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学生的学籍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正式注册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籍注册与变更第四条学生入学前,家长应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1. 学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生预防接种证明;3. 学生出生证明;4. 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干。
第五条学校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学生学籍卡》。
第六条学生学籍注册后,如发生以下情况,应及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1. 学生姓名变更;2. 学生住址变更;3. 学生就读年级变更;4.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
第七条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1. 原学籍卡;2. 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学籍管理员,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籍管理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 负责学生学籍注册、变更、注销等工作;2. 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3. 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统计、上报等工作;4. 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咨询、解答等工作。
第十条学生学籍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学生基本信息;2. 学生学籍注册、变更、注销等记录;3. 学生学业成绩;4. 学生奖惩情况;5. 学生休学、复学、退学等记录;6. 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学生学籍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第十二条学生学籍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安全。
第四章学籍注销第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予以注销学籍:1. 学生死亡;2. 学生自动退学;3. 学生被开除学籍;4. 学生学籍注册材料弄虚作假,经查实;5. 学生未按规定完成学业,达到退学条件。
第十四条学生学籍注销,应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填写《学生学籍注销登记表》,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一、学籍资料的建立与管理1.学生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家庭背景、学习成绩、表彰记录、违纪处分等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机密性。
2.学籍档案的归档每学期末,学校应对当学期的学籍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以便查询和存档。
档案应按年级、班级、学号的顺序分类存档,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3.资料的更新与维护学生档案中的信息应及时更新和维护,如学生转学、家庭变动等情况发生时,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档案中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
二、学籍注册与转班管理1.学籍注册新生入学时,学校应进行学籍注册,包括收集新生的个人信息、家庭背景等,并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应及时将新生的学籍信息录入系统,并核对准确无误。
2.转班管理学生转班时,学校应及时办理转班手续。
学生转班前,学校应核实学生的个人信息以及原班级的学籍情况,并将转班的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转班后,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
三、学籍异动管理1.学生休学管理学生休学前,须提前向学校说明休学原因,并经过学校的审批批准。
学校应将休学学生的学籍情况进行标注,并进行相关记录。
学生休学期满后,学校应及时办理返校手续。
2.学生退学管理学生自愿退学时,须经过学校的审批批准,并进行相关记录。
学校应核实学生的个人信息以及退学事由,将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注销和备案。
3.学生转学管理学生转学时,学校应协助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并及时将学生的学籍信息发送至新学校,确保学籍的顺利流转。
同时,学校要向学生提供转学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学籍档案的查询与保密1.学籍档案的查询学生及其家长有权查阅学生的学籍档案。
学生和家长可以向学校提出查阅学籍档案的请求,并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查询。
2.学籍档案的保密学校应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确保学籍资料的机密性。
学校工作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学生的学籍信息泄露给他人,同时加强学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籍登记
1.学籍注册:每个小学新生入学后,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学籍注册登记
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本、居住证等。
2.学籍变更:学生因家庭迁移、转学等原因需要变更学籍信息时,必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在核实后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学籍注销:学生因转学、毕业等原因离校,需要申请注销学籍。
学
校在核实材料无误后,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二、学籍档案管理
1.学籍档案建立:每个小学学生都有一个学籍档案,记录学生个人的
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
学校负责建立并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
档案。
2.学籍档案使用: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和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需要
使用学生的学籍档案时,必须经过相关审批,并严格保密。
离任的教师、
教育管理人员离校时必须交出学生档案。
3.学籍档案保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籍档案室,配备有防火、防水、防盗等设施,保证学生学籍档案的安全。
同时,学校还应定期进行学籍档
案检查,确保档案完整,避免丢失和损毁。
三、学籍管理措施
1.学籍信息如实统计:学校应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生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学籍信息保密:学校要严格遵守学生信息保密制度,不得将学生个人信息外泄。
教师对学生个人信息要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给他人。
4.学籍奖惩记录:学校要定期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家长。
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学校要根据学生违纪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学籍的建立小学生学籍是学校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品行表现、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学生学籍的建立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教育和帮助。
学籍的建立包括个人档案的建立和学习成绩的记录。
学校要求每个学生提交个人信息,并建立个人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情况、体检情况等。
学校还要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记录,包括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等,并及时通知家长。
二、学籍的管理学校要对学籍进行管理,包括更新学生的档案信息、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品行表现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帮助,并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的表现和状况。
1.学籍档案管理学籍档案是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中的重要记录,学校要对学生的档案进行认真管理,包括规范存放和更新学生信息。
