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惯例

合集下载

什么是国际贸易惯例(定义)

什么是国际贸易惯例(定义)

什么是国际贸易惯例(定义)国际贸易惯例定义1. 概述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国际间贸易活动中被普遍接受并遵守的规则和标准。

它涵盖了贸易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货物的交付与运输、支付与结算、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际贸易惯例的各个方面。

2. 贸易合同的签订与履行2.1 合同的要素贸易合同通常包括七个要素:当事人、商品描述、数量、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和争端解决方式。

合同的签订要符合双方意愿自由、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2 合同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可以通过交付货物、支付货款、履行其他合同条款等方式进行。

履行过程中需要遵守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 货物的交付与运输3.1 货物交付方式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物交付方式有FOB、CIF、DDP等术语,每种方式都有其特定的责任和风险分担规则。

3.2 运输方式货物运输可以通过海运、空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等多种方式进行。

各种运输方式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4. 支付与结算4.1 支付方式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信用证、托收、电汇等。

每种支付方式都有其优缺点和使用条件。

4.2 结算方式结算方式包括账期结算、现金交易、预付款等。

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要考虑到双方的信誉和资金安全等因素。

5. 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涉及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

各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有着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制度。

附:本文档涉及附件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FOB:Free On Board,即离岸价-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即成本、保险费和运费- DDP:Delivered Duty Pd,即交货完税价国际贸易惯例定义1. 引言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国际贸易中广泛遵守的规则和标准,为确保贸易双方的权益,促进贸易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际贸易惯例的各个方面。

2. 贸易合同的签订与履行2.1 合同要素和签订流程贸易合同通常包括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条款等要素,合同的签订过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简述国际贸易惯例的

简述国际贸易惯例的

简述国际贸易惯例的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在长期的对外经济活动中逐
步形成和发展起来并且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

国际贸易惯例也就是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人们共同遵守的规则,具有约束力,是国际贸易双方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买卖双方开展交易时必须遵守的原则。

其中最主要的是货物交换的基本原则。

其主要有:
三、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贸易惯例,一、国际贸易惯例的概念及构成要素(一)国际贸易惯例的概念国际贸易惯例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在长期的对外经济活动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并且得到国际社会
普遍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

国际贸易惯例也就是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人们共同遵守的规则,具有约束力,是国际贸易双方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买卖双方开展交易时必须遵守的原则。

其中最主要的是货物交换的基本原则。

其主要有:(二)国际贸易惯例的构成要素国际贸易惯
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们在从事国际贸易活动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它由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组成:
第二节国际贸易惯例的内容及其作用一、国际贸易惯例的概念及构成要素(1)国际贸易惯例的概念。

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在长期的对
外经济活动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并且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一
种行为规范。

国际贸易惯例也就是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人们共同遵守的规则,具有约束力,是国际贸易双方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买卖双方开展交易时必须遵守的原则。

其中最主要的是货物交换的基本原则。

其主要有:( 2)国际贸易惯例的构成要素。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主要特征。

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1. 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那可真是国际贸易里的通用密码呢!就像我们在一个神秘的俱乐部里,大家都得遵循同样的规则才能玩得转。

比如说FOB(离岸价),这就好比你在市场上买水果,你只需要到摊主那拿走水果,摊主把水果搬到你面前的这个动作就像是卖方把货物交到装运港船上,从这之后的风险啥的就归你了。

这时候,卖方就像那个摊主,只负责把货物交到指定地点,后面的事就和他关系不大喽。

2. 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呀,可别小瞧它!这就像游戏里的关卡规则,你不遵守就没法通关。

CIF(到岸价)这个术语呢,就像是你在网上买东西,卖家不仅要把东西寄给你,还得给你的包裹买保险,一直到东西送到你家门口才算完成任务。

要是在运输途中出了啥问题,卖家可不能袖手旁观,这就是CIF的妙处,让买家觉得心里特踏实。

3. 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简直是国际贸易的指南针。

你想啊,要是没有这些惯例,就像一群人在黑暗里乱撞。

拿CFR(成本加运费)来说,就如同你订了个外卖,商家把餐做好了,还负责找个快递员把餐送到你附近,但是这个餐在路上的风险就由你来承担啦。

卖方就像那个商家,把成本和运费都安排好,剩下的就看你的运气喽,不过只要餐安全到你手,大家就皆大欢喜。

4. 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哟,那是国际贸易的基石呢!这就好比盖房子,没有稳固的基石,房子随时可能塌掉。

FCA(货交承运人)是个挺有意思的术语。

比如说你要寄一个大包裹,你把包裹交给快递员那一刻起,责任就开始转移了。

就像你把接力棒交给了下一个人,之后包裹发生什么事,可就不是你的事儿啦,这就是FCA的简单之处,责任界限很清晰。

5. 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像是国际贸易海洋里的灯塔。

在茫茫商海中给大家指引方向。

CPT(运费付至)呢,就好像你让朋友帮忙带东西,你朋友负责把东西带到你指定的地方,而且路费啥的他出。

不过呢,东西在路上要是出了意外,从你朋友交给运输工具的那一刻起,你就得担着风险了。

这就告诉我们,在贸易里每个环节的责任划分得清清楚楚,可不能含糊。

目前在国际贸易中最流行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目前在国际贸易中最流行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目前在国际贸易中最流行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 嘿,你知道在国际贸易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可超流行呢!就像大家在同一个游戏里都遵守的规则一样。

