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培训学校年检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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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xx年度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各民办幼儿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及其它有关单位:为加强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扬中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现将20xx年度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范围本市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及其他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下文统称民办教育机构)。

二、年检标准民办幼儿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依据相应标准分类实施。

三、年检上交材料1.《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2.《年检表》(详见附件1);3.教职工名册(详见附件2);4.《积分等级考评表》自评部分(详见附件3)。

年检表、教职工名册、积分等级考评表同时上交纸质稿和电子稿。

纸质稿要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名;电子稿发送至@.四、年检备查材料各年检单位须准备以下书面材料,供年检现场检查时备查。

要求按下列顺序排列,用A4纸打印或复印,分类装档备查。

1.校长(幼儿园园长、机构负责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或技能证)原件和复印件;2.场地房产证明(含20xx年度租用合同协议)原件和复印件;3.教职工花名册,教师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健康证、用工聘任合同,每人一档(相关证件需交验原件);4.学生花名册,含就读学校、班级、家长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信息;5.办学章程、民办教育机构的业务管理、安全、卫生、岗位工作职责等各项制度,课程设置备案表;6.安全卫生记录台帐,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安全演练记录等;7.为学生提供伙食的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8.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备案)意见书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9.民办幼儿园需提供截止20xx年12月底的财务报表、固定资产明细账、食堂财务账目(可按现金日记帐形式提供账目)、收费许可证(或备案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账务审计报告;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供截止20xx年12月底的财务报表、培训合同、银行存款证明,在民政局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0.根据年检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郑州市民办学校年检评分细则

郑州市民办学校年检评分细则
开座谈会
听取汇报
现场问询审查资料课堂参与
20
师生权益
1.人事档案、教育教学档案及相关档案建立齐全、管理规范(2分)。2.教职工聘用、解聘程序合法合规,合同等相关手续齐全,学生学籍管理规范,主动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2分)。3.按时发放教职工的工资,确保福利待遇,缴纳社保等,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教师专业发展与岗位胜任能力培训(2分)。4.办学信誉良好,有退学退费管理办法,及时合规处理退学退费问题,无新闻媒体曝光现象,无上访、重访、集访问题发生(2分)。5.建立学生欺凌防治、防电信诈骗方面的宣传培训、制度管理、调查处置等相关机制(2分)。6.按规定安排学生奖励、资助经费(2分)。
听取汇报
现场问询审查资料
现场走访
16
办学条件
1.举办者出资方式符合法定要求,未存在非法集资举办、国有资产流失(2分)。2.教师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从教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并经过审查(不得聘用曾因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其他教育领域不良记录的人),聘用外籍人员需符合相关要求(2分)。3.学校规模符合相关规定,未存在大校额、大班额(2分)。4.学校校舍符合相关标准,无C级(含)以上危房、危墙,防坠设施安装到位。体育运动场地及设施能够满足师生教育教学和活动需要(2分)。5.各类设施设备满足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需要,试验、实习课开课率达到规定要求(2分)。6.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存储和使用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生校车安全事故(2分)。7.办学地址符合相关要求,未在未经核准的场地擅自办学(2分)。8.按照办学要求,公文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安装到位,正常使用(2分)。
听取汇报
现场问询审查资料
20
办学行为
1.建立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及奖惩制度,未发生体罚等侮辱行为,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符合职业道德规范(2分)。2.招生入学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学籍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年度教育事业统计(3分)。3.学校课程设置符合课程标准,选用教材符合相关要求,教学开展符合教育规律,组织教育教学时间安排符合国家规定(2分)。4.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按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传染病防控、防灾减灾等机制,未发生一般责任事故(3分)。5.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备完善,责任人和专职人员配置符合相关要求(2分)。6.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把建设成果应用到日常检查中。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及应急疏散演练,具有相关台账(2分)。7.学校消防、校车管理、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符合有关规定,三保、校车司机、校医等人员具备健康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2分)。8.注重教育教学质量,办学特色明显,因材施教,教育教学效果显著(2分)。9.完善线上管理方式,持续优化线上课程设计,保证线上教学质量,未发生家长投诉(2分)。

