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衡报价法应用案例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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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工程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

浅议工程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
(4)无确定工程量或数量根据实际变化的项目,预计实际工程大于招标暂定量的,单价应适度提高。如地基处理中的注浆、孤石处理等。
(5)制作单价组成分析表时,人工和机械费用部分可适当高些,材料费部分价格可适当低些。
4、不平衡报价应用案例分析
下面就以某轨道交通车辆段项目的投标报价为例,说明在总投标价一定的情况下,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方法通过合理地调整各分部工程项目单价的方式,在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加大对前置性施工任务的资金权重,使企业尽快回笼资金,提高财务应变能力,把握主动权的情况。项目情况见下表:
(1)投标报价资料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详细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保报价的所有规定和条款,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充分响应招标文件条款,对所有清单开项都应在详细分析计量原则和相关条款后谨慎填报单价,不能偏离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否则可能会被评标委员认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而成为废标。
(2)不平衡报价要把握合理的尺度,必须在适当的范围内微调,不能过高或过低。若某些分部分项的资金成本在整个项目中权重较大,而其投标报价又明显背离市场价格,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认为标书单价分析不合理,而影响中标。
总工程款现值PV2=:A1(P/A,1%,12)+A2(P/A,1%,18)(P/F,1%,12)+A3(P/A,1%,9)(P/F,1%,30)+ A4(P/A,1%,6)(P/F,1%,39)=49063.4万元。
(3)两者的差额:PV2-PVl=49063.4 -48642.2 =421.2万元。
数量不均衡报价主要是指有经验有实力的投标单位通过剖析图纸地质资料计量法则结合现场考察和该地区市场特性来判断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清单工程量的差异情况依据可能的差异情况在不增加总投标报价的前提下适当调高或降低相关清单开项的投标单价便于在中标实施时取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不平衡报价法在输变电工程中的应用案例分析

不平衡报价法在输变电工程中的应用案例分析

变化趋势 凰 晚 增 加 减 少
增 加 减 少
不平衡报价情况 单 价 离 单价低 单 价 高 单 价 低
单 价 高 单 价
2 工 程 量 清 单 数 量 不准 确 施 工做 法 不确 定
0弓 l 盲 建 筑公 司 变 电分 公司 近 年来 参 与 了十 余 座 5 0 0 k V及 3
以上 输 变 电工 程投标 并顺 利 中标。伴随 “ 十 二五 ” 期 间输 变 4 专业工程 自己施工可能性大 电工 程 市场迅 速 发展和 竞 争 日益激 烈 , 尤其 是 电网企 业 主 自己施l 工 可能眭小 辅分离序 幕的正式拉开 , 投标竞争 的成败 , 合理地确定工 5 总价 与单 价 承 包 相 结 合 总价 承 包 部 分 程 投标 报价 , 将 直 接决定 分公 司 的生存 与发展 。因此 , 有效 单价 承 包 部 分
2 . 1 主辅生产系统 的前提是工程量清单报价。 2 . 1 . 1 主 控 通 信 楼 目前 , 输变电工程招标大多采用总价承包与工程量清 2 . 1 . 2 1 } } 继 电器 窒 单单价 承 包相 结合 , 一 定程 度 上确定 了可 以合理 利用 不平 2 . 1 . 3 2 群继 电器 室 衡报价 策 略。不平衡 报价 法在 输变 电工程 招投标 活 动 中表 2 . 1 . 4 站 用 电及 1 O k V开 关 柜 室
对于 施工 前期 完 成 的项 目,可 以适 当提 高投 标 报价 。 2. 1 . 7 相反 , 则 可 以合理 降低 投标 报价 。 这样 可 以尽 早 回收工 程 2 . 1 . 7 . 1
电缆 沟
6 9 3 0 3 7 6 3 5 4 7 5 2 5
1 0 7 2 3 9 0 4 2 7 8 1 7 7 0

投标报价采取调整工程量不平衡报价实例

投标报价采取调整工程量不平衡报价实例

投标采取不平衡报价,从工程量调整要效益案例一:水中桩不平衡调价申嘉湖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水中桩数量仅2390m,设计人员对水中桩界定的条件是流动的水中(如河道),而根据我方现场考察,和尚荡大桥一万多米桩基均位于鱼塘之中,能否界定为水中桩,很具有争议性。

因此在正式业主合同签订时的不平衡报价调整中,我们将水中桩φ1.2m的单价从原报价870元/米提高到1250元/米,施工过程中,虽然业主对水中桩的界定及确认做出很多严格限制,但经过努力现场确认了水中桩18662m,仅此一项还未开工就先创效709万。

从案列1可以看出,工程变更不是从中标后开始的,而是在招标过程中就已经展开了,开始的早,通过在投标过程中运用一些小技巧(参考博文《采用清单报价的小技巧》),预埋效益点,会在项目中标后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下面再引用一个不平衡报价的例子:[案例2]沙包墙不平衡报价申嘉湖高速公路乍嘉苏保通工程主要是对既有线路乍嘉苏高速公路进行临时改道,施工过程中进行变更报价。

改道工程中设计图纸提出用砂包墙(蛇皮袋装砂垒成墙体)对线路的起端及末端进行封道,砂包墙作为安全及附属设施,在工程量清单600章内新增细目并报价,设计数量为58m3。