比如说我有个朋友,他做服装出口生意,和国外客户谈的时候,就用这个通则里的FOB术语,清楚地划分了谁负责货物上船前的事儿,特方便。

2. 《华沙 - 牛津规则》也是国际贸易中很有名的惯例哦。

这就好比是一条大家默认的小路,虽然不是大路,但走的人也不少。

我认识个做工艺品进口的商人,他在和波兰那边的供应商打交道时,就参考了这个规则里关于CIF术语的一些规定,避免了不少纠纷呢。

3. 在国际贸易这个大舞台上,《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可不能被忽视啊。

这就像美国在国际贸易里的一张独特名片。

我有个同行,他和美国的一家公司做电子产品贸易,就因为了解这个惯例里关于FOB Vessel的特殊解释,顺利地完成了交易,不然肯定得一头雾水。

4. 国际贸易术语相关的惯例就像指南针,指引着大家顺利进行交易。

像EXW这个术语在很多贸易惯例里都有涉及,我有个亲戚刚开始做贸易,从工厂直接拿货卖给国外客户,用EXW就简单明了,工厂把货物放在指定地点,他的客户自己来取,大家都清楚自己的责任,就像分蛋糕一样明确。

5. 你要是做国际贸易,不了解那些流行的贸易术语惯例可不行啊。

就拿FCA来说吧,这是个很实用的术语。

我曾经和一个印度商人聊天,他说他做的香料出口,用FCA在当地的仓库交货,只要把货物交给承运人,他的责任就基本完成了,就像接力赛中他跑完了自己的那一棒。

6. CPT这个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惯例里也很流行呢。

这就像一辆装满货物的车,只要开上了规定的路,责任就开始转移。

我有个做机械出口的朋友,他把机器运到指定的运输地点交给承运人,用的就是CPT术语,感觉整个过程很有条理,一点也不混乱。

7. 国际贸易惯例中的CIP术语也很值得一提。

它就像是一个全方位的保障。

我有个客户,他进口一些高科技设备,用CIP术语,卖方不仅要负责运输,还要负责保险,就像给货物穿上了一层厚厚的保护衣,从发货地到目的地都不用担心太多。

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

1、国际贸易惯例:国际组织根据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般贸易习惯的做法,制定成的规则,而且这些规则根据当事人意思自制的原则,被国际上普遍接受和广泛使用而成为公认的国际贸易惯例.2、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特点:(一)不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二)在一定条件下才产生法律效力;1)通过国内立法,将国际贸易惯例引入国内法中,或在国内法明文规定适用国际惯例;2)通过国际立法,将国际贸易惯例引入公约或条约中;3)通过合同,在合同中直接引入某一国际贸易惯例;4)司法实践中引用国际贸易惯例;5)默示适用国际贸易惯例。

(三)可以修改或变更;即使贸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采用某项国际贸易惯例,但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对该惯例中的有关规则予以修改或变更,这样修改或变更国际贸易管理的内容,只要与当事人国家的法律不矛盾,同样可以受到有关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并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以修改或变更后的内容或条款为准,对双方有约束力。

3、国际贸易术语惯例有:《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INCOTERMS2000》《Incomterms2000>>4、〈〈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与〈〈Incomterms 20000>>的不同:1〉FOB:在与美方做生意时,应写FOB Vessel地点名,表示装运港交货;2〉FAS:(1) 1941: Free along side (2) Incoterms: Free along ship5、贸易术语的区别:(一)主运费未付,风险在交货地转移:1)EXW:工厂交货;2)FCA:货交承运人;3)FAS:船边交货;4)FOB:装运港船上交货;(二)主运费已付,风险在交货地转移:1)CFR:成本加运费;2)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3)CPT:运费付至;4)CIP:运费与保险费付至;(三)到达,风险在交货地转移:1)DAF:边境交货;2)DES:船上交货;3)DEQ:码头交货;4)DDU:未完税交货;5)DDP:完税后交货6、FOB的义务,风险提前转移(案例3---3)FOB的变形:1)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装船费用有支付运费的一方(买方)承担,卖方不承担有关的装船费用。

国际贸易惯例 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惯例 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惯例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组织根据国际贸易中经常出现的各种习惯做法,加以整理、编撰、概括和提炼,最后形成的规范国际贸易的规则。

国际贸易惯例在很大程度上帮助简化了国际贸易程序,便利了国际贸易的进行。

此外,国际贸易惯例具有普遍适用性和非强制性,它比其他任何习惯或惯例更多地受到国际社会和商业界的尊重和承认,但不同于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遵循惯例都是出于当事人的自愿,没有任何国家或任何人有权强迫或强制某个当事人去遵循国际贸易惯例。

