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定书(先予执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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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海、海城市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李明海、海城市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李明海、海城市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乡政府【审理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7【案件字号】(2020)辽行终109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康宪雷禹政一吴晓红【审理法官】康宪雷禹政一吴晓红【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李明海;海城市人民政府;海城市腾鳌镇人民政府【当事人】李明海海城市人民政府海城市腾鳌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李明海【当事人-公司】海城市人民政府海城市腾鳌镇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李明海【被告】海城市人民政府;海城市腾鳌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对房屋的补偿应按照有关部门评估结果或按照补偿方案来确定,而李明海要求按照新建商品楼的价格来补偿其已建筑多年的旧房屋,显然不妥。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本案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管辖重复起诉撤诉驳回起诉先予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本案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李明海一审起诉请求确认被上诉人于2012年4月20日强迁其房屋行为违法并赔偿其损失。

根据海城市人民法院(2011)海民腾初字第00572号民事裁定及(2011)海民腾初字第00572号公告,本案被上诉人并不是李明海主张的实施强迁其房屋行为的主体,并未实施被诉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李明海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一审裁定结果正确,依法应予维持。

法律规定的法律文书(3篇)

法律规定的法律文书(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文书,是法律规范在文书形式上的体现,是司法机关和律师在处理法律事务时,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法律文书种类繁多,涉及各个法律领域,其内容、格式和制作要求均有严格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法律规定的主要法律文书类型及其特点。

二、民事法律文书1. 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请求。

其内容包括:原告的基本情况、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民事起诉状格式规范,语言要简洁明了,事实要真实可靠。

2. 民事答辩状民事答辩状是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书面答复。

其内容包括:答辩人基本情况、对诉讼请求的辩驳、事实与理由等。

民事答辩状格式与起诉状类似,要求真实、客观。

3. 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的书面决定。

其内容包括:案件基本情况、审理过程、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判决结果等。

民事判决书格式规范,语言要准确、严谨。

4. 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对程序性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其内容包括:案件基本情况、裁定事项、法律依据等。

民事裁定书格式与判决书类似,要求简明扼要。

5. 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经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其内容包括:调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民事调解书格式规范,要求内容完整、清晰。

三、刑事法律文书1. 刑事起诉书刑事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书面文件。

其内容包括:被告人基本情况、犯罪事实、证据、起诉理由等。

刑事起诉书格式规范,要求内容详实、准确。

2. 刑事答辩状刑事答辩状是被告人在收到起诉书后,针对起诉书中的指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书面答复。

其内容包括:被告人基本情况、对起诉书的辩驳、事实与理由等。

刑事答辩状格式与起诉书类似,要求真实、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文书样式:制作规范与法律依据》读书笔记模板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文书样式:制作规范与法律依据》读书笔记模板

准许当事人申
请法院调查收
集证据决定用)
01
53.复议决 定书(停止 执行或驳回 停止执行的 申请复议决 定用)
02
54.决定书 (不予准许 一并审理民 事争议用)
03
55.复议决 定书(不予 准许一并审 理民事争议 用)
04
56.罚款决 定书(妨害 行政诉讼用)
06
58.决定书 (提前解除 拘留用)
127.延期举证申请 书(申请延期举证用)
128.停止执行申请 书(申请停止执行用)
129.先予执行申请 书(申请先予执行用)
131.重新鉴定申请 书(申请重新鉴定
用)
130.证人出庭申请 书(申请证人出庭
用)
132.重新勘验申请 书(申请重新勘验
用)
一、人民法院 制作民事公益 诉讼文书样式
二、人民法院 制作行政公益 诉讼文书样式
116.代表人明书 (共同诉讼的当事人 推选的代表人用)
117.授权委托书 (公民个人用)
118.授权委托书 (法人单位用)
119.公民财产保全 申请书(申请财产保 全用)
120.保全证据申请 书(申请保全证据用)
121.缓(或减、 免)交诉讼费
1
申请书(申请
缓交、减交或
免交诉讼费用)
122.参加诉讼 2
出处理建议用)
103.司法建议书 (人民法院提出书
面建议用)
105.委托调查函 (委托其他法院协
助调查用)
106.委托宣判函 (委托其他法院宣判
用)
107.案件移送函
108.调卷函 109.送卷函
111.行政起诉状
110.退卷函
112.行政诉讼答辩 状

