核)的市、县级和县政府驻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和落图方案;2.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市级批准其他乡镇规划调整、修改和落图方案。

二、报件要求1.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审核)的,应依据《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规定,提供调整、修改或者落图方案的请示、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

2.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审查的,应报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或者落图申请备案的请示,附已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或者落图申请审批表及调整、修改或者落图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三、审查内容1.齐全性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是否齐全。

(1)请示文件;(2)申请审批表;(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或者落图方案;(4)调整、修改或者落图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含规划图和管制分区图);(5)电子成果。

包含上述(1)至(4)项资料电子成果形式,同时包括整个项目区的矢量数据、土地用途区调整的矢量数据、规划地类调整的矢量数据、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的矢量数据。

属于规划修改的,应同时报送规划修改听证、论证资料。

2.合法性规划调整、修改或者落图主体、程序和依据等是否合法。

3.合规性是否落实土地用途管制要求;是否落实上级规划指标管控要求;是否与土地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文、图、表、数据是否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相关要求,主要数据之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4.图数一致性规划调整、修改或者落图所涉指标是否达到图数一致性要求。

5.数据成果质量规划调整、修改或者落图数据成果是否符合数据入库要求。

四、审查程序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审核)的规划审查包括材料接收、技术审查、审批(审核)、数据更新入库4个阶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制图步骤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制图步骤

1.新增规划用地在ArcCatalog新建(或直接导入)“GH**(乡镇代码)_**乡(镇)_新增规划用地“图层开始“Editor”,Target:GH**(乡镇代码)_**乡(镇)_新增规划用地根据乡镇调研成果,找到准确的位置,通过复制现状地类图斑等命令规划新增用地。

单击右键,打开“Attributes”,根据“Shape_Area”调整图斑面积,单位:平方米。

(调整结果“Shape_Area”个位数字5以下,最好是0,十位百位必须都是0)规划规模与之对应保留一位小数,单位:公顷。

具体调整方式:选中图斑,使用Task:Cut Polygon Features命令,割去多余的面积。

双击图斑,调整结点位置。

可以单击右键insert vertex或者delete vertex增加或删除结点。

注意:适当割补,不要出现尖角和小块图斑。

打开“Attributes”,根据“乡镇规划用途分区代码一览表”修改图斑属性。

(ps:个人建议,在这一步,只修改XMMC、规划规模、乡镇村名三条属性,出图代码、出图分类、用途分区以及管制分区四项属性可以在规划图层完成后,open Attributes Table,使用“Field Calculator”命令,统一修改,汉字写在英文状态的””里)(1)县级重点项目上图导入“县级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等”图层复制该图层图斑到“新增规划用地”图层Tips:A.县级重点项目以乡镇调研确定的位置为准,形状根据具体地类图斑情况以及边界作调整,面积不变;B.有勘界资料的,将勘界范围导入Arcgis中进行处理。

(2)高速公路铁路等上图导入“GH面状地物_高速公路和铁路用地”图层,选择”县级新增规划中的高速公路”, 将其复制到“GH 面状地物_高速公路和铁路用地”中. 选中高速公路, Data managemeng tools 再features 再polygon to line,这样就把面转为一个新线图层. 在这个新图层中,再用split tool 把线打碎,删成一条线. 导入“GH线状地物_高速公路和铁路用地”图层, 把这条线导入其中,即可. 再对线的位置作一定调整. 完成!(3)场镇范围允许建设区以及有条件建设区上图参考场镇规划基本范围制图(有CAD规划图的要先将.dwg文件导入Arcg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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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页脚内容27国土资源部目录前言1 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总则5 土地利用现状图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8 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页脚内容27前言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

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页脚内容27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3 总则3.1 空间参照系统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宜按3°分带。

3.2 图件比例尺3.2.1 基本比例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乡域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1万。

如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适当调整比例尺。

3.2.2 比例尺—挂图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挂图比例尺以1:1万为主;如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根据区域面积和图纸幅面调整比例尺,比例尺可采用1:2千~1:10万或根据情况作进一步调整。

挂图以不超过两张零号图纸大小为宜。

3.2.3 比例尺—地图册A3幅面地图册,以挂图比例尺的三分之一作为地图册比例尺。

A4幅面地图册,以挂图比例尺的四分之一作为地图册比例尺。

3.3 图件内容3.3.1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主要反映规划期内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农用地、其他土地)在规划期内的转换关系。

3.3.2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主要体现两种分区: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管制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基本农田保护分区)。

页脚内容273.4 图件表达3.4.1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以两大色系表达两类用途:建设用地以暖色系表达为主,非建设用地(农用地、其他土地)以冷色系表达为主。

3.4.2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以颜色与符号(或晕线)表达规划和现状:以颜色表达规划用途/规划用途分区。

为表达规划用途与现状用途的转换关系,用符号(或晕线)表达现状用途。

3.5 图件种类3.5.1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包括必备图件与可选择图件。

必备图件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编制的图件,可选择图件根据需要选择编制。

3.5.2必备图件包括1)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图。

2)规划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土地整治规划图。

3.5.3可选择图件包括:1)现状图:区位图、遥感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图等。

2)分析图: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农业产业用地空间组织图、村镇用地空间组织图、交通用地空间组织图、耕地占用与补充分析图、土地利用变化分析图等分析图件。

各乡(镇)单位可根据需要,适当增设其他图件。

3.5.4本规范仅规定必备图件的制图要求,可选择图件涉及内容可参考附录J。

3.6 图件与规划数据库制图以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为基础,面向规划数据建库,基本满足规划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4 一般规定4.1 基础地理要素4.1.1行政界线制图区域内行政界线,表达到村界。

