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讲义(第三章第四五节)
治安管理处罚法课件
公安机关治安案件调解的范围限?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 申请处理。 ➢ 《解释一》也明确规定,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 毁他人财物以及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 应当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依法尽量予以调解处理。特别是对因家庭、邻里、同事之间纠纷 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双方当事人愿意和解的, 如制造噪声、发送信息、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 恐吓他人、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侵犯隐私、偷开机动车等治 安案件,公安机关都可以调解处理。
政违法性 (三)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性 一是正确区分违法与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其他
行政违法行为的界限 二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和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
界限
XXXXXXXX单位
六、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的调解 (一)、公安机关调解的案件范围。 (二)、不适用调解的案件。 (三)、公安机关调解的内容。 (四)、调解是否是必经程序。 (五)、对调解达不成协议或不履行协议的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 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 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 库。
XXXXXXXX单位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处罚的规定?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 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 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注:是否已满十四周 岁应当从过了生日第二天起才能认定为已年满14 周岁)
第三章治安管理处罚
偷窃该小卖部。高某某又主动坦白交代:在同年2月6日深
夜,将一小卖部撬开,偷窃财物价值400元。派出所经核 实,2月7日早晨,失主报案,派出所受理调查,但一直未 查到嫌疑人。
高某某在同年2月6日深夜的偷窃行为, 应否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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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的追究时效 4
•
所以,“发现”应包含四层含义: 嫌疑人的,属于追究时效内; • 二是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将尚未确认嫌疑人的某违反治安 • 一是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受案并查获违反治安管理事实和
三、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
• (一)治安管理处罚适用的法定情节
• (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 • • 1.应当与可以的理解 2.单处与并处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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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应当同时可以适用减轻、不予处罚的情形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
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 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 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
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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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的追究时效 2
“发现”是认定行为是否超过追究时效的关键。
问题一:什么是“发 现”?“发现”的标 准是什么? •
第一种观点认为:“发现”应当以案发 为标准。案发即受害者或他人报案或公安 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存在违反治安管理事实 或嫌疑。 • 第二种观点认为:“发现”应当以确认违 反治安管理嫌疑人为标准。 • 第三种观点认为:“发现”应当以公安机 关的受案为标准。
•
部决定。
其中限期出境、驱逐出境的处罚,由公安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义 (第三章第四、五节)
治安处罚法讲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义讲课人:张维亮本法被很多人称之为"小刑法",本法第一章规定的总则部分加上第二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和适用相当于《刑法》总则部分,对整个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和适用何种处罚,适用何种幅度的处罚重要的指导意义。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一、本法中对处罚的种类规定为四种主罚和两种附加罚:(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限期出境和强制出境不适用于港澳台地区的居民。
规定了追缴和收缴等五种行政措施,明确收缴、追缴适用的具体范围(违禁品〈要有有权鉴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法行为的工具、违法所得)及处理(一是退还被侵害人;二是拍卖或按规定处理,所得上缴国库;三是按规定销毁)。
需用要说明的是这两项措施的使用不受违法行为人是否应当处罚的限制,即使违法行为人依法不应受到处罚也能使用,比如不满14岁的人、精神病人。
第24条规定了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强行带离现场;在本法的第38条还规定了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第54条规定了取缔。
二、规定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盲人和又聋又哑的人三种特殊主体的处罚原则:1、对于未成年人要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不处罚,取消了《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对不满14周岁的训戒规定,不得再对不满14岁的人进行训戒。
2、对精神病人分两种情况,在不能辩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处罚。
3、醉酒的人应当给予处罚。
4、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而不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说明一点:不予处罚与不执行拘留的区别,不予处罚是不能作出处罚决定,不执行拘留处罚是作出决定不送拘留执行。
对于醉酒的人,如果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PPT讲课演示
刹/住了,不然,我的命就没有了。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我跑过去
一看,同学已经不在了。现在我都不敢横穿马路了,我会永远记住
这个教训。和娘一起在村口等哥哥姐姐。
前言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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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二〇二〇年作品
治安管理处罚法课件
(2)处罚公开、公正原则。这是保证当事人权利的必 然要求。
(3)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这是宪法原则在治安管 理处罚中的体现,是以人为本理念在立法和执法上的 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治安管理处罚中确 立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这是由治安管理处罚
思考: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怎样的法?它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2、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构成是指治安管理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危害性及其程 度,以及该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所必须的一切 主客观要件的总和。
1、违反治安管理的客体
是指我国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所保护的而被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 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 下罚款。
作业: 1、《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怎样的法?它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2、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具有什么特征? 3、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主要包括哪些? 4、 治安管理处罚有哪些处罚类型?
