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最新交纳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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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中央组织都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筒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敷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惠答复如下: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土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颧,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3、在企业,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答:目前,由于企业人员工资项目没有统一规定,对同类性质的工资项目在不同的企业叫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收入项目,应当按照是否符合“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的原则来确定。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缴纳标准为: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拓展党费具体内容*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款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如下: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党费标准

党费标准

全面明确党费收缴标准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党员应当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交纳党费的标准要求是:(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二)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

(三)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

(四)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生活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五)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六)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七)党员交纳党费比例: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八)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汛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

党员上缴党费标准计算办法

党员上缴党费标准计算办法

党员上缴党费标准计算办法
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的基层党组织
党员上缴党费标准计算办法(试行)
为规范教育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党员缴纳党费标准,特制订该办法。

该办法适用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的单位,其他单位在实行绩效工资前,可参照该口径执行,或按原标准执行。

一、事业单位党员党费收缴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规定:
(一)事业单位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包括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四项。

(二)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规定
党员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
5000—10000元(含)的按1.5%;
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二、事业单位(义务教育单位)党员党费清算方法
1、以党员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列为计算基数;
2、以3月份工资为计算基数;
3、“工作量津贴”以1/2计入基数;
4、党费交纳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的二分之一))】—【四金(公积金+养老金+医保+失业保险)】—【个人所得税】
5、个人月缴纳党费=“党费交纳基数”x“交纳党费的比例”。

三、本办法从2010年1月起试行。

2010年6月底各直属党委按新标准收齐上半年党费,并上缴党工委党费帐户;下半年党费10月底收齐上缴。

直属党委、基层组织年度党费留存标准、留存方式在组织部没有下达新的标准和要求前按原办法执行。

无业游民,补交党费,一个月多少

无业游民,补交党费,一个月多少

篇一:《关于补交党费工作的几点说明》关于补交党费工作的几点说明按照规定交纳党费,是作为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之一,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

现按照中组部【2008】3号文规定,做以下几点说明:一、关于党员缴纳党费基数的计算:1、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说明:“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

“活动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对于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保密费、高温作业补贴、有毒有害等岗位补贴)以及社保类补贴、住房补贴、年工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一次性表彰奖金等,不列入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

即:党员党费缴纳基数=基础(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奖金(绩效)-养老金-失业金-公积金-医疗金-所得税。

2、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说明:按“全额累进制”办法计算,如党员甲和党员乙缴纳党费的基数分别为3000元和3010元,则甲缴纳党费=3000×%=15元,乙缴纳党费=3010×1%=元。

3、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说明:如某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年薪(税后)30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6万元(每月领取5000元),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为24万元。

1-11月份,每月应交党费为5000×1%=50元;12月份绩效兑现时,领取薪酬为万元,本月需缴纳党费为万×2%=4900元二、关于补交党费基数的计算1、自2016年7月起,每名党员要根据自己工资单所列数值,认真核算应缴纳党费数额,每月一次自觉到所在的党小组或党支部,按时、足额缴纳。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1]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1]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1]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缴纳标准为: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拓展党费具体内容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款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如下: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关于规范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关于规范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关于规范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关于规范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标准
各党(总)支部: 为切实贯彻庞矿党政办[2008]38号“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的通知”精神,根据近期集团公司对我矿的党费收缴专项检查要 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矿的党费收缴制定党费缴纳标准,希参照 执行。

一、 党费收缴时间 每名党员每月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足额缴纳一次党费,时间最 迟不超过次月10日前。

各支部每个季度向矿组织科集中缴纳一次 党费。

二、党员每月党费缴纳标准 正职矿领导60元、副职矿领导50元、副总40元。

采掘(包括享受采掘待遇的单位)正职领导30元、副职领导 (包括技术主管)20元、技术员、班长党员15元、普通党员10元。

井下辅助单位、井下机关部室正职领导20元、副职领导15元、 技术员、班长党员12元、普通党员8元。

地面生产单位正职领导15元、副职领导10元、技术员、班长 党员8元、普通党员5元。

地面单位、地面机关部室正职领导12元、副职领导10元、普 通党员5元。

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附件2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内部掌握)2008年2月,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规定》),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做了明确规定,随后又以情况通报的形式印发了《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通报》第52期),就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解释说明。

2008年4月,市委组织部转发中组部通知(京组通〔2008〕22号),根据我市实际就其中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根据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现就以下问题进一步明确:1.如何核查2008年以来工作岗位变动的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负责核查,需要补交的向现党支部补交。

2.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3.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按照《规定》第一条,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缴标准

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缴标准

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缴标准一、交纳党费是*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

每个*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

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

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组组长。

*按规定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连续6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一览表

