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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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问题

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问题

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问题一、介绍在执行任务或计划时,经常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

这些问题可能来自于内部因素,如组织结构、人员能力等;也可能来自于外部因素,如市场变化、竞争压力等。

本文将重点探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内部问题1. 组织结构混乱:一个有效的组织结构是高效执行任务的基础。

如果组织结构不明确或混乱,就会导致责任不清、协调不畅等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建立清晰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并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2. 人员能力匹配:任务执行需要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但有时候人员能力与任务需求不匹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培训提升员工技能水平,或者进行任务分配时更加注重人员特长和潜力。

3. 沟通不畅:沟通是执行任务的重要环节,但很多时候员工之间或者部门之间的沟通存在问题。

这可能导致信息传递不准确、理解误差等。

为了改善沟通,可以建立定期沟通的机制,如例会、报告等,也可以借助工具和技术提升沟通效率。

4. 缺乏合作精神:在执行任务时,需要各个部门或团队之间进行紧密合作。

然而,有时候缺乏合作精神可能导致信息隐瞒、竞争心态等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激励机制、团队建设活动等方式培养员工的合作意识。

三、外部问题1. 市场变化:市场环境常常发生变化,可能是竞争加剧、新产品推出等原因。

这些变化可能对已经制定的任务计划造成影响。

为了应对市场变化带来的问题,在制定计划时要考虑到灵活性和适应性,并及时调整策略。

2. 竞争压力: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来自竞争对手的压力。

这可能表现为价格战、市场份额争夺等方式。

为了应对竞争压力,可以通过提升产品质量、优化营销策略来增强竞争力。

3. 外部资源匮乏:有时候执行任务需要依靠外部资源,如原材料、人力资源等。

但是,可能会遇到外部资源供应不足的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包括多渠道寻找资源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

4. 法律法规限制: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可能会被相关法律法规所限制。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民事执行难是指在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当事人不履行或者拒绝履行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义务,给当事人带来损失,阻碍了司法机关正常的执行工作。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出现原因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当事人主观原因:某些当事人可能存在失信行为,故意拒绝执行判决或裁定,逃避债务。

二、财产难以查封、扣押:部分当事人可能将财产转移、隐匿,或者以重大费用进行保全,使执行机关无法查封扣押,执行产生困难。

三、相关部门力量不足:执行机关的执法力量受到限制,无法对执行难案件进行全面跟进和查处,导致执行效果不佳。

四、执行程序繁琐:我国执行程序相对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如申请、审理、执行等,程序冗长也是导致民事执行难问题出现的原因之一。

为了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可以从以下角度出发: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失信行为及时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增强当事人的守信意识。

二、加大对失信当事人的惩处力度:设立失信当事人黑名单制度,采取惩罚性措施,限制失信当事人的消费能力和社会权益,以增强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的意愿。

三、加强执行机关的执法力量:增加执行机关的执法力量和人员配备,加强对执行案件的跟踪和检查,提高执行效率。

四、简化执行程序:完善执行程序,简化流程,减少繁琐环节,提高执行效率。

可以通过合并执行程序、采取在线执行等方式,提高执行效率。

五、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执法合作,建立国际间的执法协助机制,加强对涉外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提高执行的可操作性。

六、推动立法完善:加强对执行难问题的研究和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执行程序的规定,提出明确的执行标准和程序要求,为民事执行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七、培养社会良好氛围: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信任度,增强社会治理理念,培养社会信用素质,形成全社会合力,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包括从制度建设、执法力量、程序简化、国际合作等角度入手,并推动立法完善和培养社会良好氛围。

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当前,执行案件中存在部分案件不能执结的问题。

不能执行完结的原因很多,有案件是因为被执行人的确没有执行能力、无法找到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存在一批“难案”、“硬案”和“骨头案”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的案件是因为行政干预过多、执行力度不大等原因造成的。

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执行难”,“执行难”的存在影响了法院的威信,损害了法律的威严。

一、执行难存在的原因(一)执法环境差。

1、一些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不强。

一些被执行人对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不自觉地履行或抗拒执行,主要表现在不积极主动向法院提供财产情况,故意逃避执行,造成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难度。

2、有关方面不积极配合。

出于多种原因,银行、房管、社保等部门和单位对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经常出现不积极配合的现象。

价格鉴定、评估、拍卖等社会中介组织对法院委托的价格鉴定、评估、拍卖事宜有的不依法进行,有的甚至弄虚作假。

3、行政干预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当前,随着普法宣传力度的加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干预案件执行的现象大大减少。

但是,应当看到现在干预案件的现象并未完全消除,严重影响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4、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是“执行难”存在的“顽疾”。

在很多地方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为保护当地当事人的利益,不惜干扰人民法院正常司法工作的开展,表现在阻挠执行、抗拒执法、不协助执行、为当地的当事人通风报信等。

5、执行力量不足、办案经费短缺、装备落后,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需要。

6、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给法院执行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执行工作目前主要依靠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规定来开展工作,缺乏具体明确的操作规范,没有制定出《强制执行法》等比较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使执行人员无法采取行之有效的执行措施。

(二)执行工作力度还不够。

1、一些案件在法院立案后没有在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有的案件的被执行人本来具备履行能力,由于法院没有依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错过了执行的有利时机,导致一部分案件久拖不执。

