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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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运基础知识

铁路货运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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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装箱运输
适箱货物可用集装箱运输,下列货物严禁办理: (1)污染和腐蚀箱体货,水泥、碳黑、化肥、盐、油脂
、生毛皮、牲骨、没有衬垫的油漆等; (2)易于损坏箱体的货物,如生铁块、废钢铁、无包装
的铸件和生铁块; (3)鲜活货物、危险货物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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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运输的发展
集装箱运输组织的标准化 箱型大型化、装运双层化 车辆专用化 装卸机械专用化 中心站完善化
1、卸车前检查 2、卸车作业 3、卸车后检查
货物的交付和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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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解 送 达体 车
重车
到达预报
准备货位
装卸工组派班
接收重车、票据
技货 术运
检 查








取 车
重车
排空 双重作业
发出催领通知
收货人 领货凭证
货物保管
办理交 付手续
搬出货物
收 货
运单

搬出证
货物到达作业程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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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铁路货物运输计划
并核收运费后,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记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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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送作业按类别的特点 整车:先装车后承运 零担:先承运后装车 集装箱:先承运后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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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物的途中作业
交接、检查 换装整理 运输合同变更 运输故障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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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接、检查
施封的货车 :凭封印交接 不施封的货车:凭货车(或篷布)现状、货物装载状态或规定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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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 货物运单
货物指定于 月 日 搬入
货位:
××铁路局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
货物运单
运到期限 日 托运人→发站→到站→收货人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为依据,特制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2条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都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要紧密配合,搞好协作,爱护运输物资和铁路运输设备,严格履行运输合同,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运送货物。

第3条本规程的修改、解释权属铁道部,其制定、修改或作废,应在事前公布。

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程的条件下,可制定管内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车站营业办理范围在《铁路货物运价里程表》内公布。

全国营业铁路的货物运输,除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军事运输另有规定外,都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引伸的规则、办法有:1.铁路货物运价规则;2.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3.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4.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5.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6.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7.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8.快运货物运输办法;9.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10.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11.铁路货物运输杂费管理办法;12.货车延期使用费核收办法;13.根据本规程精神制定的其他办法。

第二章货物运输第一节货物运输基本条件第4条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

按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3.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4.蜜蜂;5.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6.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7.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车作业的除外)。

国际铁路联运出口运输计划的编制

国际铁路联运出口运输计划的编制

国际铁路联运出口运输计划的编制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出口货物运输计划一般是指月度要车计划,它是对外贸易运输计划的组成部分,体现对外贸易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具体任务,也是日常铁路联运工作的重要依据。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月度要车计划采用“双轨(铁路、外贸)上报、双轨下达”的方法,其编制程序如下:
(1)各省、市、自治区发货单位应按当地铁路部门的规定,填制“国际铁路联运”月度要车计划表,向铁路局(分局、车站)提出下月的要车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报送当地经贸厅(局)和各主管总公司;
(2)各铁路局汇总发货单位的要车计划后,上报铁道部;各省、市、自治区经贸厅(局)和各进出口总公司在审核汇总所属单位的计划后,报送经贸部;
(3)经贸部汇总审核计划后,与铁道部平衡核定;
(4)月度要车计划经两部平衡核定,并经有关国家的铁道部门确认后,由经贸部将核准的结果通知各地经贸厅(局)和各进出口总公司,各地经贸厅(局)和各进出口总公司再分别转告所属发货单位;各铁路局(分局、车站)将铁道部批准的月度要车计划分别通知发货单位。

凡发送整车货物,均需具备铁路部门批准的月度要车计划和旬度要车计划;零担货物,则不必向铁路部门编报月度要车计划,但发货人必须事先向发站办理托运手续。

货物运输计划编制

货物运输计划编制

货物运输计划编制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货物运输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保证货物的安全、高效运输,制定一份有效的货物运输计划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货物运输计划的编制过程,并提出一些建议,以帮助您制定一份高质量的计划。

1. 确定需求和目标在编制货物运输计划之前,第一步是明确需求和目标。

您需要确定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运输时限、运输距离、货物种类和数量、运输成本等等。

这些信息将有助于制定后续的计划。

2. 搜集信息在制定货物运输计划时,搜集相关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

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获取必要的信息:货物的起始地和目的地、运输路径、天气变化、道路状况等等。

这些信息将有助于您预估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

3. 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根据货物的性质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是制定计划的重要一步。

一般来说,货物运输方式可以分为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和水路运输等几种。

您需要权衡各种运输方式的优缺点,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策。

例如,如果货物需要迅速到达目的地,航空运输可能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如果货物较大且成本较低,水路运输可能更为适合。

4. 安排合理的运输路线在确定了运输方式之后,下一步是安排合理的运输路线。

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路线的长度、运输中转站点、货物装卸地点等等。

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可以减少运输时间和成本,并确保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5. 考虑风险管理货物运输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例如交通事故、货物损坏、天气突变等等。