陈山河、赵会云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山河、赵会云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山河、赵会云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国家赔偿行政赔偿【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3【案件字号】(2020)豫行终98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松马磊马传贤【审理法官】王松马磊马传贤【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陈山河;赵会云;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洛阳市老城区洛浦办事处葛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洛阳天福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当事人】陈山河赵会云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洛阳市老城区洛浦办事处葛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洛阳天福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陈山河赵会云【当事人-公司】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洛阳市老城区洛浦办事处葛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洛阳天福农林发展有限公司【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陈山河;赵会云【被告】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洛阳市老城区洛浦办事处葛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洛阳天福农林发展有限公司【本院观点】陈山河、赵会云一审诉讼请求的第一项是先予支付生活居住费用,该请求依附于其主要诉讼请求,即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及赔偿,但本案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可以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类型,该项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第二项诉讼请求是确认相关证据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这并不属于独立的行政诉讼审查对象,应依附于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审查,不属于具体的诉讼请求;第三项诉讼请求是确认征收及相关行为分别是行政行为及民事行为,亦不属于独立的行政诉讼审查对象,不属于具体的诉讼请求;第四项诉讼请求是确认公告征收补偿安置农村集体土地民事争议裁决一系列征收行为违法,但是征收行为由多个独立的行政行为。

【权责关键词】行政许可合法违法罚款行政赔偿第三人证明重复起诉驳回起诉维持原判先予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陈山河、赵会云一审诉讼请求的第一项是先予支付生活居住费用,该请求依附于其主要诉讼请求,即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及赔偿,但本案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可以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类型,该项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第二项诉讼请求是确认相关证据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这并不属于独立的行政诉讼审查对象,应依附于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审查,不属于具体的诉讼请求;第三项诉讼请求是确认征收及相关行为分别是行政行为及民事行为,亦不属于独立的行政诉讼审查对象,不属于具体的诉讼请求;第四项诉讼请求是确认公告征收补偿安置农村集体土地民事争议裁决一系列征收行为违法,但是征收行为由多个独立的行政行为组成,陈山河、赵会云并未要求确认哪一个具体的征收行政行为违法,该项请求不属于具体的诉讼请求;第五项诉讼请求是要求赔偿损失,因陈山河、赵会云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其一并提起的赔偿请求亦应驳回起诉。

2023年春4月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考题含解析

2023年春4月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考题含解析

2023年春4月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查明案件事实,在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记录讯问情况的文字材料是______。

A.询问笔录B.法庭审理笔录C.讯问笔录D.合议庭评议笔录2、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法庭审理笔录应当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______。

A.宣读B.解释C.宣告D.讲解3、人民法院制作的行政裁定书,裁定不予立案的应当表述为______。

A.对×××的起诉,本院不予立案B.本院决定对×××的起诉不予立案C.对×××的起诉,裁定不予立案D.本院裁定对×××的起诉不予立案4、民事上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尾部应当写明______。

A.当事人基本情况B.原审法院名称C.诉讼费用的承担D.致送法院名称5、行政机关在违法行为发生现场,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时制作的法律文书是______。

A.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B.责令改正通知书C.行政行为事先告知书D.行政处罚决定书6、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程序问题进行处理时,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是______。

A.民事判决书B.民事决定书C.民事调解书D.民事裁定书7、行政机关制作的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属于______。

A.填空式文书B.表格式文书C.叙述式文书D.笔录式文书8、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属于______。

A.记叙文语体B.说明文语体C.议论文语体D.公文语体9、法律文书大都有固定的格式,尾部的内容一般包括______。

A.文书名称B.文书编号C.附注事项D.案件事实10、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刑事案件,再审刑事判决书的案号应当写为______。