培训机构年检章程模板

培训机构年检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本章程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障培训机构依法办学,促进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维护培训机构、教师和学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年检目的与内容第四条年检目的:1. 检查培训机构依法办学情况;2. 评估培训机构办学水平;3. 发现并纠正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4. 推动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年检内容:1. 依法办学情况:包括办学许可证、办学场所、办学条件、招生简章等;2. 教育教学情况:包括课程设置、教材选用、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3. 管理制度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4. 教师队伍情况:包括师德师风、教师资质、教师待遇等;5. 学员权益保障情况:包括学员投诉处理、退费制度、学员评价等。

第三章年检程序第六条年检组织:1. 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2. 建立年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检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年检流程:1. 提前通知:教育行政部门提前通知培训机构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本章程第五条规定的各项内容;2. 自查报告:培训机构根据自查情况,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自查报告;3. 年检检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检查组对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检查;4. 年检结论:根据检查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形成年检结论,并向社会公示。

第四章年检结论与处理第八条年检结论分为以下等级:1. 合格:培训机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办学水平良好;2. 合格待改进:培训机构存在一些问题,但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3. 不合格:培训机构存在严重问题,无法继续办学。

第九条年检处理:1. 合格培训机构:继续办学,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2. 合格待改进培训机构:责令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3. 不合格培训机构:吊销办学许可证,并依法进行处理。

培训机构年检规章制度范本

培训机构年检规章制度范本

培训机构年检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区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培训机构的年检工作,促进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及我区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培训机构,是指在我区注册,从事各类培训活动的教育机构。

第三条年检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培训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第二章年检范围与内容第四条培训机构年检范围包括:(一)培训机构的基本信息;(二)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三)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四)培训机构的收费情况;(五)培训机构的场地设施;(六)培训机构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五条年检内容包括:(一)培训机构是否依法注册;(二)培训机构是否依法开展培训活动;(三)培训机构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培训条件;(四)培训机构是否遵守国家规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五)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合格的师资队伍;(六)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合格的场地设施;(七)培训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八)培训机构是否依法参加年检。

第三章年检程序第六条年检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3月。

第七条培训机构应当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年检申请材料。

第八条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的2月28日前,完成对培训机构年检材料的审核。

第九条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公布年检结果。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一)未依法注册的;(二)未依法开展培训活动的;(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培训条件的;(四)违反国家规定的培训收费标准的;(五)不具备合格的师资队伍的;(六)不具备合格的场地设施的;(七)未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的;(八)未依法参加年检的。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在年检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拒绝提供材料或者不按照规定提交材料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第十二条培训机构在年检过程中,有严重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办学校年检评分细则

民办学校年检评分细则
B4办学目标(5)
C3举办者和相关人员学习掌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和领导,积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办学目标明确,办学指导思想端正。
A2组织机构(20分)
B5决策机构(6)
C4依法设立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符合法律要求。
B8硬件设施(18)
C8校园、校舍及设施、设备符合相应层次学校设置标准并能满足办学需要,房地产证或租房协议等齐全。
B9师资、员工(12)
C9有满足办学需要的专(兼)职教师及管理、勤杂人员队伍;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相关资质材料齐全。
A4教育教学(30分)
B10教学计划制定、执行情况(15)
C10根据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教学计划,并认真执行;有教学检查记录等。(5)
民办学校年检评分细则负责人签名:
检查指标
检查要点
检查细则
得分
A1依法办学(30分)
B1举办者(5)
C1举办者个人或社会组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身份、资质等证明材料齐全。
B2批准手续(12)
学校办学批文、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各种证件齐全、有效。
B3办学章程(8)
C2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各种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有执行情况的检查、总结;有董事会议、办公会议、教学会议等会议记录;修改章程及时,程序规范。
C11按国家课程规定(或围绕专业)开齐相关课程,课时量达标,并与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的承诺相一致。(5)
C12有教研室(组)教学活动记录,使用规范教材,教师备课、授课认真。(5)
B11教育教学管理情况(15)
C13有切合实际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执行记录。(5)

