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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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简答题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简答题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简答题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遵循的基本原则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对于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本文将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法上主体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必须遵守合法的原则。

具体来说,合法性原则包括:1.法律至上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

2.程序合法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必须遵循合法的程序,包括制定行政措施、进行调查、作出决策等程序。

3.公开透明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必须公开透明,及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有关行政管理活动的信息,以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了解行政管理情况。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行政法上主体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应当遵循公正的原则。

具体来说,公正原则包括:1.平等对待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平等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2.补偿公正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理的补偿,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程序公正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必须遵循公正的程序,确保行政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法上主体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应当追求效率的原则。

具体来说,效率原则包括:1.简化程序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

2.合理使用资源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合理使用资源,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3.合理分工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提高行政效率。

以上就是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相关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对于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行政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行政法部门所特有的,统帅,指导一切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的法律原理或准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两大基本原则.(一)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制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1) 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予才能存在。

(2) 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3) 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行政法律规范的依据(4)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决定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即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行政行为的内容合乎情理,不得反复无常2、行政立法的性质答: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一)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1)行政立法具有行政的性质,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2) 行政立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3)行政法所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及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4) 根本目的是实施和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二)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1)行政立法具有立法的性质,是一种准立法行为(2)性质立法是有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制定行政规范的活动。

(3) 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法的基本特征,即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4)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三)从属性立法行政立法不从属于权力机关,从属于权力机关的立法5、行政处罚的种类6、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答:(一)保障公正的基本制度(1)回避制度。

(2)合议制度(3)听证制度(4)调查制度(二)保障行政相对人参与的基本制度(1)表明身份程序。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体系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其基本原则是用以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维护公众权利和利益。

下面从六个方面,依次概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权力责任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行政机关行使的权力必须有民法法规的明文规定,并且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定的权限范围。

同时,行政机关必须对损害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违反法律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二、亲民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最亲民的行政方式,了解民众的合法诉求,建立和谐的行政关系,实现政府和公民之间良好的沟通和交流。

三、公平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歧视他们,也不得基于种族、性别、出生地、政治信仰、宗教信仰和社会地位等差异片面地待遇。

四、合理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应当时刻遵守合理原则,除遵守司法审慎等正当性施行规则限制外,不得把政府机关的权力滥用、延伸到不应有的范围。

五、规则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规则进行行政活动,不得以任意的行为、欺诈、职权滥用侵犯公民等方式无视法律。

六、审慎原则。

对公民、法人、个体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政府行政机关在保护公民合法利益的同时,也应当尊重合法权利、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利益,不得恣意践踏公民合法利益。

以上就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机关为保证行政公正性所必须遵守的原则,是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参考依据。

政府及其行政机关应当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原则,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行政正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彻于行政法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现的基本准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既包括行政法的实然状态的原则,又包括行政法的应然状态的原则。

包括以下原则:行政法治原则、适度性原则、互动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

基本原则可以是成文的,也可以是不成文的,在法律规范空白和出现漏洞的时候,作为共同理念可以弥补法律的不足;任何行政法律规范及其实施都不得与其相抵触[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既要体现行政法的应然状态,又要体现行政法的实然状态,而行政法的应然和实然不过是政府与公民关系或者说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的理想和现实的反映,同时行政法又要承担规范和改造现实以一步步向理想趋近的责任。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第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基础性规范”,是产生其他具体规则和原则的规范。

第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高度抽象的并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的规范。

第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普通性规范,它对行政关系进行整体的宏观的调整、规范。

第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导、调整整个行政执法行为,而且指导和调整行政法的整个立法行为。

第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仅对行政法的立法、执法起宏观指导作用,而且在一定的场合也直接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

二、行政法的原则如何理解(一)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或称合法性原则,是各国行政法的共同理念或基本原则,其基本含义在于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或者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其要求为:职权法定(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或授予);法律优先(又称为消极的依法行政,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民意代表机关制定的法律相抵触,即法律优先于行政);法律保留(又称积极的依法行政,具体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法律无明文授权即无行政);(二)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不仅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而且要求行政行为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是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体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石,它们对于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第一、法定原则。

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并且必须依法行使。

法定原则的核心是合法性原则,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

第二、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依法公正、客观、中立,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第三、合理原则。

合理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合理、适当、必要。

合理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符合合理性标准,即行为目的合法、行为内容合理、行为方式适当。

