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美国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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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美国的政治制度

浅析美国的政治制度

浅析美国的政治制度浅析美国的政治制度美国政治制度宪法政党制度选举制度【论文摘要】美国政治制度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最为完善的政治制度。

由于美国政治制度的复杂性,仅从宪法、政党制度、选举制度三个方面来探讨美国的政治制度,以期对我国的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论文关键词】美国政治制度宪法政党制度选举制度【论文摘要】美国政治制度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最为完善的政治制度。

由于美国政治制度的复杂性,仅从宪法、政党制度、选举制度三个方面来探讨美国的政治制度,以期对我国的政治制度建设和改革提供良好的借鉴。

政治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一般是指与本国的社会性质相适应的国家权利机构和基本制度。

政治制度与人类社会的各种制度一样,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带有时间和空间的烙印。

二百年前制定的美国宪法规定了奉行至今的美国政治制度。

不同于英国政治制度是经过极为缓慢,因而也更为自然平和的漫长历史演变积淀而成。

美国政治制度是人类智慧的人工产物,它从一开始便显示了自己的独特性:复杂性和个性。

美国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天赋人权”学说和“三权分立”原则。

政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议会制度,选举制度,司法制度,政府制度,公务员制度和政党制度等;标榜“人民民主”,以代议制为民主的主要形式;政权体制实行分权制衡和法治原则。

它的本质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实行资产阶级专政。

英国政治家维尔认为美国政治制度在当今世界的所有政治制度中大概是最为复杂的了,而它二百年来的成功运作则有力地显示了它所有的巨大弹性和应变能力由于它的复杂性,不能一一阐述,仅从宪法,政党制度,选举制度三个方面来探讨美国政治制度。

一、宪法87年9月17日,美国宪法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被当时美国拥有的l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

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各个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从此联邦体制取代了基于邦联条例而存在的较为松散的邦联体制。

l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

美国年宪法评价

美国年宪法评价

美国年宪法评价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自 1787 年制定以来,对美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不仅为美国的国家治理提供了基本框架,也对全球的宪法发展产生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然而,对于美国宪法的评价,一直是一个充满争议和讨论的话题。

从积极的方面来看,美国宪法确立了一系列重要的原则和制度。

首先,它确立了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原则。

将政府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分别由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行使,并通过相互制约和平衡,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专制的出现。

这种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了政治的稳定。

其次,美国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例如,宪法修正案中的第一修正案保障了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集会自由等权利;第四修正案保障了公民不受非法搜查和扣押的权利;第五修正案保障了公民的正当程序权利等。

这些权利的保障,为美国社会的多元化和个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再者,美国宪法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通过宪法修正案的方式,使宪法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例如,第十三、十四和十五修正案废除了奴隶制,保障了非裔美国人的平等权利;第十九修正案赋予了妇女选举权等。

这种通过修正案来完善宪法的机制,使得美国宪法能够在保持其稳定性的同时,不断与时俱进。

然而,美国宪法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美国宪法在制定之初存在着对某些群体权利的忽视。

例如,当时的宪法没有赋予妇女和非裔美国人平等的权利,这种不平等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导致了社会的不公正和冲突。

其次,美国宪法中的选举制度存在缺陷。

选举人团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总统选举结果与普选结果不一致,引发争议和质疑。

此外,政治献金制度也使得金钱在政治中发挥了过大的作用,影响了选举的公正性和民主性。

再者,美国宪法对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模糊和冲突的地方。

这导致了在一些问题上,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权力斗争和矛盾,影响了政策的有效实施。

美国的宪政民主模式和社会发展趋势

美国的宪政民主模式和社会发展趋势

美国的宪政民主模式和社会发展趋势美国是世界上最为典型的宪政民主国家,其政治体制和运行机制一直被广泛关注和学习。

在美国,特别是在现代美国,宪政民主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对于其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变化和现代化的进程,美国的宪政民主模式也在发生着一些变化和调整。

本文将就美国宪政民主模式和社会发展趋势展开探讨。

一、美国宪政民主体系的建立与发展美国宪政民主体系的核心是宪法和民主制度。

美国制宪大会于1787年召开,主要任务是制定宪法。

经过短短几个月的艰苦磋商,宪法最终在1788年获得通过,成为美国政治体制的基础性文件,宪法的制定是美国政治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步。

美国宪法几乎涵盖了美国政治制度中所有的法律、条例、行政规章和司法判决等方面的内容,其相当于一部国家的基本法。

此外,美国还拥有一套完善的民主制度。

美国总统选举、国会选举及各州和地方的选举都采用民主选举制度。

每位公民都有表达意见的权利。

美国的政府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独立工作,这种分权的体制可以使政府运作更为高效和公正。

二、美国宪政民主模式的特点美国宪政民主体系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1、政治制度完备美国的政治制度是一套完整的体系。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责任和权力范围,法律规范了公民和政府的行为,制度规定了每个政府机构的职能范围。

此外,法院和法官起到了监督和控制政府、制定政策的作用。

2、分权制美国的政治制度采用的是分权制度。

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拥有权力,各级政府之间的权力范围也有相应规定。

这种分权的体系可以让政治权力分散,以避免滥用和缺乏监督。

3、民主制美国也是个典型的民主制国家。

选举制度是美国民主制的核心。

美国实行间接民主制,公民通过选举代表为自己的利益发声和决策。

每个通过选举产生的政府机构都有相应的民主程序和程序限制。

三、美国宪政民主模式的发展趋势随着社会、文化的变化和现代化的进程,美国宪政民主体系也在逐步发生着变化和调整。

美国宪政制度与司法制度的分析

美国宪政制度与司法制度的分析

美国宪政制度与司法制度的分析美国作为全球超级大国,它的宪政制度和司法制度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美国的宪政制度和司法制度进行分析,并探讨其背后的理论基础。