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一览表
年应交党费总额
个体经营者
离退休干部(职工)
农民
学生
下岗失业等
经批准少交免交党费
党员数
年应交党费总额
党员数
年应交党费总额
党员数
年应交党费总额
党员数
年应交党费总额
党员数
年应交党费总额
党员数
其中:免交的
年应交党费总额
附2-1: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一览表
(中组发〔2008〕3号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党员类别
计入每月缴纳党费基数项目
收入(税后)
月交纳比例或金额
总体要求
具体要求
机关工作人员
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收入(税后)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
机关工人
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3000元以下(含3000元)
0.5%
5001元以上
1%
农民
0.2元-1元
学生
0.2元
下岗失业、依靠抚恤、救济生活、领取最低生活保障等
缴纳党费有困难的
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
少交或免交
附2-2: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表
党组织名称(盖章):()年单位:元
序号
姓名
基数项目
上缴比例
月应交党费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填表人:审核人:填报时间:
附2-3:年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时间:单位:元
总计
党员缴纳党费情况
党员数

最新补交党费时间规定

最新补交党费时间规定

【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 各⽀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

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步做好党费收缴、使⽤和管理⼯作的意见》(枣组⽂[2014]55号)执⾏,⽂件附后。

2、党费收缴以⽀部为单位统⼀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报市委组织部。

请各⽀部务必于2016年2⽉5⽇前缴齐。

3、对⽤现⾦⽅式缴纳不⽅便的,由⽀部负责联系本⼈,经本⼈书历申明⾃愿从⼯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代缴申明报党办后经党组批准后报财务核算中⼼代扣代缴。

4、本次缴纳党费以2015年12⽉⼯资表为准,在岗⼲部与退休⼲部以12⽉所发⼯资为依据计算。

党办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和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项重要⼯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管理⼯作,现作如下规定。

⼀、党费收缴 第⼀条按⽉领取⼯资的党员,每⽉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资收⼊(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例交纳党费。

⼯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资收⼊包括:机关⼯作⼈员(不含⼯⼈)的职务⼯资、级别⼯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作⼈员的岗位⼯资、薪级⼯资、绩效⼯资、津贴补贴;机关⼯⼈的岗位⼯资、技术等级(职务)⼯资、津贴补贴;企业⼈员⼯资收⼊中的固定部分(基本⼯资、岗位⼯资)和活的部分(奖⾦)。

第⼆条党员交纳党费的⽐例为:每⽉⼯资收⼊(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资收⼊的0.5%;30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 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党费收缴标准(最新国家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最新国家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最新国家标准)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

党费最新国家规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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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党费最新国家规定标准最新中组部开始执行新的党费交纳标准:在职: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3000元—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

离退休人员:月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0.2—1元;学生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每月交纳0.2元。

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党员每月按0.2元缴纳党费。

其它情况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离退休以后按国家规定领取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仍属于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因此,这部分党员要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参照上条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没有经济收入或生活困难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交纳党费问题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员本人在工资收入增加时,要及时向党组织申报,具体说明增资的项目和金额。

党组织要及时与本单位人事、财务部门沟通,以便准确计算和及时收缴党费。

党费收缴标准2008

党费收缴标准2008

党费收缴标准2008党费是党员义不容辞的一项基本义务,也是党员的一项基本权利。

党费的收缴标准直接关系到党员的积极性和党组织的正常运转。

为了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保障党费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党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党费收缴标准2008年版,具体内容如下:一、党费收缴对象。

党费的收缴对象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包括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党员应当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得拖欠。

二、党费收缴标准。

1.正式党员党费标准为月收入的2%,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党费标准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

2.预备党员党费标准为月收入的1%,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党费标准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0.5%。

3.入党积极分子党费标准为月收入的0.5%,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党费标准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0.3%。

4.对于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可以向所在党组织申请缓交或者减交党费。

三、党费收缴时间。

党费按月收缴,每月的党费应当在月底前交至所在党组织。

四、党费使用管理。

党费使用应当按照党的相关规定进行,用于支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活动开支等方面。

党费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党员监督。

五、党费收缴管理。

各级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规范进行。

六、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各级党组织应当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费收缴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党费收缴中的问题,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党费收缴违纪处罚。

对于恶意拖欠党费、虚报个人收入、弄虚作假、挪用党费等行为的党员,党组织将依据党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党费是党员的一项基本义务,也是党员的一项基本权利。

党费收缴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党的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维护党员的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希望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能够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共同维护党的形象,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退休人员党费缴纳标准,最新党员党费缴纳标准

退休人员党费缴纳标准,最新党员党费缴纳标准

退休人员党费缴纳标准,最新党员党费缴纳标准党员的缴费标准是怎样的?退休人员的党费又是怎么个缴费标准?以下是店铺为您整理的退休人员党费缴纳标准,供您参考!【退休人员党费缴纳标准】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者按1%交纳党费。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

离退休人员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款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答复。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的义务,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每位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退休金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者按1%交纳党费。

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以此规定为准,全党服从中央。

【党费交纳比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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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最新交纳党费标准
一、从2008年4月,中组部开始执行新的党费交纳标准:
在职: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3000元—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

离退休人员:
月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

农民:
党员每月交纳0.2—1元;学生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每月交纳0.2元。

二、原党费标准: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作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者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0.5%;月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1%;
月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月收入在800元(税后)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月收入在1500元(税后)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三、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党员每月按0.2元缴纳党费。

四、其它情况
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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