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理学教学大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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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2》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2》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2Jurisprudence一、课程基本情况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课程学分:3学分课程总学时:48学时,其中讲课:48学时课程性质:必修开课学期:5先修课程:法理学1适用专业:法学教材:《法理学》,法律出版社;张文显主编,2007年3月第3版。

开课单位:公共管理学院法律系二、课程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法理学》是法学教育的主干(核心)课程之一,属于整个法学体系中的理论学科。

它是对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概念、法律内容和法律范畴进行理论上的分析,探索其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法学基本理论、观点、方法,了解法律的本质、特征、结构、功能、作用、目的,了解法律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通过比较分析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了解法治作为文明的核心要素、社会最为重要的控制方式的意义;通过对古今中外法律文化的初步认识,了解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进一步认识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坚持科学性原则,从总体性高度把握法理学的完整体系。

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努力用科学的理论分析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不断扩展自己的理论视野,不断丰富自己的学识。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1、法的作用(8学时)(1)掌握法的作用的概念、对象与实质和法的作用的分类;(2)掌握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3)了解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重点:法的作用的概念、对象与实质和法的作用的分类;难点: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2、法的价值(12学时)(1)掌握法的基本价值的三层含义;(2)了解法律价值体系结构;(3)了解与掌握法的基本价值;(4)掌握法律价值判断的标准;(5)掌握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6)理解秩序、自由、效率、正义的概念;(7)掌握法对秩序、自由、效率、正义的作用。

重点:法的基本价值、法律价值判断的标准;难点: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3、法与人权(10学时)(1)了解人权的概念;(2)掌握人权的基本特点;(3)了解人权主体与权利内容的历史演变;(4)掌握人权的法律保护。

吉林大学法理学教学大纲(下)

 吉林大学法理学教学大纲(下)

法理学(下)教学大纲课程编码:03122002课程名称:法理学(下)课程英文名称:Jurisprudence(Ⅱ)授课对象:普通高校本科生学时数:51学分数:3执笔人:宋显宗编写日期:2005年4月16日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教学目的通过这门课程的讲授让学生掌握教育部要求的知识点;建立有关法律的全面而具体的现实图景;掌握法理学暨法学的基本概念和一般理论;了解法理学研究的基础和前沿领域,了解法理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了解法理学的研究领域,了解法理学思维的特点、方法和一般模式。

二、教学的基础和重点作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法理学课程教学的基础是教材的阐发,教材是刚刚步入大学的学生学习的基本参考资料,只有把法的一般理论、法的基础理论向学生阐发清楚,学生才能获得进一步学习法学理论的基石;其二,教学的重点是启发,学生对知识和理论的掌握是教学的目的所在,只有充分启发学生、让学生的思维活跃起来,积极思考法理学的基本问题,法理学教学的目的才能达到。

三、指定教材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四、参考书目:主讲教师根据需要执行安排第二部分教学计划和基本问题第一章法律职业(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本章通过对法律职业的介绍,要求学生对法律职业的概念、特征;法律职业的职能;法律职业伦理,法律职业制度形成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从而理解法律职业的操作和实施法律的人对法律产生的深刻影响。

教学内容第一节法律职业概述法律职业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职业的形成。

第二节法律职业的职能法律职业的语言技能、思维、知识和技术。

第三节法律职业的伦理法律职业伦理概述;律师职业道德;司法官职业道德;法律职业信仰。

第四节法律职业制度法律教育制度;法律职业考试和培训制度;法律职业任职制度;法律职业待遇制度;法律职业机构。

考核要求了解:法律职业的形成;法律职业的职能;律师职业道德;司法官职业道德;法律职业信仰;法律教育制度;法律职业考试和培训制度;法律职业任职制度;法律职业待遇制度;法律职业机构。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名称:法理学2、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3、课程学分:X学分4、课程总学时:X学时5、适用专业:法学二、课程性质与目标1、课程性质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它研究法的本质、特征、形式、作用、法的制定和实施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为其他法学分支学科提供理论基础和指导。

2、课程目标(1)使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构建起法学的理论框架。

(2)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能够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