常见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托收统一规则》和《联合国国际贸易销售合同公约》等。

这些规则不仅详细规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各种具体做法,而且为解决贸易争端提供了专门的机构和程序。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建议查阅相关资料或咨询专业人士。

国际贸易惯例案例

国际贸易惯例案例

国际贸易惯例案例在国际贸易的日常运作中,一些惯例被形成并广泛应用于各类合同和协议之中。

这些惯例秉承着简化和规范化交易程序的原则,有助于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率和可靠性。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介绍几个国际贸易惯例,并分析其应用和影响。

一、装卸惯例在国际贸易中,装卸货物是一项重要的环节。

为了规范装卸程序,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发生,国际贸易惯例中出现了一系列相关规定。

例如,INCOTERMS(国际贸易术语解释与商务实践)规定了买卖双方在交货环节的权利和责任,并明确了各方需遵守的标准。

这样一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可以简洁明了地约定装卸的具体细节,如起运港口、目的港口、装卸方式等。

为了更好地理解装卸惯例的应用,我们可以以一起国际贸易纠纷案例为例。

假设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要求甲方将货物在起运港装船,并在目的港卸货。

然而,在装卸过程中,货物因吊装工具不当而受损。

根据INCOTERMS的规定,装卸风险在起运港口和目的港口之间由卖方承担。

因此,乙方作为卖方,应该承担货物受损的责任,赔偿甲方的损失。

这个案例展示了装卸惯例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明确的责任分担规则,有效避免了纠纷发生。

二、付款惯例付款惯例是国际贸易中另一个重要的环节。

由于交易双方所处的地域和国际金融体系的差异,付款方式和时间成为一项需要仔细约定的事项。

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付款方式有信用证、托收和跟单承兑等。

以信用证为例,它是买方委托银行向卖方承诺在履约条件满足时支付货款的一种方式。

信用证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交易双方的信任风险,并且提供了对卖方履约行为的监督机制。

例如,假设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并通过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

在货物发运后,甲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交相关单据给开证行进行核实,并支付货款给乙方。

这样一来,买卖双方都能够在交易完成后获得一定的保障,降低了风险和纠纷的可能性。

三、仲裁惯例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交易双方常常来自不同的国家,涉及到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司法规则。

三种国际贸易惯例

三种国际贸易惯例

三种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有三种:⼀、《1932年华沙-⽜津规则》主要解释CIFWarsaw-Oxford Rules 193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主要解释6种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1.Ex(Point of Origin)产地产货2.FOB(Free on Board)在运输⼯具上交货3.FAS(Free Along Side)在运输⼯具旁边交货4.C&F(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5.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6.Ex Dock(named port of importation)⽬的港码头交货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主要解释4组INCOTERMS2000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E组EXW(Ex Works)⼯⼚交货F组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C组CE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ie(Cost, Insurance and成本加保险费,运费Freight)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CIP(Carriage and运费\保险费付⾄Insurance Paide To)D组Daf(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Delivered Ex Ship)⽬的港船上交货DEQ(Delivered Ex Quay)⽬的港码头交货DDU(Delivered Duty未完税交货Unpaid)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名词解释国际贸易惯例

名词解释国际贸易惯例

名词解释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International Trade Practice)或称国际商业惯例(InternationalCommercial Practice).是国际贸易法的主要渊源之一也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当遵循的重要的法律规范。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有较为明确和固定内容的贸易习惯和一般做法.是由国际性的组织或商业团体制定的有关国际贸易的成文的通则、准则和规则。

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它对合同当事人没有普退的强制性,只有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采用时。

才对合同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但是,国际贸易惯例可以弥补法律的空块和立法的不足,起到稳定当事人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的作用。

然而必须指出,由于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

对当事人无普退的强侧性,所以,当事人在采用时,国际贸易惯例可以对其中的某一或某几项具体内容进行更改或补充。

如果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做了与国际贸易惯例不同的规定,在解释合同当事人义务时,应以合同规定为准。

国际贸易中的国际惯例很多,涉及不同的种类和方面。

在贸易术语方面,有国际商会的(国际贸易术讲解释通则)(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和(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在结算方面,有《托收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在国际货物运翰方面,有国际上使用广泛的提单文本、租船合同;在保险方面,有保险协会的保险条款等。

另外,国际贸易惯例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洽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是新的惯例。

这些惯例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贸易商和银行广泛使用。

国际贸易饭例对贸易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当买卖双方都同愈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贸易,国际贸易惯例并在合同中做出了明确规定时,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

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国际贸易惯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就像是国际贸易领域的一套不成文的规则,虽然没有法律那样的强制约束力,但却在商业实践中被广泛遵循和认可。

国际贸易惯例究竟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它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习惯性做法和规则。

这些惯例不是由某个国家或组织强制制定的,而是在众多贸易参与者的共同实践中自然而然产生的。

比如说,在货物运输方面,关于提单的使用和相关责任的划分,就有一系列被大家普遍接受的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过了漫长的时间积累。