执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执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执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执行任何任务或计划时,常常会遭遇各种问题和困难。

这些问题可能来自于内部,也可能来自外部环境的变化。

本文将针对执行任务中可能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 沟通不畅沟通是任务执行中最重要的一环。

如果沟通不畅,会导致信息传递不清晰、目标模糊、工作流程混乱等问题。

尤其是在涉及多个团队成员或跨部门合作时,沟通更为关键。

解决方案:- 建立定期例会:通过定期开展例会,可以让所有相关人员了解项目进展、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回顾的内容。

- 使用沟通工具:利用即时通讯软件或项目管理工具,在大家便捷有效地进行交流和协调。

- 遵循信息分享原则:确保所有关键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被分享给所有相关人员。

2. 资源不足资源不足是执行任务过程中最为常见也最具挑战性的一个问题。

无论是人力资源还是物质资源,都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供应不足,从而影响任务的实施效果。

解决方案:- 合理规划资源:在任务开始前,需要对所需资源进行充分评估和规划,并提前做好准备。

- 资源优先级排序:对于紧缺的资源,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合理分配和调配。

- 寻求合作伙伴或外部支持:如果内部无法满足资源需求,可以考虑与其他团队或组织合作,或者寻求外部供应商的帮助。

3. 时间不充裕时间是执行一个任务最宝贵的资源之一。

缺乏足够的时间可能导致工作质量下降、进度延误以及团队士气低落等问题。

解决方案:- 制定详细计划:在任务开始前制定详尽可行的项目计划,并将其有效地沟通给所有相关人员。

- 优先安排工作内容:将任务拆分成多个小目标,然后根据其优先级来安排工作内容,并合理分配给团队成员。

- 灵活调整计划:随着任务推进,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调整计划。

有时候需要妥协,但也要保证核心目标的完成。

4. 风险和不确定性执行任务时常常面临风险和不确定性,这些因素可能来自于市场、竞争对手、技术等各个方面。

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任务达成目标的概率和效果。

破解执行难工作情况汇报

破解执行难工作情况汇报

破解执行难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根据工作安排,对我部门的执行难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分析,特向领导们做汇报如下:一、执行难工作情况的主要表现1. 任务复杂多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2. 人员配备不足,部分员工工作重负担重,难以完成任务;3. 员工工资待遇不尽如人意,造成员工积极性不高,工作态度不稳定;4. 部分员工能力不足,难以胜任一些复杂任务;5. 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工作难度较大。

二、执行难工作情况的原因分析1. 任务复杂多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由于部门所需开展的工作内容比较多样化,要求员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

目前我部门的员工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有一部分员工在技术方面的匮乏,无法胜任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

这就造成了部分任务执行困难和效率低下。

2. 人员配备不足,工作重负担重我部门目前的人员配备较少,部分员工需要承担较多的工作任务,导致工作负担较重,难以完成任务。

尤其是一些复杂的工作需要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由于人员不足,难以分配合理的工作任务,这就加大了员工的工作压力和负担。

3. 员工工资待遇不尽如人意目前部门的员工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员工收入无法满足生活需要。

在这样的情况下,员工的积极性不高,工作态度不稳定,部分员工出现了拖延、懒惰等现象。

这就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完成任务的质量。

4. 部分员工能力不足,难以胜任一些复杂任务部分员工在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无法胜任一些复杂任务。

虽然我们部门在员工培训上有所安排,但是由于培训时间和培训资源的限制,部分员工的能力提升较为缓慢,这就导致了一些复杂任务的执行困难。

5. 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工作难度较大目前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比较大,一些政策法规、市场需求、行业变化等都对我们的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这就增加了我们部门的工作难度,使得工作执行更加困难。

三、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对策建议1. 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能力针对部分员工技能不足的现象,我们应加强员工的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制度贯彻执行难到位整改措施

制度贯彻执行难到位整改措施

制度贯彻执行难到位整改措施一、制度贯彻执行难到位的原因分析。

1.1 对制度理解不足。

很多时候,大家对制度一知半解,就像盲人摸象。

制度往往是用一些比较官方、严谨的话语写就的,普通员工可能看着就头疼,根本没法深入理解其中的含义。

这就导致在执行的时候,大家只能是稀里糊涂地按照自己的想法来,那肯定很难到位啊。

1.2 缺乏监督机制。

没有监督就像放羊没有牧羊人。

制度定出来了,可要是没有专门的人或者有效的机制去监督执行情况,那很多人就会偷懒或者钻空子。

就好比一群孩子,如果没有老师看着,那他们就会调皮捣蛋,不好好遵守纪律。

1.3 利益冲突。

有时候制度的执行会触动一些人的利益。

这就好比是动了人家的奶酪,那这些人肯定会想尽办法抵制制度的执行。

比如说一项新的绩效考核制度,可能会让一些原本轻松拿奖金的人奖金变少,那他们能心甘情愿地去执行才怪呢。

二、整改措施。

2.1 加强培训与宣传。

制度出来了,不能光放在文件柜里。

要像传道士传播教义一样,大力地宣传制度。

通过组织专门的培训,把制度掰开了、揉碎了给大家讲清楚。

可以用一些实际的案例来解释,让大家明白制度到底是怎么回事。

比如说讲解财务报销制度的时候,就可以把以前那些因为报销不合规被驳回的例子拿出来讲,让大家印象深刻。

2.2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这个监督机制啊,得像天罗地网一样,无处不在。

要明确监督的部门或者人员的职责,让他们有权力也有责任去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而且要建立起有效的反馈渠道,就像热线电话一样,大家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反映。