学校要定期更新学生档案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同时,学校还要对学生的档案进行保密,不得随意外泄学生的个人信息。
2.学业和品行表现评估学校要通过考试成绩和教师评语等对学生的学业和品行进行评估。
学校要定期组织考试,监测学生的学业水平,并及时发现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学校还要通过教师的评语和日常观察,评估学生的品行表现,及时给予表扬或者批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及时通报学生状况学校要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的学习和品行状况。
无论是学生表现出色还是存在问题,学校都要向家长及时通报,与家长合作,共同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三、学籍的使用学籍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指导的重要工具,学籍的使用包括学生的选课安排、学业规划、学生奖惩等。
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学籍信息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发挥学籍的重要作用。
1.学生选课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学籍信息,帮助学生科学合理地选课,合理规划学生的学习生活,避免因个人素质不适宜的选课导致的学习困难。
2.学业规划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学籍信息,科学制定学生的学业规划,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的志向,明确目标和方向,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的学籍管理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学籍登记:每个小学生入学时,都需要填写学籍登记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父母联系方式等。
2. 学籍变动:学生因各种原因需要转校、休学、退学或转班等,学校会对其学籍进行相应的处理,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3. 档案管理:学生的学籍档案是学校对学生学习和成长情况的重要记录,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成绩、奖惩记录等,学校负责对学生档案进行管理和保密。
4. 出勤管理:学校要求学生按时上学,对于迟到、早退、缺席等情况,学校会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
5. 成绩管理:学校定期进行考试和评测,对学生的成绩进行记录和分析,以便于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制定个性化教育措施。
6. 奖惩管理:学校对学生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处罚,包括奖状、奖品、批评、警告等,学校会记录学生的奖惩情况,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
7. 学生信息保护:学校要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滥用学生的个人信息,并采取措施确保学生信息的保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学籍管理规定可能根据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如需了解具体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可咨询相关学校教育部门。
学校管理-市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学校管理-市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学校管理-市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市普通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学籍的完整性,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普通小学。
第二条学籍是指学生在市普通小学就读期间的学习情况和学校管理记录。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档案,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籍管理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便于管理、便于查询的原则。
第五条学籍管理工作应由学校校长或指定管理人员负责,相关教职工应积极配合。
第六条学籍管理工作应与学校教育教学任务紧密结合,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学籍建档第七条学籍建档是指对新生学生进行学籍登记和档案建立的工作。
第八条学籍建档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二)家庭状况,包括父母姓名、职业、联系方式等;(三)学生入学前教育情况,包括毕业证书、推荐信等相关材料;(四)学生健康状况,包括体检报告、过敏史、疾病史等;(五)学生优势和特长,包括体育、音乐、美术等方面的成绩;(六)学生照片。
第九条学籍建档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学籍建档应及时进行,不得超过学生入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一条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学籍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籍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学籍变动的登记和处理,包括转学、休学、退学等;(二)学生出勤情况的统计和分析,确保学生按时上课;(三)学生学习成绩的记录和分析,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四)学生奖惩情况的记录和统计,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五)学生活动情况的记录和分析,包括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六)学生评价和考核的记录和处理,包括期中期末考试、集体评价等;(七)学生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学生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学籍管理应科学、合理、全面,做到数据准确、操作便捷。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五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如下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知书形式,并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各村,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编列正式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县教育局盖章,学校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庭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申请,教导处审查后填写转学申请审批表,办理转学手续同时报县局审批备案。
____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借读证明、学籍卡方可办理借读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借入到指定班级。
本校外出借读的要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各完小要按月上报学籍控辍月报表和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教育局初教科。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收据,缺一不可),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
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
四、毕业对接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小学毕业证书。
小学学籍制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学籍管理行为,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籍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2. 实事求是原则:学籍管理应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情况和成长过程。
3. 严格规范原则:学籍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学籍管理的规范性。
4. 发展性原则:学籍管理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学籍管理的内容1. 学生入学管理(1)新生入学:新生入学时,须持户口簿、身份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新生录取:学校根据新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知家长。
2. 学生注册管理(1)学生注册:学生入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2)学生信息变更:学生信息发生变更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核批准后进行变更。
