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保险索赔
工程发包中的保险法律要求与选择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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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发包中的保险法律要求与选择指南工程发包是指将工程项目的施工或者工程的某一阶段委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的一种形式。
在工程发包过程中,保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
本文将介绍在工程发包中的保险法律要求,并提供一些选择保险的指南。
一、工程发包中的保险法律要求1. 保险责任和范围根据中国法律,工程发包方有责任为施工承包商提供必要的保险。
这些保险通常包括:(1)工程一切险:主要保障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发生的意外风险,包括火灾、水灾、自然灾害等。
(2)施工险:主要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意外风险,包括工人伤亡、设备损坏、第三方责任等。
(3)财产险/设备险:主要保障工程项目中的财产和设备,包括损坏、丢失、盗窃等。
(4)责任险:主要保障施工活动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
2. 保险条款和限额在选择保险时,工程发包方需要仔细阅读和评估保险合同的条款和限额。
这些条款和限额应涵盖以下内容:(1)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应与工程项目的施工期限相符。
(2)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应足够覆盖工程项目中的风险和损失。
(3)免赔额和赔偿限制:免赔额是指保险公司在进行赔偿之前需要由保险受益人自行承担的金额。
赔偿限制是指保险公司在一次事故或索赔中最多承担的金额。
(4)索赔程序和时限:保险合同应明确索赔的程序和时限。
二、工程发包中的保险选择指南1. 风险评估在选择保险时,工程发包方应先进行风险评估。
这包括评估工程项目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类型和可能的损失程度。
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当的保险类型和保险金额。
2. 保险公司选择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几个因素可以作为选择保险公司的指南:(1)资信和声誉: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声誉的保险公司,以确保索赔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理赔记录:查阅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了解其赔付能力和态度。
(3)保费和费率:比较不同保险公司的保费和费率,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保险方案。
3. 保险合同条款仔细评估保险合同的条款和限额,并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条款和限额符合工程项目的需求和风险。
工程项目保险方案(3篇)
![工程项目保险方案(3篇)](https://img.taocdn.com/s3/m/103fed8d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2d.png)
第1篇一、引言工程项目保险是保障工程项目在施工、安装、调试等阶段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及保障项目承包商、业主等各方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险。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降低风险,提高项目各方利益,特制定本工程项目保险方案。
二、保险范围1. 保险标的(1)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道路、桥梁、隧道、港口、码头等土木工程。
(2)安装工程:包括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管道、线路等安装工程。
(3)材料:包括用于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各类原材料、构件、配件等。
(4)施工机具:包括施工、安装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
2. 保险责任(1)自然灾害:洪水、地震、台风、暴风雪、海啸等自然灾害。
(2)意外事故:火灾、爆炸、坍塌、触电、中毒、事故等意外事故。
(3)盗窃: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材料和施工机具等被盗。
(4)工程停工: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工程停工。
(5)工程延误: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工程延期。
(6)第三者责任:因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三、保险金额1. 保险金额应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金额确定。
2. 保险金额应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材料和施工机具等。
3. 保险金额应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
四、保险费率1. 保险费率应根据工程类型、地理位置、施工期限、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
2. 保险费率应按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3. 保险费率应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五、保险期限1. 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保险期限可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确定。
3. 保险期限最长不超过工程合同约定的期限。
六、保险赔偿1.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2. 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应尽快进行调查核实。
3. 保险公司应在核实事故原因、损失金额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4. 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金额。
5. 赔偿方式包括现金支付、材料替换、工程修复等。
七、保险合同1. 保险合同应明确约定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保险赔偿等事项。
建设工程保险与索赔
![建设工程保险与索赔](https://img.taocdn.com/s3/m/50fe8a3f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e4.png)
建设工程保险与索赔第一部分、工程保险与索赔实务第一节、国内法律、示范文本相关规定第二节、FIDIC合同规定第三节、国际银行项目规定第四节、一般投保程序、投保原则和保险类型的选择第五节、投保人与投保标的第六节、确定保险期间第七节、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第八节、免赔额的设定第九节、选择工程保单第十节、确定使用条款第十一节、优化投保方式第十二节、工程保险索赔第二部分、保险索赔案例第一部分工程保险与索赔实务工程保险投保是指投保人承包商、业主或其他相关建设主体根据项目风险的实际;在作出保险安排计划;确定标的、选择条款和确定保险人的赔偿条件后;向保险人提交保险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保险按照一定程序作出承保决定后;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整个活动过程..工程投保方案的制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与制约;首先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工程保险的法律法规;这是投保的基本前提;为此;先介绍有关法律、合同对工程保险投保的规定;然后按照投保的一般程序介绍有关的内容..第一节国内法律、示范文本相关规定一、建筑法律的有关规定1998年3月颁布的《建筑法》第48条和原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中;都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能力;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二、国家开发银行对贷款项目保险的安排规定国家开发银行于1999年10月颁发的《贷款项目工程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指出:开发银行人民币贷款的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以及贷款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建设项目;借款人或工程承包人等应根据风险情况投保..险种包括建筑安装一切险、综合财产险;借款人使用开发银行贷款自行采购原材料、设备的;应要求制造方、运输方、供货方办理产品制造、运输等履约环节的保险手续..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1999年12月;原建设部和工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40条规定:1、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者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材料和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二节FIDIC合同规定工程项目在实施前需要购买何种保险;一般是在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由业主和中标承包商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风险分担和保险的安排最终会反映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辑出版的工程合同标准格式是受世界工程界广泛认可的合同范本;其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保险购买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我国工程界也开始结合国际化的工程外资参与工程、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工程使用或推广这一合同条款..