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上市公司收购中有关当事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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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上市公司收购概述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上市公司收购概述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知识点:上市公司收购概述● 详细描述:(一)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 1.概念: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已获得或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例题: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是()。

A.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B.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C.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D.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正确答案:C解析:(1)选项AB:属于申请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2)选项C:属于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事项;(3)选项D: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

2.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A.由甲公司的监事担任董事的丙公司B.持有乙公司1%股份且为甲公司董事之弟的张某C.持有甲公司2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3%股份的王某D.在甲公司中担任董事会秘书且持有乙公司2%股份的李某正确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上市公司收购中一致行动人的界定”。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通关试题库(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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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通关试题库(有答案)单选题(共45题)1、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对保险人的免责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说明,未作提示或未明确说明的,该免责条款()。

A.不产生效力B.有效C.可撤销D.无效【答案】 A2、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要约的撤销与变更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撤销其收购要约B.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除非出现竞争要约,不得变更收购要约C.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只需通知被收购公司D.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答案】 D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A.《保险法》B.《担保法》C.《证券法》D.《证券投资基金法》【答案】 C4、甲公司为了阻止竞争对手乙公司与其客户丙公司达到协议,于是以更优越的价格吸引了外地的丙公司前来洽谈生意。

待丙乘飞机到达后,却发现甲手中无货,且在谈判中毫无诚意,()。

A.甲对丙应承担违约责任B.丙可追究甲的侵权责任C.丙可追究甲的缔约过失责任D.甲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答案】 C5、几家企业拟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下列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中,正确的是()。

A.发起人的人数至少为5人B.发起人须有2/3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C.发起人应当一次缴足全部股款D.发起人应当负责制订公司章程【答案】 D6、萱萱是一名钢琴天才。

在其10岁时便获得了国际钢琴大赛少年组一等奖。

她的钢琴老师便送其一台价值10万元的钢琴作为奖励。

萱萱的同班同学乐乐也热衷于钢琴。

但因其家境困难无力购买,萱萱便独自决定将该钢琴赠与乐乐。

下列有关萱萱行为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萱萱赠送钢琴的行为效力待定B.萱萱赠送钢琴的行为有效C.萱萱赠送钢琴的行为无效D.萱萱赠送钢琴的行为可撤销【答案】 A7、(2012年真题)下列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22年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模拟考试(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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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模拟考试(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2013年3月1日。

李某去某商场购物时,将自己携带的两件物品存放在存包处。

当天取物时却只取到一件。

存包员否认李某存了两件物品,双方争议未果,李某拟起诉至法院。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有效期间是()。

A.2013年9月1日前B.2014年3月1目前C.2015年3月1日前D.2023年3月1目前2.第10题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其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为8000万元,依照《 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认购的部分至少不低于《()万元。

A.2800B.3000C.3500D.36003.第7题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 公司法》规定的是()。

4.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乙、丙、丁依次是背书人,戊是持票人。

戊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发现该汇票的金额被变造。

经查,乙是在变造之前签章,丁是在变造之后签章,但不能确定丙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汇票金额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丁均只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B.甲、乙、丙、丁均需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C.甲、乙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丙、丁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D.甲、乙、丙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丁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5.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B公司是A公司的关联企业。

当A公司讨论为B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时,下列说法不符合 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可以参加会议B.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方可举行C.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D.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6.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免税农产品用于生产,在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专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85000元,农产品的人账成本是()元。

注会综合《经济法》证券法律制度(下)

注会综合《经济法》证券法律制度(下)

【知识点】上市公司收购概述(一)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1.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或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方式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

2.上市公司收购人的目的在于获得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以达到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而受让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能称之为收购。

这里所指的实际控制是指:(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上市公司收购人1.上市公司收购人是指意图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

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

2.所谓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3.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1)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举例】投资者甲和投资者乙都收购上市公司丙的股份,且投资者乙是投资者甲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举例】投资者甲和投资者乙都收购上市公司丙的股份,且投资者甲和投资者乙的控股股东都是丁。