一旦发现有人违反制度,绝不能姑息迁就,要像包公断案一样,铁面无私。

2.3 协调利益关系。

制度的制定不能只考虑一方面的利益。

要像走平衡木一样,兼顾各方的利益。

在制定制度之前,要充分地听取各方的意见,特别是那些可能受到影响的人的意见。

如果发现制度确实会对某些人造成较大的利益损失,要想办法进行调整或者给予适当的补偿。

比如说在调整工资制度的时候,如果降低了一部分人的基本工资,那可以考虑增加绩效奖金的比重,让大家有努力的方向,而不是直接抵触制度。

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内容摘要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环节,也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最终体现。

执行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能否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审判职责和当事人权利的真正实现,关系到能否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法制的统一。

然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其他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在进入执行程序,采取执行措施后,有相当一部分因部当事人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而难以执行,即"执行难"的问题十分突出,人们把这种执行不能的裁判文书称为“法律白条”。

它不仅严重的困扰着人民法院的执法活动,而且严重地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的威信;更为严重的是,“执行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必然影响市场经济的培育和社秩序的稳定。

因此,认真分析、探索和解决“执行难”的现状,全面正确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强化执行体制和方式改革,改善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前提和保障。

执行难的法院外部原因是1、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2、被执行人故意规避,3、立法滞后造成的,4、其他各种原因。

造成执行难的法院内部原因是1、法院审理不兼顾执行。

2、法官独立性不够。

3、执行管理效率低下和执行程序缺乏监督。

4、法院执行力量不足。

5、执行人员业务素质低和工作责任心不强。

6、部分执法人员办“人情案”和“关系案”造成执行难。

解决执行难的对策分析:1、实行执行方式的改革。

2、加强和完善法院自身工作,3、制定独立的强制执行法。

4、执行机构的设置要充分保证执行工作的开展。

我国市场经济难逃初级阶段必然存在的地域经济的制约,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与人治恶习的合流无时不在地羁绊着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尤其成为当事人难以实现债权的一只黑手,执行成为司法工作的第一道难题。

“执行难”成了上个世纪留下来的一个遗憾,也是跨入新世纪必须解决而尚未解决的一道跨世纪的难题。

在本文里,将认真剖析“执行难”形成的原因,并积极筹划、设计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方案,有效地为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空间。

浅谈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

浅谈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

浅谈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院和执法机构对于执行案件的力度也越来越强。

尽管如此,执行难的问题仍然屡见不鲜,成为司法工作中的一大瓶颈。

本文将从执行难的原因和对策两个方面进行浅谈。

一、原因1.财产性质不清、难以查找执行案件需要执行的财产往往有一定的流动性,尤其是在大额财产方面,其流动性更是大大加强。

很多被执行人会将财产进行隐藏,或改变财产名称,甚至把财产转移给亲戚朋友等人。

这些情况都使执行案件的难度大大加大。

2. 司法执法力度不够除了一些高调案件,大多数执行案件的执行执法力度较弱,关注度不够,很容易被执行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所影响,进而影响到案件的执行。

3.司法资源短缺司法系统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是非常宝贵的资源,但实际上司法资源是有限的。

而且,执行案件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人力和其他资源,而这些都是有限的、珍贵的资源。

4.法律法规的缺陷现行法律法规,尤其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多种缺陷和漏洞,许多规定并不完善,执行可能会出现许多困难。

二、对策1.加强监管、提升执行力度加强对于执行案件的监管,提高执行工作的力度,对于其他不服从执行的恶意行为,必须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加以制约。

2. 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使其适应现今社会的发展变化,同时,在执行穿透到相关制度时,需要更加严格把关,以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

3. 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可以大大提高执行效率,能够有效地管理所有执行案件的信息,随时把握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从而快速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影响案件的因素。

4. 强化司法资源的整合能力需要对司法资源进行整合,通过有效合作、共享资源,提升执行案件的效率,确保执行案件的顺利进行。

5. 改善执行机制在执行机制方面,可以通过提升执行人员的职业素质、规范执行流程、完善执行方式来强化执行效果,提高执行成功率。

总之,执行难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

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执行流程,提高执行效率,才能够有效地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思考及对策

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思考及对策

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思考及对策目录一、内容综述 (2)1.1 背景介绍 (3)1.2 研究意义 (4)二、人民法院执行难的主要表现 (5)2.1 被执行人隐匿财产 (6)2.2 执行通知不到位 (7)2.3 强制措施不足 (9)2.4 信用惩戒效果有限 (10)三、人民法院执行难的原因分析 (11)3.1 法律制度不完善 (13)3.2 执行体制不健全 (14)3.3 执行人员素质不高 (15)3.4 社会环境因素影响 (16)四、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对策探讨 (18)4.1 完善法律制度 (19)4.2 改革执行体制 (20)4.3 提高执行人员素质 (21)4.4 加强社会环境治理 (22)五、案例分析 (23)5.1 案例一 (24)5.2 案例二 (25)六、结论与展望 (26)6.1 结论总结 (27)6.2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29)一、内容综述在当前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执行领域面临着一系列棘手的难题,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也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