对该砂包墙进行报价时,根据计划合同部人员仔细分析,既有线路改造时,高速公路两边护栏因加宽需要将全部拆除,此时车流仍需正常通行,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砂包墙以易施工、防撞性能好将有可能成为隔离车道的首选,如果选用,施工过程中的数量将远远大于设计的58 m3,因此将变更报价由80元/ m3调整为3000元/ m3,单项总价为17.4万元,由于乍嘉苏保通工程变更组价涉及3000万元,区区十七万元并未引起业主重视,顺利通过业主认可并签订合同。

设计图纸内的砂包墙施工完成后,在高速公路加宽改造时,砂包墙果然被作为隔离车道的主要安全设施,最后施工确认数量732 m3。

经过不平衡报价,砂包墙总价为732 m3*3000 元/m3=2196000元,砂包墙施工成本仅为732*80元/ m3=58560元,获取经济利益为2196000元-58560元=2137440元。

不平衡报价策略在工程投标报价中应用案例分析

不平衡报价策略在工程投标报价中应用案例分析

不平衡报价策略在工程投标报价中应用案例分析发表时间:2020-07-23T01:39:44.201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0年第7期作者:余晓青[导读] 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近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一方面,建筑工程项目的数量、规模呈现快速上涨的趋势,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建筑行业的竞争,这给工程发包、承包方都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余晓青身份证号码:43310119850504xxxx 摘要: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近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一方面,建筑工程项目的数量、规模呈现快速上涨的趋势,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建筑行业的竞争,这给工程发包、承包方都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面临着十分激烈的竞争,建筑企业的利润也在逐渐下滑。

清单计价实施以后,一般用单价合同作为招投标合同,投标人在招投标报价时,往往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作为投标策略,以此提高承包中标的几率。

基于此,本文以具体的投标案例为研究样本,对不平衡报价策略的实际应用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不平衡报价策略在投标报价阶段中的应用方法和应注意的事项,旨在为承包方增加中标几率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不平衡报价策略;工程投标报价;建筑行业;单价合同不平衡报价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常用的一种策略,不仅在我国使用较多,也是一种国际通用的投标策略。

从行业的态势来看,当建筑行业的生产力得到极大提高时,传统的定额计价以及该模式下的合同形式,已滞后于当前生产的需要,因此不平衡报价这种全新的计价模型便应运而生。

不平衡报价策略是人们经过详细经济分析后的一种经济活动行为,下面以具体案列对不平衡报价策略的实际运用进行分析。

1、不平衡报价的概念不平衡报价的概念是相对正常报价而言的,将常规的报价方法进行调整、优化即为不平衡报价。

建筑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在确保项目总价的基础上,对报价清单进行量价分离,从而对某部分工程的综合单价做出调整,同时又不影响工程项目总体价格的情况下,就可选用不平衡报价策略作为投标报价的技巧。

4-不平衡报价法应用案例A

4-不平衡报价法应用案例A

不平衡报价法应用案例[实训题]【一.资料】1.付款条件:楚天大学教学楼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规定:预付款数额为合同价的30%,开工后1天内支付,当第二阶段上部结构工程完成一半时付清基础工程和上部结构两个阶段的工程款且一次性全额扣回预付款项,第三阶段工程款按季度支付。

2.原预算:远大集团经造价工程师估算总价为90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

其中:第一阶段基础工程造价为1200万元,工期为6个月;第二阶段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12个月;第三阶段装饰和安装工程估价为3000万元,工期为6个月。

3.报价策略:承包商远大集团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造价工程师的原估计作出适当调整,基础工程估计调整为1300万元,结构工程估计调整为5000万元,装饰和安装工程造价调整为2700万元。

4.调整意见:承包商远大集团建议业主方将支付条件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5%,工程款仍按季支付,其余条款不变。

5.巳知条件:1年期的存款利息率为3%。

1年期的1元复利现值系数为0.970;2年期的1元复利现值系数为0.942。

【二.问题】1.该承包商所运用的不平衡报价法是否恰当?为什么?2.除了不平衡报价法,该承包商还运用了哪一种报价技巧?运用是否得当?【三.计算证明】1.计算调整额与调整幅度(1)调整额:基础工程调增额=1300-1200=100万元;上部结构调增额=5000-4800=200万元;装饰工程调减额=2700-3000=-300万元。

(2)调整幅度:基础工程调增幅度=100/1200*100%=8.33%;上部结构调增幅度=200/4800*100%=4.17%;装饰工程调减幅度=-300/3000*100%=-10%。

2.原合同条件下的账款信息:(1)预付款=9000X30%=2700万元;(2)一年以后付款=(1200+4800)-2700=3300万元;(3)最后的尾款=3000万元(按两季支付,每季末付1500万元);(4)原合同工程款的现值=2700+3300X0.970+1500X0.942/12X9+1500X0.970=2700+3201+1059.75+1413=8373.75(万元);(5)当上部结构完成一半时已收回静态资金的比重=(2700+3300)/9000X100%=67%;当上部结构完成一半时已收回动态资金的比重=(2700+3201)/9000X100%=67%。

市政工程中不平衡报价的案例

市政工程中不平衡报价的案例

市政工程中不平衡报价的案例常州永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宋云娟【案例背景】某工程为道路改造工程,因本工程为市区主要交通要道,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不断交通的施工方式。