培训机构年检规章制度模板

培训机构年检规章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机构的运营和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合规经营,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机构的年度检测工作,旨在促进机构的长期发展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条本规章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培训机构所有。

第四条本规章包括年度检查的目的、范围、内容、流程、责任等内容。

第五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年度检查的目的和范围第六条年度检查的目的是为了评估培训机构的经营状况,发现问题,完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年度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培训机构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二)员工队伍构成及素质;(三)教学设备和教学环境;(四)学员满意度调查;(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三章年度检查的内容和流程第八条年度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机构的注册资金及实际使用情况;(二)机构的员工构成及待遇情况;(三)机构的教学计划及教学效果;(四)机构的师资力量及培训质量;(五)机构的经营状态及发展计划。

第九条年度检查的流程如下:(一)确定检查标准和方法;(三)开展检查工作并对问题进行整改;(四)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五)编制年度检查报告并提交上级机构。

第四章责任第十条培训机构的校长是年度检查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落实年度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应配合年度检查工作,并积极参与。

第十二条其他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年度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章解释权归培训机构所有。

第十四条本规章的修改和解释由培训机构负责人决定。

第十五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培训机构年检规章制度模板,具体操作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愿本规章能够帮助培训机构提升管理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民办培训学校年检工作计划

民办培训学校年检工作计划

民办培训学校年检工作计划一、前言民办培训学校年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年检工作的开展对于学校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权益,学校年检工作必须要做到位。

本文将对民办培训学校年检工作计划进行详细的安排和部署,以便为全体师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年检工作目标1. 保障学校合法合规运营,提升学校形象和声誉。

2. 审查学校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情况,督促学校加强教育教学工作。

3. 完善学校制度建设,规范学校运行管理,确保学校健康发展。

4. 保障学生权益,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教育权益。

5. 督促学校加强干部人员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持续发展。

三、年检工作内容及程序1. 学校基本情况审查(1)审查学校法人资格、办学资质、教师准入证件等证照,核实学校的合法合规运营。

(2)了解学校发展历史、资产状况、财务收支情况、学生人数、教师人数等基本情况,为学校年检提供基本资料。

2. 学校制度建设审查(1)审查学校章程、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学校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对学校管理办法、学校治理结构等进行审查,重点关注学校治理是否合理、有效、规范。

(3)审查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招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确保学校管理规范。

3. 教育教学质量审核(1)评估学校教学质量,检查学校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内容等,促进学校提高教学质量。

(2)督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检查师资力量、教学水平,帮助学校制定教师培训和发展计划。

(3)检查学校教学设施和教育资源,确保学校的教学条件和硬件设施满足教学需要。

4. 学校安全管理审核(1)检查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学校的师生安全。

(2)对学校建筑、场地等设施进行安全审核,确保学校场地设施的安全可靠。

5. 学生权益保障审核(1)检查学校学生招生政策、学费收取政策、学生权益保障措施等,确保学生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民办学校年检方案及评估标准

民办学校年检方案及评估标准

民办学校年检方案及评估标准民办学校年检方案:一、年检目标1.确保民办学校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2.评估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管理水平。

3.保障学生权益和安全。

二、年检内容1.合规评估a) 对民办学校的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进行审核,确保学校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b) 检查学校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办学标准和规定,包括学校设施、师资力量和课程设置等方面。

2.教育教学质量评估a) 对民办学校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使用等进行评估,确保教学内容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

b) 考察师资力量和教师的教学水平,包括教师资格以及持续教育和培训情况。

c) 审查学校的教学评估机制,包括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等方式,以确保教学质量监控和改进机制的有效性。