一、宪政制度的构成美国宪政制度是由宪法、法律、司法、行政和立法五个方面构成的。

宪法是美国宪政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规定了政府的构成、权力分配和限制,为其他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了基础。

法律是宪法的重要补充,它对社会各个方面的行为进行规范,包括刑法、民法、商法等。

司法是美国宪政制度的支柱之一,它负责解决各种法律争议,是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的重要力量。

行政是实施法律和政策的机构,它包括行政部门、机构和委员会等,主要负责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立法是制定法律的机构,美国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二、宪政制度与自由主义美国的宪政制度是一种自由主义制度,它的理论基础是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认为,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是至高无上的,政府应该保护和维护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因此,宪法对政府的权力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分散,避免了政府权力过于集中和滥用。

自由主义认为,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包括财产权、言论自由、选举权等方面。

因此,美国宪法对这些方面进行了重要的规定和保护。

例如,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宗教自由等权利,并禁止国会制定任何限制宪法规定的这些自由的法律。

此外,宪法强调了选举的重要性,规定总统由全国公民直接选举,并规定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成员由各州代表选举产生。

自由主义还认为,政府应该承担保护个人不受侵犯的责任,因此,宪法赋予政府相关的权力和义务。

例如,政府有权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和拘留,保护公民免受非法搜查和扣押,并确立了联邦和州法院系统来为公民提供机构公正保护。

三、司法制度和宪法解释在美国宪政制度中,司法制度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宪法对政府的权力进行了限制,因此,政府的权力只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

司法制度的任务就是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

论美国宪政的利弊

论美国宪政的利弊

题目论美国宪政的利弊姓名与学号年级与专业所在学院一、对孙仲老师《美国政治文化中的现实主义》中第一部分第二节及第三节(P29-P30)的看法P29 在各州内部,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冲突日益尖锐。

马萨诸塞州西部的农民用武力打开监狱、释放债务人的“谢司起义”,把这一冲突推向极致。

乔治华盛顿看到:“十三个主权体勾心斗角,而且全都把劲使在联邦政府首脑上,不久就会招致整体的毁灭”。

而打败英军并不意味着外国威胁的消失,英国、法国和西班牙包围着这个内部分裂、又没有强大中央政府的新生国家。

国内商业调控和税收等经济问题也亟待解决。

独立战争之后问题接踵而来,战争胜利并没有解决一切问题,内忧外患之时美国国内的不同利益集团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得不一同进行协调。

首先是债权人集团。

在美国独立革命期间,政府通过向有产者发行债券来筹措战争费用。

至战争结束时,全部未偿还公债达7600 多万美元之巨。

按照《邦联条例》,中央政府无权对商务活动进行任何约束,也无权直接征税。

所以根本就没有可能筹措款项,用来支付债券持有人的本息。

剩下的办法似乎只有靠各州偿还,但是各州显然不愿意偿还国家公债即大陆债券,甚至对于应该由本州偿还的公债也不愿偿还。

债权人集团意识到,致使他们的私人财产无法得到保障的关键问题在于没有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

同债权人集团同时崛起的还有工商业集团,因为中央政府的弱势,无法收取关税,因而也无法对新崛起的工商业集团在与英国工商业竞争中提供有效的保护,甚至他们的商船在海上航行都因为没有一个强大的政府军队保护而屡受抢掠,因此工商业集团也盼望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

还有土地所有者阶级,他们中不少人本身就是原来的公债持有人,将公债换成了土地。

而土地也因为《邦联条款》下的中央政府弱势而贬值,所以,土地所有者也希望通过改变宪法而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

可以说,在1787年制定的宪法中,利益集团的影子随处可见。

参加制宪会议的54名代表的利益背景做一列举:在参加费城制宪会议的54 名代表中,目前有据可查持有公债的超过40 人。

美国宪政制度

美国宪政制度

宪政制度,是一个国家民主法制进程的重要保证。

所谓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这是宪政一词的法理解释。

作为世界上最早开始宪政制度的国家,美国的宪政无疑是各国之中发展最为完善的。

因此,对它的了解很有必要,因为它能够对我国宪政的发展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联邦制、三权分立和制衡是美国宪政制度的基本特征,也是它的保证。

自产生之日起,美国通过传统的继承,对新思想的吸纳,对自身经验的总结,迄今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宪政制度。

这是美国获得长治久安、国力突飞猛进的制度保障。

联邦制。

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美国宪政制度的一大特征。

在这个国家成立之初,它的先人就为组建一个什么样的国家而进行了探讨,最终他们选择了联邦制来治理这个国家,事实证明他们的选择是正确的,在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实施联邦制,给州政府以充分的自主权,这有利于各州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因地制宜的进行管理,从而确保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在联邦制体制下,中央政府和州政府都可以对同一地区及其人口行使权力。

中央政府的法律适用于任何生活在美国境内的人,但五十个州的各州法律只适用于该州居民。

依据宪法,国会无权废除任何一个州,也没有任何一个州可以僭越只有国家政府才可以行使的权力。

事实上,在美国所实行的联邦制下,美国宪法是国家政府和州政府的权威所在。

反过来,宪法也反映了美国人民的意愿,而人民的意愿是民主政体中的最高权力所在。

在权力的划分上,中央政府对对外事务拥有完全的主权,但在对内事务上,州政府却拥有很大程度的独立权。

具体来说,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权限划分如下。

联邦政府的权力包括:按统一标准,在全国征收各种税收;规定美国的对内对外贸易;铸造货币,规定国币与外币的兑换价格;统一全国的度量衡;宣战和颁布捕获敌船许可状;管理和指挥军队;代表美国缔结对外条约等。