根据各路段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路面结构形式。

其中一种结构采用4cm改性沥青马蹄脂碎石(SMA-13,玄武岩骨料)+5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7cm粗粒式沥青砼(AC-25C)+1cm沥青下封层+20cm二灰碎石+40cmC20混凝土+原槽压实。

在施工图纸中和清单描述中,对40cmC20混凝土均为采用碾压混凝土。

本工程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根据他们的施工经验,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中受施工场地的影响,常规不可能采用碾压混凝土,在实际施工中很可能变更为C20商品砼。

因此在报价中采用了不平衡报价,将此清单的单价压低为205.97元/m3,此项的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为2052m3,建设单位提出变更后,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单价。

重新上报调整后的单价为420.03元/m3,共增加造价43.9万元。

【争议焦点】1、是否应同意施工单位重新申报单价?2、如果同意重新申报单价,应该如何确定单价?【简要评析】投标策略是投标人在投标竞争中的系统工作部署及其参与投标竞争的方式和手段。

投标策略作为投保取胜的方式、手段和艺术,贯穿于投标竞争的始终,常用的就有不平衡报价法。

这一方法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

本工程施工单位预计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会发生变更,因而将报价压低,以利于在变更后重新报价,获得更好的利益。

审计人员根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认为1、清单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同意重新申报单价。

2、此部分单价属于变更部分的单价,合同内无可参照单价。

因此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人工、机械、管理费、利润等均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取费和优惠确定,当投标书中无该材料价时,则询价确定。

关于招投标工程量清单不平衡报价的案例分析

关于招投标工程量清单不平衡报价的案例分析

关于招投标⼯程量清单不平衡报价的案例分析关于项⽬招投标⼯程量清单不平平衡报价的案例分析案例编号:TM-⼀、案例背景:随着集团项⽬的增多,越来越多的⼯程招标,各项招标⼯作的时间节点要求都很紧,甚⾄在招标条件不完善和⾮正式施⼯图的情况下就开展招标⼯作,往往因⼯程范围不明确和图纸不全的情况下就开始编制⼯程量清单,对我们的⼯作成果质量影响很⼤,在招标评标⼯作过程中,针对于投标⼯程量清单中不平衡报价的预防和处理,防范因不平衡报价产⽣对项⽬⽬标成本的影响,根据集团风险前置的导向要求,⼯程量清单中不平衡报价的预防和处理犹为关键,也是招标⼯作⼀个重⼤挑战。

⼆、案例描述:南宁⼀期1-4号楼裙楼外⽴⾯装饰⼯程招标,外⽴⾯总⾯积约8848.48M2,包括裙楼外⽴⾯、采光顶、五层架空层钢结构及合作路天桥外⽴⾯,其中施⼯内容包括:明框玻璃幕墙、竖明横隐玻璃幕墙、横明横隐玻璃幕墙、隐框玻璃幕墙、⽯材幕墙、落地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铝合⾦普通防⽔百页、玻璃、铝板⾬篷、玻璃地弹门、铝合⾦格栅、电⼦屏铝板包边、⼴告位、采光顶(轴线范围按施⼯图纸为准),因⼯程量清单项⽬较多,评标过程较短,对综合单价不平衡报价往往在评标过程中⽆法进⾏评审和调整,这样就会造成合同执⾏过程中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三、原因分析:1、因招标时⼯程量是由我们提供的,因时间较紧,⼯程量准确程度可能会存在⼀定偏差,若投标⼈在投标计量时发现了清单⼯程量有偏差,为了追逐⾼利润,他们就有可能进⾏不平衡报价。

2、因设计图纸质量原因,有可能在招标后出现较⼤的变更,这样⼯程量就有可能出现较⼤的变化,有经验的投标⼈就可针对这样情况进⾏预判,从⽽进⾏不平衡报价。

3、由于我们招标时间都要求很紧,评标时也未对不平衡报价进⾏全⾯的评审,这样就有可能会造成合同价款出现较⼤的变化,对⽬标成本的控制管理风险会很⼤。

四、经验总结及改进措施:1、招标图纸质量做到完整准确,并给定⾜够的审图时间。

2、编制⼯程量清单时,计量仔细准确,最好有两家以上的编制⼩组,编制完成后进⾏对数⽐较,并进⾏清单审核。

不平衡报价法应用案例A

不平衡报价法应用案例A

不平衡报价法应用案例A公司A是一家制造汽车零部件的供应商,他们希望与一家汽车制造商B签订长期供应合同。

汽车制造商B是市场上的领导者,对于供应商有很高的话语权和议价能力。

在谈判开始之前,公司A的商务团队经过市场调研和竞争情报分析后发现,公司B正在寻找能够提供更高质量的零部件和更低价格的供应商。

公司A决定利用不平衡报价法来争取更有利的合约。

首先,公司A分析了自己的成本结构,包括劳动力成本、原材料成本、制造成本等,并确定了一个优惠的价格下限,保证自己能够获得合理的利润。

接下来,公司A将其零部件与市场上的竞争对手进行对比,并找出自己的产品在质量和性能方面的优势。

他们将这些优势清晰地列出,并加以强调,以表明和其他供应商相比,他们的产品更具价值。

然后,公司A确定了一个高于市场价的定价策略。

他们相信,通过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并提供额外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他们可以赢得公司B的赏识,并获得保持高价的理由。

