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与采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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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纠纷案例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案例背景:甲方(供应商)与乙方(采购方)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甲方提供一批特定规格的机械设备给乙方,乙方支付相应的采购款项。

合同中明确了货物的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纠纷情况: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满足合同约定的使用要求。

乙方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更换或维修,但甲方以乙方未按时支付货款为由拒绝履行维修或更换义务。

乙方随后暂停支付剩余货款,并提出终止合同,要求甲方赔偿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争议焦点:1. 设备质量问题是否构成合同解除的条件。

2. 乙方是否有权因质量问题暂停支付剩余货款。

3. 甲方是否应承担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乙方损失。

解决过程:1. 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但未能达成一致。

2. 随后,乙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 法院审理过程中,对设备进行了质量鉴定,确认了乙方所称的质量问题。

4. 法院认为,甲方未能提供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设备,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判决结果:1.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采购合同。

2. 甲方需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或维修不合格的设备,或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货款。

3. 甲方需赔偿乙方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案例启示:1. 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货物的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以便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有据可依。

2. 合同中应详细规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时的补救措施和赔偿范围。

3. 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应首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纠纷发生时作为证据使用。

采购合同常见法律案例(3篇)

采购合同常见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采购合同是企业在采购过程中,与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在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常常会发生一些法律纠纷。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采购合同法律案例,旨在帮助企业了解和防范采购合同风险。

二、案例一:采购合同标的物质量问题案例描述:某企业(甲方)与某供应商(乙方)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由乙方供应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电子元器件。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电子元器件的质量标准。

然而,在交付货物时,甲方发现部分电子元器件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满足生产要求。

经检测,这些电子元器件的良品率仅为60%,远低于合同约定的80%。

法律分析:1. 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电子元器件。

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赔偿损失等。

处理结果:1. 甲方要求乙方退货,并赔偿因退货产生的损失。

2.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甲方损失。

三、案例二:采购合同延迟履行案例描述:某企业(甲方)与某供应商(乙方)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一批原材料。

然而,乙方在合同到期后仍未交付货物。

甲方多次催促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但乙方以各种理由推脱。

法律分析:1. 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货物。

乙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处理结果:1. 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延迟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2. 乙方同意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四、案例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案例描述:某企业(甲方)与某供应商(乙方)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乙方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付一批货物。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两篇)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两篇)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二)采购合同纠纷案例(二)最近,在一起采购合同纠纷中,供应商与采购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因为一项合同条款引发了严重的争议。

本文将介绍该案例的背景、双方的主张以及最终的解决方案。

背景供应商A是一家专门生产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商,一直以来与汽车制造商B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B公司计划进行新车型的生产,因此需要订购大量的零部件。

为了确保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A 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了供货时间、质量标准和付款方式等具体条款。

争议按照合同约定,A公司应在5月1日前交付X数量的产品给B 公司,并且约定了相应的交货地点和付款方式。

然而,在交货日临近时,A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交付产品。

A公司表示,由于原材料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生产线出现故障,无法按时生产出足够数量的产品,并请求允许延迟交货。

B公司则认为,合同明确规定了交货时间,A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B公司的生产计划出现严重延误。

B公司引用合同中的违约条款,要求A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B公司还指出,合同约定了质量标准,但由于A公司交付的产品未能满足标准,导致B 公司不得不退回一部分产品,给其带来了额外的成本和损失。

解决方案鉴于双方对于该采购合同纠纷案例的主张存在较大的分歧,双方决定通过谈判和调解进行解决。

首先,双方重新评估了A公司未能按时交货的原因。

经过深入的调查,发现原材料供应商的质量问题是导致A公司生产线故障的主要原因。

这使得A公司无法按时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考虑到A公司并未故意恶意拖延交货,双方同意从合作关系的长远利益出发,采取适当的解决方案。

其次,双方就质量标准问题展开讨论。

A公司坦诚承认产品质量的问题,并保证会立即采取措施改进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确保后续交付的产品符合标准。

双方同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新的质量标准,并约定在下一次交付前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的合格性。

最后,在损失的分配上,双方同意共同承担责任。

A公司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补偿B公司因此产生的额外成本和损失。

采购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采购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采购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案例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的一批机械设备。

合同中明确了设备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

然而,甲方在验收时发现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与合同约定的标准不符。

甲方要求乙方更换设备或退款,乙方则以设备已经交付为由拒绝。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例分析:根据合同法,乙方作为卖方,有义务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更换货物、退货、赔偿损失等。

案例二:延迟交货造成的损失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乙方在特定日期前交付一批原材料。

由于乙方生产安排不当,导致原材料延迟交付。

甲方因原材料短缺而被迫停工,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则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

案例分析:在合同法中,延迟交货通常属于违约行为,除非乙方能够证明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

