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细则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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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细则范文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范文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范文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构档案的管理工作,加强信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内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所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科学、规范、公开、公正、高效。

第四条机构应严格遵守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的配套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和工作细则。

第六条机构应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七条机构应对各类档案进行分类和整理,确保档案的顺利收集、整理和检索。

第八条机构应按照业务工作的需要,制定档案的收集计划和整理方案,并明确责任人。

第九条机构应建立档案的登记台账,并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档案的清点和整理。

第十条机构应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一条机构应建立档案的编目和检索系统,便于档案的查找和利用。

第十二条机构应对档案进行定期的修复和整理,保持档案的完好和长期保存能力。

第十三条机构应制定档案销毁的程序和标准,并严格执行销毁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第十四条机构应为档案设立专门的保管场所,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机构应建立档案的借阅和归还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

第十六条机构应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其档案管理和利用的能力。

第十七条机构应根据需要,开展档案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建设,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和便利性。

第十八条机构应制定档案的利用规则和管理细则,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利用档案。

第十九条机构应建立档案信息共享的机制和平台,促进档案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的销毁和归档第二十条机构应进行档案销毁前的审计和鉴定工作,确保档案的准确无误和合规销毁。

第二十一条机构应制定档案销毁的程序和标准,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档案管理是组织和管理信息资产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一、档案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高效性,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高机构决策能力和工作效率。

1.2 原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法律依据: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统一规范: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各个环节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 公开透明:提供便捷的档案检索和查询服务,保障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 安全保密:严格遵守档案安全和保密的有关规定,保护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二、档案管理的组织和责任2.1 组织机构为了落实档案管理制度,设立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档案管理工作。

该部门或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档案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

2.2 责任分工档案管理部门应明确工作职责,具体包括:- 督促各部门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并进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 组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和归档,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标准。

- 开展档案保管和维护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性和保存完整性。

- 组织档案的利用和查询服务,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支持。

三、档案管理的存储和保管3.1 存储环境档案管理部门应确保存储档案的环境符合保护要求,包括:- 建立专门的档案库房,确保温度、湿度、光线等因素在合理范围内。

- 配备适当的防火、防震和防盗设施,保障档案的安全无损。

- 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易于检索和维护。

3.2 保管措施为了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采取以下保管措施:- 档案应按照一定的编目和编号规则进行分类归档,并建立档案目录和索引,以便于查询和利用。

- 档案的准入和出库应严格控制,确保档案的流通过程可追溯。

- 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维护。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档案管理制度细则一、总则本细则是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可靠,促进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资源优化利用,加强对档案的保护和管理,提高办公效率。

二、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1.负责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和制度。

2.指导各部门开展档案整理、归档、借阅等工作。

3.制定档案管理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考核和评价。

4.建设和维护档案信息系统,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5.定期进行档案的审查、整理、归档和销毁工作。

三、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1.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

2.严格执行档案借阅流程,确保借阅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保证档案的安全,定期检查保管设施。

4.按规定时间完成档案的归档和销毁工作。

5.参与档案管理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四、档案的分类和编目1.对于纸质档案,按照文件的主题、形式、时间等进行分类和编目。

2.对于电子档案,按照文件的存储位置、格式、创建时间等进行分类和编目。

3.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快速检索和使用。

五、档案的借阅和归档1.档案的借阅应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必须有借阅事由和期限。

2.借阅档案必须在档案管理系统中登记并记录借阅人、借阅时间等信息。

3.归还档案应按规定时间归还,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借阅,应提前申请并经批准。

六、档案的保管和保密1.档案应保存在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库中,保管设施要符合安全、防火、防水、防蛀等标准。

2.档案借阅时,应对借阅人身份进行核查,并保证档案不被盗窃、损坏等。

3.档案中的涉密信息应按照保密要求进行存储和传输,严禁私自复制和传播。

七、档案的迁移和销毁1.对于存放时间超过规定的档案,应按规定时间进行迁移和销毁。

2.档案迁移应进行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3.档案销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由专人操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八、档案管理的培训和考核1.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2017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2017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20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科学化水平,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引用法规及规定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二)《XX档案管理规定》(三)《XX档案管理规定》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档案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以及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标、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纪录。