在正式谈判开始时,公司A的首席谈判代表向公司B明确表示他们有意与其签订长期供应合同,并愿意提供比其他竞争对手更高的品质和服务。

然而,公司A的首席谈判代表并未立即透露他们的报价。

相反,他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询问公司B在零部件供应方面的需求和要求,并表示他们希望进一步了解合作的具体细节。

随后,公司A的首席谈判代表逐渐透露了他们的高价定价策略,并给出了一个稍高于市场价的初步报价。

然而,他也指出,如果公司B能提供更多的采购量、延长合同期限或提供其他增值服务,他们将降低价格,以实现双赢。

这种不平衡的报价策略使得公司A在谈判中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并表明他们愿意在一些条件下进行让步。

这也使得公司A在谈判中保持了一定的优势地位,增加了与公司B达成合作协议的机会。

最终,在几个来回的谈判后,公司A成功与公司B签订了一份长期供应合同。

公司B认为,尽管价格略高,但公司A提供的高品质产品和额外的售后服务更具价值,可以提高其整体产品的竞争力。

不平衡报价应用实例分析

不平衡报价应用实例分析

不平衡报价应用实例分析摘要:本文作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通过实际典型不平衡报价实例,分析施工单位获得的收益,提出对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管理措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不平衡报价应用实例分析一、前言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投标总价基本确定后,在保持总价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分项工程单价,使各分项工程实际报价的单价经调整后偏离原来正常报价的单价,为了在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

不平衡报价是工程单位根据招投标规则而采取的一种投标技巧,在保证中标的前提下,谋求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技术策略,尽管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没有也不会规定禁止不平衡报价,国际上的通常做法也并不排斥不平衡报价,但是由此带来的可能是加大业主的投资负担,严重时影响到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良性发展,因此,有必要加以研究,而采取合理的控制措施加以约束。

本文通过审查实际工程,分析不平衡造价给业主投资造成的影响,并提出一些施工过程中的规避建议。

二、基本情况在项目审查过程中,发现某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运用了不平衡造价,具体表现是在同期工程中,该单位前期工程的单价比其它单位的要高,而后期的却略低,由此使业主前期工程的支付款项大于实际应支付的工程款项,增大了业主的前期财务压力,为分析带来的影响,查找了该单位投标阶段的调整记录,其调整前后的报价见表1,以此为基础对该案例进行了详细分析比对。

三、影响分析为分析不平衡报价调整后资金时间价值给业主带来的付款影响,这里假设施工按流水作业进行,即基础工程完成后开始主体工程,主体工程完成后开始装饰装修工程,中间无间歇时间,工程中各月完成的工作量相等且能按时收到工程款。

根据有关文献,等额年金现值计算公式为一次支付现值计算公式为年金及一次支付的现值系数见表2。

报价调整前的工程款现值为:基础工程每月工程款F1=980 万元/2=490 万元主体工程每月工程款F2=5322万元/6=887万元装饰工程每月工程款F3=4452 万元/3=1484万元报价调整前的工程款现值=F1(P/A,1%,2) +F2(P/A,1%,6)(P/F,1%,2) + F3(P/A,1%,3) (P/F,1%,8)=490×1.97+887×5.795×0.98 +1484×2.941×0.923=10031.04(万元)报价调整后的工程款现值为:基础工程每月工程款F1=1124 万元/2=562万元主体工程每月工程款F2=5850 万元/6=975 万元装饰工程每月工程款F3=3780 万元/3=1260万元报价调整后的工程款现值=F1(P/A,1%,2) +F2(P/A,1%,6)(P/F,1%,2)+F3(P/A,1%,3) (P/F,1%,8)= 562×1.97+975×5.795×0.98+1260×2.941×0.923=10064.59(万元)通过以上计算,比较两种报价的工程款现值差额为33.55万元,可见,采用不平衡报价法,该施工单位在没有改变总报价的情况下,工程款的现值比调整前报价方案的工程款现值增加33.55万元,占工程总造价的3.12%。

不平衡报价法实例

不平衡报价法实例


案例
1.某办公楼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规定:
预付款数额为合同价的20%,开工日前一个月支付,上部结构工程完成一半时一次性全额扣回,工程款按季度结算,经造价工程师审核后于下一个月末支付。

承包商A对该项目投标,经造价工程师估算,总价为90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
基础工程估价为1200万元,工期为6个月;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12个月;装饰和安装工程估价为3000万元,工期为6个月。

经营部经理认为,该工程虽然有预付款,但平时工程款按季度支付,不利于资金周转,决定除上述数额报价,另外建议业主将付款条件改为:
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工程款按月度结算,其余条款不变。

假定贷款月利率为1%(为简化计算,季利息取3%),各分部分项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相同且能按规定及时收到工程款。

以开工日为折算点。

问题:
1.经营部经理所提出的方案属于哪一种报价技巧?运用是否得当?
2.被建议的付款条件工程款的现值与按原付款条件工程款的现值各为多少?据此应得到什么结论?
案例2:某单位为了能中标又能有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原报价进行调整,见下表。

