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员岗位责任制(共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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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格执行安全爆破作业和安全操作规程细则,确保安全爆破。
三、按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爆破。
四、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剩余的爆破器材,当班清退。严防丢失、被盗,严禁乱存乱放,赠送他人。
五、爆破后要检查工作面,发现瞎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三、领取民爆物品时要持爆破证,携带炸药箱,雷管想,按照批准的数量如数领取,坚持装箱上锁严防丢失被盗,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
四、运送爆炸物品要严格遵照安全规定避开人流高峰,输电线路,明电明火,安全运往工作面。
五、装药前要严格操作规程,在确认无禁止现象时安全放炮。
六、放炮前要认真实施安全检查做好警戒,确认无危险时方准放炮,要记清响炮数字,如有哑炮,要按照规程,安全排除,严禁违章爆破。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有关规定,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当好领导的安全参谋。
二、对本管辖区内的爆炸物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不失管,并能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促爆破员按规程装药、放炮、监督其按制度领用,清退爆破器材,确保安全。
四、爆破时,要按规定设好警戒,确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瞎炮,按规定时间和安全情况解除警戒。
五、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查明原因,遇有特殊情况,有权制止爆破。
六、对领取的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七、接受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按照本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民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仓库内,不准超量超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存。
三、严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坚持雷管按编号登记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入出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检查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发放,不的随意增加或减少。对退回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后入库,严格登记交接手续。
五、必须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受潮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单位领导,经公安机关批准后要妥善销毁。
六、确保库区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协助守库保卫人员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洪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保证储存安全。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有关规定,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二、确保所押运爆炸物品的数量、型号无误。负责监督运输火工品时,途中注意的事项和炸药、雷管的装卸工作。
三、负责看管好爆炸物品,严防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四、炸药、雷管到达作业现场后,负责监督保管员在保管期间的帐物相符。三、押运爆炸物品时,装车要牢固,数量要点清,并设明显标志,服从公安人员的安全检查。
五、严格执行押运员“岗位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必须持证上岗。四、押运爆炸物品时,不准乘坐在驾驶室内,要上车押运,严禁携带火种和动用明火。
六、押运爆炸物品要严格遵纪守法,运回仓库后要认真清点入库,要和保管人员当面点核、互相签字,以防丢失外流。
巡守员岗位责任制
一、巡守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和管理,熟练掌握常用爆炸物品的性能及事故抢救技术,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
二、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不准在值班室饮酒、会客;严禁在值班室留宿非工作人员,对因公入库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有关证件,填写入库登记簿。
三、必须实行24小时三班制轮流值班工作,每班不少于2名,坚持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检查工作。
四、坚持昼夜巡逻执勤、搞好防范,每班至少三次,对火工品库墙内、外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要果断处置并及时报告,做好记录。
五、负责监控影像管理与传送,保证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六、火工品出库后由巡视人员负责护送安全到达目的地,方可返回。
七、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区,防止将火具、火种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库区。
八、定时对库房和周边的防护网、围墙、报警设备和消防器材进行巡视和安全检查,做到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如有损坏或失效,及时汇报并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九、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