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和
电子病历系统方案
电子病历系统方案简介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电子设备,建立和管理患者的电子病历信息的系统。
它取代了传统的纸质病历记录方式,大大提高了医疗信息的存储和共享效率,为医生和患者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医疗服务。
本文将介绍电子病历系统的设计方案,包括系统的架构、功能模块和数据管理等内容。
架构设计电子病历系统的架构可以分为三层:前端展示层、业务逻辑层和数据存储层。
1.前端展示层:负责与用户交互,提供用户界面。
用户可以通过前端界面查看个人病历、预约挂号、在线咨询等功能。
前端展示层可以使用Web技术开发,如HTML、CSS和JavaScript。
2.业务逻辑层:负责处理用户请求和业务逻辑。
它与前端展示层进行交互,并根据用户的操作进行相应的处理。
业务逻辑层可以使用服务器端技术开发,如Java、Python或.NET等。
3.数据存储层:负责存储患者的电子病历信息。
可以使用关系数据库或NoSQL数据库进行数据存储。
数据库设计需要符合医疗行业的数据隐私和安全要求。
功能模块电子病历系统包括以下功能模块:1.患者管理:患者可以通过系统进行注册和登录,并管理个人信息。
系统可以提供个人病历、治疗方案等信息查询功能。
2.预约挂号:患者可以通过系统预约挂号,选择医生和就诊时间。
系统需要支持医生排班管理和预约时间的冲突检测。
3.科室管理:医院可以通过系统管理各个科室的信息,包括科室名称、科室主任、科室介绍等。
4.医生管理:系统可以支持医生信息的管理,包括医生个人信息、专业特长、出诊时间等。
5.病历管理:系统可以存储和管理患者的电子病历信息。
医生可以通过系统查看患者的病历、诊断结果和下一步治疗方案。
6.在线咨询:患者可以通过系统向医生咨询病情,并获取医生的回复。
系统需要支持实时通信功能,以确保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及时沟通。
数据管理电子病历系统需要管理大量的医疗数据,包括患者信息、医生信息、病历信息等。
为了保证数据的安全和私密性,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数据管理措施。
最新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最新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目录一、前言 (2)二、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 (3)(一)基本概念 (3)(二)系统架构 (4)三、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4)(一)基本内容 (4)1、病历概要 (5)2、门(急)诊诊疗记录 (5)3、住院诊疗记录 (6)4、健康体检记录 (7)5、转诊(院)记录 (7)6、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7)7、医疗机构信息 (8)(二)信息来源 (8)四、电子病历数据标准 (10)(一)标准化原则 (10)(二)数据标准 (11)1、电子病历数据结构 (11)2、电子病历临床文档信息模型 (13)3、电子病历临床文档数据组与数据元标准 (14)4、电子病历临床文档基础模板与数据集标准 (16)一、前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在加强我国卫生信息资源规划和信息标准化基础上,重点推动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
在医疗服务领域,着力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促进解决社会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电子病历是现代医疗机构开展高效、优质的临床诊疗、科研以及医疗管理工作所必需的重要临床信息资源,也是居民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
标准化电子病历及以其为核心的新一代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实现区域范围以居民个人为主线的临床信息共享和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前提基础,不仅能保证居民健康档案“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还能有助于落实、规范临床路径,实现医疗过程监管,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与应急指挥能力。
按照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为加强我国电子病历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自2008年起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卫生部有关业务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医科院校、试点医疗机构和大批专家,开展了国家电子病历信息标准基础与应用研究,以及数字化医院试点示范建设,取得了包括《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在内的多项重要成果。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目录一、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基本概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系统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基本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病历概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门(急)诊诊疗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3、住院诊疗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健康体检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5、转诊(院)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7、医疗机构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信息来源....................................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电子病历数据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标准化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电子病历基本内容【精选文档】
