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4.15
•【文号】证监许可〔2019〕692号
•【施行日期】2019.04.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692号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北新财字〔2019〕2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5日。
中材科技: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公告编号:2019—066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上述事项将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能力,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继续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
本次金融服务交易对方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新华、薛忠民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法定代表人:徐卫兵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642X5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4H211000001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出资3.5亿元,占比70%;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亿元,占比30%。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
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共4篇)
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共4篇)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一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企业名称为安全生产自查报告,厂址是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开发区,检验方式为自行检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37010307092,新证正在办理中。
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味精、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鸡肉精膏、麦芽糊精、柠檬黄、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盐、谷氨酸钠、淀粉、白砂糖、包装袋、纸箱等。
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够仅仅,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我厂生产的味精没有食品添加剂。
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
食品添加剂还备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水浴锅、旋光仪、分光光度计、ph计、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检验人员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
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五、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
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六、食品标识标注情况:我厂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七、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我厂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企业新闻
信息荟萃□政策法规►国家取消防水卷材等13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压减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取消包括建筑防水卷材 在内的13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对其中涉及 安全、健康、环保的,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认证 费用由财政负担。
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的产品缩减至10类。
《决定》要求,对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要充 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 所、行业协会等广泛参与的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机制。
《决定》强调,要完善问题导向的监督抽查机制,加大对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才广大重点产品、重点领域监督抽查覆盖面和增加频次,依法及时公开抽查信息,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力 度,对存在行业性、苗头性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开展 专项整治。
(本社摘编)►住建部开展防水工等11个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试点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筑路工、桥隧工、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 工、架子工、水生产处理工、手工木工、智能楼宇管理 员、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等11个职业(工种)被 列入试点职业(工种)范围;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等 17个单位被确定为培训鉴定单位(机构)。
根据该通知,此次试点的目标有三个方面:一是 按照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相 互衔接、系统推进的总体目标,建立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 鉴定体系。
二是通过试点探索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 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推进职业技能鉴 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创新考核培训模式,解决工学 矛盾,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实效,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 广经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培育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公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公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意见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文字号】证监公司字[2005]6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01.28
【实施日期】2005.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
约收购义务的意见
(证监公司字[2005]6号)
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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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国资改革主要概念股一览
央企国资改革主要概念股一览阿思达克通讯社6月17日讯,从接近国资委人士处获悉,国企改革顶层设计中关于央企分类、国资投资运营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四个方案有望在近期公布。
曾参与过中央深改组关于国企改革调研的中国社科院工经所所长黄群慧对上述四个方案内容进行了政策设想。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催促央企改革试点“迈开步子、趟出路子”后,相关试点企业已经纷纷展开动作,6月16日晚,新兴际华集团旗下的际华集团宣布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从17日起停牌。
新兴际华集团是首批6家改革试点央企之一,旗下另一家上市公司新兴铸管也已停牌。
而另外5家试点央企的改革进程同样如火如荼。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旗下的万润股份、中国建材集团旗下的北新建材都处于停牌中,其中万润股份已明确“筹划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而今年3月中国建材集团旗下中国玻纤更名为“中国巨石”,向外界释放了一个信号:即“央企市营”(即国企性质,市场化经营)和“混合所有制”的发展模式将在中国建材集团得到新的实践和升华,先试点后推广,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关键一步,国企改革系列方案或6月下旬陆续出台。
投资者可以重点关注六家央企旗下A 股上市公司,央企国资改革概念股预计会成为2015年下半年的焦点。
央企国资改革主要概念股一览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中成股份、国投中鲁、国投电力、国投新集、中纺投资;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粮):中粮生化、中粮地产、中粮屯河;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国药):中国医药、国药股份、国药一致、现代制药、天坛生物;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中国巨石、北新建材、洛阳玻璃、方兴科技、瑞泰科技;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万润股份、启源装备、节能风电、桐君阁;特变电工(600089)、中国西电(601179)新兴际华集团:新兴铸管、际华股份。