州政府的权力又:根据本州公共事务需要,在本州辖区内征收各种赋税;管理本州的工商贸易;兴办本州的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和促进本州的教育事业;协调和开展与其他各州的各种交流等。

评价美国年宪法

评价美国年宪法

评价美国年宪法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自 1787 年制定以来,对美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部宪法不仅塑造了美国的国家制度和治理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世界其他国家的宪法发展。

美国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行使,三者相互制衡。

这种权力分立的制度设计旨在防止权力的滥用和集中,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例如,国会有权制定法律,但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总统有权执行法律,但国会可以通过弹劾程序对总统进行监督;联邦法院有权审查国会和总统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但国会和总统也可以通过任命法官等方式对法院施加影响。

这种相互制衡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权力的平衡运行,减少了专制和独裁的可能性。

联邦制是美国宪法的另一个重要特点。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权力,共同治理国家。

联邦政府负责处理国防、外交、货币等全国性事务,而州政府则负责教育、治安、交通等地方性事务。

这种联邦制的设计既保证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又充分发挥了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例如,各州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政策,从而更好地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同时,联邦政府可以在国防等领域集中资源,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美国宪法还规定了一系列公民权利和自由。

例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集会自由、选举权等。

这些权利和自由的保障是美国民主制度的重要基础,也是吸引世界各地移民的重要因素之一。

然而,在历史上,这些权利和自由的实现并非一帆风顺。

例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黑人、妇女等群体的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经过长期的斗争和努力,这些群体的权利才逐渐得到承认和保障。

美国宪法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通过宪法修正案的方式,美国宪法可以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例如,第 13 至 15 条修正案废除了奴隶制,赋予了黑人公民权;第19 条修正案赋予了妇女选举权。

这些修正案的通过反映了美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也使宪法能够更好地适应时代的需求。

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特点与优势

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特点与优势

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特点与优势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之一,其宪政民主制度一直备受瞩目。

这一制度的独特之处在于其相对分权的体系、民主选举的程序以及宪法的保障。

本文将探讨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特点与优势,并分析其对国家治理的积极影响。

首先,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特点之一是相对分权的体系。

美国联邦制度将国家权力分散给中央政府和各个州政府,确保了各级政府的相对独立性。

中央政府负责国家事务,而州政府则负责地方事务。

这种分权体系使得政府更加灵活,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和群体的需求。

此外,分权体系还能够制衡政府的权力,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导致的滥用问题。

其次,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特点之二是民主选举的程序。

美国选举制度注重公正、公平和透明。

选民通过选举来选择代表他们利益的政府官员。

选举过程中,选民有权利自由表达意见,并有机会选择最能代表他们意愿的候选人。

此外,选举制度还保证了政府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因为政府官员是通过选举而非继承或任命产生的。

这种程序化的选举制度为民众参与政治提供了平等的机会,增强了政府的合法性。

另外,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特点之三是宪法的保障。

美国宪法是该国最高法律,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了政府的职责和权力范围,限制了政府的权力滥用。

宪法还确保了公民的言论、宗教、结社和个人自由等权利。

这种宪法保障为公民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确保了政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优势在于其能够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相对分权的体系、民主选举的程序和宪法的保障共同构成了一个相对开放、自由和公正的政治环境。

在这样的环境下,公民能够自由表达意见,参与政治决策,并通过合法的途径改变政府。

这种制度优势使得美国成为一个充满活力和创新的国家,为公民提供了广泛的机会和自由。

此外,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优势还在于其制衡机制。

分权体系使得政府的权力得到有效制衡,避免了权力过度集中导致的滥用问题。

不同政府机构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平衡确保了政府的运作不会偏离公众利益。

美国宪政制度的历史理论分析

美国宪政制度的历史理论分析

美国宪政制度的历史理论分析美国宪政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备受瞩目,其制度井然有序,民主自由,延续至今。

那么,美国宪政制度的历史理论分析究竟是怎样的呢?一、美国宪政制度的起源美国宪政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至1776年,当时美国独立宣言公布。

这是美国民主制度的重要起点。

1777年,美国宪法制定会议召开,而在1787年,美国宪法正式完成。

自那以后,美国的宪政制度在历史上逐渐发展完善,延续至今。

二、美国宪政制度的核心理论美国宪政制度的核心理论是权力分立,具体而言,就是将国家的权力按行政、立法、司法分开独立行使。

这种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是,避免国家权力滥用,确保人民的权利得到保护。

权力分立的理论来源于18世纪启蒙运动的思想,这种思想认为,人类追求自由和平等是自然的权利,而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

因此,权力应该在政治形式上得到限制,从而防止政府滥用权力而导致人民遭受伤害。

权力分立的做法是将政治权利掌握在不同的群体之中,彼此制衡和监督,形成了制度化监督和制衡。

权力分立的理论得到了美国宪法建立的确认和强化。

美国宪法明确规定了联邦政府的权力必须分立,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由不同的机构独立行使。