在本案中,乙方未能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据,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案例三:合同变更未书面确认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后因市场变化,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增加采购数量。

双方通过电话达成了一致,但未将变更内容书面确认。

甲方在履行合同时,按照变更后的条款要求乙方交付更多货物,乙方则坚持按照原合同条款执行。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例分析:根据合同法,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最好以书面形式确认。

在本案中,由于变更内容未书面确认,乙方有权按照原合同条款执行。

甲方若要变更合同,应与乙方协商并书面确认变更内容。

案例四:第三方介入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的一批产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第三方C因与乙方存在债务纠纷,扣押了乙方准备交付给甲方的产品。

甲方因此无法按时收到货物,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分析:在本案中,第三方C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乙方作为合同的一方,有义务保证甲方能够按时收到货物。

乙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第三方的纠纷,并尽快履行合同义务。

采购法律合同纠纷案例(3篇)

采购法律合同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科技产品研发和生产的民营企业。

为满足公司生产需求,科技公司于2018年10月与供应商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科技公司提供一批高科技原材料。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支付方式为货到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科技公司要求生产了约定的原材料,并交付给科技公司。

然而,在科技公司收到原材料并进行检验后,发现原材料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科技公司遂与甲公司进行协商,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科技公司遂将甲公司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原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 甲公司是否构成违约;3. 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三、法院审理过程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进行了如下审理:1. 证据审查:法院首先对科技公司提交的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合同文本等证据进行了审查,确认了合同中关于原材料质量标准的约定。

2. 现场勘验:鉴于原材料质量问题涉及专业领域,法院依法委托了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原材料进行了现场勘验,并出具了勘验报告。

3. 当事人陈述:法院组织了科技公司和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庭审,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了陈述和辩论。

四、法院判决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法院认为:1. 原材料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第三方机构的勘验报告证实了原材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2. 甲公司作为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已构成违约。

3. 关于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1. 甲公司应立即停止向科技公司供应原材料,并承担原材料退货的义务;2. 甲公司应赔偿科技公司因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3. 本案诉讼费用由甲公司承担。

合同范本之采购合同纠纷案例

合同范本之采购合同纠纷案例

合同范本之采购合同纠纷案例采购合同纠纷案例:公司为了扩大业务,决定采购一批商品从供应商处。

在双方商谈的过程中,他们达成了以下合同内容:1.供应商将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详细信息;2.供应商承诺将按照合同的约定时间交付货物;3.采购方同意按照合同的约定时间支付货款;4.双方同意在发生纠纷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开始履行合同义务,并将货物按时交付给采购方。

然而,采购方验收货物时发现有一部分货物与合同约定的规格和质量不符。

采购方立即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补偿差价和维修费用。

供应商却拒绝承担责任,认为货物的问题是由于采购方自身原因引起的,并坚称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由于双方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纠纷,他们决定将合同纠纷提交给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采取了以下措施:1.法院组织了对货物质量的鉴定。

通过专业的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检测分析,得出了客观的结果,证明部分货物确实不符合合同约定。

2.法院调查了交易过程中的文件、邮件以及双方的沟通记录等,得出了供应商并未提供完全符合合同约定货物的证据。

3.法院对双方的证词进行了审查,发现供应商对于采购方的索赔请求并未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辩护。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存在合同违约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供应商赔偿采购方货物差价和维修费用,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这个案例中的合同纠纷较为普遍,充分说明了在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需要双方合作解决纠纷的必要性。

对于采购方来说,及时进行验收和监督,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非常重要;供应商则要提供合乎标准的产品,并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采购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采购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采购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案例一:货物质量不符争议甲方(买方)与乙方(卖方)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乙方提供特定规格的钢材给甲方。

合同中明确了钢材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然而,在交货后,甲方发现部分钢材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甲方要求退货并索赔,而乙方则认为甲方的检测方法不准确,拒绝承担责任。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最终通过仲裁解决。

案例二:延迟交付赔偿问题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交货日期和延迟交付的违约金条款。

由于乙方生产线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未能按时交付。

甲方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乙方则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

双方协商未果,甲方将乙方告上法庭。

案例三:价格调整争议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长期采购合同,合同中包含了价格调整条款,允许在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一定比例时调整供货价格。

后来,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乙方要求根据合同调整价格。

甲方认为市场波动在可预见范围内,拒绝调整价格。

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最终通过协商解决了问题。

案例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甲方采购了乙方提供的一批电子产品,合同中包含了知识产权保证条款,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甲方在销售过程中,被第三方指控侵犯了其专利权,并要求赔偿。

甲方随后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则否认侵权指控,双方因此产生纠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例五:合同解除条件争议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因市场变化决定解除合同,并声称解除条件已满足。

乙方则认为甲方所称的解除条件并未成立,不同意解除合同。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最终通过调解达成一致。

