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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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某纺织厂女职工,现怀孕8个月,由于上班地点
离家较远,加上怀孕身体不方便,要求提前休产 假,是否可以? 某女职工与其男友未婚同居,并产下一男孩,是 否可以享受产假? 女职工产前检查时间是否按病假处理? 某化肥厂女职工休完产假上班后,向厂方提出每 班喂小孩2次。但由于离家较远,每次需花费1个 半小时,工厂对此按事假处理,是否妥当? 何谓“性骚扰”?
Case:指出公司违法之处
指出某公司的违法之处
胡某等6名职工于1999年被某机器公司聘为临 时工。机器公司承揽了大型设备改建工程, 胡某等6名临时工在改建过程中发现水泥圆形 筒仓内水泥粉尘浓度高,有呼吸不畅之感, 必须有劳保用品以及粉尘作业津贴。机器公 司以本公司只给正式工发放劳保用品,对临 时工无此项开支为由拒绝发放,双方发生争 议。
该女职工能享有多长假期?
张某系某幼儿园的厨师,在劳动合同履行至第3 年时怀孕,却不幸在怀孕5个月时流产。遵医 嘱,张某自流产之日起即开始休息,共休息 了90天。幼儿园只按60天产假发给了张某工 资,其余30天按病假处理。对此张某不服, 认为自己是在上班过程中发生的意外,要求 幼儿园给予90天产假,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6000元。
Chapter Four : Labor Protection
Part One: Safety and hygiene of labor
一、劳动安全立法的分类(The
Classification of labor safety legislation): 1、是否发生伤害后果: 事前防范和事后补偿 2、劳动安全卫生规范特点: 法律规范、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3、劳动者在劳动安全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上的义务和劳动法上的权利
谁为韩某的死负责任?
2000年7月,某食品厂雇佣农民工韩某根据厂方布置清扫 成品仓库。韩某在清扫过程中昏倒在仓库内,后被救出, 急送至有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现场调查和临床资 料,确认该起事故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为高浓度二氧 化碳急性中毒伴缺氧引起窒息。 经调查发现,发生事故的成品仓库内,现场无通风 设施,食品厂没有对韩某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也没有 对他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加之韩某违章操作清扫机 械,致使事故现场二氧化碳浓度大大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事故发生后食品厂以韩某违章操作清扫机械、本企业无 过错为由拒绝向死者家属承担责任。
一、一般规定: (一)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1、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 和消除职业危害的设施,在工程项目竣工投产时,具备 符合法规要求的安全卫生条件(三同时) 2、劳动场所、生产设备和生产辅助设施符合安全卫生规 定。 (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劳动Fra Baidu bibliotek护用品、健康检查(定期)、保健食品 (三)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三级教育(入厂、车间、现场);特殊工种的专门教育 (A55: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 特种作业资格);经常性教育;负责人教育 ◎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
叶某的要求是否能得以支持?
叶某1998年在某速冻饺子厂工作,双方签订了 4年的劳动合同,叶某被安排在速冻车间工作。 工作一段时间后,叶某经常感到腰疼,月经 紊乱,到医院检查,医生认为造成上述疾病 的原因是由于她长期在低温条件下工作所致, 遂建议她调换工作岗位。于是叶某手持医院 证明找厂领导要求调换工作岗位,但是遭到 厂领导拒绝。
Part Two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一、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四期保护)
1、经期保护: 《劳动法》60:“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 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动。”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患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 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 适当给予1~2天的休假。” 2、怀孕期保护 《劳动法》6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 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 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 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续)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10条:“妊娠满7个月应给予 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3、生育期保护 《劳动法》第62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 假。”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 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 给予42天产假。” 4、哺乳期保护 《 LL》36: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 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 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
指出该厂的违法之处
某玩具厂生产的儿童玩具,因造型新颖、色彩艳丽、价格 适中,投放市场后,深受消费者喜爱,供不应求。该厂 为扩大再生产,与日方合资成立玩具厂,专门生产中档 玩具。合资后的玩具厂派出魏某等20名女工到日本接受 技术培训3个月。回国后,由于专业技术过硬,工作认 真负责,生产任务完成得快,质量高,魏某立即成为生 产骨干。在魏某的努力下,她所在的生产车间生产效率 和质量比以前有了明显提高。 1995年1月,魏某怀孕,并在10月生下双胞胎。 按规定魏某可以休产假到1996年1月底,但同年1月初 玩具厂以生产任务要紧、劳动人手不够为由,要求原告 立即上班。魏某认为产假未休完,自己按照《劳动法》 及有关女工保护规定有权休足产假。而玩具厂则认为魏 某借口产假未满,迟迟不上班,是不服从领导,于是停 发了魏某的工资,并不报销其医疗费。
某建筑材料公司雇佣了40名职工生产水泥。该公司生产车 间只有一个大的房间,40个人,10台设备都在其中,十 分拥挤。且该厂房通风设备不好,空气污浊,里面电线 密布,且未设有任何消防设备。消防局曾责令公司限期 整改,但公司怕花钱,一直拖着不予办理。为了获得更 多的利润,公司经常强令工人们每天上10个多小时的班, 且拒付加班工资。某日,公司厂房内不慎起火,因扑灭 及时,才未酿成火灾。工人要求增设消防设备,公司经 理表面答应,但一直拖着不办。职工范某在安全得不到 保障的情况下,决定不干了。公司以合同期未满为由拒 绝发给工资,后在多次交涉之下,才发给了范某被拖欠 的工资,但扣下1200元作为解除合同的赔偿,视为违约 金。范某自然不同意辛辛苦苦打工挣的钱被公司克扣, 遂到公司所在地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