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号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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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2023年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2023年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三条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法、科学、公正、高效地进行监管。

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各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范围内的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应自觉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电力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并向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七条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他们应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评估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电力企业应按照国家的安全标准和规范,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达标,制定完善的设备检修和维护方案。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第十一条国家电力监管机构是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机构。

第十二条国家电力监管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二)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三)对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四)监督和指导地方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第十三条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和地方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力企业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电力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的电力企业,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和地方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责令整改、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分离探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分离探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分离探讨摘要:为有效的控制风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正真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落实“监”“管”两条线。

本文结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概述了“监”“管”分离的方式、方法,分析安全“监”“管”分离的关系和核心理念,同时认为安全“监”“管”分离是现代安全管理的必然。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监管分离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由来2004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提出:第三章第九条(二)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在电力生产企业中建立健全两个安全体系,首次明确提出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说明:最新《办法》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二)2015年)。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号)中的第七条和第八条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能划分做出进一步解释,明确了“监”和“管”的责任。

2. 安全保证体系与安全监督体系的职责2.1 安全保证体系的职责安全保证体系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和核心,是以生产全寿命、全周期、全过程管理为立足点和重心,把握设备设施和技术发展规律,从规划、政策、制度、标准、审批和生产决策指挥、执行运行、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开展检查指导,督促和加强安全管理,夯实本质化安全基础保障。

在安全生产的各个流程与环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组织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程序制度的要求从技术角度确保各项生产工作安全运行,确保生产施工任务、进度等可靠完成,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的主体责任。

2.2 安全监督体系的职责安全监督体系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律性,从全局和宏观上整体对待和把握安全生产的要求,监督在各项生产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防护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查找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运行漏洞,查找现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良好。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相关文件,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规范和强化,保障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

具体办法如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维护电力行业的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进行全面、严格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

第三条: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力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共同做好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员工安全操作。

第六条: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事故,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电力安全的认知度,增强社会的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与社会消防、安全等部门的合作,共同做好对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力安全生产的执法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对于电力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制止和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其为发展电力行业做出更大贡献。

第2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日期2015年3月1日发布日期2015年2月17日发布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目录1.1?文件发布2.2?政策全文3.3?内容解读文件发布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主任徐绍史2015年2月17日[2]?政策全文编辑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发电、输电、供电、电力建设为主营业务并取得相关业务许可或按规定豁免电力业务许可的电力企业。

第三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电力企业的电力运行安全(不包括核安全)、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电力工程质量安全、电力应急、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和电力可靠性工作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电力企业具体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完善电力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电力安全生产。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和举报,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章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电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履行下列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职责:(一)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二)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电力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风险预控体系,开展隐患排查及风险辨识、评估和监控工作,并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进行治理、管控;(六)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七)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八)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准确、及时、完整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九)建立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十)按照规定报告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信息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对电力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是为了加强对电力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和规范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而制定的一项法规。

以下为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主要内容:一、目标和原则电力安全生产监管的目标是促进电力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其原则包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民参与、责任明确和法制化管理。

二、监管职责和权限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管政策和措施,并对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电力系统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承担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

三、安全生产标准电力系统企业应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同时,电力系统企业应定期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事故应急管理电力系统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并进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电力系统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置和救援,并向有关部门和公众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公告。

五、监管执法和处罚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可以对电力系统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行为,并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给予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

对涉嫌刑事责任的安全事故,应立案侦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六、监管信息公开和评估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应及时公开电力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并定期进行评估和监测。

并且加强对电力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整体评价,对评价结果不达标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电力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和提升,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相信电力安全生产将得到更好的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电力支持。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2020版)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2020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2020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2020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电力安全生产的目标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保证电力正常供应,防止和杜绝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电厂垮坝、重大火灾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第四条国家提倡和鼓励电力企业使用、研制和不断推广有利于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的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生产和经营的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

第二章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六条按照国务院授权,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具体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第七条电监会设立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行使以下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一)负责依法组织制定电力安全生产的规章、标准。

(二)组织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三)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

(四)对全国电力行业发生的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调查。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是为了加强对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规。

本文将重点介绍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背景、目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

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供应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各行各业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

然而,电力系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给其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一系列风险和挑战。

电力事故的发生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管迫在眉睫。

二、目的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制定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 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2. 保障人民群众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防止因电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规范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推动电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 提升电力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强化电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主要内容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明确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 安全生产措施:规定电力企业应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措施,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安全检查、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3. 安全生产监督:明确电力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规定监督检查频次和方式,加强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4. 安全生产应急响应:要求电力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保障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电力企业应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实施效果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实施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了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了电力系统事故的发生率和伤亡率,有效保障了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随着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成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本文将重点介绍这些办法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依据和目的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主要内容1. 电力企业的责任: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生产的直接主体,其应负责组织实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电力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

2. 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企业必须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开展电力生产经营活动。

