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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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职责分工

1、船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总体目标和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制定落实本地区工作计划;

(2)研究制定本地区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

(3)组织、协调内河船型标准化有关工作,确保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2、市运管处(船型办)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抓好各项工作计划落实;

(2)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开展调查研究,适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

(3)负责本辖区内内河过闸小吨位船舶、单壳液货危险品船舶、老旧运输船舶拆改申请、审批工作;

(4)负责内河过闸小吨位船舶、单壳液货危险品船舶、老旧运输船舶拆改档案资料的建档和管理;

(5)负责内河船型标准化实施期间船舶变更管理工作,严格把好本地区船舶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淮河营运准入关,引导航运业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计、建造和使用标准船型,负责标准船的船舶营运证标注;

(6)协助海事(船检)机构共同负责内河过闸小吨位船舶、单壳液货危险品船舶、老旧运输船舶拆改的现场监督与完工验收

工作;

(7)协助海事(船检)机构做好本辖区内河船型标准化船舶拆改定点船厂资质认定和调整工作;

(8)协助财务部门做好政府补贴资金的申请、拨付与清算工作;

(9)负责组织内河船型标准化实施工作的阶段考核、评估,有关文秘、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10)协助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11)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3、市地方海事(船检)局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

(2)负责本辖区内内河船舶加装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改造申请、审批工作;

(3)负责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船舶加装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及现有船舶应用LNG清洁能源改造;负责本辖区内过闸小吨位船舶、单壳液货危险品船舶、老旧运输船舶的拆改的现场监督、完工验收,编制《船舶拆改完工报告书》;

(4)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河船型标准化船舶拆改定点船厂资质认定和调整工作;

(5)负责在京杭运河苏北段实施禁止过闸船舶和限期退出市场的船舶禁航工作;

(6)负责内河船型标准化实施期间船舶变更管理工作,严格禁止非标准船建造,把好内河运输船舶的审图、检验、登记、签证关,负责标准船的图纸审查批准书(审图意见书)和船舶检

验证书标注;

(7)负责实施标准船型指标体系、标准船型推广和现有船型比选工作;

(8)做好宣传及其他相关工作。

4、市交通运输局内河港口办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

(2负责对有可能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淮河航道的禁止进入航运市场的船舶及有关证书过期的船舶按期实行禁止装卸措施。

(3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内河船型标准化宣传工作,在沿航道主要内河港口(码头)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根据工作进程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向进出港船舶发放宣传资料,向航运业者、船民宣传内河船型标准化意义、目标及政策措施;

(4)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5、市航道处(船闸管理)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

(2)负责按规定把好船舶过闸关,对禁止过闸和限期退出市场船舶不得安排过闸;

(3)负责协助对内河货运船舶通航情况统计分析,重点统计分析苏北运河过闸小吨位船舶、单壳液货危险品船舶、老旧运输船舶、需加装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船舶和标准船型变化动态;

(4)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内河船型标准化宣传工作,在主要航道、船闸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根据工作进程适时开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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