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美国反垄断立法的历史演变
解读美国反垄断法起源目标与实践
解读美国反垄断法起源目标与实践美国反垄断法起源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这个时期美国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以期待能够减少垄断和促进竞争。
本文将深入解读美国反垄断法的起源目标与实践,并探讨其对经济和消费者的影响。
一、反垄断法的起源目标美国反垄断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890年通过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Sherman Antitrust Act)。
该法案的主要目标是打破垄断和促进自由竞争,以确保公平经济竞争环境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这一法案标志着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采取反垄断行动的国家。
一方面,起源目标中的“打破垄断”意味着制约大公司的权力,并防止它们通过垄断市场来操控价格、减少竞争,从而达到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护市场公平的目的。
另一方面,“促进自由竞争”意味着鼓励创新和进步,激励不同企业之间的竞争,以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价格,从而使消费者能够获得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产品、服务。
二、反垄断法的实践历程自1890年通过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开始,美国政府对垄断行为的打击逐渐加强。
下面将从历史角度解析美国反垄断法的实践历程。
1. 科普法:20世纪初的“大事务维权”面临着钢铁和石油等领域的垄断行为,美国政府开始实施反垄断法。
此时期,最具代表性的事件是对美国钢铁大亨安德鲁·卡内基的反垄断诉讼。
美国的诉讼人员坚持认为,卡内基的垄断行为损害了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2. 约翰逊法:为反垄断法作出修改1936年通过的《克利夫兰约翰逊法》(Robinson–Patman Act)为反垄断法带来了一些修改。
该法案主要针对价格歧视问题,禁止制造商以不合理的低价格向大型零售商出售产品,从而排挤小型竞争对手。
3. 科普兰报告:对电信行业的独占地位进行反垄断调查20世纪8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对美国电信行业进行了一系列反垄断调查。
此时期最著名的是科普兰报告(Koplon Report),该报告揭示了美国电信市场的独占地位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
美国反垄断的制度演进及实际效果
美国反垄断的制度演进及实际效果作者:孙晋来源:《人民论坛》2023年第19期【关键词】美国反托拉斯法公平竞争反垄断高质量发展【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市场经济在自发式发展过程中,最大的挑战来自于市场垄断。
①19世纪末至20世纪前半叶,由于生产社会化伴随着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西方国家市场垄断日益严重,产生经济危机,并引发严重社会问题乃至政治危机,这些国家纷纷制定反垄断法以规制垄断,维护市场自由公平竞争。
其中美国最为典型。
美国南北战争前后发生的产业革命以及战后快速的工业化和生产集中化,促使托拉斯等垄断组织迅速发展并肆意破坏自由公平竞争,攫取垄断利润,引起严重的经济危机和加剧社会矛盾,全美掀起了反托拉斯即反垄断运动,立法机关率先采取行动规制垄断。
②在制定法上,美国国会于1890年率先通过《保护贸易及商业免受非法限制及垄断法》,即《谢尔曼法》,对共谋限制州际和外国间贸易或商业的做法认定为非法,该法揭开了美国反托拉斯法的立法序幕,还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授权联邦政府控制、干预经济的法案。
该法共八条,条文简约、规定简单、措辞含混和笼统,但在世界反垄断法的立法史上具有开拓性的里程碑意义。
1914年,美国国会颁布了《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对《谢尔曼法》分别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予以补充。
《克莱顿法》的重要性仅次于《谢尔曼法》,主要规定价格歧视、搭售和排他性交易合同、可能导致垄断的企业合并、普通董事在相互競争的企业中交叉任职四种行为违法,并规定了著名的垄断受害方的三倍损害赔偿金制度③。
1936年通过《罗宾逊-帕特曼法》规制价格歧视以修正《克莱顿法》。
1950年颁布《塞勒-凯弗威尔法》,实质修改《克莱顿法》第7条,禁止一切减少竞争的合并。
1962年美国国会通过《反托拉斯民事程序法》。
1974年通过《反托拉斯诉讼程序和惩罚法》,1980年通过《反托拉斯诉讼程序改进法》。
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控制方面,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于1982年发布《横向合并指南》,美国司法部于1984年发布《非横向合并指南》,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于1992年联合发布《合并指南》,2010年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再次联合发布更新的《合并指南》,2020年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联合发布《纵向合并指南》以取代1984年的《非横向合并指南》。
浅谈美国反托拉斯法中的经济学理论发展及启示
浅谈美国反托拉斯法中的经济学理论发展及启示引言反托拉斯法是一种旨在保护市场竞争和防止垄断行为的法律工具。
在美国历史上,反托拉斯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对经济学的理论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而且对其他国家的反垄断立法也起到了借鉴和启示作用。
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来浅谈美国反托拉斯法中的经济学理论发展以及对其他国家的启示。
美国反托拉斯法的起源与发展美国反托拉斯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当时美国的工业化进程正在迅猛发展,一些大型企业通过垄断和控制市场来获取更大的利润。
这种垄断行为对市场竞争以及消费者利益造成了严重危害,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最早的反托拉斯法是1890年制定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ntitrust Act),该法案的目标是禁止并惩罚企业之间的垄断行为。
在接下来的几十年中,美国通过一系列法律和法规不断完善垄断反制措施,如1914年通过的《克雷顿法案》(Clayton Act)和1950年通过的《科恩法案》(Celler-Kefauver Act)等。
随着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发展,涌现出了许多经济学理论,为反托拉斯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理论基础。
垄断与经济学理论1. 约瑟夫·A·熊彼特的市场结构理论约瑟夫·A·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济学家之一,他的市场结构理论对垄断与反垄断的经济学理论有着重要意义。
