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完整版)
2024版最新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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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Chapter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义与作用定义作用总则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体系结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历史与发展初始阶段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起源和早期发展,如消费者运动的兴起、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等。
发展阶段阐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不同时期的发展特点和重要事件,如各国纷纷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不断加强等。
完善阶段介绍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发展趋势和面临的挑战,如加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
02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Chapter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选择权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经营者劳动依法维权030201消费者的义务与责任消费者权利的保护措施国家保护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社会监督全社会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
经营者义务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组织消费者组织应当依法成立,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
03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Chapter01020304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遵守法律法规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确保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提供安全商品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公开透明地展示商品价格,不得进行价格欺诈。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23新消法条例)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23新消法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0dc0af24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982ad9a.png)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23新消法条例)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消费者,我们只有熟悉和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与我们日常生活中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才能了解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消费者知情权有哪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2、饭店、游乐场等不允许外带食物合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3、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货、换货、维修?谁承担运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4、什么商品可以“七日无理由退货”?怎样退货?(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新《消法》全文详细解读
![新《消法》全文详细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ec9b78ac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84a0ae2.png)
新《消法》全文详细解读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详细解读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法条】《消法》第23 条第3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案例】何先生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冰箱,使用半个月后,他发现冰箱的门时不时关不严的情况。
他拿着发票找到商场,售后人员上门检查后表示没有问题,不予维修、更换或者退货,商场甚至认为就算门真的有问题,那也是何先生使用时弄坏的。
何先生无奈之下进行投诉。
【解读】“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证据规则。
该案的消费者在维权时需承担举证责任,很有可能会由于有举证责任难度过高,导致无法维权。
而新颁布的《消法》作出了对消费者有利的举证倒置规则,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解决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
根据修改后的《消法》,上述案例中,冰箱有无质量问题,应由商家来举证。
二、赋予消费者七日反悔权【法条】第25 条第1 款、第2 款为新增法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 消费者定作的;(二) 鲜活易腐的;(三)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 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案例】消费者李小姐在网上购买一款波鞋,货到后,发现色差极大,颜色和网页上的图片出入很大,淡红黄色变成深红色,马上想退货,却被店家以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
【解读】由于网络信息不对称性,色差又不属于三包范围内,以往消费者维权往往被拒。
新《消法》25条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
根据修改后的《消法》,上述案例中的李小姐有权要求退货。
消费者权益法25条内容
![消费者权益法25条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443ef36d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e0e1e4c.png)
消费者权益法25条内容消费者权益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其中包含了25条具体的内容。
以下是对这些内容的详细解释和拓展。
1.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的基本权益,包括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2.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质量标准。
这条规定了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要求,旨在保障消费者的购买体验。
3. 经营者不得以捆绑、附加等方式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这条规定了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强制消费,保护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4. 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
这条规定了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求,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5. 经营者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标准确定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
这条规定了经营者在定价时应当遵循公平和合理的原则,保护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权。
6. 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这条规定了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当遵循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7. 经营者应当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保修、售后服务等。
这条规定了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后应当提供相应的保修和售后服务,保护了消费者的售后权益。
8. 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商品或者服务。
这条规定了经营者在宣传商品或服务时应当遵循真实性的原则,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9. 经营者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限制消费者的退货、退款等权益。
这条规定了经营者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限制消费者的退货、退款等权益,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 经营者应当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这条规定了经营者在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应当保障其安全,保护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
11.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
这条规定了消费者对经营者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要求赔偿,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2. 消费者可以自发组织成立消费者协会。
这条规定了消费者可以自发组织成立消费者协会来保护自身权益,增强消费者维权的力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https://img.taocdn.com/s3/m/12ba60d3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c9.png)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很多国家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国也不例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国家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专门法律,它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旨在构建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该法律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言论权、监督权等。
同时,该法律也明确了消费者对违法行为的维权途径和追究责任的方式。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该法律规定了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的要求,明确了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承担的责任。
对于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的商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修理,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 不正当竞争此法律规定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包括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侵犯商业秘密等。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定了处罚措施,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购房合同和租赁合同对于购房和租赁合同,该法律明确了消费者的权益和责任。