(3)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举例】投资者甲和投资者乙都收购上市公司丙的股份,且投资者甲的董事张某同时也是投资者乙的经理。

新证券法下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

新证券法下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

新证券法下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新证券法下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在新证券法下也得到了更加完善和规范。

新证券法将上市公司收购纳入了法律之中,明确了收购程序、监管制度、违规惩罚等一系列规定,为规范上市公司收购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新证券法规定了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要求。

根据新证券法,任何机构或个人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且要向证监会报备。

在进行收购前,必须提前公告并报备,以确保信息对称和公开透明。

收购方还需在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收购计划、动机、规划、资金来源等信息,以便监管部门和投资者进行评估和监管。

新证券法规定了上市公司收购的监管制度。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防止操纵市场行为,新证券法加强了对上市公司收购行为的监管。

监管部门将对收购方的身份、资金来源等进行审查,确保收购方具备合法资格和足够的资金实力。

证监会会对收购方的收购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收购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收购方,监管部门将依法给予违规处罚,并严格追究责任。

新证券法规定了上市公司收购的违规处罚。

对于违反上市公司收购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违规收购方可能被处以罚款,取消收购资格,或追究刑事责任等惩罚。

新证券法还规定了对于违规行为的股东、管理人员等相关方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这些严格的处罚措施,有效地震慑了上市公司收购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第二篇示例:新证券法下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逐渐成为了市场热点和关注焦点。

2019年3月15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其中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

新证券法下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创新,在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强化训练试卷B卷附答案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强化训练试卷B卷附答案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强化训练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120题)1、(2017年)陈某向李某购买一批水泥,价款为10万元。

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

陈某与李某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下列关于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陈某仍应向李某付款B.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但如陈某仍向李某付款,可发生清偿效力C.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陈某应向王某付款D.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取决于陈某是否表示同意【答案】 C2、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当满足的条件不包括()。

A.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B.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C.最近2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D.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答案】 C3、(2017年真题)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要约的撤销与变更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除非出现竞争要约,不得变更收购要约B.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只需通知被收购公司C.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D.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撤销其收购要约【答案】 C4、(2017年真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下列项目所涉及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分配给投资者B.增值税免税项目C.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D.个人消费【答案】 A5、(2017年真题)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一批货物,约定甲公司于5月6日到乙公司仓库提货,由于甲公司疏忽,当日未安排车辆提货,次日凌晨乙公司仓库遭雷击起火,该批货物全部被烧毁,下列关于该批货物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担货物损失,因为双方都没有过错B.甲公司承担货物损失,因其未按约定时间提货C.乙公司承担货物损失,因为货物所有权没有转移D.乙公司承担货物损失,因为货物仍在其控制之下【答案】 B6、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律制度适用范围的是()。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考点一】证券法的调整范围★★【考点一】证券法的调整范围★★1.证券的范围: 发行和交易都适用证券法的: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

 仅上市交易适用的: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2.证券的公开发行:对象标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数标准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超过200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3.证券市场市场特点与要求(1)交易所市场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北交所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2)新三板①三大证交所、全国股转系统共同构成了我国公开证券市场;②新三板分为基础层、创新层;③新三板对投资者有资质要求(合格投资者);④交易机制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和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3)北交所:在北交所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项目要求发行主体①存量发行人为全国股转系统原精选层的挂牌公司;②新增发行人应当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发行条件积极条件:①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②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③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④依法规范经营消极条件: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1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记忆口诀】组织机构很健全,持续经营无障碍,3年无保留意见。

公司、两控不存在:五种犯罪三违法;1年证监会处罚发行程序适用注册制:公开发行申请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证监会注册。

(4)区域性股权市场市场特点与要求区域性股权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定位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如各地的产权交易所。

