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1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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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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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疏浚淤泥地基建筑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redged foundation of building(征求意见稿)中国XX出版社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疏浚淤泥地基建筑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redged foundation of building(征求意见稿)中国XX出版社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疏浚淤泥地基建筑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redged foundation of buildingT/CECS XXX:20XX(征求意见稿)主编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行日期:202X年X月X日中国XX出版社2020北京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9〕22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勘察、设计、地基处理、既有建筑物的地基加固和纠偏、施工、使用与维护。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混凝土结构专业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建筑大学(地址:北京市展览馆路1号,邮政编码:100044)。

主编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参编单位:温州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东南大学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浙江永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杭州通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杭州亿东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浙工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目次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2)2.1 术语 (2)2.2 符号 (2)3 基本规定 (6)4 勘察 (7)4.1 一般规定 (7)4.2 土工试验 (9)5 设计 (10)5.1 一般规定 (10)5.2 总平面设计 (10)5.3 结构设计 (10)5.4 地基计算 (12)5.5 桩基 (14)5.6 基坑设计 (15)6 地基处理 (17)6.1 一般规定 (17)6.2 预压法 (17)6.3 水泥搅拌法 (21)7 既有建筑物的使用与维护 (23)7.1 一般规定 (23)7.2 注浆加固 (23)7.3 锚杆静压桩 (24)7.4 树根桩 (25)7.5 迫降纠偏 (25)7.6 顶升纠偏 (26)8 施工 (28)8.1 一般规定 (28)8.2 预压法施工 (28)8.3 桩基施工 (31)8.4 基坑工程施工 (31)本工程用词说明 (32)引用标准名录 (33)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inologies and Symbols (2)2.1 Terminologies (2)2.2 Symbols (2)3 Basic Regulations (6)4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7)4.1 General Regulations (7)4.2 Soil Test (9)5 Design (10)5.1 General Regulations (10)5.2 General Layout Design (10)5.3 Structural Design (10)5.4 Foundation Calculation (12)5.5 Pile Foundation (14)5.6 Foundation Pit Design (15)6 Foundation Treatment (17)6.1 General Regulations (17)6.2 Preloading (17)6.3 Cement-mixed Pile (21)7 Utiliz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Existing Buildings (23)7.1 General Regulations (23)7.2 Grouting Reinforcement (23)7.3 Anchor Static Pressure Pile (24)7.4 Root Pile (25)7.5 Forced Faling Rectifying Deviation (25)7.6 Lift Up Rectification (26)8 Construction (28)8.1 General Regulations (28)8.2 Preloading Construction (28)8.3 Pile Construction (31)8.4 Foundation Pit Construction (31)Explanation of terms in this Specification (32)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3)1 总则1.0.1为确保疏浚淤泥场地建筑物(包括构筑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质量、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程。

聚硫、聚氨脂密封胶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聚硫、聚氨脂密封胶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下垂度(N型) 流平性(L型)
≤3 光滑平整
3 表干时间(h) 4 挤出性1)(mL/min) 5 适用期2)(h) 6 弹性恢复率(%)
23℃ 7 拉伸模量(MPa) -20℃
>0.4 或 >0.6
≤24
≥80 ≥1 ≥70
≤0.4 或
≤0.6
8 定伸粘结性(%) 9 浸水后定1 为了在给水排水工程中合理应用聚硫、聚氨酯密封胶保证设计、施工 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双组份聚硫、双组份聚氨酯建筑密封胶(以下简称聚硫、 聚氨酯密封胶)防水密封工程的材料选用、施工及验收。水利、市政、地铁、 隧道、道路、机场等工程中采用聚硫、聚氨酯密封胶防水密封时,可参照本 规程执行。 1.0.3 聚硫、聚氨酯密封胶防水密封工程的材料选用、施工及验收,除应遵 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地 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给水 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CECS117 等的规定。
7
4 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聚硫、聚氨酯密封胶防水密封工程的设计方案,应根据材料的具体应 用部位,构筑物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和其他使用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4.1.2 在常温下聚硫、聚氨酯密封胶可用于构筑物的变形缝、施工缝、螺栓 眼、穿墙管和地下管道接口等易渗漏水和需要密封防水的部位。 4.1.3 聚硫、聚氨酯密封胶应用于污水处理工程的污水池时,其污水水质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18 的规定。 4.1.4 聚硫、聚氨酯密封胶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硫建筑密封 胶》JC/T 483 和《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 482 的规定。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1]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1]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2:2005条文说明2005 北京目 次1 总则2 术语、符号2.1 术语2.2 主要符号3 回弹仪3.1 一般规定3.2 检定要求3.3 维护保养4 混凝土超声波检测仪器4.1 一般规定4.2 换能器技术要求4.3 校准和保养5 测区回弹值和声速值的测量及计算5.1 一般规定5.2 回弹测试及回弹值计算5.3 超声测试及声速值计算6 结构混凝土强度推定附录A 建立专用或地区混凝土强度曲线的基本要求附录B 超声波角测、平测和声速计算方法B.1 超声波角测方法B.2 超声波平测方法附录C 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C.1 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表(卵石)C.2 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表(碎石)附录D 综合法测定混凝土强度曲线的验证方法附录E 用实测空气声速法校准超声仪附录F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记录表附录G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计算表1 总则1.0.1 本条所指回弹仪系标准状态下弹击锤冲击能量为2.207J,示值系统为指针直读式或数字显示与指针直读一致的数字式回弹仪。