3.办学管理评估a) 检查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规范,包括学生招生政策、学费收费标准、财务管理等方面。

b) 审核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c) 考察学校的师生关系、家校合作和学校管理团队建设情况。

4.学生权益和安全评估a)检查学校的学生管理政策和措施,确保学生权益得到保护,包括学生入学和退学机制、学生福利和教育抚养费等。

b) 审核学校的校园环境和设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c) 检查学校对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关怀机制。

三、评估标准1.合规评估a) 学校是否具备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b) 学校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办学标准和规定。

2.教育教学质量评估a) 教学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

b) 师资力量和教师教学水平是否达到要求。

c) 教学评估机制是否有效。

3.办学管理评估a) 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规范是否合理完善。

b) 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c) 师生关系、家校合作和学校管理团队建设情况是否良好。

4.学生权益和安全评估a) 学校的学生管理政策和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b) 学校的校园环境和设施是否安全和健康。

培训机构年检规章制度内容

培训机构年检规章制度内容

培训机构年检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培训机构年检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保障培训机构合法合规运作,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培训机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第二条培训机构年检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培训机构,包括在国内外注册的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内设的培训机构和社会办学的培训机构等。

第三条培训机构年检应当依法按时进行,年检程序应当公开透明,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培训机构年检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对培训机构进行全面、客观、准确、规范的检查。

第五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年检程序提交所需的文件和材料,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条培训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年检工作,确保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在年检中涉及到的相关信息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密,对于年检结果应当及时向培训机构通报。

第八条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提出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年检程序第九条培训机构年检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

第十条培训机构年检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确定年度年检工作计划;(二)收集年检所需的文件和材料;(三)组织年检人员进行检查;(四)编制年检报告;(五)公布年检结果;(六)整改和落实措施。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在每年的规定时间内对所有需要进行年检的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确保所有培训机构都能够接受年检。

第十二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年检所需的文件和材料,如有情况需要说明的,应当及时向年检人员说明。

第十三条年检人员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检查,确保检查过程公平公正,情况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年检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年检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提交年检结果和建议。

第十五条培训机构对于年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十六条有关部门应当对培训机构提出的申诉进行审查,并及时作出答复。

第三章年检内容第十七条培训机构年检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教学管理制度;(二)师资队伍建设;(三)培训课程设置;(四)教学质量评价;(五)教学设施及设备;(六)资金使用情况;(七)安全管理工作;(八)其他需要年检的内容。

包头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评估细则

包头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评估细则

包头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评估细则(试行)
一、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
构。

二、本细则是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设置与管理若干意见(试行)》等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制定的。

三、检查评估分为三个档次: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本细则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16条,三级指标35条,满分100分。

一级指标中:办学条件35分;学校管理50分;教学质量15分。

凡检查评估总分在80分以上为合格;79——60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教育机构限期整改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五、本细则解释权在包头市教育局。

包头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暂行)包头市教育局2005年3月。

培训学校年检年审制度

培训学校年检年审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培训学校的管理,规范培训市场秩序,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培训学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公办培训学校及培训机构。

三、年检年审程序1. 年检年审时间:每年12月份至次年的1月份。

2. 年检年审内容:(1)办学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2)培训学校的教学设施、师资力量、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质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3)培训学校的财务状况、收费标准、招生宣传、招生计划、招生人数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4)培训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宣传材料等是否真实、合法;(5)培训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是否健全、有效。

3. 年检年审程序:(1)培训学校向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年检年审申请;(2)教育行政部门对培训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3)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培训学校进行实地检查;(4)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对培训学校进行年检年审结论评定。

四、年检年审结论1. 合格:培训学校符合相关规定,教育教学质量较高,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无违法行为。

2. 基本合格:培训学校在教育教学、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但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可达到合格标准。