电子病历基本内容1、根据患者就诊流程及临床诊疗工作特点,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记录。
2、门(急)诊电子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首页、门(急)诊病历记录、门诊健康体检记录、医学检验资料、医学影像检查资料、门诊电子处方、知情同意书、诊断证明书等。
3、住院电子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检查资料、医学检验资料、体温单、医嘱单、各类知情同意书、护理记录、住院健康体检记录、各类医学证明书等。
第一章门(急)电子病历要求1、门(急)诊电子病历首页可由患者个人信息数据库自动生成。
包括患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在患者再次门诊就诊时,能够更新患者信息(如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等)并留有历史记录。
门诊病历记录页面楣栏处应注明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姓名和病案号.2、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医疗机构名称、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等。
复诊病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医疗机构名称、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
3、门诊健康体检记录应当包括医疗机构名称,体检时间,简要病史,内科、外科、五官等系统体格检查情况,化验及辅助检查结果,体检结论及健康建议,相关医务人员数字认证签名等。
4、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录入抢救记录。
5、急诊留观记录是指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
应当重点记录患者观察期间病情变化、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并注明患者去向。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二○○九年七月目录一、前言 (4)二、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体系架构 (5)(一)基本概念 (5)(二)体系架构 (6)三、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7)(一)基本内容 (7)1、病历概要 (7)2、病历记录 (8)3、转诊记录 (10)4、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10)5、医疗机构信息 (10)(二)信息来源 (10)四、电子病历数据标准 (13)(一)标准化原则 (13)(二)数据标准 (14)1、电子病历信息模型 (14)2、电子病历数据组与数据元标准 (17)3、电子病历基础模板与数据集标准 (20)一、前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将“打好三个基础、建好三级平台、提升业务应用系统”作为当前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其中“打好三个基础”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化的居民健康档案;二是建立国家电子病历的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三是建立国家卫生信息数据字典。
在加强我国卫生信息标准化建设基础上,重点推动以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并提升业务应用系统,构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服务机制,实现区域卫生协同,惠及居民。
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近年来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等部门组织有关业务单位、院校和大批专家开展了一系列国家卫生信息标准基础与应用研究,目前已取得多项重要成果。
其中,《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已于2009年5月由卫生部正式印发试用。
从国家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战略高度,指导各地居民健康档案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各类卫生业务应用系统奠定基础。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试行)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目录一、前言 (3)二、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 (4)(一)基本概念 (4)(二)系统架构 (4)三、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5)(一)基本内容 (5)1、病历概要 (6)2、门(急)诊诊疗记录 (6)3、住院诊疗记录 (7)4、健康体检记录 (8)5、转诊(院)记录 (9)6、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9)7、医疗机构信息 (9)(二)信息来源 (9)四、电子病历数据标准 (12)(一)标准化原则 (12)(二)数据标准 (13)1、电子病历数据结构 (13)2、电子病历临床文档信息模型 (15)3、电子病历临床文档数据组与数据元标准 (16)4、电子病历临床文档基础模板与数据集标准 (18)一、前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在加强我国卫生信息资源规划和信息标准化基础上,重点推动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
