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配合比设计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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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配合比设计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配合比设计书

一、设计依据:

1.工程设计图纸

2.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3.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 》

4.水泥及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 》

5.通用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 》

6.公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 》

7.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 》

二、设计步骤:

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配合比的确定

1.1材料的选用

(1)水泥:P.C32.5,技术指标见表1:

表1 水泥试验结果汇总表

(2)俊源石场

压碎值:22.5%;针片状:18.4%;液限:22.4% 塑限指数:3.6表2 石料筛分和集料级配合成计算结果表

1.2确定水泥剂量掺配范围

依据隆三线设计图纸要求,水泥稳定碎石路面基层,设计要求7d无侧限饱水抗压强度为3.0~4.0MPa,最大不能超过上限,水泥掺量为4.0~5.5%,最大不能超过上限,因此本次设计7d无侧限饱水抗压强度取中值,即 3.5MPa为设计值,根据经验水泥剂量按3.5%、4.0%、4.5%、5.0%、5.5%五种比例配置混合料,即水泥比碎石为3.5:100、4.0:100、4.5:100、5.0:100、5.5:100。

1.3确定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率

首先对三种不同水泥剂量混合料做标准击实试验,即最小剂量(3.5%)、中间剂量(4.5%)和最大剂量(5.5%),其余两个混合料的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按内插法确定,最后得出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率如表3

表3混合料标准击实试验结果

1.4测定7d无侧限抗压强度

1.4.1制作试件

对水泥稳定级配碎石路面基层混合料强度试件制备,按现行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的规定,采用150mm×150mm的圆柱体试件,每种水泥剂量按13个试件配制,工地压实度按98%控制,现将制备试件所需的基本参数计算如下:

(1)配制一种水泥剂量一个试件所需的各种材料数量,成型一个试件按7000g混合料配制,取水泥和碎石的材料含水率为0,先计算水泥剂量为3.5%的各种材料数量:

水泥:7000×3.5/(100+3.5)=236.7g

集料:7000×100/(100+3.5)=6763.3g

需加水量:7000×7.5%=525g

(2)制备一个试件所需混合料的数量

m=V×p d×k(1+w o)

=1/4×15×15×π×15×2.320×98%×(1+7.5%)

=6479g

m—n%剂量时每个试件所需质量;

V—试模体积(试模内劲尺寸为:150mm×150mm);

P d—n%剂量时该混合料的最大干密度;

W o—n%剂量时该混合料的最佳含水率;

K—工地预期达到的压实度(98%)。

(3)用同样的方法对水泥剂量为 4.0%、4.5%、5.0%、5.5%的混合料制件参数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列入表4中

表4 混合料制件计算结果表

1.4.2测定饱水无侧限抗压强度

试件经过6d标准养生(20±2℃),1d浸水,按规定方法测定7d无侧限饱水抗压强度结果如表5,表中Z a取1.282计算。

表5 抗压强度试验结果汇总表

1.4.3确定试验室配合比(目标配合比)

经过下列方法确定水泥最佳用量:

(1)比较强度平均值和设计要求值,根据试验结果水泥剂量为

4.0%、4.5%、

5.0%、5.5%时,试件强度平均值满足3.5MPa

设计值要求。

(2)考虑到试验数据的偏差和施工中的保证率,对水泥剂量

4.0%、4.5%、

5.0%、5.5%时的数据经过公式R≥R d/(1-Z a C v)验

算,对二级公路取90%的保证率,则系数Z a=1.282,经过计算,水泥剂量为 4.5%、5.0%、5.5%的强度均能满足设计强度指标要求(验算结果见表5)。

(3)以工程经济考虑,4.5%的水泥满足强度指标要求的最少水泥剂量,为最佳水泥用量,则试验室配合比为水泥:集料=4.5:100,混合料的最佳含水率为7.6%,最大干密度为

2.322g/cm3。

各原材料用量:

由击实得最大干密度为2322kg/m3,即为每立方米混合料干料质量为2322kg/m3;水泥剂量为4.5%;最佳含水率为7.6%;干骨料(干土)比例(筛分确定),大碎石:小碎石:石屑=40%:15%:45%;材料用量如下:

每立方米水泥质量为:2322×4.5%/(1+4.5%)=99.99kg;

每立方米干骨料(干土)质量为:2322-99.99=2222.01kg;

每立方米大碎石质量为:2222.01×40%=888.80kg;

每立方米小碎石质量为:2222.01×15%=333.30kg;

每立方米石屑质量为:2222.01×45%=999.90kg;

每立方米水质量为:2322×7.6%=176.47kg;

因此,试验室配合比为:

水泥:大碎石:小碎石:石屑:水=99.99:888.80:333.30:999.90:176.47

1.4.4确定生产配合比

相对于施工现场情况,对试验室确定的配合比进行调整,根据规范要求,采用集中厂拌法施工时水泥需增加0.5%,拌和时混合料含水率要比试验室最佳含水率大0.5%~1.0%,因此调整后的生产配合比应该是5.0:100,混合料的含水率为8.6%,最大干密度为2.322g/cm3,施工时压实度按98%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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