第四条档案工作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历史面貌和宣传企业文化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各部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的信息支持和保障,应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公司档案工作在上级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公司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经理工作部(档案室)为档案归口管理部门,分管经理部的公司负责人为档案工作分管领导。

建立以档案室为核心,公司各部门、项目兼职档案人员为基础的档案工作体系。

第八条档案工作领导: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由公司各部门业务负责人组成的档案工作领导考核小组,形成领导全公司档案工作的最高层次。

其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领导公司档案工作。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及时研究和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使档案工作与整体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三)提出并落实档案专项经费列入公司年度预算。

(四)组织协调和处理公司内外发生的档案及档案业务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审查档案的鉴定结果,审批决定档案的存毁。

(六)审查确认档案编研成果,提出奖励意见。

(七)对违反档案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录音录像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完整、准确、系统原则;(三)安全、保密原则;(四)方便利用原则;(五)依法管理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一)档案收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二)档案收集应全面、及时、准确;(三)档案收集应包括本单位内部产生的档案和外部移交的档案;(四)档案收集应遵守国家有关档案收集的规定。

第五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二)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三)档案整理应编制档案目录,建立档案索引;(四)档案整理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

第三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六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二)档案鉴定应依据国家档案鉴定标准进行;(三)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四)鉴定结果应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七条档案销毁(一)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销毁规定执行;(二)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三)档案销毁应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销毁方式;(四)档案销毁过程应有专人监督,确保档案销毁安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保护第八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按照国家档案保管标准执行;(二)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三)档案保管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档案数量准确;(四)档案保管应采取防潮、防虫、防霉等措施。

第九条档案保护(一)档案保护应遵循国家档案保护规定;(二)档案保护应采取技术手段,如档案数字化、缩微等技术;(三)档案保护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档案保护效果;(四)档案保护应建立档案保护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安全。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开放第十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国家档案利用规定;(二)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三)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开放规定,及时向公众提供档案服务;(四)档案利用应加强档案利用的监督和管理。

2017档案管理制度

2017档案管理制度

2017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概念档案管理制度是国家和组织为了管理和保护档案资源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和制度体系。

它包括档案的采集、整理、保存、利用和销毁等环节,是保障档案信息安全和有效利用的基础。

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护国家和组织的档案资源,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二、2017年档案管理制度的发展状况2017年,我国档案管理制度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完善和更新。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档案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档案管理制度在不断与时俱进,体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1. 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2017年,信息化技术在档案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各级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馆纷纷建立了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将档案资源数字化存储。

这不仅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效率,还便于利用和共享档案资源,实现了档案资源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

2. 强化档案管理的法律保障2017年,我国加大了档案管理立法的力度。

《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为档案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这不仅有利于保护档案资源的完整和安全,还有利于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3. 推进档案管理的创新发展2017年,各级档案管理机构积极探索档案管理的创新模式。

一方面,加强档案资源的数字化管理和开放共享,提高了档案资源的利用价值;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档案文化活动和推广档案知识,提高了公众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4. 加强档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2017年,我国对档案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

各级档案管理机构纷纷加强档案人才培养和培训,为档案管理人才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提高了档案管理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三、2017年档案管理制度的不足之处尽管2017年档案管理制度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管理信息化不够平衡2017年,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不够平衡,一些地区和单位的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偏低。

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2017)

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2017)

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201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6.03•【字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1998年8月28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4月21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四章档案的公布和利用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档案,是指反映本省行政区城内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事业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档案事业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以及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或者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国务院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7年最新版

国务院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7年最新版

国务院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7年最新版了加强标准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标准管理的规定,制定了标准档案管理办法。

下文是小编收集到的最新全文,欢迎大家阅读!2017年最新标准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标准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档案系指在制定、修订标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音像制品和标样等)。

标准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标准的制定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标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达到标准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要求。

有计划地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标准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四条标准档案按保管期限,分为永久的和长期的两种。

下列文件材料需要永久保管:(一)上级下达任务的文件;(二)标准报批稿;(三)标准编制说明及其附件;(四)意见汇总处理表;(五)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六)标准报批公文;(七)标准申报单;(八)标准发布本;(九)标准正式出版本;(十)标准修改通知单及其附件;(十一)标准作废通知单。