一、FIDIC合同简介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于1999年出版了4版合同标准格式;包括:《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款》、《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款》和《简明合同格式》..1、《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业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通常由承包商按照业主提供的设计进行工程施工;但该工程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或构筑物的某些部分..2、《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款》推荐用于电气和或机械设备供货和建筑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通常由承包商按照业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生产设备和或其他工程;可以包括土木、机械、电气和或构筑物的任何组合..3、《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款》适用于移交钥匙方式提供工厂或类似设施的加工或动力设备、基础设施项目或其他类型的开发项目;通常由承包商进行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提供一个配备完善的设施“转动钥匙”即可运行..4、《简明合同格式》推荐用于资本金额较小的建筑或工程施工;但这种格式也可以适用于部分或全部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或构筑物的合同..二、FIDIC合同的风险分担原则FIDIC合同条款按照“近因易控”即“谁能最有效地防止和谁最能方便地处理风险就由谁来承担风险”的原则;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分摊风险..由最有能力承担某项风险的一方承担此风险;显然可以有效地降低整个风险成本;从而降低合同的总造价..在施工阶段;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风险分担情况为:1、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及政策控制、业主自身行为以及业主控制的行为产生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如不可预见的自然条件、物价上涨、后续立法、设备采购等..2、承包商承担自身行为风险;如报价、施工方法及工艺、劳务及材料采购等风险..3、对于地质勘查和工程设计产生的不明的地质条件及设计错误风险;要根据工程合同的情况而定;如果采用《施工合同条件》;工程设计和勘察是由业主委托承包人以外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则对承包商而言;查明地质;设计合理是业主应尽的义务;因而应由业主来承担最为合理;如果采用“交钥匙”合同;由承包商进行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显然应由承包商承担技术风险包括施工技术风险更为合适..4、因为财产的所有者最愿意保护自己的财产;也最容易管理自己的雇员;所以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对财产的损害责任按所有权分担;对人身的伤害按雇佣关系分担最为合理..5、鉴于风险无法消除和避免;当事人承担灾害损失的能力有限;FIDIC条款规定;承包商应以合同工程、业主材料及设备、承包商自身设备为标的;将自然风险及其行为风险向保险公司专业;以增强合同双方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同事保障业主利益不受承包商不良行为或过失的损害..6、即使在EPC合同下;业主肯定还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战争、恐怖主义和类似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风险等..但对合同双方来说;在签订合同前;讨论其他风险分担方案常常是可能的;有时是明智的..在BOT项目下;通常是一揽子谈判;在EPC合同条件下;一般由项目发起人与EPC承包商协商的交钥匙施工合同规定的风险分配方案;可能需要进行调整;以便在组成整个项目的各类合同间对所有风险的最终分配进行通盘考虑..三、《施工合同条件》对风险分担和保险的安排1、风险分担㈠承包商的风险责任⑴承包商应对由于自己的设计、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业主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风险责任..⑵由于承包商自己的设计、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任何缺陷或由于承包商人员的疏忽、故意行为或违反合同造成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承担风险责任..承包商应从开工之日起;承担照管工程及货物的全部责任;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或根据合同规定视为已颁发之日止;这时工程照管职责应移交业主..如果对某分项工程或部分工程已颁发或根据合同规定视为已颁发接收证书;则对该分项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职责届时移交给业主..也就是说;在整个施工期内;承包商应该对工程本体及工程使用的材料、货物承担照管责任的风险..如果承包商负责照管期间;由于业主的风险意外的原因;致使工程、货物或承包商文件发生任何损失或损害;承包商应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修正该项损失和损害;使工程、货物或承包商文件符合合同要求..㈡业主的风险责任首先由于自己的任何疏忽、故意行为或违反合同造成的承包商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风险责任;其次由于其本身的设计、材料或工艺缺陷造成的处于有缺陷状况的工程部分;为复原由于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缺陷而处于有缺陷状况的其他工程部分而遭受损失或损害的某一工程部分;以及业主已接收的工程部分;承担风险责任..但如果本条款已经列入保险责任范围;则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此责任..下列风险造成的工程、货物或承包商文件的损失或损害以及工程延期;应由业主承担:⑴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⑵工程所在国内部的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篡权或内战;⑶承包商人员及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其他雇员以外的人员在工程所在国内的暴乱、骚动或混乱;⑷工程所在国内部的战争军火、爆炸物质、电离辐射或放射性引起的污染;但可能由承包商使用此类军火、炸药、辐射或放射引起的除外;⑸由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飞行装置所产生的压力波;⑹除合同规定以外;业主使用或占有的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⑺由业主人员或业主对其负责的其他人员所作的工程任何部分的设计;⑻不可预见的或不能合理期望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过采取足够预防措施应对的任何自然力作用..2、保险安排在这里;“应投保方”是指按照承包商中标时与业主协商确定的对办理并保持相关条款中规定的保险负责任的一方..㈠应就工程和承包商设备办理的保险⑴“应投保方”应为工程、生产设备、材料和承包商文件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全部复原的费用;包括拆除、运走废弃物的费用以及专业费用和利润..⑵“应投保方”应维持该保险在直到颁发履约证书的日期为止的期间继续有效;以便对承包商应负责的;由颁发接收证书前发生的某项原因引起的损失或损害;以及由承包商在任何其他作业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提供保险..⑶“应投保方”应对承包商设备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全部重置价值;包括运至现场的费用..对每项承包商的设备;该保险都应从该设备运往现场的过程起;直到其不再需要作为承包商设备为止的期间保持有效..㈡其他规定除非在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上述各项保险:应由承包商作为“应投保方”办理和维持;应由共同有权从保险人处得到赔偿的各方联名投保;保险赔偿金额在各方间保有或分配;唯一的用于修正损失或损害;应对未列入“业主的风险”中的任何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损害提供保险;还应对由于业主使用或占用工程的另一部分而造成工程某一部分的损失或损害;以及由于“业主的风险责任3、7、8项”所列的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提供保险;每种情况下都不包括按商务合理条件不能投保的风险;其每次时间的免赔额不应超过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如果没有规定此数额;本项不适用;但可以不包括下列部分的损失、损害及复原:⑴由于其本身的设计、材料或工艺缺陷造成的处于有缺陷状况的工程部分单保险保障应包括不属于下属项所述情况的;由上述缺陷状况直接导致损失或损害的任何其他部分;⑵为恢复由于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缺陷而处于有缺陷状态的其他工程部分;而遭受损失或损害的某一工程部分..⑶业主已接收的工程部分;但承包商对其损失或损害应负某种程度的责任时除外;⑷根据《施工合同条件》“拟用于工程的生产设备和材料”的规定;不在工程所在国的货物..㈢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应投保方”应为可能由承包商履行合同引起、比国内在履约证书颁发前发生的任何物质财产上述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规定的被保险物品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任何人员下述“承包人员的保险”中的被保险人员除外的死亡或伤害;办理每项责任保险..除非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本款规定的各项保险:1应由承包商作为“应投保方”办理和维持;2应由各方联合名义投保;3保险范围应扩展到由承包商履行合同引起的业主财产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规定的被保险物品除外的所有损失或损害的责任;4但可以不包括以下事项引起的责任:①业主具有的在任何土地上面、下面、范围内或传过它实施永久工程;以及为了工程占用该土地的权利;②由承包商履行施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义务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损害;③“业主的风险”列举的某项原因;但可以按合理商务条件得到保险的范围除外..㈣承包商人员的保险:承包商应对其雇佣的任何人员或其他任何承包商人员的伤害、患病、疾病或死亡引起的索赔、损害、损失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和开支的责任办理并维持保险..此类保险应在这些人员参加工程施工的整个期间保持全面实施和有效..对于承包商的雇员;此保险可以由分包商投保;但承包商应对其符合本条款的规定负责..四、《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款》对风险分担和保险购买的安排这里主要介绍EPC与《施工合同条件》中安排的不同点..1、风险责任㈠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承包商的风险责任与《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基本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在《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可能参加一部分设计;而在《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款》中工程设计一定是由承包商完成的..