基础工程主体结构装饰安装总价工程
调整前
调整后1250
0若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和装饰安装工程工期分别为4个月、12个月、8个月,贷款年利率为10%,并假定能按时完工,按月如期收到工程款,且各分部分项每月完成工程量均相等。

试评价该报价策略运用是否得当?。

最高院关于不平衡报价的案例

最高院关于不平衡报价的案例

最高院关于不平衡报价的案例一、案例索引浙江高院《杭州兴业XXX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案号(2017)浙民申3483号,审判长杨XX,裁判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二、案情简介发包方:杭州市XXX管理局承包方:杭州兴业市XXX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第十二条约定“工程结算最终以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价款结算依据”,案涉工程黄馨的投标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后因工程量变更导致该种植物的种植数量大幅度增加,审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9.6.2条及《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因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争议焦点:政府项目约定结算以审计为准,审计有权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吗?三、最高院裁判摘要关于结算价款问题,兴业公司与拱墅城管局签订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明确约定,工程结算最终以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这一约定亦不根本违背合同第九条第3款对风险范围外合同价款“按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的基本精神。

因此,原审依据审计最终审定结果认定案涉工程结算价款,并无不当。

四、启示与总结政府项目约定结算以审计为准,审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9.6.2条及《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工程量增加超过15%时的清单子目单价进行调整,法院一般是尊重和认可的。

哪怕是施工合同中并没有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作为不平衡报价的调价依据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是合同并没有排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适用,在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审计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符合合同法的有关“约定不明”的履行原则。

浅谈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项目投标中的应用

浅谈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项目投标中的应用

浅谈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项目投标中的应用发布时间:2021-05-07T10:00:02.840Z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4期作者:张慧[导读] 摘要: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投标报价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各投标方对此都非常重视,其中投标报价的技巧和策略选择至关重要。

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经营开发中心报价科合肥 230601摘要: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投标报价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各投标方对此都非常重视,其中投标报价的技巧和策略选择至关重要。

不平衡报价法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常用的一种报价策略。

投标人可以利用清单项目收款有先后以及工程量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变更等情况,有意识地调整某些子目的报价,以期在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的情况下,能够谋取更好的经济效益。

本文就从不平衡报价法背景、概念、策略、效果以及个人工作中遇见的工程实例在投标中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从而对从事投标报价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提供借鉴经验。

关键词:招投标;工程量清单;不平衡报价;策略引言现在越来越多的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明确规定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原则,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人既要维持投标报价的竞争力,又想获得超额利润,便必定会采取包括不平衡报价在内的投标策略以尽可能地降低风险。

因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并未明文规定禁止不平衡报价,国际上的通常做法也并不排斥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法能为投标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是建设工程投标活动中常被投标单位采用的一种投标技巧。

一、不平衡报价法产生的背景我国自200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颁布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编制招标文件,并根据设计施工图、参照地方定额(代表当地的社会平均成本)及材料信息价格计算出相应工程预算,并经评审单位(此环节有时也会取消)评审后得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拦标价)。

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均会随招标文件发给各投标人,形成共同的投标基础,投标人在此基础上,在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以下形成竞争,而投标人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利,必定会采取各种投标策略尽量降低风险,而不平衡报价成为了最常用的方法。

案例讲解慎用不平衡报价

案例讲解慎用不平衡报价

案例讲解慎用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是相对常规报价而言,并在常规报价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得到的,是对常规报价的优化。

它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将某些分项工程的单价定得高于常规价,将另一些分项工程的单价定得低于常规价,以保证总报价有竞争力并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不平衡报价总是被投标人运用,招标人也想出很多办法来进行规避,这种猫和老鼠的游戏总在上演,通常受伤害最大的还是投标人。

一公路项目招标中,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招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中的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则视为废标。

另外本项目为综合评标法,报价标占70分,技术标占30分。

A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经过详细计算工程量和综合评估后,认为招标人给出的的工程量清单中借土回填的工程量在实施过程中会减少很多,底基层、基层和混凝土路面的工程量在实施过程中不会有变化。

所以,在投标总价确定以后,A投标人对分项单价进行了调整,把借土回填的单价由正常的36元/立方调整为6元/立方,把天然砂砾、级配碎石和混凝土路面分项的单价上调(天然砂砾由正常的62元/立方调整到84元/立方;级配碎石由正常的112元/立方调整到140元/立方;混凝土路面由正常的350元/立方调整到380元/立方)。

项目开标后,A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排在第一名,根据招标文件对不平衡报价的规定,招标人提出对天然砂砾、级配碎石的单价进行调减(天然砂砾整减少到71元/立方,级配碎石调减到127元/立方;混凝土路面没有调整,也没有调增借土回填的单价),总报价调减约520万元,要求A投标人确认,如果不确认,被则视为废标。

A投标人想要拿到项目,只有同意了对报价的调整。

根据调整完的报价,A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由第一名变为第二名,本项目为综合评标法,经过报价标和技术标综合评分,A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第一,中标本项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改线,路基借土回填数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10%,由于借土回填的中标单价远远低于成本单价,A 投标人损失惨重,再加之借土回填是先期施工的项目,由于单价过低,现金流缺口严重,资金成本加大。

不平衡报价法的运用与预防

不平衡报价法的运用与预防

不平衡报价法的运用与预防不平衡报价是指在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中,在总价基本确定后,调整内部各子项的报价,对预计工程量减少或付款时间较晚的项目采用低报价、对预计工程量增加或付款时间较早的项目采用高报价,达到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定标评审,又能在结算时取得更加理想经济效益的投标报价方法。