这些案例展示了采购合同中可能出现的不同类型的纠纷,以及解决这些纠纷的途径。

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合同条款、风险评估和争议解决机制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助于减少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采购合同共同承担资金风险法律案例

采购合同共同承担资金风险法律案例

采购合同共同承担资金风险法律案例话说小张和小李是一对好朋友,他们俩呢,瞅准了建筑行业的一个小商机,打算合伙做一个小型的装修工程。

于是,他们就和一家建材供应商签了个采购合同。

这个采购合同啊,总共涉及的资金是20万。

按照合同规定,小张和小李需要先支付10万的预付款,然后等建材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下的10万。

这时候,他们就相当于共同承担了这个资金风险。

为啥这么说呢?小张和小李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凑齐了这10万预付款打给了供应商。

结果呢,供应商那边出了点状况。

原来啊,供应商的工厂发生了火灾,一部分他们订的建材被烧毁了,而且供应商资金也有点周转不开,不能按时按质量供货了。

这可把小张和小李急坏了,因为他们已经和客户签订了装修工程的合同,如果建材不能按时到货,那他们就要面临巨额的违约金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小张和小李就开始研究他们的采购合同了。

合同里有一条模糊的规定: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影响供货,双方应协商解决资金风险分担的问题。

这时候,小张就想,自己和小李可不能就这么干等着被坑啊。

他们决定主动出击,和供应商协商。

他们找到供应商说:“你看啊,我们可是按照合同给了预付款的,现在你出了问题,我们也很理解,但是我们也面临很大的风险啊。

如果我们因为你的问题赔了钱,大家都不好过。

”供应商也知道自己理亏,但是确实资金困难。

最后呢,经过多次的协商,达成了一个协议。

小张和小李再追加3万的资金帮助供应商恢复生产,但是供应商必须优先供应他们的建材,而且价格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并且如果因为这次延迟供货导致小张和小李在装修工程上的损失,供应商要承担一部分。

这就相当于重新调整了他们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的方式。

从这个案例我们就能看出来,在采购合同里,即使双方约定了共同承担资金风险,但在实际遇到问题的时候,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重新平衡这个风险。

不然的话,很可能就会出现一方吃大亏,另一方也没捞着好的局面。

而且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签订采购合同的时候,关于风险分担的条款一定要尽可能写得详细、清楚,不然遇到事儿的时候就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啦。

采购法律合同纠纷案例(3篇)

采购法律合同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为满足公司产品升级和市场需求,甲方于2020年10月与YY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一批高性能电子元器件。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约定交货期为2021年1月30日。

合同中还明确了货物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期完成了货物生产,并于2021年1月29日将货物交付给甲方。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进行了验收,发现部分电子元器件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满足合同约定的性能要求。

甲方遂与乙方协商解决,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纠纷产生。

二、争议焦点1. 乙方提供的电子元器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 乙方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3. 甲方是否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三、案件经过1. 甲方取证甲方在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后,立即组织技术部门对货物进行了详细检测,并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检测报告、货物照片、合同文本等。

2. 双方协商甲方在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向乙方发出了书面通知,要求乙方对货物质量问题进行解释和整改。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承认部分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双方在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上存在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3. 诉讼提起甲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于2021年3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法院审理1. 证据审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认为证据充分、合法、有效,可以证明乙方提供的电子元器件存在质量问题。

2. 合同约定法院认为,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电子元器件。

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已构成违约。

3. 违约责任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决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判决结果1. 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

工程采购合同违约案例

工程采购合同违约案例

工程采购合同违约案例
在这个案例中,甲方是一家大型建筑公司,乙方是一家建筑材料供应商。

双方签订了一份
工程采购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
付货款。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乙方由于生产问题,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足够数量的建筑材料。

这导致了甲方的工程进度受到了严重影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来说,乙方
需要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延误工期的损失、额外采购材料
的费用等。

这并不是说乙方就必须全额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在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乙
方的过错程度、甲方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减少损失等因素,来确定乙方应赔偿的金额。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都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发生违约,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工程采购合同违约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的因素众多,包括合同的内容、双方的行为、法律规定等。

因此,处理这类问题时,需要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此,我们也提醒大家,在进行工程采购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不了解合同内容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同时,如果遇到合同违约的问题,也应
当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
甲方(买方)与乙方(卖方)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
购买一批价值50万元人民币的机械设备。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设备的技
术参数、交付时间、质量保证以及付款方式等条款。

甲方在合同签订
后按期支付了30%的预付款项。

纠纷发生: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设备存在多项技术参数不符
合合同约定的情况。

甲方随即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但乙方未能在合同
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因此,甲方拒绝接收不合格的设备,并向乙
方提出索赔要求。