A.×刑再初字〔20××〕第×号B.〔20××〕第×号×刑再初字C.×刑〔20××〕再初字第×号D.〔20××〕×刑再初字第×号11、西周中叶的诉讼程序和法律文书已经相对齐备,对于重要的刑事案件,须向官府呈递的法律文书是______。

裁决先予执行申请书合集四篇

裁决先予执行申请书合集四篇

裁决先予执行申请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址等)被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_纠纷,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因生活困难,特申请裁决先予执行,恳求被申请人先行给付。

恳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此致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名)____年__月__日裁决先予执行申请书(第二篇)裁决先予执行申请书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裁决先予执行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背景介绍[在此处介绍案件的背景和相关事实,包括裁决内容及裁判文书编号等信息]二、申请执行事项甲方现向法院提交裁决先予执行的申请,并要求依法对乙方进行强制执行。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利要求法院对乙方进行先予执行,并有义务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2.甲方应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配合法院进行案件的调查和执行工作。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配合法院进行先予执行,并接受法院的执行措施。

2.乙方有权提出反对意见及申辩,但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材料。

五、其他约定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裁决先予执行结束。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以上协议内容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生效。

律师(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裁决先予执行申请书(第三篇)裁决先予执行申请书甲方(申请人):_________乙方(被申请人):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先予执行,现提出如下申请:一、请求被申请人_________在接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_________义务,并向本院支付执行费用。

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郭化彬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裁定书

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郭化彬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裁定书

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郭化彬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6【案件字号】(2021)辽14行终4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袁晓芳孙彬佟江秋【审理法官】袁晓芳孙彬佟江秋【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郭化彬;建昌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当事人】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郭化彬建昌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当事人-个人】郭化彬【当事人-公司】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昌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代理律师/律所】姜德伟辽宁开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姜德伟辽宁开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姜德伟【代理律所】辽宁开德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告】郭化彬;建昌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权责关键词】行政给付合法违法第三人鉴定结论证明不予受理改判先予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被上诉人郭化彬于2019年5月3日晨4点20分在上班途中与一逆行摩托车相撞,经郭化彬所在单位建昌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申请,上诉人建昌县人社局于2019年7月10日作出建人社工伤[2019]32号认定工伤决定,葫芦岛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于2019年11月14日作出郭化彬伤残六级的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郭化彬于2020年7月7日向原审法院提起本案行政诉讼,要求建昌县人社局和建昌县社保中心医保分中心履行法定职责,给付工伤保险待遇。

行政执行裁定申请书(3篇)

行政执行裁定申请书(3篇)

第1篇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性别:[申请人性别]年龄:[申请人年龄]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住址:[申请人住址]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被申请人联系电话]地址:[被申请人地址]案由:[简要案由]一、案情概述[在此简要叙述案件背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双方争议的焦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

][例如: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就某项目合同纠纷,经协商未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合同款及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申请执行的事实与理由1. 事实(1)[详细描述案件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争议焦点、人民法院的判决内容等。

](2)[说明被申请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的事实,如:未支付合同款及违约金等。

]2. 理由(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决、裁定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应当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结合案件具体情况,阐述申请执行的理由,如:被申请人未履行判决义务,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给申请人造成了经济损失等。

]三、申请执行的具体事项1. 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进行财产调查,查明其财产状况。

2. 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其转移、隐匿、变卖财产。

3. 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

4.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判决义务,支付申请人合同款及违约金。

四、申请人承诺1. 申请人承诺,如因自身原因导致申请执行程序出现瑕疵,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文书写作实训教程 项目19 行政裁定书