对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并探讨相应的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执行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涉及社会经济、法制环境、人文观念等多个层面。

部分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诚信意识缺失,恶意逃避执行,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一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隐蔽,财产查控难度大,导致执行措施难以到位。

执行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执行装备落后,也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

针对执行难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出发,综合施策。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使更多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减少执行案件的发生。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行效率和精准度。

优化执行权运行机制也是解决执行难的关键,应当明确执行机构的职责权限,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民事执行难原因及对策

民事执行难原因及对策

民事执行难原因及对策一、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执行法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相对较少,执行程序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较弱,导致执行难以进行。

二、执行成本高。

执行诉讼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执行成本,包括申请财产保全、委托评估、召唤证人、调取证据等费用,这对执行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三、被执行人恶意拖延。

一些被执行人故意拖延执行程序,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执行,如财产转移、抵押、虚假隐瞒等,导致执行无法顺利进行。

四、执行机关执行力度不够。

一些执行机关对执行不重视,对被执行人的恶意拖欠不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导致执行难以进行。

针对以上原因,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来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一、健全法律制度。

加大执行法律法规的建设力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强制执行的途径和措施,增加执行力度,提升司法活力。

二、降低执行成本。

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对执行成本进行补贴或减免,为执行人提供相应的经济帮助。

三、加大对被执行人的约束力度。

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建立完善的失信惩戒机制,对恶意拖欠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限制其消费和出境等,通过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

四、加强执行机关的执法力度。

加强对执行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督促机制,提高执行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行水平,确保执行效力。

五、加强执行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

建立统一的执行信息平台,实现执行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加强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执行效率。

六、建立多元化执行方式。

除了传统的强制执行方式外,可以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如强制拍卖、合作协商、执行和解等,为执行人提供更多的选择,增加执行的成功率。

综上所述,民事执行难问题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完善法律制度、降低执行成本、增加执行力度、加强失信惩戒等。

只有通过全面、系统的和措施,才能够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问题

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问题

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问题一、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问题在执行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这些因素可能来自于内部管理、组织结构、人员配备等方面。

下面我将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阐述并提出对应解决方案。

1. 内部管理问题(1)目标设定不明确:当员工无法清楚了解公司目标时,他们的行为就可能偏离预期结果。

这导致了执行过程中缺乏统一协调。

解决方案:明确制定目标并与所有员工共享,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资源支持。

(2)沟通不畅:缺乏有效沟通是造成任务执行失败的常见原因之一。

信息传递不完整或存在误解都可能导致误操作或错失重要机会。

解决方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鼓励反馈和建议。

定期召开小组讨论或会议以促进互动交流。

(3)项目管理混乱:当多个项目同时进行时,如果没有明确管理规划和具体分工安排,则容易产生优先级错误以及资源浪费。

解决方案:采用科学合理且可追溯的项目管理方法来协调不同项目的安排,每个项目都应有明确的负责人。

2. 组织结构问题(1)部门职责不明确:当公司内各部门相互之间职责不清晰,或者过于关注各自利益而忽视整体协作时,将产生协调困难。

解决方案:重新评估和调整部门职能,并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以提高整体效率。

(2)层级繁多:在执行工作中,如果存在过多层级,则导致决策缓慢并且工作流程复杂。

这也可能使员工感到失去主动权。

解决方案:优化组织结构,合理减少层级数量,并加强下属与上级之间的沟通和授权力度。

3. 人员配备问题(1)技能匹配不足:任务执行需要员工具备特定技能和经验。

当岗位要求与实际人员素质及培训情况不符时,会对任务完成进度产生负面影响。

解决方案:招聘具备相关技术背景和经验的人才,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计划来增强员工专业水平。

(2)缺乏合适激励机制:执行工作需要员工长期参与和持续付出,如果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就可能引起士气低落。

解决方案:实施有效的激励措施,包括薪资待遇、晋升空间、福利待遇等,并根据个体成果进行公正评价。

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一、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执行过程困难1.1 任务目标不明确:在开始执行任务之前,必须确定清晰的任务目标和预期结果。

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执行过程将变得模糊,导致无法衡量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

对策:在开始执行之前,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讨论和洽谈,明确任务目标以及优先级。

制定详细且可衡量的指标,并将其沟通给所有参与者。

1.2 资源不足或不合理分配:资源包括资金、人力、物料等。

如果缺乏必要的资源或没有恰当地分配资源,将严重影响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

对策:在项目开始前进行全面评估,并合理制定资源计划。

保证所需资源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并确保各项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沟通管理不畅导致信息传递困难2.1 缺乏有效沟通渠道:在全球化和远程工作环境下,信息流动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若没有建立起多方交流的机制和渠道,则会出现信息传递延误或错失等问题。

