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如何收集劳动仲裁和诉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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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1.当事人可以自行收集证据,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人或其他人员协助收集。

2.视情况而定,仲裁庭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证据。

3.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据。

二、证据的保全
1.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仲裁庭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2.证据保全申请应当提供具体事实和证据,有必要的,应当提供担保。

三、证据的提取和鉴定
1.当事人可以申请提取证据,仲裁庭可以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当事人应当提供有效证据,鉴定机构应当依法鉴定。

四、证据的运用
1.仲裁庭应当对证据进行审查,排除无效证据。

2.当事人对证据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质证,并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3.仲裁庭应当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作出具体裁决。

以上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明力,从而最终实现公正、公平、合法的仲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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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每日谈006】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中如何举证?

【劳动关系每日谈006】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中如何举证?

【劳动关系每日谈006】劳动争议处理中如何举证?“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也是如此,争议双方当事人谁的证据更充分则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更占优势。

对企业HR来讲,防火永远比灭火更重要,平时工作中应注意证据的收集和管理,并掌握基本的举证技巧。

一、证据的种类与提交什么是证据?就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实施资料。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7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将定结论与勘验笔录。

1、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所反映出来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如:劳动合同、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离职申请、解聘通知单等。

2、物证:是以物品本身所存在的物理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如:被员工损坏的办公设备。

3、视听资料:在当今这个科技发达的时代里,视听资料被广泛应用,主要是指录音、录像所反映的音响、图像等作为案件事实的证据。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所作出的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陈述。

根据法律规定,除法定情形外,证人必须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证,否则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劳动争议案件中,多数是当事人的同事出具证言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5、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所作出的关于案件实施情况的描述。

劳动争议案件中,针对当事人的陈述,主要有仲裁申请书、起诉状、答辩状以及庭审笔录等。

当事人的每一句发言都会写入庭审笔录,庭审结束后,由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如果当事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应当及时提出申请补正。

6、鉴定结论:是鉴定机构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或者事项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例如:针对文书的司法鉴定有笔迹鉴定,伪造、变造文书鉴定,打印、复印、印刷文书鉴定,文书物质材料鉴定和文书制作时间鉴定等。

7、勘验笔录:主要是指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

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这类证据较少。

以上是法律规定的7种证据。

劳动仲裁申请证据清单的证据链条构建方法

劳动仲裁申请证据清单的证据链条构建方法

劳动仲裁申请证据清单的证据链条构建方法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证据链条的构建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和合理性直接影响到仲裁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本文将介绍劳动仲裁申请证据清单的证据链条构建方法,帮助申请人更好地准备和组织证据,并在仲裁过程中有效地使用。

一、明确主要争议点在开始构建证据链条之前,申请人需要明确主要争议点。

主要争议点通常包括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合同解除等。

明确争议点有利于筛选、整理和组织相关证据,使证据链条更加清晰。

二、收集相关证据根据明确的争议点,申请人需要收集相关证据。

常见的劳动争议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劳动合同:申请人应收集包括劳动合同、续签协议、工资支付协议等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合同文件。

2.工资支付证明:包括工资发放记录、银行转账凭证、支付宝账单等证明工资支付的文件。

3.工作时间记录:如考勤记录、排班表、出勤记录等可以证明申请人工作时间的文件。

4.解雇通知书或解雇原因:如果申请人是因被解雇而提起仲裁,需要收集解雇通知书或解雇原因的证据。

5.职务变动通知:如果争议点是关于职务变动,需要收集相关的职务变动通知或变更文件。

6.其他证据: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收集其他证据来支持申请人的主张,如相关通知、证人证言等。

三、建立证据链条在收集到各类证据后,申请人需要将其有机地连接起来,形成证据链条。

证据链条的建立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时间顺序原则:按照事情发生的时间顺序将各个证据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时间线。

2. 相关性原则:证据链条中的每个环节都要与争议点有直接相关性,以确保证据的合理性和可信度。

3. 证据交叉验证原则:在证据链条的构建过程中,申请人可以通过交叉验证不同类型的证据来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例如,工资支付证明可以与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相互印证。

4. 排除矛盾原则:在构建证据链条的过程中,发现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时,申请人需要对矛盾进行解释和解决,以确保证据链条的逻辑一致性。