法律文书写作实训教程 项目19 行政裁定书

法院 审查
行政机关
具体行政行为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行政裁定书
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裁定书解决的是程序问题。 在不同的诉讼阶段, 为解决各种程序问题, 审判人员必须依 法作出不同的裁定。 需要制作行政裁定书的, 由审判人员、 书记员署名, 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法律文书写作
2 裁定适用范围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3.加盖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的印章
4.书记员署名
法律文书写作
4 法律思维训练
法律思维训练
原告: 上海× × 综合经营部 (以下简称× × 经营部) 。 被告: 上海市× × 区环境保护局 (以下简称× × 环保局) 。 × × 经营部系个人独资企业, 2002 年4 月取得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为销售食品。 × × 环保局检查发现× × 经营部有违反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行为, 于2002 年4 月对× × 经营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认定× × 经营部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 擅自于2002 年4 月起在医学院路26 号进行食品经营的行 为, 违反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9 条、 第16 条、 第23 条的规定, 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 第28条的规定, 决定对× × 经营部作出责令停止使用, 并处罚款人民币4 000 元的行政处罚。 × × 经营部 对× × 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 在缴纳罚款后,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求法院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2004 年7 月8 日, 上海市× × 区人民法院判决: 维持× × 环保局对× × 经营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 经营部上诉后,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一、 撤销一审行政判决; 二、 撤销上海市× × 区环境保护局于2 004 年4 月27 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职业资格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4

法律职业资格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4(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2,分数:24.00)1.某市建筑材料总厂超标准排放污水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该市环境保护局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

在规定期间内,建筑材料厂既不缴纳罚款,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市环境保护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决定。

下列哪几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_(分数:2.00)A.市环境保护局应自罚款决定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B.市环境保护局应向某市建筑材料总厂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C.市环保局应向法院提供某市建筑材料总厂的财产状况的材料√D.法院应在受理执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是否强制执行作出裁定√解析:[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参见《行诉若干解释》第88条、第89条、第91条、第93条。

2.张某未经批准在门前耕地建起一幢小楼,并将该房卖给徐某。

县土地管理局以张某非法买卖土地为由,对其作出没收地上建筑及罚款的处罚决定。

张某不服,起诉至法院。

诉讼期间,县土地管理局将原来的处罚变更为没收地上建筑,取消了罚款处罚,并动员张某撤诉。

张某拒绝撤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______ (分数:2.00)A.审理原处罚决定,认为原处罚决定违法的,作出确认违法的判决√B.审理变更后的处罚决定C.驳回原告起诉而终结案件D.审理原处罚决定,认为原处罚决定合法的,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解析:[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判决。

《行诉若干解释》第50条。

3.某市规划局作出对某企业违章建筑予以拆除的处罚决定,并依法向建筑物所在地的T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T区人民法院认为执行有困难,于是报请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中级人民法院经调查后认为,如由T 区人民法院执行确有困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分数:2.00)A.中级人民法院只能决定由本院执行B.中级人民法院仍可以决定由T区人民法院执行√C.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该市所辖其他区的人民法院执行√D.中级人民法院不能再决定由T区人民法院执行解析:[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陈建红、惠安县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建红、惠安县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建红、惠安县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18【案件字号】(2020)闽行终49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珩吴声鸣陈生奇【审理法官】王珩吴声鸣陈生奇【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陈建红;惠安县人民政府【当事人】陈建红惠安县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陈建红【当事人-公司】惠安县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陈建红【被告】惠安县人民政府【权责关键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指定管辖行政复议缺席判决提审发回重审指令再审行政复议撤诉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1-27 03:31:47陈建红、惠安县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闽行终49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建红。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惠安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赖清正,县长。

上诉人陈建红因诉惠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闽02行初16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于2020年9月3日向上诉人依法送达调查询问传票,通知其于2020年9月7日上午至法院调查询问,但上诉人实际未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

上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可按照撤诉处理。

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十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王珩审判员吴声鸣审判员陈生奇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法官助理邓伊书记员吴美芬刘勇附:本案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行政裁定书有有效期吗

行政裁定书有有效期吗

一、行政裁定书有有效期吗行政裁定书是没有期限的,但申请执行行政裁定书有期限,如果裁定书有错误的,可以申请撤销。

行政诉讼裁定的期限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裁定书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如果超过2年未申请执行的,不能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法院作出的裁定书逾期不提起上诉的,法院一审行政裁定书就会生效。