熊彼特认为,垄断是市场经济不可避免的结果,因为企业通过创新和技术进步往往能够获得竞争优势,从而实现市场的垄断。
根据熊彼特的理论,政府应当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以促进市场的竞争。
他认为,过度的反垄断政策可能会抑制创新和技术发展,从而对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产生不利影响。
2. 米尔顿·弗里德曼的市场力量理论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是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他的市场力量理论对美国反托拉斯法的经济学理论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美国反垄断政策的演进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反垄断政策的演进及对我国的启示一、美国反垄断政策的演进1.垄断的初现美国的反垄断政策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
那个时期美国出现了大量的垄断,导致市场无序,利润剪去,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
1902年美国政府颁布了第一部反垄断法案——谢门反垄断法案,对违反反垄断法的石油公司进行了起诉和处罚。
2.利润与竞争由于美国高度重视市场竞争,1914年出台了有史以来最重要的反垄断法——禁止垄断和反竞争法案。
该法案规定企业不能垄断市场,不能打压竞争对手。
禁止垄断和反竞争法案对美国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起诉IBM案件由于在20世纪60年代,IBM是美国信息技术领域的领导者,但他的垄断行为危及到了美国信息技术行业的未来,于是政府对IBM进行了反垄断行动。
在这个过程中,美国政府通过大规模起诉和诉讼尝试减少IBM的垄断地位。
尽管这项行动对于打破IBM的垄断地位并不完美,但它开创了反垄断行动的新时代。
4.T FTC VS. MICROSOFT 案件1999年,美国政府对微软提起反垄断诉讼,指责微软利用市场垄断地位迫使消费者强制购买微软操作系统。
这项案件涉及信息技术领域,而微软的行为已经到了破坏市场和消费者利益的地步。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反垄断行动判决对整个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5.拆分标准石油公司随着标准石油公司的发展,他达到了垄断市场的地步,美国政府进行了反垄断行动,通过拆分标准石油公司的办法分解了雄霸一方的垄断企业,保护了市场竞争的公正性。
二、启示我们的五点1. 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强化监督,保障市场公正竞争。
政府应该加强反垄断法的制定,并加强对市场行为的监管和惩罚。
2. 改善市场经营环境。
政府应该优化经营环境,减少市场监管的障碍,发挥市场自我调节的力量,让市场竞争更加公正和公平。
3. 打破各种壁垒,促进内部竞争。
要加大对行业内企业不正当行为的惩罚力度,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促进行业内企业的健康竞争和合作。
美国反垄断法竞争政策与市场公平
美国反垄断法竞争政策与市场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对于维护市场公平和保护消费者利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美国,反垄断法是维护市场竞争的法律基础。
本文将探讨美国反垄断法的背景与历史,并重点介绍其竞争政策和其对市场公平的影响。
一、反垄断法的背景与历史美国反垄断法的产生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
在这一时期,美国出现了一些垄断性大企业,如标准石油公司和美国钢铁公司等。
这些垄断企业通过控制市场资源和压制竞争对手,造成了市场秩序的紊乱和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市场利益,美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反垄断法律。
最早的反垄断法是1890年通过的《舍尔曼反托拉斯法案》。
该法案主要关注企业间的水平垄断行为,限制了激烈竞争的抑制、价格操纵和其他反竞争行为。
此后,美国又相继颁布了《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克莱顿法案》和《罗宾逊-帕特曼法案》等反垄断法律。
这些法律的出台与历次垄断案件有关,旨在限制垄断企业的发展和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秩序和公平。
二、美国反垄断法的竞争政策美国反垄断法的竞争政策主要包括禁止水平垄断、垂直垄断和不当竞争行为,以及监管和处罚垄断企业。
具体而言,美国反垄断法鼓励企业竞争,保护经济公平,这些政策包括:1.禁止垄断协议和地位滥用:美国反垄断法禁止垄断企业通过垄断协议限制竞争或削弱其他竞争对手的地位。
例如,企业不得通过合谋设置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品供应等手段来排除竞争对手。
2.防止企业兼并垄断:美国反垄断法对企业兼并的规定较为严格。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大型企业的兼并要经过竞争审查,以确保合并后的企业不会形成垄断地位,或对竞争市场造成不利影响。
3.监管垄断企业:美国反垄断法设立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司法部反垄断部门等,负责监管和调查垄断企业的行为。
这些机构可以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对垄断企业进行处罚和制衡。
4.诉讼和惩罚:若企业被判定违反反垄断法律,美国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惩罚。
美国完善垄断和公平竞争立法的历史演变
美国垄断和自由竞争机制的演变, 是在垄断和反垄断的激烈争斗以及竞争和不公平竞争中共生、互补和完善的。
从1890年的谢尔曼反托拉斯立法到1914年的克莱顿立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由1936年的罗宾逊—帕特曼法,到1950年塞勒——凯弗维尔法,再到哈特—司考特—罗迪诺法等, 集中反映了美国反托拉斯立法和公平竞争的法规的演变。
垄断和竞争的协调成为美国处理经济关系中的一对极为重要的矛盾关系。
本文旨在对美国完善垄断和公平竞争立法的历史演变作一概要考察。
美国完善垄断和竞争的立法通常被称为美国反托拉斯法。
美国学者埃利斯·霍利认为:在美国反托拉斯“指的是一系列的法律行动,目的是要恢复并保持贸易和竞争自由。
正如正统自由主义者那样, ‘反托拉斯派’反对计划经济或指导经济。
不过他们和正统自由主义者也有不同, 他们认为竞争是不能靠自身力量维持的。
除非政府进行干预, 以维持竞争, 否则, 垄断势力能够而且会发展壮大, 使竞争活动难以正常进行。
正是这种政府干预措施, 一度成为美国历史中的一个独一无二的侧面, 而现在仍然是非常特殊的一个侧面。
”1 美国的反托拉斯法, 从1890年到现在, 已有一个世纪以上的发展历史。
自从19世纪末以来, 美国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过渡, 私人垄断资本主义的形成和确立,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完善, 跨国企业和国际垄断的发展, 以不同利益集团需要为目的, 不同重点为内容的完善和限制托拉斯的立法也相应产生。
全国范围的由自下而上的反托拉斯群众运动, 逐步演变为政府掌握主导权的、自上而下的反托拉斯立法。
它的主要内容则由反对和否定托拉斯发展到限制、完善和管制托拉斯的发展, 由垄断资本发展的对立物到垄断组织正常发展的不可缺少的补充。