所以;此处承包商应对所有设计责任风险负责;而不是像《施工合同条件》中仅对其设计的工程部分的设计风险负责..㈡业主的风险责任..在《施工合同条件》中;“业主的风险”为8项见前文;而在《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款》中业主承担的风险仅仅是前5项..2、保险安排当承包商为应投保方时;应按照业主批准的条件向保险人办理每项保险..㈠工程和承包商设备保险..“应投保方”应维持保险在直到颁发履约证书的日期为止的期间继续有效;以便对承包商负责的;由颁发接收证书前发生的某项原因引起的损失或损害;以及由承包商或分包商在任何其他作业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提供保险..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险..完全相同..㈢承包人员的保险..与《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安排完全相同..第三节国际银行项目规定在国际工程项目建设中;常常遇到工程保险人在项目贷款人和业主的压力下扩展工程保险单以保障贷款人或银行的利益;保险经纪人一般会要求保险人就此接受一些额外的条款;例如:被保险人、银行/贷款人条款;损失收款人;违约条款;无辜的未如实告知人条款;不可无效条款等..一、传统的融资方式与工程保险采用传统的融资模式即股东融资模式建造工程;工程保险是为标的物——工程由于意外事故引起的可能的物质损失提供的保险;被保险人包含了所有参与工程的保单列明的承包商和分包商以及业主;但并不一定包含贷款人;因为贷款人在项目失败的情况下可以向项目的发起人追索..按照FIDIC合同条件;承包商有义务为承包工程投保;而且此工程应由承包商和业主联名投保..承包商为了所有可能在项目工地参与项目的各方的利益;与保险人协商保险范围..显然承包商接受了所有各方的委托来确定工程保险事项;这在“合同条件”中属于约定职责范围..承包商自动承担了一定的向保险人告知必要承包信息的责任;以及将可能收益与保险单全部条款和保证向参与各方传达的责任..保险人只需与设计施工总承包商或业主一方商谈及处理保险事宜;不需要知道另外还有哪些承包商、分包商最终可能会受益于此保险单;这些承包商或分包商与总承包商或业主即保单持有人商讨保险事宜..保单持有人唯一地负责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并且有权收集各方的风险事故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单持有人也是与保险人商谈保险单修改和批单事项的负责人..二、项目融资方式的变化与工程保险项目融资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后;例如PPP、BOT等融资方式的运用;工程保险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在现代项目融资方式的框架;一般会组成一个项目公司来负责建设和运营这个项目;项目公司的股份由各个项目发起人共同拥有;项目建设的部分资金来源于一个银行“辛迪加”指为某一个大型项目提供贷款而由多个银行组成的财团..“辛迪加”的贷款要靠项目完成后产生的运营收益来偿还;项目建设的另一部分资金则由项目发起人提供..任何一个项目都涉及众多的风险;风险大部分将在项目发起人和贷款银行间分配;这些风险包括项目不能按时完工或根本不能按时完工以及不能及时拿到或者需要昂贵的成本才能拿到政府对项目的核准或许可的风险..尽管借款方和贷款方的借款合同已经力图有效地转移双方项目有关的风险;但贷款人仍然希望将转移至借款方的风险进一步转移到第三方;如保险公司身上..交钥匙合同就可能是项目融资建设最流行的合同形式;这种合约的优点是项目的设计和建造由一方负责;项目的完成风险由业主和设计建造总承包商两者分担..通常;总承包商尽力转移项目各方业主、设计商、营造商、供应商、分包商等所承担的与项目有关的风险;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都约定:承包商不应局限于自己的或业主的责任和义务;将工程以承包商和业主的联合名义投保工程保险..三、贷款人向保险公司转移风险一般有三方参与以项目融资方式建设的工程项目;他们是贷款人或银行、业主或单一目标的项目公司、总承包商..传统的保险方式解决了后两项的风险问题;而对于解决贷款人或银行的保险利益就显得不够充分..具体讲;在目前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中;虽然项目公司业主和总承包商通常在保险单中会作为指定被保险人;但贷款人或银行在保险单中的地位有时并不明确;因此;贷款人的目标就是要使自己进入保险合同;与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达成某种默契;以便在发生保险事故损失情况下;银行可以无须依靠某一指定被保险人的帮助;就可以实施保险索赔..换言之;贷款人希望尽可能少地依靠被保险人遵守保险单条款的规定;避免因某一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单规定而损害自己依据保险单获得赔偿的能力..四、与贷款人利益有关的保险条款1、被保险条款..工程保险中一般讲工程参与各方都作为“共同被保险人”..这样每个被保险人将以同样的态度和范围使用保险;就像使用分别的单个保单一样..所以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工程承保的信息和共同遵守合同是公平和符合逻辑的..提供承保信息是指每个被保险人分别承认保险人是基于一定的被保险人提供的承保信息而同意签订保险合同的;并且向保险人保证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充分性..共同遵守合同是指任一被保险人或多个被保险人获得赔偿的前提条件:保险单所有的条件、保证和其他条款及规定得到了所有被保险人的履行和遵守..2、损失收款人条款..也称第一受益人条款..简单地说;损失收款人条款就是在保单中指定的作为保险单下保险赔款的合适的接受者..如果将贷款银行作为损失的收款人第一受益人其影响是:保险人可以通过向贷款银行而不是保险单持有人支付赔款来履行其赔偿责任..其措辞一般为:“经投保人要求;本公司特此同意;如上述保险单所保的标的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时;本公司将首先支付给贷款银行..但以其对受损保险标的可保利益为限;支付后如有余额将支付给被保险人..”但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情况下是保险人在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之前;首先要争得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只有贷款银行不同意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时;才将赔款支付给贷款银行..3、不可无效条款Non-Vitiation..Vitiation是使失效或使无效的意思..所以Non-Vitiation是指权力使之失效或无效的意思;即不可无效..在工程保单中;如果保险人接受不可无效条款;就意味着所有的条件和保证在不可无效条款的作用下都作废了..也就是说;某一被保险人违反保单的条件、保证或其他规定并不使保单对其他被保险人失效;而仅仅是对此违约被保险人失效..显然;此条款违反了上面提到的“共同遵守合同”即任一被保险人或多个被保险人获得赔偿的前提条件是保单所有的条件、保证和其他条款和规定得到了所有被保险人履行和遵守..此条款显然对保险人不利;不可无效条款的内容大致包括:如果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不止一个;这些被保险人是作为独立的实体在运作;则保险保障对每个被保险人都采用完全相同的态度和相同的程度;就像将单独的保险单本别签发给每一个被保险人一样个;前提是保险人对所有被保险人承担的总责任不超过保险金额;不超过赔偿限额;也不超过保险单所附备忘录和批单确定的限额..在被保险人欺诈、情况误告、情况未报或违反任何保证或合同条件时;保险人有权拒绝此被保险人就损失提出的索赔;不承担赔偿责任;上述的欺诈、情况误告;情况未报或违反任何保证或合同条件的行为就本条款而言都是使合同无效的行为..然而;此条款同意:一个被保险人使合同无效行为将不会影响其他具有保险利益而且没有实施使合同无效行为的被保险人获得赔偿的权利..只有实施使合同无效行为的一方;其可保利益才不能获得赔偿..五、贷款人的不可无效保险贷款人也可以通过一个单独的“贷款人的不可无效条款”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种保障必须特别承保;其主要规定是:1、被保险人:只有贷款人自己;2、保险金额:与本身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总合同金额相同;3、保险期限:施工期加试车期如有;4、非公开机密:本保单不能够向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主险的任何其他被保险人公开;5、启动扳机:突然的意外的保险财产的物质损失;以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保单下由于某被保险人违约造成的全部或部分的保险单责任无效通常由法院确定;6、赔偿:基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单;并使用所有的免赔额、赔偿额等;7、赔偿限额:实际损失的赔偿限额可能是在主保单下不能获得赔偿的索赔部分;8、追偿权:对使合同无效方的追偿权..贷款人的不可无效保险条款的意义在于:在原来的保单下;由于任何一个被保险人或其他多个被保险人采取使合同无效的行为;致使保险人不再对保单所有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原保险单下;项目保险单不能扩展至就任何损失或损害赋予贷款人在保单下获得任何赔偿的权利..现在;通过增加损失收款人条款和不可无效条款;保险单不但赋予贷款人直接接受保险赔款的权利;而且即使。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障项目和索赔流程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障项目和索赔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f4c285d6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22dc458.png)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障项目和索赔流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
然而,建筑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以及工程质量的安全可靠,建筑工程保险应运而生。
本文将重点探讨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障项目和索赔流程。
一、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障项目1. 工程责任险工程责任险是建筑工程保险的核心保障项目之一。
它主要针对建筑工程项目中可能产生的财产损失和第三方人身伤亡等风险进行保障。
例如,若因施工不慎导致工地坍塌,工程责任险便会赔偿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
2. 人身意外险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诸多意外风险,如高空坠物、物体砸伤等。
人身意外险可为参与建筑工程的工作人员提供人身伤害风险的保障,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和死亡赔偿等。
3. 保证险保证险是承包商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向业主提供的一种保障。
它主要涉及工程质量问题,如工程瑕疵、设计错误等,保证险可以为业主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二、建筑工程保险的索赔流程1. 发生损失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如果发生了可能涉及保险赔偿的损失事件,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提交索赔申请。
2. 提交索赔资料索赔申请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资料,如索赔申请书、出险证明、相关证据材料和相关费用的证明等。