因此,在编制货物运输计划时,考虑风险管理显得非常重要。

您可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安排必要的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6. 费用控制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费用是需要考虑和控制的。

您需要明确各个环节的费用,并在制定计划时进行充分的预算。

同时,可以通过合理的运输路径选择、货物包装和保险等方式控制费用。

7. 监控和评估一旦制定了货物运输计划,您需要对其进行监控和评估。

兰交大铁路货运组织讲义02货物运输计划

兰交大铁路货运组织讲义02货物运输计划

第二章货物运输计划第一节铁路货物运输计划重点:铁路运输计划的构成难点:年度货物运输计划与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的关系一、铁路运输计划的构成/旅客运输计划/货物运输计划/机车车辆运用计划铁路货物运输计划在整个铁路运输计划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产、供、销计划以及铁路运输能力进行编制的。

二、货物运输计划的分类及作用1.货物运输计划的分类(1)长远货物运输计划(2)年度货物运输计划(3)月度货物运输计划2.货物运输计划的作用(1)经济合理地使用铁路运输设备,优化运力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对铁路运输的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2)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3)科学地组织货源货流,优化货物运输组织,挖掘运输潜力。

开展合理运输、直达运输,并以综合平衡为手段,体现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物资运输政策,实现均衡运输。

(4)促进铁路自身的计划管理,为铁路内部安排各种计划提供可靠的运量依据。

三、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铁路运输的货物种类繁多,品名十分庞杂。

为了便于计划安排、日常运输管理和统计分析,以及其它运输组织管理工作的需要,铁路对所有需经铁路运输的货物都进行了归纳和分类,原有的货物名称为“品名”,归纳后的货物分类称为“品类铁路货物品类是按照货物的“自然属性”和“生产特征”进行划分货物品类分大类、中类、小类和细目四个层次。

大类、中类为运价、运输统计、计划、财务等使用的统一的货物品类名称。

小类是判定运价号、建设基金号和保价费率号的依据。

细目即品名,由铁道部统一颁发,并以“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形式对外公布。

其中大、中、小类在分类与代码表中列示,细目在检查表中列示。

第二节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重点: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流程难点:编制卸车方案及意义一、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的任务及内容1 .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的任务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计划运输原则指导下,密切产、供、运、销的关系,充分发挥运输工具的效能,合理安排各部门、各种货物的运量,完成铁路年度货物运输计划,最大限度地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货运知识点1

货运知识点1

整车货物运输: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形状或性质需要以一辆及其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运输。

但有些货物,由于性质特殊,或需特殊照料,或受铁路现有设备条件的限制,尽管不够整车运输条件,也必须按整车托运(特准者除外)。

零担货物运输: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形状或性质不需要单独使用一辆货车装载的货物,可按零担货物运输方式托运。

不得不按零担办理的货物: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2.规定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3.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如未经消毒处理或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4.蜜蜂;5.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6.未装入容器的活动物(管内,零担亦可)一批货物: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必须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相同(整车分卸货物除外)。

一批是铁路办理货物承运和计算运费的单位,对一批货物作一定的限制性规定,有利于货物的交接、装卸、运输费用计算和发生货运事故后的处理。

一批货物的办理条件:1、整车货物以每车为一批;2、爬装跨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以每一车组为一批;3、大宗货物循环列车可以以一列车为一批;4、零担货物和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为一批;5、使用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必须使用同一箱型,每批不得超过铁路一辆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

整车分卸办理条件:(1)是整车、且是同一路径、站内卸车、站数(2~3);(2)蜜蜂、保温、冷藏和不易计件货物不能办理。

运到期限:货物运到期限是铁路在现有技术设备和运输组织工作水平的条件下,根据货物运输种类和运输条件,将货物运送一定距离所需要的时间。

特殊作业时间:需要中途加冰的货物,每加冰一次,另加1d;运价里程超过250km的零担货物和1t、5t(6t)型集装箱货物,另加2日,超过1000km加3d;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t,体积超过3m3或长度超过9m的零担货物及零担危险货物另加2d;整车分卸货物,每增加一个分卸站,另加1d;准、米轨间直通运输的整车货物,另加1d。

运输协调员月度工作计划

运输协调员月度工作计划

运输协调员月度工作计划
每一个月, 运输协调员都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工作计划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个典型的运输协调员月度工作计划。

首先,运输协调员需要在月初与相关部门协商并制定整个月份的运输计划。


包括核对上月运输情况,分析运输状况和问题,以及制定本月的具体工作目标和计划。

在这个阶段,最重要的是确保运输计划符合公司的整体运营目标和客户需求。

其次,运输协调员需要与运输公司或运输团队保持密切联系,安排货物的装载、运输和送达。

他们需要协调不同的运输方式,比如陆运、海运、空运等,以确保货物能够按时到达目的地。

同时,运输协调员还需要关注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交通拥堵、天
气恶劣等,及时调整运输计划,确保货物能够安全送达。