劳动仲裁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劳动仲裁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Life is a circle. Some people have not walked out of the circle drawn by fate for a lifetime. In fact, every point on the circle has a soaring tangent.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劳动仲裁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导读: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等等。

一、劳动仲裁需要收集哪些证据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

二、怎么判断劳动仲裁证据的效力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5、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6、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7、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8、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9、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2、被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工商登记信息:用于确认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二、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1、劳动合同:这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2、补充协议:如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若与案件相关,应一并提交。

三、工资支付凭证1、工资条:反映您的工资构成、发放时间和金额。

2、银行流水:显示工资的实际发放情况,通常需要打印至少最近几个月的记录。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相关证据1、考勤记录:包括打卡记录、签到表等,证明您的工作时间。

2、加班申请单或审批记录:如果存在加班情况,这些材料能证明您的加班事实。

3、请假申请单及批准记录:用以说明您的休假情况。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相关证据1、社保缴费记录:可通过社保部门获取,证明单位是否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

2、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反映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3、福利待遇发放记录:如节日礼品发放清单、年终奖金发放记录等。

六、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1、辞退通知书:如果是被单位辞退,这是证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关键证据。

2、辞职信:如果是您主动辞职,辞职信及相关审批记录可以说明辞职的情况。

七、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相关证据1、工作环境照片或视频:如存在安全隐患、恶劣工作条件等情况。

2、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证明单位是否提供了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八、劳动争议相关的沟通记录1、与单位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的谈话录音或录像:但要注意录音录像的合法性。

2、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涉及劳动争议相关的沟通内容。

九、证人证言如果有证人能够证明与劳动争议相关的事实,应提交证人的身份证明及书面证言,并在仲裁庭要求时安排证人出庭作证。

十、其他相关证据1、单位发布的规章制度:用以判断单位的管理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2、培训协议及培训费用支付凭证:若涉及培训相关的争议。

3、荣誉证书、工作成果证明等:有助于证明您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

劳动法仲裁的七大关键证据确保胜诉无忧

劳动法仲裁的七大关键证据确保胜诉无忧

劳动法仲裁的七大关键证据确保胜诉无忧劳动法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而要确保胜诉无忧,关键在于准备充分的证据。

本文将介绍劳动法仲裁中的七大关键证据,以帮助雇员在仲裁过程中获得胜訴。

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文件,能够记录雇佣关系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在劳动法仲裁中,雇佣合同是最重要的证据之一。

雇员应保存好与雇主签订的原始合同,并准备复印件在仲裁过程中使用。

2. 工资单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单和社保缴纳证明是证明雇佣关系的重要文件。

工资单可以用来证明工资支付的金额以及支付时间,社保缴纳证明可以证明雇佣方是否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

雇员应该保存这些文件并在劳动法仲裁中提供。

3. 加班记录加班记录是证明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用的重要证据。

雇员应保存所有与加班相关的记录,例如加班申请和加班表。

这样可以确保在劳动法仲裁中能够证明自己的加班情况,争取获得应有的加班费用。

4. 薪酬协议和奖金方案如果雇佣合同中有关于薪酬协议或者奖金方案的约定,雇员应保留相关的文件作为证据。

这些文件能够证明雇佣方是否按照协议或方案支付薪酬或奖金,以避免争议的产生。

5. 调职和升迁文件如果雇员升迁或调职,相关文件能够证明雇佣方是否按照约定为雇员提供了相应的职位和薪资优势。

例如,升职通知、工资调整协议等文件可以在劳动法仲裁中用作证明。

6. 纪律处分及其证据如果雇员曾受到纪律处分,相关的纪律处分文件、谈话记录等可以为雇员在劳动法仲裁中辩护。

雇员应妥善保存这些文件,并提供证据证明受到的处分是否合理。

7. 证人证言在劳动法仲裁中,证人证言可以是有力的证据之一。

雇员应寻找可以作证的人员,例如同事、上级或其他人员,他们的证言可以帮助雇员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确保证人的证言真实可信,并准备好相关的证人证言材料。

总结在劳动法仲裁中,确保胜诉无忧的关键在于准备充分的证据。

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证明、加班记录、薪酬协议和奖金方案、调职和升迁文件、纪律处分及其证据以及证人证言等都是劳动法仲裁中常见的关键证据。