在过去,当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还不像现在这么频繁和复杂时,商人们在交易中逐渐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

随着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交易方式的日益多样化,这些做法逐渐被更多的人所采用,并逐渐固定下来,成为了大家都遵循的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具有很多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定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当买卖双方来自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法律和文化背景时,国际贸易惯例可以作为一种共同的“语言”,让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能够对彼此的权利和义务有一个相对清晰的预期。

这有助于减少误解和纠纷,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其次,国际贸易惯例能够提高交易效率。

因为大家都遵循相同的惯例,在合同的签订、货物的运输、货款的支付等环节,就不需要每次都从零开始协商各种细节,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再者,国际贸易惯例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各国法律之间的差异和空白。

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同,对于某些国际贸易中的问题可能没有明确的规定。

而国际贸易惯例则可以在这种情况下提供一个相对统一的解决方案。

然而,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国际贸易惯例并非是完美无缺的。

一方面,它的适用并非是绝对的。

在具体的交易中,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合同明确约定排除某些惯例的适用,或者对惯例进行修改和补充。

另一方面,国际贸易惯例的内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和新技术的发展,一些惯例可能会过时,需要进行更新和调整。

浅谈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贸易法律的区别

浅谈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贸易法律的区别

浅谈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贸易法律的区别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进行交流和商业活动的重要领域。

在国际贸易中,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法律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具有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简要讨论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贸易法律的区别。

一、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各国在实践中形成的、被广泛接受的行业惯例和商业行为准则。

这些惯例通常是由国际商业界自发形成的,以便在贸易活动中建立一套通用的规则和标准。

国际贸易惯例强调商业伦理、诚信、公平交易等原则,并逐渐演变成全球商业实践的标准。

国际贸易惯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交付和运输:包括货物交付的时间、方式、费用承担等规定。

2. 付款方式:包括信用证、托收、预付款等付款方式。

3. 投标和合同:包括投标程序、竞争行为的规则等。

4. 产品质量和标准:包括产品的质量要求、检验标准等规定。

5. 争议解决:包括仲裁、诉讼等解决贸易纠纷的方式。

国际贸易惯例的特点在于它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由市场上各参与方自愿遵守的共同约定。

同时,国际贸易惯例的内容较为灵活,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使其适应各种不同的商业环境和贸易实践。

二、国际贸易法律国际贸易法律是指各国通过立法所制定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规则。

国际贸易法律是国家对外经济关系的法律基础,旨在维护国家的利益、保护市场秩序、规范国际贸易行为。

国际贸易法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领域的法律规范:1. 国际贸易合同法:规定国际贸易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等事项。

2.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法:包括投诉、仲裁、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等解决争端的法律规定。

3. 关税和贸易壁垒法:包括关税的适用、贸易配额、反倾销措施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4. 知识产权法: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

5. 国际贸易投资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国际贸易中的权益和法律保护。

相比于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法律具有强制性和明确性的特点。

各国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必须遵守国际贸易法律的规定,否则将会面临法律责任。

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介绍国际贸易是不同国家之间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换的重要方式。

为了确保贸易的顺利进行,各国之间制定了一系列的贸易惯例和规则。

这些惯例对于保护各国利益、促进贸易合作、减少贸易纠纷具有重要的作用。

主要国际贸易惯例1. 世贸组织规则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是全球贸易领域最重要的国际组织之一。

WTO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和条款,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公平竞争和贸易便利化。

这些规则包括国际贸易准则、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规定、争端解决机制等。

各成员国必须遵守这些规则,并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贸易争端。

2. 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是各国之间为促进贸易自由化而达成的协议。

这些协议旨在降低关税和贸易壁垒,扩大市场准入,提升贸易合作的水平。

例如,美国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NAFTA),欧洲经济区(European Economic Area,简称EEA)等。

通过自由贸易协定,各国消除了对彼此产品的贸易壁垒,促进了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发展。

3. 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基本原则。

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一国对另一国的商品和服务给予的优惠待遇应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这意味着一旦某个国家给予某个国家的产品或服务低于最惠国待遇的优惠条件,它必须将这些优惠条件扩大到所有其他成员国。

最惠国待遇确保了贸易平等、公平和非歧视性。

4. 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关税是进口或出口商品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项贸易壁垒。

非关税壁垒是指除了关税之外的其他限制措施,包括配额、许可证、技术标准等。

各国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旨在保护本国产业、农业和消费者利益。

然而,过度使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可能会导致贸易争端和贸易不平衡。

5.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用于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一种程序。

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成员国可以就彼此之间的贸易问题提起诉讼,并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仲裁和裁决。

浅谈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贸易法律的区别

浅谈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贸易法律的区别

浅谈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贸易法律的区别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国际贸易日益频繁和复杂。

为了规范和保障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法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尽管它们都旨在调整国际贸易关系,但二者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国际贸易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习惯性做法和规则。