另外,运输协调员还需要定期监督运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运输流程的顺
利进行。

他们需要与运输公司进行沟通,了解货物的实时位置和运输状态,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最后,运输协调员需要在月底对整个月份的运输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他们需
要分析本月的运输数据,总结运输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改进建议。

这将有助于不断优化运输流程,提高运输效率。

总的来说,运输协调员的工作计划需要围绕着制定运输计划、安排货物运输、
监督运输过程和总结评估工作四个关键环节展开。

只有严格执行月度工作计划,不断优化运输流程,才能确保货物能够安全、快速、准时地送达目的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运输协调员月度工作计划的相关内容。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doc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doc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为依据,特制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第2条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都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要紧密配合,搞好协作,爱护运输物资和铁路运输设备,严格履行运输合同,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运送货物。

第3条本规程的修改、解释权属铁道部,其制定、修改或作废,应在事前公布。

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程的条件下,可制定管内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车站营业办理范围在《铁路货物运价里程表》内公布。

全国营业铁路的货物运输,除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军事运输另有规定外,都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引伸的规则、办法有:1.铁路货物运价规则;2.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3.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4.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5.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6.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7.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8.快运货物运输办法;9.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10.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11.铁路货物运输杂费管理办法;12.货车延期使用费核收办法;13.根据本规程精神制定的其他办法。

第二章货物运输第一节货物运输基本条件第4条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

按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3.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4.蜜蜂;5.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6.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7.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车作业的除外)。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1991]84号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1991]84号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正文:----------------------------------------------------------------------------------------------------------------------------------------------------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1991)84号1991年8月31日)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提高铁路货运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严格管理制度,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货物运输,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明确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不作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货物运输基本作业第一节受理和承运第4条车站应根据批准的月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旬装车计划受理货物运单。

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货物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5条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

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

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必要时,可凭《中国地图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手册》、《全国铁路货运营业站示意图》等资料予以确认。

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即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第6条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按件数承运的货物,应对照运单点清件数。

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

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

需要使用加固材料的货物,应对加固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

对超限、超长、集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运输管理月度工作计划

运输管理月度工作计划

运输管理月度工作计划
本月运输管理工作的重点是确保货物的安全、准时交付,提高运输效率,降低
运输成本,保持良好的运输服务质量。

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 确保车辆维护保养:本月将对所有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
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因车辆故障导致的延误和损失。

2. 严格执行驾驶员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考核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
识和安全意识,严格控制驾驶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避免疲劳驾驶。

3. 完善货物装载和卸货流程:优化装货和卸货流程,提高装卸效率,减少货物
滞留时间,确保货物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交付。

4. 加强货物跟踪和监控:通过信息化技术,实时监控货物的运输过程,及时发
现问题并解决,保障货物的安全和准时交付。

5. 严格控制运输成本:对运输过程中的费用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优化运输路线,合理使用运输资源,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益。

6. 加强与供应商和客户的沟通:与供应商和客户保持密切沟通,了解他们的需
求和意见,及时调整运输方案,提供更优质的运输服务。

7. 完善运输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优化运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规范运输操作,提升运输管理水平。

通过以上工作计划的执行,相信本月的运输管理工作将会更加高效、安全,为
企业的发展和客户的满意度提供坚实的保障。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共同推动运输管理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谢谢!。

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百度文库.

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百度文库.

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颁布日期:2000—07-25执行日期:2000—07—2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运营销工作,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优化运力资源配置,进一步深化货运改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路使用货运营销及生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FMOS编制货物运输计划(以下简称货运计划的初级阶段.第三条货运计划是对铁路货物运输的具体组织和安排,是铁路与市场相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铁路货运营销的重要内容,是制定技术计划和其它运输生产计划的依据,是铁路日常运输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运输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货运计划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以市场为导向,组织货源,方便货主,兑现承诺;以提高运输效率、效益和管理水平为目标,开展计划运输、合理运输和直达运输;以综合平衡为手段,体现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物资运输政策,实现均衡运输.第五条货运计划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发货源,分析研究市场,开展市场营销,管理合同运量,受理和审定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以下简称订单,编制货运计划,收集装车信息,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运输工具的效能,完成铁路资产经营目标,确保重点物资运输,更好地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订单管理第六条订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要约和承诺,它主要包括货物运输的时限、发站、到站、发货人、收货人、品名、车种、车数、吨数等与运力安排相关的内容。

订单的具体格式见附件。

第七条订单提报(一托运人办理整车货物(包括以整车形式运输的集装箱运输时,应当填写订单一式两份。

与铁路联网的托运人,可通过网络直接向铁路提报。

(二零担办理站应当做好零担和以零担形式运输的集装箱货物的整车运量预测工作,根据历年变化规律和当时货源实际情况,于每月19日前,由车站向铁路分局(含总公司和直接管理站段的铁路局提报次月整车运量需求,具体内容包括:车站、到站、车种、车数和吨数,品名按“零担”填报,发货人和收货人按“站长”填报。