美国反托拉斯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主要通过美国国会制定的反托拉斯立法; 美国司法部门的执法; 美国联邦法院的判例以及美国政府颁布的行政法令。
(一)1890年反托拉斯法的诞生 在19世纪后期垄断资本最初发展中, 美国限制垄断弊端的部门性立法措施首先表现为1887年2月4日, 克里夫兰总统签署国会通过的《州际贸易法案》。
美国反垄断政策的演进及对我国的启示彭伟辉
美国反垄断政策的演进及对我国的启示作者:余东华来源:《市长参考》添加日期:09年05月12日一、引言美国是最早实行反垄断政策的国家之一,是反垄断法的发源地。
美国反垄断法由基础性法规(1890年的《谢尔曼法》、1914年的《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和补充性法规(如1936年的《鲁滨逊一帕特曼法》、1938年的《惠勒一利法》、1950年的《塞乐一凯弗勒尔法》、1976年的《哈特一斯科特一罗迪诺法》)等成文法及其判例所构成。
这一系列旨在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的法律文件不仅被公认为是世界反垄断法的鼻祖,而且在一定意义上开创了美国成文法的先河,奠定了反垄断立法的成文法模式。
然而,作为反垄断法发源地的美国,经济学界包括美联储等管理部门却开始对反垄断政策进行反思并提出批评,加里·贝克、米尔顿·弗里德曼等知名经济学家对美国一百年来的反垄断立法尤其是司法实践持严厉的批评甚至否定态度。
美联储前任主席艾伦·格林斯潘也曾如此评价美国的反垄断制度:“反垄断领域充满了混乱、自相矛盾和司法上的吹毛求疵,我不得不说,整个反垄断制度都需要予以彻底检讨。
”曾被誉为“经济宪法”、“自由企业大宪章”的反垄断法,为何在现阶段遭致如此之多的非议?是美国的反垄断政策已经不合时宜,还是这些经济学家们故弄玄虚?本文将对一百多年来的美国反垄断政策及其实践的演进历程进行简要回顾,探讨美国反垄断政策的价值目标、判定原则和理论基础的演变,并从中得出一些对于我国制定和实施反垄断政策具有借鉴意义的结论和启示。
二、美国反垄断政策的演进历程19世纪下半叶,美国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发展到了顶峰,资本集中速度加快,垄断组织大量形成并严重威胁着中小企业的生存,垄断行为引起公众的反感和恐惧。
为了避免因个别垄断资本的过分膨胀及滥用支配市场的优势地位而激化资本主义时期的各种基本矛盾,从而危害资本主义制度,同时为了通过排除垄断、不正当的交易限制和不公平的贸易行为而维护公平竞争以保持资本主义经济竞争的有效性和充分活力,美国国会在1890年通过了第一部反垄断法,即《谢尔曼法》。
美国三次垄断法律案件(2篇)
第1篇一、引言垄断,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现象,长期困扰着各国政府。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早实施反垄断法的国家,其垄断法律案件对全球反垄断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重点介绍美国三次具有代表性的垄断法律案件,探讨反垄断法的演进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美国三次垄断法律案件1. 美国钢铁公司诉美国案(United States v. United States Steel Corporation)美国钢铁公司诉美国案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重大的反垄断案件。
1906年,美国联邦法院根据《谢尔曼法案》第2条,对美国钢铁公司进行了反垄断诉讼。
此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美国钢铁公司是否滥用其垄断地位,损害了市场竞争。
法院认为,美国钢铁公司的垄断行为违反了《谢尔曼法案》第2条,判决该公司拆分。
这一案件确立了反垄断法在美国的法律地位,标志着美国政府开始对垄断行为进行严格监管。
2. 亚瑟·安德森诉美国案(United States v. Arthur Andersen)亚瑟·安德森诉美国案是美国反垄断法发展史上的一个转折点。
2002年,美国安然公司财务丑闻爆发,导致其审计师亚瑟·安德森公司陷入困境。
美国司法部以垄断为由,对亚瑟·安德森公司提起诉讼。
法院最终判决亚瑟·安德森公司违反了《谢尔曼法案》第1条,但并未对其处以罚款。
此案引发了对反垄断法在金融领域的适用问题的广泛讨论,促使美国反垄断法在金融领域得到进一步发展。
3. 谷歌诉美国案(United States v. Google)谷歌诉美国案是美国当前最具影响力的反垄断案件之一。
2018年,美国司法部以垄断为由,对谷歌提起诉讼,指控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了市场竞争。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谷歌是否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但此案对全球互联网行业产生了巨大影响,引发了对互联网巨头垄断行为的广泛关注。
美国德国反垄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美国德国反垄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在当今全球经济格局中,反垄断法律制度对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美国和德国作为世界上两个重要的经济体,其反垄断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本文将对美国和德国的反垄断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美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反垄断法的国家之一,其反垄断法律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体系。
1、立法背景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美国经历了大规模的企业兼并浪潮,许多行业出现了垄断组织,严重限制了市场竞争。
为了应对这种局面,美国于 1890 年颁布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这是美国反垄断法的基石。
2、主要法律除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美国还有《克莱顿反托拉斯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克莱顿反托拉斯法》主要对可能导致垄断的企业兼并、价格歧视等行为进行了规范;《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则设立了联邦贸易委员会,负责执行反垄断法。
3、执法机构美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主要包括司法部反垄断司和联邦贸易委员会。
司法部反垄断司主要通过刑事诉讼来打击严重的垄断行为,而联邦贸易委员会则侧重于通过行政程序来处理反垄断案件。
4、法律适用原则美国反垄断法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
“本身违法原则”认为某些行为一旦被认定为垄断行为,无需考虑其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直接判定违法;“合理原则”则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的目的、效果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垄断。
5、典型案例美国历史上有许多著名的反垄断案例,如标准石油公司案和微软案。
标准石油公司因被认定垄断石油市场而被拆分;微软案则涉及微软在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垄断行为。