(3)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对法治的信仰和追求。

三、课程教学内容与要求1、法的本体(1)法的概念法的定义法的特征法的本质(2)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3)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的渊源法的形式法的效力范围2、法的运行(1)立法立法体制立法程序立法技术(2)执法执法的概念和特点执法的原则执法的主体和权限(3)司法司法的概念和特点司法的原则司法体制和司法程序(4)守法守法的概念和要素守法的原因和条件(5)法律监督法律监督的概念和分类法律监督的体系和机制3、法的价值(1)法的价值概述法的价值的概念和特征法的价值体系(2)法的基本价值秩序自由平等正义(3)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4、法与社会(1)法与经济法与经济基础法与生产力法与市场经济(2)法与政治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法与国家法与政党政策(3)法与文化法与文化的一般关系法与道德法与宗教四、课程教学方法1、课堂讲授通过系统讲解,使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体系。

2、案例分析选取典型的法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法理学的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

3、小组讨论组织学生分组讨论相关的法律问题,促进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和合作学习。

4、课外阅读推荐相关的法学著作和学术论文,要求学生进行课外阅读,并撰写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

五、课程考核方式1、平时成绩(X%)包括考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法理学大纲法理学教学课件

法理学大纲法理学教学课件

《法理学》教学大纲李振华第一讲导论一、法学概述1、内涵概念;特征2、研究对象法和法律现象3、法学体系二、法学的历史1、产生条件2、中国法学的发展史3、西方法学的发展史4、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三、法学教育1、现状2、层次3、定位四、法理学1、概述(1)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2)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3)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4)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2、主要内容(1)法是什么(本体)(2)法应当是什么(价值)(3)法是怎么来的(产生与发展)(4)法是如何运行的(立法、守法、执法、商法、法律方法)(5)法与社会的关系3、法理学的学习(1)地位(在法学课程体系)(2)意义(对部门法和学生)(3)方法第二讲什么是法(法的概念)一、法的概念1、法的词源2、汉语语境中的“法”3、西语语境中的“法”4、学术意义上的“法”5、马克思法学理论下的法二、法的基本特征1、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性)2、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意志性、程序性)3、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双向性)4、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强制性)三、法的本质1、历史上的法的本质观神意说;理性说;主权命令说;意志说;自由说;事物性质说;民族精神说;利益说等2、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观(1)法体现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2)法的最终决定因素——社会物质生活条件(3)经济以外的因素对法的影响四、法的作用1、规范作用(1)告示作用(2)指引作用(3)评价作用(4)预测作用(5)教育作用(6)惩戒作用2、社会作用(1)物质文明(2)精神文明(3)政治文明(4)生态文明3、法的局限性(1)僵化、繁琐(2)保守、限制(3)运行成本高(4)依附条件严第三讲法的历史一、法的历史1、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是氏族习惯2、法产生的一般规律(1)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2)与国家同步产生(3)经历了从习惯到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漫长过程(4)受道德和宗教等因素的影响3、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1)体现的意志不同:统治者、全民(2)产生的过程不同:自觉、自发(3)管辖原则不同:属地、属地(4)实施方式不同:国家强制力、首领威信二、历史类型1、奴隶制的法2、封建制的法3、资本主义的法(1)法制内涵(2)法制原则(3)两大法系4、社会主义的法(1)产生规律(2)性质(3)特点三、法的继承1、定义2、根据和理由3、内容四、法的移植1、定义2、必要性3、类型五、法的现代化1、一般(1)从等级的法到平等的法,从身份的法到契约的法(英国梅因)(2)从义务本位的法到权利本位的法(3)从实质理性的法到形式理性的法(德国马克斯·韦伯)(4)从专制的法到民主的法,从少数人的法到全体人的法(5)从人治的法到法治的法2、中国(1)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2)从模仿他人到具有自己特色(3)启动的形式是立法主导型(4)制度变革在先,观念更新在后六、中国法制改革1、政法体制的改革(司法独立)2、法律体系的重构(公私分离)3、法律精神的转换(以人为本)第四讲法的形式和效力一、渊源与形式释义二、法的形式1、正式形式(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5)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2、非正式形式政策、判例、习惯3、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1)法律汇编(2)法律编纂三、法的分类1、国内法与国际法2、根本法与普通法3、一般法与特别法4、实体法与程序法5、成文法与不成文法6、公法与私法7、普通法与衡平法四、法的效力1、定义2、效力层次(1)宪法的最高效力(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5)国际法优于国内法3、效力范围(1)时间效力生效、失效、溯及力(2)空间效力主权范围;特定区域(3)对人的效力本国公民;外国人(4)对事的效力第五讲法的要素一、概述法的要素是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的基本元素。