以下是不平衡报价法在某一桩基工程项目投标中成功运用的例子:某住宅小区共8栋住宅楼桩基工程招标,其中1、2栋为人工挖孔桩,3-8栋为预应力管桩,评标办法为最低投标报价法。

某投标单位在该小区桩基工程的投标过程中,详细分析了该项目的地质条件,并充分调研了周边项目实际施工的基础类型,得出了此项目3-8栋的预应力管桩基础选型有误的结论,实际施工时必然需要修改成人工挖孔桩。

因此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果断将人工挖孔桩单价上调8%、将预应力管桩单价下调约5%,总报价由正常报价的646万元,降低为639万元,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进一步增加了中标的可能。

该公司最终顺利在该桩基工程项目招标中中标,工程施工时,果然由于多次试桩不成功,最终设计单位将预应力管桩修改为人工挖孔桩。

该工程项目实际结算价为847万元,较按正常价格计算的价格784万元,增加了63万元,对比情况见下表。

不平衡报价法的在该桩基项目投标中的成功运用,不仅使报价单位提高了中标机会,而且在最终结算价中获取了8%的额外利润。

可见成功的不平衡报价,可使投标单位在低价中标之后,获取弥补低价中标的利润损失,尽早收回资金利于资金周转,甚至于获得倍增的超额利润。

因此不平衡投标报价法是现今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工程投标所必然采用的一种投标报价技巧。

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不平衡报价已成为招投标双方互为攻守的高地,一方将全力挖潜,不漏过任一可能实现不平衡报价的项目,另一方则会严防死守,千方百计堵住任何可能被实施不平衡报价的漏洞。

一、不平衡报价法的使用条件不平衡报价的基本原则是保持正常报价水平下的总报价基本不变,是相对于常规的平衡报价而言,在总报价基本不变的条件下,与正常报价水平相比,提高某些子项单价,并降低某些子项单价的一种报价方法。

案例解析不平衡报价

案例解析不平衡报价

案例解析不平衡报价案例解析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部分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的投标报价的方法。

一、工程项目招投标价格的形成机理市场化环境中建筑产品的价格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形成市场价格,通过投标机制,承包商之间根据各自所预期成本、预期收入、预期收益报价,这种相互竞争降低了工程价格,无疑有利于投资者节约投资,提高投资效益。

其机理如下图二、招投标中的投标策略-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的前提:单价合同.FIDIC合同是单价合同,它强调“量价分离”,即使投标人总报价相近,但由于报价时B.Q.单中各个子目的单价不同,也会导致承包商的获利有所差异。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的颁布,为承包商不平衡报价提供了平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4.0.3款规定“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FIDIC合同在《投标者须知》中都会明文规定,合同单价的地位高于一切。

对于采用不平衡报价中标后,出现变更工程的结算方式是,仍然采用中标时的综合单价计算总价。

想要更多造价交流请点筑龙网工程造价2008《清单规范》中可以利用不平衡报价的条款4.4.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4.5.3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4.8.4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或双方确认调整后的综合单价计算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

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外,允许调整。

办理结算时,按照实际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或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后的综合单价计算。

↓工程量清单项目结算价=实际工程量×合同约定或确认调整后的综合单价↓不平衡报价2008《清单规范》中可以利用不平衡报价的条款.4.5.3: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量型不平衡报价,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可适当提高单价。

投标报价采取调整工程量不平衡报价实例

投标报价采取调整工程量不平衡报价实例

投标采取不平衡报价,从工程量调整要效益案例一:水中桩不平衡调价申嘉湖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水中桩数量仅2390m,设计人员对水中桩界定的条件是流动的水中(如河道),而根据我方现场考察,和尚荡大桥一万多米桩基均位于鱼塘之中,能否界定为水中桩,很具有争议性。

因此在正式业主合同签订时的不平衡报价调整中,我们将水中桩φ1.2m的单价从原报价870元/米提高到1250元/米,施工过程中,虽然业主对水中桩的界定及确认做出很多严格限制,但经过努力现场确认了水中桩18662m,仅此一项还未开工就先创效709万。

从案列1可以看出,工程变更不是从中标后开始的,而是在招标过程中就已经展开了,开始的早,通过在投标过程中运用一些小技巧(参考博文《采用清单报价的小技巧》),预埋效益点,会在项目中标后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下面再引用一个不平衡报价的例子:[案例2]沙包墙不平衡报价申嘉湖高速公路乍嘉苏保通工程主要是对既有线路乍嘉苏高速公路进行临时改道,施工过程中进行变更报价。

改道工程中设计图纸提出用砂包墙(蛇皮袋装砂垒成墙体)对线路的起端及末端进行封道,砂包墙作为安全及附属设施,在工程量清单600章内新增细目并报价,设计数量为58m3。

对该砂包墙进行报价时,根据计划合同部人员仔细分析,既有线路改造时,高速公路两边护栏因加宽需要将全部拆除,此时车流仍需正常通行,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砂包墙以易施工、防撞性能好将有可能成为隔离车道的首选,如果选用,施工过程中的数量将远远大于设计的58 m3,因此将变更报价由80元/ m3调整为3000元/ m3,单项总价为17.4万元,由于乍嘉苏保通工程变更组价涉及3000万元,区区十七万元并未引起业主重视,顺利通过业主认可并签订合同。