例如,在购房合同中,开发商必须向购房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禁止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4. 服务质量该法律规定了服务行业的义务和责任,要求服务提供者提供高质量、诚信的服务。
对于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或要求重新提供服务。
5. 维权渠道和追究责任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行政渠道或司法渠道进行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维权途径和责任追究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了有力的保护。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性和挑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消费者信心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复杂性,也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挑战。
一方面,不法商家的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消费者的权益仍然存在风险。
(完整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完整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https://img.taocdn.com/s3/m/26e940cf804d2b160a4ec057.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颁布实施,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大作用。
但在该法的运作过程中,也碰到一些问题:一、该法适用范围上的不确定性。
任何一部法律都有此独特的调整对象,否则难以独立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不例外。
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发现该法在适用范围上存在争议。
主要表现为:(一)消费者定义的模糊性。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 条将消费者定义为:“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应该说这一规定是笼统的,不明确的。
就个人而言,一个商人为他的办公室购买一台电风扇,该商人的购买行为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就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义来看是很难加以确认的。
因为该商人购买的电风扇的行为可能同时产生这样的效果:即既改善了工作条件,又方便了其生活,对其生产、生活都有利,若因该电风扇质量产生法律上的诉讼,该商人能否以消费者身份起诉呢?另外就单位而言,能否作为消费者呢?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明确规定单位不能作为消费者,因为单位生活消费最终表现为个人消费,而我国对其未作明确回答。
针对我国消费者定义的模糊性,建议将其定义为:任何购买商品的目的不是直接和它的贸易,商业、生产或职业有关的自然人。
(二)关于商品、消费品的范畴的不确定性。
对于商品、消费品的范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无直接规定,就商品而言,其范围极其广泛,既包括人工产品,也包括天然物品,而商品中能够作为消费品的也只是部分,英国1987年《消费者保护法》给消费品下的定义为:“消费品指人们一般打算将其应用于个人使用或消费的产品”,并作了除外规定,美国、加拿大等国也做了类似规定,可见国外对消费品的规定是严密和明确的,我国也应做类似的明确的规定,采取概括式和列举式相结合的立法方式。
(三)关于经营者的规定,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给经营者下了定义,但作为经营者的生产者的含义是什么,销售者包括什么范围,在目前的法律中,也找不到明确的条文。
最新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最新版】
![最新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最新版】](https://img.taocdn.com/s3/m/c97cafe558fb770bf78a55f6.png)
最新消费者保护权益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最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版
![最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版](https://img.taocdn.com/s3/m/278a826a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3a.png)
最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版
根据您的要求,以下是最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电子版。
请注意,这仅为草案版本,可能会有一些变更和修订。
请您在查阅
并使用该法律时,确认其最新版本。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该法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者健康、公平、有
序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享有食品安全、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知情权、参与平
等权、文化消费权、投诉权等多个权益。
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
经营者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促进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
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教育、维权等工作,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能力。
第五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责任
对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法律追责,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消费者声誉等措施。
第六章争议解决
明确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鼓励和引导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消费争议。
注:本电子版为草案,仅供参考。
请查阅正式发布的法律文件以获取最新信息。
参考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
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
![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be9090dacc1755270622084b.png)
争议很大,各种理解
授课:XXX
24
第 二 部 分 消 费 者 的 权 利
2021/3/25
四、知情权
(一)第20条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 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 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 的宣传。
29
第 三 部 分 经 营 者 的 义 务
2021/3/25
一、保障安全责任
2、对应罚则“四十八条第二款”:经营者对 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 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确认责任的大小 来源于《侵权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承担哪些侵权责任,《侵权法》里“第 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15条以后有明 确的说明。
2021/3/25
授课:XXX
8
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
2021/3/25
授课:XXX
9
一、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保持相对平衡的维护
2、与时俱进的维护
第
一
新的经营行为、丰富的商品和提供各种各样
部
分
的服务 ;
指
导 思
有关法律法规纷纷颁布、修改,法律体系建
想
设不断完善
2021/3/25
授课:XXX
10
二、在原有指导思想上的三个突破
一是法律有关规定不明确二是消费者维权能力有限三是维权渠道不畅成本高四是消费者协会工作受影响五是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08年立项09年开始调研2012年底基本完成2013年2月初正式较统一初稿形成2013年4月一审2013年8月二审2013年10月25日三审颁布时间提前签发社会反响好负面声音少立法机构的高度评价工商总局在新消法修改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消费者的权利第三部分经营者的义务第四部分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第五部分争议的解决第六部分法律责任第七部分相关问题说明1保持相对平衡的维护2与时俱进的维护新的经营行为丰富的商品和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详解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详解](https://img.taocdn.com/s3/m/90779a5c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c3.png)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详解为加深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热点问题的理解,以下是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详解,仅供参考。
一、修法背景2023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届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新《消法》),自2023年3月15日起实施。
此次修改内容涉及面广,对网络购物、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新《消法》应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原来的法律条文做了重大修改,亮点突出,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反悔权、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消协可提公益诉讼、网购平台责任、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均成为了此次修法的亮点,如第十八条对消费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作为消费者进入宾馆、商场等场所会有所保障;第二十三条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6个月内经营者承担商品或服务瑕疵的举证责任;第四十五条对近年来明星代言健康产品导致的不良消费作出了规定等。
《消法》修订之后,对于纷繁复杂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提供了明晰的法律依据,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强大的法律后盾。
二、曹竹平:消费者的特权,网购七日后悔权后悔权是大众化的通俗说法,并非严谨的法律概念。
后悔权的法律定义为: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后,买受人(消费者)在合理期间内依据法定的程序和条件解除合同,退还货物并获得退款的权利。
1、国外关于后悔权的立法在美国,后悔权的出现最初为规范直销企业的销售行为,可3天内退货。