对策:建立正式和非正式的交流渠道,包括定期会议、项目管理工具等。

确保各方能够及时交换信息,并保持沟通畅通。

2.2 沟通方式不当:人们有不同的沟通偏好和风格。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可能导致误解、冲突和合作问题。

对策:了解团队成员之间的个人喜好和习惯,灵活选择适当的沟通方式。

可以通过面谈、电子邮件或在线协作工具等多种方式来实现有效沟通。

三、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导致应对困难3.1 风险评估不完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许多潜在风险。

如果未进行全面而系统的风险评估,很容易遗漏重要的风险因素。

对策:在项目计划初期就要进行详尽的风险评估,并将其记录在清晰明确的文档中。

及时更新并监控此文档,并制定相应应对措施。

3.2 缺乏反馈机制: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定期检查和审查进展情况以及可能出现问题。

如果缺乏一个有效可行的反馈机制,将很难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对策:建立定期项目审查和报告活动,确保重大进展得到记录和评估。

同时提供一个透明开放的环境,鼓励各方提供改进建议,并及时采纳合理意见。

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第一篇: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近年来,民商案件中执行“难”问题严重困扰着人民法院,成为法院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步伐的推进,法院的执行案件数量激增,这对原本就已堆积的大量的得不到实际执行的案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当事人进行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利益的实现,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当事人民事权利的实现,最终途径是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审判的保障,衡量一个地方司法是否公正,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否得到执行。

近年来,各级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的“执行大会战,集中执行战役,零点行动,执行年”等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为此,本文就执行难的原因进行如下浅析。

一、执行难的原因分析1、一些当事人法制观念淡漠,致使人难找,财产难寻,被执行人利用法律空隙逃避债务是执行难的原因之一。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生效以后由于当事人的法制观念淡薄往往采取逃避的方式,外出打工或全家外逃下落不明,或将可供执行财产转移阻挠法院强制执行,或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采取以死相要挟等暴力手段阻碍执行。

2、公民、法人及其它经济组织负责人,负有协助义务的单 1位和个人法制意识低下,不能全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设臵障碍,甚至拒绝履行协助义务是执行难的原因之一,致使案件执行错过了最佳执行时期。

3、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存在是执行难的原因之一。

一些案件因涉及到地方某个部门或企业时,采取一些保护性措施,致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

4、申请执行人不积极主动提供线索,举证不力,致使案件无从执行。

5、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措施不够完善,对当事人起不到震慑作用,形成恶性循环是执行难的原因,有的当事人宁可被法院拘留,也不愿意履行法律义务。

二、克服执行难的有效措施1、必须提高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

执行人员的素质高低是决定执行工作的关键,首先执行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其次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掌握法律、法规以适应新时期的需要,才能使执行工作迎刃而解。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民事执行难是指当事人在取得法院执行裁定后,由于债务人拒不履行执行、财产难以查封扣押或者价格低廉、执行程序复杂等原因,导致执行难以顺利进行的现象。

这种情况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也会影响法律的权威和效力。

民事执行难的存在,不仅对当事人造成困扰,也对社会稳定与正常的司法秩序构成了挑战。

造成民事执行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债务人资产隐匿。

一些债务人会将资产进行转移、变换名义或者藏匿在他人名下,以避免法院查封扣押和执行。

2. 财产严重缺乏。

部分债务人可能资产不足以弥补债务,或者资产被其他债权人先于执行法院处置,导致法院无法执行。

3. 执行程序复杂。

民事执行程序的复杂性和繁琐性也是导致执行难的原因之一,例如执行程序多环节、时间长、费用高等问题。

4. 司法不公。

法院的执行行为可能存在不公正、不透明的情况,导致当事人信心不足,影响执行效果。

5. 组织协调能力不足。

在执行过程中,有时需要协调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和配合,如果组织协调能力不足,也容易导致执行难。

为了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的信息平台。

加强债务人资产信息的采集、共享和交换,建立信息查询系统,便于法院迅速有效地掌握债务人的资产情况,降低债务人资产隐匿的可能性。

2. 完善执行程序。

简化执行程序、缩短执行时间,提高执行效率,减少程序繁琐和法院的纠纷处理,以提高执行的便捷性和及时性。

3. 加强司法保护。

加大对执行法院的监督力度,确保执行的公正、透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当事人的执行信心。

4. 加强协调合作。

加强法院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合力,增加执行效率。

5. 鼓励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对执行难问题进行监督和检举,以促进法院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

1. 提高债务人的信用意识。

在与他人交易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充分了解债务人的经济状况。

2. 增加保全措施。

法律执行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法律执行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法律执行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一、法律执行中的难题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执行难题。

执行难题是指在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致使执行工作受到阻碍的情况。

执行难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权威和效力,也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损失。

二、执行难题的原因分析执行难题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一些被执行人可能存在资产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导致执行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其次,一些被执行人可能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法院无法强制执行。

此外,执行程序繁琐、效率低下也是执行难题的原因之一。

总的来说,执行难题的产生是由于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法律执行机构的不力以及执行程序的不完善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三、应对执行难题的对策针对执行难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对策来加以解决。

首先,建立健全的执行制度和机制,加强对被执行人的资产调查和监督,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加大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减少执行难题的发生。

此外,加强法院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加强对执行程序的监督和改进,提高执行效率,减少执行难题的发生。

