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庭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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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数码展台影台
法庭显示设备(高清显示屏、高清投影机等)
DVD机
VGA/AV信号切换设备
语音扩声系统
各参诉席位的VGA桌面接口
带信号分配切换功能的数字法庭庭审主机
3、笔录信息的速录、校对与真迹签名
庭审中庭审笔录是由法庭书记员负责速录的。常规法庭,庭审笔录实时进行,在休庭后的笔录校对中,可参考的现场资料有限。因此,数字法庭需要实现的功能之一,就是将庭审音视频的录制信息能够与庭审笔录过程进行时间同步,任何一段笔录的文字都能快速的对应找到音视频信息。
安装、操作、维护升级的简便性原则:以提高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为出发点,根据简便性原则,针对系统内各子系统操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实际操作需要,全面系统操作链进行优化设计,使信号采集、传输和操作控制等各子系统的功能应用操作实现最优的效率状态水平,保证系统安装简单、升级容易,添加、更换设备不麻烦;控制界面简单明快、逻辑清楚,操作方便、快捷。
从减少法庭工作人员培训量、简化使用等角度出发,庭审控制设备还应达到下述的能力:
一键开关操作:通过一键的操作负责法庭内部所有设备的集中控制,提供统一方便的操作界面;
智能控制:对法庭内所有声、光、电设备及环境温度等进行开关调节控制,自动关联审判动作,根据审判进程自动调整灯光、电动窗帘、电动幕布等设备到预定状态。
8)能够将数据保存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系统内,保证庭审录播的影像文件成为全省法院资源数据库重要的组成部分。
庭审活动中法官通过其法台上的计算机,可以:
1)调用庭审活动预案、相关案情资料;
2)调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3)查看相关案情的影像资料;
4)查看当庭的实况影像;
5)查看异地法庭的实况影像,实现异地开庭和远程作证;
《数字法庭系统》使庭审过程与科技手段紧密结合,体现了“阳光审判”公开、公正高效真实的原则。主要用于庭审过程中对原被告、证人、法官、公诉人、犯罪嫌疑人、电子证据画面进行实时采编录像和网络直播,满足庭审音像资料存档、远程观摩和领导在线监督的需求,评议庭审、查找不足,是数字法庭建设的必备产品。
通过建立数字法庭系统,可以将庭审的全过程如实的记录,包括各参诉方的发言、基于手写白板对案件的各方描述及讨论、证据的展示及司法分析、证人证言及质询等。
3.1.2
庭审实况的数字影像(音视频数据)采用分布式存储与集中存储相结合的方式,在庭审管理中心上或专门配置的大容量存储服务器上存储并自动归档。当网络相对空闲时,系统可自动将各个庭审管理中心上存储的数据通过网络自动传送到中央大容量存储服务器(或光盘库)上。
大型存储设备在选型是应采用有IP接口的存储设备,要求数字法庭存储设备全省IP可达,在存储结构上应该采用成熟SAN架构,并为了便于远程数据共享,支持点播,要求支持NAS功能。
系统在实物举证投影的同时,可以将实物举证的图像数字化并成为庭审影像资料的一部分。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规范》GB50045-95
《工业企业通讯设计规范》GBJ42-81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115-87
《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GYJ25-86
《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法》GB/T4959-1995
《客观评价厅堂语言可懂度的RASTI法》GB/T14476-93
EIA/TIA570标准 住宅和小型商用通讯布线标准
GB/T 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3
数字法庭的发展总是围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法庭庭审建设的需要进行的,任何一个先进的、顺应时代发展的解决方案都必须是这二方面的完美结合,科学技术的应用能提高庭审工作所需要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能够更快捷有效的保证庭审工作的完成,而庭审建设的需要是运用各种科学技术的前提和设计初衷,方案各层次的构架都要以实际需要为基础,因此,在设计方案时有几个原则是必须遵循的:
整体的规划有利于今后构建多级庭审指挥平台的建立和应用。
该项目是一个法庭审判场所,为使之符合使用要求,满足各种庭审活动的需要,我们在设计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几点:
完整的功能设计(发言系统、视频系统、音频系统、控制系统、证物演示系统、录音录像系统、网络直播系统、远程联网以及远程审判系统等的组成);
系统合理科学;
全部设备选用先进产品,高清晰画质,分辨率达到720P以上;
选用高性价比产品;
具备独特的功能和设计风格;
建设一套先进、成熟、实用、性能稳定可靠的多功能综合系统。系统功能如下图所示:
第
数字法庭不仅要满足刑事案件的审理,同时要满足其他案件审理的需要。
1、视音频信息的采集与显示
庭审视音频信息,即庭审过程的全面音视频记录,是通过布设在数字法庭内的不同位置和角度的不同作用的摄影机来摄取画面,并经过选择切换、语音激励等手段,显示在法庭内的不同显示设备上。
庭审活动中书记员通过其书记员席上的计算机,可以:
1)完成庭审前准备;
2)对参与庭审参与人员的身份信息确认,并保留身份证扫描信息;
3)速录庭审活动;
4)通过庭内显示设备与当事人核对庭审速录;
5)在法官授权的情况下协助法官完成法官相关的上述控制功能;
在原、被告席上设有网络和设备接口,庭审活动中原、被告在法官的允许(控制)下,通过其自带的计算机,可以:
因此,数字审判法庭的功能描述如下:
3.1.1
通过设备的语音激励视频跟踪功能,保证整个庭审过程录像的同步性、完整性和流畅性;各路摄像机的视频信号、混音器的音频信号输入到庭审管理中心中,服务器首先对输入的音视频信号进行数字化,之后采用先进的音视频数据压缩算法将其转换成具有满足H.264标准的码流,以组播或单播的形式发送到计算机网络上,经授权的用户在连入法院专用网络的计算机上使用浏览器收看庭审现场实况。
1)在英特网上获取相关资料;
2)将准备好的资料(文字、图片、录像)通过庭内显示设备输出;
庭外的有关人员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通过法院内部的计算机网络或法院系统专网,可以:
1)查看相关案情的文字、影像资料;
2)查看庭审的当庭实况直播;
3)查看庭审的当庭举证内容;
4)查看相关庭审实况的录像;
5)与法官进行信息交流;
海康庭审视音频信息的采集和显示,所需要的设备如下:
庭审高清摄像机
法庭显示设备(高清显示屏、高清投影机等)
带信号分配切换功能的数字法庭庭审主机
2、证据信息的采集与显示
庭审中的证据信息包括了纸质证据文件的扫描件、实物证据的图片、拍摄的图片证据、刑事科学示意图,也包括提交的声音证据等。由于接入的证据信息来源数量多,因此需要相应的控制切换设备。相关设备如下:
需要设备:
数字法庭书记员软件
打印机
数码笔
4、视频信息存储、直播与点播
数字法庭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将采集到的所有图像及声音信息,进行数字化转换为记录文件,放置在存储系统中,能够随时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调阅、播放。画面存储格式能达到720P分辨率。
综合上述说明,对音视频信息的存储、直播和点播可以归纳为:
存储为国际通用的H.264编码,视频清晰,且要求带宽比较低。
6)查看当事人各方计算机举证内容;
7)查看实物展台的举证内容;
8)控制上述影像和举证内容在庭内显示设备上同步输出;
9)能够和后台进行实时的信息沟通;
10)能够查看和确认参与庭审的当事人身份信息;
11)控制庭内灯光、窗帘、门禁、原被告双方的话筒及投影等设备;
12)将上述影像和举证内容采录入电子档案软件,作为庭审卷宗数据的一部分进行保存;
3)庭审视听资料重点段落即时标识功能,保证对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法官对任何重点的发言,举证进行;
4)庭审视听资料片头文字叠加功能,保证庭审信息的完整性;
5)视听资料当事人视频确认功能,保证庭审录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6)庭审视听资料库存储、备份功能,保证庭审视听资料的数据安全性;
7)庭审网络直播、点播功能,保证法院系统内,在有授权权限的情况下,进行案例分析和案例讨论;
数字法庭
建设系统方案
第
1.1
随着我国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对庭审过程公开、公正、高效杜绝暗箱操作的要求及民众呼声日益增多,推行庭审实况录像制度,具有极强的监督制约作用,它将有力地推动司法文明的进程,提高法官自身素质和审判水平,实现公正裁判提高法院社会公信度,是审判管理改革的突破,是法院审判工作监督制约机制的一个创新,有效地预防和治理审判领域的腐败现象。