在医疗服务领域,着力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促进解决社会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电子病历是现代医疗机构开展高效、优质的临床诊疗、科研以及医疗管理工作所必需的重要临床信息资源,也是居民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
标准化电子病历及以其为核心的新一代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实现区域范围以居民个人为主线的临床信息共享和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前提基础,不仅能保证居民健康档案“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还能有助于落实、规范临床路径,实现医疗过程监管,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与应急指挥能力。
按照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为加强我国电子病历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自2008年起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卫生部有关业务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医科院校、试点医疗机构和大批专家,开展了国家电子病历信息标准基础与应用研究,以及数字化医院试点示范建设,取得了包括《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在内的多项重要成果。
电子病历
转诊(院) 记录
法定医学证 明及报告
病历概要
电子病 历
医疗机构信 息
1.病历概要
患者基本信 息 基本健康信 息 卫生事件摘 要 医疗费用记 录
• 包括人口学信息、社会经济学信息、亲属(联 系人)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和个体生物学标识 等。
• 包括现病史、既往病史(如疾病史、手术史、 输血史、用药史)、免疫史、过敏史、月经史、 生育史、家族史、职业病史、残疾情况等。
住院病案首页 住院志 住院病程记录 住院医嘱 住院治疗处置记录 住院护理记录 出院记录 检查检验记录
• 分为住院病案首页和中医住院病案首页。 • 包括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等。
• 包括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上级查房记录、疑难病例讨论、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 抢救记录、会诊记录、术前小结、术前讨论、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出院小结、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 录等。
电子病历
报告人:张嵩
基本概念 系统架构 基本内容
数据结构
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
电子病历是由医疗机构以电子化方式创建、保存 和使用的,重点针对门诊、住院患者(或保健对 象)临床诊疗和指导干预信息的数据集成系统。 是居民个人在医疗机构历次就诊过程中产生和被 记录的完整、详细的临床信息资源。
电子病历的系统架构
就诊时间
疾病或健康问题 医疗服务活动
理论上一份完整的电子病历是 由人的整个生命过程中,在医 疗机构历次就诊所产生和被记 录的所有临床信息数据集构成 居民个人在特定 的就诊时间,因 某种疾病或健康 问题而接受相应 的医疗服务所记 录的临床信息数 据集
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
健康体检记 录
住院诊疗记 录 门(急)诊 诊疗记录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试行)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目录一、前言 (4)二、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 (5)(一)基本概念 (5)(二)系统架构 (6)三、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7)(一)基本内容 (7)1、病历概要 (7)2、门(急)诊诊疗记录 (8)3、住院诊疗记录 (9)4、健康体检记录 (10)5、转诊(院)记录 (10)6、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10)7、医疗机构信息 (10)(二)信息来源 (10)四、电子病历数据标准 (13)(一)标准化原则 (13)(二)数据标准 (14)1、电子病历数据结构 (14)2、电子病历临床文档信息模型 (16)3、电子病历临床文档数据组与数据元标准 (18)4、电子病历临床文档基础模板与数据集标准 (20)一、前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在加强我国卫生信息资源规划和信息标准化基础上,重点推动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
