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国看当前的中小学书法教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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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艺术长廊

2019年·第4期

由民国看当前的中小学

书法教育观

吉林 丰俊青

弁 言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赵长青在接受《美术观察》采访时说过:“书法对人格的形成有着启蒙的作用,学习书法的过程也是一种自我感悟、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书法具有不同于其他艺术的独特优势,如何发挥、如何弘扬、尤其是如何普及,也就是如何将书法的这种巨大文化价值‘做实’,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时代问题’”[1]。是的,学习书法可以修身养性。随着时代的发展,书法自身也在发生变化。人们常说:“教育应从娃娃抓起”,书法也不例外。自《意见》和《纲要》颁布以来,中小学的书法教育问题成为当今热议的话题。

一、民国时期的中小学书法教育

民国时期的中国处在一个社会动荡、时局十分不稳定的时期,但还是将教育放在了首要地位。就对中小学的教育而言,民国年间就颁布了《小学校令》《中学校令》《教育部订定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教育部公布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等等一系列规章政策。当时的教育机构和现在不同,是私塾和正规小学校并存的教育机制。

1.私塾

私塾是私学的一种,是我国古代社会一种开设于家庭、宗族或乡村内部的民间幼儿教育机构。“自1912—1949年整个民国期间,私塾、家塾最通用的课本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再深入一些的课本如《幼学琼林》以及按生员素质开讲‘先秦诸子’基本常识和唐诗等,也有的讲授、背诵《仓颉篇》,但是‘描红’临摹碑拓法帖仍是主要教学内容。”[2]这里提到书法教育以描红为主。所谓描红,就是在印有红色字或空心红字的纸上摹写,类似于现在流行于市面上的硬笔字帖,上面有一层薄薄的透明纸,下面是红字。“民国时期,不仅《千字文》有名目繁多的‘描红’本,就是朗朗上口,不识字者也能背诵的《百家姓》也有‘描红’本”[3]。

2.正规小学校

民国时期是中国近代学校教育制度由模仿日本、移植欧美教育制度到逐渐本土化的转折阶段。当时虽然社会动荡不堪,局势混乱,但教育还是处在一个不容忽略的地位。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初,教育部便颁布了《小学校令》《中学校令》等章程。其中《小学校令》中就规定:“小学校教育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所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4]这一规定充分显示了从儿童的角度出发,注重儿童的身心教育。在

摘 要:自《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

4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

通知》(教基二〔2013〕1号,以下简称《纲要》)颁布以来,中小学的书法教

育问题成为一个话题。当今中小学的书法教育可以借鉴民国时期的一些有益方

法,在师资、教材、教学三方面入手进行改革。

关键词:中小学书法教育;与民国比较;应对策略

仰山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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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4期

学制上,1922年教育部制定的《学校系统改革令》中将原来的“七四”制改为“六六”制,取消了国民学校与高等小学的名称,改为初小四年,高小两年。中学改为三年,分初级中学三年和高级中学三年。

就中小学的书法教育而言,民国时期并没有专门的书法课程设置,书法是依附在国文课程中的。在1912年11月“《教育部订定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第三条中有‘国文要旨,使儿童学习普通语言文字……初等小学校宜正其发音,使知简单文字之读法、书法、作法等,高等小学校首宜前项教授,渐及普通文之读法、书法、作法等,其中书法所用字体为楷书及行书。’”[5]在教育部公布的《中学校课程标准令》中,书法是附属在国文课程中的。学制四年中均有习字的要求,其中第一、二、三学年习字均学习楷书与行书,到第四学年渐进为行书及草书。在1916年1月的“《教育部公布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第一章《教则》第四条《国文要旨》有‘书法所用字体,为楷书及行书’条”[6]。

教育部制定的章程中对中小学生的书法学习做出了规定。然而在施行过程中,中小学校又面临缺乏师资的问题。“民国时期的中、小学校根据各自办学条件,有的设置专门的书法课,有的由国语或手工图画课教师兼任。”[7]当时的现状是没有具体的书法课程的设置,作文是当时练习书法的形式之一。孙洵在《民国书法史》中就提到,“尤其是国语教师规定学生的作文,因当时的作文本是自右向左、自上而下,适宜毛笔书写(至于低年级的‘描红’本,与私塾没有区别)”。[8]

民国期间无论是私塾还是中小学校的书法教育,“描红”都成为中小学书法教育的一种形态。“小小蒙童时代的描红仿影学习,笼统说来也是书法启蒙教育”。[9]

二、当前的中小学书法教育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教育部出台了《意见》,其中指出:“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首先要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

正、整洁;随着年级升高,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意见》中对各年级的学习情况作了大致的分布,确立了一个教学标准。为了保证中小学书法教育的顺利实行,2013年教育部又出台了《纲要》,文中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要求:“小学三到六年级每周安排一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

此外,在教材编写上,《纲要》建议:“教学用书的编写应该依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高中语文、美术、艺术等相关课程标准和本纲要的有关要求,循序渐进地安排教学内容……小学低年级《书法练习指导》的编写,要参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附录4‘基本字表’,参考同学期语文教科书的识字、写字内容,以硬笔书写的范例和书写练习为主体;小学中、高年级《书法练习指导》的编写,以硬笔楷书、行楷和毛笔楷书为主体;初中《书法练习指导》的编写,以硬笔行楷字书写练习和毛笔楷书经典碑帖临摹为主体。”这样,在针对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材编写上,就有了一个规范,明确了一个目标,可以有目的性地编写,直至教学。

文件要求各中小学要按照课程标准开展书法教育。但是,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显现了诸多问题,首当其冲的即是教材和师资问题。有些学校虽设有书法课,却由于缺少专业的书法教师,只能由语文或国画老师担任;有些学校有书法教师,但由于无正规教材,教学上也有些不知所措。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推动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的相关对策是:

1.“蒲公英计划”。“蒲公英计划”是由中国书

民国时期的书法入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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