3. 学生学籍变动管理(1)休学: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学。
(2)复学:休学期满后,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学。
(3)转学: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等原因需要转学,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转学。
4. 学生学籍注销管理(1)退学:学生因故退学,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学。
(2)开除学籍:学生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学校研究决定开除学籍。
四、学籍管理的程序1. 学生入学程序(1)报名:新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审核:学校对新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3)录取:学校根据新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 学生注册程序(1)新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注册手续。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三篇)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保障中小学生的权益,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培养健康成长的全面发展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服务育人的原则。
第四条学籍管理主要包括学籍登记、学籍异动、学籍查询、学籍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学籍登记第六条学籍登记是指对全体中小学生进行统一登记,确立学生的身份和进校资格。
第七条学籍登记包括学生入学登记和在籍学生信息更新登记。
第八条学生入学登记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学校规定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健康状况等。
第九条在籍学生信息更新登记主要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家庭变动情况、健康状况等。
第十条学籍登记应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学籍异动第十一条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异动情况。
第十二条学籍异动主要包括:入学、转班、转学、休学、退学、毕业等。
第十三条学生入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学校审核录取。
第十四条学生转班应符合学校规定,经过班主任、家长及学生本人同意后办理。
第十五条学生转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原学校和新学校同意后办理。
第十六条学生休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家长及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
第十七条学生退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家长及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
第十八条学生毕业应符合学校规定,经过学校评审合格后办理。
第十九条学籍异动应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学籍查询第二十条学籍查询是指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查询学生学籍信息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学籍查询应主要面向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提供查询。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7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根据省、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制度。
一、招收年满____周岁的儿童入学,实行秋季招生。
每学期开学时,各年级在校学生必须按时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医疗单位的证明),请假超过三天者,须持医院请假单和学生请假条向教导处汇报;学生请假超过三个月要求休学,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附医疗单位证明,并由班主任证明,报教导处查验后交教育局普教处审验批准,方可准其休学。
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实际学力并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三、小学生必须受完六年义务教育。
发现学生辍学,就依法使其复学。
因户籍变更要求转出本校的学生,须持班主任证明,到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
未办理转学手续的,班主任应及时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否则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因户籍变更须转入本校的学生,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四、本校取消留级制度。
学生和任课教师要努力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予以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予以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学校不得开除学生。
五、学校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
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汇南小学教导处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二)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统一实施学籍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现就作如下规定: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籍管理工作责任,校长要强化对学籍工作的领导,学校校长为学籍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务主任和学籍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
学校因违反学籍管理规定或疏于学籍管理而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或学生合法权益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义务教育实施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办法如下:一、入学1. 新生入学采用发放开学通知书形式,并同时将开学通告张贴至各村落,确保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能按时接获入学通知,并在规定时限内携带户口本,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至指定学校完成入学注册手续。
2.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编制并分配正式学籍号,该学籍号一经确定,长期有效;学生若因故休学满一年后,需启用新学籍号。
3. 学籍卡之填写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确保所有栏目信息完整无误。
学籍卡所记录的学生成绩及综合性评价须秉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反映学生实际情况。
学籍卡经县教育局审核盖章后,由学校教导处妥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籍卡将作为档案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1. 学生因家庭迁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办理转学手续的,应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教导处审核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审批表,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
2. 若有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借读,且学校班级容量允许,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导处考核通过,并凭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及学籍卡,方可办理借读手续;借读学生将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至指定班级就读。
本校学生外出借读亦需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 各完小应按月上报学籍控辍月报表及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分别由教导处存档及上交教育局初教科备查。