在医疗服务领域,着力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促进解决社会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电子病历是现代医疗机构开展高效、优质的临床诊疗、科研以及医疗管理工作所必需的重要临床信息资源,也是居民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
标准化电子病历及以其为核心的新一代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实现区域范围以居民个人为主线的临床信息共享和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前提基础,不仅能保证居民健康档案“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还能有助于落实、规范临床路径,实现医疗过程监管,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与应急指挥能力。
按照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为加强我国电子病历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自2008年起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卫生部有关业务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医科院校、试点医疗机构和大批专家,开展了国家电子病历信息标准基础与应用研究,以及数字化医院试点示范建设,取得了包括《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在内的多项重要成果。
门诊电子病历书写
门诊电子病历书写
门诊电子并书写简单版,在门诊量大时书写的必要内容
门诊电子病历书写要求
1、首诊病历:内容主要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基本生命
体征(T、P、R、Bp)、阳性体征、与本病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
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
主诉:主要症状或体
征+时间,不超过20字,能产生第一诊断。
现病史: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伴发症状、诊治过程和疗效。
既往史:特殊病史、与本
次病变有关的病史。
所有记录要简明扼要。
2、复诊病历:内容主要包括病史、基本生命体征(T、P、R、Bp)、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诊断、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
重点记录:上次检查后送回的报告单结果,用药效果、病情变化等,特别注意新出现的症状及其可能原因,避免用“病情同前”字样。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是我国卫生领域制定、发布的首部国家级具有中西医结合特点的电子病历业务架构基本规范和数据标准。
由卫生部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9年12月正式发布。
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电子病历基本架构”,包括(1)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2)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第二部分是“电子病历数据标准”,包括(3)电子病历数据结构,(4)电子病历临床文档信息模型,(5)电子病历临床文档数据组与数据元标准,(6)电子病历临床文档基础模板与数据集标准。
附件:《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电子病历-门诊医生工作站
电子病历-门诊医生工作站第一篇:电子病历-门诊医生工作站电子病历-门诊医生工作站1.概述易迅电子病历门诊医生工作站主要功能就是帮助门诊医生规范、高效的完成日常处方、病历的书写和维护。
查阅医院药品信息。
完善个人、医院、科室的病历、处方、申请单、诊断模板,操作快捷、方便。
2.功能模块一览表功能模块门诊病历书写模块门诊检查、检验申请单模块门诊电子处方模块检查检验报告单浏览模块门诊转诊模块历史病历、处方、申请单查询模块统计报表模块病历、处方、申请单模板维护模块门诊挂号、门诊收费、检查检验接口模块3.分诊叫号分诊叫号系统是为改善医院传统管理所存在的一些混乱、无序等弊端而开发的。
该系统能很好地解决病人在看病中所遇到的排队、等候、拥挤和混乱等现象,保护了病人的隐私权,同时,也给医生专心治病带来了良好的环境。
工作流程:用户持指引单到分诊台,分诊护士扫描指引单条码登记检查信息。
分诊台根据排队情况打出相应的排队号,病人持排队号在候检区等候。
医生按“下一位”操作,系统会自动呼叫或电子屏字幕通知候检区轮到的候检者前往某号房间、某台设备进行检查。
功能特色:系统能够和其他临床系统进行无缝连接,例如HIS系统支持多种显示设备,如LED,大屏幕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
可多行显示,支持显示广告信息,排队叫号时,显示就诊者号码(或姓名)、诊室等。
显示内容可自由排版。
支持自动排队:根据先后顺序自动排队叫号,可急诊优先和人工干预。
可以为诊室的不同状态设置不同的颜色,让护士一目了然,如空闲、忙碌等状态。
对于已经叫号的受检人员,在暂时不符合检查要求时可退回分诊台。
可以方便的修改病人状态。
可以设定语音叫号重复次数。
诊室可以查看叫号列表、选叫受检人员,并可以将叫号受检人员自动设置为当前受检人员,可以通过设置不使用此功能。
候诊病人分诊界面诊室候诊队列界面4.门诊病历编辑该功能主要帮助医生实现病历的书写,全仿真式的书写界面,全WORD式的编辑风格,可以调出以前保存的模板样式,也可以将病历保存为模板供以后用。
《门诊电子病历》课件
本课件介绍了门诊电子病历的优势和应用案例,讨论了系统的架构、功能以 及如何使用。还展望了电子病历的未来发展前景。
门诊电子病历的介绍
1 提高效率
通过数字化和自动化处理 病历信息,加快了临床流 程,减少了文件管理的复 杂性。
2 准确性和一致性
消除了手写病历的不清晰 和错误,确保信息的准确 性和一致性。
2 云端存储
3 个人化医疗服务
电子病历系统将更多地采 用云端存储,便于医疗机 构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协作。