《刑法》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 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 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 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容留 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罚金。
(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适用对象仅限于外 国人,且属于附加处罚,一般不得独立适用,驱 逐出境的程度强于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 可再行驱逐出境。
治安管理处罚法实务精讲()资料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 查 第二节 决 定 第三节 执 行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1)是否具有法定的行为。(侮辱他人是公然进行的)
2)是否具有法定的结果。
3)是否具有法定的“明知”,即主观方面是否具有故 意。
4)是否具有法定的情节。(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 止的行为)
5)是否具有特定的条件。(虐待家庭成员,必须是被 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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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
《治安管理条例》第19条(七)项规定的妨 碍公务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未规 定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而是规定为妨 碍社会管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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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该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 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秩序。
(2)该行为客观上必须实施了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 业单位秩序的行为,并且造成了这些单位工作、生产、营 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的后果。
5)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盲人或者又聋 又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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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追责时效(第22条规定)
1)追责时效是指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经过 一定期限后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对于该违法行 为人,不再给予处罚。
2)连续违法必须具备的条件
(1)要两个以上独立的同一性质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2)几个独立的违法行为在时间上还必须有连续性。 (3)几次违法行为所触犯的是同一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课件PPT课件
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 ( 1 ) 有 实 际 的 不 法 侵下害要存件在 , 这 是 正 当 防 卫 的 前 提 条
件。如果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自以为存在不 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的,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属于假想 防卫。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 实施侵害行为且侵害行为尚未结束。不法侵害行为开始和 存续的时间,就是行为人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 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 束至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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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十六条 有•违下反列行治为安之管一的理,的处行5日为以及上1处0日
以 重
下 的
的 ,
拘 处
留1 0,日可以以上并15处日5以00下元拘罚以留下,罚可款以;并情处节
较
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 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 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 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 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 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 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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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一)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具有社会危害性 2、违反了治安管理的法律法
规 3、该行为不构成犯罪 4、应受处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ppt
再 见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 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 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 刑事处罚,依照《处罚法》应当 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和处罚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 行为和处罚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指故意利用各种手段, 扰乱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 处罚的行为。
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
指故意或者由于过失而实 施了妨害公共安全,情节轻微,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的行为
侵犯人身权利:指使用各种手段,侵
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人格名誉,情节轻 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侵犯财产权利:指用非法手段侵占少 量公共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少量的公私 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立法目的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 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 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主要内容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总则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处罚程序 执法监督 附则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指用非法手段破坏社会管 理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 事处罚的行为。
治安管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 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义第三章第四五节
(一)学校对学生负有预防犯罪教育的义务 ; (二)学校对学生负有开展法制教育的责任 ; (三)学校有责任聘任法制教师和校外辅导员; (四)学校对学生负有矫治不良行为的责任; (五)学生旷课,学校应及时与其父母联系; (六)学校对品行不良的教师应予以解聘 ; (七)对教师暴力事件,构成犯罪的,应依法
(二)伤害行为与故意伤害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 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 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 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 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 伤害多人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 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 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四)抢夺/抢劫
1、抢夺行为与抢夺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 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 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 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 以下罚款。