主要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实施监管。

禁止性规定:①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②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③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④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⑤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⑥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其他任何交易场所也不得从事金融产品交易 【考点二】强制信息披露制度【考点二】强制信息披露制度★★★1.披露内容(首次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可延长,最多不超过3个月招股说明书有效期6个月,从公开发行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算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年+4个月中期报告半年+2个月临时报告但凡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具体见下页)*注意案例【注意】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重大事件(当然属于内幕信息)★★ 但凡可能导致公司股价上涨或下跌……“重大、重要、主要”熟悉①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②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③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④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⑤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⑥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⑦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⑧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下重点记忆】3.15主要领导、大股东变动,重大资产超三菱⑨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⑩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⑪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⑫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证券法 第七章 证券法律责任

证券法 第七章 证券法律责任

在基准日及以前卖出证券的,投资差额损失以买 入证券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证券平均价格之差,乘以 所持证券数量计算。
第七章 证券法律责任 第一节 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
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投资差额 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 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 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
第七章 证券法律责任 第二节 操纵市场的法律责任
二、、操纵市场的主体
任何人只要实施了以人为的方式控制证券 价格以图牟利的行为均可构成。
第七章 证券法律责任 第二节 操纵市场的法律责任
三、操纵市场的行为 我国新《证券法》是采用列举方式列出四种操纵 市场行为。 (一).连续买卖 连续买卖,是指行为人为了抬高、压低或维持证 券的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自行或者以他人名义,对 该证券连续高价买入或低价卖出的行为。 新《证券法》第77条第1款第1项将其规定为,单 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 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 证券交易量。
四、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需讨论的问题 (一)、发行人与上市公司的无过错责任
发行人与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始终发挥着支配 性作用。 因此,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发行人和上市公司承担 无过错责任。 新《证券法》第69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 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 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 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证券法律责任 第二节 操纵市场的法律责任
一、含义
所谓操纵市场,是指行为人利用其资金、信息等 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或交易量,制 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普通投资者在不了解 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美国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规定了反操纵条款, 开创了禁止操纵市场的立法先河。 我国《证券法》也对操纵市场作了规定。 但上述立法均未对“操纵市场”作出明确界定。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第六节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第六节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第六节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单选题]1.某上市公司董事张某,得知公司增资计划,在该信息公开前,将其透漏给王某,王某据此购进该公司1000股股票(江南博哥)。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行为构成()。

A.内幕交易行为B.操纵市场行为C.虚假陈述行为D.欺诈客户行为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己未买卖证券,也未建议他人买卖证券,但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接受内幕信息者依此买卖证券的,也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单选题]5.中国证监会经调查发现,3年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的甲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乙证券公司系保荐人。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证券公司就甲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所致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无论乙证券公司有无过错,均须承担赔偿责任B.无论乙证券公司有无过错,均不承担赔偿责任C.只有当投资者能够证明乙证券公司有过错时,才承担赔偿责任D.乙证券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保荐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首先推定其有过错,如果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予免责。

否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单选题]6.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是()。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B.持有上市公司3%股份的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C.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D.上市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选项B: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才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单选题]7.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后,甲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不属于内幕信息的是()。

A.董事长赵某辞职B.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李某,其持有股份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C.董事唐某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D.董事会秘书王某辞职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选项D:董事会秘书发生变动,不属于重大事件(内幕信息)。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20-04-08该如何收购上市的公司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权益及变动情况,依法严格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

在相关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公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份转让等事项,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取得批准后进行。

外国投资者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的,应当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适用中国法律,服从中国的司法、仲裁管辖。

第五条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一)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二) 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三)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四) 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自测模拟预测题库(名校卷)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自测模拟预测题库(名校卷)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自测模拟预测题库(名校卷)单选题(共60题)1、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人义务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要约收购期间,收购人不得以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C.收购人应当在收购完成后的15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D.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得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答案】 D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服装的生产与销售。

2019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销售1000套新款服装,市价为每套200元(不含增值税),将该款服装300套用于员工福利,该款服装成本为每套140元,成本利润率为10%。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A.32006B.33800C.41600D.41854【答案】 B3、某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015年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为50万元,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为3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了交通违章罚款1万元。

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与税收优惠事项,2015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A.8.1B.6.9C.10.8D.7.05【答案】 A4、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0%B.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2家以上的供应商C.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D.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答案】 D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无论从难度还是分数来看,证券法都可以称得上是经济法考试的“王炸”。