四、结语执行难题是法律执行中的一大难题,解决执行难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执行制度和机制,加大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行为的惩罚力度,加强法院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以及加强对执行程序的监督和改进,才能有效解决执行难题,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效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执行难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法律执行工作能够更加顺利进行。

浅议执行难的成因及解决办法

浅议执行难的成因及解决办法

浅议执行难的成因及解决办法法院执行难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也是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难点。

这一热点问题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执行难的现状(一)“无序执行期” (二)“粗放执行期” (三)“理智执行期”。

如何才能切实解决执行难,保障民事强制执行的顺利进行,保障司法的权威性,是摆在各级法院和执行人员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执行难形成原因:(一)司法执行权地方化和行政化难消除,执行工作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

(二)改革开放和加入WTO后引起的社会人员流,被执行人难找。

(三)债务履行能力差。

(四)法律规定不健全,强制执行立法滞后。

(五)执行体制不健全,措施乏力。

(六)传统执行理念的根深蒂固。

(七)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

(八)司法独立性不强,权威性缺乏(九)协助执行和委托执行难求,执行工作举步维艰。

(十)执行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难适应要求。

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方法:(一)在现行体制下,当事人要实现法院判令给其的债权,可采用的方法。

(二)从完善我国执行体制、加大我国执法力度等制度方面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加强执行工作。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加强,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执行人员的艰苦努力,一定能解决执行难这个问题。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司法永保权威,法律永保威严。

浅析执行难的成因及解决办法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给付内容的一种司法行为。

“执行难”是指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义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内容,致使执行不能,权利人合法权益不能实现、社会信用关系和商品交易安全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遭到破坏、国家法律和人民法院的权威遭到践踏的情况。

法院执行难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也是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难点。

这一热点问题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一、执行难的现状(一)现状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对97年以前受理的二审、再审等案件进行认真清理,限期审结,共审结超过法定审理期限的案件1400余件,并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审结了超审限的案件36万余件。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民事执行难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获得法院判决后,对判决进行了申请强制执行,但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者拖延执行的情况。

这种情况导致一方当事人很难获得自己应有的权益,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正当权威和公信力。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主要原因有:1.法律意识不强,履行意愿不足。

2.执行成本高,执行效率低。

3.执行程序复杂,滞后执行。

4.失信行为多发,缺乏失信惩戒机制。

针对这些原因,可以采取以下解决办法。

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公民遵守法律,增强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和自觉性。

加强对合同、借贷等常见民事纠纷的法律规定和执行流程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民事执行的理解和信任。

完善执行机制,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

加强执行机关的人员培训,提升执行效能和质量,建立健全执行监督机制。

加大对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隐瞒财产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确保被执行人无处可逃,威慑失信行为的发生。

简化执行程序,提高执行速度。

减少执行程序中的繁琐环节,化繁为简,提高执行效率。

建立并完善电子数据交换平台,推动司法和行政机关、金融机构等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执行的便捷性和准确性。

第四,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

加强失信行为的记录和公示,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当事人实施限制措施,例如限制购买高消费商品、限制出境等,让失信者付出合理的代价。

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失信成本,从根本上减少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还应该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当事人的信用记录进行动态管理和分析,提前预防和解决潜在的执行难问题。

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完善执行机制,简化执行程序,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并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才能够有效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权威性。

执行方案的困难与应对措施

执行方案的困难与应对措施

执行方案的困难与应对措施一、引言执行方案是实现目标的关键步骤,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离不开执行方案的重要性。

然而,在执行方案过程中,我们常常面临着各种困难。

本文将讨论执行方案的困难,并提供相应的应对措施。

二、缺乏资源执行方案所需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财力和物力等。

然而,许多时候我们并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支持执行方案的实施。

这给我们带来了困难。

应对措施: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制定优先级,合理分配资源。

同时,我们可以通过与其他组织合作,共享资源,以实现执行方案的顺利进行。

三、沟通不畅在执行方案的过程中,各个团队之间的沟通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由于信息传递不畅,沟通出现问题,导致执行方案无法顺利推进。

应对措施: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

通过定期召开会议、使用在线协作工具和建立清晰的沟通渠道,可以促进团队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交流,从而消除沟通障碍。

四、缺乏计划执行方案需要一个明确的计划,包括目标、步骤和时间表等。

然而,缺乏详细的计划,容易导致执行方案无法有条不紊地进行。

应对措施:制定详细的计划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

我们可以将执行方案分解为小步骤,并为每个步骤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时间表。

同时,要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监控,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五、变动不确定在执行方案的过程中,外部环境经常发生变化,这给执行方案带来了不确定性和困难。

应对措施:我们需要灵活应对变化。

在制定执行方案时,要考虑到可能的变动,并留出相应的调整空间。

同时,要加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测,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应对。

六、缺乏动力和支持执行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阻力和挫折,这给执行过程带来困难。

应对措施:为了克服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注重动力和支持。

团队成员之间要互相鼓励和支持,激发积极的工作态度。

同时,领导层也要给予适当的激励和支持,为执行方案的完成提供动力。

七、信息不对称在执行方案的过程中,有时我们可能由于信息不对称而无法做出正确的决策,从而导致方案无法正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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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作者署名:叶雪萍(东莞理工学院成人教育学院06级法学3班)指导老师:倪静讲师摘要: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关系到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和实现,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和“法律至上”的理念能否深入人心,同时也关系到“依法治国”的进程。