这些惯例通常不是通过正式的立法程序产生的,而是在商业交往中被广泛遵循和认可。

比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就是一个被广泛应用的国际贸易惯例。

它规定了在不同的贸易条件下,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国际贸易法律则是由国家或国际组织通过正式的立法程序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

例如,各国的《对外贸易法》以及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相关协定等。

国际贸易法律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的承担。

从性质和来源上看,国际贸易惯例是一种自发形成的行为准则,其权威性来源于当事人的自愿选择和国际商业社会的普遍认可。

而国际贸易法律是由国家或国际组织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其权威性来源于法律的强制力。

在适用范围方面,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通常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和灵活性。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哪些惯例,或者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行业的习惯来确定是否适用。

相比之下,国际贸易法律的适用范围通常是由法律本身规定的,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

在约束力方面,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的约束主要基于合同约定和商业习惯。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排除了某项惯例的适用,那么该惯例就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

而国际贸易法律则不同,只要其规定适用于特定的贸易行为,当事人就必须遵守,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在调整对象上,国际贸易惯例更多地侧重于对贸易具体操作环节和业务流程的规范,如货物的运输、保险、支付等方面。

而国际贸易法律不仅关注贸易的具体操作,还涉及到国际贸易政策、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等宏观和综合性的问题。

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1.国际贸易惯例:internationalTradecustom: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自发形成的,某一地区、某一行业中普遍接受和经常遵守的任意性行为规范2.要约:offer即发盘,发盘人向受盘人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交易条件,并且愿意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的行为3.承诺acceptance:贸易中的接受,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4.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的一种险别5.清洁提单:clearingbilloflading货物在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6.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7.汇票:(BillofExchange/Postalorder/draft/moneyorder)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8.托收:(collection)是银行根据债权人的指示向债务人取得付款和或者承兑,或者在取得付款和或承兑(或者其他条件)后交付单据的结算方式9.信用证:Letterofcredit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10.承兑交单: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票上承兑为条件。

11.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paymentd/P)12.仲裁:arbitration]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13.推定全损:constructiveTotalLoss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上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修复和施救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视为已经全损。

国际贸易术语和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和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和惯例一、前言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速,国际贸易越来越成为各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跨国经济活动的基础,国际贸易术语和惯例的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和惯例,以便各行业专业人士能更好地参与和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

二、国际贸易术语1.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CIF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术语,指出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运至指定目的港口,并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买方需要支付商品的费用、保险费以及运输费用。

2. FOB (Free On Board)FOB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交运至指定装运港口,并在船上交付给承运人。

买方需要支付商品的费用、装卸费用以及运输费用。

3. L/C (Letter of Credit)L/C是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方式,即信用证。

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开立L/C,保证在符合约定条件下支付货款。

这种支付方式可以提升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信任度。

4. Incoterms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Incoterms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规则,明确了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的权利和义务。

比如,CIF和FOB即属于Incoterms范畴内的贸易术语。

5. 禁止零售价格禁止零售价格是一种规定,旨在防止制造商或批发商限制零售商出售商品的价格。

这种做法有助于促进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国际贸易惯例1. 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中,各国要求相互保护知识产权,以促进创新和保护创意。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2. 无歧视原则国际贸易惯例中普遍遵循无歧视原则。

不论国家或地区的大小和经济实力如何,各成员应平等对待所有成员,并不得歧视其商品和服务。

3. 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对待其他国家的贸易地位,即对于某一国家给予的优惠待遇应当同样适用于其他所有成员国。

4. 优先原产地规则优先原产地规则是指在享受关税优惠等优惠制度时,出口商品必须以原产地制造的方式进行生产或经过特定加工,以确保公平贸易。

《国际贸易惯例》课件

《国际贸易惯例》课件
《国际贸易惯例》ppt 课件
目录
• 国际贸易惯例概述 • 国际贸易惯例的种类 • 国际贸易惯例的应用 • 国际贸易惯例的未来发展 • 案例分析 • 总结与展望
CHAPTER 01
国际贸易惯例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国际贸易惯例是在国际商务实践 中逐渐形成的,被广泛接受并遵 守的贸易规则和习惯。
特点
具有普遍适用性、非强制性、惯 例与法律相结合、相对稳定性。
发展
现代国际贸易惯例受到了全球化和电 子商务的影响,正在不断演变和更新 。
CHAPTER 02
国际贸易惯例的种类
《联合国国际贸易销售合同公约》
总结词
该公约是关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统 一法律规范,旨在消除各国法律差异 ,促进国际贸易的便利化。
详细描述
该公约规定了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要 素,如合同成立、货物交付、风险转 移、付款方式等,并要求各缔约国在 国际贸易中适用和遵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总结词
该通则规定了国际货物贸易中常用的11种术语,用于明确买卖双方在交货、运 输、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详细描述
这11种术语包括FOB、CIF、CFR、DPU、DDU等,每种术语都有详细的解释 和操作指南,有助于减少贸易纠纷,提高交易效率。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总结词
该惯例是关于跟单信用证的国际统一规范,旨在确保信用证交易的可靠性和安全 性。
详细描述
2
3
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即由卖方转移给 买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案例分析
买方需自行投保运输途中的一切险 总结词:CIF术语下的保险办理 详细描述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案例分析
01