设计图纸内的砂包墙施工完成后,在高速公路加宽改造时,砂包墙果然被作为隔离车道的主要安全设施,最后施工确认数量732 m3。

经过不平衡报价,砂包墙总价为732 m3*3000 元/m3=2196000元,砂包墙施工成本仅为732*80元/ m3=58560元,获取经济利益为2196000元-58560元=2137440元。

不平衡报价法实例(可编辑)

不平衡报价法实例(可编辑)

不平衡报价法实例:案例1.某办公楼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规定:预付款数额为合同价的20%,开工日前一个月支付,上部结构工程完成一半时一次性全额扣回,工程款按季度结算,经造价工程师审核后于下一季度下一个月末支付。

承包商A对该项目投标,经造价工程师估算,总价为90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基础工程估价为1200万元,工期为6个月;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12个月;装饰和安装工程估价为3000万元,工期为6个月。

经营部经理认为,该工程虽然有预付款,但平时工程款按季度支付,不利于资金周转,决定除上述数额报价,另外建议业主将付款条件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工程款按月度结算,其余条款不变。

假定贷款月利率为1%(为简化计算,季利息取3%),各分部分项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相同且能按规定及时收到工程款。

以开工日为折算点。

问题:1.经营部经理所提出的方案属于哪一种报价技巧?运用是否得当?2.被建议的付款条件工程款的现值与按原付款条件工程款的现值各为多少?据此应得到什么结论?解:1.该经营部经理所提出的方案属于多方案报价法,该报价技巧运用符合有关要求,因为承包商的报价既适用于原付款条件也适用于建议的付款条件。

2.(1)计算按原付款条件所得工程款的现值。

预付款:9000×20%=1800万元基础工程每季工程款:1200/2=600万元上部结构工程每季工程款:4800/4=1200万元装饰和安装工程每季工程款:3000/2=1500万元P=1800(F/P,1%,1)+600(P/A,3%,2)(P/F,1%,1)-1800(P/F,1%,13)+ 1200(P/A,3%,4)(P/F,1%,7)+(P/A,3%,2)(P/F,1%,19)1500=7909.1 1万元(2)计算按建议的付款条件所得工程款的现值。

预付款:9000×10%=1800万元基础工程每月工程款:1200/6=200万元上部结构工程每月工程款:4800/12=1200万元装饰和安装工程每月工程款:3000/6=500万元P=900(F/P,1%,1)+200(P/A,1%,6)(P/F,1%,1)-900(P/F,1%,13)+ 400(P/A,1%,12)(P/F,1%,7)+(P/A,1%,6)(P/F,1%,19)1500=7863.3 1万元由以上计算可知,按经营部的付款条件,工程款的现值比原付款条件减少45.8万元,因此,在投标施工投标方不必提出该调整付款条件的建议。

不平衡报价法在输变电工程中的应用案例分析

不平衡报价法在输变电工程中的应用案例分析

不平衡报价法在输变电工程中的应用案例分析作者:张玮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中下旬刊》 2014年第2期张玮(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摘要:本文通过分析不平衡报价法在输变电工程中的应用案例,对合理应用不平衡报价法提高输变电工程经济效益提出了一些看法。

关键词:输变电工程不平衡报价案例分析0 引言建筑公司变电分公司近年来参与了十余座500k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投标并顺利中标。

伴随“十二五”期间输变电工程市场迅速发展和竞争日益激烈,尤其是电网企业主辅分离序幕的正式拉开,投标竞争的成败,合理地确定工程投标报价,将直接决定分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因此,有效工程报价策略特别是其中的不平衡报价法对分公司经营管理者来说是应该掌握的一项技巧。

1 不平衡报价法定义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平衡报价(正常报价)而言的,是在不影响投标总报价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将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定的比正常水平高一些,将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比正常水平低一些,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

不平衡报价法的前提是工程量清单报价。

目前,输变电工程招标大多采用总价承包与工程量清单单价承包相结合,一定程度上确定了可以合理利用不平衡报价策略。

不平衡报价法在输变电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1.1 早收钱对于施工前期完成的项目,可以适当提高投标报价。

相反,则可以合理降低投标报价。

这样可以尽早回收工程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由于前期的工程款回收较快,也有利于资金周转。

当对方违约或者出现不可预料情况时,使承包人处于有利地位,减小经营风险。

1.2 多收钱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并非都是很准确的。

尤其是近年来特高压输电试验示范工程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大部分工程量无法准确估算。

招标时按照暂估工程量报价,实际结算时按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确认,因此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会存在较大差异。

“早收钱”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案例分析

“早收钱”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案例分析

“早收钱”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案例分析作者:罗金连来源:《经营管理者·中旬刊》2017年第12期摘要: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法和经验总结法,主要分析不平衡报价的应用现状。

通过案例分析了“早收钱”这种不平衡报价法对工程财务的影响。

关键词:早收钱不平衡报价应用案例招投标制度的实行,为我国建筑行业逐步迈向正规化、完善化的管理制度做出了重要贡献。

招投标最突出的优点是将竞争机制引入了工程领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优胜劣汰。

在整个招投标中,投标报价是全过程的灵魂,投标方为了能中标,又能获得一定的利润,为此所采用的一个主要手段就是不平衡报价。

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又为投标方的不平衡报价提供了一个平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采取综合单价计价,量价分离的方式。