1.2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设计图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标准
JG GYJ125《厅堂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要求》
GB/T 4959-95《厅堂扩声特性的测量方法》
IEC914—会议系统———电子及音频设备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5);
TIA/EIA-607《商用建筑通信接地、接续要求》
庭审信息需要刻录到光盘中。
具备直播能力,具有庭审观摩权限的用户可以直接通过庭审系统观看直播。
视音频数据的冗余存储。庭审视音频数据同时保存到庭审主设备和集中存储服务器上,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控制系统的设计
在整个数字法庭的工作中,很多设备需要进行相对复杂的联动操作,因此各种音像设备都需要由一个统一的集中控制设备根据设计进行程序控制。
实际需要优先原则:主要是指围绕实际庭审发展改革的需要来进行设计开发。
科学技术适度原则:使用较成熟的技术,功能设计应讲究简单实用,将经济条件和需要综合考虑,取其最好结合比例。
安全可靠性原则:系统建设的目的是为了通过科技运用提高工作效率,如果系统不稳定不仅不能提高效率,实现科技强院,反而会影响审判效果,因此,方案设计应把选择产品的质量以及系统的稳定可靠性放在第一位。
3.1.4
庭审数据资料管理包括文字数据资料管理及相关的庭审活动的影像资料管理,它提供对庭审数据影像资料进行存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备份服务。具体表现为法院庭审活动自动录像、智能编辑、自动归档、智能检索回放能力。
庭审数据资料管理必须能够与全省法院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无缝连接。即庭审数据资料管理能够自动转入省法院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内,电子档案系统里可以直接调阅庭审数据影像资料。
《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WH0301-93
JGJ/T16-92 建设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J232-82 建设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ISO/IEC 11801建筑及建筑群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国际标准
CENELEC EN50173用户建筑布线标准
CENELEC EN50174用户建筑布线安装规范
3.1.3
庭审活动录像资料点播是指经授权的用户可能通过智能检索系统调阅某一庭审的录像资料。用户无须了解各个庭审活动录像资料的存储位置,用户所面对只是智能检索系统,用户输入其所要检索的庭审活动的关键字,系统会列出符合检索条件的庭审活动录像资料列表,用户先选择相应的庭审活动的录像资料,再选择播放形式。之后系统会根据用户的选择,向点播服务器请求点播所需的庭审活动的音视频资料,点播服务器根据系统内的存储记录,取得相应的音视频资料,以组播或单播方式将用户点播的庭审活动的音视频数据发送到网络;之后用户使用常用的流媒体播放软件收看其所点播的庭审活动录像资料。
3.1.5
法庭透过一个多媒体平台,揉合影音和数码讯号,以图像、文字、视频和计算机画面等多种形式在法庭上展示证物。多媒体示证平台组合包括实物展台、实物举证投影机、适用不同形式(包括光盘、影像光盘、数码影像光盘、迷你光盘和MP3)的影音收录和播放器材,以及完善的综合音响系统等。
当事人自带电脑举证、网上证据引用、远程证人举证等功能。
网络化控制管理:通过统一的网络控制管理平台独立或协作现场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复杂设备的辅助或主要操作,对设备进行远程控制管理。
第
3.1
数字法庭庭审录像系统应具有的基本功能:
1)庭审影像视频参数调整功能,保证在不同的环境下,庭审录像质量最优;且画质达到720P(1280*720)分辨率。
2)多画面同屏浏览人工/自动编辑视窗功能,保证庭审过程画面的完整性;
注重改造升级原则:一方面是指尽可能在原有设备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充分利用原有设备,不重复建设,避免浪费;另一方面是指在做任何建设时,都要充分考虑到日后升级的可能。
1.4
建议计划在每个基层法院能推行建设一个数字法庭系统,从而保证全市法院案件审理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同时能够方便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每个中院安装一套“数字法庭系统”。之后,每个中级法院再计划扩容安装中型数字法庭系统,小型数字法庭系统。