铁路运输生产技术计划及运输方案

铁路运输生产技术计划及运输方案

铁路行车组织第九章铁路运输生产技术计划及运输方案【主要内容】车辆运用的数量指标;重车车流表的组成及使用;空车调整计划的编制原理;货车工作量及其确定方法;车辆运用的质量指标;货车周转时间的分类及确定方法;运用车保有量;机车运用指标;运输方案的组成及编制方法。

【重点掌握】车辆运用的数量指标计划;货车工作量及货车周转时间的计算;运用车保有量计划;运输方案的编制原理。

第一节概述一、技术计划的任务和主要内容定义:技术计划是为了完成铁路运输生产月度货物运输计划而制定的月度机车车辆运用计划,是编制运输方案的主要依据。

技术计划铁路行车组织二、技术计划编制的一般程序每月17日各局向铁道部提出次月计划; 19日部下达各类装车计划; 22日各铁路局交换资料;24日部下达各分界站列数、空车、各保有量计划; 26日各局上报货运、技术计划; 28日部下达月度运输生产经营计划。

第二节 运输生产的数量指标计划一、使用车计划使用车数由装车数和增加使用车数组成。

增加使用车系指因零担货物中转和整车货物倒装等而增加的使用车数。

使装使u u u ∆+=使用车就其去向来说,可分为自装自卸和自装交出两部分。

自装交自装卸使u u u += 见表9-1、9-2二、接运重车计划对局而言,接运重车是指由邻局接入到本局卸和通过的重车。

通重接卸接重u u u += 见表9-3三、重车车流表铁路局办理的重车流分为: 1、自装自卸车流 2、自装交出车流 3、接入自卸车流铁路行车组织4、接运通过车流自装交自装卸使u u u += 通重接卸接重u u u +=四、卸空车计划卸空车数由卸空车数和增加卸空车数组成。

增加卸空车数是因零担货物中转和整车货物倒装而增加的卸空车数。

卸空卸卸空u u u ∆+=卸空车就其来源可分为自装自卸和接入自卸两部分。

即接卸自装卸卸空u u u +=五、空车调整计划 (一)空车调整计划的原则1、 除特殊要求外,必须消灭同种空车的对流;2、 以最短经路排送空车;3、 环状线路根据走形最短原则制定方案。

月度货物运输协议

月度货物运输协议

月度货物运输协议第一条货物描述本协议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类:生鲜食品、日用品、电子产品、服装等。

具体货物的种类、数量、重量、规格等信息将在每月的货物运输计划中详细列明。

第二条运输服务提供方运输服务提供方为(公司名称),地址为(公司地址)。

运输服务提供方负责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货物从发货地点运送至收货地点,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三条运输方式本协议约定的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

运输服务提供方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运输车辆,并根据货物的特点提供适当的包装和储存条件,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

第四条运输费用1. 运输服务提供方应按照每月货物运输计划中所列的货物数量和运输距离,向需方收取相应的运输费用。

具体运输费用将根据双方商议确定,并以人民币计价。

2. 运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装卸费用、保险费用、油费、维修费用等相关费用。

运输服务提供方应在每月结束时向需方提供相关的费用清单,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结算费用。

第五条运输时间和安排1. 运输服务提供方应根据每月货物运输计划中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及时将货物从发货地点取走,并在约定时间内将货物运送到收货地点。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突发情况导致货物无法按时运达,运输服务提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并协商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第六条货物损失和索赔1. 运输服务提供方应妥善保管货物,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合理的措施预防货物损失。

2. 如因运输服务提供方的原因导致货物遗失、损坏或延误,需方有权提出索赔要求。

运输服务提供方应积极配合处理索赔事宜,并按照双方商议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第七条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本条款的保密期限为协议终止之后的五年。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九条协议生效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铁道部关于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铁运[1989]82号

铁道部关于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铁运[1989]82号

铁道部关于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正文:----------------------------------------------------------------------------------------------------------------------------------------------------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铁运(1989)82号1989年10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装箱运输管理工作,提高集装箱运输的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铁路内部对集装箱运输作业要求的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承运人间划分权力、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本规则未列事项应按《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执行。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制定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集装箱办理站第4条集装箱办理站(以下简称办理站)的开办与停办,由铁路局根据车站的发到货源、场地、机械和作业人员等条件进行审查,报铁道部批准和公布。

办理自备大型集装箱运输专用线的开办与停办,由铁路局根据专用线的场地、机械、取送车等条件进行审查和批准,报铁道部公布。

第5条铁路集装箱不在专用线办理运输。

特殊情况要办理时,办理站的专用线应经铁路局批准,非办理站的专用线应经铁道部批准。

10吨以下自备集装箱在专用线办理运输及20英尺、40英尺自备集装箱在未公布的车站或专用线临时到达或发送,应经铁路局批准。

跨局运输时,应通知对方铁路局,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三章集装箱管理第6条集装箱运输实行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三级管理。

第7条办理站应设立集装箱车间或在货运车间内设立集装箱办公室等,固定集装箱管理人员,负责车站集装箱运输组织管理工作。

第8条办理站应根据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站的具体情况,制定车站集装箱管理细则。