这种制度设计,保障了美国的民主自由制度,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石之一。

三、美国宪政制度的现状美国宪政制度虽然历史悠久,但现在面临的挑战却愈来愈多。

从2017年美国新总统上任以来,美国政治不稳定,社会分化日益严重。

特别是2019年至2020年间,美国的疫情爆发和种族不平等问题,更加彰显了美国的宪政制度出现了深度危机。

疫情爆发出现之后,特朗普政府的反应引起社会质疑,美国官员的诚信受到了冲击。

在接下来的选举中,特朗普政府倾向于宣称存在选举舞弊,更加削弱了美国宪政制度在人们眼中的信任度。

不仅如此,2020年发生了美国黑人弗洛伊德遭警方杀死的事件,使得美国关于种族问题的分歧争议更加突出。

这一事件引发了全国性的示威游行,人们的焦点又集中在了美国的宪政制度。

美国宪政制度

美国宪政制度

美国宪政制度
“宪政”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关键的“发明”,宪政的出现使得人们开始懂得自我实现、自我尊重、自我发展。

美国的宪政体系是世界上较为完整的宪政体系之一,《独立宣言》开启了美国宪政制度的新篇章。

两个世纪以来,美国以积极的态度、良好的运行,使得美国宪政的理念得到了充分地展现。

美国宪政制度的确立凝聚了开国国父们无数的心血和智慧,如:杰斐逊,麦迪逊,华盛顿,汉密尔顿等。

然而,宪政制度的实施,不单单需要依靠技术的支持,技术只是权益性的安排,而价值和理念才是宪政制度能够长久留存、万世发扬的关键。

美国的宪政制度的核心在于每个利益群体都可以依法为自己争取权利。

其价值是民主的,而其理念是“保证少数人有说话的权利”,体现出任何人都不享有绝对的权利,任何人生来都是平等的,没有绝对的高尚,也没有绝对的低贱。

这使得美国宪政制度充分地保障了绝大部分公民的根本利益,凸显出其时代的价值和崇尚平等的理念。

在美国宪政制度下,不同利益群体间相互妥协、不同势力间相互制衡,给美国带来了持久的繁荣和稳定,也给人类文化增添了极其宝贵的内涵。

正是具有价值的宪政制度、具有理念的宪政体系,使得美国的宪政更能深入人心,获得美国群众的认可和接受。

美国年宪法的评价

美国年宪法的评价

美国年宪法的评价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自 1787 年制定以来,对美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部宪法在确立美国的政治制度、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国家稳定和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和争议。

美国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将政府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相互制衡,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专制。

立法权由国会掌握,国会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分别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

行政权由总统行使,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拥有一定的行政决策权和执行权。

司法权由联邦法院系统行使,通过司法审查制度对国会和总统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

这种三权分立的制度设计,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权力的平衡和制约,防止了某一部门权力过大而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

美国宪法还规定了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明确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

联邦政府拥有宪法明确授予的权力,如外交、国防、货币发行等,而州政府则保留了一些未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如教育、治安、交通等。

这种联邦制的设计,既保证了国家的统一和中央政府的权威,又充分发挥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自主性,适应了美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文化多样的特点。

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美国宪法最初虽然没有明确列举公民的基本权利,但通过后来的宪法修正案,逐步确立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持枪权、选举权等一系列重要权利。

这些权利的保障,为美国社会的多元化和个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也成为美国民主制度的重要体现。

然而,美国宪法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首先,美国宪法在制定之初,没有废除奴隶制,这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

直到南北战争后,通过宪法第十三、十四和十五修正案,才正式废除奴隶制,并赋予黑人一定的公民权利。

但种族歧视问题在美国社会依然长期存在,黑人等少数族裔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仍然面临着不平等的待遇。

其次,美国宪法对选举制度的设计存在缺陷。

选举人团制度使得总统选举结果可能与普选结果不一致,导致民主的代表性不足。

美国宪政的历史演变

美国宪政的历史演变

美国宪政的历史演变从独立战争到建国初期,美国政治制度经历了很多的变化和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美国宪政的历史演变极为丰富和有趣,深深影响了美国政治的发展和现代政治理念的形成。

本文将从宪法制定的背景、美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演变、以及现代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宪法制定的背景美国宪法的制定背景起源于独立战争时期——在经历了长达8年的战争之后,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使其成为第一个取得独立的殖民地。

但是,美国在建国之初却陷入了一系列的政治和经济危机:糟糕的政府财政状况;不同州之间的贸易问题;无能的国内政府无法应对停止馆税事件等等。

这些问题让美国的建国初期政治制度面临很大的危机。

1776年,美国的第一个国家政治框架《独立宣言》已经被制定出来了,但是,它并不能作为一个完整的国家宪法来实施。

1781年,《联邦条例》颁布,为美国在独立之后夹缝中生存提供了一个基准,但是,在实践中很快表现出了效率低下、太过松散和对国家应对危机无能的问题。

为此,美国政治家感到必须制定一部新的宪法,以团结整个国家,解决问题,支持发展。

二、美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演变1. 美国政治制度的形成1787年,在美国宪法创立者会见的时候,他们一致决定成立一个中央政府,这使得美国成为了一个联邦国家,国家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宪法本身赋予了国家制度的基础规则,确立了三个分权机构(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权利限制和作用,并明确规定了联邦政府官员的任期和选举方式。

美国宪法还规定,各州有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机构,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权利。

其中,宪法对联邦政府的权力和机构作出了大量规定,使美国政治制度成为了民主、自由和权利的堡垒。

2. 行政机构的演变美国总统是国家行政机构的首脑,宪法规定了总统的权利和作用。

美国行政机构的演变从总统职位的创立开始,到现在有9个部门的行政机构,其中包括国务院、国防部、司法部、财政部、和人民保健与公共服务部等。

美国行政机构的演变一方面反映了美国政府在历史上的发展和变迁,同时也反映了美国政府在不断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优异政治制度。

不同国家的宪政体制和选举制度如何设计和实行?