保险公司会根据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
3. 索赔审核保险公司会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核实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以了解损失的具体情况。
4. 赔偿处理一旦保险公司确认索赔的合法有效,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处理。
赔偿方式可能有一次性赔付,也可能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分期赔付。
5. 索赔结果通知保险公司会将索赔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通常包括索赔金额、赔款支付方式和相关事项的说明。
总结起来,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障项目包括工程责任险、人身意外险和保证险。
而索赔流程则涵盖了损失发生、提交索赔资料、索赔审核、赔偿处理和索赔结果通知。
浅谈工程项目保险索赔
![浅谈工程项目保险索赔](https://img.taocdn.com/s3/m/7bd1662caf45b307e87197c3.png)
浅谈工程项目保险索赔作者:张志杰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06期摘要:随着中国社会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建筑工程已开始逐渐转向利用保险等风险管理手段来分担项目风险的需要,也是顺应中国经济改革与国际化接轨的必然。
在具体实践中,做好工程的保险索赔,也是降低工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种有效手段。
本文结合作者在哈大客运专线昌图西站工程施工中的实践经验,就工程保险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关键词:工程保险;保险合同;索赔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建筑工程投保的必要性建筑行业是所有行业中被人们公认的高危行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集中了许多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一旦工程建设遭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带来的损失和影响是巨大的。
因此,如何树立工程风险意识,加强工程风险管理,提早防范,对于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是非常重要的。
工程保险是一种先进的风险转移方法,能够增强工程参与各方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的控制工程的质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而减少损失,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随着工程保险的引入,建筑企业提高了项目抵抗风险损失的能力。
建筑工程保险投保的范围工程保险按保险内容划分主要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吊装工程一切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正确选择保险的种类和内容,我们可以在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的向保险人进行索赔,将损失降到最低。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施工单位选择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有时附加第三责任险。
但是,在施工过程中人身意外伤害的出险率却是很高的,所以人身意外保险的投保也显得非常有必要了。
如何签订好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一种契约、协议,关系到投保人与保险人以及相关方的权力和义务。
因此签订好保险合同,对于保障保险索赔、减少争议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要清楚保险的基本条款。
比如保险的期限,保险财产的内容(工程一切险通常为工程量清单内列明的保险内容)、保险赔偿的责任范围、费用计算、除外责任、保险金额、免赔额、赔偿处理及特别约定条件等。
轨道交通BT项目工程保险方案设计与索赔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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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BT项目工程保险方案设计与索赔探讨文章对轨道交通BT项目工程保险作了概述,探讨了保险方案的设计与索赔问题。
指出要加强工程保险合同的索赔意识及索赔组织,做好事故原因的证明与说明工作。
标签:轨道交通;工程保险;方案设计;索赔目前,随着各地加大轨道交通工程的投资力度,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纷纷采取了BT模式参与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
BT模式的含义: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BT模式下施工企业承担了投资建设的全部管理职能,蕴含了巨大风险,此前承揽-施工简单经营模式下的仅限于理赔的保险观念已经不能满足需要。
加强BT模式下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保险研究与管理,对于控制投资建设风险,保证工程顺利建设,确保项目收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轨道交通BT项目工程保险概述在BT模式下,轨道交通项目工程保险主要涉及两类,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和建设工程团体意外险。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通常是由业主投保,BT模式下,由施工企业组建的负责投资管理的项目公司投保。
工程一切险主要保障工程本体发生损失的风险,含设计、监理、施工、供应商等各参与方;第三者责任险主要保障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导致第三方损失的赔偿风险;雇主责任险主要保障公司员工履职过程的风险。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投保,主要保障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害、伤亡事件的风险。
二、轨道交通BT项目保险方案的设计1、保险方案的设计主体轨道交通BT项目工程保险方案的设计主体主要有:地铁公司、施工单位、项目公司。
地铁公司作为最终用户,往往深度介入轨道交通BT项目的管理,对投保方案有着巨大影响。
建设工程合同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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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保险金额
甲方(业主)应为建设工程项目投保足够的保险,以覆盖在建设期间可能发生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 施工期间的人员伤害或死亡;
- 施工期间的财产损失;
- 第三方索赔;
- 施工期间的附加险种(如适用)。
21.2 保险金额
1. 人员伤害或死亡:保险金额应足以覆盖因施工活动导致的所有人员伤害或死亡的赔偿责任。
2. 财产损失:保险金额应足以覆盖因施工活动导致的所有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临时设施、在建工程以及第三方财产。
3. 第三方索赔:保险金额应足以覆盖因施工活动可能引起的第三方索赔,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清理费用。
4. 附加险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投保其他附加险种,如施工期间人员疾病险、施工期间环境污染责任险等。
21.3 保险凭证
乙方(承包商)应向甲方提供保险凭证的副本,并确保保险在整个合同期间有效。
21.4 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并在合同总价中予以考虑。
21.5 保险索赔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保险索赔。
21.6 保险期限
保险应从施工开始前生效,并持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XX天。
21.7 保险不足
若保险金额不足以覆盖实际损失,甲方应负责补足差额。
21.8 保险合同
甲方应确保保险合同包含所有必要的条款,以保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
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模板,实际的保险金额需要根据项目的具
体情况和风险评估来确定。
在起草正式合同之前,建议咨询法律和保
险专业人士,以确保合同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充分覆盖项目
的风险。
建设工程一切险理赔流程
![建设工程一切险理赔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26746644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e3.png)
建设工程一切险理赔流程一、理赔流程的背景与意义建设工程一切险是指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保险的一种保险形式,其作用在于在工程发生意外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会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条款,对保险事故进行理赔,以确保保险人在发生损失时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赔偿,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申请理赔1.报案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或施工单位首先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损失程度等相关信息,以及其他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或照片等。
2.受理案件保险公司收到报案后,会派出专业的理赔人员,对报案进行受理。
理赔人员会核对报案相关信息,并与工程项目相关责任方进行联系,了解事故细节、事故责任等情况。
三、理赔调查与定损1.理赔调查保险公司会安排理赔人员进行现场调查,通过勘察事故现场,了解事故的真实情况。
理赔人员会与工程项目责任方进行面谈,收集证据材料,以便对事故进行评估和处理。
2.定损定损是指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损失进行估算和评估。
理赔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和保险条款,对工程项目损失金额进行合理的估算,并形成定损报告。
投保人或施工单位也可以提供自己的定损报告作为参考。
四、理赔决定与赔款支付1.理赔决定理赔决定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和定损报告,决定是否给予赔付并赔付金额的依据。
理赔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保险条款,审核定损报告并作出理赔决定。