《法理学》教学大纲2024

《法理学》教学大纲2024

《法理学》教学大纲(2024)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法理学课程性质:基础必修课开课时间:第一学期开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学时 /学分:56学时/3学分二、课程目标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达成以下目标:课程目标1:树立法治信仰。

使学生认识到法治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促进社会公正的作用。

引导学生理解法律的内在价值,包括正义、公平、自由等,并将其内化为个人行为准则。

课程目标2:掌握法理知识体系。

掌握法律体系、法律渊源、法律关系、法律效力、法律责任等基础概念。

了解法律的历史发展脉络。

理解法律的制定、实施、监督、遵守等环节的特点、原则、程序等知识。

课程目标3:掌握法理分析方法。

形成运用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比较等分析方法的初步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将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知识相结合,形成跨学科的思维视角。

四、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的对应关系五、课程目标与考核内容方式的对应关系六、课程成绩评定与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法1.成绩评定方式(百分制)课程总成绩 =期末考核总成绩(百分制)×60% +所有过程性考核总成绩(百分制)×40%2.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式七、考核标准八、课程学习资源(一)教材《法理学》编写组:《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二)主要参考书目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付子堂:《法理学初阶》(第二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赵震江、付子堂:《现代法理学》,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

1997。

朱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梁治平:《法律解释问题》,法律出版社, 1997。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国家精品课程法理学教学大纲第一篇导论第一章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性质和历史(学时: 4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学与法理学一、法学的概念和品格二、法理学的性质与沿革三、学习研究法理学的重要意义四、法理学的课程体系第二节法理学史纲一、古代法理学思想二、近代的法理学三、西方现代法理学第三节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创立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发展三、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丰富与创新四、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主要内容五、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重大意义第二章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第一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构成三、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渊源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特征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大意义第二节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一、治国方略根本原则的历史考察二、“三者统一”是我国民主法治的科学总结三、“三者统一”的辩证关系第三节尊重与保障人权一、人权属性上的突破二、人权主体上的突破三、人权内容上的突破四、人权实现上的突破第四节创新社会管理与法治的保障一、创新社会管理与法治理念的更新二、创新社会管理与法的功能的发挥三、创新社会管理与法治价值的实现第三章法学方法论(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学方法概述一、法学方法的含义二、法学方法的作用三、法学方法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四、法学基本方法第二节法律推理一、法律推理概述二、形式推理三、辩证推理第二编本体论第四章法的本质(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的词源与词义一、“法”的中文词源二、“法”的西文词源三、现代汉语中的法的词义第二节法的本质一、中国古代礼法传统观念与法的本质二、西方主要法学流派对法的本质的认识第三节法的基本特征一、法是通过调整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三、法是规定人们权利义务的社会规范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第五章法的本原(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的本原的重要性一、对法的本原的不同态度二、正确认识法的本原的重大意义第二节经济基础——法的本原一、法根源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二、法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三、法服务于经济基础第三节法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一、商品交换与法的产生二、商品经济与法的发展三、市场经济与法律体系的形成第四节法在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一、法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二、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第六章法的要素(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一、法的要素的定义与形成二、法的要素的学说与分类第二节法律概念一、法律概念释义二、法律概念的分类三、法律概念的特征与要求第三节