第9条办理站应在车站货运营业室内直接受理托运人递交的集装箱货物运单,在货物运单和领货凭证上加盖“×吨集装箱”戳记。

国家铁路和地方铁路间货物运输规则

国家铁路和地方铁路间货物运输规则

国家铁路和地方铁路间货物运输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8.12.13•【文号】•【施行日期】1989.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国家铁路和地方铁路间货物运输规则(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三日铁道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铁路(以下简称国铁)和地方铁路(以下简称地铁)相互间运输货物的衔接,方便托运单位,加速货物周转,活跃地方经济,提高运输效率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铁和地铁间货物运输,除本规则规定者外,均按国铁发布的有关规定或双方的协议办理。

第二章国铁和地铁间货物运输形式第三条国铁和地铁间货物运输形式有三种:1.直通运输--国铁和地铁间一票直通的运输。

2.换票运输--国铁和地铁双方分别使用各自填制的货票,在交接站办理交接的接续运输。

3.换装运输--国铁和地铁在交接站办理货物换装作业的接续运输。

第四条凡具备直通运输条件的地铁线路与国铁间报请并经国铁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开办直通运输。

尚不具备直通条件的地铁线路,可与国铁办理换票运输。

窄轨地铁可与国铁换装运输。

第三章货物运输计划第五条凡由国铁和地铁衔接运输的货物运输计划(含年、季月度计划,以下同),应纳入国铁铁路运输计划。

各地方铁路局分别参加与之接轨的国铁分局运输计划的编制。

已经批准的月度货运计划,国地铁双方必须共同组织,加强协作,保证兑现。

第六条计划外货物运输由地方铁路部门汇总提出要车计划表,由接轨的国铁分局优先按国铁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货物运送条件第七条直通运输的货物托运人按批向发站提交国铁运单一份。

运单到站栏内填写货物实际到站,在托运人记事栏内注明国铁和地铁衔接的接轨站。

交接时,国、地铁双方应在货票上加盖站名日期戳。

第八条换票运输的货物,托运人按批向发站提交国铁运单一份。

自地铁发往国铁时,托运人在运单到站栏填写与国铁接轨的地铁站名,在运单托运人记事栏内注明“××省××地铁,运往国铁××站”字样。

运输支持月度工作计划

运输支持月度工作计划

运输支持月度工作计划
本月的运输支持工作计划主要围绕着优化运输效率、提高运输服务质量以及降低成本三大关键目标展开。

以下是本月的具体工作计划安排:
一、优化运输路线
本月将通过分析客户需求和货物分布情况,对运输路线进行合理规划和调整,确保运输路径最短、最经济、最安全。

同时,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了解交通状况,避免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对运输造成的影响。

二、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1. 完善运输监控系统,实时跟踪货物运输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确保货物运输过程安全可靠。

2. 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查维修车辆,确保车辆状态良好,减少因车辆故障导致的运输延误。

3. 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和服务意识,确保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三、降低运输成本
1. 优化货物装载方案,提高货物装载率,减少车辆来回次数,节约油耗和运输成本。

2. 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协调,争取优惠价格及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3.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耗损和货损,做到货物损失最小化,减少损失和额外物流成本。

四、增加运输支线
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月将开拓新的运输支线,拓展市场,提高公司运输服务的覆盖范围和竞争力。

在执行工作计划的过程中,将不断总结经验和改进措施,提高运输支持工作的综合效益和运营水平。

希望通过本月的努力,实现运输支持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为公司的整体发展贡献力量。

铁道部关于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试行经济制约办法

铁道部关于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试行经济制约办法

铁道部关于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试行经济制约办法【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1.01.12【实施日期】1981.01.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试行经济制约办法(铁道部1981年1月12日)一、总则第1条根据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为主、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原则,和用经济手段搞好经济工作的方针,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执行产、供、销合同,保证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以下简称货运计划)的顺利完成,以适应四化建设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凡经确定的货运计划,物资托运单位(以下简称发货人)与铁路,均应积极采取措施,保证按发站、到站、品名、车数、全面、均衡地完成,并承担未完成的经济责任。

第3条未纳入货运计划而经铁路承认的计划外装车的货物,发货人应支付计划外装车手续费;已列入月度货运计划的货物,承运前发货人要求变更计划时,发货人应支付计划变更手续费。

二、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的执行第4条铁路和发货人未完成货运计划车数时,每少完成一车,应由未完成计划的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十元罚款。

对罐车保温车装载的货物,其未完成计划的罚款,应加一倍计算。

第5条分析未完成货运计划的责任,以一个发货人在一个车站的货运计划为基础,以发货人与铁路共同确定的不少于三旬平均车数的旬日历装车计划为依据(装车数较小的为发货人与车站商定的车数),按下列各项计算。

