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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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对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起到推动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本文分析了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制约因素及问题

1.1缺乏带头创办能人,合作社成员整体素质偏低

黑龙江省大部分农村地区缺乏领办合作社的带头人,会经营管理、能开拓市场的复合型骨干人才缺少,农民普遍缺少合作意识。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地区一些有文化、有一技之长的青壮年农民多数外出打工,留在家里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文化水平低、思想保守、年龄偏大的农民。还有一些能力强的“能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够了解,缺乏兴趣和动力组建合作社,牵头领办的意愿不强。

1.2合作社资金短缺融资困难

由于合作社最初都是由少数专业户、经纪人发起的,在起步阶段,农户入股资金很少,大部分是土地、技术、劳动力的合作,再加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使得国家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措施难以落实。同时多数合作社因资金困难而无法为成员提供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品销售服务,目前只能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维持在协会功能上。在调查中,合作社社员反映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金融贷款难度大。金融机构中仅有信用社愿意为合作社贷款,并且只对合作社成员个人贷款,不对合作社贷款,因此,资金问题制约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后续发展乏力。

1.3合作社自身建设不规范

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部分合作社组织机构形同虚设,虽然在工商部门已登记注册,每年也召开一次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但理事会、监事会没有真正起到组织、经营、管理、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是民主管理不到位。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制定了章程但是内容千篇一律,只是流于形式,也不按章程规定办事,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社员权利义务不明,入社和退社手续不健全,部分合作社重大事务往往是理事长一人说了算,缺乏民主管理和正常监督。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对策

2.1加强对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层的培训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知识缺乏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应组织培训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骨干队伍,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织者、管理者、参与者增强合作意识、合作理念,掌握合作原则、合作知识、合

作技能及市场营销、财务核算知识等,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增强会员的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同时,加大媒体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及成功典型的宣传,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

2.2完善运行机制

当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以下几种机制。首先是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组织除了收购农民的农产品外,还要按照一定比例向农民返还一部分流通或加工环节的增值利润,实行二次分配。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实行股金分红,坚持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其次是民主管理机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制定章程、制度,规定合作组织的重大事项都要通过社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避免农民受到损失。再是积累机制。有条件的合作组织要设立公积金、公益金、风险保障金,具体提留比例和社员分配方案,要通过社员大会决定。第四是监督、约束机制。专业合作组织要建立监事会,作为内部的监察和监督机关。要实行社务公开,财务公开,严防共有财产流失或浪费。

2.3强化指导服务

首先是强化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职能。农业主管部门对每个专业合作社除在设立时指导其制定章程、发展规划、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内部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外,每年应对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其规范运行。二是强化农业主管部门的服务职能。农业主管部门应立足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优势,技术咨询服务优势,使种养大户、营销大户、农民经纪人等积极参股入社,以壮大合作社的经济实力。第三是强化农业主管部门的扶持职能。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在全市选择规模大、运行机制好、带动能力强、增收效果明显的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2.4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一是结合主导产业、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争取每个主导产业形成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每个特色产品成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二是结合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三是依托基层农技服务组织、农村能人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四是结合新农村示范点建设,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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