低频超声波检测仪系指工作频率范围为10~500kHz的模拟式、数字式低频超声仪。

普通混凝土系指密度为2400kg/m3左右的混凝土。

超声回弹综合法(以下简称综合法)是二十世纪60年代研究开发出来的一种无损检测方法。

由于测试精度较高,已在我国建工、市政、铁路、公路系统已广泛应用。

实践证明,以超声波穿透试件内部的声速值和反映试件表面硬度的回弹值来综合检测结构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与单一方法比较,其精度高,适应范围广。

1.0.2 在正常情况下,混凝土质量检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 50107的规定,采用标准试件的抗压强度来检验混凝土的强度质量,不允许采用本规程的方法取代国家标准的要求。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试件与结构的混凝土质量不一致,或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以及对使用中的结构需要检测届时的混凝土强度时,可按本规程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推定,并作为判断结构是否需要处理的一个依据。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fire stopping in buildingCECS 154:2003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行日期:2003年 12月 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北京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1)建标协字第10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1年第一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建筑物的被动防火措施源于火灾的经验教训,又经过实践检验,对防止火灾在建筑物中蔓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本规程对由于建筑施工和使用的需要,而在防火分隔构件上或构件与构件之间形成的贯穿孔口、预留的空开口以及建筑缝隙的防火封堵的设计与施工等做了规定。

本规程是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必要补充和配套。

本规程是在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和吸取了国内外有关产品的性能和施工方法,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贯穿防火封堵,建筑缝隙防火封堵,施工及验收,共5章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批准协会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编号为 CECS 154:2003,推荐给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采用本规程第3.1.1、3.l.2、3.1.5条,第3.5.3、3.5.5条4.1.l、4.1.3、4.1.4条,建议列人《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消防系统委员会CECS/TC21归口管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92号,邮编:300381)负责解释。

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解释单位。

2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3M中国有限公司、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市消防局、大连市消防支队、陕西省消防总队、广电总局设计院、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北京市建筑设计院主要起草人:经建生倪照鹏杜霞张苏新王稚李海峰张菊良袁国斌李根敬巴润张宜陈海云孙东远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3 年9 月25 日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贯穿防火封堵 (4)3.1 一般规定 (4)3.2 管理贯穿孔口的防火封堵 (5)3.3 导线管和电缆贯穿孔口的防火封堵 (8)3.4 其他贯穿孔口的防火封堵 (9)3.5 贯穿防火封堵构造 (9)4 建筑缝隙防火封堵 (11)4.1 一般规定 (11)4.2 防火封堵措施 (11)5 施工及验收 (13)5.1 一般规定 (13)5.2 防火封堵施工 (13)5.3 验收 (14)本规程用词说明 (16)附:条文说明 (17)1 总则l.0.1 为防止火灾在建筑内蔓延,保证建筑防火封堵的质量和建筑防火分隔的完整性,保障人身安全和减少火灾损失,制定本规程。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协会分支机构管理,规范分支机构组织行为和工作程序,促进分支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登记管理机关有关规定,结合《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支机构是本协会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和会员的组成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化活动的机构。

分支机构下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第三条依据业务范围和会员的组成特点,分支机构名称可称为专业委员会、分会和工作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从事某一专业的标准化业务,以某一专业领域的个人会员为主组成。

分会从事某一行业的标准化业务,以某一行业的单位会员为主组成。

工作委员会从事某项综合性的标准化业务。

第四条分支机构是本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本协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协会承担。

分支机构开展活动,应规范使用该分支机构的名称,名称前应冠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英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