法庭显示设备(高清显示屏、高清投影机等)
DVD机
VGA/AV信号切换设备
语音扩声系统
各参诉席位的VGA桌面接口
带信号分配切换功能的数字法庭庭审主机
3、笔录信息的速录、校对与真迹签名
庭审中庭审笔录是由法庭书记员负责速录的。常规法庭,庭审笔录实时进行,在休庭后的笔录校对中,可参考的现场资料有限。因此,数字法庭需要实现的功能之一,就是将庭审音视频的录制信息能够与庭审笔录过程进行时间同步,任何一段笔录的文字都能快速的对应找到音视频信息。
安装、操作、维护升级的简便性原则:以提高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为出发点,根据简便性原则,针对系统内各子系统操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实际操作需要,全面系统操作链进行优化设计,使信号采集、传输和操作控制等各子系统的功能应用操作实现最优的效率状态水平,保证系统安装简单、升级容易,添加、更换设备不麻烦;控制界面简单明快、逻辑清楚,操作方便、快捷。
从减少法庭工作人员培训量、简化使用等角度出发,庭审控制设备还应达到下述的能力:
一键开关操作:通过一键的操作负责法庭内部所有设备的集中控制,提供统一方便的操作界面;
智能控制:对法庭内所有声、光、电设备及环境温度等进行开关调节控制,自动关联审判动作,根据审判进程自动调整灯光、电动窗帘、电动幕布等设备到预定状态。
8)能够将数据保存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系统内,保证庭审录播的影像文件成为全省法院资源数据库重要的组成部分。
庭审活动中法官通过其法台上的计算机,可以:
1)调用庭审活动预案、相关案情资料;
2)调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3)查看相关案情的影像资料;
4)查看当庭的实况影像;
5)查看异地法庭的实况影像,实现异地开庭和远程作证;
《数字法庭系统》使庭审过程与科技手段紧密结合,体现了“阳光审判”公开、公正高效真实的原则。主要用于庭审过程中对原被告、证人、法官、公诉人、犯罪嫌疑人、电子证据画面进行实时采编录像和网络直播,满足庭审音像资料存档、远程观摩和领导在线监督的需求,评议庭审、查找不足,是数字法庭建设的必备产品。
通过建立数字法庭系统,可以将庭审的全过程如实的记录,包括各参诉方的发言、基于手写白板对案件的各方描述及讨论、证据的展示及司法分析、证人证言及质询等。
3.1.2
庭审实况的数字影像(音视频数据)采用分布式存储与集中存储相结合的方式,在庭审管理中心上或专门配置的大容量存储服务器上存储并自动归档。当网络相对空闲时,系统可自动将各个庭审管理中心上存储的数据通过网络自动传送到中央大容量存储服务器(或光盘库)上。
大型存储设备在选型是应采用有IP接口的存储设备,要求数字法庭存储设备全省IP可达,在存储结构上应该采用成熟SAN架构,并为了便于远程数据共享,支持点播,要求支持NAS功能。
系统在实物举证投影的同时,可以将实物举证的图像数字化并成为庭审影像资料的一部分。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规范》GB50045-95
《工业企业通讯设计规范》GBJ42-81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115-87
《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GYJ25-86
《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法》GB/T4959-1995
《客观评价厅堂语言可懂度的RASTI法》GB/T14476-93
EIA/TIA570标准 住宅和小型商用通讯布线标准
GB/T 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3
数字法庭的发展总是围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法庭庭审建设的需要进行的,任何一个先进的、顺应时代发展的解决方案都必须是这二方面的完美结合,科学技术的应用能提高庭审工作所需要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能够更快捷有效的保证庭审工作的完成,而庭审建设的需要是运用各种科学技术的前提和设计初衷,方案各层次的构架都要以实际需要为基础,因此,在设计方案时有几个原则是必须遵循的:
整体的规划有利于今后构建多级庭审指挥平台的建立和应用。
该项目是一个法庭审判场所,为使之符合使用要求,满足各种庭审活动的需要,我们在设计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几点:
完整的功能设计(发言系统、视频系统、音频系统、控制系统、证物演示系统、录音录像系统、网络直播系统、远程联网以及远程审判系统等的组成);
系统合理科学;
全部设备选用先进产品,高清晰画质,分辨率达到720P以上;
选用高性价比产品;
具备独特的功能和设计风格;
建设一套先进、成熟、实用、性能稳定可靠的多功能综合系统。系统功能如下图所示:
第
数字法庭不仅要满足刑事案件的审理,同时要满足其他案件审理的需要。
1、视音频信息的采集与显示
庭审视音频信息,即庭审过程的全面音视频记录,是通过布设在数字法庭内的不同位置和角度的不同作用的摄影机来摄取画面,并经过选择切换、语音激励等手段,显示在法庭内的不同显示设备上。
庭审活动中书记员通过其书记员席上的计算机,可以:
1)完成庭审前准备;
2)对参与庭审参与人员的身份信息确认,并保留身份证扫描信息;
3)速录庭审活动;
4)通过庭内显示设备与当事人核对庭审速录;
5)在法官授权的情况下协助法官完成法官相关的上述控制功能;
在原、被告席上设有网络和设备接口,庭审活动中原、被告在法官的允许(控制)下,通过其自带的计算机,可以:
因此,数字审判法庭的功能描述如下:
3.1.1
通过设备的语音激励视频跟踪功能,保证整个庭审过程录像的同步性、完整性和流畅性;各路摄像机的视频信号、混音器的音频信号输入到庭审管理中心中,服务器首先对输入的音视频信号进行数字化,之后采用先进的音视频数据压缩算法将其转换成具有满足H.264标准的码流,以组播或单播的形式发送到计算机网络上,经授权的用户在连入法院专用网络的计算机上使用浏览器收看庭审现场实况。
1)在英特网上获取相关资料;
2)将准备好的资料(文字、图片、录像)通过庭内显示设备输出;
庭外的有关人员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通过法院内部的计算机网络或法院系统专网,可以:
1)查看相关案情的文字、影像资料;
2)查看庭审的当庭实况直播;
3)查看庭审的当庭举证内容;
4)查看相关庭审实况的录像;
5)与法官进行信息交流;
海康庭审视音频信息的采集和显示,所需要的设备如下:
庭审高清摄像机
法庭显示设备(高清显示屏、高清投影机等)
带信号分配切换功能的数字法庭庭审主机
2、证据信息的采集与显示
庭审中的证据信息包括了纸质证据文件的扫描件、实物证据的图片、拍摄的图片证据、刑事科学示意图,也包括提交的声音证据等。由于接入的证据信息来源数量多,因此需要相应的控制切换设备。相关设备如下:
需要设备:
数字法庭书记员软件
打印机
数码笔
4、视频信息存储、直播与点播
数字法庭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将采集到的所有图像及声音信息,进行数字化转换为记录文件,放置在存储系统中,能够随时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调阅、播放。画面存储格式能达到720P分辨率。
综合上述说明,对音视频信息的存储、直播和点播可以归纳为:
存储为国际通用的H.264编码,视频清晰,且要求带宽比较低。
6)查看当事人各方计算机举证内容;
7)查看实物展台的举证内容;
8)控制上述影像和举证内容在庭内显示设备上同步输出;
9)能够和后台进行实时的信息沟通;
10)能够查看和确认参与庭审的当事人身份信息;
11)控制庭内灯光、窗帘、门禁、原被告双方的话筒及投影等设备;
12)将上述影像和举证内容采录入电子档案软件,作为庭审卷宗数据的一部分进行保存;
3)庭审视听资料重点段落即时标识功能,保证对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法官对任何重点的发言,举证进行;
4)庭审视听资料片头文字叠加功能,保证庭审信息的完整性;
5)视听资料当事人视频确认功能,保证庭审录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6)庭审视听资料库存储、备份功能,保证庭审视听资料的数据安全性;
7)庭审网络直播、点播功能,保证法院系统内,在有授权权限的情况下,进行案例分析和案例讨论;
数字法庭
建设系统方案
第
1.1
随着我国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对庭审过程公开、公正、高效杜绝暗箱操作的要求及民众呼声日益增多,推行庭审实况录像制度,具有极强的监督制约作用,它将有力地推动司法文明的进程,提高法官自身素质和审判水平,实现公正裁判提高法院社会公信度,是审判管理改革的突破,是法院审判工作监督制约机制的一个创新,有效地预防和治理审判领域的腐败现象。
1.2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设计图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标准
JG GYJ125《厅堂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要求》