二、德国反垄断法律制度德国的反垄断法律制度也具有独特的特点和优势。
1、立法背景德国在二战后经济迅速复苏和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垄断问题。
为了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和自由,德国制定了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对我国《反垄断法》的建议
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对我国《反垄断法》的建议作者:罗榆程王淳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09年第04期【摘要】 1890年美国颁布了世界第一部反垄断法《谢尔曼法》,在之后的几十年里,各国相继颁布了自己的反垄断法。
我国于2007年颁布了《反垄断法》,该法为中国经济执法带来全新的理念,但也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建议在反垄断法的适用领域的界定、垄断控制模式的选择、反垄断执法标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与完善。
【关键词】谢尔曼法;适用领域;控制模式;执法标准一、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历史变迁和发展趋势1、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历史变迁一般认为反垄断法萌芽于古代罗马时期,在罗马法律的文献中可以发现当时就有禁止商人阴谋提高价格的规定。
我国《唐律》中也规定价格不公,将受到严厉的打击。
但是,当时的人们更多的是从道德的角度来对垄断这一行为做出否定的判断,并没有产生现代意义上的反垄断立法。
[1]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随着全国铁路网的建立和扩大,原来地方性和区域性的市场迅速融为全国统一的大市场。
大市场的建立一方面推动了美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也推动了垄断组织即托拉斯的产生和发展。
过度的经济集中不仅使社会中下层人士饱受垄断组织滥用市场势力之苦,而且也使市场普遍失去了活力。
在这种背景下,美国在19世纪80年代爆发了抵制托拉斯的大规模群众运动,这种反垄断思潮导致1890年美国颁布世界第一部反垄断法《谢尔曼法》。
这部法律是美国国会制定的第一部反托拉斯法,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授权联邦政府控制、干预经济的法案。
[2]该法奠定了美国反垄断法的坚实基础,至今仍然是美国反垄断执法的基本准则。
这部法律反对垄断行为和状态,限制市场经济的过度集中,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广大民众的利益,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谢尔曼法》公布之后的几十年里,各国相继颁布了自己的反垄断法。
德国1957年颁布了《反限制竞争法》,其反垄断法调整由宽到严,对中小企业的保护和特殊卡特尔的豁免是该法的一大特色。
浅析美国知识产权反垄断法政策目标之演变——从历史的、法社会学的视角
整 始 终 处在 促 进技 术 创 新 与 维持 竞 争 的 紧 张状 态 中 .彼 此 呈 现 出螺 旋 上 升 的 演 变轨 迹 。其 政 策 目标 定 位 、调 整 都 有 英
特 殊 的宏 观 经 济 背 景 、 各 方 面深 层 次 的原 因 :政 策 目标 的 定 位 和 调 整 要 适 应 国 家经 济 形 势 变化 的 需要 ;要 与 生 产 者一 消 费者 体 系的构 建 形 成 良性 互 动 :始 终 以 为 国 家利 益服 务 为 最 终 目标 。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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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促 进 创 新 ; 维护 竞 争 ;政 策 目标
文 献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0 - 2 7 (0 9 2 0 0 — 5 0 7 8 0 2 0 )1 — 1 4 0
中圈 分类 号 :1 2 . ) 34 9 收稿 日期 :2 9 , L -
作者 简 介 :朱 淑娣 (9 8 ) 5一 ,女 ,上 海人 ,复 旦 大学 法 学 院教 授 ,法 学博 士 ,博 士 生导 师 ,复旦 大 学 美 国研 究 中心 国 家哲 学社 会 科 学 创 新 基 地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制 度 研 究 人 员 .研 究 方 向为 行 政 法 、 国 际 经 济 行 政 法 、知 识 产 权 法 ;李 祖 军
(9 J ) 男 ,湖 南郴 州人 , 复旦 大学 法 学 院硕 士 研 究 生 ,研 究方 向 为 国 际经 济 法 。 ,
基 金 项 目 :本 文 系复 旦 大 学9 5 学社 会 科 学创 新基 地研 究项 目 “ 国知 识 产权 法律 制度 研 究 ” 的阶 段 性 研 究 成 果 , 项 8哲 美
渣 掌
伦 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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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 庐越魔冀断 邈 圆稼 演 囊
美国反垄断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反垄断法是美国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旨在维护市场竞争,防止垄断行为对消费者和社会整体利益造成损害。
自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谢尔曼法案》以来,反垄断法在美国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美国反垄断法律规定,包括其历史背景、主要法律法规、执法机构以及典型案例等。
二、美国反垄断法的历史背景1.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工业化和垄断现象日益严重,垄断企业通过操纵市场、限制竞争等手段获取高额利润,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
2. 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谢尔曼法案》,成为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
该法案旨在禁止垄断协议、限制贸易以及垄断行为。
3. 随着垄断问题的日益突出,美国反垄断法不断得到完善。
1914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克莱顿法案》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进一步加强对垄断行为的监管。
三、美国反垄断法的主要法律法规1. 《谢尔曼法案》(Sherman Act of 1890):该法案是美国反垄断法的基石,旨在禁止垄断协议、限制贸易以及垄断行为。
2. 《克莱顿法案》(Clayton Act of 1914):该法案主要针对不公平竞争行为,如价格歧视、搭售、独家交易等。
3. 《联邦贸易委员会法》(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 of 1914):该法案建立了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负责监管不公平竞争行为和商业欺骗行为。