不同国家的宪政体制和选举制度如何设计和实行?

不同国家的宪政体制和选举制度如何设计和实行?在全球化的时代,各国的宪政体制和选举制度因地制宜地展示出了多样性和个性化的特点。

在民主政治的广泛推广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尝试建立好的宪政体制和选举制度,以确保政治稳定和社会繁荣。

然而,如何设计并成功实施这些体制和制度,依然是各国共同面临的考验。

在本文中,我们将重点阐述不同国家的宪政体制和选举制度的设计和实施细节。

一、美国的宪政体制和选举制度1.宪政体制:美国的宪政体制是建立在宪法基础之上。

宪法赋予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分立的权力,并确立了各级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和协调。

在宪法下,美国建立了一个支持国民自由和繁荣的政治体制。

2.选举制度:美国采取的是间接选举制度。

总统和副总统由选举人团选举,参议员和众议员由公民直接选举。

每个州的选举人名额与该州众议员和参议员名额之和相等。

选举人的票数与州的人口有关,从而体现了联邦制度的特点。

此外,美国还采用了联邦选举委员会监督被选举人的选举过程,以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二、法国的宪政体制和选举制度1.宪政体制:法国的宪政体制是建立在不断改进的宪制基础之上。

根据宪法的规定,法国政府的权力由总统、总理和内阁共同行使。

立法权属于国民议会和参议院。

司法权则归属于独立的司法机构。

2.选举制度:法国采用复式投票制度。

在总统选举中,选民选择自己最喜欢的候选人,并且对于获得超过50%的选票的候选人,可以立即当选为总统。

否则,将由前两名的候选人继续竞选,直到有一名候选人获得超过50%选票。

此外,法国的议员选举也是由公民直接选举,采取单一转移投票制度。

三、英国的宪政体制和选举制度1.宪政体制:英国的宪政体制没有明确的宪法文件,其包括宪法法律和惯例法律。

英国政府的权力主要由君主、议会和司法机构三个部分组成。

议会包括上下两院,被认为是英国政治体系的核心。

2.选举制度:英国的议员选举采用名义上的单一选举制度,即每个选区会选出一名议员。

然而,在实际选举中,采用的是多数制度,也就是获得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美国政治体制

美国政治体制

美国政治体制在当今世界上,美国政治体制被广泛认为是一种典范。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之一,美国的政治体制源于其独特的历史和价值观。

本文将对美国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和运作方式进行探讨。

一、宪政民主体制美国政治体制的核心是宪政民主体制。

宪法是美国政治体制的基石,规定了政府的权力和职责。

宪法确立了三个政府分支:行政、立法和司法,分别代表执行、立法和司法权力。

这种三权分立的制度旨在防止滥权和维护人民的权益。

二、选举和政治参与美国政治体制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选举和政治参与的广泛性。

作为一个联邦国家,美国的选举是在多级政府架构下进行的。

每四年一次的总统选举是最重要的选举之一,但同时也有国会、州长、市长和各种地方职位的选举。

此外,公民还可以通过提案和公民投票参与政治决策。

三、权力制衡和检查制约美国政治体制中的权力制衡和检查制约是确保政府不滥用权力的关键机制。

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存在相互制约和平衡的关系。

议会可以通过立法和预算批准来限制行政部门的权力。

而行政部门也受到司法机构的监督,司法机构对政府行为的合宪性进行审查。

四、联邦制度美国政治体制还采用了联邦制度。

根据宪法,政府的权力被分配给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

联邦政府负责国家级事务,如国防和对外事务,而各州政府负责地方事务。

这种分权制衡的体制保证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制衡,同时也充分尊重了地方的自治权。

五、政治团体和利益代表美国政治体制中的政治团体和利益代表在政治决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派、利益集团和非政府组织都可以通过游说、运动和舆论影响政府的决策。

这种多元化的参与机制使得政府在制定政策时需要考虑各种利益之间的平衡。

综上所述,美国政治体制以其宪政民主、选举和政治参与、权力制衡和检查制约、联邦制度以及政治团体和利益代表等特点而闻名。

这些特点共同构成了一个相对完善和稳定的政治体制,为美国的政治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尽管如此,美国政治体制也面临着挑战和改革的需求,尤其是在促进社会公平和民主参与方面仍有不足之处。

美国的政治制度

美国的政治制度

美国的政治制度美国的政治制度引言美国的政治制度是一个基于宪法的民主共和制度,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古老和最成功的政治制度之一。

本文将探讨美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原则、主要特点以及相关机构的组织和职责。

宪法和权力制衡美国政治制度的核心是美国宪法。

宪法规定了政府的职能和权力范围,并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保护。

它基于权力制衡的原则,将国家政权划分为三个独立但相互制约的分支:行政、立法和司法。

行政权力由总统和他的行政部门行使。

总统是美国政府的最高权威,在国内外事务上具有广泛的职权。

他被选举产生,并在任期内负责执行法律、制定政策和领导国家。

行政部门则负责实施政策、管理联邦政府的日常事务。

立法权力立法权力属于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国会负责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控制国家财政,并监督行政部门的活动。