第四、效益原则。

效益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

效益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政策、制定行政措施时要考虑到社会的整体利益,确保行政行为的效果最大化。

第五、权利保护原则。

权利保护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权利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注重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责任追究原则。

责任追究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追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要承担起责任,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确保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分别是法定原则、公正原则、合理原则、效益原则、权利保护原则和责任追究原则。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1)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

行政机关的规定和决定违法,就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

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法定作为义务,将构成不作为违法。

例:《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甲市国土局对许可申请书收取每份1元的工本费,违反了该条款的规定。

(2)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地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

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例:《立法法》第8条规定了11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其中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属于绝对法律保留,其他事项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相对法律保留。

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及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规定对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用工证明的“三无人员”实行收容并遣返原籍,该规定违反了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法律保留,在2003年“孙志刚案”引起广泛争议后,国务院自行废止。

二、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追求公正、权利、平等、正义,属于实质行政范畴。

1、3个子原则(1)公平公正对待原则。

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同时,面对同等情况应当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不得恣意地实施差别待遇。

例:某市一项重大工程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某投标人甲虽并非最合适的承包人,但因与该市委领导存在亲戚关系而中标。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讲义-第五章-行政法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讲义-第五章-行政法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讲义第五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法无授权即禁止)2.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3.行政应急性原则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行政机关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4.程序正当原则(1)行政公开原则。

(2)公众参与原则(3)回避原则。

5. 高效便民原则6. 诚实守信原则(1)行政信息真实原则。

(2)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7. 权责统一原则二、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如大学,有权授予学生学位行政主体:处于管理地位,(1)有相应职权;(2)可以以独立名义做出;(2)做错了可以独立承担被授权的机关:独立被委托的机关:不独立行政相对人:处于被管理地位第二节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行为概念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做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1.主体是行政主体2.行为必须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对行政行为的分类主要有:(一)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划分。

内部行政行为(作用对象为内部人员):如行政处分等;外部行政行为(作用对象为外部人员):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等。

(二)抽象行政行为(管理对象不特定)与具体行政行为(管理对象特定),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划分。

抽象行政行为:如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

(三)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划分。

羁束行政行为:如税务机关征税。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以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划分。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政法是调整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在这样⼀种关系中必然需要对处于管理地位的强势主体⼀⽅进⾏⼀定的限制,有权不能任性,因⽽国家规定了六⼤基本原则。

以下是由店铺⼩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政法基本原则的知识。

⾏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政法的六⼤基本原则在2004年国务院10号⽂件《全⾯推进依法⾏政实施纲要》中是作为依法⾏政的六⼤基本要求的⾓度提出的,后来学界认为这六项要求恰恰是贯穿于整个⾏政法现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其结论是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合法⾏政原则合法⾏政原则是⾏政法的⾸要原则,我国的合法⾏政原则包括⾏政机关对现⾏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第⼀,⾏政机关必须遵守现⾏有效的法律。

1.⾏政机关实施的⾏政⾏为(抽象⾏政⾏为与具体⾏政⾏为)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2.⾏政机关负有积极执⾏和实施现⾏有效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进⾏活动。

在⾏政机关与相对⼈的关系上:其⼀,⾏政机关采取的⾏政措施必须有⽴法性规定的明确授权,这可称为“职权法定”。

在⾏政法上对⾏政主体与⾏政相对⼈适⽤的规则是不同的,判断他们违法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前者为“⽆法律即⽆⾏政”——后者是“法⽆明令禁⽌即⾃由”有着天壤之别。

其⼆,没有⽴法性规定的授权,⾏政机关不得作出不利⾏政(以⾏政处罚、强制为典型代表),即剥夺相对⼈权利、课以义务的⾏政⾏为。

这⼀原则决定了在⾏政法领域判断⾏政主体和相对⼈违法标准的不同。

对相对⼈⽽⾔,违法往往是违反了强制性禁⽌规定;对⾏政主体⽽⾔,其实施的⾏为往往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根据即构成违法。

当然,在具体⾏政⾏为违法⽅⾯还包括⽆相应的事实根据、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职权与⾏政处罚显失公正。

(⼆)合理⾏政原则主要含义是⾏政⾏为应当具有理性基础,禁⽌⾏政主体的武断专横和随意。

最低限度的理性,是⾏政⾏为应当具有⼀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

【行政法论述题】

【行政法论述题】

【论述题】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特有的,贯穿在行政法关系之中,并指导行政法制定和实施以及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本准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