4. 《哈特-斯科特-罗迪诺反垄断改进法》(Hart-Scott-Rodino Antitrust Improvements Act of 1976):该法案要求企业在并购前向FTC和司法部申报,以便监管机构评估并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5. 《1982年反垄断改进法》(1982 Antitrust Improvements Act):该法案对《谢尔曼法案》和《克莱顿法案》进行了修订,明确了某些行为的违法性。
四、美国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1. 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Antitrust Division of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负责调查和起诉违反反垄断法的企业。
美国反垄断法的内在目标和变化动因-比较法论文-法学论文
美国反垄断法的内在目标和变化动因-比较法论文-法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美国作为最早制定和实施反垄断法的国家,从创立之初到一百多年后的今天,相关的经济学理论和法学理论层出不穷,法律制度不断进行调整和变革,而执法标准也在从宽和从严之间摇摆。
美国的理论发展与实践经验为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参考,但在我们研究借鉴美国相关理论和具体制度之前,应当研究发现其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做出取舍。
纵观美国反垄断法发展的历程,特别是当我们将与之相关的、经济背景和理论发展综合分析后,不难发现美国反垄断法作为经济法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国家保障市场秩序、发挥市场调节功能,约束、调整企业行为的重要工具。
美国反垄断法的演变进程是由其背后的经济政策所决定的,从而体现了经济政策对于反垄断法的指引作用。
透过美国反垄断法立法和执法行为的时代变迁,分析美国反垄断法的内在目标和变化动因对于我国初建的反垄断法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法标准的进一步明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经济运动与反垄断法的初步形成19 世纪80 年代后,随着南北战争的结束和工业化的实现,美国从一个分散的农业国家转变为一个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国家。
由于法制的缺失和市场秩序尚未形成,企业在竞争中广泛地采用价格协议、掠夺性定价和联合排挤等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恶性竞争。
而大型企业则通过兼并小企业或企业合并迅速形成市场垄断力量,并不择手段地控制战略资源和基础设施。
[1]美国政府开始在国内推行以发展自由经济为核心的经济政策,其主要目标是建立良性的市场经济秩序和避免经济资源被少数企业垄断。
[2]在这一时期以占据主导地位的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应当实现市场的充分竞争,因为价格机制可以实现市场的自动平衡与调节。
在这种经济、社会背景之下,美国反垄断法《谢尔曼法》应运而生。
考虑到《谢尔曼法》过于原则,缺乏具体性的指导,《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相继出台,构成了美国反垄断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美国反垄断法规制模式演变历程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反垄断法规制模式演变历程对我国的启示美国反垄断法规制模式演变历程对我国的启示(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摘要]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反垄断法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反垄断法律,从其诞生至今,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
其规制模式的发展历程,对于我国反垄断法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但法律应当与本土环境相结合,适应美国国情的行为主义模式并不完全符合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要求。
通过市场结构的调整,并随着市场对于反垄断法律的适应,我们要导入结构主义规制模式,从而瓦解多年以来形成的垄断壁垒,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秩序。
[关键词]美国反垄断法规制模式演变历程一、美国反垄断法规制模式发展历程规制模式是反垄断法律的核心框架和基本出发点。
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反垄断法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反垄断法律,从其诞生至今,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
其规制模式的发展历程,对于我国反垄断法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美国反垄断法从1890年《谢尔曼法》制定至今,其规制模式大致经历了“行为主义——结构主义——行为主义”的以下三个发展阶段:1.20世纪初至二战:探索实践性的行为主义模式法律制定之初,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其本身的措辞就十分的模糊和笼统。
通过诸如北方证券公司案、标准石油公司案、川通陶瓷公司案等一系列实践,以判例的形式,使法律具备了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亦确立了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这两项反垄断法基本原则。
从这一时期如美国钢铁公司案的判决可看出,此时属于行为主义规制模式。
但从以上判例亦可看出,此时的反垄断法尚未能打破美国托拉斯横行的垄断格局。
2.战后至上世纪80年代:结构主义规制模式1945年美国铝公司案开创了结构主义规制模式的先河,法院以该公司占据90%的铝铸块市场份额为由,判决其违反《谢尔曼法》第2条。
判决指出:“国会没有规定好的垄断还是坏的垄断,垄断本身就是违法。
”至上世纪80年代初,绝大多数案例均为针对企业所占据的市场份额而提起诉讼。
影响力巨大的美国反垄断法
影响力巨大的美国反垄断法在全球范围内,美国反垄断法堪称具有影响力巨大的法规之一。
其通过限制垄断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对经济和市场起到了积极的影响。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主要内容和实际效果三个方面探讨美国反垄断法的影响力巨大,并分析其对全球经济的启示。
一、历史背景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美国正经历着快速工业化与经济垄断的时期。
众多大型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抑制竞争,导致市场失衡,消费者权益受损。
为应对这一问题,美国政府开始制定反垄断法。
二、主要内容1.《谢尔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ntitrust Act)于1890年颁布,是美国第一部反垄断法律。
该法禁止垄断行为和垄断协议,并规定违反法律者将受到惩罚。
此举展示了美国政府准备采取行动来保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决心。