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代表各州和选区的利益。

司法权力由联邦最高法院及其下属的其他联邦法院行使。

最高法院是最高审判机构,负责解释宪法和监督其他两个分支的合法性。

联邦法院负责审理联邦法律、争议和宪法问题。

选举和政党系统美国政治制度中的选举系统和政党系统是确保民主参与和决策的核心元素。

总统选举美国总统的选举是每四年一次的全国性选举。

通过选举人团制度,选民选择代表各州和选区的选举人,他们再次在选举人团中选举总统。

候选人通过争夺选举人的支持来获得总统职位。

国会选举国会议员的选举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选举。

参议院每个州选出两名议员,而众议院的席位则按照人口分配给各州。

议员的选举由选民投票产生。

政党系统美国政党系统由两个主要党派组成:民主党和共和党。

这两个政党在选举中竞争,推动政策和议程。

它们在国会中有自己的领导层和党派纪律,同时还有其他小党派的存在。

地方和州政府美国政治制度中,地方和州政府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们负责管理自己的事务,如教育、医疗、交通、警察等公共服务,并与联邦政府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州政府美国由50个州组成,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政府和立法机构。

美国政治制度的优缺点

美国政治制度的优缺点

美国政治制度的优缺点美国政治制度是一种代议制民主制度,具有一系列的优点和缺点。

首先,美国政治制度的优点之一是分权制度。

根据美国宪法,联邦政府的权力被分割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独立的分支,各个分支之间相互制衡。

这种制度确保政府权力不会过度集中,有助于维护公民的权益和自由。

例如,行政权力被分割为多个独立的部门,确保了政府在制定政策时的更加客观和公正。

其次,美国政治制度保障了言论自由和公民权益。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确保了公民的言论、宗教、出版和集会等自由。

这种制度保障了公民表达自己的意见,并且有助于维护民主社会的透明和公正。

此外,美国政治制度允许选民的高度参与。

美国是一个选民参与程度较高的国家,选民可以通过投票来选择他们认为最合适的候选人。

选举制度确保了政治的合法性和代表性,保证了政府代表民意的原则。

然而,美国政治制度也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选举制度可能导致政客追求个人利益而非公共利益。

在美国,选举制度通常要求候选人进行长期筹款活动,这可能导致政客受到企业和个人的影响,而不是真正为选民利益服务。

其次,美国政治制度由于分权制度,政府决策可能缺乏效率。

不同的政府机构、部门和州之间可能存在协调不足的问题,导致政策执行的滞后和决策的延迟。

此外,联邦制度也可能导致州与联邦政府之间的冲突和竞争。

最后,美国政治制度也存在着对社会经济不平等问题的挑战。

在选举过程中,政客通常需要筹集大量资金,这可能使财富相对较少的人被排除在政治权力之外,从而加剧社会经济的不平等问题。

总体而言,美国政治制度具有一些独特的优点和缺点。

尽管存在一些挑战和改进空间,但这个制度仍然为美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通过充分发挥优点并改进缺点,美国政治制度可以更好地为公民服务。

美国的宪政制度

美国的宪政制度

美国的宪政制度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宪政国家之一,其宪政制度被视为现代民主制度的典范。

美国的宪政制度建立在宪法的基础上,宪法被认为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对美国政府的组织、权力分配和个人权利都有明确规定。

本文将对美国宪政制度的主要特点进行介绍。

1. 独立的三权分立体系美国宪政制度中最重要的特点是三权分立体系。

根据美国宪法,政府权力被分为三个独立的分支:立法、行政和司法。

立法权由国会行使,行政权由总统行使,司法权由最高法院行使。

这种分权体系旨在保障政府的权力不会集中在某一方面,从而确保权力的平衡和制衡。

2. 国会的立法功能美国的立法权归属于国会,国会由两个独立的议院组成:参议院和众议院。

国会的主要职责包括通过法律、制定预算、监督政府行为等。

通过这种立法过程,国会代表了人民的意愿,并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

3. 总统的行政权力美国的宪政制度赋予总统行政权力。

总统是美国政府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执行和管理国家事务。

总统还拥有一定程度的立法权力,可以提出法案并向国会施压推动其通过。

此外,总统还负责任命内阁成员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

4. 最高法院的司法权力美国最高法院是美国宪政制度中最高的司法机构,负责解释和适用宪法。

最高法院的决议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并对整个国家具有约束力。

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并经国会确认任命。

他们在审理案件时维护宪法的权威,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5. 宪法修正的灵活性宪法修正是美国宪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宪法的规定,宪法可以通过修正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宪法修正案的通过需要得到国会的通过,并获得三分之二的州居民或三分之二的州立法机关的通过。

这种宪法修正的灵活性可以使宪法适应时代变化和社会进步的需求。

6. 公民的个人权利保护美国宪政制度非常注重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

宪法中列举了一系列基本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平集会权、持有和携带武器权等。

这些权利被视为公民的天赋权利,政府不得侵犯或剥夺。

美国的宪政传统

美国的宪政传统

美国的宪政传统美国是一个重视宪政的国家,宪法是美国社会和政治制度的基石,也是美国人民的共同信仰。

美国的宪政传统始于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经历了两百多年的历史沉淀和发展,成为了一种深入人心的文化。

本文将从宪法的起源、发展和保障角度分析美国宪政传统的特点和作用。

一、宪法的起源美国宪政传统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美国独立战争时期。

当时,美国十三个殖民地在对抗英国统治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种以民主、自由和平等为核心价值的思潮。

这些思想对“掌握自己的命运”、“主权在民”等概念的认识和要求,最终导致了独立宣言的发表。

1776年7月4日,美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独立宣言,正式宣告美国脱离英国独立。