3. 不合格:培训学校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教育教学质量低下,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无法满足规定要求。

五、年检年审结果处理1. 合格的培训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备案,并颁发年检年审合格证书;2. 基本合格的培训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申请年检年审;3. 不合格的培训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办学,并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培训学校年检年审制度同时废止;2. 本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培训学校年检年审制度,有利于规范培训市场秩序,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培训学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培训学校的健康发展。

民办教育机构年检评估细则

民办教育机构年检评估细则
①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5
未签合同扣1分,教师权益保证不到位扣2分。
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业务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
2
查培训活动计划、记录,未培训不给分。
师资
队伍
专任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学历合格率100%;
3
查教师资格证,一人证件不合格扣0.5分
依法
办学
①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办学;②有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饮食卫生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校车准运证(有校车的学校)、消防验收意见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证照齐全。
8
查看各类证照原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管理机制
15分
组织
机构
依法设立了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决策机构按章程行使职权。
3
有机构无活动扣1分,校风学风差,无家长联系制度扣2分。
安全
管理
①实行校园安全责任制,有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②安全制度健全,制订有应对突发事件预案;③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教职工安全知识培训。
4
制度不健全扣1分,无应急预案扣0.5分,未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扣1分。
①有符合安全标准的用水、用电、校车、医疗卫生设备;②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定点采购手续齐全;③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检查。
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审查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检查内容与方法
检查评分
规范办学15分
计划
总结
①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对学生、教师、教学、卫生、安全、后勤等管理制度②各项计划、总结完善,制定有学校工作计划、教研组、班主任,团队、后勤等计划和总结。

学校培训机构年审制度规定

学校培训机构年审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备案的学校培训机构。

第三条学校培训机构年审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机构应积极配合。

第二章年审内容第四条年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培训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学场所、办学规模、师资力量、财务状况等。

(二)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包括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证件。

(三)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包括办学内容、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设备、教学环境等。

(四)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包括财务制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财务报告等。

(五)培训机构安全与卫生: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应急预案等。

(六)培训机构学生权益保障:包括招生宣传、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学生退费、学生投诉处理等。

第三章年审程序第五条年审程序分为以下步骤:(一)培训机构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年审申请。

(二)教育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提交的年审材料进行审核。

(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地考察,对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四)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年审结果,对培训机构进行等级评定。

第四章年审结果及处理第六条年审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合格:培训机构符合本规定要求,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行为。

(二)基本合格:培训机构存在一定问题,但经过整改后能够达到合格标准。

(三)不合格:培训机构存在严重问题,无法满足办学要求。

第七条对年审不合格的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招生。

整改期满后,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恢复招生。

第八条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应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办学校年检的法律规定(3篇)

民办学校年检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民办学校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确保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民办学校的年检进行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办学校年检的法律规定。

二、民办学校年检的概念及意义1. 民办学校年检的概念民办学校年检是指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在一年内进行的全面审查,包括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通过年检,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要求。

2. 民办学校年检的意义(1)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质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学生接受优质教育。

(3)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4)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的监管,提高行政效能。

三、民办学校年检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民办教育年检制度,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

”2. 《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我国民办教育的基本法律,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民办学校进行年检,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或者撤销办学许可证。

”3.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对民办学校的年检程序、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民办学校年检的范围及内容1. 范围民办学校年检的范围包括: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法人资格、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2. 内容(1)办学许可证:审查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有效期、办学范围、办学地点等。

(2)法人资格:审查民办学校法人资格的合法性、有效性。

(3)办学条件:审查民办学校的校舍、设施、设备、师资等办学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4)教育教学:审查民办学校的课程设置、教育教学质量、学生成绩等。

民办培训机构年检计划

民办培训机构年检计划

民办培训机构年检计划一、引言民办培训机构是指非公有制的培训服务机构,其经营范围广泛,包括学科辅导、艺术培训、语言培训等各个领域。

为了规范和监管民办培训机构的运营,保护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各地政府普遍要求民办培训机构进行年检。