未经本协会批准或授权的,不得擅自以本协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五条协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坚持有利于扩大本协会主体功能和弥补新兴领域空白的方向,遵循聚集标准化资源、设置综合超前、组织精干高效的原则,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化战略发展需要,制定建设规划,实行设立审批。

第六条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经本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申请单位应当向本协会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说明设立的理由,业务范围、活动领域和工作任务。

(二)拟任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以及其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三)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第八条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分支机构登记、换届、年检、财务、档案、证章等事项及重大活动的业务指导及审批等管理工作,引导分支机构按照本协会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提高分支机构的权威性、凝聚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第九条分支机构的依托单位,负责协助本协会对分支机构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为分支机构开展活动提供基本条件和工作支持。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27:××××工业炉水泥耐火浇注料冬期施工技术规程SPECIFICATION FOR CEMENT REIONFRACTORY MATERIALS GROOLING IN WINTER FOR INDUSTRIALFURNACE CONSTRUCT(征求意见稿)2015-××-××发布2015-××-××实施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4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4﹞02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材料;4.施工准备;5.施工;6.养护与脱模;7.质量验收。

因CECS27:90《工业炉水泥耐火浇注料冬期施工技术规程》在1990年开始实施,至今第一次修订,按《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要求,重新划分章节,对原条款及内容重新修订,在此不作表述。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负责管理,工业炉砌筑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工业炉砌筑专业委员会(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56号,邮编:430081)。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冶武汉冶金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陶树森、王瑞峰、支吉涛、董慧荣、刘树仁、高明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1)3 材料 (1)4 施工准备 (2)5 施工 (2)5.1浇注料预热 (2)5.2浇注料搅拌 (3)5.3浇注料运输 (4)5.4浇注料模板 (4)5.5浇注料浇注 (4)6 养护与脱模 (4)6.1养护 (4)6.2脱模与维护 (6)7 质量验收 (6)7.1主控项目 (6)7.2一般项目 (6)引用标准名录 (8)附:条文说明 (9)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Basic Requirements (1)3 Materials (1)4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2)5 Construction (2)5.1Cement Refractory Raw Materials Heating (2)5.2Cement Refractory Materials Mixing (3)5.3Cement Refractory Transportation (4)5.4Cement Refractory Formworks Installation (4)5.5Cement Refractory Placing (4)6 Cement Refractory Curing And Formworks Dismantlement (4)6.1Cement Refractory Curing (4)6.2Formworks Dismantlement and Maintenance (6)7 Quality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6)7.1Master Contyol Items (6)7.2General Items (6)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8)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9)1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炉、设备采用水泥为胶结剂的耐火浇注料冬期施工及过冬维护行为,达到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

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CECS10∶89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批准日期:1989年11月27日前言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近年来在国内工程上已广泛应用并已获得成熟的经验。

给水钢管内壁采用水泥砂浆衬里,不但能防止管道内壁腐蚀结垢,延长管道使用寿命,并能保护水质,保持或提高管道输水能力,节省能源,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满足设计、施工应用需要,保证工程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参照国内外科学实验的成果,结合工程实践并经征求有关专家和单位的意见,经全国管道结构标准技术委员会组织审定。

现批准《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编号为CECS10∶89,并推荐给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北京月坛南街乙2号全国管道结构标准技术委员会(邮政编码:100045)。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1989年11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材料第三章施工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衬里用料的配制第三节衬里的施工及养护第四章衬里质量检测标准及方法第五章修补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延长埋地给水钢管道的使用寿命,保护水质,保持或提高管道输水能力,确保水泥砂浆衬里的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公称管径500mm及以上埋地新建或已建的给水钢管道。

管内输送的水质应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或《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要求。

水温不得超过60℃。

第1.0.3条本标准适用于在现场用机械喷涂的施工工艺。

当管径大于1000mm,若无机械喷涂设备并且有手工涂抹经验时,允许用手工涂抹。

第1.0.4条本标准所规定的衬里表面质量指标是按衬里表面粗糙系数n值不大于0.012的标准确定的。

第二章材料第2.0.1条衬里用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及矿渣硅酸盐水泥,并且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85)、《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85)的规定。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REGULATION OF APPLICATION TECHNOLOGY OF FIRE RESISTIVE COATING FOR STEEL STRUCTURECECS24∶90主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审查单位:全国工程防火防爆标准技术委员会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批准日期:1990年9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防火涂料及涂层厚度第三章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质量要求第三节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第四节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第四章工程验收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钢结构防火涂料试验方法附录三钢结构防火涂料施用厚度计算方法附录四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层厚度测定方法附录五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贯彻实施国家的有关建筑防火规范,使用防火涂料保护钢结构,提高其耐火极限,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及构筑物钢结构防火保护涂层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1.0.3条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应用,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有关防火规范及其他现行规定。