在战争胜利后,美国开始制定国家宪法,以确保国家稳定和自由人权的尊重。

1787年,美国制定了第一部宪法,它被称为宪法全文或美国宪法。

宪法全文为美国政治和社会制度提供了一个组织架构和法律制度,并对美国国民权利和政府职责作出了规定。

二、宪法的发展美国宪政传统的发展历程中,宪法的修订和完善是最为显著的改变。

自美国独立战争以来,宪法通过了27次修订,每次修订都是为了满足新时代的需求和实践。

其中最为著名的两次修订包括宪法颁布时的《美国权利法案》和第19次修订的《宪法全文中的平等权利修正案》。

《美国权利法案》于1791年通过,对美国公民权利和自由做出了基本的规定,包括诸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宗教自由、私人财产权等。

第19次修订的《宪法全文中的平等权利修正案》于1920年通过,正式将女性选举权纳入宪法保障的范围内,并为女性争取了平等权利。

除了宪法的修订外,美国宪政传统还涉及到法律、司法等多个方面的发展。

例如,根据宪法,美国拥有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由上至下依次为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联邦地区法院。

法院通过对法律和宪法的解释和裁决,为维护美国社会秩序和公正司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此外,美国宪政传统还鼓励公民参与政治活动和社会事务,这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环境。

美国独立后的宪政体制与政治文化

美国独立后的宪政体制与政治文化

美国独立后的宪政体制与政治文化美国是一个相对年轻的国家,但是却在世界范围内拥有巨大的影响力。

这个对比让我们不得不思考:美国是如何做到的?在文章中,我们将探讨美国建立在独立后的宪政体制以及政治文化的发展。

独立后宪政体制的建立美国独立后的宪政体制建立于1787年的美国制宪会议。

此时,美国缺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中央政府,并且每个州都根据自己的利益行事。

因此,美国的国父们为建立一个稳定和公平的政府而集会。

在制宪会议上,国父们论据了多次,直到《美国宪法》于1789年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止。

宪法采取了分权型政府结构,将全国性的政治权力分成三个独立的机构: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

这个体系被认为是一种反对专制统治和保护个人自由与权利的体制。

此外,美国宪法中还明确体现了国家主权和联邦主义。

国家主权保护国家的统一和发展,而联邦主义则保证每个州在其自身权利范围内享有自治权力。

这个体系在美国历史上随着各种阶段性进步的推进而进一步实现和完善。

政治文化的培养宪政体制是一个制度形式,而政治文化是社会制度和文化的总和。

美国独立后的政治文化发展独特而多元化。

在美国的传统里,建立在人权和个人自由基础之上的宪政体制被广泛认为是身份的标志,民族的胜利和国家精神的一员。

一方面,美国的政治文化反映了其独特的国家建构历史进程。

美国的民主精神早在独立之初就开始形成。

美国国父们在制宪会议上坚持分权政府和平衡法律的主张,保护了个人自由和权利的核心。

这个基础体现在美国的政治制度还有它的文化制度中。

另一方面,美国的政治文化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多元性。

美国是一个移民大国,拥有各种不同的民族和文化。

美国的公民参与政治的机会和制度反映了这种多元性。

在美国后来对非裔美国人,妇女和LGBT权利的斗争中,不同的社会群体以不同的方式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权利和机会,创造出新的政治文化和制度。

结论在过去的200多年中,美国已经成为一个具有全球意义的实力国家。

这个体系的成功可能部分源于宪政体制和其所体现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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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美国宪政
马黎
摘要:宪政建设是当今世界各国政治建设和改革的目标和大趋势,中国亦不例外。

美国作为典型的宪政国家,与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相比有优良的宪政传统,繁荣的宪政文化健全的宪政制度等,这些都是围绕他的宪法建立起来的。

中国的宪政建设应从中获得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宪政美国宪法宪法原则宪法思想宪政制度
宪政建设世界的潮流和趋势。

简单的理解,它就是指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1。

美国是典型的民主宪政国家,它的宪政不仅是一种政治形态存在,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政治过程,对这一过程和形态的浅析考察可以为当代各立宪国家的宪政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争取的宪政——美国宪法
真正的宪政绝不是容易到手的,是要经过艰苦斗争才能取得的。

美国宪法如何以及为何创立是一个被反复述说的故事,重复他是值得的,因为美国的政府机器形成的历史和政治背景对于理解今天的美国政府政治和宪政至关重要。

宪法并非纯属原创的思想产物,它的许多条款根植于当时的政治哲学。

参加1787年制宪会议的代表随身带来了两种重要的影响:他们的政治文化和他们的政治经验。

1607年英国政府派一群农民在美洲大陆建立了一个商站(位于今天的弗吉尼亚的詹姆斯镇),伦敦的弗吉尼亚公司在美洲首先成功的建立一个永久性的英国殖民地,英国国王给予该殖民地的赞助人一份特许状,授予他们为该殖民地的“利益和福祉”而制定法律的“充分权威”,詹姆斯镇的殖民者建立了一个代议制会议——一个有民众的个人组成的立法机构,为后来的殖民冒险事业建立了一个必须遵守的先例。

1620年以与英国国教断绝关系的极端脱离国教者为主的一群人乘“五月花”号船在普利茅斯(马萨诸塞)登陆。

上岸前,他们在船上起草了《五月花号公约》,同年11月21日船上44名男子中41人签署了它。

制定此公约是脱离国教者的领导人担心“五月花”号上的乘客认为他们不再负有任何需公民遵守的义务,所以某些形式的公共权威是必需的。

这份公约不是一部宪法,它是一份政治宣言,签署者同意在收到皇家特许状之前建立并服从一个政府权威。

五月花号的历史和政治意义是两方面的:它需要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它起到了美国历史上同类契约原型的作用。