而不衡报价的前提便是单价合同,实质就是调整单价和工程量两个变量。

本文将从投标方如何应用不平衡报价获取利益,通过案例分析不平衡报价的现状。

一、不平衡报价的调整内容投标人在合理低价中标的前提下,为使利益最大化,往往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手段,即调高某部分项目的报价或降低某部分的报价。

通常做法如表1所示。

二、“早收钱”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法的目的是在中标前提下使利润最大化。

投标人通常根据分项工程完成时间的顺序,比较实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量与投标文件上的工程量,利用两者的差异来调整项目价格,一方面尽可能提早收回更多的工程款,增加资金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取得更多的利润,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其中一种不平衡报价的方法又称“早收钱”,顾名思义就是提前获得更多的工程款。

实际上是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具体表现为调高能早期完成的工程内容的单价,降低后期的工程内容的单价。

投标单位利用清单与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的关系,适当的调高早期项目工程的综合单价,降低后期项目工程的综合单价,保持总造价不变。

作为承包商,项目开始后,做每件事的目的都是为了能提前得到钱,因为工程款的结算通常都是根据施工进度进行的,因此不平衡报价法是调高工程量清单中能早收钱的项目内容单价,以期提早收取更多的工程款;降低稍后才能完成的工作内容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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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衡报价法应用案例[实训题]
【一.资料】
1.付款条件:楚天大学教学楼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规定:预付款数额为合同价的30%,开工后1天内支付,当第二阶段上部结构工程完成一半时付清基础工程和上部结构两个阶段的工程款且一次性全额扣回预付款项,第三阶段工程款按季度支付。

2.原预算:远大集团经造价工程师估算总价为90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

其中:第一阶段基础工程造价为1200万元,工期为6个月;第二阶段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12个月;第三阶段装饰和安装工程估价为3000万元,工期为6个月。

3.报价策略:承包商远大集团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造价工程师的原估计作出适当调整,基础工程估计调整为1300万元,结构工程估计调整为5000万元,装饰和安装工程造价调整为2700万元。

4.调整意见:承包商远大集团建议业主方将支付条件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5%,工程款仍按季支付,其余条款不变。

5.巳知条件:1年期的存款利息率为3%。

1年期的1元复利现值系数为0.970;2年期的1元复利现值系数为0.942。

【二.问题】
1.该承包商所运用的不平衡报价法是否恰当?为什么?
2.除了不平衡报价法,该承包商还运用了哪一种报价技巧?运用是否得当?
【三.计算证明】
1.计算调整额与调整幅度
(1)调整额:
基础工程调增额=1300-1200=100万元;
上部结构调增额=5000-4800=200万元;
装饰工程调减额=2700-3000=-300万元。

(2)调整幅度:
基础工程调增幅度=100/1200*100%=8.33%;
上部结构调增幅度=200/4800*100%=4.17%;
装饰工程调减幅度=-300/3000*100%=-10%。

2.原合同条件下的账款信息:
(1)预付款=9000X30%=2700万元;
(2)一年以后付款=(1200+4800)-2700=3300万元;
(3)最后的尾款=3000万元(按两季支付,每季末付1500万元);
(4)原合同工程款的现值
=2700+3300X0.970+1500X0.942/12X9+1500X0.970
=2700+3201+1059.75+1413
=8373.75(万元);
(5)当上部结构完成一半时已收回静态资金的比重=(2700+3300)/9000X100%=67%;
当上部结构完成一半时已收回动态资金的比重=(2700+3201)/9000X100%=67%。

3.修改合同后的账款信息:
(1)预付款=9000X25%=2250万元;
(2)一年后付款=1300+5000-2250=4050万元;
(3)尾款=2700万元(按两季支付,每季末付1500万元);
(4)修改合同的工程款现值=2250+4050X
0.970+1350X 0.942/12X9+1350X0.942
=2250+3928.5+953.775+1271.7
=8403.975万元;
(5)当上部结构完成一半时已收回静态资金比重=(2250+4050)/9000X100%=70%;
当上部结构完成一半时已收回动态资金比重=(2250+3928.5)/9000X100%=69%。

4.比较分析:(1)调整后净增加的现值
=8403.975-8373.75=30.225万元;
(2)收回工程款的比重:
从静态上看,调整后为70%比未调整前的67%增加了3个百分点;
从动态上看,调整后为69%比未调整前的66%也增加了3个百分点。

(3)计算证明调整策略是正确的,因为能够增加远大集团的货币增值率。

【四.案例分析】
(1)第一个结论:该工程运用不平衡报价法恰当。

因为该承包商是将属于前期工程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报价调高,而将属于后期工程的装饰和安装工程的报价调低,这样可以在施工的早期阶段收到较多的工程款,从而提高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达到30多万元;而且,这三类工程单价的调整幅度均在±10%以内,属于合理调整范围。

(2)第二个结论:该承包商运用的另一种投标技巧就是多方案报价法,该报价技巧运用也恰当。

因为承包商远大集团的报价既适用于原付款条件
也适用于建议的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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