第二章防火涂料及涂层厚度第2.0.1条钢结构防火涂料分为薄涂型和厚涂型两类,其产品均应通过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选用。

第2.0.2条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主要技术性能按附录二的有关方法试验,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性能表2.0.2第2.0.3条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主要技术性能按附录二的有关方法试验,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0.3的规定。

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性能表2.0.3第2.0.4条采用钢结构防火涂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室内裸露钢结构、轻型屋盖钢结构及有装饰要求的钢结构,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1.5h及以下时,宜选用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二、室内隐蔽钢结构、高层全钢结构及多层厂房钢结构,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1.5h以上时,应选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JDG电线管施工规范

JDG电线管施工规范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程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stion and acceptance ofwire pipelines with fastening connection steel conduitCECS 120:2000主编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电气工程委员会配电网分委员会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行日期:2001年1月1日2000 北京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0)建标协字第15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0年第一批推荐性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制定本规程.本规程是在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结合国内近年来在使用中的实践、相关资料、试验等进行编制的。

现批准协会标准《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程》,编号为CECS 120:2000,推荐给工程建设设计、施工、使用单位采用。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电气工程委员会(北京市广安门外南滨河路33号电力建设研究所内电气工程委员会。

邮编:100055)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解释单位。

主编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电气工程委员会配电网分委员会参编单位:北京英光华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许宝颐孔庆林郑爱民杨萍马长瀛刘才光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0年11月10日目次1 总则2 管材及附件3 管路敷设4 管路连接5 管路接地6 工程交接验收本规程用词说明附录A 管材规格表附录B 直管接头规格表附录C 紧定螺钉规格表附录D 螺纹接头,爪型螺母规格表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保证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敷设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和安全运行,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1kV及以下无特殊规定的室内干燥场所,采用螺钉紧定连接钢导管组成电线保护管路敷设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行日期:2008年1月1日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0)建标协字第15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0年第一批推荐性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科研单位对协会标准原《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88进行修订。

修订后本规程分为七章:1总则;2术语、符号;3强度检测;4主要设备;5芯样的钻取;6芯样的加工和试件的技术要求;7芯样试件的试验和抗压强度的计算。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将钻芯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的应用范围扩大到抗压强度不大于80Mpa;2.增加了检测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3.增加小直径芯样试件的应用;4.在钻芯修正中提出了修正量的概念;5.在抽样检测结构混凝土强度中引入了一定置信度条件下强度区间的概念。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批准发布协会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编号CECS03:2007,推荐给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采用。

自本规程施行之日起,原标准CECS03:88废止。

目录1 总则2 符号与术语3 强度检测3.1 一般规定3.2 钻芯确定混凝土强度推定值3.3 钻芯修正方法4 主要设备5 芯样的钻取6 芯样的加工和试件的技术要求7 芯样试件的试验和抗压强度值的计算附录A 混凝土抗拉强度测试方法附录B 推定区间系数表附录C 本规程用词说明1 总则1.0.1. 为促进钻心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的发展和提高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修订的宗旨是扩大钻芯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的应用范围,提高检测结果的可信程度,本规程引入了ISO等国际组织提出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概念;体现了检测结果的可信程度。

管道直饮水(饮用净水)给水系统技术规程

管道直饮水(饮用净水)给水系统技术规程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管道直饮水(饮用净水)给水系统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Dedicated Drinking Water System)(初稿)目录1 总则2 术语3 水质、水量和水压4 水处理5 系统设计6 净水机房7 系统计算与设备规格选择8 水质检验9 控制系统10 系统维护和管理1总则1.0.1 为使管道直饮水(饮用净水)系统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达到卫生安全、工艺技术先进、确保饮用水质量的要求下制定本规范。

1.0.2管道直饮水(饮用净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节能、经济等基本原则,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运行、维护管理提供便利。

1.0.3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小区、楼宇和公共建筑等管道直饮水(饮用净水)系统的设计。

已建建筑物新增的管道直饮水供水系统可参照执行。

1.0.4管道直饮水(饮用净水)系统的设计,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导则的要求。

2术语2.0.1管道直饮水(饮用净水)系统(Dedicated Drinking Water System)。

是指自来水(原水)经过深度净化处理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管网系统,供给居民直接饮用的优质水。