GB/T 4959-95《厅堂扩声特性的测量方法》
IEC914—会议系统———电子及音频设备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5);
TIA/EIA-607《商用建筑通信接地、接续要求》
庭审信息需要刻录到光盘中。
具备直播能力,具有庭审观摩权限的用户可以直接通过庭审系统观看直播。
视音频数据的冗余存储。庭审视音频数据同时保存到庭审主设备和集中存储服务器上,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控制系统的设计
在整个数字法庭的工作中,很多设备需要进行相对复杂的联动操作,因此各种音像设备都需要由一个统一的集中控制设备根据设计进行程序控制。
实际需要优先原则:主要是指围绕实际庭审发展改革的需要来进行设计开发。
科学技术适度原则:使用较成熟的技术,功能设计应讲究简单实用,将经济条件和需要综合考虑,取其最好结合比例。
安全可靠性原则:系统建设的目的是为了通过科技运用提高工作效率,如果系统不稳定不仅不能提高效率,实现科技强院,反而会影响审判效果,因此,方案设计应把选择产品的质量以及系统的稳定可靠性放在第一位。
3.1.4
庭审数据资料管理包括文字数据资料管理及相关的庭审活动的影像资料管理,它提供对庭审数据影像资料进行存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备份服务。具体表现为法院庭审活动自动录像、智能编辑、自动归档、智能检索回放能力。
庭审数据资料管理必须能够与全省法院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无缝连接。即庭审数据资料管理能够自动转入省法院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内,电子档案系统里可以直接调阅庭审数据影像资料。
《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WH0301-93
JGJ/T16-92 建设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J232-82 建设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ISO/IEC 11801建筑及建筑群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国际标准
CENELEC EN50173用户建筑布线标准
CENELEC EN50174用户建筑布线安装规范
3.1.3
庭审活动录像资料点播是指经授权的用户可能通过智能检索系统调阅某一庭审的录像资料。用户无须了解各个庭审活动录像资料的存储位置,用户所面对只是智能检索系统,用户输入其所要检索的庭审活动的关键字,系统会列出符合检索条件的庭审活动录像资料列表,用户先选择相应的庭审活动的录像资料,再选择播放形式。之后系统会根据用户的选择,向点播服务器请求点播所需的庭审活动的音视频资料,点播服务器根据系统内的存储记录,取得相应的音视频资料,以组播或单播方式将用户点播的庭审活动的音视频数据发送到网络;之后用户使用常用的流媒体播放软件收看其所点播的庭审活动录像资料。
3.1.5
法庭透过一个多媒体平台,揉合影音和数码讯号,以图像、文字、视频和计算机画面等多种形式在法庭上展示证物。多媒体示证平台组合包括实物展台、实物举证投影机、适用不同形式(包括光盘、影像光盘、数码影像光盘、迷你光盘和MP3)的影音收录和播放器材,以及完善的综合音响系统等。
当事人自带电脑举证、网上证据引用、远程证人举证等功能。
网络化控制管理:通过统一的网络控制管理平台独立或协作现场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复杂设备的辅助或主要操作,对设备进行远程控制管理。
第
3.1
数字法庭庭审录像系统应具有的基本功能:
1)庭审影像视频参数调整功能,保证在不同的环境下,庭审录像质量最优;且画质达到720P(1280*720)分辨率。
2)多画面同屏浏览人工/自动编辑视窗功能,保证庭审过程画面的完整性;
注重改造升级原则:一方面是指尽可能在原有设备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充分利用原有设备,不重复建设,避免浪费;另一方面是指在做任何建设时,都要充分考虑到日后升级的可能。
1.4
建议计划在每个基层法院能推行建设一个数字法庭系统,从而保证全市法院案件审理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同时能够方便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每个中院安装一套“数字法庭系统”。之后,每个中级法院再计划扩容安装中型数字法庭系统,小型数字法庭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