其中的核心是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主要内容包括:1.行政主体设立必须合法。

2.行政职权拥有应当合法。

3.行政行为实体合法。

4.行政行为程序合法。

5行.政行为形式合法。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行使,特别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理性。

具体内容包括: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应与法律追求的价值取向和国家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相一致。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应当合乎理性。

2、行政合理性原则(一)含义:行政合理化原则是指行政权的行使,特别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理性。

(二)存在基础:1.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

2.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三)具体内容: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应与法律追求的价值取向和国家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相一致。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应当合乎理性。

3、论述行政授权及行政委托二者区别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通过法定方式授予除行政机关外的组织的法律行为,被授权方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来行使的法律行为,受委托方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一)合法行政原则(二)合理行政原则第一,公平、公正原则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第三,比例原则(三)程序正当原则(四)高效便民原则(五)诚实守信原则(六)权责统一原则。

热门城市:青岛律师甘肃律师烟台律师广东律师威海律师盐城律师浙江律师承德律师阳江律师淮南律师大家可能都知道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内容较多,如今的法律体系也越来越完善了。

因为这些众多的法律条文让我们的社会变得尽然有序。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众多的法律分类中包括有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等。

那么,大家有了解过行政法吗?▲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定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

基本原则的作用主要是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指导行政法的统一适用和解释,弥补法制漏洞。

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国家立法性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二是行政法学理论的阐述。

法学理论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阐述注重反映人们对一般规律的认识,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法学著作对基本原则的表述会有所不同。

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因此,这两种来源会在一定程度达达到统一。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以下几个: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

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合法行政原则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行政制度上的体现和延伸。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的从属性。

宪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二)法律优先原则
此处的“法”,是广义的法,而不仅仅是立法机关的法。
2.内容
(1)法律优于行政。
(2)行政不得违法。
思考:比较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
1.法律保留原则的要求更加严格。
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虽有法律上的依据,但必须选择使相对人的损害最小的方式来行使。
1.适当性原则
行政主体采取的措施能够实现其所宣称的目的,或者至少有助于目的的实现。
2.必要性原则
即行政主体在能够实现行政目的的前提下,应当选择使相对人所受的损失保持在最小范围和最低程度的行政手段,或者选择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权益的行政手段。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述
(一)概念
它是指贯穿于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权的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基本准则,也是揭示行政法基本特征并将其与其他部门法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
(二)内容
1.行政合法性原则
2.行政合理性原则
(三)信赖保护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是指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基于保护人民正当权益的考虑,行政主体对其在行政过程中形成的可预期的行为或承诺等因素,必须遵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变更时也必须作出相应的补救安排。
适用条件:
(1)信赖的基础是行政主体的一定行为,包括作为、不作为及承诺,而不管该行为是否合法。
2.执法上的法律保留
其实质是无法律即无行政,无明文禁止即公民自由。
理解:(1)该原则不是从行政和法的历史,而是从依法行政和法治角度来解释的。
(2)该原则对于相对人来说,就意味着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
(3)该原则主要是针对负担行政而言的,对于授益行政有所例外。

行政法学作业

行政法学作业

简述题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答:1.合法行政原则2.合理行政原则3.程序正当原则4.高效便民原则5. 诚实守信原则6. 权责统一原则2.我国行政立法体制。

答:我国是统一的、单一制的国家,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又很不平衡。

与这一国情相适应,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集中行使立法权的前提下,为了使我们的法律既能通行全国,又能适应各地方千差万别的不同情况的需要,在实践中能行得通,宪法和立法法根据宪法确定的‚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确立了我国的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四)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还可以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五)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还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对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六)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所遵循的法律规范和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子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它们是行政法的基石,对于行政法的理解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随意行使权力。

法定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授权原则、程序正义原则、法律效力原则等。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公正、公平、公开、透明,不能偏袒一方,损害其他方的合法权益。

公正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公开原则、听证原则、披露原则等。

三、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高效、快捷、便利,不能拖延、耽误、阻碍。

效率原则的子原则包括:简便原则、速决原则、服务原则、责任原则等。

四、责任原则责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滥用权力、违法行为。

责任原则的子原则包括:法律责任原则、行政责任原则、监督责任原则、赔偿责任原则等。

五、保障原则保障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能侵犯、损害他们的利益。

保障原则的子原则包括:人权保障原则、财产保护原则、安全保障原则、环境保护原则等。

六、协调原则协调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协调各方利益,不能损害其他方的合法权益。