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全球范围内商业活动中普遍遵循的一系列规则和标准。

这些贸易惯例旨在确保国际贸易的公平、透明和互惠性,便于不同国家和地区进行商业合作,促进经济发展和国际合作。

本文将介绍几个国际贸易惯例的核心原则和相关规定。

1. 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是国际贸易中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一个国家给予其他国家的任何优惠待遇应被同样地给予其他所有符合条件的国家。

最惠国待遇的实施旨在避免不合理的歧视,确保公平竞争环境。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国际贸易的框架组织,其成员国承诺遵守最惠国待遇原则。

WTO的核心原则是非歧视性,即任何与贸易相关的待遇都不应歧视成员国。

这确保了各国之间的平等待遇,促进了公平竞争。

2. 不可歧视原则除了最惠国待遇原则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贸易惯例是不可歧视原则,即不得对某个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不合理的歧视。

不可歧视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国内市场对外国产品的待遇应同等对待本国产品,以及国际市场对不同国家的产品应一视同仁。

不可歧视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优惠关税待遇。

这些原则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3. 自由贸易原则自由贸易原则是指国家应通过降低贸易壁垒和限制,鼓励自由市场的发展。

自由贸易的核心思想是让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商品、劳务和资本能够自由流动,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经济的共同繁荣。

在自由贸易的指导下,各国可以根据自身资源和优势进行特定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出口,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

自由贸易的实施通常需要通过双边或多边的自贸协定来规范和促进。

4. 争端解决机制国际贸易惯例还包括争端解决机制,即解决贸易争端的程序和规则。

当两个或更多国家之间发生贸易争端时,争端解决机制提供了一个公正和独立的平台,以判定争议的合理性和进行调解。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国际贸易领域最重要的解决争端的机制之一。

根据该机制,被投诉的成员国需要遵守争端解决的程序并遵从裁决结果,以确保公平和公正的争端解决。

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1. 引言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广泛遵循的一些行为准则和规则。

这些惯例旨在确保国际贸易的公平性、透明性和可预测性,以促进各国之间的贸易合作和互利发展。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惯例的重要性以及一些常见的惯例和规则。

2. 国际贸易惯例的重要性2.1 促进贸易顺利进行国际贸易惯例的制定和遵守,有助于消除贸易壁垒、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从而促进贸易的顺利进行。

例如,各国在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货物编码系统,例如海关的HS编码,有助于实现贸易数据的一致性和互操作性,简化贸易手续,提高贸易的便利性。

2.2 保护贸易参与方的权益国际贸易惯例还通过确立贸易参与方的权益和责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例如,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信用证制度,规定了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的付款方式和条件,确保双方的交易安全和权益。

2.3 促进互利合作与发展国际贸易惯例还鼓励各国之间的互利合作和共同发展。

例如,WTO(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之间的互惠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促进了全球贸易的公平和平衡发展。

3. 国际贸易惯例的常见规则3.1 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任何一个国家对某一贸易伙伴国给予的最优惠待遇,应向其他所有贸易伙伴国同等地给予。

这一原则旨在消除歧视,确保贸易自由和公平。

3.2 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国际贸易中的关税是指进口货物或出口货物所需要缴纳的税费。

非关税壁垒是指除了关税之外的其他限制和措施,例如配额、进口许可证和贸易限制等。

各国通过协商和谈判,努力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推动自由贸易的发展。

3.3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指各国在贸易纠纷出现时的争端解决程序。

例如,WTO设立了争端解决机构,提供了一种公正、透明和可预测的方式来解决贸易争端。

这一机制的存在有助于各国之间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贸易纠纷,维护国际贸易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4 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是国际贸易的重要一环。

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惯例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活动。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之间需要遵守一定的术语和惯例,以确保贸易的顺利进行。

国际贸易术语和国际惯例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和国际惯例。

一、国际贸易术语1. CIF(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CIF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指卖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目的港口的包括成本、运费和保险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买方只需要承担货物从目的港口到自己所在地的费用。

2. FOB(离岸价):FOB是指卖方将货物交给船运公司之后,买方负责将货物从卖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港口运出的价格。

买方需要负责包括运费和保险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3. EXW(工厂交货价):EXW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或者买方指定的运输方之后,卖方完成了交货的义务。

买方需要承担从卖方处将货物运出的一切费用。

4. L/C(信用证):L/C是指买方通过银行发出的付款保证函,以确保卖方能够按照合同要求交货并获得付款。

L/C通常包括付款期限和付款金额等要求。

5. T/T(电汇):T/T是指买方通过银行将货款直接汇给卖方的一种付款方式。

T/T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种安全、快速和方便的付款方式。

二、国际惯例1.合同:在国际贸易中,合同是保证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

合同应包括商品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2.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各国应遵守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