本文将就民办培训机构年检计划进行详细介绍。

二、年检目的民办培训机构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机构的合法运营,评估机构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促进培训市场的有序发展。

年检还可以为机构提供改进和完善的机会,帮助机构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效果和服务质量。

三、年检内容1. 组织管理情况包括机构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人员配备情况等。

年检时,相关人员需要提供机构的组织结构图和相关的人员管理文件,以证明机构具备稳定的管理体系和合格的员工配置。

2. 教学质量评估对机构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是年检的重点内容之一。

相关人员需要向监管部门提供教师的任教资格证书、学员的评估报告、课程设置和教材使用情况等文件资料,以证明机构的教学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3. 财务状况审查年检中对机构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是确保机构经营健康和合规的重要环节。

机构需要提供财务报表、银行账户流水等相关财务文件,以证明机构的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

4. 培训设施和安全保障民办培训机构需要提供培训场所的使用证明和安全保障措施。

相关人员会对机构的教室设施、实验室设备、消防安全等进行检查,确保学员在安全和良好的环境下接受培训。

5. 学员权益保障情况年检中也会对机构的学员权益保障情况进行评估。

机构需要提供学员的合同、投诉处理记录等文件,以证明机构对学员权益的保障措施得以落实。

四、年检计划为了确保民办培训机构年检的顺利进行,建议机构制定年检计划。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年检计划示例:时间任务第一季度整理并备齐年检所需的文件第二季度进行组织管理情况的自查第三季度教学质量评估和学员评估第四季度财务审查和培训设施检查第四季度末学员权益保障情况的总结评估五、年检流程和注意事项1. 提前准备在年检开始前,机构需要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文件和资料,确保齐全、清晰。

民办培训机构年检计划方案

民办培训机构年检计划方案

民办培训机构年检计划方案一、前言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民办培训机构在社会各界的需求下蓬勃发展。

然而,随着培训机构数量的不断增加,其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也受到了广泛关注。

为了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提升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我司制定了本年度的年检计划方案。

通过对民办培训机构的年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民办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

二、年检计划目标本年度年检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全面了解民办培训机构的运行现状,重点监测民办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师资力量、资金使用情况、安全保障情况等方面。

在年检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促使民办培训机构及时整改,规范经营,提供更好的教学服务。

三、年检计划内容1、基础信息核实通过民办培训机构资质的核实,了解其课程设置、教学设备、人员构成等基础信息情况。

并核实民办培训机构的注册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有效性。

对无证照或者证照过期的民办培训机构进行取缔。

2、教学质量检查对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教学质量的全面检查,包括课程设置的合理性、教学质量的评估、教师的专业背景和教学水平等方面。

并对教学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学生对培训机构的满意度和诉求。

3、师资力量审查对民办培训机构的教师资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教师的专业素质、职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

对存在虚假宣传或者不符合教师资质要求的民办培训机构,及时停止其违规行为。

4、安全保障情况检查对民办培训机构的场所安全、教学用具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安全。

对民办培训机构的消防设施、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培训机构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