三、休学与复学1.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者,可准予休学:(1) 因伤病需长期治疗,无法坚持学习者;(2) 罹患传染性疾病且尚未痊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 一学期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难以跟上学习进度者。
2. 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需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及医药费收据),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属实后,报请县教育局批准方可休学。
3. 学生休学期限以一年为限,期满未能复学者,可申请延长。
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小学生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入学注册1、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接收适龄儿童入学。
2、新生入学时,家长或监护人应按照学校要求,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学校审核学生的入学资格。
3、学校在开学后一个月内为新生建立学籍档案,采集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4、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二、学籍变动1、转学(1)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学的,应由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并开具转学证明。
(2)家长或监护人持转学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教育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学籍档案将转至转入学校。
2、休学与复学(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要休学的,应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等。
(2)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籍系统中办理休学手续,并注明休学起止时间。
(3)学生休学期满,应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籍系统中办理复学手续。
3、退学(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原则上不得退学。
(2)学生因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违法犯罪等原因,学校认为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三、学籍信息变更1、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无误后,在学籍系统中进行变更操作。
四、毕业与结业1、小学六年级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5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红色边疆农场学校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编班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编班。
(1)审核入学资格。
凡属我场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由校领导把关,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户口本和接种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新学期开始,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注册。
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延期注册。
2、新生入学后,教导处在一个月内填写“学籍卡片”“学号”,并编制花名册,报送教育局,建立学籍档案。
3、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请假。
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转学、借读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场来我校就读,经教导处考核合格,可插入合适年级并办理外地借读手续。
3、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后将学生“学籍卡片”学号到教育局消除。
4、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4、学生休学期间申请提前复学者,经校领导批准,按其具体情况编班。
四、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包括的内容1、学生花名册;2、体检表;3、体育达标成绩;4、学生成绩册;5、毕业生登记册;6、转学登记册;7、优秀学生证明材料;8、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9、适龄学生花名册;10、学龄前儿童花名册;11、转入、转出学生花名册;(二)、档案管理的规定1、除健康卡由校医负责管理外,其它有关材料一律由教导处管理。
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6篇
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6篇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6篇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1一、学籍档案是学生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
因此,新生入学,首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
有关表册填写要认真、完整,不得缺项。
学籍档案照片加盖乡级主管部门印章方能生效。
二、学籍档案按学年度统一编号后立卷归档。
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三、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四、学生入学、休学、借读、转学时,要及时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六、学生入学,需在学籍册上办理入学手续;学生转学,需持有关介绍信交由班主任老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休学,需持有关证明,由班主任交给学籍管理员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借读,需持有关介绍信办理入班手续,班主任负责给借读生通过学籍管理员办理学籍登记。
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2为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让青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制定学籍管理制度。
1、严格学籍管理,每学年在新生入学三周内各中心校必须到联校办理学籍手续,不得拒收适龄儿童,否则拒收一生罚班主任50元,罚校长20元。
2、所有在校生由联校统一编号,建立档案,任何班级和学校不得隐瞒学生,如有隐瞒,每生罚班主任20元,罚校长10元,考试时该生按零分计入本班成绩。
3、不经联校批准不得留级,对强行留级的教师,按隐瞒学生对待。
4、坚决杜绝辍学现象,对因学习成绩、家庭困难等情况辍学者,要依法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工作并给予照,劝其必须复学,若出现一例辍学学生,教师和中心校长向联校写出书面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因体罚学生造成辍学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5学生的转出转入,要严格掌握,跟踪调查,在一周内报联校办完手续,否则按隐瞒学生对待。
6、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前两周不允许变动学生档案。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是指对小学学生进行学籍档案管理的规定,包括学生入学、转学、退学、毕业等各个环节的规定。
一、学生入学规定:
1. 学生入学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到,提供相应的入学材料和档案。
2. 学生入学时需进行健康体检,并提供体检证明。
3. 学生入学时需要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及家庭住址等相关材料。
二、学生转学规定:
1. 学生转学需提前向原学校提出申请,并携带转学所需的相关材料。
2. 学生转学时需经过原学校和新学校的协调和办理手续。
3. 学生转学后,原学校需要将学生档案及时转送给新学校。
三、学生退学规定:
1. 学生退学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退学申请表。
2. 学生退学要在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内办理相关手续,交还学校借用的教材、文具等物品。
3. 学生退学后,学校需要将学生档案归档存储。
四、学生毕业规定:
1. 学生毕业需符合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和要求。
2. 学生毕业时需进行毕业审核和档案整理工作。
3. 学生毕业后,学校需要将学生档案及时归档,并发放毕业证书。
