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对侦查学三大基本原理的认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论对侦查学三大基本原理的认识
摘要:
近代侦查学是最初的发源地在欧洲,由法医学、毒物学等分支学科先后创立发展起来,在1892年由奥地利人汉斯·格罗斯加以概括总结创立的一门独立的学科。侦查学的基本原理由物质交换原理、因果关系原理和同一认定原理三大块共同组成,然而三大原理之间的关系是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包含的,正是三大原理这样的有机结合组成了侦查学理论的基础。
正文:
认识侦查学三大基本原理,首先要了解侦查学这门学科的诞生和发展。近代侦查学的诞生地是欧洲。在系统的侦查学产生前的几十年间,它的一些分支学科先后创立发展起来。首先发展起来的事法医学和毒物学。法医学、毒物学、笔迹学、“人体测量学”、指纹学等分支学科的创立和发展,为侦查学的诞生作了实践上和理论上的准备。1892年,奥地利人汉斯·格罗斯将前辈和自己在同刑事犯罪斗争中取得的经验加以总结概括,写成《犯罪侦查》一书,书中第一次使用了“犯罪侦查学”这一术语,第一次提出了较为完整的侦查学体系。因此格罗斯成为近代侦查学的奠基人,《犯罪侦查》的问世也成为近代侦查学诞生的标志。
在我国,侦查学尚属一门年轻的学科。侦查学真正成为一门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科,还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侦查学在新中国的发展主要经历了萌芽时期、创建时期、停滞时期、确立和发展时期。1978年我国侦查学已基本上形成理论体系,从此我国社会主义的侦查学开始确立,并不断发展和完善。
侦查原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概括侦查活动领域的一半规律和特点而形成系统化的理性认识学科体系的最高层次。其中侦查学的三大原理是侦查学的基础部分,它分别由物质交换原理、因果关系原理和同一认定原理有机结合组成,三者之间是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包含的关系。
物质交换原理是由法国侦查学家、法庭科学家埃德蒙·洛卡德于20世纪初提出。其基本含义是:当两个物体的表面在运动中相互接触的时候,总会发生微量物质的转换,即一个物体表面上的微量物质会转移到另外一个物体的表面上。首先将现代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引入侦查实践的是法国人阿方斯·贝蒂隆,他于1882年发明了人体测量法。他将其父亲的一些人类学知识和方法应用于对罪犯某些骨骼部位的科学测量,用骨骼长度对罪犯进行个体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贝蒂隆的创举,在某种意义上引领了一个新的时代方向,即侦查走向科学化的时代,故后人称他为侦查学之父。该理论传入我国后,学术界逐步形成了一些共识。我国学术界一般认为,物质交换原理表明犯罪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物质交换的过程,作案人作为一个物质实体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总是跟各种各样的物质实体发生接触和交换。因此犯罪案件中物质交换是广泛存在的,是犯罪行为的共生体。物质交换的发生时有条件的:一、有相互交换的物体;二、有外力的作用;三、两个物质实体紧密接触;四、使原有的物体状态发生变化。物质交换的基本形式有:一、有形物体互换;二、无形物体互换;三、能量交换。
1994年8月18日,商丘市河南省第三毛纺厂绒线分厂财务科主管会计发现财务室门上亮窗被撬,室内一片狼藉,办公桌被撬开,20余万巨款被盗,于是立即报案。商丘市公安局迅速组织刑侦人员赶到现场。技术人员通过勘验发现,在大楼西侧围墙内有一铁桶,桶口