法律规则一、法律规则释义二、法律规则的结构三、法律规则的分类第四节法律原则一、法律原则释义二、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三、法律原则的分类四、法律原则的形式与适用第五节技术性事项一、法律技术性事项的由来二、法律技术性事项的类别第三篇发展论第七章法律发展概论(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发展的概念与特征一、法律发展的概念二、法律发展的特征第二节法律发展的过程一、法律发展过程的种种解说二、当代中国法理学对法律发展过程的阐释第三节法律发展的依据一、外部因素二、内部因素第八章法律的起源与演进(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的起源一、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二、法律是基于人的需要而产生的规范体系三、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第二节法律的演进一、奴隶制法二、封建制法三、资本主义法四、社会主义法第三节法律的现代化与全球化一、法律的现代化二、法律的全球化三、中国法律的现代化与全球化第九章法律发展的路径(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继承一、法律继承的含义二、法律继承的内容三、法律继承的依据第二节法律移植一、法律移植的含义与依据二、法律移植的原则与方法第三节法律改革一、法律改革的基本依据二、法律改革的主要原则三、法律改革的基本内容第四节法律革命一、法律革命的含义与本质二、中国的法律革命第四篇运行论第十章立法(学时: 3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立法概述一、立法的由来二、立法的概念与特征三、立法的形式和分类第二节立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二、民主性原则三、实效性原则第三节立法体制一、立法体制的概念和类型二、我国现行的立法程序三、我国的法律冲突与解决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一、宪法及其相关法二、民商法三、行政法四、经济法五、社会法六、刑法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第十一章执法(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执法的概念与原则一、法的实施与执法的概念二、执法的分类第二节执法的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二、合理性原则第三节执法的体系一、政府的执法二、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第四节执法的基本要求与保障一、执法的基本要求二、执法的保障第十二章司法(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司法的基本特征一、静态分析二、动态分析第二节法官理性与司法方法一、法官裁决的理性要求及方法导向二、司法方法的个案阐释三、“价值中心”的司法思维第三节司法改革的中国图景一、司法场域的结构完型二、ADR司法的和谐与权威三、法治传统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与现代司法理念的中国彰显四、司法公权力主体的均衡与司法公共体与公共域的形成五、协调司法权力与权威的矛盾冲突,健强司法权能六、强化国际司法人权理念,实现国家司法权能与公民司法权利均衡七、强化法官理性建设,实现司法权运行的外部均衡第十三章守法(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第一节守法的概念、要素一、守法的概念二、守法的要素第二节守法的动机和理由一、守法的动机二、守法的理由第三节守法的途径一、以普法教育塑造公民守法精神二、以良法理念培植公民守法内在信念三、以完善的法律适用提升法律公信力第十四章法律监督(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监督释义一、法律监督的含义与特征二、法律监督的意义三、法律监督的原则第二节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一、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二、社会的法律监督第十五章法律解释(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作为立法活动的法律解释一、作为立法活动的法律解释的含义二、现行中国法律解释体制第二节作为司法活动的法律解释一、作为司法活动的法律解释的含义二、作为司法活动法律解释的必要性第五篇范畴论第十六章权利与义务(学时: 4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权利与义务释义一、权利与义务的含义二、权利与义务的类型第二节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一、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相存二、权利与义务的互补互促三、权利与义务的等量等值四、权利与义务的对立一致第三节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一、依存二、区别三、冲突第四节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一、法律关系概述二、法律关系的要素三、法律责任四、法律制裁第十七章人治与法治(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人治及其形态一、神治二、德治第二节法治及其表现一、法治的思想脉络二、法治的制度演变第三节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一、依法治国理论的基本内容二、依法治国与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转变第十八章法律规范与法律事实(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规范一、法律规范释义二、法律规范与相关概念辨析第二节法律事实一、法律事实的含义与特征二、法律事实的分类三、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关系四、法律事实的认定第三节法律规范与法律事实的关系一、事实的法律意义二、法律的事实意义三、法律事实与规范的连接方式第四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基本要求二、内在根据第十九章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意识一、法律意识的界定二、法律意识的类型第二节法律行为一、法律行为释义二、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三、法律行为的类型第三节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的关系一、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相互区别二