犯罪学者娜妮.J.西格尔在《青少年犯罪》中说:“由 于学校之宗旨在于陶冶人的情操,又由于青少年大部 分时间在学校度过,青少年犯罪和学校之间存在某种 关系看来是符合逻辑的。”
佛哈森.J.特斯顿在《对青少年及少年行为其他方面的 纵 向 研 究 》 ( A gitudinal Study of Delinquency and Other Aspects of Children’s Behavior)一文 中指出:“大量的研究已确认了学校与青少年犯罪之 间的关系。从某种程度上看,学校是比家庭和伙伴更 能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义大纲-45页PPT资料
• 李某同意赔偿刘某损失1100元,警察没有 处罚李某。但第二天李某反悔了,拒绝赔 偿。刘某找到派出所,派出所决定对李某 处以罚款200元,并告知刘某可以向法院起 诉要求赔偿损失。
• 本案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公安机关能否对治 安案件进行调解的问题。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的规定:
•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 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 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 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 调解未达到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 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调解制度
• 典型案例:2019年7月10日中午,李某在 家里喝了半斤白酒,想到和隔壁饭店老板 刘某素来不和,就跑到刘某的饭店闹事。 李某不顾刘某和多位服务员的阻拦,将饭 店内的许多桌椅、餐具和门窗玻璃打坏, 共造成直接损失1000余元。派出所警察接 到报警后赶到饭店,制止了李某的行为并 且批评了李某,对二人进行了调解。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的行政法律责任应由违法行为人自己承担, 这也是“责任自负,反对株连”法律原则的体现。
• 但是,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导致的民事责任, 则有所不同,即特定情况下,违法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人的监护 人也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民法通则》对监护人因被监护人的行为而承担 民事责任有明确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正 是根据《民法通则》的精神作此规定的。
研讨
• 首先,孙某没有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行为违反 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64条对无证驾驶 机动车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孙某违反了 该规定,就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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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 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 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 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 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
定定罪处罚。
界定标准:乘人不背,公然夺取。500—2000元,我市600元。
3、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 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 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 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 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 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图示<反社会行为的发展过程>(corner boy\college boy\delinquent boy)
1、学校是青少年从家庭走向社会的中间环节 ,同时, 也是防止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有力防线
2、学校管理失当——诱发校园暴力的“导火索”。一 些教师对差生歧视、打击,轻则斥责讥讽,重则体罚, 这些学生本身的心理素质本来就差,加上过激的教育 方法使他们心理难以承受,造成严重的后果。学校或 者只重视学生的学习和升学率,忽视对学生的理想教 育,从而放纵了学生,使他们道德法制观念淡薄,养 成了各种恶习。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 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
2、界定标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手段恶劣;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 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失的;3次以上或者3人以 上非法搜查的。
(三)非法拘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 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 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 下罚款:
(二)伤害行为与故意伤害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 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 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 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 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 伤害多人的。
犯罪学者娜妮.J.西格尔在《青少年犯罪》中说:“由 于学校之宗旨在于陶冶人的情操,又由于青少年大部 分时间在学校度过,青少年犯罪和学校之间存在某种 关系看来是符合逻辑的。”
佛哈森.J.特斯顿在《对青少年及少年行为其他方面的 纵 向 研 究 》 ( A gitudinal Study of Delinquency and Other Aspects of Children’s Behavior)一文中 指出:“大量的研究已确认了学校与青少年犯罪之间 的关系。从某种程度上看,学校是比家庭和伙伴更能 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
界定标准:轻伤。
(二)非法搜身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与非法搜查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 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 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
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二、青少年犯罪与被害的常见行为及法律依据
(一)法定责任年龄 1、治安处罚的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 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 管教。
2 、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但满14周 岁触犯8类犯罪的追究。
(二)青少年犯罪问题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资料表明, 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 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 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 案件总数的70%以上。
(三)学校与青少年犯罪、被害问题的关系
爱因斯坦曾经指出:“由于经济生活现代化的发展, 作为传统和教育的家庭已经削弱了。因此,比起以前 来,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健康,要在更高程度上依靠学 校。”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 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 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四)抢夺/抢劫
1、抢夺行为与抢夺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 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 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 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 以下罚款。
巩固学校防线,预防青少 年犯罪与被害
厦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肖特康
二OO七年一月十四日
一、概述
(一)青少年被害问题
犯罪学研究中的青少年是指14岁至25岁,未成 年人是指不满18岁的人。
有资料显示,我国中小学生每年的非正常死亡 人数都在1万元以上。国家儿童少年“安康计 划”公布的数字显示,1999年,我国中小学生 因食物、溺水、交通事故、自杀、校园暴力而 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 个班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