2.《克雷顿法案》(Clayton Act)该法通过修正和完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在1914年通过,以增强反托拉斯法的效力。
克雷顿法案禁止价格歧视、独家交易以及公司间的共谋行为。
它还加强了反垄断行政机构的权力,并明确了合并和收购的限制。
3.《联邦贸易委员会法》(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该法于1914年通过,建立了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为付诸实施反托拉斯法提供了专门的机构。
该委员会负责监管和调查可能违反反托拉斯法的行为,并保护消费者利益。
三、实际效果1.促进竞争美国反垄断法通过打破垄断地位,鼓励竞争,给予其他公司进入市场的机会。
这阻止了少数大公司长期控制市场,为其他竞争者带来了机会,使市场竞争更加充分。
2.维护消费者利益反垄断法的实施使得市场价格更加合理、公平,并有效避免企业利用垄断地位对消费者进行剥削。
通过限制操纵市场的行为,反垄断法保护了消费者权益,确保市场供给的多样性和质量。
3.鼓励创新反垄断法制约了过度集中和垄断公司的行为,为创新和新兴企业提供了发展的机会。
由于反垄断法保护了竞争的公平性,新兴公司有机会通过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来获得市场份额。
论美国反垄断法发展历程对中国的启示
纵 向联合。 因此 , 它并没能有效地限制垄 断的恶性发展 。 据统计,9 4 10 其诞生至今 , 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 对美 国发垄断法的发展历程进行 年美国 3 8家大垄断托拉斯中有 9%是 19 1 3 80年后产生的。尽管《 0 谢 尔曼反托拉斯法》 所起到的限制作用是有限的, 但是它却企业对合并 的浪潮起到立法 导向的作用。 研究美国反托拉斯法 , 必须了解其法律产生的背景 。1 7 年至 75 11 94年 9月《 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生效, 该法共 l 9条, 首次提及 18 年的美国革命使美 国获得了独立 , 71 但外患 内忧均未消除。经过 “ 公 平 的 竞争 方式 及 欺 诈行 为均 属 非 法 , 不 将政 府 调控 的 范 围 由原 来
由竞争是国家的根本政策, 是美 国通过立法干预经济活动第一次大胆 尝试。该法案对于确保 自由资本主义向垄 断资本主义 的平稳过渡起 到 积 极 作用 但是《 尔曼反托拉斯法》 谢 的弊端在 于它并不限制大企业之间的
《 反垄 断法》 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核心, 被称为“ 自由企业 的经 济宪法” 。我 国 ‘ 反垄断法》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具有较高 的 “ 国际性” 体现 了各国在反对限制竞争、 , 维护竞争机制等重大问题上 的共识, 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仍存在亟待完善之处。 美国反垄断法 已有一百多年 的历史 , 在反垄断立法与执行方面积累 了一定经验 , 从 回顾 , 必将对我 国反垄断法的发展有所启示。 美 国反 垄 断法 的立 法 背 景
年, 2 7 公司合并为 2 7 42 家 5 家公司; 19 年一年中, 在 89 由于合并, 有 争优势而故意压制价格 、 购控其他公司股票跨州企业董事制度 、 工会 10 家公司消失0 27 。企业合并主要采取纵 向和横 向两种形式 。 和农业组织不得和谋妨碍贸易等做出具体规定, 对违反联邦反托拉斯 1 9世纪末 2 0世纪初的美 国社会用 “ 垄断” 二字来形容最为贴切。 法 的公 司 职 官 处 以严 厉 惩 罚 。
美国是怎么反垄断的
美国是怎么反垄断的?中国反垄断政策一出,网友热议,巨头颤抖,其实美国为了限制巨头早已斗争了百年。
尽管反垄断还有不少争议,但有一点毋庸置疑,给科技巨头们戴上镣铐后,美国确实迎来了一波又一波的产业创新浪潮。
1890年,美国通过了第一部反垄断法《谢尔曼法》。
1914年颁布《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及《克莱顿法》,形成了美国的反垄断法律体系。
电信巨头AT&T,也就是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创始人是电话的发明人贝尔。
1947年AT&T发明了晶体管,可以说这就跟原始人学会用火一样,奠定了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
AT&T把晶体管专利看做压箱底的核心资产,每个接触它的人都要签长长的保密协议。
但AT&T很快就被美国司法部盯上了,理由是依靠市场垄断抬高电话费,要求拆分这家公司。
为求自保,贝尔实验室和AT&T高层最终达成一致,1956年贝尔实验室对外开放晶体管专利授权,美国公司可免费获得,AT&T还承诺不制造晶体管,等于完全退出了这一领域。
在这之后,IBM、德州仪器、雷神、RCA和飞歌等公司蜂拥而至,半导体时代正式开启。
如果没有反垄断压力,AT&T必定会抱紧晶体管专利不放,信息时代可能会晚来几十年。
现在很多人感觉不到IBM的存在,但在1980年代,IBM是一个巨无霸公司,尤其1970年代,一直是大型电脑主机市场的霸主。
1981年8月,IBM发布了个人电脑产品。
当时看起来,个人电脑市场将会成为IBM的独食。
但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发布两个月之后,IBM宣布把新产品的硬件和软件技术标准完全公开,走上了“吃百家饭”的技术大开放政策。
IBM为什么主动在PC上跟其他厂商分享呢?当然不是公益心爆棚,而是被反垄断大棒打怕了。
其实在1967年,IBM就接到反垄断调查通知。
当时精选出的诉讼文件重量达到87吨,IBM调集了1000多名法律专家,400多个证人,这场马拉松诉讼可以说规模空前,持续了13年才终结。
美国反垄断法价值取向的历史演变
关键词:美国经济/反垄断法/平民主义/经济效率内容提要:经济效率作为美国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并不是从《谢尔曼法》开始就已经确立。
反垄断法最初的价值目标是模糊的,或是想同时追求多重目标。
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受到美国传统的社会政治理念影响,平民主义的价值观念曾主导美国的反垄断法。
直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再加上芝加哥学派对以往反垄断政策的批评,美国反垄断法才把经济效率作为其基本价值取向。
美国反垄断法自19世纪末诞生以来至今,其理论和实践一直处在发展变化中,法律的价值取向也随之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
这些变化既与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条件密切相关,同时也受到和法律及经济学理论发展的影响。
《谢尔曼法》最初是针对当时公众强烈感受到的社会经济问题做出的反应。
但是由于人们对市场认识的局限,立法在经济方面的目标比较模糊。
《谢尔曼法》初期的执行力度和效果都不令人满意。
从1914年《克莱顿法》及《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的出台到20世纪30年代新政,立法目标逐渐明确,反垄断成为一项基本的经济政策。
随着美国所面临的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芝加哥学派的兴起和更广泛背景下‚法律经济学运动‛的展开,美国的反垄断法发生了明显的转变。
芝加哥学派的一个中心主张,就是反垄断法应当以经济效率为首要的价值目标。
美国法院率先从过去的平民主义立场退却。
随后政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也受到芝加哥学派的全面影响。
经济效率,或者说是一般意义上的消费者福利作为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被明确提出来,并且得到法院和执法机关的认可。