解决过程:
1. 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但未能达成一致。

2. 甲方随后向有关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但乙方不同意调解方案。

3. 甲方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赔偿因设备不合格导致的损失,并要求解除合同。

4. 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判决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并
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
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
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技术参数的设备,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
责任。

案例教训:
1. 合同条款应详尽明确,特别是关于产品规格、质量要求等关键性内
容。

2.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3. 一旦发生纠纷,首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

4. 保留好所有交易往来的书面记录,如合同文本、通讯记录、交付验收记录等,以便在纠纷解决过程中作为证据使用。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案例名称:XYZ公司与ABC供应商采购合同纠纷案案件背景:XYZ公司(买方)与ABC供应商(卖方)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XYZ公司从ABC供应商处购买一批特定规格的电子元件,用于其生产线。

合同中详细规定了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以及付款条件等关键条款。

纠纷原因:1. 交货延迟:ABC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全部电子元件,导致XYZ公司的生产进度受到影响,产生了额外的存储和人工成本。

2. 质量不符:收到的部分电子元件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要求,影响了XYZ公司产品的整体质量。

3. 付款争议:XYZ公司以交货延迟和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部分款项,而ABC供应商坚持要求全额付款。

解决过程:1. 协商解决: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但未能达成一致。

2. 调解介入:随后,双方同意由第三方专业调解机构介入,进行调解。

3. 法律诉讼:调解失败后,XYZ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BC供应商赔偿因延迟交货和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法院判决:1. 确认ABC供应商延迟交货和产品质量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

2. 判决ABC供应商需赔偿XYZ公司因延迟交货和质量问题产生的直接损失。

3. 考虑到XYZ公司在发现质量问题后未及时通知ABC供应商,也存在一定过失,因此适当减轻了ABC供应商的赔偿责任。

4. 对于付款问题,法院根据合同条款和双方的履约情况,判定XYZ公司应支付合同约定的部分款项,但可以扣除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赔偿。

案件启示: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及时沟通,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2. 质量问题应及时发现并通知对方,以便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 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有明确的解决依据。

4. 法律途径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后手段,在此之前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端。

远期合同采购的案例

远期合同采购的案例

远期合同采购的案例案例背景:某大型制造企业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采购一批原材料,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企业希望锁定当前价格以避免成本上升的风险。

为此,该企业决定与一家原材料供应商签订远期合同。

合同条款:1. 采购数量:企业与供应商约定在未来6个月内采购1000吨原材料。

2. 采购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以当前市场价格的95%作为远期合同价格,即每吨原材料的价格为当前市场价格的95%。

3. 交货时间: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的每个月的第15天交付当月的原材料。

4. 付款方式:企业将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的10%作为定金,余款将在每次交货后30天内支付。

5. 违约责任:若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原材料,需支付相当于未交付原材料价值5%的违约金;若企业未能按时支付货款,需支付逾期金额每日0.5%的滞纳金。

6. 价格调整机制:若市场原材料价格在合同期内发生重大波动(超过10%),双方可重新协商价格。

7.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原材料交付完毕并支付完毕为止。

案例分析:1. 风险管理:通过远期合同,企业成功锁定了原材料的价格,减少了市场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

2. 资金安排:企业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合理规划了资金流,减轻了一次性支付大额资金的压力。

3. 法律保障:合同中明确了违约责任,为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4. 灵活性:合同中的价格调整机制为双方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以应对市场变化。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远期合同在采购管理中的重要性,它不仅能够帮助企业规避价格风险,还能通过合理的合同条款保障双方的利益。

采购合同法律纠纷案例(3篇)

采购合同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16年10月1日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货物,货物总价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约定交货期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付款方式为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了预付款50万元。

2016年11月20日,乙方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了货物。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甲方遂通知乙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进行退货或修复。

乙方接到通知后,未采取任何措施。

2016年12月5日,甲方再次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在3日内采取补救措施。

然而,乙方仍未采取任何行动。

甲方遂于2016年12月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预付款50万元,并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1. 乙方是否构成违约?2. 甲方是否可以要求乙方退还预付款50万元?3. 甲方是否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三、法院审理1. 乙方是否构成违约?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已构成违约。

2. 甲方是否可以要求乙方退还预付款50万元?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请求其退还已支付的部分或者全部款项。

本案中,甲方已按照约定支付了预付款50万元,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预付款50万元。

