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村建设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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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XX镇中心村建设

操作流程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我镇农村中心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范村民建房,依法保护耕地,依据有关规定,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我镇中心村建设操作流程,以便于各村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具体操作。

第一步:建立组织

由镇驻村干部牵头,以村委会为单位,由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村民组长、村民代表选举产生新农村建设中心村建设理事会。理事会职责是:研究制定本村的中心村建设工作方案,拟定工作计划,宣传动员本村村民积极参与中心村建设,落实本村的中心村建设工作方案、计划。

第二步:宣传发动

一、广泛宣传

利用标语、条幅、广播、明白纸、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向农民广泛宣传;村、组干部定期不定期入户走访,发放推进中心村建设《致广大村民一封信》;结合控建拆违,组织人员,安排车辆经常进村巡回播放新村建设的音像资料;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向常年在外务工村民进行宣传。真正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动员

(一)会议动员。各村委会要围绕中心村建设,分别召开村党总支、村委会、自然村会议,学习上级规范村民建房、推进中心村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引导村民建房向中心村聚集。

(二)考察动员。由镇驻点干部牵头,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

农村党员、村民代表,考察学习区内、外中心村建设成功做法和经验,启发广大干群更新观念,催生建设中心村的内在动力。

三、形成共识

在广泛宣传、全面深入发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必须建设中心村、建好中心村上。把党的政策和政府推动中心村建设的决策变为广大基层干群的自觉行动。

第三步:科学规划

根据乡镇(街道)新农村建设中心村布局规划,详细排查某一中心村覆盖的自然村居住人口基数、户数,按照城镇化发展的趋势变化情况,并对未来20年内不同时段应当进入中心村居住的户数和人口变化进行测算,再按照人均建设用地100M2(包括公共基础设施)预留土地,以适应中心村未来发展。

根据镇村建设总体规划、中心村布点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区政府规划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规划单位,采取自下而上和领导一专家一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方式,高起点地编制出布局科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富有特色的中心村建设控制性详规。

第四步:组织实施

一、调整土地

按照中心村建设用地需要,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制定出本村中心村建设土地调整方案。按照方案规范操作程序,依法调整土地,能一次调整到位,应一次调整到位;不能一次调整到位的,要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先将近二至三年内需要进中心村建房农户的建设用地调整到位。

二、实施建设

(一)住宅建设

1、确定户数。在中心村覆盖的范围内村民新建住房,应当到中心村建房。村民到中心村建房,必须先向村委会写出建房申请,无中心村建设用地的村民还要签订旧宅置换新宅用地协议及复垦前对被占用土地村民的土地收益补偿协议。根据建房需求情况,分期确定进村建房户数。

2、宅地定位。中心村建设理事会根据控制性详规和当年建房量,按照分期实施、块状推进的原则,充分考虑村民意愿,提出宅基地分配方案。采取分栋自愿结合办法,每栋推选1名代表、抓阄确定每栋房屋位置,再由每栋各户抓阄确定各自的宅地位置。或者由中心村建设理事会召开户主(户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票的表决方式,2/3以上(含2/3)户数同意即可通过该建设用地分配方案。

3、确定户型。乡镇(街道)委托建筑设计单位,按照每套房占地面积不超过160m2,设计出风格别致的多种户型,由中心村建设理事会组织召开建房户户主(户代表)会议进行选择。原则上一个相对独立的版块小区为一种基本户型。

4、确定建设方式。(1)自建。群众自备建材、自请施工单位进行建设(一般适用于单体独户)。(2)联建。一栋房子的各户共同出资购建材,请一个施工单位进行建设。(3)代建。按照比同户型、同结构、同建筑面积的房屋高1-1.5万元的价格,由建筑单位承建。采用代建的同时签订代建协议,要充分尊重意愿,引导不干预,由群众自主选择。

5、签订施工协议。由中心村所在村委会和建房户在镇政府鉴证下,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中心村建设理事会要通过公开招标

的方式确定选择有资质的建筑单位。指导建房村民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加强现场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6、开工建设。建房户在宅基、户型、施工单位选定后,向镇人民政府写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签署建设开工通知书,并同时通知施工单位。建房户和施工单位接到镇人民政府的建设开工通知书后,按照划定的界址、选定的户型和施工图纸进行建设。

(二)配套建设

中心村内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等公共配套设施,采取政府财政支持、村级配套、社会定向捐赠、融资、企业帮扶、部门结对帮扶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由镇人民政府公开招标(特种设施如电力等,可采取议标方式)建设。

第五步:旧宅复垦

一、拆除旧房。新房建好后,中心村建设理事会要督促建房户履行建新拆旧协议,并按约定时间拆除旧房。拆除旧房可采取自拆和统一拆除两种方式。建房户自行拆除旧房的,镇政府按房舍结构及面积给予适当拆除费用。建房户不愿自行拆除旧房的,由镇政府公开招标确定拆迁施工单位统一拆除旧房。

二、旧宅复垦。

1、公开招标。镇政府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确定土地复垦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复垦合同。

2、土地复垦。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对“腾空”的旧村庄进土地行复垦。

3、严格验收。由镇政府牵头,镇土地管理所会同中心村建设理事会,按照有关文件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土地复垦合同,对

复垦地块进行初步验收。自验合格后向区政府申请验收。区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兑现奖补。

第六步:确权登记

凡在中心村内经批准建房的,房屋建成并验收合格后,可以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待与市房产登记部门协商后另定。

第七步:社区管理

已建成的中心村条件成熟的,应成立社区居委会,实行社区化管理,加快城市化进程。中心村社区在健全自治网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社区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规范社区居民的行为。把社区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要通过制度建设、优化服务、引导社区居民增强主体意识、积极参与到社区的自我管理中来。

附:XX镇中心村建设程序

XX镇人民政府

2012年6月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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