考核方式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分值为18分左右。

相比分数的炫目,该专题知识点庞杂,多条逻辑主线交叉。

尽管做了千百遍,每一次都如初见。

股票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上市公司收购、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股票的上市与交易等考点是核心高频考点。

2020年考期中,《证券法》进行了重大修改。

需引起高度重视!目录证券法律制度概述股票发行的类型与非上市公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发行方式与优先股公司债券发行股票市场结构、上市与交易上市公司收购与重组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第一节证券法律制度概述一、证券的类型1.股票按投资对象及定价币种的不同,股票可分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或内资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1)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港、澳、台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2)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

(3)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在境外公开的证券交易场所流通转让的股票。

2.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1)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无担保、无追索权、信用级别较低的、兼有债务性和股权性的中长期混合型融资和投资工具。

(2)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附认股权的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法律特点。

3.存托凭证(1)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2)存托凭证发行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包括:基础证券发行人、存托人和存托凭证持有人。

(3)存托协议应约定因存托凭证发生的纠纷适用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由境内法院管辖。

(4)存托凭证基础财产包括境外基础证券及其衍生权益。

二、《证券法》的适用范围1.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证券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022年-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押题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

2022年-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押题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

2022年-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押题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的原则不包括( )。

A.自愿B.有偿C.无偿D.诚实信用【答案】 C2、(2019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

交货前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债严重,不能按时支付货款。

甲公司遂决定中止交货,并及时通知乙公司。

甲公司的行为是()。

A.违约行为B.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为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答案】 D3、(2018年真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B.新合伙人根据入伙协议的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C.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新合伙人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答案】 C4、(2018年真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租金、押金的增值税销售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纳税人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租金,不应并入销售额征税B.纳税人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租金,一律视同包装物押金征税C.并入销售额征税的包装物押金,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征税D.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答案】 C5、(2020年真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银行本票的相对记载事项的是()。

A.收款人名称B.确定的金额C.出票日期D.出票地【答案】 D6、2017 年 4 月 24 日,甲向乙发出函件称:“本人欲以每吨 5000 元的价格出售螺纹钢 100吨。

如欲购买,请于 5 月 10 日前让本人知悉。

”乙于 4 月27 日收到甲的函件,并于次日回函表示愿意购买。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试卷31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试卷31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试卷31(总分:6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7,分数:14.00)1.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2.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B.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C.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D.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V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6个月内发行完毕B.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C.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D.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V4.张某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严重影响了证券交易价格。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行为属于()。

A.内幕交易B.操纵市场VC.欺诈客户D.虚假陈述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事件中,应当立即公告的是()。

A.公司副经理发生变动B.公司30%的监事发生变动C.公司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D.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决议V⑴选项ABC:上市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2)选项D: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属于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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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经济法(注会)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知识点:上市公司收购中有关当事人的义务
● 详细描述:
1.收购人的义务 (1)报告义务: ①实施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必须事先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2)禁售义务: 收购入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3)锁定义务: 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P233) 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P233)
③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12个月内不
得转让。

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

④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该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
月。

——小额增持6个月锁定
⑤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的,相关投资者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时,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的,在事实发生当日和上市公司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的当日(即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不得再行增持股份。

(P239)【分析】第④项要求1年后,即受12个月内锁定义务的限制;第⑤项不受
12个月限制。

2.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义务(略)
3.被收购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1)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资助 (2)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P236)——要调查 (3)在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P236)——只继续 (4)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P236)——不辞职
例题: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对要约收购的表述中,不正
确的是()。

A.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
B.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
D.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5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正确答案:D
解析: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俞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2.某上市公司董事吴某,持有该公司6%的股份。

吴某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的第5个月卖出,获利600万元。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此收益,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
B.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C.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
D.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正确答案:D
解析:(1)选项ABC: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2)选项D: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而非以公司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发生下列事项时,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有()。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正确答案:A,B,C,D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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