3. 甲方是否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采购合同格式条款案例

采购合同格式条款案例

采购合同格式条款案例一、案例背景。

咱就说有这么个事儿啊。

甲公司呢,是个小有名气的电子产品制造商,乙公司是一家专门供应电子零件的供应商。

这俩公司就打算签个采购合同,乙公司提供了一份格式合同,这里面的条款那可就有点故事了。

二、格式条款一:交货时间。

合同里有这么个条款,写着“供应商应在合理时间内交货”。

您瞧瞧这“合理时间”,这可就有点含糊不清了。

甲公司就想啊,这合理时间到底是多久呢?按照甲公司的计划,他们希望乙公司能在下单后的两周内交货,这样他们的生产线就不会断档。

结果呢,乙公司觉得一个月内交货就算合理。

这就产生矛盾了呀。

甲公司就抱怨说:“你们这合理时间也太没谱了,就像让我猜谜语一样,我们生产线可等不起。

”乙公司还觉得挺委屈,说他们一直都是这么理解合理时间的。

这就好比两个人对一个模糊的概念各执一词,都觉得自己有理。

三、格式条款二:产品质量标准。

再看这个产品质量标准条款,乙公司的格式合同写着“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通行标准”。

这乍一听好像没啥问题,但是仔细一琢磨,行业通行标准也有很多不同的解释和细节呢。

甲公司生产的电子产品对零件的精度要求比较高,他们觉得这个行业通行标准应该是指在高精度范围内的标准。

而乙公司觉得只要大致符合一般行业的宽泛标准就可以了。

比如说,对于某个零件的尺寸公差,甲公司要求是正负0.01毫米,乙公司却认为正负0.05毫米就算符合行业通行标准。

这就导致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很多零件不符合他们的生产要求,只能堆在仓库里当废品,甲公司那叫一个气啊,说:“你们这不是坑人嘛,这质量标准就像橡皮筋,你们想怎么拉就怎么拉。

”四、格式条款三:违约责任。

还有这个违约责任条款,乙公司在合同里写着“若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除外”。

这看起来挺正常的,但是后面又有个小尾巴,“特殊情况由供应商自行判定”。

甲公司就不乐意了。

有一次,乙公司因为自己的机器设备故障没能按时交货,乙公司就说这是特殊情况,属于不可抗力。

供应商管理采购合同签订案例

供应商管理采购合同签订案例

供应商管理采购合同签订案例在我们公司,有这么一个超级有趣又典型的供应商管理采购合同签订的故事。

那时候,我们公司要采购一批办公用品,大到办公桌椅,小到回形针,啥都缺。

负责采购的小李就开始四处找供应商。

他找了三家供应商来比价。

这第一家供应商呢,就像是个热情过头的推销员。

一见面就各种夸自己的产品,说他们的椅子是用了超级先进的人体工学设计,桌子的木材是从神秘森林里精选出来的千年好木(当然这有点夸张啦)。

小李听了就笑笑,然后让他报个价。

这价格一出来,小李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那价格高得就像要把他们公司当摇钱树呢。

第二家供应商呢,比较低调。

来的时候就带了个小本子,上面列着各种产品的规格和价格。

但是呢,小李发现他们的产品虽然价格中等,可质量有点含糊。

比如说那椅子的轮子,看着就很单薄,感觉转几下就要罢工了。

然后就是第三家供应商,这个供应商的销售代表小王就很有意思。

他来的时候没有像第一家那样天花乱坠地吹,也不像第二家那么沉闷。

他先和小李聊了聊我们公司的情况,说他理解我们是想要性价比高的产品,又要符合公司的风格。

然后他开始介绍自己的产品,他说:“哥(他管小李叫哥),我们的椅子啊,不敢说是什么千年神木做的,但绝对是质量杠杠的,那轮子啊,我保证能让你们的员工在办公室里滑得像溜冰场一样顺畅,而且还不会轻易坏掉。

”然后报出了一个价格,这个价格虽然不是最低的,但综合考虑起来性价比挺高。

小李心里就有点倾向第三家了。

但是他可不能就这么轻易决定啊,他可是肩负着公司省钱又要买到好东西的重任呢。

于是,他就开始和小王谈合同细节。

小李说:“小王啊,你这个价格呢,还是有点高,你看能不能再降降。

我们这可是大订单,以后要是合作愉快,还有更多的订单呢。

”小王一听,眼珠一转,说:“哥,这价格真的是已经很实在了,你看我这产品质量,那都是经过严格检验的。

不过呢,看在咱们这么投缘的份上,我再给你打个小折,但是你得答应我,以后有办公用品的需求,第一个就想到我。

采购法律案例分析(3篇)

采购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决定进行一次大规模的采购,包括原材料、零部件、生产设备等。

在采购过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原材料。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以下是该案例的详细分析。

二、案情介绍1. 合同签订2019年5月,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采购意向书,要求乙公司提供一批原材料。

乙公司同意供货,并于同年6月与甲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

合同约定:(1)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原材料,数量为100吨,单价为每吨1万元,总价款为100万元。

(2)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甲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抽检。

(3)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

(4)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 合同履行乙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将原材料运抵甲公司。

甲公司在收到原材料后,组织了相关人员对原材料进行了抽检。

抽检结果显示,原材料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严重缺陷。

3. 纠纷发生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乙公司则认为,其提供的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