但是,“执行难”历来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一大顽疾。

许多当事人厌诉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对于即使官司打赢了,执行是否能顺利而心存疑虑,不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不利于法律功能的实现与发挥,也严重影响着社会关系的稳定和正常秩序。

本文试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对执行难的原因及其表现形式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执行难的若干措施以减少“法律白条”的出现,树立司法的权威与形象。

关键词:执行难原因对策现在社会上流传这样一种说法,认为打官司赢了执行不了,无异打了张“法律白条”。

这种说法似乎给人一种认识:“执行难”是因为法院(法官)没有作为而造成的。

这种观念已成为一种习惯思维。

其实这是对“执行难”认识的一个误区,这种观念对于法院执行工作会产生负面影响,影响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亟待纠正。

1、当前执行难的主要表现形式执行工作是与审判工作是相伴的。

80年代以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商品经济不活跃,法院受理的经济、民事等案件数量不是很大,执行难的问题还不突出。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扩大,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体制的逐步建立,经济关系发生深刻变化。

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等领域里的诉讼案件大量出现,人民法院为解决这些纠纷作出了大量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和裁定,执行的任务随之繁重起来。

特别是进入90年代后,执行难问题也变得十分突出。

尽管各地法院为解决执行难作了不懈的努力,但执行难还是有增无减,也成了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大问题。

近些年来,执行难的内容、形式、难度和层次都比以往有了较大发展和变化,当前执行难的突出表现形式有“四难”:1、1执行的对象相对集中,情况复杂,难度大有“三多”:涉及乡镇政府执行案件多。

一些乡镇政府违规担保或以行政命令撤销、兼并、拍卖乡镇企业财产因而成为执行主体的情况比较突出;涉及困难企业或濒临破产、停产企业的执行案件多,这些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亏损严重,一旦强制执行,将引发社会不安定;金融系统贷款审查不严形成的呆账难以执行的多,比例大,约三分之一。

某些领域案件执结率低,导致国有、集体资产严重流失。

像金融系统借款合同案件率普偏比较低。

有很大一部分贷款属不良债权,将无法收回。

有的地方领导违反法律给执行定调子,不愿把钱物执行到外地,甚至对法院施加压力;有的被执行人自持地位特殊,如系重点骨干企业、军警部门、执法机关等,对法院的判决置之不理。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一些企业借转制之机转移资产的现象严重,将成为新的执行难。

特别是一些乡镇集体企业转制时,或将原企业债务挂空,或将资产转给个人,债务由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乡、镇工业办公室承担,或抽逃资金,或对已经停产歇业的企业不及时清算,该收的款不去收,该还的债不去还,该处理的设备不及时处理。

有的企业虽有部分财产,但变现难。

1、2执行的对抗性程度增强法院在执行中经常遇到被执行人一方抗拒执行的情况,而且近几年来抗拒执行的手段、方式越来越肆无忌惮。

在实践中,抗拒执行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围、阻、抢、殴、扣等多种方式。

这些现象的发生,不仅使执行人员的生命和人身自由受到严重威胁,而且给正常的执行工作增加了难度,甚至产生连锁反应,恶性循环,整个执行环境受到不良影响。

1.3逃避履行义务的花样翻新、手段奸诈一些被执行人为逃避履行法定债务耍尽花招:有的采取隐藏、转移、抽逃、变卖被执行财产逃债;有的以“拖”、“赖”、“躲”、“逃”等手段消极抗拒执行;有的被执行人将已购买的房产、汽车等财产愿意不过户,而采取挂靠他人的办法逃债;有的钻法律空子,利用公司制度规避法律,采取分立、合并法律机构等手段阻碍执行。

被执行人难找,执行的财产难导、应执行的财产难动等情况比较普遍。

1、4依法协助的单位和个人不协助法院在执行中常常要取得商业银行等单位的配合与协助,但有的为了自身的利益,不仅不协助,反而层层设置障碍阻挠执行。

还有的部门自订“土政策”或划定范围,对有重点骨干的企业给予特殊保护,要求法院不要执行其债务;有的政法部门越权插手经济纠纷和执行案件。

2、导致执行难的原因2、1现行法律制度和执行体制的制约执行难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形成决非一朝一夕之事,其成因也决非一种,而是众多社会原因、历史原因混杂一处,经过长时间的酝酿而成的。

执行法律制度的滞后,是造成执行难的最根本原因。

执行法律制度不完善。

现行法律的缺陷是造成执行难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我国没有独立的强制执行立法。

当前的执行工作的主要依据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但所适用的法律中很多条文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对于执行过程的违法行为制裁力度也不够,表达也不够明确。

统一的强制执行法草案虽已出台,但迟迟不能获得通过,立法上的滞后,直接影响到执行工作。

随着改革开发的逐步深入以及“依法治国”的提出,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范围越来越大,执行任务越趋繁重。