2.赔款支付保险公司在作出理赔决定后,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相应的赔款。
投保人或施工单位需要提供相应的银行账号和相关身份证明等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进行赔款支付。
五、理赔后的附加工作1.跟踪赔款投保人或施工单位在收到赔款后,应及时核对赔款金额是否与理赔决定一致,并进行记录。
如有问题或疑虑,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咨询和核实。
2.责任追究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
工程项目保险理赔方案
![工程项目保险理赔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5fabcba5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9118c60.png)
工程项目保险理赔方案一、背景介绍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协调和管理才能完成。
然而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和风险可能会导致工程项目遭受损失。
这些损失可能包括设备损坏、工程延误、人员伤亡等,因此工程项目保险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工程项目保险不仅能够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还能够降低项目承包方和投资方的风险。
二、工程项目保险类型1. 财产险财产险是工程项目保险的一种重要形式,主要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自然灾害、事故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设备损坏、房屋倒塌、建筑材料损失等。
财产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制,保障项目的整体利益。
2. 人身意外险在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例如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受伤、意外坠落等。
人身意外险能够为工程项目参与人员提供保障,保证他们在遭受意外伤害的情况下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医疗服务。
3. 建筑工程险建筑工程险是一种专门针对建筑工程项目而设计的保险,它主要保障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遭受损失的风险。
建筑工程险包括工程一切险、建筑安装险、机器损坏险等多种形式,能够全面覆盖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降低工程项目的风险。
三、工程项目保险理赔流程1. 损失鉴定一旦工程项目遭受损失,首先需要进行损失的鉴定。
损失鉴定既包括对财产损失的评估,也包括对人身伤害的确认。
保险公司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赔偿的范围和金额。
2. 理赔申请在损失鉴定完成后,工程项目承保方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
理赔申请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损失鉴定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等。
保险公司会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并进行理赔决定。
3. 理赔处理一旦保险公司决定给予理赔,就需要进行理赔处理。
这包括确定理赔金额、签订理赔协议、进行资金支付等。
保险公司会按照理赔协议的内容,为工程项目提供相应的理赔服务。
4. 理赔结案一旦理赔处理完成,相关的理赔案件就会结案。
这意味着工程项目保险理赔过程的最终完成,工程项目承包方就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从而可以更好地应对工程项目的损失。
工程保险法律纠纷案例(3篇)
![工程保险法律纠纷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1a7698a3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05a0154.png)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项目位于我国某城市,项目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由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承建。
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其施工的建筑工程投保了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然而,在工程进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被迫停工,建筑公司因此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建筑公司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全额赔偿其损失,但保险公司则以合同条款为由拒绝赔偿。
建筑公司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
二、案件争议焦点1. 保险合同的有效性2. 保险事故的性质3. 保险责任的认定4. 保险赔偿金的计算三、案件事实1. 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建筑公司于2017年3月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合同,合同约定保险期间为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按照约定缴纳了保险费。
2. 保险事故的性质2017年5月,由于连续降雨,施工现场发生了山体滑坡,导致工程被迫停工。
建筑公司认为,山体滑坡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
3. 保险责任的认定保险公司认为,山体滑坡虽然属于不可抗力,但合同中约定,保险人不承担因地基基础下沉、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因此,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建筑公司的损失。
4. 保险赔偿金的计算建筑公司认为,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应当全额赔偿其损失。
而保险公司认为,根据合同条款,其仅承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因此仅同意赔偿部分损失。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关于保险事故的性质,法院认为,山体滑坡属于不可抗力,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
关于保险责任的认定,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不予赔偿的范围,建筑公司主张的损失属于该范围,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保险赔偿金的计算,法院认为,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仅承担部分损失,因此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建筑公司部分保险赔偿金。
工程保险在城市园林景观工程项目中的保险索赔流程
![工程保险在城市园林景观工程项目中的保险索赔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ce5f4e6e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a3.png)
工程保险在城市园林景观工程项目中的保险索赔流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园林景观工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这些工程项目通常涉及大量资金和复杂的工程结构,因此,为了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并降低风险,工程保险变得至关重要。
当工程项目遭受损失或发生意外时,工程保险的保险索赔流程将发挥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工程保险在城市园林景观工程项目中的保险索赔流程。
1. 保险索赔流程的前期准备在工程保险索赔流程中的前期准备工作非常关键。
在投保工程保险前,工程项目管理者应了解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和保险责任范围,以确保索赔符合保险合同的要求。
此外,在工程项目启动之前,应该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所有必要的文件得到妥善保管和备案。
准备工作的认真执行将有助于确保索赔流程的顺利进行。
2. 保险索赔流程的申报一旦工程项目发生意外损失或损害事件,相关方必须及时将索赔事件向保险公司进行申报。
申报索赔时,必须提供详细的索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索赔通知书、索赔申请书、事故报告、现场照片、相关合同和证明文件等。
这些材料将帮助保险公司了解索赔事件的背景和详细情况,以便进行核查和评估。
3. 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一旦保险公司收到索赔申报,保险公司将进行理赔调查。
这包括核实索赔事件的真实性、保险责任范围以及索赔金额的合理性等。
为了顺利进行调查,保险公司可能会指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以获取更多的证据和资料。
此外,保险公司还可能要求索赔方提供额外的文件或信息,以便更好地核实索赔事件。
4. 权益的协商与磋商一旦保险公司完成理赔调查,保险公司将与索赔方协商以确定索赔金额。
在这个阶段,保险公司可能会与索赔方进行多次的磋商和协商,以找到一个相对公正的索赔金额。
协商的结果将基于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险责任范围,同时也会考虑索赔方所提供的证据和材料。
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评估结果提供一份最终的理赔报告。
5. 索赔款项的支付经过磋商和协商,保险公司确定了最终的索赔金额,并向索赔方发放索赔款项。
工程项目保险索赔的攻略
![工程项目保险索赔的攻略](https://img.taocdn.com/s3/m/02cf8487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b8.png)
工程项目保险索赔的攻略一、保险索赔的基本流程保险索赔是指保险合同中的受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责任、支付保险赔偿金的一种行为。
工程项目保险索赔的攻略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1.提供必要资料首先,受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索赔资料,包括保险合同、索赔通知书、受损证明、相关合同、发票和费用清单等。
这些文件都应当是真实、合法和完整的,以便保险公司评估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审核索赔资料保险公司会对提供的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对索赔事故的真实性、索赔金额计算的准确性等进行评估。