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医疗 机构可以提供更加个性化 的医疗服务,改善患者的 治疗效果。
医院可以通过电子病历系统 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改善患者体验。
诊所
诊所可以利用电子病历系统 提供更便捷的医疗服务,减 少纸张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病患
病患可以通过系统随时查看 和管理自己的病历信息,更 方便地和医疗团队沟通。
电子病历的未来发展前景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 人工智能应用
人工智能技术将逐渐应用 到电子病历系统中,帮助 快速诊断和治疗决策。
3 便捷访问
医生和护士可以随时查看 和更新病历信息,提高了 协同工作和决策的效率。
电子病历的优势
节约空间和纸张
电子病历的存储只需要服务器 和数据库,减少了对大量纸张 和文件柜的需求。
减少错误和丢失
电子病历可以通过数据备份和 恢复功能来保护病历信息,减 少了错误和丢失的风险。
方便的数据分析
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医疗机构 可以获得更多数据来进行研究 和分析,改进医疗服务。
门诊电子病历系统的架构
门诊电子病历系统通常由前端界面、后端服务器和数据库组成。前端提供用户界面用于查看和编辑病历,后端 处理数据存储和处理,数据库存储病历信息。
电子病历方案
-操作审计:记录所有用户操作,实现操作的审计和追溯。
5.患者隐私保护
-数据加密: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
-隐私意识培训: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隐私保护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最小化原则:在处理患者信息时,遵循最小化原则,仅公开必要信息。
2.提高医护人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负担。
3.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保障患者隐私。
4.促进医疗资源整合,实现跨区域、跨级别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
三、方案内容
1.电子病历系统架构
(1)采用分层架构,分为数据层、服务层、应用层和展示层。
(2)数据层负责存储和管理医疗数据,采用分布式数据库技术,确保数据安全、高效。
(3)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处理,确保数据安全。
3.电子病历功能模块
(1)患者信息管理:包括基本信息、就诊记录、检查检验结果等。
(2)就诊记录管理:实现就诊记录的创建、修改、查询、删除等功能。
(3)医嘱管理:包括医嘱下达、执行、查询、撤销等操作。
(4)电子病历质控:对电子病历进行审核、审批、归档等管理。
3.提高患者信息安全性,保护患者隐私。
4.推动医疗资源整合,促进医疗服架构设计
-数据层:构建集中式数据库,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安全性。采用高可用性存储技术,保障数据的长期保存和快速访问。
-服务层:实现电子病历业务逻辑处理,包括数据存取、加密解密、权限控制等。
-应用层:开发针对不同用户角色的应用模块,如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病历管理、患者服务等。
(2)对医护人员进行隐私保护培训,提高隐私保护意识。
(3)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严格控制患者信息的查询和共享。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和数据标准( 试行)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目录一、前言 (4)二、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 (5)(一)基本概念 (5)(二)系统架构 (6)三、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7)(一)基本内容 (7)1、病历概要 (7)2、门(急)诊诊疗记录 (8)3、住院诊疗记录 (9)4、健康体检记录 (10)5、转诊(院)记录 (10)6、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10)7、医疗机构信息 (10)(二)信息来源 (10)四、电子病历数据标准 (13)(一)标准化原则 (13)(二)数据标准 (14)1、电子病历数据结构 (14)2、电子病历临床文档信息模型 (16)3、电子病历临床文档数据组与数据元标准 (18)4、电子病历临床文档基础模板与数据集标准 (20)一、前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在加强我国卫生信息资源规划和信息标准化基础上,重点推动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
在医疗服务领域,着力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促进解决社会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电子病历是现代医疗机构开展高效、优质的临床诊疗、科研以及医疗管理工作所必需的重要临床信息资源,也是居民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
标准化电子病历及以其为核心的新一代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实现区域范围以居民个人为主线的临床信息共享和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前提基础,不仅能保证居民健康档案“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还能有助于落实、规范临床路径,实现医疗过程监管,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与应急指挥能力。