劳动仲裁步骤

劳动仲裁步骤

劳动仲裁步骤在工作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劳动仲裁往往是一个有效的法律途径。

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劳动仲裁的步骤。

第一步:准备阶段在决定进行劳动仲裁之前,劳动者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

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邮件、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动纠纷事实的证据。

同时,要明确自己的仲裁请求,例如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等。

接下来,需要了解劳动仲裁的管辖机构。

一般来说,劳动仲裁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如果用人单位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地方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劳动者可以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第二步:申请与受理劳动者将准备好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申请书和证据材料是否齐全等。

如果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

如果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三步: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涉及的金额大小等因素,决定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也可以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仲裁。

在组成仲裁庭后,仲裁员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和了解,包括审阅申请书和证据材料、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等。

第四步: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劳动仲裁的重要环节。

在开庭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开庭通知书的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庭审。

在庭审过程中,仲裁员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

首先,会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在仲裁或诉讼解决劳动纠纷的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诸如能够证明劳动关系之类的证据资料。

具体来讲,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呢?而对于劳动者来说,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何收集才有效?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本文将一一为您揭晓。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在仲裁或诉讼解决劳动纠纷的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诸如能够证明劳动关系之类的证据资料。

具体来讲,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呢?而对于劳动者来说,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何收集才有效?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本文将一一为您揭晓。

▲一、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就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最有力证据。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用人单位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奖罚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者发放记录、职工工资发放名册、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通过银行支付工资的工资卡或者转账记录、其他职工的证言等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何收集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在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证据。

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

在事实劳动关系之下,劳动者处于一个不利的弱势地位,用人单位一旦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时,劳动者将很难成功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的合法诉求大量得不到解决,将对劳动关系的和谐产生不利影响。

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要收集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此时要注意:第一,不要等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才去收集证据,要在劳动纠纷发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仲裁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在工作中,当我们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仲裁是一种有效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劳动仲裁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可能并不清楚。

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劳动仲裁的申请流程以及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一、劳动仲裁申请流程1、准备材料劳动仲裁申请书:需要明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仲裁请求要具体明确,例如要求支付工资、赔偿金、加班费等;事实和理由要清晰、有条理地阐述劳动纠纷的发生经过和原因。

证据材料: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加班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

证据要尽量提供原件,如果是复印件,需要与原件核对无误,并注明出处和提供人的姓名。

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代理人,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一般来说,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是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来确定的。

可以通过现场提交或者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

3、受理立案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查。

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会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4、开庭审理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提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在开庭审理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需要按时出席,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5、裁决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裁决。

裁决书会送达双方当事人。

二、劳动仲裁申请注意事项1、时效问题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超过了时效,可能会导致仲裁申请不被受理。

所以,一旦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2、证据收集证据是劳动仲裁中非常关键的因素。

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保存与工作相关的各种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

没签劳动合同如何举证

没签劳动合同如何举证

没签劳动合同如何举证劳动合同举证指南一、收集证据的原则1. 证据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

2. 证据应当能够充分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二、证据收集的途径1. 工资支付记录: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工资单等。

2. 考勤记录:打卡记录、签到表、考勤系统截图等。

3. 工作证明:工作证、工牌、公司内部通讯录等。

4. 通讯记录:邮件往来、短信、微信、QQ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

5. 同事证言:同事的书面证言或口头证言。

6. 公司文件:公司内部通知、会议记录、工作安排等。

7. 其他相关文件:如培训证书、工作成果、项目报告等。

三、证据的固定与保存1. 确保所有证据的原始性,避免篡改。

2. 对于电子证据,应保存原始载体并做好备份。

3. 对于纸质证据,应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或损坏。

四、证据的呈现方式1. 将证据分类整理,便于法庭或仲裁机构查阅。

2. 制作证据清单,明确每一项证据的内容和证明目的。

3. 如有可能,提供证据的复印件或电子版,便于对方查阅。

五、法律途径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 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3. 如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注意事项1. 及时收集证据,避免时间拖延导致证据失效。

2.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

3. 如遇困难,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七、结语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劳动者权益无法保障。