此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受保险人提供补充资料或进行现场勘查等。
3.制定赔偿方案在审核完成后,保险公司会制定赔偿方案,并向受保险人提供书面通知。
赔偿方案中会详细说明赔偿金额、赔偿方式、赔偿期限等内容。
4.履行赔偿义务受保险人在接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方案后,需要按照方案中约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这可能包括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安排修复工程、支付自付款等。
同时,受保险人也应该按时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应的报销申请。
5.监督与验收受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监督和验收,以确保赔偿程序的公正和合法。
保险公司会派遣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监督,确保修复工程符合要求。
二、保险索赔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工程项目保险索赔时,受保险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1.准确的信息和证明文件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证明文件是保险索赔的基础。
受保险人应当妥善保存与索赔相关的文件,如保险合同、索赔通知书、证明材料等。
同时,对于索赔计算和损失评估方面,受保险人需要妥善保管相关的发票、费用清单和合同等文件。
2.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受保险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通知。
通常,保险合同中规定了通知索赔的时间限制,受保险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索赔,否则可能会失去索赔的权利。
3.合理的索赔金额计算索赔金额的计算应当符合合同的约定和保险公司的规定。
在计算索赔金额时,受保险人应当综合考虑实际损失、相关费用和已支付的赔偿等因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工程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保障项目
![工程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保障项目](https://img.taocdn.com/s3/m/85ca1b1e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d0.png)
工程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保障项目工程保险是为了保护工程项目的利益和风险而设立的一种保险形式。
它覆盖了各种类型的工程,包括建筑、水利、交通等不同领域的项目。
工程保险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发生损失或意外时提供经济保障,并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以下将详细介绍工程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保障项目。
1. 工程保险的覆盖范围工程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工程:涵盖了房屋建筑、桥梁、隧道、地铁等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2)机电工程:包括了电力设备、输变电工程、水处理设备、机械设备等各类机电工程项目。
(3)交通工程:包括了公路建设、铁路、航道、港口码头等各类交通工程项目。
(4)水利工程:包括了水库、水道、排水设施等各类水利工程项目。
(5)矿山工程:涉及到矿井建设、采矿设备、尾矿处理等各类矿山工程项目。
总之,工程保险的覆盖范围非常广泛,几乎包含了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
无论是公共工程还是私人工程,都可以购买工程保险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2. 工程保险的保障项目工程保险为工程项目提供了多种保障项目,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
以下列举了一些常见的保障项目:(1)工程全过程保障:工程保险通常从工程项目的启动阶段开始,一直延续到工程项目的交付使用阶段。
它对工程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物质损失、责任风险等进行保障。
(2)工程意外事故保障:工程现场容易发生各种意外事故,例如坍塌、火灾、爆炸等。
工程保险可以提供对这些意外事故的保障,包括修复费用、人员伤亡赔偿等。
(3)第三方责任保障:工程项目通常会影响周边环境和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如果发生第三方责任事故,工程保险可以提供对第三方的责任保障。
(4)材料设备保障:工程项目需要大量的材料和设备,如果这些材料和设备在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工程保险可以提供相应的赔偿。
(5)工期延误保障:工程项目的工期延误可能导致各种损失,例如合同罚款、人力物力损失等。
工程保险可以针对工期延误进行相应的保障。
施工中的常见保险要求与计划
![施工中的常见保险要求与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5bc5e883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16.png)
施工中的常见保险要求与计划在施工项目中,保险要求与计划是非常重要的,它们旨在保护参与方的利益,减少潜在的风险和损失。
本文将探讨施工中常见的保险要求和计划,并提供其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一、施工项目中的保险要求在进行施工项目时,常见的保险要求包括工程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
以下是对每种保险要求的详细介绍:1. 工程意外险:用于覆盖在施工期间发生的意外事件,包括人身伤害、物业损失等。
这种保险通常由承包商或建筑商购买,并与工程期限保持一致。
2. 雇主责任险:用于覆盖因施工工作而造成的员工伤害或疾病。
该保险通常是雇主的法定责任,要求施工方在招纳员工之前购买。
3. 第三方责任险:用于覆盖因施工工作而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责任。
这种保险通常由施工方购买,以确保在施工期间对第三方造成的潜在损失得到妥善解决。
以上保险要求在施工合同中通常会被详细列出,并规定了投保金额、索赔责任等相关事项。
施工方应根据合同要求购买相应的保险,并在施工期间保持有效。
二、施工项目中的保险计划除了保险要求,施工项目还需要制定合理的保险计划,以确保项目的全面覆盖和风险的最小化。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险计划:1. 风险评估和管理:在项目启动之前,施工方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
这将有助于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并为保险索赔提供准确的依据。
2. 保险费用预算:施工方应事先制定保险费用预算,并根据项目规模和风险水平选择适当的保险计划。
这将帮助施工方更好地控制项目成本并确保保险覆盖的全面性。
3. 保险索赔程序:施工方应清楚了解保险索赔的程序和要求,并确保在需要时及时提供所需的文件和信息。
保险索赔程序的顺利进行将对项目的顺利进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施工中的保险要求和计划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施工方应仔细评估项目需要,并根据合同要求购买适当的保险,并制定科学的保险计划,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潜在的风险和损失。
工程保险在城市公共建筑项目中的保险索赔流程
![工程保险在城市公共建筑项目中的保险索赔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6cef1631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640f267.png)
工程保险在城市公共建筑项目中的保险索赔流程在城市公共建筑项目中,工程保险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保险形式,旨在提供对工程项目的保障,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
当工程项目出现问题或损失时,索赔流程就变得非常重要,它确定了索赔者可以获得赔偿的方式和条件。
本文将探讨工程保险在城市公共建筑项目中的保险索赔流程。
保险索赔流程的第一步是报告损失。
当在城市公共建筑项目中发生风险、事故或损失时,索赔方需要尽快向保险公司报告。
此举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开始调查事故的原因和程度。
索赔方通常需要提供与事故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例如损失照片、事故报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
报告损失之后,保险公司会进行对索赔的核实和评估。
他们会派遣专业人员来检查事故现场并评估损失的程度。
这些专业人员通常是经验丰富的调查员和评估师,他们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使用技术和专业知识来确定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在评估过程中,调查员还可能与相关的当事人、承包商和监督机构进行访谈,以了解事故的背景和原因。
保险公司在评估损失后,会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对索赔进行处理。
根据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可能会采取不同的方式来处理索赔,例如直接支付赔偿款项、修复损坏的设备或建筑物,或者与索赔方进行协商,以达成最佳解决方案。
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时,通常会根据合同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理、公正和及时的处理。
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查索赔,并要求索赔方提供更多的证据或文件支持。
这可能包括额外的调查、专业鉴定或专家意见的请求。
保险公司可能会安排会议或听证会,让双方就索赔事宜进行讨论和解决。
在这一阶段,索赔方需要积极配合,并配合提供所需的信息和证据。
如果索赔方对保险公司的决策不满意,他们有权对保险公司的决策提出申诉。
这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沟通等方式进行。
保险公司会对这些申诉进行评估,并与索赔方进行沟通,以解决纠纷并达成共识。
在某些情况下,索赔方可能需要寻求法律援助或法律程序,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管理(3篇)
![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管理(3篇)](https://img.taocdn.com/s3/m/481d4b8bb9f67c1cfad6195f312b3169a551ea0b.png)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规模不断扩大,工程风险也日益增加。
为了降低工程风险,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工程项目保险应运而生。