及围墙内外侧皆有蹬踏痕迹。一楼北口有一双扇铁门,该门夜间用铁锁锁闭,进门后为一大厅,大厅西南角为女厕所,该厕所平时没用,门用铁丝缠住,现在厕所门呈敞开状,门口地面上有一长28厘米的铁丝,厕所西墙钢窗右下角窗扇第二根横向扁铁北向内撬弯,窗台上有蹬踏痕迹。技术人员还在两张靠墙的办公桌上及门头亮窗上分别发现并提取了4枚指印和2枚掌印,根据手印所处位置形态及分布情况,可以确定掌印为作案人所留。根据勘察结果,指挥人员针对现场提取有价值的手印,特别是左手食指清晰完整这一情况,要在排查时对每个访问对象都要形成访问笔录,并借在笔录上的签名按指印的机会密取其左手食指指印。侦查人员经过严密排查和比对指纹,最终确认和现场的手印为同一人左手食指所留指印,确认重大犯罪嫌疑人,并迅速展开抓捕,案件在案发后第7天成功告破。
此案例很好地体现了侦查学的物质交换原理,由于作案者在作案过程中多次借助现场物品,从而便有了物质交换发生的条件,进而有了各种形式的物质交换的发生,例如铁桶的形变,窗台的蹬踏痕迹和窗架上的掌印,刑侦人员正正是利用了物质交换原理实现了案件的迅速告破。由此可以看出物质交换原理在侦查中的意义:一、物质交换原理是实施现场勘察的理论基础;二、物质交换原理是发现和利用微量物证的理论依据;三、物质交换原理是进行科学技术鉴定的理论依据;四、物质交换原理是采取正茬对策的理论依据。
因果关系原理是解释形式案件中普遍联系失误的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规律。引起一定结果的现象叫原因;由于原因的作用而必然引起的现象叫结果。刑事案件中的因果关系有以下两个特征:一、原因和结果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式因果关系的本质特征。侦查中的因果关系所要研究的是引起犯罪结果的内在的、直接的、本质的原因。二、原因和结果在时间上的先后相继是因果关系的外部特征。原因在前,结果在后,所以因果关系式确定的。刑事案件因果关系具有复杂性,其主要表现在:一、一果多因,即在刑事案件中,一种结果往往不只是一种原因所引起的;二、一因多果,即同一原因,产生不同的结果;三、因果位置的“互换性”,即刑事案件中的原因和结果是经常变换位置的;四、刑事案件因果关系的复杂性还表现在原因的隐蔽性上。刑事案件中主要的因果关系有:一、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因果关系;二、犯罪动机与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三、犯罪行为与现场痕迹的因果关系;四、犯罪行为与感觉等反映形象的因果关系;五、犯罪技能与犯罪方式之间的因果关系;六、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的因果关系;七、犯罪结果与犯罪后行为的因果关系;八、作案人的反常心理与反常言行的因果关系。
1997年12月13日一早,周口市中州城市信用社保卫股副股长李德军发现金库被盗,遂打电话报案。李称当日早上7时,他和保卫股股长、工作人员打开金库,发现现金袋少了4个,就打110报警。调查发现金库门丝毫无损,仅仅在备用门上有一点新鲜擦痕,发现一枚不清晰的手印和一个看似脚印的模糊痕迹。勘察结果表明作案人是先打开枪库门,然后打开备用门进入现场的,表明作案人又钥匙在手,对现场情况非常熟悉,早有准备。于是侦查人员首先重点调查保卫股长,并从中发现几个疑点。但在随后的侦查工作中发现保卫股长身上的几疑点均为偶然现象,案件侦破工作陷入僵局。此时有人报告李德军在被监视期间烧了一双袜子,而现场的模糊痕迹刚好是人穿着袜子留下的。于是技术人员重点对现场的痕迹进行检验,发现其为平板脚足印,通过此线索进行比对和排查,迅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确系保卫股副股长李德军。在审讯室李德军交代了其作案经过:李德军进入信用社工作后得到重用和信任,但一直梦想一夜暴富。一天李德军偶然发现枪库留下一串金库备用钥匙,于是藏了起来。1997年12月12日晚保卫股股长一反常态,不到11时就回家睡觉了,李终于抓到了机会,在次日凌晨1时潜入金库盗走4袋现金。第二天一早,他破天荒地一早回到信用社,还在操场上打了一会篮球,以便迷惑他人,等到其他人到齐后又殷勤打开金库检查,并惊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