下列文件材料需要长期保管:(一)论证报告;(二)调研报告;(三)试验验证报告;(四)标准征求意见稿(最后一稿);(五)标准送审稿;(六)等同、等效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原文或译文,主要参考资料(只归难得的,一般的只列目录和出处);(七)标样。

第五条永久保管的,按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长期保管的,应当是现行的和最近两次修订的标准的档案。

属长期保管的废止标准档案,继续保管十年。

标样在保管期限内已经失效的,按保管到期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国家标准档案。

工程建设、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和环境保护国家标准档案,分别由国务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制度2017

档案管理制度2017
5.3人力资源部档案
5.3.1人力资源部所需建立的档案为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绩效档案、工资档案及质量档案;
5.3.2人事档案、绩效档案、工资档案均为电子版与纸质版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保存,劳动合同仅保存纸质版档案即可。该四类档案均由人资专员(岳欣玮、于辉)负责日常收集整理并自行长期保存;
5.3.3质量档案按照GSP制度要求收集整理,形成纸质档案,质量验收员(王红梅)负责日常收集、整理、保管,每年4月份与办公室交接,办公室按保存年限进行保存。
5.6.2财务部档案除账套备份为电子版外,均为纸质档案;由财务经理(王红)负责日常收集、整理,每年6月、8月两次与办公室,由办公室按保存年限进行保存。
5.7营销各事业部档案营销所需建立档案包括医院信息、客户信息、团队信息和产品信息,以电子版进行保存。
5.8音像档案包括公司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由市场部(罗欣)负责收集、整理,每次会议、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照片、录音、录像整理好交办公室保存。
7.5机密文件原则上只准在办公室阅读,不得带出或复印、摘录,确有需要的,需提交总经理签字的批示方能带出或复印、摘录。
7.6员工借阅档案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返还,如因工作需要延长借阅时间,必须到办公室办理续借登记,如未办理续借登记到期未还的,公司将给予处罚10元/天。
7.7借阅档案后将档案毁坏或丢失者,按照档案文件的重要性,公司将对其进行50——500元/次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档案管理办法
6.1各部门按时收集、整理各项档案资料,并妥善做好日常保管。
6.2人资部、质管理、商务部、市场部、财务部按时与办公室进行档案交接。
6.3办公室提前一周通知需要交接档案的部门做好档案交接前的准备:由日常档案资料保管部门列出档案交接明细,注明档案密级、保存期限。交接清楚后由交出人和接收人及监交人分别在档案交接明细上签字后,办公室存档按期限保存。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信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须遵循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原则,规范管理、分类存档,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涉及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信息管理,各部门须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实行档案信息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利用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原则,按照文件的内容、形式和种类等不同特点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的有序存储和方便查阅。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实行制度化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程序,保障公司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人员,包括档案管理员和档案助理,负责公司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销毁等工作。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员,配合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工作,确保档案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内容第十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的目录体系,包括文件目录、案卷目录、档案库目录等,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应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编目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和有序。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和鉴定,及时清理和销毁无用档案,保障档案的空间利用率和安全性。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流程第十三条公司档案管理涉及档案的采集、整理、存储、借阅和销毁等多个环节,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流程。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流程,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确保档案的合规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档案管理流程应包括档案管理计划、档案的采集和整理、档案的存储和保管、档案的借阅和归还、档案的销毁等环节。

第六章档案管理的安全保障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的安全保障机制,包括信息安全、物理安全和技术安全等多个方面。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档案管理职责1.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3. 员工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1)各部门应按档案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应归档的文件、资料。

(2)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的原则。

2. 档案整理(1)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

(2)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遵循保密、安全、便于利用的原则。

(2)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

(2)档案利用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3)档案利用者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坏、遗失。

五、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1)档案鉴定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历史性、科学性、实用性的原则。

(2)档案鉴定由档案管理部门组织,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与。

2.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档案销毁程序进行,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六、档案信息化管理1. 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推广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2. 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信息化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七、奖惩与监督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3. 公司设立档案管理监督机构,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二)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三)安全保密:加强档案安全防范,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四)服务为本:以满足本单位工作需要为目标,提供优质档案服务。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工作。