、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相互联系第二十章法的应然与实然(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第一节法的应然与实然范畴的历史演变一、自然法学说对法的应然的追问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对法的实然的探究三、现代西方自然法学和实证主义法学的争论第二节法的应然与实然的法学意义一、道德与法律二、价值与事实三、规律与法律第二十一章法的实体与程序(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实体法与程序法一、实体、实体法与程序、程序法的定义二、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第二节法律程序的意义一、程序性是法的基本特征二、正当性是衡量法律程序的独特标准三、正当程序具有独立价值第六篇价值论第二十二章法的价值的一般理论(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的价值的释义与分类一、法的价值的释义二、法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第二节法的价值的功能与流变一、法的价值的功能二、法的价值的流变第三节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一、法的价值冲突界定二、法的价值冲突的原因三、法的价值冲突的表现模式四、法的价值冲突的整合第二十三章人权(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人权的基本含义一、对“人权”一词的不同解说二、人权的定义与构造第二节人权的本质属性一、西方学者的观点二、人权的本质属性第三节人权的分类第四节人权与法律的相互关系一、人权和法律相互结合的历程二、人权法律化的内在根据三、法对人权的作用第二十四章正义(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正义论的历史回顾一、正义源头与法律神话二、从神话到逻各斯三、正义帝国:世俗与神圣四、喧嚣中的理性正义第二节法律正义观的主题一、正义的前设与契约标准二、正义的范围与类型标准三、正义的区域与文化标准四、正义的相对与德性标准五、正义的原则与社会标准六、正义的核心与权利标准七、正义的判断与利益标准八、正义的交叠与底线标准九、正义的操作与程序标准十、正义的神圣与宪政标准第三节法与正义的关系一、正义:法律的核心价值二、法律:正义的基石奠定第二十五章法律与秩序(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秩序一、秩序二、社会秩序第二节法律秩序一、法律秩序二、法律秩序的基本特征第三节法律的秩序价值一、秩序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二、法律对秩序的作用第四节秩序与自由一、法律自由二、法律自由的存在形式三、秩序对自由的功能四、自由对秩序的功能五、秩序与自由的冲突与整合第二十六章效率(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效率与法律的效率分析一、效率的含义二、法律的效率分析第二节效率与法律的关系一、法律对效率的功能二、效率对法律的价值第三节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一、公平的含义二、公平的分类三、公平与效率的冲突与协调第七篇关联论第二十七章法与政治(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一、政治的概念二、法与政治的联系和区别第二节法与政策一、政策的概念二、法与政策的一致性和区别三、法与政策的相互作用四、处理政策与法的矛盾应坚持的原则第三节法与民主一、民主的概念及其分类二、社会主义民主与西方民主的联系与区别三、法与民主的关系第四节法与政治文明一、政治文明的概念和构成要素二、法与政治文明的关系三、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第二十八章法律与道德(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由来一、西方法学史上有关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理论观点二、“二战”后围绕法与道德关系的几次重要论战第二节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三、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与道德的相互作用第二十九章法与文化(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文化的内涵与外延一、文化的定义二、文化的内在结构三、文化的外在分类第二节法与文化的关系一、作为文化现象的法律二、法律的文化解释第三十章法律与科学技术(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法律与科学技术的联系与区别一、科学技术概说二、法律与科学技术的联系三、法律与科学技术的区别第二节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一、科学技术对法律意识的影响二、科学技术对法律规范的影响三、科学技术对法律运行的影响四、科学技术对法学教育的影响第三节法律对科学技术的作用一、法律为科学技术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法律引导、组织和管理科技活动三、法律促进科技成果的合理利用四、法律推动国际科技合作五、法律防范与消解科技的负面效应第四节依法治国与建设创新型国家一、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确立二、依法治国方略与创新型国家战略第三十一章和谐与法律(学时: 2学时授课方式:讲授与讨论) 第一节和谐与法律的思想渊源一、西方的和谐法律观二、中国历史上的和谐法律观三、当代中国的和谐法律观第二节和谐的立法观一、从斗争法律观向人本法律观的转变二、从形式正义向社会公平立法观的转变三、从利益分化向多元利益整合的立法观转变第三节和谐的执法观一、和谐司法观二、和谐执法观第四节法律对和谐的意义一、法律促进主体维度的和谐二、法律促进客体维度的和谐三、法律促进空间维度的和谐四、法律促进时间维度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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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下)教学大纲课程编码:03122002课程名称:法理学(下)课程英文名称:Jurisprudence(Ⅱ)授课对象:普通高校本科生学时数:51学分数:3执笔人:宋显宗编写日期:2005年4月16日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教学目的通过这门课程的讲授让学生掌握教育部要求的知识点;建立有关法律的全面而具体的现实图景;掌握法理学暨法学的基本概念和一般理论;了解法理学研究的基础和前沿领域,了解法理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了解法理学的研究领域,了解法理学思维的特点、方法和一般模式。