按照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为加强我国电子病历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自2008年起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卫生部有关业务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医科院校、试点医疗机构和大批专家,开展了国家电子病历信息标准基础与应用研究,以及数字化医院试点示范建设,取得了包括《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在内的多项重要成果。
门诊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和模板
一、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一)基本内容根据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结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相关要求,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由:病历概要、门(急)诊诊疗记录、住院诊疗记录、健康体检记录、转诊(院)记录、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医疗机构信息等七个业务域的临床信息记录构成。
分别为:1、病历概要病历概要的主要记录内容包括:(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人口学信息、社会经济学信息、亲属(联系人)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和个体生物学标识等。
(2)基本健康信息包括现病史、既往病史(如疾病史、手术史、输血史、用药史)、免疫史、过敏史、月经史、生育史、家族史、职业病史、残疾情况等。
(3)卫生事件摘要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历次就诊所发生的医疗服务活动(卫生事件)摘要信息,包括卫生事件名称、类别、时间、地点、结局等信息。
(4)医疗费用记录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历次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摘要信息。
2、门(急)诊诊疗记录主要包括门(急)诊病历、门(急)诊处方、门(急)诊治疗处置记录、门(急)诊护理记录、检查检验记录、知情告知信息等六项基本内容。
其中包括的子记录分别为:(1)门(急)诊病历:分为门(急)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
(2)门(急)诊处方:分为西医处方和中医处方。
(3)门(急)诊治疗处置记录:指一般治疗处置记录,包括治疗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输血记录等。
(4)门(急)诊护理记录:指护理操作记录,包括一般护理记录、特殊护理记录、手术护理记录、生命体征测量记录、注射输液巡视记录等。
(5)检查检验记录:分为检查记录和检验记录。
检查记录包括超声、放射、核医学、内窥镜、病理、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胃肠动力、肺功能、睡眠呼吸监测等各类医学检查记录;检验记录包括临床血液、体液、生化、免疫、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等各类医学检验记录。
(6)知情告知信息:指医疗机构需主动告知患者和/或其亲属,或需要患者(或患者亲属)签署的各种知情同意书,包括手术同意书、特殊检查及治疗同意书、特殊药品及材料使用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病重(危)通知书、麻醉同意书等。
电子病历的基本架构及数据标准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附录一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图征求意见稿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二○○九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 (3)第一节图例 (3)第二节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总图 (4)第三节病历概要 (5)第四节门(急)诊治疗处置记录 (5)第五节门(急)诊护理记录 (6)第六节检查检验记录 (7)第七节知情告知信息 (8)第八节住院志 (8)第九节住院病程记录 (9)第十节住院治疗处置记录 (10)第十一节住院护理记录 (10)第十二节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11)第二章电子病历基础模板 (12)第十三节病历概要基础模版 (12)第十四节门(急)诊病历基础模版 (12)第十五节门(急)诊处方基础模版 (13)第十六节护理—护理操作记录基础模版 (14)第十七节护理—护理评估与计划基础模版 (15)第十八节治疗处置—一般治疗处置记录基础模版 (16)第十九节治疗处置—助产记录基础模版 (17)第二十节检查检验记录基础模版 (18)第二十一节知情告知信息基础模版 (19)第二十二节住院病案首页基础模版 (20)第二十三节住院志基础模版 (21)第二十四节住院病程记录基础模版 (22)第二十五节住院医嘱基础模版 (23)第二十六节出院记录基础模版 (23)第二十七节转院记录基础模版 (24)第二十八节转诊记录基础模版 (24)附件1:电子病历相关业务活动记录分类表 (25)附件2:电子病历基础模板、数据组、业务活动记录对照表 (28)第一章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第一节图例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图采用统一建模语言(Unified Modeling Language, UML)构建。
图例内容说明如下:1. 类类是具有相同属性、操作、关系的对象集合的总称。
通常在UML中类被画成矩形,。
本图中为了表达简洁,隐藏了类的属性与操作。
2.关联关联(Association)是一种结构化的关系,指一种对象和另一种对象有联系。
门诊病历书写格式及内容要求