5、资金使用情况核实对民办培训机构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流程透明。

对存在财务违规问题的民办培训机构,发现一查处一,严肃追责。

四、年检计划执行流程1、年检计划制定首先,我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年度的年检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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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4、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均有办公室,有相应的办公设备。
1
(九)
设备
设施
(7分)
25、有满足所设专业教学的仪器设备(体、艺专业指相应的器械、器材、乐器等)、电脑、语音设备按教学要求设置。
3
26、学校图书室藏书有能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学参考书和报刊。
2
27、有能满足教学、生活要求的符合安全标准的用水、用电及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医务卫生等设施设备。
4
20、食堂有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医务人员办理了行医许可证;电工、锅炉工、司机等岗位人员有从业执照。
2
21、学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有专人负责,并签定了责任书。校车有准运准、有专人管理。
2
二、办学条件(满25分) 自查计分评估计分
评 估
指 标
评 估 要 点
权重
自查
2
37、学校与周边关系处理好,无社会纠纷;上下联系畅通,准时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完成布置、交办的工作。
2
备注:此项检查得分占年度检查总分的60%
2
(十)
教师
队伍
(10分)
28、教师队伍相对稳定,教职员均签订了聘任合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聘任了外籍人员的,依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了手续;依法保证了受聘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3
29、任课教师有相关的教师资格,有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教学受学生好评,教学效果好。
4
30、教师为人师表,讲究师德,教书育人;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有专著或论文在公开发行的书刊上发表。
民办培训学校年检评估细则
被评估学校名称学校自查总分评估总分
一、学校管理(满分55分) 自查计分评估计分
评 估
指 标
评 估 要 点
权重
自查
计分
评估
计分
(一)
组织
领导
(9分)
1、依法设立了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共五人以上组成;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或董事有五年以上教育学经验。
4
9、学校有长远发展规划,年度有工作计划和总结。
2
(四)
档案
管理
(5分)
10、有专人管理学校文书档案、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档案。
3
11、学籍管理材料齐备,分类装订保管,符合注册和结业工作要求。
2
(五)
教学
管理
(12分)
12、教学活动遵循培训计划、严守教学规章;各学科、专业有总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有学期授课安排。
3
三、办学效益(满15分) 自查计分评估计分
评 估
指 标
评 估 要 点
权重
自查
计分
评估计分
(十一)
质量
31、培训的学员能按预定要求结业;参加过级考试、成考或职称、从业资格考试的结业学员80%以上能、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在校学习和参加相应考试中无严重违纪者。
2
33、学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群体患者;学生无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
5、办学手续齐备,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及相关业务证件。
4
6、依法依规开展广告、招生、收费工作。
5
7、准确使用名;严格按核准的层次、类别、范围办学;校外办有教学点或他校联合办学的已报经审批机关同意。
4
(三)
规章
制度
(6分)
8、学校及各部门管理制度齐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好。
评分
评估
计分
(八)
办学
场所
(8分)
22、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场地和校舍(如系租赁、具有具备法律效力的租赁全同);校舍无危房,面积能满足办学需要;校园环境良好。
4
23、有与教学相适应的教室、图书室、电脑室、语音室、实验室(体、艺专业指训练房)等教学用房;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食堂宿舍、医务室、开热水室等生活用房;有体育活动场地。
17、每个班级都配有班主任,班主任对班级履行了管理职责。
2
18、教师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了思想品德教育,学校或班级对学生进行了专门的遵纪、守法和诚信守约教育。
2
(七)
后勤
管理
(8分)
19、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了有任职资格的财会人员;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建立了会计帐簿,会计档案资料齐全;依法提取了发展基金;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
3
13、按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课程,并开足了课时。
2
14、教师授课认真,分课时备课并写有教案。
2
15、学校对每届培训都进行了教学检查;正、副校长及教学管理人员深入课堂听课每届5次以上;经常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学术)研究。
3
16、教材辅导资料购自规渠道,不使用非法出版物。
2
(六)
学生
管理
(4分)
2
(十二)
规模
特色
效益
(2分)
34、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并有一定办学规模,在校学生达300人以上;随着规模的扩大,办学条件和教职工待遇逐步改善。
2
(十三)
社会
效益
(6分)
35、结业学生就业(含升学)后,受用人单位好评;学校声誉好,就读者踊跃。
2
36、学校稳定,无学生、家长、教职工集体闹事或集体上访现象;无治安、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方面事故。
3
2、校长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能坚持正常工作;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能按规定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工作。
4
3、有教学(教务)、学生(教育)、后勤(总务)管理部门;有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长,有工会组织。
2
(二)
依法
办学
(16分)
4、办学思想端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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