以上是一般小学学籍管理的一些规定,不同地区的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准。
小学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籍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开透明;(二)公平公正,严谨规范;(三)科学合理,便于操作。
第二章学籍登记与注册第四条学生入学后,由学校负责建立学籍档案,并进行学籍登记。
第五条学生学籍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基本信息;(二)入学手续;(三)学习成绩;(四)奖惩情况;(五)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籍。
第七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八条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变动,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转学: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转学至其他学校,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二)休学:学生因疾病、家庭原因等特殊原因,需休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休学手续。
(三)复学:休学期满后,学生需复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四)退学:学生因学业成绩不达标、违反校规校纪等原因,需退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第九条学生学籍变动,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籍档案,并通知相关班主任。
第四章学籍管理职责第十条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建立、管理、归档工作;(二)负责学生学籍变动的审核、办理工作;(三)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查询、统计、报送工作;(四)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班主任应配合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做好以下工作:(一)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填写、更新工作;(二)负责学生学籍变动的通知、落实工作;(三)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小学学籍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籍管理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每位学生的合法权益。
2. 实事求是原则:学籍管理要以事实为依据,如实记录学生的学籍变动情况。
3. 服务学生原则:学籍管理要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学生在学籍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学籍管理职责1. 校长:负责学籍管理的全面工作,领导、协调各部门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2. 教务处:负责学籍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以及学籍变动手续的审批。
3.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的学籍管理,定期检查学生的学籍档案,及时上报学生学籍变动情况。
4. 教师及班主任: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5. 学生:自觉遵守学籍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学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四、学籍管理内容1. 学生入学(1)新生入学时,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
(2)学校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入学条件者,予以注册。
(3)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为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并发给学籍档案。
2. 学生转学(1)学生转学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学校转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2)学校对转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转学条件者,予以注册。
(3)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为转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并发给学籍档案。
3. 学生休学(1)学生因疾病或其他原因需要休学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休学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休学条件者,予以批准。
(3)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为休学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并发给休学证明。
4. 学生复学(1)休学期满后,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复学。
(2)学校对复学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复学条件者,予以批准。
(3)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为复学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并发给学籍档案。
5. 学生退学(1)学生因故需要退学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2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202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和教育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假设,描述了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的一些重要方面:
1. 学籍注册:每个小学生都必须在入学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包括填写入学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家庭住址等相关信息。
2.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将建立每个学生的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成绩记录、课堂表现、奖惩记录等内容。
学籍档案将被妥善保存和管理,以备日后使用。
3. 转学管理:学生如需转学,必须提前通知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转学手续,并将学生的学籍档案移交给新学校。
4. 学籍信息查询:学生及其家长可以通过学校教育管理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信息,包括成绩、考勤、奖惩等信息。
5. 学籍调整:学生的学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学生年级晋级、留级、转学等。
学校会保证学籍调整的公平公正,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6. 奖惩管理: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
奖励可以包括文明勤奋奖、道德模范奖等,惩罚可以包括警告、留校察看等。
学校将记录奖惩情况,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7. 学籍证明:学生或家长如需要学籍证明,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将尽快办理学籍证明,并提供给申请人。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假设的情况,实际的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
具体的实施方案将由相关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一、学籍管理目标本学籍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准确无误,并通过有效管理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支持。
二、学籍管理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学籍管理应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个学生。
2. 真实准确原则:学生的学籍信息应真实准确地记录,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功能服务原则:学籍管理工作应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服务,提供支持和便利。
4. 保密原则:学生的学籍信息应严格保密,非关键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或泄露学籍信息。