如果对裁定书不服提起上诉的,目的期限是裁定书送达日起10内上诉,法院认为原裁定有错误的或者程序违反规定的,就会改判或者发回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裁定书有有效期吗二、行政裁定书上诉期限是多久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三、行政裁定的内容行政裁定是与行政判决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的裁判形式。

刘某某、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拆迁事务所二审行政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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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拆迁事务所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补偿【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09【案件字号】(2020)湘01行终1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彭杨廖国娟陈蔚宇【审理法官】彭杨廖国娟陈蔚宇【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刘某某;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拆迁事务所【当事人】刘某某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拆迁事务所【当事人-个人】刘某某【当事人-公司】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拆迁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汤伟勇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汤伟勇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汤伟勇【代理律所】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被告】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拆迁事务所【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权责关键词】行政征收合法违法证据不足驳回起诉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先予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相同。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本案中,刘某某系涉案房屋户主张某1的妻子,其应当知晓涉案《征地补偿协议》、《房屋残值收购协议》及领取补偿费的相关事宜。

户主张某1于2015年3月26日领取征收补偿款并腾空房屋时,高新区征拆所针对涉案房屋的补偿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刘某某如对房屋补偿标准、补偿数额等不服,其最迟应于2016年3月26日之前提起行政诉讼,其于2019年11月7日提起行政诉讼已超过法定期限,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

先予执行裁定书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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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予执行裁定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男/女,[民族],[具体年月日]出生,住[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男/女,[民族],[具体年月日]出生,住[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与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案由,比如借款合同纠纷之类的]一案,申请人于[申请日期]向本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要求被申请人先行给付[具体先予执行的内容,例如支付医疗费用多少元等],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先予执行的条件。

在这个案子里啊,申请人现在的情况那是相当紧急呢。

就好比一个人饿极了,眼前有块面包,不能非得等把所有事情都弄清楚了才让吃,得先解决眼前这个紧急的饥饿问题,这就和申请人现在的状况类似。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X]日内向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先行给付[先予执行的具体内容]。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法官姓名]
[法院名称]
[裁定日期]。

行政裁定书样式及范文

行政裁定书样式及范文

行政裁定书样式及范文一、行政裁定书样式。

案号:[年份] [行政区域简称]行初字第[具体编号]号。

当事人信息:原告:[原告姓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被告:[被告行政机关名称],住所地[机关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具体职务]。

正文部分:(一)案件由来及审理经过。

原告[原告姓名/名称]不服被告[被告行政机关名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名称],于[起诉日期]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院于[受理日期]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二)裁定事项及理由。

1. 驳回起诉裁定。

裁定事项:驳回原告[原告姓名/名称]的起诉。

裁定理由:2. 准许撤诉裁定。

裁定事项:准许原告[原告姓名/名称]撤回起诉。

3. 管辖权异议裁定。

裁定事项:如果驳回管辖权异议则为“驳回被告[被告行政机关名称]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如果支持管辖权异议则为“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名称]处理”。

裁定理由:(三)裁定结果的告知。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级法院名称]。

审判员:[审判员姓名][作出裁定的日期]书记员:[书记员姓名]二、行政裁定书范文。

[具体城市名称]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XX] [城市简称]行初字第[XX]号。

原告:张三,男,[出生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具体住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被告:[具体行政机关名称,如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机关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李四,职务:局长。

案件由来及审理经过:原告张三不服被告[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XX年X月X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院于20XX年X月X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裁定事项及理由:(一)驳回起诉裁定(假设情形)裁定事项:驳回原告张三的起诉。

(二)准许撤诉裁定(假设情形)裁定事项:准许原告张三撤回起诉。

行政裁定书样式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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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定书样式及范文一、行政裁定书样式。

# (一)首部。

1. 标题。

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例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 案号。

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简称、案件性质、审判程序代字和案件顺序号组成,如“(20××)×行初字第×号”。

3. 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写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等信息,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等。

被告:写明被告机关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等。

# (二)正文。

1. 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

简述案件是如何起诉到法院的,例如“原告××不服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2. 裁定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这是核心部分。

如果是驳回起诉的裁定,要写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具体情况,如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原告无诉讼主体资格等,并说明相应的法律依据。