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收集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每位劳动者的权利和责任。

劳动争议案件怎么举证,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劳动争议案件怎么举证,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劳动争议案件怎么举证,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劳动争议的事情发⽣之后很多劳动者都会帮助⾃⼰去维护⾃⼰的权益,但是要证明⾃⼰受到损害了可是需要证据做依托,要是没有⾜够证据是⽆法帮助到⾃⼰,那么,劳动争议案件怎么举证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下⾯店铺⼩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劳动争议案件怎么举证民事诉讼案件中,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应当对⾃⼰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同样适⽤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但同时因为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在证据的掌握上客观上存在不平等的事实,所以,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承担⼜存在⼀些特殊性。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六条规定:当事⼈对⾃⼰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单位掌握管理的,⽤⼈单位应当提供;⽤⼈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提供不利后果。

第三⼗九条第⼆款:劳动者⽆法提供由⽤⼈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可以看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由⽤⼈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实⾏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除此之外,劳动法司法解释⼀中对⽤⼈单位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也进⾏了明确,即解释⼀第⼗三条:因⽤⼈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作年限等决定⽽发⽣的劳动争议,⽤⼈单位负举证责任。

也是实⾏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对于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则在劳动法司法解释三中进⾏了明确,司法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单位不提供的,由⽤⼈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应当就加班事实进⾏举证,即初步证明存在加班事实即可完成举证责任,在⼀定程度上减轻了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责任。

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证明当事⼈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为公民的,应提交⾝份证明资料,如⾝份证或户⼝本;2、当事⼈为法⼈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

劳动仲裁阶段没提交的证据一审可以交吗

劳动仲裁阶段没提交的证据一审可以交吗

劳动仲裁阶段没提交的证据⼀审可以交吗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般是由劳动者承担的,证据要在申请仲裁时⼀并提交的,劳动仲裁阶段没有提交的证据,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是可以提交的,证据连同起诉书提交给法院。

关于劳动仲裁阶段没提交的证据⼀审可不可以交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劳动仲裁阶段没提交的证据⼀审可以交吗1、劳动仲裁阶段没有提交的证据,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是可以提交的,证据连同起诉书提交给法院。

2、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四条当事⼈对⾃⼰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及其诉讼代理⼈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证据,或者⼈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五条当事⼈对⾃⼰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民法院根据当事⼈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民法院根据当事⼈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逾期提供证据的,⼈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的,⼈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百⼆⼗⼀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作单位、住所、联系⽅式,法⼈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的姓名、职务、联系⽅式;(⼆)被告的姓名、性别、⼯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姓名和住所。

⼆、劳动仲裁如何收集证据(1)“谁主张,谁举证”书证的提供,原则上由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负责。

(2)举证倒置有证据证明⼀⽅当事⼈持有证据⽆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当事⼈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可以推定该主张成⽴。

(3)申请调查取证案件第三⽅持有的书证,可通过律师进⾏调查取证;若持有书证的案外第三⼈不愿将书证提交仲裁或法院的,⼜或当事⼈、代理⼈收集该⽂书确有困难的,则可由当事⼈向仲裁或法院提出书⾯调查取证的申请,要求仲裁机构或⼈民法院进⾏收集。

劳务纠纷起诉流程

劳务纠纷起诉流程

劳务纠纷起诉流程劳务纠纷是指劳动关系中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可能涉及劳动合同的违约、工资待遇、劳动条件、工伤赔偿等问题。

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时,起诉成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为您介绍劳务纠纷起诉的流程。

一、准备阶段1. 收集证据:在起诉劳务纠纷前,您需要收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证据可以包括劳动合同、支付凭证、职工手册、劳动纪律处分决定书等。

确保这些证据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 律师咨询:如果您对劳务纠纷的法律规定不熟悉,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

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并提供法律意见。

3. 调解协商:在起诉前,法院通常要求双方先进行调解。

您可以选择自行与对方进行协商或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失败,您才可以继续起诉。

二、起诉阶段1. 编写起诉状:起诉状是起诉书的一种形式,它包括原告、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等。