5. 及时更新原则:学生学籍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与学生实际情况相符。
三、学籍管理内容1. 学籍登记1.1. 学生入学登记:学生入学时,学校应收集学生个人信息,并进行入学登记。
具体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家庭联系方式等。
1.2. 学生信息变动登记:学生信息发生变动时,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籍信息,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
变动信息包括学生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
2. 学籍档案管理2.1. 学籍档案建档:学校应为每一名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并妥善保存。
学籍档案应包括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学习成绩、表彰记录等。
2.2. 学籍档案查询:学生、家长或相关教职工有权查询学生的学籍档案,但应保证学籍信息的保密性。
3. 学籍证明管理3.1. 学籍证明开具:学生及其家长有需要时,学校应按规定开具学籍证明,并确保证明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2. 学籍证明审核:学校有责任对学籍证明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证明的合法有效。
4. 学籍统计分析4.1. 学籍统计:学校应定期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统计,如学生人数、男女比例、籍贯分布等,并及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4.2. 学籍分析:学校可以通过分析学籍数据,发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学籍管理责任1. 学校:学校是学籍管理的直接责任方,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学籍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并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一、入学1、新生入学事宜,学校将通过公告形式,将开学通知张贴于街道及学校周边的各村各组,确保新生父母或监护人能够及时接收到入学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将子女或被监护人送至指定学校完成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所有学生均需无条件完成注册程序,注册完成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即批准并赋予正式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一经确定,将长期有效,但若学生休学超过一年,则需使用新的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负责的班主任需详细填写新生基本情况表及班级学生名册,并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4、学生学籍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填写,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完整。
学籍卡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真实反映学生情况。
学籍卡由教导处负责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将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1、学生若因家长工作地区变动、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转学证明书,随后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并连同学生学籍簿一并转出。
2、欲转入学生需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后,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至指定班级。
三、休学、复学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无法坚持学习者;(2)患有传染性疾病未愈,不宜继续学习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继续跟班学习存在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需持有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确认后,报区教育局批准,方可休学,并由学校发放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期限以一年为限,期满若无法复学,可申请延长。
休学期间,学籍予以保留。
休学期满,学生应按时申请复学。
复学时,需凭休学证明书及相关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复学,原则上安排至原年级的下一年级继续学习。
4、若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已消除并有相应证明,可向学校提出提前复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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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甫泉镇色日克托格拉克小学学籍管理办
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疏勒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喀什地区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通知的精神,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学籍建立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一年级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关证明及时向学校请假。
1、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2、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
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3、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4、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及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1.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2.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4.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5.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6.享受资助信息;
7.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二、学籍变动管理
1、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2、学生转学,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领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学申请表》),前往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盖章确认接收并上传《转学申请表》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三方在电子学籍系统予以核办。
跨省转学由转入学校提取学生档案。
学生转学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学籍系统学生学籍转接。
三、休学与复学
学生由于疾病、出国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等方面连续请假累计超过6周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准予休学的,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予以登记,并由学校发给学生休学证明。
因病提出休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及相关材料。
四、毕业
1、凡完成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均发给毕业证书。
2、毕业证书按自治区和各地有关规定办理。
五、奖励与处分
1、凡受到校级及以上奖励的,要真实完整地记入学校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档案。
2、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自治区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或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学校要与家庭、社会配合进行教育,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义务教育段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