双方就合同解除和赔偿损失问题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合同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严重缺陷,已经致使甲公司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 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范文模板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范文模板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台某型号电脑,单价为每台5000元,总计50万元。

合同中规定,乙公司应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电脑,甲公司应在电脑交付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预付了30%的定金,共计15万元。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电脑。

经过多次催促,乙公司在合同规定交付日期后的第15天才交付了电脑。

甲公司接收电脑后,发现其中有20台电脑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严重不符。

甲公司于是向乙公司提出异议,并要求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乙公司认为,虽然未能按时交付电脑,但是已经交付了电脑,甲公司应该支付货款。

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2.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三、法律分析1.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电脑,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支付违约金。

虽然乙公司在合同规定交付日期后的第15天交付了电脑,但是已经超过了约定的交付时间,因此,乙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

2.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货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在本案中,合同约定的电脑质量标准不明确,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然而,乙公司交付的电脑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严重不符,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电脑,且交付的电脑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构成违约。

采购中遇到合同风险的案例

采购中遇到合同风险的案例

采购中遇到合同风险的案例
我给你讲个采购中遇到合同风险的事儿啊。

就我们公司之前要采购一批办公用品,找了个供应商,然后就签合同呗。

这合同看起来写得挺详细的,啥都有。

那个供应商的销售代表啊,在合同里写了交货时间是“一个月内”。

我们也没太在意,觉得挺正常的。

结果呢,一个月到了,办公用品没影儿。

我们就打电话问,人家供应商说:“哎,我们这个‘一个月内’啊,是按照我们公司内部的工作日算的,中间还有些节假日啥的,这还没到时间呢。

”你说气人不?这就是合同里没把这个交货时间的计算方式写清楚的风险啊。

还有啊,合同里关于产品质量这块儿。

说是要提供高质量的办公用品,可没写具体啥标准算高质量。

结果送来的笔啊,写着写着就断墨,本子的纸张也特别薄。

我们拿着合同找他们理论,他们就耍赖说:“我们这就是符合我们理解的高质量啊,又没坏,还能用呢。

”这可把我们给坑惨了,因为合同上这模糊的质量条款,导致我们很难追究他们的责任。

再讲一个,这次是采购一批电子设备。

合同里写了价格,但是没写价格是否包含运输费、安装费啥的。

等设备到了,供应商说:“这运输费、安装费得你们另外付啊,合同里只写了设备本身的价格。

”我们当时就傻眼了,这预算可就超了呀。

就因为这个合同里关于价格条款不全面的风险,我们公司内部为了这多出来的费用协调了好久,可麻烦了。

采购中遇到合同风险的案例

采购中遇到合同风险的案例

采购中遇到合同风险的案例
就说我们公司之前要采购一批办公桌椅吧。

负责采购的小李呢,找到了一家看起来还挺靠谱的供应商。

这个供应商给的价格很诱人,款式也不错,小李就特别高兴,觉得自己捡到宝了。

然后就开始签合同啦。

这合同看起来也没啥大问题,洋洋洒洒好几页纸,但是这里面就暗藏玄机。

比如说,在交货时间这块,合同上写着“根据生产情况尽快交货”。

小李当时也没太在意,觉得这能有啥问题,人家肯定会尽快的嘛。

结果呢,等了一个月桌椅还没影子。

小李就去催供应商,这供应商就开始扯皮了,说最近订单太多,生产不过来,这“尽快”也得按顺序来呀,没个确切时间。

这可把小李急坏了,公司同事们都在等着新桌椅呢,天天在那抱怨。

还有啊,合同里关于产品质量这块,写得模棱两可的。

只说要符合行业标准,但是到底啥是行业标准,是国内的、国际的,还是他们自己瞎编的一个标准呢?桌椅送来的时候,有些地方都掉漆了,椅子坐上去还嘎吱嘎吱响。

小李拿着合同找供应商理论,供应商就说这就是符合他们理解的行业标准。

这可把我们公司坑惨了。

不仅影响了正常办公,还得重新找供应商,还得打官司去解决这个合同纠纷。

你看,就这么一个采购合同,因为那些不严谨的条款,就带来了这么大的风险。

这就告诉我们,以后在采购签合同的时候,可得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每个条款都得琢磨透了,可不能像小李这样马虎大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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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采购,案例篇一:采购合同纠纷案例分析采购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甲、乙双方于XX年7月12日签订了一份简单的购销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购买50万米涤纶哔叽,由于当时货物的价格变化大,不便将价格在合同中定死,双方一直同意合同价格只写明以市场价而定,同时双方约定交货时间为XX 年年底,除上述简单约定,合同中便无其他条款。

合同签署后,甲方开始组织生产,到XX年11月底甲方已生产40万米货物,为防止仓库仓储货物过多,同时为便于及时收取部分货款,甲方遂电告乙方,要求向乙方先交付已生产的40万米货物。