相关部门对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并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禁止从事电力生产经营活动。

3. 安全生产检查:相关部门对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风险的控制措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等。

对于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罚,直至责令停产停业。

4. 安全生产培训:相关部门对电力企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电力企业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管理、复杂条件下作业操作、应急救援等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5. 事故调查和处理:对于发生的电力事故,相关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事故责任人将追究法律责任,并根据事故原因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实施情况我国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实施情况得到了不断改善和提升。

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事故发生率大幅降低。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力是现代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但它的生产和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障电力生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围绕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展开讨论,介绍其内容和重要性,并探讨如何有效执行该办法,以提高电力生产的安全性。

一、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内容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是为了保障电力生产过程的安全而制定的法规。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

2. 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一系列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标准,包括设备安全标准、作业规程等。

3. 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要求电力生产企业向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置:明确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执行流程,规范事故的报告和处置程序。

5. 监督检查与处罚:建立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企业给予处罚。

二、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重要性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对保障电力生产过程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电力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电击等危险,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监管办法的出台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 维护社会稳定:电力是现代社会运转的基础,其稳定供应对社会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

通过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管,可以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维护社会的稳定。

3. 提升电力生产企业形象:电力生产企业通过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监管办法,保障安全生产,提升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增强了社会的信任。

三、有效执行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措施为了有效执行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确保其落地生根,以下是几项关键措施:1.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监管部门应加大对电力生产企业的监督力度,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符合法规要求。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电力安全生产的目标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保证电力正常供应,防止和杜绝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电厂垮坝、重大火灾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第四条国家提倡和鼓励电力企业使用、研制和不断推广有利于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的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生产和经营的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

返回第二章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六条按照国务院授权,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具体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第七条电监会设立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行使以下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一)负责依法组织制定电力安全生产的规章、标准。

(二)组织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三)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

(四)对全国电力行业发生的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调查。

(五)组织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诊断、分析和评估。

(六)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罚建议。

返回第三章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电网安全,南方电网与其他区域电网联网线路的安全责任由国家电网公司承担,具体在联网协议中明确。

发电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负责。

第九条各电力企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其主要行政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是为了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

本办法共分为六章,分别是总则、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事故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在总则中,明确了电力安全生产监管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监管的原则,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

监督管理章节规定了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对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审查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同时,要求电力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生产管理章节明确了电力企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等。

要求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

事故处理章节规定了电力企业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并进行事故处理。

同时,要求电力企业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应对能力提升。

法律责任章节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刑事责任追究等。

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最后,附则中规定了本办法的解释权和实施时间等细则。

同时,明确了电力企业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观念,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通过制定并执行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可以有效提升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对于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也有重要意义。

因此,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切实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一、背景电力安全生产是指在电力生产、输送、配电、使用等过程中,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及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工作。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因此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必不可少。

二、监管目标为了保障电力安全生产,促进电力产业健康发展,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主要目标如下:1.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制度;2.加强电力生产、输送、配电、使用等全过程安全监管;3.强化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的督导和管理;4.提高电力企业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三、监管主体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是国家及相关部门,在国务院、省级政府和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承担着电力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四、监管措施1.建立全过程安全监管机制。

对电力生产、输电、配电、使用等各环节进行全面监管,重点加强对电力设施、电网安全、用电环节等各方面的风险评估和处置工作。

2.制定电力安全生产法规。

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单位应当制定电力安全生产行业法规和标准,明确电力安全生产职责、权限、责任等,提高电力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3.加强电力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对于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和缺陷,通过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管理意识。

4.强化电力企业安全风险管理。

民营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电力安全风险管理能力,保障安全生产。

五、监管运行机制1.完善监管机构设置。

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单位应当全面规划监管机构在各个环节的设置和工作职责,确保监管全覆盖。

2.制定监管计划。

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单位应当根据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全年电力安全生产监管计划,保障监管有序、高效进行。

3.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各级监管机构应当建立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资源整合,确保监管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和规范。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前言电力是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而电力安全生产一直是电力行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保障电力安全生产,国家设立了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并执行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本文旨在介绍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基本内容和实施情况,旨在帮助读者了解并加深对该领域的认识。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基本内容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设置国家电力监管机构是负责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主管机关。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制定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规章制度等文件,并监督、检查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电力企业是负责电力生产和供应的主要责任方,也是电力安全生产的主体。

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进行实施和监督。

同时,电力企业还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的内容和方式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应当基于风险管理,根据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类监管。

具体监管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事故应急处理、监督性检查等。

监管方式包括: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现场督查、远程监控等。

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和防范措施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合适的安全生产措施和防范措施。

具体包括:安全设施的设置和更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安全检查和隐患清零等。

同时,电力企业还要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实施情况目前,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已经制定并出台了多项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和规章制度,有效加强了对电力企业的监管和管理。