而在欧盟,后悔权的相关规定为远程购买,因不了解商品性能,价格超过40欧元的商品有14天试用期;日本《分期付款贩卖法》规定:商家在经营场所以外提供产品或服务,消费者有权在8天内无条件解除或撤销合同;英国《消费信贷保护法》规定:除土地或信贷抵押,所有消费者享有5天冷静期;远程购物为7天内可通知商家退货;德国《分期付款买卖法》:消费者在缔约后一星期内享有撤销合同的权利;瑞典《远距离合同法》规定为:电视购物、邮购、网购等,消费者享有14天后悔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206c663e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ff.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合法、公平、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和完善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
第四条国家统筹推进消费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第五条国家加强消费商品和服务的标准体系建设,鼓励经营者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不断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国家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反对奢侈浪费。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包括以奖励、赠送、试用等形式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免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影响正常使用性能的,经营者应当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如实告知消费者。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经营场所及设施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遇到危险或者受到侵害时,经营者应当给予及时、必要的救助。
第八条消费者认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可以向经营者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提出建议。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或者进口商品的经营者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发布召回信息,明确告知消费者享有的相关权利,保存完整的召回记录,并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最新消法全文
![最新消法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4af670b1fc4ffe473268ab49.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4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4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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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4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4条案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塌槐磨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那么经销商就不能以租赁为由要求交纳相关费用,你与经销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24、25条、第56对退货有明确规定.第24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商家欺骗消费者赔偿法1、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有欺诈行为,要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新消法欺骗消费者商家给予3倍赔偿是获赔的最低限度.2、从立法目的.商家欺骗消费者可以要求3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团斗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12315实体店退货规定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费》是可以退货的.1、按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明神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2、其中: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扩展资料: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1;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实体店买东西退货法律您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费》是可以退货的.1、按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2、其中: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扩展资料: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实体店买的东西,没有法律2113支持无理由退货.法律规定是已经交易成功并且履行的合同,是不能解除的.至于无理由5261退货,属于商家的4102经营手段,是为了赢得顾客的好感而作出的与合同法相违背的行为.1653《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专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属消费者退换货最新法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新三包法退货规定: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2、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那么经销商就不能以租赁为由要求交纳相关费用,你与经销商.(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全文(关于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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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全文(关于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1988年11月24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11月15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1997年6月29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3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23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本条例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应当遵循国家保护、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部门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五条省、设区的市、县(市、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协会的八项公益性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并给予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法25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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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法25条1. 介绍消费者权益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消费者权益法》共有25条,其中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经营者应尽的义务以及消费者维权的途径等内容。
本文将逐条介绍《消费者权益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对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意义。
2. 基本权益2.1 公平交易权益1.保护消费者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自由。
2.禁止经营者利用虚假宣传、强制交易等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
2.2 依法维权权益1.消费者可以通过诉讼、申请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经营者应当提供消费者维权所需的信息和证据。
2.3 公共利益保护权益1.消费者有权参与公共利益事务的决策。
2.经营者应当支持和配合相关的公益活动。
2.4 安全权益1.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和服务的安全性。
2.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因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3. 经营者的义务3.1 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1.经营者应当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虚假宣传。
2.经营者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缺陷等信息。
3.2 提供合格商品和服务的义务1.经营者应当销售或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合格的商品和服务。
2.经营者应当对商品和服务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
3.3 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义务1.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经营者应当对商品和服务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
3.4 提供售后服务的义务1.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售后服务,包括维修、退换货等。
2.经营者应当告知消费者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期限和保修内容。
4. 消费者维权途径4.1 投诉和举报渠道1.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相关行政机关投诉和举报违法行为。
2.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并向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
4.2 条件宽松的维权途径1.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维权组织等途径进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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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消费者和经营者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和合法权益。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负责把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列入检查考核范围,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坚持法治思维,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健全纠纷处理机制,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第二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机构第五条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七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三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规则第八条消费者有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自由和权利,有依法获得合同履行、质量保证、消费者知情权、个人信息保护、维权救济等权益。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真实、清晰、完整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应当遵守公平交易原则,不得采取欺诈、强制、威胁、恐吓等方法进行交易,不得扰乱市场秩序,不得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第十一条国家应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法律保障。