一、发货单位责任:二、铁路责任:第6条铁路或发货人遇有下列情况,免除第四条所规定的罚款。

一、因自然灾害(水灾、风灾、积雪、地震),铁路发生重大事故中断行车,影响排送空车;或企业中发生重大事故,停止生产超过二十四小时以及因停电影响装车时。

二、根据省、直辖市、自治区经委决定停止装车时。

三、铁路对发货人欠拨的车数,经发货人同意在当月内补装时。

四、发货人在旬内欠装的车数,在该旬内经铁路拨车补装时;以及发货人在上旬欠装的车数,在中旬经铁路拨车补装时(但中旬欠装的车数,不能在下旬抵补)。

运输管理月度工作计划

运输管理月度工作计划

运输管理月度工作计划本月的运输管理工作计划主要围绕着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保障物流运输安全等方面展开。

下面是本月具体的工作计划:1. 梳理运输需求:了解本月各个部门的运输需求,包括原材料的运输、成品的运输、公司内部物资的运输等。

通过与各部门沟通、了解需求,为运输工作提供明确的方向。

2. 优化运输路线:分析本月的运输任务,根据货物的种类、数量和目的地,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减少运输距离和时间,提高运输效率。

同时利用物流信息系统,跟踪货物运输情况,随时调整路线以应对突发情况。

3. 调配运输资源:合理调配公司的运输资源,包括货车、司机、仓储设施等。

根据运输需求和货物特性,合理安排各资源的利用,确保运输任务能够按时完成。

4. 加强运输安全:重点加强货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要求司机遵守交通规则、货物包装规范等,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安全到达目的地。

定期检查货车状态,保证车辆运行安全。

5. 节约运输成本:通过优化运输路线、调配资源、提高运输效率等措施,降低运输成本。

同时与运输公司进行谈判,争取更优惠的价格和服务,从根本上降低公司的运输成本。

6. 完善运输管理制度:及时总结本月的运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不断完善运输管理制度,提高运输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今后的运输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

7. 加强团队建设:培训运输团队成员的专业能力,提高他们的运输管理水平。

加强团队协作,促进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共同完成本月的运输任务。

通过以上的工作计划,相信本月的运输管理工作将会更加有序、高效,为公司的物流运作提供更好的支持。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执行计划,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保障本月运输工作的顺利完成。

祝大家工作顺利,圆满完成任务!。

铁道部关于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试行)-[85]铁运字257号

铁道部关于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试行)-[85]铁运字257号

铁道部关于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试行)正文:---------------------------------------------------------------------------------------------------------------------------------------------------- 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试行)((85)铁运字257号1985年3月14日)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不断提高货运日常组织工作,给运输工作奠定可靠的货源、货流基础,适应搞活商品流通渠道,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资、文化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货运日常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和运输政策及铁路运输组织原则,通过装车工作组织,卸车工作组织、货运调度与分析考核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以下简称货运计划)及国家临时指定的重点运输任务。

第3条货运日常工作组织的原则:一、必须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的方针,并在国家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积极支持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发展。

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贯彻执行“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先计划内、后计划外”的货物运输原则。

三、坚持调度集中统一指挥,贯彻“一卸、二排、三装”的运输组织原则。

四、坚持计划运输、合理运输、直达运输和均衡运输,坚持按运输方案和日班计划办事。

第4条货运日常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自觉地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持执行国家的运输政策、遵章守纪,坚持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如实反映情况。

二、发扬“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好路风,做到为发展生产服务,为基层和企业服务,为国家的繁荣强盛和人民的富裕幸福服务。

三、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货源,货流规律,熟悉管内车站及厂、矿企业的装卸设备、劳力等情况,了解企业生产和销售情况。

四、精通本职业务,熟悉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章装车工作组织第5条各级货运日常工作部门,负责日常货源组织工作,其范围是:批准的月度计划内、外和变更计划的货物;因铁路责任上月欠装需在本月补装的货物;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命令批准必须紧急装运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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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失效]发文单位:铁道部文号:[79]铁运字867号发布日期:1979-8-1执行日期:1979-8-1生效日期:2003-6-17第一章总则第1条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以下简称货运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一个组成部分,是铁路运输组织日常工作的主要依据。

货运计划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和运输政策,在国家计划经济和计划运输原则的指导下,密切产、供、运、销的关系,正确安排各种货物运量,充分发挥运输工具的效能,完成铁路年度运输任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国民经济高速度发展的需要。

第2条编制货运计划必须从全局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综合平衡,积极组织计划运输、合理运输、直达运输、均衡运输,全心全意地为企业和运输生产服务。

第3条货运计划品类的划分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当前货物品类分为二十二种,即:煤、焦炭、石油、钢铁、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矿物性建筑材料、水泥、木材、化肥及农药、粮食、棉花、盐、日用工业品、化工原料及其制品、工业机械、农业机具、农副土特产品、鲜活易腐货物、零担货物、其他、低热值燃料。

货运计划的品类以车为计算单位。

计算方法按铁道部公布的货车静载重标准或装车点实际完成静载重标准折算。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正式营业铁路。