二、教学的基础和重点作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法理学课程教学的基础是教材的阐发,教材是刚刚步入大学的学生学习的基本参考资料,只有把法的一般理论、法的基础理论向学生阐发清楚,学生才能获得进一步学习法学理论的基石;其二,教学的重点是启发,学生对知识和理论的掌握是教学的目的所在,只有充分启发学生、让学生的思维活跃起来,积极思考法理学的基本问题,法理学教学的目的才能达到。

三、指定教材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四、参考书目:主讲教师根据需要执行安排第二部分教学计划和基本问题第一章法律职业(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本章通过对法律职业的介绍,要求学生对法律职业的概念、特征;法律职业的职能;法律职业伦理,法律职业制度形成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从而理解法律职业的操作和实施法律的人对法律产生的深刻影响。

教学内容第一节法律职业概述法律职业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职业的形成。

第二节法律职业的职能法律职业的语言技能、思维、知识和技术。

第三节法律职业的伦理法律职业伦理概述;律师职业道德;司法官职业道德;法律职业信仰。

第四节法律职业制度法律教育制度;法律职业考试和培训制度;法律职业任职制度;法律职业待遇制度;法律职业机构。

考核要求了解:法律职业的形成;法律职业的职能;律师职业道德;司法官职业道德;法律职业信仰;法律教育制度;法律职业考试和培训制度;法律职业任职制度;法律职业待遇制度;法律职业机构。

理解:法律并不是自动运行和操作的,法律职业的操作和实施法律的人对法律会产生的深刻影响。

掌握:法律职业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章法律方法(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理解法律解释的概念、特点与种类,法律解释的原则;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推理的含义、特点与种类;法律论证的概念和方法,从而对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理论与实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教学内容第一节法律方法概述法律方法的概念及其内容。

第二节法律推理法律推理的概念和研究意义;形式推理的涵义,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推推理。

辩证推理的涵义,辩证推理的特点。

第三节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的定义;法定解释与非法定解释;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我国现行的法定解释权划分体制;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

法律解释的原则合法性原则:符合法定解释权限,不得越权解释;对低位阶法律的解释不得抵触高位阶的法律;对法律概念和规则的解释不得抵触法律原则。

合理性原则:以党的政策和国家政策为指导;符合客观规律和社会公理;尊重公序良俗;适应社会现实与发展趋势。

法律解释的方法语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当然解释、字面解释。

扩张解释。

限制解释。

第四节法律论证法律论证的概念;法律论证的方法。

考核要求了解:法律方法的概念及其内容;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法律解释的一般解释方法;我过法律解释权限的划分;法律推理的概念和研究意义;法律论证的概念;法律论证的方法理解:法律解释的释义;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之间的关系。

掌握:法律解释的原则;法律解释的特殊解释方法;形式推理的概念和分类;辨证推理的概念和分类。

第三章法治与法治国家(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理解法治与法治国家的概念,理解法治的理念,认识我国的法治实践现状。

教学内容第一节法治与法治国家的释义法治的概念;法治与法制的关系;法治国家的一般特征;法治国家的经济基础;法治国家的政治基础;法治国家的文化基础。

法治国家的概念第二节法治的基础一、法治的基本理念法律之上、法律必须具有一般性;法律必须公开性;法律必须具有公开性;法律不溯及既往;法律必须具有稳定性。

二、现代中国的法治实践。

考核要求了解:法治的主体、客体和标准;法治的基础;法治的要件;现代中国的法治实践。

理解:法治与法制的关系;法治的理念。

掌握:法治的概念;法治国家的概念和一般特征;法治的基本理念。

第四章法的作用(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全面了解掌握法的各种作用并能够正确认识法的作用,明确法的作用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具有的重要意义。

教学内容第一节法的作用释义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对法的作用的理解。

法的作用的分类。

整体作用与局部作用。

预期作用与实际作用。

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

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第二节法的规范作用指引作用。

评价作用。

预测作用。

教育作用。

强制作用。

第三节法的社会作用法的政治统治职能的涵义。

法的政治统治职能的基本内容。

法的社会公共职能的涵义。

法的社会公共职能的基本内容。

政治统治职能与社会公共职能的关系。

第四节法的有限性“法律虚无主义”与“法律万能论”。

关于法的作用有限性的原因分析。

考核要求了解:法的作用的概念和是实质;法的作用的分类;法的有限性。

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对法的作用的理解,关于法的作用有限性的原因分析。

掌握:法的规范作用;法的社会作用。

第五章法的价值(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本章通过对法的价值的概念的分析,法的价值体系的讲解,使学生对法的价值有一个一般层面的把握。