制图区域行政界线外围标注四周相邻行政单位名称。

4.1.2政府驻地制图区域内政府驻地,表达到行政村。

4.1.3 高程特征点页脚内容27包括制图区域内山脉、山峰、山梁、高地、山隘等,标注名称和高程。

4.1.4 等高线与等深线4.1.4.1 高程、高差对土地利用有较大影响的地区可添加等高线;水底地势对土地利用有影响的地区需要添加等深线。

等高线和等深线可在相应地形图上的首曲线或计曲线基础上选择。

4.1.4.2 基本等高距可依据同区域地形图基本等高距的1~5倍设置。

一幅地图内只采用一种基本等高距。

等高线注记注在平缓处,其字头朝向高处。

4.1.5 其他地物根据区域情况可选择表达其他重要地物,图式可参考地形图相关规范等予以表达。

4.2 注记4.2.1 主要注记内容1)政府驻地名称;2)行政村及主要自然村名称;3)公路、铁路、机场与港口码头名称;4)水利设施名称;5)河流、湖泊与水库名称;6)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名称;7)高程特征点名称;8)高程值;9)其他重要地物名称。

4.2.2 同一图形文件内注记字体种类以不超过四种为宜。

汉字注记的汉字应使用简化字,按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标准执行。

1)汉字:宋体、等线体(黑体)、楷体、仿宋、隶书,优先考虑采用宋体。

2)西文:Times New Roman、Arial Black,优先考虑Times New Roman。

4.2.3注记字向。

居民点名称、自然地理要素名称、说明注记及字母、数字注记,字向一般为正向,字头朝北图廓。

4.2.4 注记排列。

可按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水平字列、垂直字列、雁行字列和屈曲字列:1)水平字列:由左至右,各字中心的连线成一直线,且平行于南图廓;页脚内容272)垂直字列:由上至下,各字中心的连线成一直线,且垂直于南图廓;3)雁行字列:各字中心的连线成一直线,且斜交于南图廓。

当与南图廓成45°和45°以下倾斜时,由左至右注记;成45°以上倾斜时,由上至下注记。

4)屈曲字列:各字侧边垂直或平行于线状地物,依线状的弯曲排成字列。

4.2.5 注记字隔。

注记的字隔是一列注记各字之间的距离,分三种:1)接近字符:字隔0~0.5毫米;2)普通字符:字隔1.0~3.0毫米。

3)隔离字符:字隔为字大的1~5倍。

4.3 图幅配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的图幅配置内容包括:图名、图廓、地理位置示意图、指北针与风向玫瑰图、比例尺、图例、署名和制图日期等要素。

具体参见附录I。

4.3.1图名4.3.1图名是图件的标题,书写应规范。

.14.3.1图名的内容包括:规划名称、主题名称。

.24.3.1图名的字体与大小:图名汉字采用宋体,数字采用Times New Roman。

主题名称的字号大小宜大于或等于规划名称的字号。

.34.3.1图名宜位于图廓外上方。

主题名称位于图廓外正上方,规划名称宜位于主题名称的正上方、右上方或左上方。

.44.3.2图廓4.3.2.1 图廓由外图廓和内图廓构成。

外图廓用粗实线绘制,内图廓用细实线绘制;外图廓和内图廓之间可填充简洁花纹,添加方里网,注明公里数;内图廓四角点标注经纬度,经纬度为度、分、秒格式。

4.3 1:1万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方里网间隔为1公里,其中横坐标数字前应加注该图所在的投影带号,见图1。

对于大于或小于1:1万比例尺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方里网间隔可作调整。

.2.2图1 图廓(局部放大)示意图4.3.3 地理位置示意图采用小比例尺行政区划图显示本级行政区在上一级行政区域内的位置,一般位于图幅内左上方或右上方,也可根据图幅情况进行调整。

页脚内容274.3.4 指北针与风向玫瑰图4.3.4.1 指北针与风向玫瑰图可绘制在图幅内右上角或左上角。

4.3.4.2 有风向资料的地区采用16方向或8方向风向玫瑰图,见图2和图3;其他地区可采用指北针式样,见图4。

图2 16方向风向玫瑰图(示例)图3 8方向风向玫瑰图(示例)图4 指北针4.3.5 比例尺宜采用数字比例尺或数字比例尺+直线比例尺的形式,绘于图廓外图幅正下方。

数字比例尺形式如“1:10 000”。

直线比例尺总长度宜为10cm,尺头长为2cm。

4.3.6 图例4.3.6图件配置图例。

图例由图形(线条、色块或符号)与文字组成。

.14.3.6图例绘制在图幅内左下角或右下角。

.24.3.7 署名和制图日期4.3.7图件应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单位、制图单位的正式名称和规划编制日期。

.14.3.7规划编制日期为全套成果的完成日期。

.24.3.7规划编制单位和时间注于图廓外左下方,制图单位注于图廓外右下方。

.34.4 图纸幅面和图件打印要求图纸幅面大小选择应根据制图区域范围确定,以内容完整表达为准。

正式图件图纸大小幅面以不超过两张零号图纸面积为宜。

图件打印图纸宜采用重磅防水涂料纸(125克/平方米)。

零号图纸建议采用宽0.914米的筒纸。

采用8色墨盒(粗面黑、照片黑、浅灰色、青色、品红色、黄色、浅青色、浅品红色)打印。

5 土地利用现状图5.1 地理底图1)行政界线。

2)政府驻地。

3)等深线与等高线。

页脚内容275.2 专题要素1)土地利用现状用途,见附录A。

2)大型工矿企业等的范围和名称。

3)乡镇及周边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机场、重要港口码头、重要水利设施等。

5.3 图式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式见附录C、附录G和附录H。

5.4 图层控制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基础地理要素、土地利用现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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