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机密等。

3.不正当竞争:各国应遵守不正当竞争的规则,不进行价格倾销、垄断行为等。

4.争端解决:若在国际贸易中出现争议,各国应通过和平、友好的方式解决争端。

可以通过谈判、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5.贸易壁垒:各国应尽量避免使用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来限制对方的贸易活动。

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各国应采取透明、非歧视、公正的原则来建立贸易规则。

总结:国际贸易术语和国际惯例是国际贸易顺利进行的基础。

列举国际贸易结算常用的国际惯例或规则

列举国际贸易结算常用的国际惯例或规则

列举国际贸易结算常用的国际惯例或规则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国际贸易结算常用的国际惯例或规则在国际贸易中,结算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国际贸易惯例一、引言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里经过长期反复实践而逐步形成的,得到各国普遍承认和实际运用的习惯做法和规则。

国际贸易惯例具有“普遍承认”的特点说明其通用性,为世界各国或某一个区域、行业的厂商所熟知并共同遵守。

从某种意义上讲,国际贸易惯例是一座桥梁,学会运用国际惯例,能消除国内外合作者之间的不必要的误会,能在争议中找到共同的协商点。

随着中国加入WTO,对外贸易的发展及其工作的正常化,国际贸易惯例的运用将越来越突出,因此加强对国际贸易惯例的理解和认识十分重要。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发展历史国际贸易惯例是历史的产物, 是在商品交换和国际贸易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并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与时俱进。

公元5世纪起, 西欧进入封建社会, 商品经济逐渐繁荣, 但当时各城邦国家立法调整面相当狭窄, 且分歧很多,严重影响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各国商人为了调整他们之间的商事关系将商事活动中大量涌现并约定俗成的习惯做法规范化, 以供商人们组成的商务法庭断案之用。

这些习惯是最早的国际贸易惯例。

17 世纪以后, 随着欧洲中央集权国家的强大, 欧洲各国都以各种方式将贸易惯例纳入国内的民商法调整范围, 使贸易惯例失去了国际性。

例如, 英国在18 世纪中叶就由当时担任大法官的曼斯菲尔特将商事惯例吸收入中, 使之成为普通法的一部分。

这一阶段, 由于欧洲国家大规模进行国内商事立法, 限制和排挤国际惯例的使用, 所以, 国际惯例发展较慢。

17世纪中叶到20 世纪初, 是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形成阶段, 由于各国法律各异, 依据各国国内法律调整国际间的经济交往必然生尖锐的法律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 从事国际贸易的商人仍愿意采用为大家所普遍接受的国际贸易惯例来确定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防止冲突的出现。

因此,在这个时期内, 国际贸易惯例重新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一些国际组织尤其是国际商会开始将中世纪以来逐渐形成的国际贸易惯例编纂成册, 供各国当事人自采用。

如: 1928 年~ 1932 年, 国际法协会制定了5华沙) 牛津规则, 1933 年, 国际商会制定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这一阶段, 国际贸易惯例得以大量成文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 随着国际贸易和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 各国之间经济联系日益密切, 越来越多的国家、经济组织接受了国际贸易惯例并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大量采用国际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也获得新的发展, 一些国际组织对原有的成文惯例进行了修订, 与此同时又出现了许多国际贸易新的惯例。

例如, 在国际商事仲裁方面,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了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并已成为数十个国家制定各自仲裁法的蓝本。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表现形式一般来说,国际贸易惯例是“不成文”的,却又为人所知并广泛采用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

但是,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一些国际组织将实践中反复使用,业已证明行之有效的不成文惯例加以规范性的认定、完善和解释,编纂成文。

这样,在当代国际贸易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惯例,几乎全都是成文的了。

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国际经济组织收集编纂、制订的国际贸易统一条件,如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及《1994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

这方面的内容是惯例成文化的表现,其目的是统一惯例的含义,克服因对惯例解释的不统一所带来的适用上的困难,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成文国际法。

2.国际经济组织制订的提供给当事人选用的标准合同。

3.一般交易条件。

它一般是在没有交易的统一条件又没有标准合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选定的,即当事人发出要约或签订合同时,在报价单、价目表或合同上记载的交易条件,一经对方当事人认可,即为有效。

4.在某些行业中长期流行的惯例。

如“纺织品一经开剪即不考虑赔偿”的原则,是国际纺织品贸易的一项惯例。

5.特定贸易方式下形成的一些习惯性做法。

如拍卖中的“击槌成交方式”。

6.港口、码头惯例。

世界主要港口在装运货物等方面都有自己的惯例,如果当事人在协商中未对有关风险、费用和责任等作出规定,一般按其相关港口、码头惯例处理。

7.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作出的典型仲裁裁决案例。

三、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效力严格地说,国际贸易惯例并不是法律,但它具有准法律的性质。

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并不当然地产生法律约束力,除极少数的惯例具有强制性外,绝大多数是任意性的,但它们在下列情况下产生法律约束力:1.通过合同或协议约定按某项国际惯例办事。

在当事人之间,如果事先约定按某项国际惯例行事,且在双方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那么该项国际惯例将对当事人各方产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

