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东湖塘实验小学新校区项目设计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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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东湖塘实验小学新校区项目设计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人员按各自分工分别根据下列评分细则单独评分,然后由评委负责人汇总各评委评定的得分值,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合计得分值,作为评标委员会合议的依据。
(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 分)
1、投标报价 35分
2、技术设计文件 40分
3、拟从事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2分
4、投标人企业业绩和评价 13分
(二)各评分项目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最高得分35分)
本项目在53.5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范围内进行投标报价,不在此范围内的报价按废标处理。(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统一按基准面积32000平方米计价且此基准面积为最终结算面积)
投标报价采用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值得35分,其他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相应减1分(百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说明:
(1)上述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勘察设计费总报价。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本评分细则中,有效投标文件均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技术设计文件40 分
2.1 设计说明:5分
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明确规范标准,招标范围内容一一说明无漏项。
2.2 总平面:10分
1)本方案应与周围建筑物有机融合与呼应,进一步完善该地块的城市肌理形态,改善该项目周围的城市空间。
2)与用地现状及周边规划完美融合,方案可操作性强。
3)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及其他辅助功能区分区合理,动静明确,联系方便,使用合理。
4)出入口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数量位置设置经济合理,使用方便安全,交通组织合理,人车分流。
5)绿化景观,人性化设计,创造美好的校园环境。
2.3 建筑单体:15分
1)满足招标项目性质及设计任务书要求,满足现行设计规范《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国家相关规范。
2)建筑单体功能布置合理,使用方便,体现人性化设计。
2)建筑采光、通风、日照间距除满足规范要求外,最大限度创造良好的空间环境。
4)建筑单体体量比例协调,色彩、线条虚实关系新颖,整体效果既符合学校特性美观大方又有所特色创新。
2.4 合理化建议:5分
根据现行中小学设计配置要求对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简明扼要,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
1)结构体系方面;
2)用材方面;
3)经济性涉及投资估算合理。
2.5 现场PPT演示:5分
投标人就以下主要方面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PPT演示,投标人演示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注:PPT演示内容在光盘内,若光盘无法打开或为空,则该评分项为0分)。
1)设计应充分挖掘区位优势、体现环境特色,弘扬整体美。
2)设计要有前瞻性,充分保证建筑功能和形式的先进性,力求建筑艺术与现代科技有机结合。
3)建筑设计方案应充分利用现有与规划的未来环境,结合建筑功能分区的需要,布置室外空间与活动场地,体现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建筑设计应满足建筑功能的要求,在使用上应具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便于管理。
5)建筑设计必须满足国家及无锡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相关规范和规程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拟从事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人员资格和能力(12分)
3.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6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5分)
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2年3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学校建筑且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学校建筑指中小学校或高等学校)设计项目,每一项得2.5分,共5分。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及设计合同备案表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时间、建筑类型建筑面积以合同备案表所注为准,否则不得分。
3.2项目组人员配置(6分)
1)项目组人员专业配置合理性(2分)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专业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配置齐全:应包含设计、复核、审核、审定及后续服务等至少5位人员,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勘察相关专业齐全,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人员毕业证书和职称证书等证明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配备的专业人员中,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资格和正高级职称的,有一个的得1分,最多得4分;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资格和高级职称的,有一个的得0.5分,最多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和高级(或正高级)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取职称高的计分,不得兼任。
4、投标人业绩和评价(13分)
4.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5分);
投标人在近五年(2012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学校建筑且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学校建筑指中小学校或高等学校)设计项目,每一项得2.5分,共5分。提供设计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筑类型(须为学校建筑)和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中所注为准,如设计合同中未注明,提供该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4.2投标人获奖业绩(5分)
1)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及以上的,每一项得2分,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的,每一项得1分(最多提供两个获奖项目,最多得4分);
2)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优秀工程设计的得1分(类似工程指学校建筑,学校建筑指中小学校或高等学校)。
3)以上所述企业获奖业绩均不含行业协会评审的获奖且不重复计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者获奖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获奖有效期以提供的获奖证书落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