协调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公共利益原则、社会和谐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协商原则等。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子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内容,它们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四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涵义合法性原则是指任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都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特别是行政权的来源、存在和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而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合法性原则包括符合实体法和符合程序法规定两个方面,违反实体法与违反程序法均构成对合法性原则的破坏。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权的来源和设定合法: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无法律即无行政,几法律没有授权的领域和地方,行政主体无权实施管理。

◎行政权的运用和行使合法:行使行政权的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组织,行政权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而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权非以法律为依据,不得科以相对人以义务或损害其权益,也不得擅自免除特定人的法定义务或为特定人设定权利。

◎行政权的委托合法:当行政主体需要将其职权的部分或全部委托给其它的组织行使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任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得享有法外特权,一切行政违法主体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一)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涵义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仅要合法,而且应当合理、客观、公正。

合理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补充和发展。

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与扩大。

自由裁量权指行政机关的自行决定权,即对行为的方式、范围、种类、幅度等的选择权。

思考:为什么法律要赋予行政主体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同样必须受到法律的控制,其行使不仅应当合法,而且应当合理、公正、客观,这是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一般认为,合理性原则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基于正当的动机;必须符合法律授权自由裁量的目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基于正确的考虑,即应考虑相关的因素,而不应考虑无关的因素;◎基于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所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客观公正、合情合理。

行政合理性原则包括:◎行政公正、公平原则1、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应当听取相对人的意见,相对人有为自己辩护和防卫的权利。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它是现代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原则是确保政府的行政行为公正、合法、透明和高效。

1.法治原则:行政法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即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决策和执行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

2.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即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不能随意行使权力,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

3.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即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和决策时必须公平、公正,不能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

4.公开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公开透明,必须告知有关公民或组织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和结果。

5.违法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如违法,公民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撤销或变更。

6.独立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任何其他事务和个人,不能接受指令、干预或受到任何利害关系的影响。

7.适法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即必须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

8.自由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尊重和保护公民和组织的自由,不能侵犯公民和组织的自由权利。

9.保护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不能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公益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服务于公众利益,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11.服务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服务于公民和组织,提供便利和帮助,为公共利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12.高效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高效、迅速,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成本。

13.质量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保证其质量,有效履行职责和承担责任。

14.资源合理利用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5.治理效果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关注其治理效果,确保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公众福祉。

16.协商原则: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充分发扬协商合作的精神,听取各方意见,增加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02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02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有助于一国行政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 有助于我们在适用法律时准确地理解条文 和适用条文 是对行政法条文适用上的一种补充 直接规范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1、有助于中国行政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
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 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然 而,这些广泛、多样和复杂的行政法律规范所体 现的基本精神是统一的。同样由于上述行政管理 的特点,使得行政法律规范更易变动,但相对多 变的行政法律规范所体现的基本原则则是稳定的。 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中坚持行政法 的基本原则,显然有助于我国行政法制的统一、 协调和稳定。
一切行政行为以行政职权为基础,无职权便 无行政。然而行政职权必须合法产生,行政主体 的行政职权或由法律、法规设定,或由有关机关 依法授予 。不合法产生的行政职权不能构成合法 行政的基础。
2、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依照和遵 守行政法律规范
这里含有“依法行政”和“守法行政”两项 内容。它要求每一个行政主体既要依法“管理” 行政相对人,又应在其他行政主体的管理中遵守 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主体既是实施法律的主 体又是遵守法律的主体。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范围
只适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范围以内的行为,不适用 羁束行为 是行政法的原则,而不是行政诉讼法的原则
1、只适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范围以内的行 为,不适用羁束行为
行政合理性原则主要基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 存在以及对它的控制而确立。行政合理性原则确 立以后,主要在行政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发生作 用,在自由裁量权限以外以及对于羁束行为,不 再是合理性问题,而是合法性问题。合理是指合 法范围内的合理,而不是指合法范围以外的合理 性。
第四,行政合法性原则既适用行政管理,又适用 行政诉讼,而行政合理性原则不适用行政诉讼。 第五,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构成行政违法,违反 第五,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构成行政违法,违反 行政合理性原则构成行政不当。行政违法和行政 行政合理性原则构成行政不当。行政违法和行政 不当合称为行政瑕疵。行政瑕疵是行政法旨在防 止和排斥的行政行为,控制和纠正行政瑕疵是我 国行政法的重要任务。