2.0.2原水(raw water)进入特定水处理组件或设备前未经深度处理的城市自来水或任何与自来水水质相同的进水。

2.0.3产品水(product water)由设备处理过的水。

2.0.4“导则”是指建设部颁布的"生态住宅小区技术导则"。

2.0.5膜(film)人工控制分布微网孔的高级聚合物材料,只能允许一定尺寸、形状及特性的物质通过。

2.0.6微滤膜(MF)2.0.7超滤膜(UF)加压(69-1378kPa)使溶液通过半透膜以使该溶液中一种成分与另一种成分分离,膜孔尺寸为10?-0.2微米,当通过离子和小的有机物时,一般能阻挡分子量超过1000分子量的有机物。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concrete defects by ultrasonic methodCECS 21:2000主编单位: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上海同济大学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实施日期:2001年1月1日2000 北京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98)建标协字第08号《关于下达1998年第一批推荐性标准编制计划的函》的要求,制订本标准。

本规程是在《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 21:90的基础上,吸收国内外超声检测仪器最新成果和超声检测技术的新经验,结合我国建设工程中混凝土质量控制与检测的实际需要进行修订的。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的适用范围,检测设备技术要求,声学参数测量方法,混凝土裂缝深度、混凝土不密实区、新老混凝土结合质量、灌注桩和钢管混凝土缺陷等的检测及判断方法。

本规程主要对“超声波检测设备”及“深裂缝检测”两章合并成“裂缝深度检测”一章;删除了“匀质性检测”一章;对平测裂缝深度的判定、混凝土密实性检测的异常数据判断和表面损伤层检测的数据处理等方法做了补充和完善;增加了灌注桩和钢管混凝土缺陷检测。

现批准协会标准《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编号为CECS 21:2000,推荐给工程建设设计、施工、使用单位采用。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混凝土结构委员会归口管理,由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陕西省西安市环城西路北段272号,邮编:710082)负责解释。

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解释单位。

主编单位: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上海同济大学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研究所水利电力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建筑工程质检中心第三检测所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0年11月10日目次1 总则2 术语、符号2.1 术语2.2 主要符号3 超声波检测设备3.1 超声波检测仪的技术要求3.2 换能器的技术要求3.3 超声波检测仪的检定4 声学参数测量4.1 一般规定4.2 声学参数测量5 裂缝深度检测5.1 一般规定5.2 单面平测法5.3 双面斜测法5.4 钻孔对测法6 不密实区和空洞检测6.1 一般规定6.2 测试方法6.3 数据处理及判断7 混凝土结合面质量检测7.1 一般规定7.2 测试方法7.3 数据处理及判断8 表面损伤层检测8.1 一般规定8.2 测试方法8.3 数据处理及判断9 灌注桩混凝土缺陷检测9.1 一般规定 9.2 埋设超声检测管 9.3 检测前的准备9.4 检测方法 9.5 数据处理及判断10 钢管混凝土缺陷检测10.1 一般规定 10.2 检测方法 10.3 数据处理及判断附录A 测量空气声速进行声量计量校验附录B 径向振动式换能器声量初读数(t00)测量附录C 空洞尺寸估算方法本规程用词说明1 总则1.0.1 为了统一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的检测程序和测试判定方法,提高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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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 21:90主编单位: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上海同济大学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批准日期:1990年9月10日主要符号A t——第i点的接收信号首波的幅度值;d c——裂缝深度;d t——混凝土损伤层的厚度;f t——第i点接收信号第一个周期波的频率;l——超声测试距离;lˊ——平测时发射与接收换能器内边缘之间的距离;l0——超声波传播路径从损伤层转到未损伤混凝土时的测距;l h——空洞中心距一个测试面的垂直距离;m ta——空洞附近无缺陷混凝土的测读声时平均值;m x、s x——分别为测区混凝土某一声学参数的平均值和标准差;m v、s v——分别为测点混凝土声速的平均值和标准差;r——空洞半径;T——空气的温度;t i——第i点的测读声时值;t ci——第i点混凝土的声时值;t0——声时初读数;t0i——过缝平测时第i点的测读声时值;t00——在钻孔中测试的声时初读数;t h——绕过空洞传播的声时测读值;v i——第i点混凝土的声速;v ca1——空气声速计算值;v ob2——空气声速实测值;v t——损伤层混凝土的声速;v a——未损伤混凝土的声速;v w——被测水的声速;X i——第i点混凝土的某一声学参数值;X0——声学参数异常值的判断值;λ1——异常值判定系数。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程适用于使用超声法对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进行缺陷检测。