在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上,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例如:加强执法手段,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企业进行罚款或停产整顿、引导电力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扩大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的范围,促进电力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建设等。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监管过程中存在行政干预的现象、检查不够严格、对一些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不力等。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一、总则电力安全生产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可靠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管,保障公众和供电企业的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监管机构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负责对电力供应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管,并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监管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监管内容1.电力供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向监管机构报备备案。

2.电力供应企业应当对其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意识。

特别是从事高风险作业的员工,应当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岗后巡检。

3.监管机构应当定期对电力供应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完善情况等。

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管机构应当要求电力供应企业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5.如果电力供应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监管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监管措施1.监管机构应当加强与电力供应企业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和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2.监管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共同推进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与电力行业相关的有关部门应当配合监管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监管机构应当定期公布电力供应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和整改情况,向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开,增加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和效果的评估,不断完善监管工作。

五、监管责任1.电力供应企业的主要责任是确保安全供电,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保障公众的用电安全和供电设施的运行安全。

2.监管机构的责任是加强对电力供应企业的监管,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和政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公众和供电企业的安全。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2.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文化素质。
二十九、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深化
1.电力企业应进一步深化与国际同行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和技术,提升我国电力安全生产的国际竞争力。
2.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推动国际安全生产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安全生产规则的制定。
十五、安全生产投入
1.电力企业应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和培训等方面。
2.电力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专款专用。
3.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管,确保企业投入的落实。
十六、安全生产考核
1.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建立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定期对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2.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设立举报与投诉渠道,对举报和投诉内容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二十四、安全生产目标与计划
1.电力企业应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2.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指导电力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监督企业按时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二十五、总结与改进
1.电力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国家能源主管部门。
八、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电力企业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工艺,提高电力生产的安全性。
2.电力企业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中,必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标准,确保建设项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电力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障社会的用电安全,我国制定了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是电力行业的监管法规,主要是为了规范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电力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其次,电力企业应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同时,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再次,电力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的监管,确保他们的个人安全和身体健康。

另外,电力企业应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的安全预防工作,及时向政府和社会公布电力安全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最后,电力企业要加强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
的事后救援和善后工作。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义务。

总的来说,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出台,对于促进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电力企业要严格遵守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规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第2号令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正式实施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第2号令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正式实施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第2号令《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正式实施
佚名
【期刊名称】《农村电气化》
【年(卷),期】2004()4
【总页数】1页(P1-1)
【关键词】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生产;电力系统;电网;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
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61
【相关文献】
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2008年电力安全监管报告》 [J],
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4号令颁布《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J],
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3号令 [J],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J], 无
5.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3月10日发布《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J], 柴松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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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
第 2 号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已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柴松岳
二○○四年三月九日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电力安全生产的目标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保证电力正常供应,防止和杜绝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电厂垮坝、重大火灾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第四条国家提倡和鼓励电力企业使用、研制和不断推广有利于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的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生产和经营的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

第二章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六条按照国务院授权,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具体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第七条电监会设立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行使以下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依法组织制定电力安全生产的规章、标准。

(二)组织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三)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

(四)对全国电力行业发生的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调查。

(五)组织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诊断、分析和评估。

(六)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罚建议。

第三章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电网安全,南方电网与其他区域电网联网线路的安全责任由国家电网公司承担,具体在联网协议中明确。

发电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负责。

第九条各电力企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其主要行政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一)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电力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

(三)制定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四章电力系统安全
第十条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有责任共同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

第十一条电力系统运行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统一、科学的调度协调体系。

第十二条电网运行管理部门和电网调度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防止电网失稳导致崩溃;组织编制适合本网实际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三条各级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

调度机构应当加强网、厂协调,建立电力系统安全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调度规程,做到令行禁止。

发生危及电力系统安全的事故或遇有危及电网安全的情况时,调度机构有权采取必要的手段和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其涉及电网安全、稳定的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继电保护系统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通信和自动化设备等应当满足所在电网的要求。

第十五条电力用户应当满足电网安全性要求,遵守安全用电的规定。

第十六条电力企业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严防违章施工、偷盗电力设施等严重危害电力安全的情况发生。

第五章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
第十七条各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要按照电监会关于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规定报送电力安全生产信息。

第十八条发生重大、特大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电厂垮坝事故和火灾事故时,要立即向电监会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同时抄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应当及时、准确,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六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电力企业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报告。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处理权限:
死亡3人以上或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直接损失的重、特大事故,以及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由电监会负责调查处理。

其中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直接损失的特大事故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调查处理。

电监会认为有必要调查的事故,也遵从本规定。

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在事故调查时,事故调查单位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要求发生事故所在单位和相关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提供与事故有关的原始记录、资料及其他有关材料。

(二)要求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就事故涉及的问题限期做出解释和说明。

(三)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四条事故发生后,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电监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可以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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