中航集团洪都航空(600316)洪都科技和洪都航空关联交易较多,预计未来注入洪都航空概率较大,是内生增长最强劲的整机企业。
000786北新建材: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公告编号:2021-036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7月8日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传真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表决。
全体3名监事进行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并购买资产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交易。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进行本次核销。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7月8日。
北新建材: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公告编号:2020-011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在5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
为了提高效率,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每一笔委托理财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产品、确定实际投资金额、签署有关文件等。
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前述理财额度内,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各自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品种及期限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浮动收益型或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北新建材:关于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公告编号:2020-015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的规定和要求,变更了公司会计政策,具体如下: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该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会〔2019〕16号文要求编制了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将按财会〔2019〕16号文要求编制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19日。
000786北新建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北新建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为2,132,669.27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027,483.36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5.19%。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985,040.74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46.19%。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127,619.94万元。
在当期的现金流入中,企业通过收回投资、变卖资产等大的结构性调整活动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44.83%。
但企业收回投资和变卖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偿还到期债务。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出为2,140,239.84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001,932.55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6.91%。
表明企业进行投资扩展,进行结构调整。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38.98%。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到的现金有所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有所增强。
2023年上半年,工资性支出有所减少,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有所下降。
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投资支付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上半年北新建材投资活动收回资金77,923.54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127,619.94万元。
2023年上半年北新建材筹资活动需要净支付资金213,114.05万元,但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所提供的资金不能满足投融资活动对资金的需要。
总体来看,当期经营、投资、融资活动使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减少。
北新建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2011京会兴核字第3-018 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11京会兴核字第3-018 号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2011年3月17日签发了“(2011京会兴审字第3-02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情况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资金占用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贵公司实施2010年财务报表审计时所执行的对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资金占用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审计程序。
为更好地理解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附的资金占用情况表应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监管部门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之用,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附件: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北京市中国注册会计师: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上市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资金占用方类别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期初占用资金余额报告期内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报告期内占用资金的利息报告期内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收账款3,511,121.00 2,037,881.29 -- 788,945.46 4,760,056.83 货款经营性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应收账款547,156.53 -- -- -- 547,156.53 货款经营性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应收账款200,608.17 -- -- -- 200,608.17 货款经营性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销售中心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应收账款11,971.80 -- -- --11,971.80 货款经营性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应收账款2,570,483.79 -- -- 340,243.20 2,230,240.59 货款经营性建材轻机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应收账款99,977.54 22.46 -- -- 100,000.00 货款经营性北新塑管有限公司北新集团的参股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应收账款9,046,733.05 3,524,047.04 -- 5,067,833.60 7,502,946.49 货款经营性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应收账款2,532,919.88 -- -- 532,919.86 2,000,000.02 货款经营性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应收账款0.80 -- -- -- 0.80 货款经营性保定筑根新材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应收账款461,316.96 -- -- -- 461,316.96 货款经营性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应收账款116,449.65 733,667.51 -- 789,867.59 60,249.57 货款经营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北新国际木业(北京有限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应收账款46,214.00 24,800.00 -- 71,014.00 -- 货款经营性北京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应收账款1,113,918.19 -- -- 537,235.40 576,682.79 货款经营性天津市世纪北新建材销售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应收账款2,382,488.30 -- -- -- 2,382,488.30 货款经营性北新集团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应收账款63,746.34 545,549.05 -- 609,295.39 -- -- -- 常州中复丽宝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应收账款4,927.75 4,160.00 -- -- 9,087.75 货款经营性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应收账款2,619,880.42 247,090.31 -- 504,033.67 2,362,937.06 货款经营性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应收账款-- 214,767.26 -- --214,767.26 货款经营性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应收账款-- 38,962.81 -- -- 38,962.81 货款经营性中复连众(酒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应收账款-- 845,802.82 -- 769,080.00 76,722.82 货款经营性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应收账款-- 835,586.94 -- 662,269.86 173,317.08 货款经营性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应收账款762,600.00 -- -- -- 762,600.00 设计费经营性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应收账款--312,207.60 --312,207.60 -- -- --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的股东预付账款66,951.77 -- -- -- 66,951.77 材料款经营性北新塑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参股公司的子公司预付账款1,110.07 -- -- -- 1,110.07 材料款经营性第 3 页共8页资金占用方类别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期初占用资金余额报告期内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报告期内占用资金的利息报告期内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建材轻机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预付账款14,935,750.00 28,846,920.00 -- 25,797,460.00 17,985,210.00 设备款经营性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预付账款34,740.00 -- -- 34,740.00 -- 检验费经营性杭州中新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预付账款-- 1,430,000.00 -- -- 1,430,000.00 设备款经营性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应付账款-207,559.25 -- -- -47,280.00 -160,279.25 物业费经营性北新塑管有限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应付账款_ -41,368.00 -- -41,368.00 -- -- --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付账款-1,062,535.05 -1,171,394.01 -- -1,741,510.12 -492,418.94 材料款经营性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应付账款-5,351,330.35 -1,785,608.71 -- -6,450,502.49 -686,436.57 土地租赁费经营性中新集团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应付账款-8,200.00 -- -- -- -8,200.00 咨询费经营性北京筑根北新建材销售中心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应付账款-7,841.30 -- -- -- -7,841.30 货款经营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杭州中新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应付账款-- -420,000.00 -- -350,000.00 -70,000.00 设备款经营性建材轻机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应付账款-2,027,430.34 -1,883,900.00 -- -204,000.00 -3,707,330.34 设备款经营性北京筑根北新建材销售中心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预收账款-7,500.00 -- -- -- -7,500.00 货款经营性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预收账款-1,681.64 -782,564.67 -- -783,329.72 -916.59 货款经营性北新塑管有限公司北新集团的参股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预收账款-39,607.22 -530,127.63 -- -563,328.44 -6,406.41 货款经营性北京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预收账款-98,839.75 -- -- -- -98,839.75 货款经营性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预收账款-1,117,574.07 -- -- -1,117,574.07 -- -- -- 中复联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预收账款-18,961.37 -1,026,837.50 -- -1,045,798.87 -- -- -- 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预收账款-- -587,911.58 -- -586,565.00 -1,346.58 货款经营性中建投商贸有限公司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预收账款-- -1,358,712.60 -- -980,094.48 -378,618.12 货款经营性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预收账款-- -225,465.38 -- -225,115.20 -350.18 货款经营性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预收账款-- -91,844.91 -- -50,619.05 -41,225.86 货款经营性建材轻机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预收账款-- -84,719.23 -- -84,696.76 -22.47 货款经营性中复连众(包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预收账款-- -766,256.00 -- -756,467.34 -9,788.66 货款经营性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的股东其他应付款-2,288,782.95 -354,715.75 -- -- -2,643,498.70 往来款非经营性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他应付款-1,125,827.42 -1,560,235.45 -- -2,371,556.39 -314,506.48 物业费经营性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他应付款-25,200,000.00 -- -- -- -25,200,000.00 项目款非经营性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他应付款-14,100.20 -187,601.08 -- -187,384.44 -14,316.84 往来款经营性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他应付款-36,307.51 -117,411.49 -- -141,473.75 -12,245.25 往来款经营性合计 ----2,516,987.59 26,664,791.10 -- 19,088,481.51 10,093,297.18 -- --第 4 页共8页资金占用方类别资金往来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期初往来资金报告期内往来报告期内往报告期内偿还期末往来资金占用形成原因算的会计科目余额 124,494.01 390,755.56 6,319,511.19 2,512,502.72 371,755.10 6,463,685.11 24,681.29 5,862,450.82 5,035,735.52 17,969,015.88 ----61,100,000.00 -474,479.79 28,383,895.55 89,310,651.04 累计发生金额来资金的利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18,160.00 98,043.53 5,784,283.83 824,935.75 42,975,027.78 62,528,088.11 -8,084,945.65 91,580,691.20 78,835,771.02 2,250,824.76 775,576.22 733.40 1,238,672.17 63,384,618.66 36,720,091.80 息 ----------------840.00 -10,687,993.76 3,337,438.4731,098,583.51 48,309,402.94 24,681.29 3,476,873.04 84,745,072.42 82,801,992.35 -346,277.20 --66,955,090.66 -474,479.79 29,653,339.22 141,586,410.13 27,711,120.00 32,715,001.10 6,916,533.00 --141,814.01 货款余额占用性质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 -经营性经营性 -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非经营性非经营性非经营性非经营性非经营性非经营性非经营性非经营性非经营性 -非经营性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北京北新晨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北新建塑有限公司成都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广安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湖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苏州北新矿棉板有限公司太仓北新建材有限公司肇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平邑北新建材有限公司上市公镇江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司的子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公司及故城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其附属北新建塑有限公司企业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故城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广安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湖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苏州北新建材有限公司苏州北新矿棉板有限公司太仓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新乡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肇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 488,799.09 水电费、货款 1,415,801.26 水电费、货款 -20,682,370.28 -10,470,523.43 -12,248,199.37 代付材料款代付材料款、设备款 -货款 11,871,354.30 代付材料款 14,002,794.55 代付材料款 2,250,824.76 代付材料款 429,299.02 代付材料款 733.40 代付材料款1,238,672.17 代付材料款 71,101,250.00 借款 63,384,618.66 代垫工程款 36,720,091.80 代垫工程款 43,269,896.35 代垫工程款 99,777,558.90 代垫工程款 42,411,120.00 -借款 -- 73,308,984.64 3,647,356.02 43,306,439.11 1,232,900.91 112,179,273.092,765,932.22 123,998,836.37 4,834,475.20 123,819,871.68 52,561,120.00 -523,184.86 22,850.09 ------ 89,856,051.04 114,399,805.31 代垫工程款 113,009,224.26121,546,260.74 代垫工程款 85,454,791.56 代垫工程款 523,184.86 代垫工程款22,850.09 代垫工程款其他应收款 112,530,657.46 其他应收款 110,735,613.32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 17,561,120.00 29,217,779.456,916,533.00 --- 86,776,594.10 2,175,419.11 其他应收款 138,226,365.83 第 5 页共8页 157,022,407.28 6,496,510.73 144,154,249.65 157,591,034.19 代垫工程款资金占用方类别资金往来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期初往来资金报告期内往来报告期内往报告期内偿还期末往来资金占用形成原因算的会计科目余额 509,437.64 329,952.45 47,276,236.84 -5,940,611.99 67,812.76 17,470.00 30,079,123.70 74,208,474.37 1,032,313.00 22,437,272.93 40,608,160.82 32,686,277.11 2,595.30 16,126,853.12 47,801,470.48 22,303,537.94 29,660,264.57 41,420,033.09 ---246,980.00 28,666.87 573,090.13 2,634,545.15 -16,507.49 -79,037.08 累计发生金额来资金的利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60,780,119.36 27,897,675.71 16,893,114.14 29,874,150.50 82,479.42 2,450.00 116,709,406.65 81,685,733.6455,544,945.78 195,865,376.89 74,803,307.11 157,279,769.49 1,764,711.27193,984,547.29 157,716,043.39 192,283,729.31 199,011,184.31 162,807,266.5920,316.39 23,772,619.00 4,070,918.27 ---332,661,547.04 --5,794,405.21 息 --484,552.78 ---651,950.00 234,893.75 455,900.00 684,862.50 361,375.00 432,912.50 -525,100.00 402,820.00 363,410.50 570,378.89 713,416.67 --133,635.00 ------709,437.6410,329,952.45 278,798,093.41 -11,562,760.90 150,292.18 -93,180,858.91 92,891,507.81 18,004,500.00 217,801,262.71 83,282,344.94 170,285,294.93 1,767,306.57210,636,500.41 196,087,979.93 201,761,809.00 213,759,195.45 178,166,994.29 ---246,980.00 -59,200.00 311,010,578.65 --5,560,545.13 60,580,119.36 代垫工程款17,897,675.71 代垫工程款 17,893,668.68 代付材料等款 17,377,666.92 代付材料等款24,252,001.59 代付材料等款 -19,920.00 -代垫款项余额占用性质非经营性非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 -非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非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非经营性 --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 -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镇江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平邑北新建材有限公司阜新泰山石膏建材有限公司湖北泰山建材有限公司山东泰和光能有限公司泰安泰立珠宝有限公司泰安泰山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泰山(银川)石膏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包头)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广东)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河南)有限公司泰山石膏(衡水)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泰山石膏(江西)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南通)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平山)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铜陵)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潍坊)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湘潭)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四川)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北新房屋有限公司泰安市盛源工贸有限公司郯城新兴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泰安市金盾建材有限公司北新建塑有限公司苏州北新矿棉板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预付账款预付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应付账款247,848,725.25 1,566,800.00 54,259,621.44 代付材料等款 63,237,593.95 代付材料等款 39,028,658.78 代垫工程款 1,186,249.61 代付材料等款 32,490,497.99 代付材料等款 20,113,664.17 代垫工程款 ----- 9,832,353.94 代付材料等款 13,188,868.75 代付材料等款 15,482,632.32 代付材料等款 26,773,722.06 代付材料等款 20,316.39 代付材料等款 23,772,619.00 代付材料等款 4,204,553.27 代付材料等款 -28,666.87 513,890.13 24,285,513.54 -16,507.49 -312,897.16 -货款材料款货款材料款加工费第 6 页共8页资金占用方类别资金往来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期初往来资金报告期内往来报告期内往报告期内偿还期末往来资金占用形成原因算的会计科目余额 --330.00 -194,000.00 -1,802.27 -26,305.00 -3,358,940.90 -115,850.32 累计发生金额来资金的利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153,910,057.12 --860,694.86 ---35,300,000.00 -10,671,678.44 -8,225,415.05 --1,035,000.00 -209,863,097.63 -224,097,922.96 -278,790,805.18 --148,849,609.46 -504,365,359.64 -213,991,252.94 -13,232,693.43 -189,801.96 -156,551,054.43 -23,351,649.05 -21,403.90 息 -----------------------152,495,866.95 --1,054,694.86 -1,802.27 --41,400,000.00 -14,030,619.34 -8,341,265.37 -10,500,000.00 -1,414,190.17 -330.00 ---26,305.00 ---代收货款货款 --货款 ---代收货款代收货款代收货款 -往来款 -代收货款代收货款代收货款代收货款代收货款代收货款代垫款项余额占用性质经营性经营性 --经营性经营性 ---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 -非经营性 -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经营性非经营性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北新房屋有限公司苏州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烁光特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苏州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平邑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邳州)有限公司秦皇岛泰山建材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湖北泰山建材有限公司徐州法斯特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江阴)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重庆)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南通)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平山)有限公司泰山石膏(云南)有限公司贵州泰福石膏有限公司烁光特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收账款预收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北京北新晨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应付款 -10,500,000.00 -4,400,000.00 代购设备款其他应付款 -10,500,000.00 其他应付款 -20,268,534.47 其他应付款 -92,856,034.61 其他应付款 -37,489,633.92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 -31,119,166.75 -3,232,552.20 -3,908,795.38 泰安市泰山纸面石膏板有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917,505.55 -20,386,028.92 -192,460,546.27 -110,258,585.97 -236,626,835.48 -24,960,721.40 -309,909,971.93 --152,758,404.84 --3,232,552.20 -- 其他应付款 -122,079,097.54 其他应付款 -25,938,384.06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 ----1,097.74 -460,672,318.38 -165,772,138.80 -192,553,699.18 -47,375,937.82 -- -13,232,693.43 --14,199,008.75 -22,117.88 -189,801.96 -9,152,640.30 -383.76 -137,337,067.94 -55,433,330.69 其他应付款 -36,219,344.20 合计 -- -- 657,617,448.97 1,512,878,260.64 28,734,601.78 1,277,511,233.89 921,719,077.50 -- 第 7 页共8页资金占用方类别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资金往来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期初往来资金报告期内往来报告期内往报告期内偿还期末往来资金占用形成原因算的会计科目余额累计发生金额来资金的利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息余额占用性质合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计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总计 660,134,436.56 1,539,543,051.7428,734,601.78 1,296,599,715.40 931,812,374.68 注:北新国际木业(北京)有限公司原名为“北新建材商贸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中国中材国际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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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豁免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资产合并而持有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96,394,828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9.7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中国证监会
2017年12月13日
——结束——。
60097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材国际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之核查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3月2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国际”或“上市公司”)拟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国际工程”)、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研究总院”)、冯建华等49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凯盛”)100%股权、南京凯盛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凯盛”)98%股权以及中材矿山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矿山”)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中材国际最近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中材国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一)上市公司增资北新集团坦桑尼亚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5日,中材国际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新集团坦桑尼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中材国际对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所属北新集团坦桑尼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北新建材: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公告编号:2020-025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1.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管理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并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
具体发行方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混改案例
央企混改案例 (2)一、国药集团混改案例 (2)二、中国建材集团混改案例 (3)三、安泰科技混改案例 (4)四、四维图新混改案例 (4)五、联通混改 (5)六、中信股份923亿港元配售 (7)七、招商蛇口整体上市 (8)八、中石化混改及专业化分拆上市 (10)地方国企混改典型案例 (12)员工持股专项案例 (14)央企混改案例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地方国企具有示范意义,一下为央企混改典型案例一、国药集团混改案例混改方式:(一)引入战略投资者(二)股权激励(三)收购民营企业详细介绍:国药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措施主要是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股权激励、收购控股民营企业,从经营业绩和产业布局看,混合所有制贡献突出。
引入复星医药成立国药控股后,公司的医药商业在全国范围内突飞猛进,目前已成长为最大的国内医药企业。
通过收购盈天医药(现改名为“中国中药”)和同济堂,以及通过中国中药收购天江药业,在中药领域以及中药配方颗粒领域获得战略性布局。
2014年成为试点企业后,国药集团在国药控股的股权激励,以及国药股份、国药一致、现代制药、天坛生物的资产整合方面取得进展。
国药股份和国药一致是国药集团及国药控股内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首批试点单位,在资产整合完成后,两家企业进一步的混合所有制举措值得期待。
另外,天坛生物、现代制药、中国中药等子公司后续是否进入国药集团的混合所有制试点单位也值得关注。
二、中国建材集团混改案例混改方式:(一)新设合并民营资本参与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二)员工持股详细介绍:中国建材的混改既是压力所倒逼,也是企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逻辑的主动选择,处于充分竞争行业,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布局分散、恶性竞争情况较为突出。
中国建材集团的混改是在联合和收购民营企业一起做大做强建材主业和构建大产业平台的过程中实现的。
主要形式是大胆引入民营资本,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
在此过程中,通过系统的管理整合,将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种资源优化重组,提高了经济效益。
建材新材料合作协议书范本
合作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专业从事建材新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乙方为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科研机构,双方为了共同推进建材新材料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目标双方通过合作,共同研发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建材新材料技术,推动甲方产品的升级换代和市场竞争力提升,实现双方共同发展。
二、合作内容1. 甲方提供研究方向、技术要求和研发经费,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和研发力量,共同开展建材新材料的研发工作。
2. 乙方根据甲方的技术要求,开展相关研究,并按照约定时间提交研发成果。
3. 双方共同承担研发过程中的风险,共享研发成果。
三、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技术成果权益1. 研发成果属于双方共同所有,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独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2. 双方应共同申请专利或发表论文,所得收益按约定比例分配。