虽然芝加哥学派的政策主张也遭到批评,80年代过于放松的反垄断执法后来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修正,但是经济效率作为反垄断法首要价值目标的地位却再也没有被动摇。
本文试图从历史的角度,对《谢尔曼法》的立法背景、反垄断法的理论与实践,以及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反垄断政策所发生的变化及其原因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立法背景美国在内战前,几乎不存在由垄断导致的经济问题,社会经济的主要构成是小企业、小商人和农场主,人们信奉亚当〃斯密所主张的自由放任主义。
小议美国反托拉斯法中的经济学理论发展及启示
小议美国反托拉斯法中的经济学理论发展及启示引言美国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Law)是为了保护市场竞争、防止垄断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和法规。
这些法律在美国经济发展历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且对全球范围的经济学理论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美国反托拉斯法中的经济学理论发展进行探讨,并分析其中的一些启示。
1. 美国反托拉斯法的起源和发展美国反托拉斯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
当时,美国经历了一波波的垄断和垄断行为,这引发了对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担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美国政府制定了反托拉斯法,其中最重要的是1890年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ntitrust Act)。
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反托拉斯法逐渐对垄断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约束。
1906年,美国通过了《克利尔参议员企业管理法案》(Clayton Antitrust Act),该法案明确规定了一些被认为是不公平竞争的行为,并增加了对垄断企业的限制。
此外,也制定了联邦贸易委员会法(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成立了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2. 美国反托拉斯法中的经济学理论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制定背后,融入了一些经济学理论的发展。
这些理论对于理解垄断、竞争和市场行为的经济学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a. 边际成本理论边际成本理论是美国反托拉斯法中的重要经济学理论之一。
该理论认为,边际成本是企业决策和市场行为的关键因素。
边际成本理论的发展使得反托拉斯法能够更好地评估企业行为是否有损害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b. 市场结构理论另一个重要的经济学理论是市场结构理论。
根据市场结构理论,市场的竞争程度对经济绩效有重要影响。
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制定借鉴了这一理论,通过对市场结构的监管,促进市场竞争的发展。
c. 消费者福利理论消费者福利理论认为,市场竞争能够提高消费者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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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程度高的纺织工业已出现了颇具规模的现代工厂。但从整个 来看,经济学家也普遍指出垄断的四大弊端:(1)使产量受到限
制造业来看,手工作坊和工场仍占压倒优势。此外,蒸汽机的使 制。(2)使管理松懈。(3)影响研究与开发。(4)垄断企业可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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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2
C A N G SA N G
法制专题
作用是有限的,但是它却为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企业合并的浪潮 法起到了积极作用,推进了 20 世纪初美国在反垄断立法方面的 起到立法导向的作用。当时,针对垄断组织,存在两种观念:一种 历史进程。
观点主张禁止垄断,保护中小企业,实行有效的竞争,这一观点反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是美国政府制定反托拉斯立法的第一
《赫伯恩法》扩大了《州际贸易法》的范围。《州际贸易法》是 1887
二
年通过的最早限制垄断的部门性立法。其次,在实际行动中,罗
斯福一方面鼓励并参与反托拉斯的法律活动,例如,罗斯福援引
针对上述垄断组织给美国经济、社会生活、乃至政治所带来 反托拉斯法在 1902- 1904 年对北方证券公司,1902 年,1905 年
法制专题
C A N G SA N G
浅析美国反垄断立法的历史演变
田小惠
摘 要 垄断是美国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之一。1 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美国社会反垄断情绪高涨,对此,美 国政府主要通过一系列反垄断立法(反托拉斯法)规范了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此后 1 00 多年,反垄断立法仍在不断发 展。本文主要考察美国反垄断法的历史,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美国政府在参与经济事务中所起到的作用。
诉要求赔偿三倍于受害人的损失费以及包括律师在内的诉讼费 效果也大打折扣。例如《埃尔金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铁路公
用[8]。该法案有利于避免经济上的全国规模的反托拉斯群众运动 司的回扣现象。
演变为政治上的动乱,对于确保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
在威尔逊任总统期间,1914 年 10 月通过了《克莱顿反托拉
为寡头;(3)所涉及的厂商数目比寡头市场要多,但还没有多到 重心从农业转向工业。1900 年,国民生产总值中的农业产值占
足以实现竞争的程度,此为垄断竞争[2]。西方经济学家还指出, 33%,制造业产值占 58%;60%的美国劳动力从事非农业劳动。
“一般说来,任何联合只要控制一个工业部门的百分之八十的产
人如独占垄断、企图独占垄断或与其他任何人或共谋、藉以独占 容之一。但是在反托拉斯法的执行过程中,垄断组织并未遭到实
垄断州际间或对外贸易或商业之任何一部分者,均应视为犯罪; 质性打击。一些被法院裁决肢解的托拉斯,彼此之间又达成非正
第七条规定任何人如因本法案禁止的行为而受害,可向法院起 式的“利益共享”协议来实现对价格和生产的控制。法案的推行
经营者的角度来看,垄断的出现打破了市场经济所倡导的自由 石油公司合并了 40 多家公司的资产,之后又插手钢铁、制铜业、
竞争的原则,无法保证一个公正、合理的竞争环境。
航运业和银行业。
然而,作为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一种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
同时,银行资本开始与工业资本结合起来。银行家通过为公