行政法(完整word版)

行政法(完整word版)

行政法(完整word版)行政法是研究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职责、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等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既是国家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依据,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这些原则是行政法规范的核心,贯穿于行政法的始终。

1.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 程序正当原则:行政行为应当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4. 高效便民原则:行政行为应当高效、便民,减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负担。

5. 诚实守信原则:行政机关应当诚实守信,履行承诺,不得欺诈、误导。

6. 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法的主体行政法的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国家行政机关是行政法的核心主体,负责制定和执行行政法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则是行政法的重要主体,享有行政法赋予的权利,承担行政法规定的义务。

三、行政法的主要内容1.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包括行政机关的设立、职权、职责、行使职权的方式等。

2. 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行为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3. 行政程序:包括行政程序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4. 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督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5.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6. 行政赔偿:包括行政赔偿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四、行政法的作用1. 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法规范了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职责、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等,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程序正当性。

2. 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法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简述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一种综合性的、具体事实性的法律体系,是对行政行为的规范。

它既有法规组成,也有行政程序、行政管理等其他形式组成。

它规定政府及其机构的权限、职责以及行政程序,以及对公民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法律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应当遵守;
(2)诚信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行政机关不应擅自改变行政行为;
(3)公开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公开,不得隐瞒或者掩饰行政行为的事实;
(4)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公正,不得有歧视、偏袒或者贿赂行为;
(5)宣传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宣传,应当使公众了解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结果;
(6)责任原则:行政行为应当承担责任,对不当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法律责任。

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考试行政法: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法的本质和基本价值要求,体现行政法各个制度和具体规则的内在联系,调节基本行政关系的共同性规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是这一原则的延伸。

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合法行政原则,在结构上包括两个方面:1.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律,即“依法行政”。

行政机关违反法律作出的规定和决定,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行政机关不积极执行和实施法律规定的义务,就将构成不作为违法。

2.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即“无法律无行政”。

没有法律根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义务的决定。

否则,就将构成行政违法。

(二)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其核心含义,是行政裁量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基础,禁止行政决定的武断专横和随意。

它要求行政行为符合法律的目的,具有合理的动机,考虑相关因素,符合正当程序和最一般的法律正义要求。

行政合理性涉及到行政裁量权。

行政裁量权包括三个方面:种类裁量权、幅度裁量权、程度裁量权。

合法行政原则与合理行政原则之间的关系:合法行政原则与合理行政原则都是行政行为应当同时遵循的原则。

从广义上讲,合理行政原则也属于合法行政原则。

我们只是在合法行政原则的基础上探讨合理行政原则,也就是说,行政行为应当首先要合法,然后再合理。

所以,行政机关的行为包括三种状况:(1)合法、合理。

(2)合法、不合理。

(3)不合法、不合理。

不存在“合理、不合法”的状况。

例1: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元—300元。

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

行政法基本原则(1)