第1.0.2条本规程所定义的超声法系指采用带示波器的低频超声仪,测量超声脉冲纵波在结构混凝土中的传播速度(以下简称声速)、首波幅度(以下简称波幅)和接收信号频率等声学参数,并根据这些参数的相对变化,判定混凝土中的缺陷情况。

第1.0.3条缺陷检测系指对混凝土内部空洞和不密实区的位置及范围、裂缝深度、表面损伤层厚度、不同时间浇筑的混凝土结合面的质量和混凝土匀质性的检测。

第1.0.4条在按本规程进行缺陷检测时,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3:88主要符号d ——芯样试件的平均直径;F ——芯样试件抗压试验测得的最大压力;cf——芯样试件混凝土强度换算值;cuf——芯样试件混凝土强度值;corf(干)——干芯样试件混凝土强度;corf(湿)——湿芯样试件混凝土强度;corf——立方体混凝土试块强度值;cu——不同高径比芯样试件混凝土强度换算系数。

1 总则第1.0.1条本规程适用于从混凝土结构中钻取芯样,以测定普通混凝土的强度。

第1.0.2条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主要用于下列情况:一、对试块抗压强度的测试结果有怀疑时;二、因材料、施工或养护不良而发生混凝土质量问题时;三、混凝土遭受冻害、火灾、化学侵蚀或其他损害时;四、需检测经多年使用的建筑结构或构筑物中混凝土强度时。

第1.0.3条对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10的结构,不宜采用钻芯法检测。

第1.0.4条钻芯机具有操作及芯样加工,应由熟练的工作人员完成,并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规定。

2 主要设备第2.0.1条钻取芯样及芯样加工的主要设备、仪器、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2.0.2条钻芯机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操作灵活、固定和移动方便,并应有水冷却系统。

钻芯机主轴的径向跳动不应超过0.1mm,工作时噪音不应大于90dB。

第2.0.3条钻取芯样时宜采用内径100mm或150mm的金刚石或人造金刚石薄壁钻头。

钻头胎体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缝、缺边、少角、倾斜及喇叭口变形。

钻头胎体对钢体的同心度偏差不得大于0.3mm,钻头的径向跳动不得大于1.5mm。

第2.0.4条锯切芯样用的锯切机,应具有冷却系统和牢固夹紧芯样的装置;配套使用的人造金刚石圆锯片应有足够的刚度。

第2.0.5条芯样宜采用补平装置(或研磨机)进行端面加工。

补平装置除保证芯样的端面平整外,尚应保证端面与轴线垂直。

第 2.0.6条探测钢筋位置的磁感仪,应适用于现场操作,其最大探测深度不应小于60mm,探测位置偏差不宜大于±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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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1 总则2 术语3 水质、水量和水压4 水处理5 系统设计6 净水机房7 系统计算与设备规格选择8 水质检验9 控制系统10 系统维护和管理为使管道直饮水(饮用净水)系统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达到卫生安全、工艺技术先进、确保饮用水质量的要求下制定本规范。

管道直饮水(饮用净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节能、经济等基本原则,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运行、维护管理提供便利。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小区、楼宇和公共建筑等管道直饮水(饮用净水)系统的设计。

已建建筑物新增的管道直饮水供水系统可参照执行。

管道直饮水(饮用净水)系统的设计,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导则的要求。

管道直饮水(饮用净水)系统(Dedicated Drinking Water System)。

是指自来水(原水)经过深度净化处理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管网系统,供给居民直接饮用的优质水。

原水(raw water)进入特定水处理组件或设备前未经深度处理的城市自来水或任何与自来水水质相同的进水。

产品水(product water)由设备处理过的水。

“导则”是指建设部颁布的"生态住宅小区技术导则"。

膜(film)人工控制分布微网孔的高级聚合物材料,只能允许一定尺寸、形状及特性的物质通过。

微滤膜(MF)2.0.7超滤膜(UF)加压(69-1378kPa)使溶液通过半透膜以使该溶液中一种成分与另一种成分分离,膜孔尺寸为10?-0.2微米,当通过离子和小的有机物时,一般能阻挡分子量超过1000分子量的有机物。

反渗透(RO)在压力(1378-6890kPa)下,使原水水流侧向通过半透膜,膜孔尺寸为5-15?,这时溶液中一种成分与别种成分相分离。

RO能去除小于150分子量的离子化的盐和有机物等,也可称为超级过滤。

纳米级过滤(NF)一种侧流膜加压(345-1723kPa)的分离工艺,可去除300-1000分子量的离子,孔径尺寸为10-20(埃),分离出盐和大部分有机物。

KDF(Kinetic Degraclation Fluxiou)是高纯度铜和锌的合金滤料,与水接触后会与水和水中的杂质产生氧化还原反应,具有很好除氯、除重金属和一定的除垢效果。