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管理作为保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保险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管理的概念、流程、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管理的概念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审核、调查、定损、赔付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三、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管理流程1. 索赔报案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相关信息。
2. 事故调查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迅速派遣理赔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事故调查,核实事故原因、损失程度等。
3. 定损理赔人员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事故损失进行定损。
4. 索赔审核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索赔申请书、事故证明、损失清单、相关费用单据等。
5. 赔付经审核确认后,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和定损结果,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6. 结案赔付完成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共同签署结案协议,理赔流程结束。
四、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管理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1. 索赔时效问题应对措施:保险公司应明确告知被保险人索赔时效,并在理赔过程中及时提醒。
2. 保险责任争议问题应对措施: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责任争议,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3. 损失程度认定问题应对措施:理赔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工程经验,对损失程度进行准确认定。
4. 费用单据问题应对措施:保险公司应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费用单据,对不符合要求的单据不予认可。
5. 保险欺诈问题应对措施:保险公司应加强对保险欺诈的防范,对涉嫌欺诈的索赔进行深入调查,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行为。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83d8d96f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ae.png)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索赔的程序和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项目建设的良好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结算索赔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变更、工程技术变更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各方的权益得到平等的保护和尊重。
第四条工程项目结算索赔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参与建设的主体单位。
第五条工程项目结算索赔的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和解决。
第二章工程变更索赔第六条工程项目发生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当主动向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变更通知,并说明变更原因和内容。
第七条施工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的变更通知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勘察和评估,报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进行施工,同时按照变更内容进行调整索赔申请。
第八条根据工程变更的不同情况,施工单位可提出以下两种索赔方式:(一)直接索赔:根据变更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及变更工程造成的额外工作量和费用,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二)合理索赔:根据变更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及合理计算的额外工作量和费用,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给予施工单位工程变更索赔的款项,并及时审核和确认索赔金额。
第十条工程变更索赔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方式,争议解决的程序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工程设计变更索赔第十一条工程设计方案发生变更时,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设计变更通知,并说明变更原因和内容。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收到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后,应当主动向施工单位提出变更通知,并协调各方进行设计变更工作。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设计变更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案,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变更工程所需费用和工作量,提出合理设计变更索赔申请,并协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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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障项目建筑工程保险是指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
它主要通过给予被保险人一定的经济赔偿,来补偿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维护或使用过程中的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障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全险工程全险是建筑工程保险的核心保障项目,它主要保障工程项目中的物质损失和财产损失。
具体而言,工程全险包括工程施工期间的火灾爆炸、水渍、起重设备的破坏等风险,以及建筑物竣工后的自然灾害、盗窃、恶意破坏等风险。
二、机械设备损失保险机械设备损失保险是建筑工程保险中的一个重要保障项目,主要保障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在施工、维修或运输过程中的损失。
这些损失可能是由于机械设备的故障、意外事故或错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的。
机械设备损失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机械损坏、机械需要维修或替换的费用以及机械无法使用时的损失。
三、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建筑工程保险中的另一个重要保障项目,它主要保障工程项目中对第三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所造成的法律责任。
在建筑工程中,由于施工作业的特殊性,很容易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赔偿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的赔偿费用以及赔偿第三方的法律费用等。
四、工程保证保险工程保证保险是建筑工程保险中的一种补充保障项目,它主要保障工程项目完成后的质量问题和后续维修等费用。
具体而言,工程保证保险包括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造成的修复费用、建筑工程保修期内的损失退还以及可能的法律纠纷的解决费用等。
五、施工人员保险施工人员保险是建筑工程保险中关注施工人员个人的保障项目,它主要保障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意外伤害或身故风险。
施工人员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施工人员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以及身故时的丧葬费用等。
六、停工补偿保险停工补偿保险是建筑工程保险中的一种特殊保障项目,它主要保障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项目无法按时完工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停工补偿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停工期间的工程损失补偿、延期造成的利润损失补偿以及合同解除导致的违约金补偿等。
工程索赔制度
![工程索赔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839e021b94ae45c3b3567ec102de2bd9605de2d.png)
工程索赔制度一、工程索赔制度的概念工程索赔制度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或业主因合同条款、工程变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原因产生争议和纠纷时,依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以维护自身权益的制度。
索赔制度通过合同约定明确工程项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解决工程项目中可能出现的争议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和解决方式。
二、工程索赔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项目参与者众多,合同约定繁琐。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产生争议和纠纷,如果没有明确的索赔制度,双方在处理纠纷时可能会陷入僵局,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最终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因此,建立健全的索赔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协调双方利益关系,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2.促进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的提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或施工质量不达标。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提出索赔要求,可以有效地解决纠纷,促进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的提高。