乙方复函表示同意。

货物送达乙方后,乙方根据相关验收标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检验,认为货物布中跳丝、接头太多,遂提出产品质量问题,但乙方同时认为考虑到该产品在市场上仍有销路,且与甲方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遂同意接受了该批货物,并对剩下的10万米货物提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

在收取货物的15天后,乙方向甲方按5元/米的价格汇去了200万元人民币货款。

甲方收到货款后认为价格过低,提出市场价格为元/米,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确定方式,乙方应按照市场价格,乙方按照元/米补足全部货款,但是乙方一直未予回复。

XX年12月20日,甲方向乙方发函提出剩下货物已经生产完毕,要求发货并要求乙方补足第一批货物货款。

乙方提出该批货物质量太差,没有销路,要求退回全部货物,双方因此发出纠纷并诉之法院。

思考:案例中的甲乙双方在所签订的合同有哪些问题?1995年7月,原告海林公司与被告晓星公司协商买卖聚酯切片期间,收到晓星公司传真来的购销格式合同要约文本正背两面。

7月22日,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在格式合同的正面签字。

合同约定:买方海林公司、卖方晓星公司;买卖货物聚酯切片1000吨;单价每吨1460美元;装运期1995年8月20日前;付款方式是通过开立以韩国晓星公司为受益人、按提单日期第60天付款的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支付;该信用证不迟于7月31日开出;如买方迟至8月1日未能将信用证电报影印件传给卖方,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交易并保留向买方索赔合同金额5%的权利;卖方迟至8月20日仍未发货,则买方保留向卖方索赔合同金额5%的权利。

该格式合同的正面内容中未表明背面条款是否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当事人也未能就背面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故背面的仲裁条款不包括在合同中。

7月26日,双方又达成修改协议,将货物价格由每吨1460美元修改为CNF厦门1455美元,付款日期由按提单日起第60天付款改为第45天付款。

1995年7月27日,原告海林公司向香港新华银行提出信用证转让申请,申请将其下家买方华榕公司根据与海林公司的合同约定,由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开出、以海林公司为第一受益人、自提单日起第45天付款的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转让给南韩晓星公司。

海林公司将这一转让用传真通知了晓星公司驻广州办事处。

同日,该办事处表示拒绝接受转让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要求海林公司亲自独立开证。

7月28日后,双方多次传真往来,晓星公司坚持不接受转让的信用证;而海林公司则认为转让信用证没有违反合同约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并于7月31日通过香港新华银行和汉城NOVASCOTIA银行办理了向韩国晓星公司的信用证转让手续。

8月1日,晓星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又发来传真,仍表示拒绝接受海林公司转让的信用证,并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

8月20日,晓星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并于8月22日告知海林公司,其已于8月21日通知汉城NOVASCOTIA银行拒绝了香港新华银行的转证,信用证已经退回。

8月25日,因海林公司没有向华榕公司履行交货义务,华榕公司向海林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9月18日,海林公司与华榕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海林公司按照约定于10月17日向华榕公司支付了违约赔偿人民币67.5万元。

另查明:原告海林公司用于支付信用证转让手续费、邮政电报费等合计13043.04港元,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15万元。

案例思考题:1、海林公司与晓星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是哪家公司违反了协议?违反了哪些约定?3、我国的合同法对违反合同后应承担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案例点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原告海林公司与被告晓星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符合国际贸易惯例和一般买卖习惯的,应为有效合同。

海林公司履行了开证义务,其开证行为并不违反合同的约定和国际贸易惯例,晓星公司拒绝接受该信用证并宣布解除合同,拒绝发货,其行为违反了涉外合同法第十六条关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应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规定,实属违约。

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晓星公司对因其过错导致海林公司遭受的支付违约赔偿金、转让手续费、律师费等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海林公司在要求晓星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还要求晓星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其支付违约金72750美元。

因晓星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已大于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故海林公司的这一主张违反涉外合同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支持。

由于晓星公司已单方宣布解除合同,且海林公司也不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故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当终止。

晓星公司提出的反诉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据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被告晓星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海林公司赔偿人民币82.5万元、港币13043.04元。

二、驳回原告海林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晓星公司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16545元,由被告晓星公司负担11030元,原告海林公司负担5515元。

反诉受理费13465元由晓星公司负担。

被告晓星公司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理由是:1、被上诉人海林公司在本案中实施了两个行为,即安排华榕公司申请开立信用证和向新华银行香港分行申请将华榕公司开立的信用证转让给上诉人。

安排华榕公司申请开立信用证与自己申请开立信用证是有区别的,因此这个行为不是海林公司履行开立信用证的义务。

转让信用证,也不等同于自己申请开立信用证。

况且转让是另一个民事行为,其前提必须是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一致意见,转让行为才有效,否则无效。