但这种约束力并不是来自国际惯例本身,而是来自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自于“约定必须遵守”的原则。

例如:在一张来自于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中已注明:除本信用证另有规定外,本信用证按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办理。

如果受益人对此没有异议,这张信用证的所有各方当事人,包括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付款行等各方的权利、义务,均受UCP500惯例的约束。

2.司法或仲裁实践中引用国际贸易惯例。

这是国际上比较普遍的做法,如果当事人对某一问题没有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也未注明适用某一项国际惯例,在合同的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的司法机构或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

如果此项判决或裁决是终局的,那么,被引用的国际惯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也不是来自于国际惯例本身,而是来自于判决或裁决。

3.国内法、公约或条约中准用国际惯例。

如果某项国际惯例已被吸收进当事人所在国家的法律或当事人所在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或条约中,则此项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中国的许多立法均明确规定了国际惯例可以予以适用,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四、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方法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方法,是指国际或国内的仲裁、司法机构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处理争议的方法。

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具体有两种方法:1.明示认定方法。

依照该方法,判断惯例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一致。

“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2.默示推定方法。

这种方法一般多使用于当事人有共同选择某一惯例的意向,但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的情况。

“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而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及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所经常遵守。

”它以推定的形式适用惯例,排除当事人争执。

适用这种方法的惯例一般应具备这样两个条件:第一,该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及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经常遵守;第二,这种惯例,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即从交易开始,双方当事人就应该知道某一惯例适用于他们之间的贸易。

五、国际贸易惯例在实践中用1. 指导作用国际贸易惯例为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在进行国际贸易活动中提供了一个可以选择的统一的行为标准。

以国际货物买卖为例, 当卖方报出某种货物的FOB 价格时, 总是要求买方安排运输和保险。

如果买方要求卖方负责租船和投保,那么卖方就会将保险费和运费的价格列入其报价, 即CIF价。

这些不同的报价方式反映了买卖双方承担不同义务的一般做法, 经过无数次的重复适用, 久而久之, 当卖方或买方中承担安排运输、保险等义务, 就不言自明了。

凡从事与此行业惯例有关的业务人员都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他们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并对此不会再产生什么误解。

这样, 这种在国际贸易中为大家所遵守的类似于行业行为规则的惯例就对国际贸易业务的进行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使得国际贸易当事方有章可循。

2. 协调作用在国际交往中, 各国国内法总是倾向于保护本国利益,所以国际贸易当事方一般都不愿意适用对方的国内法律,这就使得国际贸易往来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出现了分歧和障碍, 不利于国际贸易的进行和发展。

正是为了避免由于各国法律规定不同而给国际商事交往带来的不便, 各国在制定本国旨在解决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的规范时, 也开始寻求共同制定旨在避免法律冲突的国际统一实体规范, 即国际双边和多边条约中的规范。

但是这些规范都是一定领域或一定区域内的规范, 作用的范围非常有限。

而国际贸易惯例是超越于国家之外的一种行为规则, 从其历史发展轨迹来看, 其正是商人们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为了避免各国法律规定的分歧而采用并不断积累起来的。

国际贸易各方都乐意采用, 说明其比较公平、合理。

所以在国际交往中, 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可以协调各种矛盾, 避免贸易纠纷,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活动的顺利开展。

3. 简化作用国际贸易中, 买卖的标的物也经常需要由一国经过长途运输运抵另一国。

在这种情况下, 一宗国际货物交易将涉及到诸多的问题, 例如运费保费、风险转移、交货时间地点, 进出口报关结关以及许可证的办理, 等等。

这些问题都非常复杂和繁琐, 并且需要在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之前协商解决。

如果当事人不选用国际贸易惯例, 整个谈判过程势必艰苦而漫长。

而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就可以简化谈判程序和内容, 例如, 贸易术语的选用使得交货地点、风险费用负担等都非常清楚, 将本可能长篇的对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非常方便的用一个极为简的术语如CIF、FOB 等来替代, 这将节约当事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六、加入WTO 与国际贸易惯例加入WTO 以后, 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了解熟悉各种国际经济全球化的游戏规则, 包括国际贸易惯例。

1. 我国现行国内立法对于国际贸易惯例的规定我国现行国内立法并未就国际惯例的含义作出明文规定, 但我国法律承认国际惯例的效力并允许当事人适用。

例如,民法通则和海商法都对国际惯例的适用作了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 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另外, 当事人也可以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用的国际贸易惯例。

当然, 对当事人选择适用国际贸易惯例也有一定的限制性条件, 即国际惯例的适用不得违反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例如:民法通则第150 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 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2. 我国经济立法和贸易实践与国际贸易惯例的接轨( 1) 我国现在正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内经济立法与国际惯例接轨、向国际标准看齐, 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即仅仅承认国际贸易惯例的效力还不够, 应该进一步将国际贸易惯例融入我国的国内经济立法中。

我国近年来颁布的许多经济法律法规, 特别是有关涉外经济合同、吸收利用外资、外贸、仲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许多都是在参考借鉴国际惯例基础上制定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