索赔制度的建立可以激励工程参与者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施工技术,减少工程质量问题和纠纷,提高工程项目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3.维护工程的合法权益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政策法规、自然灾害、市场变化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履行困难和经济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依据索赔制度提出要求,维护工程的合法权益。
索赔制度的建立可以为工程项目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工程索赔制度的主要内容工程索赔制度主要包括索赔的范围、程序、条件、时限及赔偿方式等内容。
具体来说,工程索赔制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索赔的范围工程索赔的范围包括因合同纠纷、工程变更、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等原因而产生的争议和损失。
在索赔制度中应明确双方的索赔权利和责任,并规定不同的索赔范围和标准。
2.索赔的程序工程索赔的程序包括双方提出索赔要求的时间、方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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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项目保险索赔
摘要:随着中国社会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建筑工程已开始逐渐转向利用保险等风险管理手段来分担项目风险的需要,也是顺应中国经济改革与国际化接轨的必然。
在具体实践中,做好工程的保险索赔,也是降低工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种有效手段。
本文结合作者在哈大客运专线昌图西站工程施工中的实践经验,就工程保险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关键词:工程保险;保险合同;索赔
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投保的必要性
建筑行业是所有行业中被人们公认的高危行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集中了许多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一旦工程建设遭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带来的损失和影响是巨大的。
因此,如何树立工程风险意识,加强工程风险管理,提早防范,对于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是非常重要的。
工程保险是一种先进的风险转移方法,能够增强工程参与各方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的控制工程的质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而减少损失,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随着工程保险的引入,建筑企业提高了项目抵抗风险损失的能力。
建筑工程保险投保的范围
工程保险按保险内容划分主要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
险、吊装工程一切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正确选择保险的种类和内容,我们可以在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的向保险人进行索赔,将损失降到最低。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施工单位选择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有时附加第三责任险。
但是,在施工过程中人身意外伤害的出险率却是很高的,所以人身意外保险的投保也显得非常有必要了。
如何签订好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一种契约、协议,关系到投保人与保险人以及相关方的权力和义务。
因此签订好保险合同,对于保障保险索赔、减少争议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要清楚保险的基本条款。
比如保险的期限,保险财产的内容(工程一切险通常为工程量清单内列明的保险内容)、保险赔偿的责任范围、费用计算、除外责任、保险金额、免赔额、赔偿处理及特别约定条件等。
对于日后进行工程索赔时有据可依。
其次,要明确保险的责任。
保险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所附的条款里设有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相应条目,清楚地说明哪些事故、损失属于保险责任,哪些不属于保险责任。
再次,是选择信誉较好、有一定理赔实力且索赔相对容易的保险公司。
最好是有长期合作关系。
在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家大业大”,赔偿就会较大方,加上合作的关系,不会对一些小账斤斤计较。
而且索赔的效率也会比较高。
最后,对保险合同中“特别扩展条款”要谨慎设计。
在签订保险
合同前,要根据工程自身的特点,提前设计好有利于今后索赔的条款。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条款只是通用条款,内容比较模糊,如果不增加特别扩展条款,在出险时保险公司会按照常规的处理办法,拿出种种借口推脱保险责任。
建筑工程保险索赔资料的收集
建筑工程保险索赔资料一般包括出险通知单、索赔申请、损失清单、险因证明(比如气象部门出具的气象证明)、事故报告、影像资料(视频资料)、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者修复方案)、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监理日志、试验检验资料、质量验收资料、工程量清单、采购合同及发票等。
出险通知单、索赔申请资料,保险公司一般有正式的格式,根据保险公司的格式填写即可。
填写时,要注意出险的原因最好是归结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切忌归到设计身上。
事故过程描述时,要把我们采取的减少损失的措施写进去,我们为防止灾害扩大所耗费的资源也是可以索赔的。
损失清单包括直接损失、施救费用和处理措施费用,在理赔方面直接损失一旦定为保险责任是一定要赔付的,这一项损失费用要想方设法报足,而其它两项容易被忽略,但也是保险理算人员最难以确定的,因为出险时的施救和出险后的施工处理过程,保险人员通常不会太明了,主要是他们不会盯在现场,通常情况下需通过双方协商来处理。
险因证明是出现险情的证明文件,比如气象局出具的气象证明,消防大队出具的火灾证明等等。
影像资料,最好是多拍照片,拍好一些关键部位、能充分证明事件
事实的照片。
比如说在水灾中造成的地基换填,我们最好能拍取土、运土、换填以及换填前后的照片,如果有条件的话最好有视频资料,对于日后的索赔可以做为最直接的证据。
昌图西站项目部在玻璃索赔时,能提高玻璃破碎的现场照片以及采购发票,大大提高了索赔的效率。
所以,照片和视频资料作为保险事件的最直接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保险索赔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是经过业主、监理审批的。
施工日志、监理日志作为现场施工的真实记录,也能反应出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试验检验资料、质检资料要及时收集,作为保险损失恢复后的证明资料;采购合同和发票以及工程量清单是最为保险索赔计价时的依据,减少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因单价问题扯皮而影响索赔的进程。
所有的资料收集完好,要加盖项目部的公章,作为保险索赔的资料,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如何做好工程保险索赔
收集好有利的证据
在保险索赔时,保险公司会以发函的形式要求提供保险索赔的资料。
在提供资料时要主要两点:
一是定性资料,即提供的资料一定能够说明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并且证明事故不在除外责任之内。
一般要分析引起事故的原因,如果与自然灾害有关,一般就要与自然灾害联系。
因为自然灾害一般是人力无法抗拒的,一旦定性为自然灾害,保险责任就非常明确了;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责任认定就比较繁琐,如果牵扯到一些人为因素,很容易和保险公司扯皮。
二是定量资料,即提供的资料要足以证实上报的损失是真实的,我们所提供的资料既要充分详实,又要保证各种资料间的关联性,不能让保险公司找出漏洞,从而以此为理由,删减工程量,尤其是一些无法考证数量,要在施工日志、监理日志或者会议纪要上做足文章,拿出对我们有利的证据。
对于我们能提供出有力支持资料的损失项目,最适当多报损失,以弥补那些虽然损失了,却因为无法提供有力资料而无法获得赔偿的部分。
研究保险合同
要研究保险合同,清楚那些损失可以索赔,那些是不能索赔的。
比如说水灾、火灾、玻璃破碎、人员伤亡属于保险责任,是可以索赔的。
而工地被偷窃的材料、工器具是不可索赔的。
还有挖断电缆,接电缆的费用是可以索赔的,而挖断电缆缴纳的罚款、赔偿是不能索赔的。
涉及到出险原因时要慎重
保险赔偿涉及到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的不同利益,在理赔过程中为了己方的利益,有时也需要一些谈判的策略。
一些保险公司委托的评估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来现场查勘时,因对事故现场及事故发生的经过不一定非常清楚,但是他们还是要详细地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他们在询问时也可能会故意设下陷阱,让索赔人员上当,这就要求我方工作人员在对某细节了解不清楚的情况下,一定不要盲目回答,否则可能会因一句话回答失误从而导致索赔失败。
要妥善处理好保险公司与评估公司的关系
由于工程一切险险种多,各专业又不完全类似,特别是建筑工程专业性非常强,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委托公估公司同时参与理赔。
为实现保险索赔利益的最大化,我方应同时处理好与保险公司、公估公司的人际关系。
公估理算人员比较专业,容易得到保险公司的信任,但是,他们的办案经费是按照赔款额的比例收取,一般情况是赔款额越多对他们越有利,在一定程度上公估人员会站在被保险人的角度说话,只要资料准备的充分,关系融洽,他们通常会最大限额的核赔。
结
结束语:工程项目保险发展到今天,随着建筑企业对工程建设中遇到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进行工程保险索赔经验的不断积累,工程保险逐渐成为工程建设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工程保险也逐渐趋于规范,通过投保人和保险人经验的不断积累和共同努力,促进工程保险事业的发展,最后实现合作双赢。
参考文献
[1]郭振华,熊华,苏燕.工程项目保险.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2]陈晓芸.工程保险在南京地铁项目中的运用.建筑经
济.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