针对上述情况,政府应该站在何种立场、采取何种方式来对待垄 司出售股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拥有监督权,银行资本与工业融
要扩大政府的权力,施行对经济的干预政策。正是这种政府干预 再一次兴起。1950 年 12 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塞勒— ——凯弗维
措施,一度成为美国历史中的一个独一无二的侧面,而现在仍然 尔法》,该法案对克莱顿第七条进行了修正,填补了克莱顿法在
是非常特殊的一个侧面。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即持此观点。
资产上的漏洞;并且把违法的标准的范围扩大到“任何地区、任
制盛行,大大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进程。经过 1812 年战争和 生产的 95%[5]。垄断组织给美国的经济、社会生活、乃至政治都带
南北战争,扫除了外患内忧,美国资本主义发展获得了广阔空 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间。虽然美国在此期间已开始了工业革命,但是,此时美国仍是
首先,在经济上,大企业通过垄断价格,获取巨额垄断利润,
随着工业的发展,生产的集中,出现了企业合并运动,并最
量,就能支配其余百分之二十的价格”[3]。由此可见,前者对垄断 终形成了垄断企业和组织。1890 年至 1893 年发生了约 50 起大
的理解,实际上从经济学概念来看代表的是寡头和垄断竞争两 的公司的合并;1897 年至 1904 年,由 4227 家公司合并为 257
的平稳过渡起到积极作用。但是《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弊端在 斯法》,进一步修正和补充了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1914 年 9
于它只限制横向联合的垄断组织,并不限制大企业之间的纵向 月,美国国会还通过《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设立联邦贸易委员
联合。因此,从实际情况来看,它并没能有效地限制垄断的恶性 会, “随时收集、编制和调查有关从事商业或其活动影响商业的
关键词 反垄断立法 美国
对于什么是垄断,一种解释认为,它是指少数(经常不止一 用也不广泛。
家) 巨型企业以各种组织形式联合起来霸占某些工业部门的生
然而,从南北战争结束到 19 世纪末短短的几十年内,美国
产和市场[1]。经济学家提供了严格的经济学上的解释,认为按照 工业迅速增长,一跃成为工业强国,实现了从工场手工业向机器
断?本文试图通过考察美国政府在处理垄断问题上的政策的演 合,并在金融资本基础上形成了金融寡头。1912 年,众议院的一
变,从中寻求答案。
个调查委员会指出,摩根和洛克菲勒一起通过他们的银行、托拉
斯公司和保险公司控制的金融财力达 60 亿美元。
一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的美国社会用“垄断”二字来形容最为
斯的要求,主要针对垄断制定了一系列反托拉斯法案。
建议。他说: “如果永远不去修改法律条文,那即是荒唐的,也是
美国的反托拉斯法案始于 1890 年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有害的。一条法律,比如反托拉斯法,仅仅在反对邪恶的企业联
该法案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压力下保护自由竞争、保护正常垄 合方面能起一些作用,然而它在理论上却一直被解释为现代企
种含义。本人在这篇文章里,采用前一种解释。
家公司;在 1899 年一年中,由于合并,有 1207 家公司消失[4]。企
无论概念如何界定,垄断是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 业合并主要采取纵向和横向两种形式。所谓纵向合并,是指将原
的必然产物,是工业不断进步、生产集中的结果。一方面,由于垄 料供给、产品制造和销售等纳入一个企业内进行统一、有效的管
罗斯福是 20 世纪美国第一个实行改革的总统。针对当时的 何行业”;同时,该法案更严格之处在于,它不视动机,只看兼并 垄断问题,他在 1901 年 12 月发表的第一年度国情咨文中就提出 可能带来的后果[12]。该法案增强了反托拉斯法对企业合并的控
了管理和监督垄断组织的原则。他系统地提出了肯定托拉斯制 制力,有效地限制了从根本上削弱竞争或产生垄断的横向、纵向
竞争受限制的程度往往将市场分为三类:(1) 最极端的情况,市 大工业的过渡。1900 年,美国工业总产值约占世界工业总产值
场上不存在竞争,只有一个厂商,它供给整个市场,此为垄断; 的 30%,成为世界上最富有、最大的工业国。蒸汽机广泛使用。
(2)有几个厂商为市场提供产品,因而具有某种程度的竞争,此 1890 年蒸汽机动力占全国动力供应的 78%。从经济结构来看,
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消费者在价格方 业部门的许多公司被迫将它们的股本转交受托人委员会来管理
面获益;但另一方面,垄断的产生却不利于其它中小企业的发 所有公司,而且托拉斯还可能发展成为纵向联合的包括原料、生
展,使得资金、生产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面临困境,因此从生产、 产和销售等不同环节的多部门大企业。洛克菲勒的新泽西美孚
一个农业国,而且当时工业革命的资本的主要来源是制造业和 据统计,大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比在自由竞争条件下获得的要高
商业资本。1860 年,制造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 32%;南北 40%;而且大批中小企业因不敌垄断公司的竞争而面临破产的
战争前,制造业大部分是对农业原料和林业原料进行加工;机械 境地,这破坏了自由竞争的原则。同时,从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
贴切。如美国烟草公司 1900 年控制了除雪茄外美国其他烟草产
1775- 1781 年的美国革命使美国获得了独立,但外患内忧 品的 50~60%,标准石油公司(美孚公司)1906 年控制了全美国
均未消除,外部有英国的觊觎,战争的阴云密布;内部南方奴隶 石油精炼业的 91%,美国制糖公司在 1895 年时控制了全国砂糖
度、反对全盘否定托拉斯、消灭托拉斯的弊端、完善托拉斯、保护 合并。《塞勒— ——凯弗维尔法》适应并引导了当时美国经济发展
好的托拉斯、反对坏的托拉斯、管理和控制托拉斯发展的主张。他 的形势,促进了混合合并的发展。由于混合合并的公司难以界定
认为,企业联合是实现物质和技术进步的最有效的手段。他不主 跨行业市场的违法行为标准,因而,该法案事实上为垄断组织转
的诸多负面影响,可以说,垄断已经成为美国资本主义发展过程 对斯威夫特、阿穆而、莫里斯牛肉公司等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
中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政府应该采取何种措施来解决这一 在他任期 7 年内,约有 43 起对托拉斯的起诉案件。另一方面,
问题?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美国政府适应当时广大人民反托拉 1905- 1908 年间,罗斯福多次提出修改《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
断企业和组织具有相对较大的生产规模、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因 理;所谓横向合并,其最初形式称普尔,是指在生产同类产品的
此才有可能占有较多的资源(包括原料、技术、设备、人才等),这 大公司之间达成协议,决定各公司的生产量和制定价格,划分和
将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从讲求效率的角度来看,这 控制市场。而更重要的一种横向合并为托拉斯,它除了使同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