(四)负责档案的统计、分析和利用工作。

(五)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五条各部门应设立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档案应涵盖本单位各项工作、活动、会议、文件等。

(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反映本单位的工作情况。

(三)及时性:收集档案应确保及时、准确、完整。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用途等,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二)系统化:确保档案整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条理性。

(三)规范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对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在保管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档案损坏、丢失和泄密。

(二)科学保管: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提高档案保管水平。

(三)环境适宜:确保档案保管环境的适宜性,防止档案受潮、受热、受光、受虫蛀等。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利用:确保档案利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二)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四)服务利用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本单位的文件、资料、报表、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二)上级部门颁发的政策、法规、规章等;(三)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四)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等。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系统性;(二)档案分类应科学合理,便于检索和利用;(三)档案装订应整齐美观,便于保存和查阅。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防高温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档案保管规定操作;(三)档案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第七条档案利用规定:(一)档案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二)档案查阅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注明查阅人、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三)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随意折叠、涂改、损毁档案。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鉴定,确保档案鉴定工作的合法性;(二)客观公正,确保档案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三)科学合理,确保档案鉴定工作的科学性。

档案管理制度2017314.doc

档案管理制度2017314.doc

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完整、系统地保存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公文、会议记录等各种档案,提高档案服务水平,适应领导决策科学化和机关各项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一、档案归档制度(一)归档的文件材料范围1、公司领导会议文件材料,公司召开的工作会议材料;2、公司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3、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4、公司各项活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5、公司形成的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6、公司党支部、工会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7、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信件,从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企业、社会团体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8、公司制订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9、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10、公司部门领导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团员名册、报表,纪律检查以及员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离休、评残、抚恤、死亡等工作及奖惩等文件材料;11、公司员工的行政、党、团、工会组织介绍信及存根;12、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13、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14、有关业务机关对公司工作检查形成的重要文件;(二)不归档的文件材料的范围1、上级机关发来供工作参考的抄件;2、上级机关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4、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5、未经会议讨论或未经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重要法规性文件定稿除外)、打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6、从正式文件、电报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证明材料;7、为参考目的从各方面收集的文件材料;8、参加非主管机关召开的会议不需要贯彻执行和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三)归档要求1、综合事务部应认真负责地做好档案归档工作,归档的各种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范化标准要求立卷归档。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落实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是指组织对档案的采集、整理、保存、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各级组织和领导人员应当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档案包括:全国公文、文件、合同、协议、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档等载体的记录材料。

第二章档案的采集第六条各级组织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

第七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档案采集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档案的采集工作。

第八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不断完善档案采集制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化管理,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信息系统,对档案的采集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和归档处理。

第十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档案调查和遗产档案收集工作,完善档案的收集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整理第十一条档案整理是指对采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修复和鉴定等工作。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档案整理制度,明确档案整理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设定档案整理的工作标准,统一整理档案的工作流程和标准。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配备整理档案的专门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档案整理的档案保管要求,并对整理后的档案进行保管。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第十六条档案保存是指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妥善保管,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档案保存的制度和规定,并根据档案的不同性质制定对应的保存措施。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对保存档案的安全环境进行监控和维护,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定期的档案保管方法和制度,对档案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调整。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内各部门、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档案是指单位存档的各类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以及其他载体记录的文字、图像、声音和视频信息。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指导、监督全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应当依法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可追溯性和权威性。

第六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保密、合规、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组织模式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亲自指导并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档案库,对各类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整理、鉴定和保管。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十条对于重要档案,应当建立备份与还原机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对于涉密档案,应当严格控制查阅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批机制,杜绝泄密隐患。

第十二条对于电子档案,应当建立合理的存储和检索机制,确保档案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领导班子应当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

结语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对于一个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只有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才能有效保护和利用好单位的各类档案,为单位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2017年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1、为使档案材料齐全完整,以防丢失,凡属于人事部门形成的材料,在一个月内归档。