五、保密条款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六、违约责任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提前终止合作协议的,应支付对方违约金,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七、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1.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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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公告编号:2020-01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况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为提高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在遵循《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原则和条件下,办理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服务种类、确定实际存贷款金额等。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兵、陈学安、余明清、裴鸿雁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及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财务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具体情况如下:名称: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詹艳景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4H21100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642X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建材集团出资70,000万元,占比70%;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000万元,占比30%。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公司总资产798,169.99万元,负债725,613.45万元,净资产72,556.54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2,799.17万元,净利润10,025.81万元,2018年底吸纳存款717,275.84万元,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292,783.52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008,489.57万元,负债879,308.02万元,净资产129,181.55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2,805.67万元,净利润8,425.01万元,2019年底吸纳存款877,603.25万元,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296,091.00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
1.存款服务2020年,公司于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综合授信服务2020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结算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应不得低于:(1)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品种存款利率;(2)同期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支付予中国建材集团除公司之外的其他成员公司同类存款的利率;及(3)同期同等条件下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协议中中国一般商业银行主要指有关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其与公司均有合作)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协议中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特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与公司均有合作)就同类存款向公司提供的利率。
2.综合授信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应不得高于:(1)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品种贷款基准利率;(2)同期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就类似贷款向中国建材集团除公司之外其他成员公司收取的利率;且(3)同期同等条件下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就类似贷款向公司收取的利率,且财务公司不要求公司以公司的任何资产为贷款服务提供抵押。
3.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根据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前述结算服务。
4.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费用应不得高于:(1)同期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就同类金融服务向中国建材集团除公司之外其他成员公司收取的费用;且(2)同期同等条件下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
五、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本次关联交易事宜,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协议签署方甲方: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二)服务内容及交易限额详见“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三)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四)协议主要内容除上述内容外,协议其它要点如下:1.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乙方亦有权自主选择向除甲方以外的对象提供金融服务。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将于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协助甲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配合甲方实施就该等情形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1)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1条、第32 条、或第33 条规定的情形;(2)乙方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 条规定的要求;(3)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4)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5)乙方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50%或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6)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余额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30%;(7)乙方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8)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9)乙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10)乙方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11)乙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12)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本协议于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本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乙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在取得甲方股东大会批准、经乙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4.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5.因国家新法律或政策颁布或对原法律或国家政策的修改等导致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争议解决1.凡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
2.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北京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将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情况截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零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一)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本次关联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情况的介绍,我们认为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真实客观、风险处置预案能够维护资金安全,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以上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对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充分、客观评估,我们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2.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平等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制定的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风险,有效保障资金安全性。
4.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