第二章货运计划编制——体制、内容、方法第4条货运计划的编制,实行以铁路局集中编制为主的铁路分局、铁路局、铁道部三级分工负责制。

必要时铁道部召集部分铁路局或全路铁路局集中编制。

货运计划编制前,铁路局应主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委汇报下月运量安排情况,组织有关物资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按时提出计划,共同协商核实货源,并听取对货运计划安排的意见。

第5条货运计划编制的内容,主要有:一、全路分品类的发、到铁路局运量计划;二、国际联运发、到铁路局运量计划;三、主要港口水陆联运计划;四、通过困难区段运量计划;五、直达列车、整列短途列车和成组装车计划;六、品类别静载重计划;七、重点厂、矿、企业装车计划和其他临时指定的重点物资运量计划。

第6条实行物资运输归口管理,有利于物资的综合平衡和计划管理,有利于组织合理运输,密切产、供、运、需结合。

物资运输归口管理应与物资分配管理体制相结合,各铁路局应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组织。

第7条货源组织是货运计划工作的基础。

货源组织工作实行以车站为基础,车站、铁路分局、铁路局三级货源组织负责制。

货运量较大的车站应建立货源组织小组,货运量较小的车站也应指定专人负责。

应该建立货源小组的车站由铁路局规定。

货源组织工作的内容,主要是:一、经常对物资生产、收购、供应、分配、调拨、仓储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积极组织计划运输、合理运输、直达运输和均衡运输。

二、做好本经济吸引区的物资的核实、平衡工作,提出切合实际的“原提、核实、建议”运量。

“原提”应如实反映物资单位的运输需要。

必需包括企业提出的全部要车计划,铁道部下达的军运计划和国际联运进口计划。

“核实”必需反映托运单位确保装车的真实货源情况。

对于铁路原因核减的货源,应算作核实的货源。

“建议”要根据核实的货源与运输能力进行平衡,把需要与可能结合起来,做到积极可靠,尽最大努力满足运输需要的建议运量。

三、坚持“摸、核、排、对、组”的五字组织货源方法,即:摸——要车计划表提出前,对货源进行摸底;核——要车计划表提出后,对货源进行核实;排——按照政策,结合运能,平衡安排运量;对——货运计划核定后,与发货单位进一步核对货源、货流;组——组织完成货运计划。

四、按季、按年全面进行经济调查,积累资料,系统分析,总结经验,认识和运用物资运输规律,不断改进货运计划工作。

货源组织工作应开展竞赛评比活动,不断提高计划质量。

车站货源小组应以货源兑现率和消灭无计划装车为主要评比内容。

具体办法各局自行规定。

第三章货运计划的平衡安排第8条货运计划的平衡安排,必须按照发展国民经济农、轻、重的顺序,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和先中央后地方,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先重点后一般的物资调运原则进行平衡安排。

第9条重点物资运输的平衡安排,属于国家和地方统一分配调拨的物资,铁路局与省(区)物资主管部门平衡安排,必要时铁道部会同有关物资主管部(总局)平衡安排。

非统一分配调拨的物资,铁路局与地方有关物资主管部门平衡安排。

重点物资由铁道部指定。

第10条支援农业物资的运输,是货运计划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铁路各级运输组织必须进一步加强支农工作,提高支农运输质量,以适应农业发展的运输要求。

对支援农业物资的运输,托运单位应在要车计划表上注明“支农”字样,经车站、铁路分局或铁路局确认后,优先安排计划。

第11条货运计划的核定:一、全路装车计划、铁路局装车计划、通过困难区段运量计划,由铁道部核定。

水陆联运、到达港口和港口装车计划,由铁道部、交通部与有关部门共同核定。

二、铁路分局装车计划,由铁路局核定。

车站装车计划,由铁路分局核定。

三、国际联运计划接入的由口岸铁路局根据实际到达情况和预计到达情况确定;交出的由铁道部核定。

第四章货运计划的编制程序第12条凡经铁路运输的整车货物,物资生产、供应的基层单位必须向装车站、或铁路分局、或铁路局提出要车计划表。

提出要车计划表的日期,不得迟于上月十三日(二月份提前两天),具体日期按照铁路局的规定。

要车计划表一式五份,每表填写一个发站、一种品类和到达同一铁路局的车站。

铁路受理要车计划表后,要认真审查。

凡填写不清、手续不全的,不得列入计划。

对于车、吨不相符的要车计划表,铁路可以按照规定的静载重标准或实际完成的静载重折算改正。

第13条货运计划编制具体程序如下:一、每月十七日前铁路局向铁道部查报水陆联运、援外、外贸到港资料。

二、十七、十八两日铁道部、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平衡水陆联运、援外、外贸到港计划和港口装车计划。

十八日前铁路局向铁道部提报各品类货物“原提、核实、建议”运量和要求通过困难区段的运量。

三、十七日至十九日审查和处理不合理运输及其他事宜。

十九日铁道部下达核定的水陆联运、援外、外贸到港计划和港口装车计划。

四、二十日铁道部下达铁路局装车计划和通过困难区段装车计划。

五、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铁路局安排铁路分局、铁路分局安排各装车站和通过困难区段装车计划。