水处理设备(water treatment services)以城市自来水为原水,经过进一步处理,能改善饮用水质,降低水中有害物质,或增加水中某种对人体有益成分为目的的饮水处理装置。

添加剂(additive)在水处理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加入水中的一种物质。

防回流阀(backflow preventer)阻隔管道中的水向上游回流及渗透的器件。

瞬间高峰用水量(或流量)(instantaneous peakflow rate)在用水最集中的某一时段内规定的时间间隔中(如1min,2min,3min)的最大平均流量。

节点(node)三个及以上的管段交汇点。

正常使用的水龙头(taps with normal water consuming)水龙头相邻两次放水的时间间隔不超过8小时。

正常用水工况(mormal operating mode of water comsumption)零至高峰用水量之间的任意用水状况。

设备自动运行的控制水量(water capacity required to operate ofequipment intermittently)为满足供水或制水设备在一定的频率内间歇运行所需要的水量,该水量存置于储水容器内启、停水位之间。

高位水罐(high position tank)位于配水系统上方或上部的储水水罐。

水龙头用水概率水龙头相邻两次用水期间,从第一次放水到第二次开始放水的时间间隔内放水时间所占的比率。

管道直饮水是以城市自来水为原水,经深度净化后制备成的优质饮用水(产品水),用管道输送至用户饮水龙头处,其水质要求应不低于现行建设部颁发的"饮用净水标准"CJ94-1999或制水企业承诺的水质标准。

用水量标准宜采用:1 住宅为5L/人·天(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至7-8L/人·天);2 办公楼为2-3L/人·天;3 亦可根据用户要求确定。

管道饮用水龙头额定流量为0.04L/S~0.08L/S。

饮用水龙头出水水压要求,其自由水头不小于0.03Mpa。

各用水点不得低于3.0.1水质标准和3.0.3与3.0.4条要求。

不同水质的原水应采用不同处理工艺,处理工艺要有广泛性和应用性。

处理水量宜留有发展的余地。

工艺流程的选择除依据原水水质,处理后达到水质指标外,还应满足水处理技术的先进性和合理性。

处理方案的选择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处理工艺系统要求合理、优化、紧凑、节能、占地面积小、自动化程度高、管理操作简便、运行安全可靠和处理成本低。

水处理应为供配水管网系统的水质下降留有余地。

水处理净水机房处理后的产品水应保证满足饮用水龙头处水质标准。

深度净水水处理主要设备可采用膜处理(反渗透RO、纳滤NF、超滤UF和微滤MF等)或其他成熟的新技术。

膜处理工艺的选择应根据处理后的水质指标和原水水质不同进行选择。

膜处理应用应重视前期预处理、后处理和膜的防污染的清洗。

1、前期预处理有机械过滤器(砂为主)、精密过滤器(保安过滤器)、活性炭处理(或臭氧-活性炭)、离子交换器、KDF、涂膜过滤和其他有机物去除设备。

2、后处理可采用活性炭消毒灭菌和提供出水的其他功能(添加剂)的设备。

膜处理、前期处理和后处理应优化组合,必须做到处理后的水质满足直饮要求。

消毒灭菌可采用紫外线、臭氧二氧化氯或氯。

根据季节水质变化亦可组合使用。

消毒灭菌设备应安全可靠,投加量精准,并应有报警功能。

当设备失灵时便于操作管理人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根据城市自来水和供水水质达标情况,选择优化工艺,城市自来水受有机污染严重水质差时,应根据自来水水质检测资料,通过试验确定处理工艺流程。