门诊病历书写格式及内容要求门诊电子病历开发需求与分析一、门诊电子病历格式及内容要求1、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木格式和项目(1)、就诊日期、科室。
(2)、主诉:(3)、现病史;(4)、婚育史;(5)、既往史;(6)、体格检查:(7)、初步诊断或印象诊断。
(与处方诊断一至)(8)、处理意见;(9)、辅助检查结果:(10)、医师签名。
2、初诊病历记录要求(1)、一般项目:要求有就诊日期年、月、同(根据病情记录具体时间)、科别、患者性别、年龄。
(2)、主诉: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及持续时间。
要求精练。
(3)、现病史:全面记录病人此次就诊的主要病史。
内容应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体征的特点及演变情况,伴随症状,发病以来在外院的诊治情况及结果。
因何来门诊就诊。
要求突出重点和特点。
(4)、既往史:记录与本病有关的各系统的疾患。
(5)、体格检查:一般情况,血压,体重,浅表淋巴结,心肺、肝、脾情况。
与主诉有关的常规查体不能漏项。
(6)、诊断:a、临床诊断的书写,对已明确诊断的要写出中文诊断全称,己明确临床病理分型也要写出具体内容。
b、不能明确诊断的应在写出症状诊断,在待查下面写出临床上首先考虑的可能性诊断。
如:诊断难定时可在病名后因“?”号,如“慢性胃炎?”(7)、处理意见:a、处方应有药物名称、总剂量及用法;b、出具诊断证明书等其它医疗证明书时,要将其内容复写记录在病历里;c、记录向患者交待的重要注意事项。
d、如病情需要请求及时会诊时,会诊的科室医师要将会诊后的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写在病历上立即转回。
(8)、辅助检查:a、记录所开各种化验及影像学检查项目;b、记录所采取的各种治疗措施;(9)、医师签名:要求医师签出能辨认的全名。
3、复诊病程记录要求一般项目:就诊同期、科别。
主诉:简要的主诉。
对本专业组、诊断明确且此次就诊为复诊的病历,可在主诉的位置写;“病史同前”。
现病史:重点记录经过治疗后的效果及病情变化性况。
体格检查:根据病情变化记录必要的体格检查。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试行)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目录一、前言 (3)二、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 (4)(一)基本概念 (4)(二)系统架构 (4)三、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5)(一)基本内容 (5)1、病历概要 (6)2、门(急)诊诊疗记录 (6)3、住院诊疗记录 (7)4、健康体检记录 (8)5、转诊(院)记录 (9)6、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 (9)7、医疗机构信息 (9)(二)信息来源 (9)四、电子病历数据标准 (12)(一)标准化原则 (12)(二)数据标准 (13)1、电子病历数据结构 (13)2、电子病历临床文档信息模型 (15)3、电子病历临床文档数据组与数据元标准 (16)4、电子病历临床文档基础模板与数据集标准 (18)一、前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在加强我国卫生信息资源规划和信息标准化基础上,重点推动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
在医疗服务领域,着力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促进解决社会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电子病历是现代医疗机构开展高效、优质的临床诊疗、科研以及医疗管理工作所必需的重要临床信息资源,也是居民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
标准化电子病历及以其为核心的新一代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实现区域范围以居民个人为主线的临床信息共享和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前提基础,不仅能保证居民健康档案“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还能有助于落实、规范临床路径,实现医疗过程监管,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与应急指挥能力。
按照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为加强我国电子病历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自2008年起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卫生部有关业务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医科院校、试点医疗机构和大批专家,开展了国家电子病历信息标准基础与应用研究,以及数字化医院试点示范建设,取得了包括《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在内的多项重要成果。
门诊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和模板
一、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一)基本内容根据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结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相关要求,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由:病历概要、门(急)诊诊疗记录、住院诊疗记录、健康体检记录、转诊(院)记录、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医疗机构信息等七个业务域的临床信息记录构成。