起诉状需要准确、清晰地陈述您的主张和诉求。

2. 提交起诉状:将编写好的起诉状提交给人民法院,并缴纳相应的案件受理费。

法院将在接到起诉状后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该案。

3. 发出传票:如果法院受理了您的起诉,它将发出传票通知被告方。

被告方将根据传票中的要求参加庭审。

三、庭审阶段1. 准备证据:在庭审前,您需要准备好所需的证据,并将其提交给法庭。

同时,注意与律师进行协调,确保庭审过程的顺利进行。

2. 庭审过程:庭审是双方辩论的环节,原告方和被告方将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主张、举证和质证。

您需要配合法庭的规定,回答法官或律师的提问。

3. 宣判结果:经过庭审后,法院将进行判决。

判决结果可能会支持原告的主张,也可能会支持被告的主张。

一旦宣判,双方均要遵守判决。

四、上诉阶段(如有需要)如果您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阶段的程序与一审相似,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否则将被视为放弃上诉权。

总结:劳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准备阶段、起诉阶段、庭审阶段和上诉阶段(如有需要)。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Noisy horns on the road, noisy quarrels around, loud readings from the school, and swearing of dissatisfactionwith the world.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导读: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因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仲裁是政府设置的保护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向当地的仲裁机关提供仲裁证据,仲裁证据是您在仲裁中胜诉的关键。

今天,就来给您讲一下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一、当事人举证第一条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七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第二条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三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四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第五条在履行劳动合同争议案件中,主张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劳动合同关系变更、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劳动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第六条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1、劳动合同这是最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

如果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务必提交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工作证、工作牌上面通常有您的姓名、职位、单位名称等信息,能够证明您在该单位工作。

3、工资支付凭证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显示用人单位向您支付工资的情况。

4、社保缴纳记录可以从社保部门获取,证明用人单位为您缴纳社保。

5、考勤记录包括打卡记录、签到表等,反映您的工作时间。

6、录用通知、入职登记表能体现您被用人单位录用的过程。

7、同事的证人证言如果有同事愿意为您作证,需要提供证人的身份证明和书面证言。

二、证明劳动报酬相关的证据1、工资条详细列出您的工资构成、加班工资、奖金等。

2、银行流水显示每月工资的到账情况,以及可能的奖金、津贴等额外收入。

3、加班审批表如果存在加班情况,此表能证明您的加班经过了单位的审批。

4、与工资、奖金相关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用人单位关于薪酬调整、奖金发放的沟通记录。

三、证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证据1、考勤记录再次强调考勤记录的重要性,它能直观反映您的工作时长。

2、排班表如果工作有排班安排,这是证明工作时间的有力证据。

3、请假申请单、批假单证明您的请假和休假情况。

4、单位发布的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章制度如果该制度对您不利,可作为证据提交。

四、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1、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无论是用人单位发出的还是您主动提出的,都要保留好原件。

2、离职证明上面会注明离职原因和时间。

3、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沟通记录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协商或通知记录。

五、证明工伤或职业病的证据1、工伤认定决定书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

2、医疗诊断证明包括病历、检查报告、诊断书等。

3、工伤事故报告如果发生了工伤事故,单位或您提交的事故报告。

4、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证明您所患疾病为职业病。

六、其他相关证据1、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存在违法或不合理之处,且对您的权益产生了影响,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收集有哪些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收集有哪些注意事项?

It is not easy to insist on doing simple things well, and it is extraordinary to insist on doing ordinary things well.(页眉可删)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收集有哪些注意事项?1、务必保留好证据原件,若提供不了原件,应尽量提供原件保存处在对方的依据或证据,将自己不能举证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或者可能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

2、如果是录音证据,注意录音的原始载体要保存好,从原始载体拷贝出来的录音不是证据原件,真实性无法保证,会引起对方的质疑。

劳动者如果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事前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及证据,只有做到真凭实据才能让仲裁机构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决。

那么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收集有哪些注意事项?证据通常包括哪些种类?接下来给大家具体讲一讲。

一、劳动仲裁收集证据需要注意什么事项?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

2、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

4、涉及电子类证据,必要时可提交由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或当庭进行操作演示。

二、劳动仲裁如何收集证据?1、“谁主张,谁举证”书证的提供,原则上由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人负责。

