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激励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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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在职再教育,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激励员工提高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促进公司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办公室及人力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奖励资格的审核、上报及备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在职再教育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再教育是指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本科、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下同)学历、学位教育和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学习方式应以自学、业余、函授等为主,原则上不同意参加全日制(脱产)形式的学习。参加同一层次的学历教育,只奖励一次。
第五条在职再教育应当坚持学以致用、服务工作的原则,并与本工作岗位的专业特征和职责要求相适应。
第六条员工参加专科、本科学历(学位)教育所需的学费、教材费等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学业结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公司人力管理部门审核后,取得专科学历证书的,由所在单位(部门)一次性发放奖学金1500元;取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由所在单位(部门)一次性发放奖学金2000元。
第七条在职硕士生参加学习所需学费,由员工本人、公司(所在单位)按40%、60%的比例负担,教材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由本人负担。学业结
束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由公司人力管理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比例报销。在职博士生参加学习所需的学费,由员工本人、公司按20%、80%的比例负担,教材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由本人负担。
第八条取得岗位所必须职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的,报销考试报名费用,根据不同等级奖励现金1000——5000元,基础工资上调100—300元;取得全国执业资格证书的,报销考试报名费用,奖励现金5000元,基础工资上调300元;取得国家职业培训证书的,奖励现金1500元。
取得非本岗位但公司所需岗位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的,报销考试报名费用,根据不同等级给予1000—5000元现金奖励,并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调岗或聘用。
取得公司需要的项目管理资格证书的,根据不同的等级给予2000—5000元现金奖励,基础工资上调200—300元。
第三章优秀评选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部门),可参评年度“优秀部门奖”,奖励标准为奖金5000元。
(一)部门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违纪现象;
(二)部门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完成或超过本年度工作目标。积极反映发现的问题,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部门员工队伍稳定、互帮互助、凝聚力强。
符合参评条件的部门填写申报材料,经公司人力管理部门会同财务审计部进行审核,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可参评年度“优秀员工奖”,奖励标准为奖
金1000元。
(一)工作态度积极,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二)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四)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公司同事的认可。
(五)工作满一年(含)以上。
连续三年被评选为“优秀员工”的,再此项基础上再奖励现金1000元。
符合参评条件的,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公司人力管理部门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参评“特别贡献奖”,奖励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贡献程度确定,标准为500—10000元。
(一)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二)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三)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经营效益的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等方面做出贡献;
(四)对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五)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单位(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公司人力管理部门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第十二条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的员工,可
申领“特别荣誉奖”,奖励标准为:
(一)在国际性比赛(评选)中荣获一等奖,奖金20000元;荣获二等奖,奖金15000元;荣获三等奖,奖金10000元;入围(选)奖金5000元;
在国际性刊物发表文章,奖金5000元。
(二)在国家级比赛(评选)中荣获一等奖,奖金15000元;荣获二等奖,奖金10000元;荣获三等奖,奖金5000元;入围(选)奖金1000元;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奖金3000元。
(三)在自治区级比赛(评选)中荣获一等奖,奖金10000元;荣获二等奖,奖金8000元,荣获三等奖,奖金3000元;入围(选)奖金1000元;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奖金1000元。
(四)在市级比赛(评选)中荣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荣获二等奖,奖金3000元;荣获三等奖,奖金1000元;入围(选)奖金500元;
在市级刊物发表文章奖金500元。
员工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应附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确认,公司人力管理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申领“好人好事”奖,奖励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标准为200-20000元。
(一)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二)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三)拾金不昧。
员工个人或者单位(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公司人力管理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