五月花号登陆之后,殖民地出现了更多的政府,在殖民地时代中,美国人形成了一种有限政府的观念,表面上伦敦统治着殖民地,其实,殖民时代实行了很大程度的自治制定了自己的法律,如1639年《康涅狄格基本法》1641年《马萨诸塞自由典则》都成为了殖民地法律的一部分,1682年《宾夕法尼亚政府架构》通过连同1701年《宾夕法尼亚特权宪章》确立了美国现代宪法和权利法案的基础。

这些法律的制定促进了北美的自由和发展,它的独立心态越来越强,1763年英国通过了一系列的税收和法案,谋求重新对殖民地的控制,而殖民地的民众以对英国产品的抵制和抗议作为回应并于1774年发起了第一届大陆会议表达不满,于1776年7月4日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该宣言认为民众拥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方面的自然权利,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民众有推翻压迫性政府的权利,后来所有的殖民地都通过了成文宪法,他严格限制了行政者的权力,从而赋予了立法机构压倒性的权力。

独立宣言发表后,各殖民地正式宣布从英国独立但争取独立的战争持续了五年多直至1781年英国将领
1曹文振等编:《比较宪政制度》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5.12
康华利在约克镇投降英国在巴黎条约中正式承认合众国的独立地位。

在此过程中美国并没有制定一部最高宪法相反,出于对强大中央政府的担心,制定的是《邦联条例》各州自由联合只接受对其行动自由的有限限制,邦联几乎没有一个有效的行政权威,所以在1786年的谢司起义中,中央政府不能保护公民不受武装叛乱之害或提供足够的大众福利。

《邦联条例》造就的是一个无权威的虚弱的中央政府,对它的总体不满促使代表们在1787年召开了费城会议,会议的讨论很快集中在为一个新型的的政府创制一部宪法上,1787年9月17日美国宪法诞生,39名代表批准了宪法,最初的55名与会代表中仅有42人留了下来三名代表拒绝签署宪法,其他人至少不赞成部分内容,但还是签了。

宪法有代表签署了,但是它得到各州的批准是艰难的,直至1788年6月21日才满足了13个州中的9个批准而生效,随后又起草了《权利法案》并被纳入宪法之中,这一法案为美国人争取了广泛自由包括真正的宗教言论集会等自由,它一开始还只适用于联邦政府,内战之后宪法修正案才表明,《权利法案》也适用于各州。

美国宪法的诞生体现了美国人民争取宪政和自由民主的巨大努力和宪政建设之艰难,反映了美国宪政建设的历史沿革,奠定了美国宪政的基础,在人类宪政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美国宪法成为了当今成文法的典范,它产生的历史和它自己本身成为了研究宪政不可或缺的资料和不可绕开的过程,也是我们理解今天美国宪政的基石。

但是,有了宪法不代表就有了宪政,除了宪政的传统和宪法外,宪政还包括了巩固宪政传统体现宪法思想并实施宪法的制度保障。

二美国宪政得以保障的原因
美国的宪政通过宪法确立的原则实行联邦制建立制衡制度和美国人民遵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得以保证。

美国的宪法原则(1)有限政府原则,美国人民从建国伊始就对一个全国统一的政府持不信任态度,认为一个权力集中过分强大的政府可能会导致专制;但是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全国性政府赋予它应有的治理国家的权威和能力,则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就会失去强有力的保证,一如“谢司起义”因此就有了有限政府,一个在某些领域无权作出决定的政府,一个像普通公民一样守法和负责的政府,正如杰斐逊所说“自由政府是建立在猜疑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信任之上的,如果人们都是天使,那也就没有设立政府的必要了,如果如何治人是有天使来规定,那也就没有对政府控制的必要了”“政府之所以是有限政府就在于既不能使政府过分强大以致足以剥夺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又必须足够强大以便能够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2)分权原则即权力制约权力,在横向上是指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在纵向上是指联邦与州之间的权力制约,这样权力对抗权力野心对抗野心,就使政府的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并使之不至为害。

(3)人民主权原则,民众控制政府,民众权利至上,明确保障个人的基本尊严价值自由和权利,通过宪法的各种规定见一个民选的政府至于人民的有效监督之下,保证人民主权。

(4)司法独立原则,美国司法独立的确立是美国人民反专制斗争的产物,是美国分权制衡制度的有力保障,切实保证了人民的自由和权利。

保障美国宪政的另一因素就是它的制衡制度(1)联邦与州的权力划分非常明确,与其说是授予联邦权力,不如说是限制联邦权力,宪法中没有规定的即是联邦政府不允许行使的。

(2)参众两院的权力制衡。

(3)司法行政立法三权分立互相制衡。

除了以上的这些原因,使美国宪政如此突出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因素就是美国人民的遵法和守法习惯,这同时也是宪政的结果。

三美国宪政的启示和借鉴
通过对美国宪政的浅析,它至少应给我们的宪政建设以如下几点借鉴:第一宪政是争取的,是要经过艰苦斗争才能取得的。

宪政作为民主法治的政治形态和政治过程,不是施舍的,是人民不断争取天赋之权利的结果。

人民是宪政建设的主体和发展的动因。

第二宪政在于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在宪政的政治形态下,公民所拥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得到宪法的根本保证,公民所拥有的权利和自由的程度是宪政和现代国家的重要标志。

第三宪政必须有制度保障。

要建设有限政府,建立权力有效的监督机制,保障权利合法为民所用,而不是用来谋私甚至用来剥夺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实现司法独立“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要“完善诉讼程序,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的制度。

第四切实加强公民守法习惯的培养和宪政文化建设。

参考文献: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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