2、举证倒置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3、申请调查取证案件第三方持有的书证,可通过律师进行调查取证;若持有书证的案外第三人不愿将书证提交仲裁或法院的,又或当事人、代理人收集该文书确有困难的,则可由当事人向仲裁或法院提出书面调查取证的申请,要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收集。

劳务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劳务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劳务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您好,您说的是指劳动纠纷的话,那么可以先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例如劳动合同,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可以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有:(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务纠纷需要什么证据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

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劳动诉讼中怎样举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劳动仲裁证据材料清单有哪些

劳动仲裁证据材料清单有哪些

In the era of the new economy, it is not the big fish that eats the small fish, but the fast fish that eats the slowfish.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劳动仲裁证据材料清单有哪些导读:1、书面劳动合同;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等);3、社保缴费证明;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5、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

一、劳动仲裁证据材料清单有哪些1、书面劳动合同;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等);3、社保缴费证明;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5、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6、“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8、考勤记录;9、其他劳动者的证言;10、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

此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供。

二、申请劳动仲裁证据不足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劳动仲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0、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如果劳务合同期内被辞退

如果劳务合同期内被辞退

在我国,劳务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劳务合同期内被辞退的情况时有发生。

面对这样的困境,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以下将从几个方面为您解答。

一、了解被辞退的原因首先,劳动者要明确自己被辞退的原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劳动者被辞退的原因符合上述规定,那么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二、了解维权途径1.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劳动者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2.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其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

3.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 提起诉讼:如果仲裁委员会裁决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注意证据收集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1. 劳务合同: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2. 工作证明: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和岗位。

3. 经济补偿证明:证明用人单位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

4. 相关沟通记录:如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等。

四、维护自身权益1. 依法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依法行事,不要采取过激行为。

2. 保持冷静:面对被辞退的困境,劳动者要保持冷静,理性维权。

3. 寻求帮助: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寻求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

总之,劳务合同期内被辞退,劳动者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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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收集劳动仲裁和诉讼的证据?劳动者在仲裁或诉讼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对自己权益被侵害的事实,向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提供证据,也就是法律上所称的“举证”。

《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证据主要是由提出权利主张的当事人提供的,如举证不足就可能会败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证据包括以下7种:1、书证,主要有各种合同、文书、票据、书信等;2、物证,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争执的标的物往往就是物证。

3、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带、计算机软盘等;4、证人证言,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以外的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

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劳动者向法院提供证人的,要说明证人的身份和可以证明的事实,使法院确认证人与当事人无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劳动者向法院如提交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的,书证和物证应当提交原件原物,但如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笔录等;提交外文书证的,应附中文译本。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举证的思路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反映当事人劳动法律关系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

如:劳动合同、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

如:未交纳保险费的证据、加班未补偿的证据,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出工人员名单;出工人员劳动天数及应得工资额的证明、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等;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

如: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致使劳动者没有及时领取失业金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的,劳动者应保留相关的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实践中,劳动者经常会遇到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如何确认?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具有下列情形时,可认为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2.劳动者付出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或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作证”或“服务证”等身份证件、或填写“登记表”、“报名表”,允许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工作或不为反对意见的。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证实等。

因此,只要劳动者出示与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的证据,就可据此向用人单位追讨欠薪。

证据可以是任何形式的,比如工卡、工牌、工资单、发放薪资的存折等。

另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相比较而言属于弱者,而且取证也比较困难,所以,法律规定了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情况。

1.工伤认定采用举证责任倒置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14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工伤进行举证,如果不能举证不属于工伤,那么就可能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此,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高度重视这一法律规定,并恰当地运用这一规则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该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据此,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有关劳动者考勤情况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负担;如不能就加班具体时间举证的,应采信劳动者主张的时间。

顾菲菲在一家品牌连锁公司工作,单位经常要求员工连续加班,不仅晚上加班,而且几乎没有什么休息的节假日。

她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庭上,对于企业不支付加班费,仲裁委说她没有证据,她请同事给出示证明,仲裁委又说同事与她有关系,不能成为证据。

