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塔汇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考勤制度(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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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塔汇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考勤制度(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及生活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实行坐班制、请假制、准假制和销假制。
凡教职员工因病、因事需请假的,都必须预先(因病可事后补假)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一般情况下,半天以内,报年级组长批准;半天或半天以上的,须向校长室申报,由校长或分管校长批准并向相应的考勤人员及时反馈。
假期结束后,当事人应及时销假。教职员工未办理病事假请假手续或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岗者,情节严重的作旷工处理。
二、病、事假、旷工、旷课
1、病假:(病假持医院证明),事假:(事假持请假条)扣款按人事制度
改革方案中规定扣除相应岗位奖。
2、请假(事假)前必须自己调好课,保证课堂有人守班,并将调课情况附请
假条后,待教导处和年级组核查。特殊情况可由教导处或年级组统一调课。所有请假期间请人代课(或教导处调课),由负责代课的教师领取学校所发相应每节的课时津贴。
3、旷工(旷课):旷工一天扣发工资200元,并扣发年终考核奖10%直
到扣完为止。[旷课:有课时(含自习辅导课)上课铃响超过15分钟未到教室或无故提前离开15分钟以上为旷课一节扣款10元(有相应的班主任反映、教导处核实并报学校人事按月公布]
三、公假、方便假
1、因公外出,开会、进修、教研活动等,应凭有关书面通知报教务处或校长室批准。
2、教职工子女所在学校组织的家校活动,凭该校通知单到教务处办理公出手续。
3、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文件规定处理。
4、每学期有一天方便假,但必须事先与校长室说明。
四、上下班考勤
1、上班时间内中途外出的,必须办理出门证(有相应的年级主任或行政开具并有门卫作好考勤记录和统计,交人事干部每月在校园网上发布)。
2、一月内迟到早退(1小时以内)满四次或中途外出(两小时以内)满4次,扣发15元。
3、半天以内,教师因病外出就医凭就医凭证证明,学校予以一定照顾。
4、无故缺席校政治学习、升旗仪式等例会与教职工师德考评相结合。
5、不办理手续、弄虚作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情况严重的,学校作相应的加重处理直至作旷工或解聘论处。
五、岗位常规考查
工作中,凡有下列现象一经查实的,学校将扣发当月岗位工资20—200元。
1、教师在备课、批改作业、质量分析等常规工作方面有严重不到位的。
2、教师有无故私自调课、离岗、缺岗、严重违反考务纪律或违反师德规范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3、工作时间里,教师进行下棋、打牌、玩电脑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意外事故或使学校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经行政会讨论后,另行作出相应扣罚。
六、加班:
正常情况下每天(以八小时计算):40元。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若不领取加班费可折算相应的调休单以便急时使用,调休单仅限当年使用)。加班单和调休单有相应的主管部门开具证明后由人事干部出具相应的单据,相应的费用报销单有总务主任造册。
七、本规定与校结构工资方案配套实施,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解释权在校长室。
李塔汇学校2008年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