如果是准许撤诉的裁定,要说明原告自愿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等理由。

3. 裁定结果。

明确、简洁地写出裁定结果。

如“驳回原告××的起诉”或者“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 (三)尾部。

1. 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果裁定驳回起诉,一般写明“案件受理费××元,退还原告××”;如果是准许撤诉的裁定,可能会写明“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2. 合议庭成员署名。

由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成员签名。

3. 裁定日期。

写明作出裁定的年、月、日,并加盖法院印章。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若干问题解答》(一)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若干问题解答》(一)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若干问题解答》(一)(2013年7月18日)一、受理1.城乡规划类案件中恢复原状等申请内容是否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城乡规划领域中,城管部门作出的“恢复原状”等行政处罚能否申请法院执行?有观点认为,《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中规定城管部门仅有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的执行权,对“改正”或“恢复原状”等为内容的行政处罚决定,如对“破墙开店”、“挖地下室”等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则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违法搭建”与“破墙开店”等均是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针对不同的违法状态分别作出的“强制拆除”与“恢复原状”行政处罚,均系对违法建造物的物理消除,故并无本质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法释[2013]5号)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因此对以“改正”或“恢复原状”等为内容的行政处罚决定无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诉讼中存在先予执行,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能否在行政复议或诉讼时限未届满的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是以行政决定的义务人在复议起诉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且不履行义务为前提的。

提早申请执行,于法理逻辑不符。

从实定法来看,《行政强制法》没有相关规定,第五十九条中也只是规定(起诉期限届满后)申请立即执行。

行政诉讼中可以先予执行,并不能推导出非诉执行中也可以提前申请。

相反,由于前者可以通过诉讼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直接审查,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是否错误及错误执行造成的后果可以依据已经提起的诉讼及其他法律程序及时纠正和救济。

而在非诉行政执行中,虽然存在非诉审查,但较之于诉讼,非诉审查的公正性与准确性及因缺诉讼对抗而存在缺陷。

因此,不宜准予设立非诉执行中的提前申请执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分类模拟1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分类模拟1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分类模拟12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1. 某市建筑材料总厂超标准排放污水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江南博哥)该市环境保护局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

在规定期间内,建筑材料厂既不缴纳罚款,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市环境保护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决定。

下列哪几种说法是不正确的?______A.市环境保护局应自罚款决定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B.市环境保护局应向某市建筑材料总厂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C.市环保局应向法院提供某市建筑材料总厂的财产状况的材料D.法院应在受理执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是否强制执行作出裁定正确答案:ABD[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解析] 参见《行诉解释》第156条、第157条第1款、第97条、第160条。

2. 张某未经批准在门前耕地建起一幢小楼,并将该房卖给徐某。

县土地管理局以张某非法买卖土地为由,对其作出没收地上建筑及罚款的处罚决定。

张某不服,起诉至法院。

诉讼期间,县土地管理局将原来的处罚变更为没收地上建筑,取消了罚款处罚,并动员张某撤诉。

张某拒绝撤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______A.审理原处罚决定,认为原处罚决定违法的,作出确认违法的判决B.审理变更后的处罚决定C.驳回原告起诉而终结案件D.审理原处罚决定,认为原处罚决定合法的,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正确答案:AD[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的判决。

[解析] 《行诉解释》第81条。

3. 某市规划局作出对某企业违章建筑予以拆除的处罚决定,并依法向建筑物所在地的T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T区人民法院认为执行有困难,于是报请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中级人民法院经调查后认为,如由T区人民法院执行确有困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A.中级人民法院只能决定由本院执行B.中级人民法院仍可以决定由T区人民法院执行C.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该市所辖其他区的人民法院执行D.中级人民法院不能再决定由T区人民法院执行正确答案:BC[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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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定书(先予执行用)
××××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先予执行用)
(××××)×行×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写明案由)一案中,原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请求的具体内容)。

本院认为,……(写明决定先予执行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先予执行的内容及其时间和方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一、本裁定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二、二审先予执行的行政裁定书,可参照本样式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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