现有的法律规定已日益显露出严重缺陷。

例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时间为十五天,这样的措施已成为小儿科,对大部分被执行人已经没有任何震摄,相反成为摆脱债务的一种方式,被拘留倒成了一种解脱,原因是拘留期限太短,这就是立法对执行工作的制约。

执行体制的缺陷,甚至影响阻碍执行工作。

审、执分离前,人民法院大多采用自审自执。

虽然各级法院都设有执行庭,但人员少年龄老化,很多案件都未很好地执行;审、执分离后,执行工作呈现出新局面,但因人员素质、编制、装备、经费、待遇等未妥善解决,面对风险较大的执行工作,多数执行人员存在消极应付心理,只办一些简易案件,对稍有难度的案件采取推、拖的办法懈怠执行;2000年以来各级法院相继成立了执行工作局,在编制、政治待遇、交通通讯装备上都有一定的改善,上下级执行局之间由指导关系转变为领导加指导关系,上级局可以统一调配执行力量,开展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但实践中这种机制并未正常运行,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格局并未形成,仍沿袭以往的作法,穿新鞋走老路,很难打开工作局面。

此外,执行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和法律职务等同于审判人员,而其工作具有警务性,但在工作中执行人员手无寸铁,面对突发性暴力抗法行为束手无策,有的被殴打致伤致残,有的甚至牺牲了生命,这些惨痛的教训提醒了我们,改革执行管理体制是一项十分切迫的工作。

[1]2、2法院自身的原因一些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高,裁判不公,义务人对判决不满,使被执行人产生抵触情绪,造成执行难以开展,形成执行信访。

同时审执配合不密切,部分审判人员对执行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全局观念,片面追求结案率,只管审判,不管执行;有的在审判中不重调解,有的在审判中久调不判,一些当事人乘机转移可供执行的财产,使执行丧失时机;有的在审判中不考虑义务人履行义务,不为执行创造条件,不积极、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全面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造成执行人员在执行中再去审查义务人的资格,查找线索,追加、变更当事人,错过了执行的大好时机。

法院系统自身存在着一定的司法不公甚至司法腐败现象。

无论是裁判过程还是裁判结论,其公正性都无法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本身就有违法律的公正性和司法的权威性。

当事人在更大的程度上看重的只是一种表面上的东西,过多的“走后门”,过多的“官民打成一片”都会抹煞当事人对司法公正性的怀疑且这样的结果当然只能使得败诉方的当事人从内心里抵触裁判、裁定结论,并最终抗拒裁判的执行。

还有的就是个别执行人员思想不端正,顶不住说情风,禁不住金钱的诱惑,扛不住权力的干预,拖延执行或违法,最终导致执行难。

这些存在的问题至使执行机构的权威得不到社会的尊重。

2、3社会监管的不力和频繁的外部干预运用躲避和转移财产的方法,逃避执行。

人员流动性大,一些被执行人甚至全家搬迁,常年在外躲藏,致使执行人员找人不见,无功而返;还有一些被执行人法制观念淡薄,转移财产现象严重,有的是在从事经济活动时转移,有的是在审理中或审结后转移,如自然人以协议离婚的形式约定家庭财产归其配偶或子女所有,将实际属于自己的财产登记注册在他人名下,企业改制中的“脱壳经营”等等,形形色色。

而且,现在的社会经济管理能力低下,社会主体的财产缺乏透明度,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的工作相当困难,常使执行工作处于无米之炊的境地。

抗拒执行。

由于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的淡薄,使被执行人群体中大都视法律为儿戏,无视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想方设法逃避执行,阻挠执行,甚至直接以暴力对抗执行。

被执行人或案外人聚众围攻、辱骂、诽谤、诬陷、殴打执行人员;哄闹、冲击执行现场,抢夺、撕毁查封封条、执行笔录等卷宗材料;打砸、破坏执行车辆;哄抢或毁损执行标的物等抗拒行为时有发生,有的行为甚至无法制裁,只能不了了之。

具有协助义务的主体拒绝协助。

特别是一些银行和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动辄以行长、主任等领导未在、未签字为由,拒绝协助执行法院查询、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款项,有的甚至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帮助其转移存款、隐藏收入,常常使执行人员无计可施,处于无助的境地。

执行得到的财产在转移过程中,依法应当协助的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造成功亏一篑。

更为严重的是有的财产已经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却再次让被执行人抢占回去。

被执行人确实暂时无金钱履行能力,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一些自然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经营不善、被骗,短期内确实没有偿还能力。

个别企业管理落后,连年亏损,正常的生产均难以为继,连职工的工资都发不出,已无偿还能力,一旦采取执行措施,势必会导致职工情绪激奋,极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村民委员会属于农村群众自治性组织,许多集体活动都应当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尤其是一些重大经济活动,更应如此,但有的村官却胆大妄为,独断专行,沽名钓誉,欠下大笔债务,无力偿还,更无资产可供执行。

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作崇,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一是以言代法,以权代法,长官意志影响和干扰案件的审理、裁判、执行,一些上级和部门的领导常常打着保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名义给法院的审执工作提要求、划框子,使正常工作难以开展;有的被执行单位的领导身为新官不理旧帐,指责、诋毁执行干警。

二是说情风盛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有些领导或利害关系人即出面说情,打招呼,甚至帮助当事人出谋划策,做伪证,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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