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材料,防碍收档。

2、人事档案由人事主管部门管理。

干部调离工作单位时,档案要随人及时移交转递。

3、每季度要核对一次档案顺序号,发现编错号或放错位置的要及时纠正,按照登记检查档案,发现缺少及时查找。

4、查(借)阅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查(借)阅。

人事档案统计制度1、档案统计是了解和掌握档案形成、管理、利用情况和档案发展的重要手段,档案人员要慎重对待,认真抓好。

2、认真做好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情况的统计工作,提交档案质量。

3、做好档案收进、移出工作,定期进行清理登记,做到随时归档,便于查找。

4、按照上级要求,报送本局档案情况。

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1、确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须主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

一般只限在档案室查阅,如有特殊情况外借时,应按要求限其归还。

2、查阅借阅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

查(借)阅档案人员不得擅自拆卷、涂改、勾划、剪裁,如违反上述要求,将追究责任。

3、查(借)阅档案人员,对确需要摘录的材料,须经局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审阅后,才能带离档案室。

人事档案保密制度为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保密纪律。

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禁在闲谈和私人通讯中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

2、不在公共场所及家属子女,亲朋好友面前谈论有关档案的机密。

3、忠于职守,加强保密观念。

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4、凡查阅不宜公开的秘密以上的档案材料,要严格履行手续,不准随便摘抄,复制和补传。

5、严守保密纪律。

自觉遵守保密法,对违犯保密法及保密纪律,玩忽职守,造成大失泄密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要追究其责任。

2017年国家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版全文

2017年国家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版全文

2017年国家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版全文)导语: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以下是小编为各位收集整理提供的国家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2017年国家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版全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全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体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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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档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项目工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档案是项目工程、科学研究、基本建设、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等活动的历史纪录和真实反映,是科学资料储备的一种形式,是发展公司事业的重要条件及不可缺少的依据。

第二章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第三条应建立健全技术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要求每项工程、技术活动、引进项目等都做到完整、准确、系统的归档保存。

第四条技术材料的归档范围:
1、设备方面的图纸、文件资料,包括各种原理图、布线图、说明书和操作手册等。

2、工程方面:与工程有关的指示、报告、批复文件、方案建议书、设计原始材料、与各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技术设计、工程预算、施工图、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记录、质量检查资料、对外交涉联系的重要文件、竣工图、验收书、决算等。

3、技术革新、科研及教学方面:上报审批文件、技术革新图纸及批文、专业教学计划、名单、报告、审批文件等。

4.档案文挡来源于各自编写的技术人员,档案文件编写时必须注明版本编号,
例子:电子文档初期编写时,要在技术文档名称后面追加JC字样------«XX 工程设计方案.JC»;后期修改时,要在技术文档名称后面追加JX字样------«XXX 工程设计方案.JX»;最后完稿时,要在技术文档名称后面追加JW字样------«XXX 工程设计方案.JW»;取其第一个汉语拼音字母。

第五条公司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和谈判回来后,应把对方提交的各种技术资料主动交技术档案室归档,由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签字后,本部门方可接受报帐,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第三章技术档案的管理
第六条建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技术总监负责,各技术人员为成员,实行档案管理体系。

增强各级管理人员作好档案工作的意识,使档案管理工作具有正规化、系统化、规范化。

第七条建立技术档案工作秩序;落实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进行一定的培训。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立项、组卷,要成为一项制度执行。

对文件、技术资料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保密、利用等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使之有章可循,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条理化。

第九条档案室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负有指导、检查、监督、把关的责任。

技术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技术资料,外出参加技术培训时的各种归档技术资料,如不按时上交归档,档案室有权采取经济手段进行制裁。

第十条档案室行政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一条从事技术档案管理的人员,应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并保持相对稳定。

档案管理人员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按工程技术专业或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十二条技术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
1、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公司的全部技术档案。

2、对所保管的技术档案作好分类工作,处理好保密与利用的关系。

按规定履行借阅手续积极有效地为技术人员提供方便。

3、在公司门的领导下,定期做好技术档案保存价值鉴定工作。

此项工作由技术管理人员、相关专业人员和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共同进行。

对失去保存价值的
档案,要履行一定的手续予以销毁。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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