分别为:1、病历概要病历概要的主要记录内容包括:(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人口学信息、社会经济学信息、亲属(联系人)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和个体生物学标识等。
(2)基本健康信息包括现病史、既往病史(如疾病史、手术史、输血史、用药史)、免疫史、过敏史、月经史、生育史、家族史、职业病史、残疾情况等。
(3)卫生事件摘要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历次就诊所发生的医疗服务活动(卫生事件)摘要信息,包括卫生事件名称、类别、时间、地点、结局等信息。
(4)医疗费用记录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历次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摘要信息。
2、门(急)诊诊疗记录主要包括门(急)诊病历、门(急)诊处方、门(急)诊治疗处置记录、门(急)诊护理记录、检查检验记录、知情告知信息等六项基本内容。
其中包括的子记录分别为:(1)门(急)诊病历:分为门(急)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
(2)门(急)诊处方:分为西医处方和中医处方。
(3)门(急)诊治疗处置记录:指一般治疗处置记录,包括治疗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输血记录等。
(4)门(急)诊护理记录:指护理操作记录,包括一般护理记录、特殊护理记录、手术护理记录、生命体征测量记录、注射输液巡视记录等。
(5)检查检验记录:分为检查记录和检验记录。
检查记录包括超声、放射、核医学、内窥镜、病理、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胃肠动力、肺功能、睡眠呼吸监测等各类医学检查记录;检验记录包括临床血液、体液、生化、免疫、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等各类医学检验记录。
(6)知情告知信息:指医疗机构需主动告知患者和/或其亲属,或需要患者(或患者亲属)签署的各种知情同意书,包括手术同意书、特殊检查及治疗同意书、特殊药品及材料使用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病重(危)通知书、麻醉同意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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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一)基本内容
根据电子病历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结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相关要求,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由:病历概要、门(急)诊诊疗记录、住院诊疗记录、健康体检记录、转诊(院)记录、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医疗机构信息等七个业务域的临床信息记录构成。
分别为:
1、病历概要
病历概要的主要记录内容包括:
(1)患者基本信息
包括人口学信息、社会经济学信息、亲属(联系人)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和个体生物学标识等。
(2)基本健康信息
包括现病史、既往病史(如疾病史、手术史、输血史、用药史)、免疫史、过敏史、月经史、生育史、家族史、职业病史、残疾情况等。
(3)卫生事件摘要
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历次就诊所发生的医疗服务活动(卫生事件)摘要信息,包括卫生事件名称、类别、时间、地点、结局等信息。
(4)医疗费用记录
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历次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摘要信息。
2、门(急)诊诊疗记录
主要包括门(急)诊病历、门(急)诊处方、门(急)诊治疗处置记录、门(急)诊护理记录、检查检验记录、知情告知信息等六项基本内容。
其中包括的子记录分别为:(1)门(急)诊病历:分为门(急)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
(2)门(急)诊处方:分为西医处方和中医处方。
(3)门(急)诊治疗处置记录:指一般治疗处置记录,包括治疗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输血记录等。
(4)门(急)诊护理记录:指护理操作记录,包括一般护理记录、特殊护理记录、手术护理记录、生命体征测量记录、注射输液巡视记录等。
(5)检查检验记录:分为检查记录和检验记录。
检查记录包括超声、放射、核医学、内窥镜、病理、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胃肠动力、肺功能、睡眠呼吸监测等各类医学检查记录;检验记录包括临床血液、体液、生化、免疫、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等各类医学检验记录。
(6)知情告知信息:指医疗机构需主动告知患者和/或其亲属,或需要患者(或患者亲属)签署的各种知情同意书,包括手术同意书、特殊检查及治疗同意书、特殊药品及材料使用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病重(危)通知书、麻醉同意书等。
二、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
1.门(急)诊治疗处置记录
2.门(急)诊护理记录
3.检查检验记录
4.知情告知信息
三、电子病历基础模板
1.门(急)诊病历基础模版
2.门(急)诊处方基础模版
3.护理—护理操作记录基础模版
4.护理—护理评估与计划基础模版
5.治疗处置—一般治疗处置记录基础模版
6.治疗处置—助产记录基础模版
7.检查检验记录基础模版
8.知情告知信息基础模版
注: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和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电子病历基本内容架构图(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