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申请表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申请表
学生课外学分认定与奖励办法(20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的实践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2008级本科生开始,学生在学院学习期间,除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实践环节学分外,还必须获得至少10学分的课外学分,方准予毕业。
第三条课外学分的加分包括一般加分与奖励加分。
第四条学生课外学分每学年统计一次,统一安排在下一学年第一学期初完成,毕业班最后一学年的课外学分统计在毕业前进行。
第五条学生课外学分由学生本人向班主任申报,经班主任初审后报系团总支认定,经系团总支认定后报学院团委审批。班主任应当及时向本班学生反馈学生所获课外学分情况。
第二章课外学分的一般加分
第六条课外学分的一般加分包括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学生早操出勤加分等。
第七条课外学分的一般加分的具体范围与标准如下: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合格的,每次加1学分(每学年1次,共4次);
(二)学生早操出勤合格的,每次加0.5学分(每学期1次,共6次);
(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向学院提交较高水平的调研报告的,每次加1学分(每学年1次,共3次)。
第三章课外学分的奖励加分
第八条课外学分的奖励加分主要包括学术活动奖励加分,社会实践奖励加分,文体活动奖励加分等。
第九条课外学分的奖励加分的具体范围与标准如下:
组确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