第十二条国家和地方应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权益意识、维权意识和理性消费意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的具体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的具体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https://img.taocdn.com/s3/m/cc2cd3a9900ef12d2af90242a8956bec0875a557.png)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的具体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电子商品后接受商家赠送的网卡,属于随商品附赠的服务,作为购买者有权知道这项服务的真实的费用情况。
商家若以免费的幌子兜售实际需要缴费的网卡,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骗。
因此,消费者可向商家要求赔偿,商家拒绝是毫无依据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公民消费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1993年10月31日颁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该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
此举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点1.以专章规定消费者的权利,表明该法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
该法列举的消费者权利有九项之多,体现出较高的保护水平。
2.特别强调经营者的义务。
首先,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其次,以专章规定了经营者对特定消费者以及社会公众的义务。
3.鼓励、动员全社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承担责任,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
4.重视对消费者的群体性保护,以专章规定了消费者组织的法律地位。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对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54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对象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理解: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适用消费者保护法。
所谓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这与国际上的通说是一致的。
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将消费者定义为“为了个人目的购买或者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因为,分散的、单个的自然人,在市场中处于弱者地位,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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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悉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 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 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 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 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 等有关情况。
如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概念的解读 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义务 争议的解决
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 的权利。
我赔你!
概念的解读 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义务 争议的解决
求知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 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耐用?品瑕疵举证责任倒置 出售六个月内
概念解读
消 必须是生活消费 费 客体是商品、服务 者 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
主体仅限自然人
概念的解读 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义务 争议的解决
经 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 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
营 个人 者
概念的解读 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义务 争议的解决
消费者权益
安全保障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 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概括要求、一般性义务
概念的解读 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义务 争议的解决
不得侵犯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义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 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 由。
基础义务 不侮辱、诽谤 不搜查 不侵犯自由
概念的解读 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义务 争议的解决
安全保障的义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 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 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 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 保障义务。
商品或服务 告知正确使用方法 经营场所
概念的解读 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义务 争议的解决
公平交易的义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 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 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 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概念的解读 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义务 争议的解决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 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 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 别和挑选。
概念的解读 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义务 争议的解决
格式条款 明确权责关系(不得有减少权责的内容)
概念的解读 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义务 争议的解决
公平交易的义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 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 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 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 制交易。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 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 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 为。
概念的解读 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义务 争议的解决
受尊重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 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通知、声明、告示 不强制交易(网络订单)
“格式条款”有违反法律规定,无效。
概念的解读 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义务 争议的解决
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 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 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不得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真实解答疑问 必须明码
概念的解读 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义务 争议的解决
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 实名称和标记。
质量担保义务、瑕疵举证责任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 、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 ,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 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 责任。
概念的解读 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义务 争议的解决
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 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检举、控告侵权行为 权益保护人的违法、失职 对权益保护提出批评教育
概念的解读 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义务 争议的解决
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 会组织的权利。
社会团体(业委会) 非营利性组织 基金会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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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保法的修改最重要的理念是与时俱进,进一步 体现了公平与效率并举,更加注重公平,体现了 规范与发展并举,更加注重规范,体现了契约自 由和契约正义同等关注,更加注重契约正义,体 现了平等善待消费者与经营者,同时更加鲜明向 消费者适度倾斜的立法理念。对经营者、监管部 门、消费者及其组织都有新的具体的要求规定。
概念的解读 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义务 争议的解决
经营者的义务
依法或者依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 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 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 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