六、二十四日铁路局、铁路分局向车站下达核定的要车计划表,并将计划安排情况通知发货单位,对未列入计划部分必须在计划表上注明核减原因退回发货单位。

交出到达铁路局计划表。

铁路局向铁道部报送货运计划资料和核减分析情况。

如铁道部因特殊原因下达装车计划晚于二十日时,以后的进度顺延。

第五章计划外要车和变更计划第14条铁路对于计划外要车和变更计划,只能在对货运计划起补充作用或特殊紧急需要的情况下,才得受理。

计划外要车和变更计划,托运单位要向铁路局提出计划外要车计划或变更计划申请表一式四份,铁路应本着上款规定精神,酌情处理。

其处理权限:一、计划外要车:1.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到达港口和通过困难区段的计划外要车,由铁路局受理报铁道部处理;2.跨铁路局、铁路分局的计划外要车,由铁路局处理。

铁路分局管内的,由铁路分局处理;3.对于抗旱、防涝、抢险、救灾、防疫、抢种、抢收而又必须立即装运的计划外要车,车站可以受理,并及时上报处理。

二、变更计划:1.变更到站。

新到站应是原到站顺路,并不超过原到达铁路局和不增加困难区段运量的,由发送铁路分局处理。

2.变更货物品名(应是原发货单位经营的物资)和变更收货人,由装车站承认。

3.变更发站。

原则上不得变更,但对于有几个车站的大型企业,其联轨站间的装车计划,经铁路分局承认可以互相变更。

变更计划只能变更一次,仅限变更范围内的一项。

计划外要车和不同品类的,不办理变更。

第六章合理运输第15条组织合理运输的原则一、经济合理地组织物资的运输,是社会主义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产、供、运、销各部门的共同责任。

二、铁路各级运输组织和物资的生产、分配、销售、调拨、仓储等部门,以及有关运输的各个方面,都要按照合理运输的规定,以最小的运力消耗,最少的运费支出,最快的速度,最好的质量组织运输。

三、铁路各级运输组织,要从全局出发与物资部门密切协作,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组织,变不合理为合理运输。

第16条组织合理运输的主要方法。

铁路各级运输组织会同有关物资部门,按下列方法组织合理运输。

一、制定物资运输合理流向。

凡大宗物资的运输,都要制定合理流向。

统配物资的合理流向,由铁道部和有关物资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地方物资省(区)内的合理流向,由铁路局和省(区)物资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地方非统配大宗物资(如矿建材料等),几个铁路局可以会同有关省(区)物资主管部门制定大区的合理流向。

地方物资出省,按照同种物资全国合理流向的规定办理。

物资运输合理流向,按下列方法制定:1.在保证供应的前提下,经济合理地规划物资的供应范围和运输路线;2.合理流向是全国一盘棋。

所有的规定都要避免对流、迂回、过远运输;3.综合利用各种运输工具;4.最大限度地集中货流,充分利用空车(船)顺路。

遇有产、需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合理流向应及时进行修订。

二、铁路各级运输组织要积极参加全国和地方的物资分配,从物资分配入手,组织合理运输。

其工作是:1.了解货源、货流变化情况,了解和贯彻中央和地方有关物资调运的指导精神,掌握物资的流量和流向;2.组织合理调运和集中货流;3.处理分配中的不合理运输事宜。

三、铁路各级运输组织要关心生产合理布局,努力组织就地就近取材、就地就近生产、就地就近供应。

并积极参加大、中型企业基建计划和总体设计方案编制的审查工作。

诸如砖、瓦、砂、石、灰以及非金属矿石和粮、油、肉、菜、蛋,一般五小商品等,都应组织就地就近生产和供应。

对于舍近求远的不合理调运,铁路应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加以改变。

四、铁路各级运输组织与物资有关部门按下列规定组织各种运输工具的合理分工:1.按照水陆运输合理分工有关规定和“让水运吃饱”的精神,充分利用水运和水陆联运;2.近距离的物资运输,要尽力利用公路和其他搬运工具;3.石油等液体物资的运输,优先利用管道;4.有条件地利用航空运输;5.上述运输工具无力担负的物资运输,由铁路承担。

五、凡大宗物资(如煤、木材、石油、冶炼、水泥、磷矿石等等……)的运输,应积极组织定点供应,简化供需关系,集中货流,稳定车流。

定点供应的物资,要纳入运输方案,组织“三定”(定点、定线、定编组)直达列车输送。

六、凡是可以由产地直接运往用地的物资,都要组织直线运输。

组织物资的直线运输的关键,在于减少中转,消除重复、倒流等不合理运输。

发现这种不合理运输最直接的是车站,车站要十分抓紧做好这项工作。

七、铁路各级运输组织要互相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到达大城市枢纽站的物资合理接卸和中转,经常保持枢纽站的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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