水处理设备的卫生安全与功能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并应取得卫生部的质量验证。

系统的选择应根据建筑规划和建筑物性质、规模、高度以及布置形式确定小区和建筑物内部和外部供配水系统型式。

为保证供水安全卫生,系统应为环状,并应保证供应足够的水量和水压。

系统内流量小,使用集中,供配水管路应不产生滞水现象。

管道系统应严密、无泄露供水保证安全可靠。

管道系统设计应达到动态循环和循环消毒防止二次污染最有效措施,并尽量减少管道长度。

为了有效循环,室内外循环管道宜设计为同程式。

循环系统的设计运行不得影响配水系统的正常供水压和饮水龙头流率。

保证管道流速以防管内细菌繁殖和微粒沉积。

回水经过再净化或消毒处理方可进入供水系统。

饮用净水在供配水系统中各个部分的停留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

饮水龙头的自由水头尽量相近,且不宜大于0.3Mpa.管网系统应独立设置,不得与(包括以饮用净水为水源的)非直饮水管网相连。

为有利于保持水质,优先选用无高位水罐的供水系统,宜采用变频调速供水系统。

配水管网循环立管上、下端头部位设截止阀,管网中应设置检修阀门。

在管网最远端设排水阀。

管道最高处设排气阀。

小区集中供水系统中,室外埋地管宜尽量少。

管网压力分区宜在各栋建筑内进行。

水泵出口管及各入户管上应设置防回流阀。

循环回水管从配水环网的最远端接口,应设防回流阀与配水管网隔开。

小区集中供水系统可在净水机房内设高低区供水泵;亦可在建筑物内分区。

低区设减压阀。

小区集中供水系统中各建筑物内的循环回水管在出户前设流量控制阀。

室内管网分高低区,高区的回水管上需设置减压稳压阀,最终高低区的回水管可合并一根出户,连接到室外循环回水管上。

各用户从立管上接出的支管应尽量缩短,以减少滞水管段。

接出的支管长度不超过50倍管径。

当超过此长度时,在与立管连接处设防回流阀或隔菌器。

循环回水管在配水环网末端,即距供水干管进入点最远处引出。

室内露明管道应做防结露保温。

室内管道应尽量布置在4℃以上的地方,否则需采取防冻措施。

管路应避免靠近热力管道或某地热源。

循环回水支管汇合时,各支管流入节点的流量不应偏高设计。

室外循环管各节点流量(或压力)的平衡优先考虑局部阻力法(调节阀或流量控制阀),其次考虑沿程阻力法(延长管道变为同程)。

供配水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其运行维护和管理。

管材、管件和计量水表的选择。

1.管材宜优先选用不锈钢管,亦可选用铜管及优质的塑料管和塑钢管。

2.阀门、管道连接件、管件连接的密封圈应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配件与管材须配套,应优先采用不锈钢材质。

3.分户室内计量水表应采用容积式水表(或带远传发讯装置)。

水表应示值清晰,所选用材料均应符合饮用水计量仪表材料卫生标准。

水表应具有始动流量小(计量等级达0.01),计量精度高(c级)的要求。

4.饮用水专用龙头应满足水量和水压的要求(额定流量0.04L/s-0.08L/s)。

6.0.1净水机房应靠近集中用水点,尽量减少最低污染。

6.0.2净水机房应清洁卫生,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实现清洁生产,严格做到杀菌和消毒。

6.0.3净水机房所有与直饮水接触的器材和设备应符合食品及卫生标准,并应取得国家级资质认证。

6.0.4机房内设备布置应紧凑、整齐,各设备间距应满足安装及维护要求。

6.0.5净水设备、净水罐箱和供水泵应集中设于专用的净水机房内。

净水机房不得与中水、污水处理或储存房间相邻。

机房上方的房间不应设置排水管道及卫生设备。

6.0.6净水机房设计中应有隔振防噪措施,机房中产生的噪音不应大于30分贝。

6.0.7机房内应设地面排水措施。

6.0.8净水机房的出水,水质应保证系统的设计水质。

6.0.9各水罐、箱应设泄空阀,水面应为自由水面。

6.0.10供水系统尽量密闭,若有自由通向大气的开口应设置空气过滤器。

7.0.1系统最高日用水量Q d(L/d)Q d=Nq d (7.0.1)式中,N--系统服务的人数;q d--用水定额(L/d·人)。

7.0.2 系统最大时用水量Qh(L/h)Q h=k h Q d/T (7.0.2)式中,k h--时变化系数,按表1选取;T--系统中直饮水使用时间(h),见表7.0.2。

表7.0.2用水场所住宅、公寓办公楼学校医院、宾馆k h4~6 2.5~3 6T 24 9~10 12 24水龙头使用概率pp=αQ h/(1800nq0)(7.0.3)式中,α--经验系数,0.6~0.9;n--龙头数量;q0--龙头额定流量(L/s)。

瞬时高峰用水时龙头使用数量m。

见表7.0.4-1和表7.0.4-2龙头数量少时宜采用如下经验值:表7.0.4-1表7.0.4-1水龙头数量n 1 2 3 4~8 9~12 使用数量m 1 2 3 3 4 (水量标准为5L/d ·人左右,每户4人左右)瞬时高峰用水量qs(L/s)q s =q0 m (L/s)(7.0.5)循环流量qx(L/h)q x=V/T1(7.0.6)式中,V--供水系统的总容积(L);T1--直饮水系统允许的水停留时间(s),一般取6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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