她向律师请求帮助:问考勤表在单位,工作排班表也在单位,单位不承认,而个人手里没有书面证明,那么,企业不支付加班费就合法了吗?劳动法到底是保护劳动者的法律还是违法企业的保护伞啊?【律师点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因用人单位减少(含拖欠、克扣)或拒不支付工资、加班费等引发的劳动争议,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但是劳动者应当注意一点,劳动者做为劳动仲裁的申请人,对于应由用人单位举证的事实,请求仲裁委员会去单位调取证据,必须递交申请书,否则仲裁委员会不能主动调取,因没有申请举证,劳动者就有可能自负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如果这是顾菲菲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遇到的真实情况,那么仲裁委的做法有失偏颇,且有枉法裁判之嫌。

仲裁开庭,当顾菲菲要求企业支付加班费时,企业否认有拖欠或克扣行为,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支持这种说法,否则将因举证不能而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这是极其简单的常识。

因此,仲裁委如果既不要求企业举证,又采信了企业关于同事出具的证明无效的主张,则仲裁委的裁决显然是错误的,你可以就错误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错误裁决,判令企业按《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企业支付克扣的加班费及25%经济补偿金。

同时可以向仲裁委投诉仲裁员的不作为或枉法裁判。

[b]证据的特征和分类、举证责任及证据保全[/b]一、证据的特征和分类2.[b]1.证据的特征[/b] 。

既然证据非常重要,那么什么才算证据?有何特征?所谓证据是指一切能够证明争议双方主张的事实材料,其有三项基本特征:①客观性。

即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对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和真实记载,不能有任何主观随意性,不能为任何人的主观意志所左右。

②相关性。

即证据必须要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某种内在的联系,表现为两重情况:一是证据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组成部分;二是虽不是待证事实的组成部分,但与待证事实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并能够为待证事实提供证明情况。

③合法性。

即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形式并按法定程序取得:第一,证据的来源合法;第二,证据的收集方式合法;第三,具备合法的形式;第四,须经法定程序审查属实。

[b]2.证据的分类[ ①书证。

指用文字、符号、图画、表格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书、聘任书、协议书、单据、传单、信函、电报等。

书证应提交原件。

②物证。

指以物品的存在、形状、质量和特征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物证应当提交原物。

③视听资料。

又称“音像证据”,指利用录音、录像磁带所记录并反映的音响或形象或计算机存储的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④证人证言。

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事实向裁判机关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

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低,大多只能作为辅证。

⑤当事人陈述。

指当事人就自己经历的案件事实向裁判机关所作的叙述。

⑥鉴定结论。

指鉴定部门运用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

包括:医学鉴定、文书鉴定、会计鉴定、技术鉴定等⑦勘验笔录。

指裁判机关的审理人员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进行勘查、检验、测量、拍照、绘图等工作时制作的笔录。

[b]二、劳动仲裁诉讼的举证责任[/b]9B s j8E0X x#F W[color=Red]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对于有待证明的事实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color]。

包含两方面的内容:证据由谁提出;应该举证的人没有举证的不利法律后果。

举证责任的分担是指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之间的分配,即确定争议双方各自应就哪些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我国对于举证责任分担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则通过“举证责任的转移”来达到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的目的。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color=Red]举证责任的转移”主要是指对于一些本应由劳动者承担的举证责任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color],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L3s?u H_-?F8E2.因用人单位作出减少劳动报酬的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9F C0n B E-h3.因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j4K!mF证据很重要,但往往是当人们认识到某个证据的重要性时,它却已经无法取得或不复存在了。

这就要求我们不仅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有鲜明的证据意识,注意随时收集整理相关的资料,而且需要了解一定的证据保全的知识与技巧。

证据保全是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是指当事人为使证据保持其固有的客观性和真实性,防止因种种原因使固有的证据灭失、损坏或以后难以取得而申请实施的保全。

提出保全申请的证据,必须是对案情有较重要的证明作用的,保全的证据如果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会使案情无法得到证实,从而使当事人的主张不能得以实现。

[color=Red]证据保全一般可以分为诉讼前的证据保全和诉讼中的证据保全[/color]。

诉讼前的证据保全,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由公证机关进行,所以通常称之为证据保全公证。

诉讼中的证据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进行。

由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的证据力一般优于其他一切证据,在诉讼活动中,被法院的采信率极高,是一种十分稳妥可靠的证据保全手段。

但[color=Red]由于其程序严格、手续繁杂且需承担一定的费用,因此,除非确实必要一般不会被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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