行政法基本原则(1)
第二章 行政法基本原则
2021/4/7
1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 权的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基本准则,也是揭示行政法 基本特征并将其与其他部门法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
规则、原则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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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几种观点
A一原则:依法行政原则 B二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和合理行政原则 C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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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八、信赖保护原则
行政主体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 更,不得反复无常。主要有以下内容:
◆非有法定事由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 ◆事后发现授益行政行为有违法或不正确行为,除非该行为
存在会严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如非相对人过错, 不得撤销或改变 ◆如因法律法规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基于公共利益考 虑需要撤销或改变行政行为,应进行利益衡量。 ◆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应当给相对人赔偿
法律优先: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和规章 法律保留:一些事项只能由法律进行规定 德国学者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上述内容
2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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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老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依法行政的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的明文规定行政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律规定行政,而依法律规定行
传统机械按键结构层图:
按键
PCBA
开关键
传统机械按键设计要点:
1.合理的选择按键的类型,尽量选择 平头类的按键,以防按键下陷。
2.开关按键和塑胶按键设计间隙建议 留0.05~0.1mm,以防按键死键。 3.要考虑成型工艺,合理计算累积公 差,以防按键手感不良。
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
A:行使权力的动机应符合法律授予该权力的宗旨 B:行使权力的行为应当建立在正当考虑基础上 C:行使权力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公平、适度 D:符合比例原则(必要、利益平衡、损害最小) E:符合先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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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优先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是指以法律形式体现的国家意志,优先
于所有其他形式体现的国家意志。法律优先实质上体现
的是法律的位阶关系。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规章和
具体的行政活动,一切行政法规、规章和具体行政活动
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立法法》第79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
性法规、规章。
▪ 合法行政 ▪ 合理行政 ▪ 程序正当 ▪ 高效便民 ▪ 诚实守信 ▪ 权责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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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法治政府的扩张解读:
▪ 法治政府应当是 有限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服务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阳光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诚信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效能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责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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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二节 依法行政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的涵义
依法行政原则,又称“行政法治原则”或“行政合 法性原则”,是指行政必须依法实施,受法之拘束。
依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价值观,是关于法治 国家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之基本原则,亦为一切行政 活动必须遵循之首要原则。包括职权法定、法律优先、 法律保留三项原则。
职权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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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依法行政原则案例
• 案情:2003年1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 伊川县种子公司委托汝阳县种子公司代为繁殖“农大108”玉米 杂交种子的纠纷,此案的审判长为30岁的女法官李慧娟。在案 件事实认定上双方没有分歧,而在赔偿问题上,根据河南种子 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种子的收购和销售必须严格执行省内 统一价格,不得随意提价。”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的立法精神,种子价格应由市场决定。法规之间的冲突使两者 的赔偿相差了几十万元。
第三章 行政法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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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对法律原则的基本认识
把复杂法律现象归结为哪些简单要素,并予以简化 的说明和解释,即“法的模式”,这是法理学的一 个传统问题。
哈特—“规则模式论”,将法律视为规则的集合体, 坚持“规则中心主义”。
德沃金—“规则-原则-政策模式论”,认为原则是 比规则更重要的法律要素,坚持“原则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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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 一、依法行政原则 • 二、公正公平原则 • 三、比例原则 • 四、信赖保护原则 • 五、行政效益原则 • 六、正当程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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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的官方解读
根据国务院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的规定,对依法行政做广义理解,与学理上对依法 行政的界定有所不同。包括:
依法行政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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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一)职权法定原则
• 职权法定原则,是指任何行政权力的来源与 作用都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否则越权 无效,承担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职权 来源于法;(2)行政职权受制于法,“法 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不得自我设权。(3) 越权无效,承担法律责任。
• 此案经过法院、市人大等有关单位的协调,法院根据上位法做 出了判决。然而,判决书中的一段话却引出了大问题“《种子 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市场调节,《河南省农作物 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阶位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 法》相冲突的条文(原文如此)自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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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行政立法在内的所有的行政活动均适用法律优先
原则,没有例外。
可编辑p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t
9
(三)法律保留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是指宪法或法律将特定行政事项作为国 家最高立法机关的专属立法权的场合,行政机关非经授 权不得自行创制规范。 *法律保留原则的目的:将行政机关创制行政规范的活 动约束在一定范围内,确保国家法律的至上性,防止行 政立法权的无序膨胀。
*《立法法》第8条、《行政处罚法》第9条、《行政许
可法》第16条第4款
*法律保留学说: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重要事项保留、
全面保留与侵害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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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我国立法保留事项的具体规定
我国《立法法》对法律保留原则作了具体规定:
《立法法》第7、8、9条的规定,可以发现我国法律 所规定的法律保留是根据事项的重要性程度区分为 “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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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 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 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 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 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 事项除外。(绝对法律保留)
• 《行政处罚法》第9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 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 由法律设定。
原则是从宪法精神、判例、道德或者政治理论中推 导得出。
规则的封闭性、特定性与刚性特质,难以有效应对 复杂的社会生活,需要通过开放性的、创造性的原 则予以引导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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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与功能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价值理念的主要载体,是 统摄整个行政法制定、实施以及纠纷处理的基础性规 范。 (一)稳定功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共识性法原理。 (二)指导功能。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与裁量权的行使。 (三)解释功能。确保解释者不会偏离基本价值观。 (四)填补功能。补足立法空白和法律漏洞。
绝对保留:某些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其他任何国 家机关都不能行使。
相对保留:某些事项的设定权原属法律,但在特殊 情况下,立法机关可以授权国务院行使。如财产处 罚权。
但目前,我国法律和行政的关系尚未理顺。很多应
当由全国人大立法保留的事项不当的通过行政立法
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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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法》第8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 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 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 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 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 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 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 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 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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