教学内容第一节法的价值释义法的价值一词在国内外法学文献中的三种语义。

法的目的价值指法所能够保护和增进的价值(美好事物)。

如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公平、自由与秩序等;法的形式价值指法自身所具有的价值(优良品质),如逻辑严谨、明确、简洁等;法的评价标准指法所包含的指导价值判断的推则。

法的价值体系的构成:目的价值系统、评价标准价值系统、形式价值系统。

考核要求了解:法律价值的概念。

理解:价值的一般涵义;掌握:法的价值体系的概念;法的目的价值系统;法的评价标准系统;法的形式价值系统。

第六章法与利益(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本章通过对利益的概说,法对利益关系的处理,要求学生掌握法是如何发挥其作为利益的调整机制的作用的。

教学内容第一节利益与法概说第二节法的利益调控机制表达利益要求、平衡利益冲突、重整利益格局。

第三节法对利益关系的处理几种利益关系的调处: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的关系,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考核要求了解:利益的概念;市场经济中的利益问题;利益的分类;理解:利益对法的影响和作用;法对几种利益关系的调处。

掌握:法律调整利益的方式方法、基本机制、基本途径、基本原则。

第七章法与人权(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人权是一个比较有时代意义的概念,本章通过对人权概念的界说,人权价值、法对人权的保护的介绍,使学生对人权与法的关系有个初步的认识。

教学内容第一节人权的释义第二节人权的价值人权的国内法保护、人权的国际法保护。

考核要求了解:人权的历史发展;人权的价值。

理解:人权的释义。

掌握:法对人权的保护。

第八章法与秩序(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秩序是法的重要价值一直,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了解秩序的涵义,理解法与秩序的关系。

教学内容第一节秩序的释义以等级特权为基础的秩序与以平等权利为基础的秩序。

第二节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考核要求了解:秩序的释义;四种秩序观。

理解:法与秩序的关系。

掌握: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即维护阶级统治秩序、维护权力运行秩序、维护经济秩序、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第九章法与自由(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了解不同学科中自由概念的涵义,掌握法与自由的关系。

教学内容第一节自由的释义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

第二节法对自由的保障作用法以自由为目的、自由需要法律的保障、法确定自由的范围、法保证自由的实现。

考核要求了解:自由的释义;自由之于人的价值。

理解:不同学科领域内自由的内涵和意义。

掌握:法对自由的保障作用。

第十章法与正义(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了解不同学科中自由概念的涵义,掌握法与自由的关系。

教学内容第一节正义的释义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

第二节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促进和保障分配的正义、促进和保障诉讼的正义。

考核要求了解:历史上关于正义的定义或定义性阐述;正义的种类。

理解: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

掌握:法与正义的关系:正义在法律生活中的作用;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第十一章法与效率(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了解效率的概念,掌握法与效率的关系。

教学内容第一节效率的释义第二节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考核要求了解:效率的概念及其适用范围。

理解: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

掌握: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第十二章法与经济(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理解法与经济基础、生产力的相互关系;法与经济体制的关系;法与经济全球化;以及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特别是法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从而对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的关系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有了一个概括了解。

教学内容第一节法与生产方式法与生产关系、法与生产力。

第二节法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含义、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第三节法与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的特点、经济全球化与法律的全球化。

考核要求了解:法与生产关系的关系;法与生产力的关系;市场经济的含义;经济全球化的特点。

理解:经济的全球化与法律的全球化。

掌握: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第十三章法与政治(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理解政治、国家、政党、民主政治等重要概念及其相互关系,从而对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政治领域关系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有一个概括的了解。

教学内容第一节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政治的释义、法与政治的关系。

第二节法与国家国家的含义、法与国家的关系。

第三节法与政党及其政策法与政党的关系、法律与政策的关系。

第四节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政治文明的构成、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的一致性、社会主义法治是政治文明的发展的高级阶段。

考核要求了解:政治的释义;国家的含义;法与国家的关系;法与政治的关系。

理解:依法治国与党的建设的关系。

掌握: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

第十四章法与文化(3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理解传统、宗教、的释义,并在此基础上理解法与他们的关系,掌握法律文化的概念,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的关系。

教学内容第一节法与传统第二节法与宗教第三节法与法律文化法律文化的概念、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

考核要求了解:传统的释义;法律传统释义;法律传统的创造性转换;宗教的内涵;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调整;理解:法律文化,即作为现象的法律文化和作为观念的法律文化。

掌握: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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