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是,海林公司不得迟于1995年7月31日开立以晓星公司为第一受益人、按提单日期第60天付款的(不可转让)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虽然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由谁申请开立信用证,但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该认定为由合同的买方海林公司承担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义务。

海林公司没有履行开立信用证的义务,显属违约。

2、海林公司转让信用证,第一只给上诉人传真来新华银行香港分行的发电稿,不是信用证电报影印件;第二该发电稿只记载了开证行,没有记载咨询处,并且言明新华银行香港分行对该信用证不负任何责任;第三该发电稿明确了转让行为的手续费由受让方负责,增加了上诉人的费用;第四该发电稿给议付/押汇行的特别指示,不能保证上诉人按时收取货款;第五是由于新华银行香港分行作为中介银行的介入,使上诉人收取货款的途径复杂化,增加了上诉人收款的风险。

这些都将导致损害上诉人的利益。

3、《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下简称UCP500)第四十八条规定,转让信用证的行为是一种特别行为,必须经转让方、受让方和转让银行的同意才能实施。

海林公司未征得上诉人的同意就擅自转让信用证,这一行为不符合国际惯例。

原审判决既不符合事实,也无法律依据,应当撤销。

(三)1990年至1992年间,A厂多次向B厂供应毛条,累计价款1194万余元。

双方每次供货、提货时,均记载了毛条的数量和价款,但始终未签订书面采购合同,也未约定付款的具体期限。

期间,A厂曾多次向B厂催收部分货款,但未提出清偿全部货款及利息的要求。

与此同时,双方间供、提毛条的业务仍在继续进行;B厂在提货时也曾多次向A厂支付过部分货款。

至今,两厂间仍有590万余元货款未结清。

A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厂清偿全部货款和利息,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案例思考:你认为A、B两厂的买卖行为有合同吗?案例点评:A、B两厂之间,双方对彼此间存在着业务往来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所供标的物及标的数量、价款一致的口头采购毛条的事实均予以认可。

双方虽为以书面形式签订采购毛条的合同,也未就毛条的供货时间、付款方式、供货方式等做出约定,但因双方对所供标的、标的数量等均无异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2条的有关规定精神,已具备了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且双方对采购毛条及数量、价款等意思表示是一致的,因此,应认定双方间口头采购毛条的合同成立,双方虽为就合同的付款期限作出约定,但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成立。

A、B两厂在履行合同中,就付款的期限,通过再次协商的方式弥补不足。

如双方协商不成,A厂仍可随时向付款义务人B厂主张权力,要求清偿。

篇二:采购合同纠纷案例分析采购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甲、乙双方于XX年7月12日签订了一份简单的购销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购买50万米涤纶哔叽,由于当时货物的价格变化大,不便将价格在合同中定死,双方一致同意合同价格只写明以市场价而定,同时双方约定交货时间为XX 年年底,除上述简单约定,合同中便无其他条款。

合同签署后,甲方开始组织生产,到XX年11月底甲方已生产40万米货物,为防止仓库仓储货物过多,同时为便于及时收取部分货款,甲方遂电告乙方,要求向乙方先交付已生产的40万米货物。

乙方复函表示同意。

货物送达乙方后,乙方根据相关验收标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检验,认为货物布中跳丝、接头太多,遂提出产品质量问题,但乙方同时认为考虑到该产品在市场上仍有销路,且与甲方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遂同意接受了该批货物,并对剩下的10万米货物提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

在收取货物的15天后,乙方向甲方按5元/米的价格汇去了200万元人民币货款。

甲方收到货款后认为价格过低,提出市场价格为元/米,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确定方式,乙方应按照市场价格,乙方按照元/米不足全部货款,但是乙方一直未予回复。

XX年12月20日,甲方向乙方发函提出剩下货物已经生产完毕,要求发货并要求乙方补足第一批货物货款。

乙方提出该批货物质量太差,没有销路,要求退回全部货物,双方因此发出纠纷并诉之法院。

思考:案例中的甲乙双方在所签订的合同有哪些问题?(二)1995年7月,原告海林公司与被告晓星公司协商买卖聚酯切片期间,收到晓星公司传真来的购销格式合同要约文本正背两面。

7月22日,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在格式合同的正面签字。

合同约定:买方海林公司、卖方晓星公司;买卖货物聚酯切片1000吨;单价每吨1460美元;装运期1995年8月20日前;付款方式是通过开立以韩国晓星公司为受益人、按提单日期第60天付款的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支付;该信用证不迟于7月31日开出;如买方迟至8月1日未能将信用证电报影印件传给卖方,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交易并保留向买方索赔合同金额5%的权利;卖方迟至8月20日仍未发货,则买方保留向卖方索赔合同金额5%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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